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為怕『妖霧重來』(29/12/2014)

愈來愈發覺「陽光政府」在尋市民開心!究竟是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所言:『任命「失憶」局長唔係我揀!』,抑是如特首崔世安所指李燦烽是羅立文提出的人選?已成了第四屆特區政府的第一樁『羅生門』事件,姑勿論誰在『卸膊』,但肯定的是特首與司長之間必有一人在說謊,莫說施政透明,就連官員誠信也遭懷疑,這對新屆政府是一個不好的開端。

新任工務局長委任爭議之所以鬧到滿城風雨,只因居民擔憂害怕『妖霧重來』,猶記得前國家總理溫家寶年前訪澳,曾在會見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負責官員時,引用「公生明,廉生威」的明代《官箴》來勉勵特區官員,令人難忘。當年溫總更畫龍點睛的說:『在澳門的社會,廉潔可能更為必要!』,他又特別告誡我們的官員要『「民不畏我威,畏我廉。」,廉潔自然在老百姓心中樹立起威望,群眾才會信服,否則你在台上講的,與在台下的事情不一樣,群眾就不會信服。 』。

國家主席習近平亦在日前新屆政府就職禮上提出四點希望,要求打造勤政、廉潔、高效、公正的政府。際此,中央在全國上下雷厲風行反貪腐,老虎蒼蠅一齊打的大潮下別具意義,前任及在任中央領導人對特區政府的忠告勸勉,第四屆特區政府好應如臨如履,勿出差錯。

余 汝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失憶」局長李燦烽首日上班十問九不應 (27/12/2014)

【本報訊】歐文龍貪瀆案的「失憶證人」李燦烽,昨首天到工務局出任局長。究竟,之前六年多,他有否為私人發展商工作?會否再次「失憶」?誰聯絡他當局長?上任後有甚麼任務?李燦烽均沒有直接回答。他又表示,《都市建築總章程》有很多條文,不應只關注街影條文。

新任工務局局長李燦烽昨首天上班已被傳媒追訪。法院審訊歐文龍案時,任職工務局副局長的李燦烽多次以「不記得」作答。之後,他在二OO八年請辭。記者昨日問李燦烽:當年辭職後至今,有否為私人發展商工作?若有,酬金多少?

李燦烽聲稱,那期間主要是學習。記者追問:在哪裡學習?他以「不講這麼多私人事」來婉拒回答。縱使記者繼續追問,他始終沒有回答那時期有否為私人發展商工作。關於「失憶」的問題,他表示,已在不同場合說明,不再重覆。記者追問:將來會否再「失憶」?他卻沒有回應。

神秘的六年只發新聞稿交代

結束訪問後九個多小時,工務局發出近九百字新聞稿,第三段已指出,李燦烽召開了內部工作會議:「在交流過程中,李燦烽談到自己過去六年,在澳門並無參與任何私人建築項目,除了留在內地進修學習,也有在四川及廣東等地從事建築設計和技術工作……。」

自言與羅立文有足夠溝通

日前,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向傳媒直言,不是他揀選李燦烽當工務局局長。昨日,記者問:「誰邀請你當局長?」李燦烽稱:「政府甄選部門主管、領導是有標準和制度的。之前,我與羅司長有足夠溝通,溝通是十分暢順的。」就算記者繼續追問誰與他接洽,李燦烽只是重覆之前所說的。

避談有否「任務」在身

政府中人物色李燦烽當局長時,有否要求他執行一些任務?李燦烽則以「這我覺得離開了問題」來作答,並且表示,希望公眾多留意工務局未來的工作。另外,李燦烽直言,留意到近年社會關注的項目,例如:氹仔小潭山、路環疊石塘山的高樓項目。

李燦烽任工務局副局長時,很多高層樓宇獲該局豁免街影的限制。昨日,李燦烽指出,街影的條文在《都市建築總章程》內,現正修訂上述章程。「這是整體工作,不應該只關注一條條文。其實,還有很多條文,是一個整體的修改。」李燦烽表示,一定會收集多些意見。

工務局稱嚴按方針政策有序展開工作 (27/12/2014)

【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消息﹕土地工務運輸局昨舉行內部工作會議,新任局長李燦烽對局方明年的工作安排作出了初步部署,明確要求全體人員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訂定的方針政策,盡快有序開展各項相關工作,尤其是直接涉及民生的重大項目必須優先處理、嚴格把關、按時完成,提升工作績效,配合社會發展。

做好人才梯隊建設

出席會議的包括副局長劉振滄以及各級主管。會上,李燦烽感謝全體主管人員一直以來的辛勤工作,勉勵大家在現有基礎上繼續努力,進一步提升工作績效。他指出,由於近年來有不少新員工加入,其中大部分為年輕人,因此局方有需要開展人才梯隊建設工作,各部門主管應主動了解新同事的專長和特點,安排具相關經驗的同事為其提供工作指導,透過「以舊帶新」的方式培育未來團隊骨幹。

在交流過程中,李燦烽談到自己過去六年,在澳門並無參與任何私人建築項目,除了留在內地進修學習,也有在四川及廣東等地從事建築設計和技術工作,期間增加新知識,開拓了眼光視野,增加實踐經驗,這些都對他重新投入工務局工作有幫助,期望能得到團隊支持,互相學習促進,為市民提供良好服務。

加快各項民生工程

隨後,各部門主管簡介了近期工作情況以及明年的工作計劃。其中,城市規劃廳將盡快推出新城填海第三階段諮詢文本,尤其是加緊新城填海A區的規劃工作,落實執行政府有關政策;城市建設廳方面將繼續打擊違法工程以及提升工程審批效率;土地管理廳將加快推動回收土地工作以增加特區的土地儲備;公共工程方面,會加快工程進度尤其是與民生直接相關項目的建設。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羅立文要明確宣示三政策 吳國昌:若否,市民將懷疑崔世安用人動機 (23/12/2014)

【本報訊】極具爭議的李燦烽獲委為工務局局長,議員吳國昌 (見圖) 認為,李燦烽應是由特首崔世安選擇的。他對事態的發展不感樂觀,並且指出,若崔世安提名的羅立文不明確宣示三項政策,公開閒置土地資料、恪守街影條例及城規原則、堅持澳人澳地,市民將會繼續懷疑崔世安的用人動機。

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宣誓就職當日,簽署批示委任李燦烽出任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前日,羅立文坦言,不是他揀選李燦烽,而是特區政府。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認為,李燦烽是行政長官崔世安的選擇,原因可能有二:羅立文沒有人選,或者,崔世安不接納羅立文提出的人選。

失憶證人眾裡尋是何因?

值得注意的是,在歐文龍擔任司長時,李燦烽豁免街影條例的限制,在法院為歐文龍貪瀆案件作供時,他多次以「不記得」作答,被諷是失憶證人。李燦烽擁有這麼多「不良記錄」,崔世安仍然眾裡尋他,吳國昌稱:「特首一定要負責。」崔世安要說明揀選李燦烽的原因,例如:對方有何優點、意圖等。

吳國昌指出,不用等太久便可看兩人的表現。大約兩個月後,羅立文便要公佈施政方針,到時,應該清晰表明立場:完全公開四十八幅閒置土地的資料、恪守街影條例及城規原則、堅持新城填海地用於市民置業安居。吳國昌稱:「他 (羅立文) 有自由去做 (上述宣示) 而不去做 (的話),值得被人懷疑。」

會否擔心崔世安透過羅立文和李燦烽向小圈子特首選舉的地產商、建築商輸送利益?「(李燦烽) 是技術官僚,配合上司的要求。問題是崔世安想做甚麼?羅立文想做甚麼?」吳國昌坦言,在堅守原則方面,羅立文看來不是太強硬,故對事態發展不感樂觀,不過,他始終認為,要看將要發生的事實來判斷。

工務局假期出稿急撐李燦鋒 新局長助優化部門工作 (23/12/2015)

【特訊】就社會關注土地工務運輸局新任局長人選事宜,政府強調,李燦烽具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經驗,站於整個特區政府立場,運輸工務司司長經綜合考慮後,委任他為土地工務運輸局新任局長,相信他可以進一步增加政務信息公開透明,落實及執行符合社會需要與改善民生的措施,加強團隊合作,更好地回應市民訴求。

自前局長賈利安退休後,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職位一直懸空,考慮到工務局涉及的工作範疇廣泛,與民生息息相關,同時,局內公務員團隊亦有一定數量,需要一個熟悉業務運作,具團隊精神的領導來帶領。

運輸工務司司長按照整體工作出發,根據職務性質和工作需要,配合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站於整個特區政府的立場去考慮,經綜合研究後,認為李燦烽是適合人選,故委任為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在工務局任職多年,在回歸前已擔任副局長一職,前後十餘年,他擁有工學博士資格,除具備專業知識外,對業務亦相當熟悉,有助配合整體城市發展,落實特區政府施政,協調部門展開工程,帶領團隊面對新挑戰;此外,《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已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李燦烽的專業知識對相關配套法律法規的訂立,亦將起到積極作用。

政府期望李燦烽上任後,盡快投入工作,積極做好團隊建設與磨合,相信新任局長能憑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豐厚經驗,以勤奮敬業精神,發揮才幹與魄力,加強聆聽社會意見,進一步增加政務信息公開透明,落實及執行符合社會需要和改善民生的措施,回應市民訴求。

另一方面,就善豐花園事宜,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會繼續嚴格按照法律處理,運輸工務司司長亦指示土地工務運輸局,要繼續不偏不倚,秉公辦理,與其他政府相關部門依法提供協助,尤其在行政及技術支援方面,務求事件最終得到解決。

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歐案失憶後辭官 李燦烽今回朝做工務局長 (22/12/2015)

【本報訊】政府主要官員大換班,土地工務運輸局亦然。新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前日發出批示,委任歐案後辭職的前工務局副局長李燦烽做局長。外界對李回巢議論紛紛,質疑一位「失過憶」的人是否能勝任。

政府二十日公布一連串新人事任命,其中備受外界關注的工務局長空缺一職,確定由李燦烽接任,稱他「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局長,補缺早前申請退休離職到山區做義工的賈利安之出缺。

官方公布,李先後畢業於華南理工大學工學學士、葡萄牙里斯本技術大學高等技術學院工學碩士、華南理工大學土木與交通學院工學博士,於九五年加入公職先後擔任當時的土地工務運輸司城市建設廳首席高級技術員、土地管理廳首席高級技術員及土地管理廳廳長,九八年升任運輸司副司長,九九年起任工務局副局長至○八年。

法庭作證失憶街知巷聞

作為工務局第二把手,李燦烽當時最為人所熟知的,就是牽涉前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他○七年於庭上以證人身份作供時,對貪污項目審批等多個問題一概以「冇印象」、「唔清楚」、「記唔起」來回應,被法官狠批是「失憶」。○八年中李突然提出終止職務(包括公務員實位)獲批,原因未明,眾說紛紜。

網民諷失憶是做局長條件

李回歸消息網上惹起熱議,有網民反問:「澳門沒有人才,定係澳門人才都死嗮啊?」也有人不諱言:「因為『失憶』是特殊優越條件,領導至愛,所以才足以做澳門的局長!」、「果然係有『功績』嘅人才!」更多的如這網民留言:「嚴重『失憶』都可以坐局長位,各位對新政府有可期望呢?我就冇喇。」

吳在權:無道德有能力貽害更大

地產商、人才委員吳在權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稱不深入認識李燦烽,不評論新局長委任是否合適,但認為特首在選人時應考慮個人德行為先、道德高於專業與能力,「如果他無一個好的道德操守、無一個好的心願去為社會服務的話,他的知識同他技能,或者他的權力越大,遺害社會就會越深!」

羅立文﹕李燦烽不是我揀的 (22/12/2014)

【本報訊】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委任「歐案失憶證人」李燦烽出任工務局局長,羅立文昨早表示,李燦烽不是由他揀選的,而是由特區政府。另外,若羅立文認識的地產商、建築商有不法行為,會否秉公處理?羅立文表示,會逐一個案處理。

前日,「政府公報」刊登批示,當天才宣誓就職的新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委任李燦烽為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在法院審訊歐文龍貪瀆案時,時任副工務局局長的李燦烽也被傳召作供,庭上多次以「不記得」作答,被外界稱為「失憶證人」。(見另稿)

十五年在外很多不知道

昨日,有傳媒向羅立文指出,李燦烽可能涉及「歐案」。過去十五年在外地工作的羅立文稱:「這我真的不知道。你知道,我十五年來不在澳門。」記者追問:「不是由你揀選李燦烽嗎?」羅立文坦言:「是特區政府揀的。」羅立文多次叫記者留意李燦烽的履歷又認為對方夠條件出任該職。

商人若有不法行為會逐一個案處理

十五年前,羅立文從事土木工程的工作,認識不少地產商、建築商,昨被記者問及如何避嫌。羅立文稱:「大家認識,不用避你,對不對?大家認識,無所謂。」記者追問:若那些地產商、建築商有不法行為,能否承諾秉公處理?羅立文表示,會逐一個案處理。

昨日的採訪出現「小插曲」。每位司長有司長的專車,羅立文一度站在街道上等候,旁邊是政府總部的車輛。記者見狀,便繼續追訪,約一分鐘後,在新聞局人員的引導下,羅立文坐上政府總部的車輛離去,訪問也隨之結束。

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高教法已交行會 (26/11/2014)

【本報訊】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蘇朝暉 (見圖) 昨在立法會回覆質詢時表示,已完成《高等教育制度》法案的草擬工作,並在十一月中旬提交行政會討論。不過,他沒有提及曾為這法案進行公眾諮詢。早前,高教辦建議把澳大原址「核心區」租借給私立澳門城市大學前,同樣沒有公開諮詢。

前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被校方提起紀律調查後,遭受處罰並不獲續約,澳門大學被指損害學者學術及言論自由。該紀律調查源自兩封投訴信,其中一封是濠江中學,該校副校長、立法會間選議員陳虹昨就《澳門高等教育制度》的法律修訂提出口頭質詢。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蘇朝暉稱:「特區政府經過與本澳高教界,尤其是各高等院校進行一系列深入的討論,並借鑒高等教育發展較為成熟國家和地區的相關經驗,同時,與相關部門就《高等教育制度》法案內容進行全面細緻的審視和反覆磋商,確定了有關法案的文本,並於本年十一月中旬提交行政會審議。」

蘇朝暉指出,《高等教育制度》法案主要的修改方向和目的包括:賦予院校更大的自主性和靈活性;為高等教育整體健康穩定的發展提供充足的資源保障;吸引知名學者及優秀學生來澳,強化師資隊伍,提升學生整體水平;強化高等院校自身的管治水平;促進教育質素的持續提升。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高天賜質詢仇國平事件 (20/11/2014)

【本報訊】直選議員高天賜就前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被解僱事件,提出口頭質詢。在四名被外界視為「民主派」的議員中,高天賜是第一個質詢這宗涉及學者言論和學術自由受侵犯的個案,直選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在議會內則不發一言。

高天賜指出,仇國平的紀律程序由澳門大學接獲兩封信後提起,一封是匿名信、另一封是間選議員、澳門中華教育會理事長陳虹所屬的中學發出。後者闡述仇國平與多人在濠江中學校門口集結,派發關於選舉的傳單,「影響學校的正常運作」。

那信函呈交到行政長官並問及上述澳門大學教師在校外的活動是否違反了選舉法。行政長官把此信轉至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及後再轉至澳門大學。高天賜認為,上述在中學外的活動與仇國平在大學從事教學活動無關,只是一項校外的工餘活動。

高天賜提出以下質詢,要求政府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答覆:一) 行政長官基於甚麼實質理由、甚麼法律根據及甚麼目的將該信件轉寄給社會文化司司長而不是轉寄給選舉管理委員會?二) 社會文化司司長基於甚麼實質理由、甚麼法律根據及甚麼目的將該信件轉寄給澳門大學?

2014年11月1日 星期六

澳大校友橫琴校區首集會探討學校諸問題 (01/11/2014)

【本報訊】澳門大學的問題不斷湧現:敢言副教授被炒、校園爆出性騷擾、甲醛指數超標、宿舍質量參差、偷渡客頻頻出沒等。兩名該校的校友昨晚發起橫琴校區首次集會,主題為「捍衛學術自由、建設宜居及性騷擾零容忍校園」,現場約有數十名學生、校友、市民、警員等。

集會發起人之一的周庭希表示,本星期初發函邀請趙偉 (澳門大學校長)、林玉鳳 (社會科學學院助理院長)、澳門大學校友會、澳門大學學生會,均不見他們出席,只有趙偉在昨日書面回覆,內容卻非常「官腔」。

指控澳門大學干預言論和學術自由的前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認為,他早前公開與自己相關的紀律程序文件後,大學和政府的表現是迴避,不向公眾解釋,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若透過法律程序追究,便要付出不少金錢和時間,大學卻擁有龐大資源,這是令他猶疑難作決定的。

自稱校友投稿指有人利用 非禮事件炒作

昨日,自稱「澳門大學一位畢業校友」投稿,獲得一些報章刊登,該「校友」認為,有人利用教授非禮學生事件炒作等。仇國平認為,很多人查詢及發聲,是因為公眾關心澳大未能有效處理的問題,它們是都涉及公眾利益的。

上述文章也獲澳門大學傳訊部公共關係處轉傳給全部教職員和學生,出席昨晚集會的林同學認為,澳門大學傳訊部公共關係處存在偏頗,因為,該部門絕少把「批評校方的原文」(如:百多名校友月前聯署抗議澳大的公開信,國際記者聯會讉責澳大的新聞稿等) 轉傳給學生。

對於有教授性騷擾學生,林同學表示,暫不感到不安全,但會提高防範意識。事實上,有外籍教授提醒女學生定要自我保護,若不幸出事的話,定要向可靠的人士求助。

女生嗆聲﹕校長明白嗎?

日前,澳大校長趙偉著記者學好中文再向他發問校內的問題,在昨晚集會中發言的一年級女學生坦言:「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你 (趙偉) 明白嗎?」她認為,大學的眾多問題源於制度,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趙偉沒有資格繼續出任校長。

她也指出,校園膳食出現爬蟲,餐具是即用即棄,校舍的甲醛指數超標,洗手間和浴室經常出現異味、牆身爆裂等日常生活的問題,雖向校方反映,卻得不到及時而有效的解決,令學生相當失望。

關於宿舍的甲醛指數超標,校友許國明認為事態嚴重,不能長此下去。學生在網上斥責,校方只覺是搔癢。他提出,學生不用等待學生會發起行動,可自在校長辦公室外紥營露宿,施加壓力才有機解決問題。他向在場監錄的警員喊話:「我不是煽動,我只是關心學弟、學妹的生命。」

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陳虹否認施壓 致函特首辦 (25/10/2014)

【本報訊】濠江中學投訴前澳大副教授仇國平於中午放學時段在校園外派發「公平選舉、師生有責」傳單是「過激行為」,並對學生「造成價值判斷誤導」。該校副校長兼議員陳虹 (見圖) 昨午表示,當日,校園的環境受到騷擾,學生不能正常上課,校方必須維持良好的秩序。

前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被校方提起紀律程序後,不單受到處罰,更不獲續約。紀律程序的文件載有濠江中學的投訴信,該中學指控,仇國平曾在學校門口高呼口號、派發「公平選舉、師生有責」傳單是「過激行為」,對師生身心將造成極大影響,特別是對尚未成年的學生將「造成價值判斷誤導」。

濠江中學副校長、社會服務界及教育界議員陳虹昨午在立法會受訪時表示,主要針對仇國平喊口號、舉標語,因為,學校必須維持良好的環境和秩序。記者立即提出:那是在校外進行的。陳虹指稱:「是在校門口,一閘之隔。你們應該看過相片。」為何校方認為仇國平的行為「過激」?她重覆,校園的環境受到騷擾,學生不能正常上課。

為何向致函特首辦投訴,是否覺得向政府施壓更有效?陳虹聲稱,沒有上述考慮,校方也按正常手續向澳門大學校董會發函。記者也指出,仇國平不是以澳大副教授身份在濠江中學外活動,向大學投訴是否不恰當?陳虹表示,這可交給記者自行判斷,她也指出,當日,有學生害怕和躲避仇國平,仇國平便說:「我是教授,你們不用害怕。」

陳虹又宣稱:「我們是支持公平選舉的。」當記者繼續詳細追問後,陳虹則說:「現在已不太記得投訴信全文,大家可以重看。對於這件事,我沒有再多的回應。」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澳大兩校友將發起橫琴校區集會抗議 (23/10/2014)

【本報訊】兩名澳門大學校友周庭希,甘雪玲將發起首個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集會,抗議澳門大學濫用權力干擾學者的言論和學術自由。周庭希表示,本澳敢言學者受到有組織的迫害,社會便充斥反智的學術言論,後果十分嚴重。他也批評,澳門大學針對前副教授仇國平的紀律程序不公義。(見另稿)

今年六月,在澳門大學的畢業禮中,一名畢業生舉起「支持學者發聲」標語,她和正在採訪的記者被粗暴驅離會場。事後,一百五十多位校友簽名支持該名學生,並要求與校方對話。當時,甘雪玲提出,一星期內得不到回應,不排除響應其他團體的號召,前往澳門大學橫琴校區集會、遊行。

相隔四個月,甘雪玲批評,校方沒有回應那百多名校友的訴求,如同充耳不聞,缺乏溝通誠意。她呼籲,之前參加簽名支持學生的校友,以及關注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的校友出席下星期五的校園集會。

近日有報道指出,一名澳門大學教授性騷擾女生,被罰停薪停職十二天,在傳媒查詢下,校方沒有否認,更引用《行政程序法典》拒絕回應學生查詢。周庭希指出,按照條文的規定,詢問者非利害關係人才不獲回覆,由此可合理推斷,性騷擾事件及其利害關係人應是存在的。

周庭希批評,無論是公立大學領導或政府部門官員,面對外界的質疑和批評時,越來越不作回應或只說官腔,甚至,一笑置之。他坦言,真不知可用甚麼方法對付這個濫權又不知羞恥的政府,需要再想新的辦法。

拒回應性騷擾查詢做法荒謬

甘雪玲則批評,澳門大學拒絕回應學生關於性騷擾的查詢,剝奪學生的知情權,做法非常荒謬。此外,大學應該設立性騷擾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或申訴機制。她呼籲,現就讀澳門大學的學生參加下星期的校園集會,要求校方建設宜居及性騷擾零容忍的校園。

周庭希和甘雪玲發起的集會,將在十月三十一日 (星期五) 下午六時三十分至九時,於澳門大學伍宜孫中央圖書館廣場前地。他們已把《集會宣告》交到民政總署,若被限制或阻止,定向法院上訴。

周庭希為仇國平抱不平 指澳大私設公堂 (23/10/2014)

【本報訊】敢於公開批評特區政府和建制社團、發動及參與社會行動的前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經過大學的紀律程序,被罰停薪停職二十四天,後來更不獲續約。將在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發起首個示威集會的校友周庭希,已閱看全部紀律程序的文件,他批評,相關程序不公義,與「私設公堂」無大差別。

周庭希指出,紀律程序由一封匿名投訴信和濠江中學投訴信而起。濠江中學投訴,仇國平在該校門口高呼口號、舉牌示威、派發「公平選舉師生有責」的傳單是過激行為。在紀律程序的文件中,只出現一間傳媒機構 (新華澳報) 的相關社論。

周庭希指出,相關社論的撰稿人常受到另一報章的編輯撰文揭示其邏輯謬誤,校方不考慮其他報章的報道或評論,做法「以偏概全」。周庭希也表示,濠江中學為在今屆立法會選舉宣傳期,只允許個別組別宣傳資料出現在校院的學校之一,涉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關於公平選舉的指引。

對於匿名信指控仇國平以加分誘使及煽動學生參加靜坐絕食和遊行示威等過激行為。周庭希指出,大學收信後,便展開第一輪學生面談,學生未有提供統一或一致的印象用以支持匿名信的指控。按文件顯示,煽動學生參與極端活動的指控是沒有基礎的。

周庭希也指出,在第二輪學生訪談中,大學嘗試建立學生得分與參與校外活動的之關係。此調查手法認受到挑戰:一) 取得高分的學生的代表比例不足,反之亦然;二) 大學未能建立較高分數與參與、觀察仇博士所建議之課堂外活動之必然關係。

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林金城拒評炒仇風波 (21/10/2014)

【本報訊】澳門大學被前副教授仇國平力證干預言論和學術自由,澳門大學校董會主席林金城(見圖) 昨日拒絕回應,在記者不斷追問下,他重申:事件已經了結,不需要再跟進。

前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經過校方的紀律程序後,被罰停薪停職二十四天,後來更不獲續約。他前日公開紀律程序的文件,並批評校方干預學者言論及學術自由。昨午,澳門大學董會主席林金城出席一項公開活動後,當一眾記者靠近時,他便離開,途經兩層樓,約有數百米,記者則緊跟及提問。

仇國平指出,林金城拒絕處理紀律程序的上訴。林金城表示,已回覆仇國平如何處理。記者要求林金城介紹上訴程序,他說:「已經完結了,他 (仇) 已不是學校的成員。」對於仇國平指控大學打壓自由,林金城說:「絕對沒有這樣的事,學術自由是我們的核心價值。」

在紀律程序中,很多內容涉及仇國平在社交網站的言論,例如,批評傳統社團,這不是打壓言論自由?林金城表示,這是調查組處理的。記者追問:你有沒有責任跟進調查組是否恰當?林金城重覆:「這件事已完成了,不再回應,已經回應了。」

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仇國平交代被炒事件 指澳大濫權干預言論學術自由 (20/10/2014)


【本報訊】敢於公開批評特區政府和建制社團、發動及參與社會行動的前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政治學副教授仇國平經過大學的紀律程序後,被罰停薪停職二十四天,後來更不獲續約。他昨日向傳媒詳細交代事件,並展示相關的數十頁機密文件,他批評校方涉嫌濫用權力,干預學者言論及學術自由。

啟動紀律程序基於一匿名及一實名投訴信

仇國平指出,澳門大學去年對他啟動的紀律程序,是基於一封匿名及一封實名投訴信。實名投訴信來自濠江中學,指他在去年三月在該校門口高呼口號、舉牌示威、派發「公平選舉師生有責」的傳單是過激行為,「對學校師生身心將造成極大影響,特別是對尚未成年的學生將會造成價值判斷誤導」。

濠江中學的投訴信由行政長官辦公室轉給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再下達到澳門大學。仇國平反駁,派發傳單與澳大副教授身份無關,亦與其教學及研究工作無關,澳大卻因投訴展開紀律程序,質疑澳大打壓他在公餘時間的言論及參與社會行動自由。

向學生宣傳公平選舉不對?

仇國平也質問濠江中學,特別是身兼代表教育界立法議員、中華教育會理事長的副校長陳虹:「為何向其學生宣傳公平選舉會引起該校不滿?該校是否反對公平選舉?投訴自發展開公民教育的教師,是否代表中華教育會的取向?」

沒按規定傳召證人指控

他批評,澳大的紀律程序違反程序公義及言論自由原則。第一,收到匿名以及與大學教師職責無關的投訴便展開紀律程序,有違澳大一向做法。例如:曾有系主任被匿名信指控性騷擾,最後是不了了之。第二,紀律程序中,大學並無按規則傳召證人指控他,亦不准他邀請證人。

匿名信由自稱是一群仇國平的學生在二O一二年政制發展諮詢期間發給校長趙偉,指控仇國平「公然在課堂裡和社交網站上煽動本系同學參加靜坐絕食和遊行示威等過激行為,並以加學分作為引誘」等。仇國平否認指控,並表示,甚麼人都可聲稱是學生而撰寫投訴信。

校方詢問廿名學生沒指遭人強迫靜坐遊行

機密文件顯示,校方曾在紀律聆訊前詢問二十名仇國平的學生,沒有人指他強迫學生參與校外活動,也沒有強迫靜坐、絕食、遊行;學生們表示,他們是自願觀察活動後撰寫報告,闡述分析及觀點才獲加分。甚至,有學生指出,觀點與仇國平不一樣,也獲加分。

當紀律處分宣布後,仇國平嘗試按大學規定,向前任校董會主席謝志偉,以及現任主席林金城上訴,但兩人拒絕處理上訴。而且,被罰停薪停職二十四天,後來不獲續約,處分較性騷擾女學生及在其他大學全職工作的教員嚴重得多,仇國平認為,校方的處理手法不公平。

仇臉書因言惹禍 (20/10/2014)

【本報訊】在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的紀律程序中,相關委員會很多次提問他在社交網站臉書 (facebook) 的言論。

其中,身為申訴及紀律委員會主席的副校長黎日隆詢問仇國平:在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及十四日等,他分別上載一些對街總和其他社團的批評,這會否影響學生在立法會選舉的投票意向?

隨後,該委員會的提問者也宣讀仇國平在臉書的評論:「親共青年社團,主辦活動往往以服務社會為名,免費吃喝玩樂溝仔溝女為實。」當時,仇國平回應,相關言論與評分無關,而且,其他教員發表政治立場,好像也沒有問題。

昨日,仇國平表示,黎日隆的提問,令人有理由相信,澳大偏袒某方面的政治力量,紀律程序亦與其公開言論有關。他也指出,那類言論不影響其教學,甚至,有學生表示贊同,可由此而增加對社會的認識。

憂學者以後怯於表態

仇國平不猜測澳門大學想透過紀律程序作出處罰和不續約達到的目標,不過,他相信,有人因今次事件而怯於公開發表意見,尤其是學者怯於按其專業發表抵觸政府和建制的言論。

王建偉、劉伯龍曾提「溫馨提示」

另外,仇國平曾向傳媒透露,有人「溫馨提示」他要低調,因此感到壓力。他昨日證實,相關人士是政府與行政學系系主任王建偉,以及資深教授劉伯龍。

仇國平也指出,他的學術活動因政治原因而受到干擾,其中一次,校方以政治敏感為由,不許舉辦新疆政策的研討,縱使,這研究已得到大學委員會的支持。另外,校方透過報告劣評仇國平的表現,原因是他沒有政治中立。

仇指校方違多項內部指引 (20/10/2014)

【本報訊】前澳大副教授仇國平認為,行政長官崔世安和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應該立即介入,向大學校長趙偉問責。因為,今次事件涉及校方違反很多內部指引,包括:不執行紀律程序的上訴機制;紀律程序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卻拖延了半年;按照匿名信啟動紀erf 程序;憑著政治信念來評價教員等。

之前,身為大學校監崔世安一直宣稱與事件無關,仇國平指出,崔世安負有監察大學的義務和權力。若說崔世安與事件無關,仇國平批評:「我覺得很奇怪。是推卸責任的說法。」對於官員以大學自主來推諉,仇國平也回應:「大學沒有自主權去違法,違反內部規則。」

澳門大學現正修章,意圖脫離「公法人」身份,仇國平擔心,事成的話,大學受到的法律約束更少,將更容易干預學者言論和學術自由。

政治與信仰不應受歧視

今年八月,澳大校長趙偉向傳媒聲稱,仇國平失去教席是違反《澳門大學教學人員專業操守指引》,如不能政治中立。仇國平反駁,相關指引沒有「政治中立」的要求,而且,《勞動關係法》規定,任何僱員不得因政治或思想信仰等而得到優惠、受到損害、被剝奪任何權利或獲得豁免任何義務。《基本法》也規定,澳門居民不因政治或思想信仰等而受到歧視。

仇國平表示,已去信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投訴身為美國公民或居民的涉事教授,包括校長趙偉;亦去信多間外地大學校長,建議他們中斷與澳門大學的學術關係。另外,他已向勞工事務局和廉政公署投訴,也不排除向檢察院檢舉。

校方不作評論

昨日,澳門大學向澳門電台回應稱,仇國平在記者會發佈的內容,校方已多次回應,不會再重覆評論。澳大又重申,學術自由是澳大的核心價值,澳大會繼續堅守和尊重。

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

民間公投總人數 八千六百八十八 (01/09/2014)


【本報訊】「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下稱「民間公投」) 終在昨日中午十二時結束。「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 公布,總投票人數為八千六百八十八人。

關於命題一 (你是否贊成二O一九年澳門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 的結果,十八歲以上組別,贊成票為七千八百七十五,佔總投票人數的百分之九十五點六。由於《行政長官選舉法》有所規定。命題二的結果 (你是否信任二O一四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唯一候選人崔世安成為行政長官?) 將於九月二日公佈。

管委會也聲明,投票系統已自動將所有的投票人個人資料刪除。獲開放澳門協會授權的人員亦親眼見證所有有可能追蹤至投票人身份的資料已從系統中永久刪除。

「管委會」成員蘇嘉豪昨日表示,蘇嘉豪坦言,特區政府起初聯同建制人士透過輿論打壓,最後更利用曲解法律來達到目的。在這情況下,仍有八千多名市民投票,超出「小圈子選舉」的人數,他是感到滿意的,也為那些市民感到驕傲,今次「民間公投」是民主發展的重要一步,希望那些市民銘記於心。

一直與傳媒發言的「管委會」成員周庭希缺席記者會,另一成員仇國平表示,周庭希受到司警嚴重迫害,其法定權利已得不到保障,情況相當嚴峻,直至昨午,行踪未明。仇國平呼籲各界 (如:國際人權組織、中央政府) 關注。

昨晚十一時點四十五分,周庭希返抵澳門,在外港碼頭一入境即被出入境事務廳警員扣查超過一小時,及後獲准離去,但需今日十時半向司警報到。

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2014)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 (總覽)

三團體下月辦『民間公投』 讓居民就選舉制度表立場 (08/07/2014)

下屆行政長官將由四百人投票選出來,選舉日於八月三十一日進行。三個民間團體昨日宣佈,將會在八月下旬展開「民間公投」,讓全澳市民對現行的選舉制度及下屆行政長官候選人表達立場。發起團體相信,參加「民間公投」的市民一定超過四百人。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08072014_8.html


民間投票最和平展現民意 (08/07/2014)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蘇嘉豪表示,由於特區政府不負責任,民間組織惟有以極有限的資源來舉辦公投,他強調:「投票是最和平的展現民意方式。」下屆的行政長官僅由四百名選委投票出來,蘇嘉豪深信,八月下旬的民間公投人數,肯定超過四百名市民。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08072014.html


公投 非法 (09/07/2014)

特區政府發出嚴正聲明:「三個小團體」發起「所謂的『民間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的法律基礎,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未能說明「民間公投」違反哪一條法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09072014_21.html


周:定會堅持辦好公投 (09/07/2014)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 (見圖) 認為,特區政府利用「非法」等詞彙來誤導和阻嚇居民參加「民間公投」。他重申,一定不能被視為「非法」,因為,沒有明確法律禁止居民舉辦或參與「民間公投」。他表示,一定會堅持辦好公投,期望市民要珍惜下月發聲的機會。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09072014_41.html


反對民間公投 中聯辦支持特區政府立場 (09/07/2014)

就澳門有團體發起籌備“民間公投”事,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該負責人表示:在澳門特區搞任何所謂“公投”活動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根據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特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是無權自行創制“公投”制度或發起所謂“公投”活動的。特區政府發表的嚴正聲明明確指出,澳門是法治之區,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在本澳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法律基礎,是非法和無效的。中聯辦完全贊同和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管理有關事務的立場和態度。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09072014_86.html


管委會不評論民間公投 (09/07/2014)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第16次工作會議,主要討論8.31行政長官選舉的籌備工作。另外,管委會主席宋敏莉在會後表示,現正跟進處理6.29當日接收到的18宗投訴個案。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09072014_9.html


理念相同‧人事分工 學社撐民間公投 (09/07/2014)

新澳門學社理事吳國昌昨表示,雖學社暫沒受邀參與,但凡涉及讓市民選擇要小圈子還是普選特首,他們皆非常支持,並強調與主辦團體理念完全相同,只是「人事分工」而已。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09072014.html


民間公投給澳人一次公民教育機會 (10/07/2014)

特區政府向「民間公投」冠以「非法」之名,議員高天賜表示,看不到有甚麼違法,政府的用詞是不恰當的,其反應也過大,顯得過份緊張。他認為,嚴格來說,「民間公投」只是很正常的「調查」,此外,這也是一次公民教育的練習機會。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0072014.html


A 區調整 政治決定 (11/07/2014)

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將在下星期開始,投票日則在八月三十一日進行,市民也有機會在八月下旬參加「民間公投」,對現時的政治制度和下屆行政長官參選人表明立場。就在這時刻,行政會公布,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調整新城 A 區土地的主要功能。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a-11072014.html


陳麗敏:特區無權公投 (11/07/2014)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表示,按照澳門《基本法》,特區政府無權進行公投,而沒有按照《基本法》進行的所謂選舉是不被容許,同時,是無效和無法律依據的。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1072014.html


崔世安開腔 民間公投違反基本法 (12/07/2014)

行政長官崔世安認為,「特首選舉民間公投」違反《基本法》,呼籲市民尊重和遵守《基本法》規定的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他又表示,沒有因為「特首選舉民間公投」而感到壓力。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2072014_12.html


民間公投改名? 周庭希:不叫公投也會被標籤 (14/07/2014)

政府等紛起指責「民間公投」「非法」、「違法」,但若「民間調查」就無問題,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回應指,相關言論實為語言恐嚇,毫無法理依據,且公投與民調兩者性質不同,但即便改成如「民間投票」等較溫和字眼,也不見得就不會被官方標籤成公投,鄰埠香港的六二○全民投票便是一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4072014_14.html


我們還可有不滿意的自由 (14/07/2014)

近日有三個「小團體」計劃就澳門特首選舉進行所謂的民間『公投』,竟引起官方的強大力反應,初指『公投』非法及沒法律效力;繼又指是違反基本法,一眾親建制人士及社團也群起學舌,幫手抹黑,瞬間颳起的反對民間『公投』風暴,只反映特區政府及有關人士何等常識缺乏、邏輯荒謬;莫非真要「元始天王」來個「一旡化三清」,抽離混沌,判別清濁?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4072014.html


何超明 不參選 (17/07/2014)

檢察長何超明昨日公開表明不參選行政長官選舉,這選擇是最好和最合適。他祝願崔特首競選連任成功。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7072014_17.html


民間公投,合理合法 (17/07/2014)

三個「小團體」以有限資源絞盡腦汁,力求在公民社會發展上幹一番「大作為」,盡力籌辦好一場成熟的公民投票活動,為社會以至政府提供一套清晰且具參考性的民意數據。一場民間活動,理應與當權者及其一干黨羽河水不犯井水,但根據香港的「莫須有」經驗,筆者早已預期民間公投將會遭到「無所不用其極」的抹黑與污名,結果活動消息一出,果然惹得官方旋即發難,反應甚至比香港要激,政府發言人把有關活動嚴正定性為「非法、無效」,中聯辦也連夜表態力撐政府,正所謂「一犬吠形,百犬吠聲」,一眾建制派也迅速撲出,在官媒盡情散佈似是而非的法律觀念。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7072014.html


民間公投網站開通 (25/07/2014)

三個發起「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團體,原計劃昨天在水坑尾公共地方舉行活動,卻遭民署反對。不過,他們昨天開通「民間公投」網站 (https://macau2014.org)。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5072014_48.html


團體轟民署濫權阻撓「公投」(25/07/2014)

「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周庭希表示,民署不容許三個團體在公共地方展開「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是濫權,該署又拖延回覆上述的決定,企圖阻礙司法上訴,既違反《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的精神,也違反公共機關應該遵守《行政程序法典》的善意原則,是澳門官員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5072014_25.html


民署否認拖延‧開放極度遺憾 (25/07/2014)

民署不容許在公共地方舉行「民間公投」活動,開放澳門協會昨日中午指控民署拖延回覆,阻撓司法上訴。民署昨日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沒有任何拖延,對於開放澳門協會的不實言論,深表遺憾。隨後,開放澳門協會發出聲明回應,對於民署發出新聞稿刻意扭曲理解其指控且堅稱「無任何拖延」,感到極度遺憾、非常失望。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5072014.html


民間公投若有阻滯 學社義不容辭支援 (26/07/2014)

新澳門學社暫不協辦「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不過,若活動無法順利進行,將義不容辭盡力提供支援。學社也呼籲市民以各種途徑,包括參與民間公投,表達普選訴求。新澳門學社理事、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民署不容許公共地方舉辦「民間公投」的活動,是荒謬的打壓。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6072014_26.html


馬錦強指公投不法 (26/07/2014)

民署管委會委員馬錦強表示,國家及本澳特區的法律及憲制性文件、《基本法》均沒有公投制度。指多個團體計劃發起的公投在本澳法律下不容許。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6072014.html


人鬼鬥 (28/07/2014)

農曆七月剛到,兩江雙城早滿街魑魅魍魎,未到十四『盂蘭』已鬼影幢幢,鬼話連篇的在嚇人騙人!那邊廂,佔中是反定了,它被貼上暴力標籤,反暴力怎會不對?這邊廂,公投也要剿滅,因為民意民權就是禍胎,維穩消災又豈可遲疑?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8072014.html


民間公投‧罪在名字 張永春:易名民調即無事 (30/07/2014)

三個小團體舉辦的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激起政府和愛國愛澳陣營口誅筆伐,紛紛指責其違法、違憲,但不能拿出具體觸犯條文。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同樣無法給出明確答案,但承認如公投易名為民調,則完全不存在違法問題。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30072014_24.html


認民間公投不屬集會或示威 終院無權審理上訴 (31/07/2014)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消息:

2014年7月23日,開放澳門協會向民政總署作出知會,其將於8月1日至4日分別在水坑尾街、祐漢新村第一街、高士德大馬路及宋玉生廣場之行人公共地方舉行四個題為「2014澳門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之宣傳」的「集會」。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31072014.html


民間公投團體籲私人借地方作票站 (01/08/2014)

民署不容許以「集會」形式在街頭宣傳「民間公投」,終審法院不予審理相關上訴。「民間公投」的發起團體宣布,將由今日起,以「非集會」形式在街頭宣傳,也呼籲熱心公眾人士借出私人地方,在八月下旬設立「民間公投」實體票站。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01082014_78.html


貿指民間公投挑戰憲法 張樹堅望官員加強法律認知 (01/08/2014)

特首、高官指控「民間公投」是「非法」,終審法院卻認為是「民意調查」。「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張樹堅希望,相關官員將來加強對法律的認知,好能真正依法施政。他也坦言,重點不在於市民是否支持「公投」,重點在於透過「公投」知道有多少人要求普選,有多少人支持崔世安連任。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01082014_1.html


崔:尊重終院裁定 (01/08/2014)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表示,特區政府尊重終審法院不審理有關「民間公投」宣傳活動的上訴之裁定。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01082014.html


中企協新屆就職 (08/08/2014)

澳門中國企業協會昨舉行「第十屆理事會監事會就職典禮」,該會會長許開程表示,協會成立二十三年來,在商業零售、金融服務領域、填海工程、機場、橋樑等工程作出了重要工作,未來仍會秉承根植澳門、建設澳門、服務澳門的宗旨,為澳門發展作出貢獻。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08082014.html


階級鬥爭 山雨欲來 (11/08/2014)

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社會近年都有一個相同變化的趨勢,就是社會分化、階級對立。從經濟到政治都是如此,在經濟層面:回歸後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變成一種捕食性的資本主義制度,商家往往要「賺到盡」,把小市民剝削到極致。而變身國際第一大賭城的澳門亦創新了一套權貴親朋資本主義制度,所有經濟利益與發展機會都給他們壟斷。兩地社會貧富懸殊加劇,樓價升無止境,社會被分化為「有樓階級」與「無樓階級」。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11082014.html


開放澳門上訴終院 民署為阻公投搬龍門不許公地設票站 (13/08/2014)

民署以違法集會不容許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佔用公地進行,主辦之一的開放澳門協會批評當局做法有違平等原則,因兩年前民署並未限制相同的政制民間投票,遂決定上訴,望終審法院撤銷相關決定,守護言論與集會自由。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13082014.html


官委呼籲抵制民間公投 (14/08/2014)

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四名立法會議員──黃顯輝、唐曉睛、徐偉坤、蕭志偉,昨日在議程前發言時表態反對和抵制所謂「民間公投」。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14082014_14.html


施家倫輕軌網上投票遭駭 (14/08/2014)

議員施家倫曾就輕軌澳門半島線北段三個走線方案舉行網上投票,他報稱,懷疑遭到駭客入侵,故取消上述活動,完成處理工作後,便會重新啟動。他又表示,若活動不冠名「公投」的話,不擔心受到批評。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14082014.html


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培訓結業 (18/08/2014)

參加“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培訓計劃”結業禮吳子寧同學指修讀這個培訓班,令她學習到很多基本法的知識,並且認為澳門近期發生很多事,其中有部份明顯是不認識基本法或者是誤解基本法所造成的。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18082014.html


團體搞民間公投全採電子投票 (21/08/2014)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https://macau2014.org) 實體票站將採取電子投票方式進行。「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強調,終審法院的最新判決已破除「民間公投『違法』」之說的主要理據,管理委員會呼籲政府、親政府社團停止對民間公投活動的抹黑,尊重居民參與民間公投的自由。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1082014.html


個資辦臨尾出手 指以民間公投為目的處理個人資料或違法 (23/08/2014)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消息:『鑑於有消息指三個團體擬發起“2014澳門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就當中涉及的個人資料處理問題,本辦公室特發新聞稿如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3082014.html


開放澳門:居民自願提供個人資料 處理無爭議性 (23/04/2014)

明天 (八月二十四日),「特首選舉民間公投」(https://macau2014.org) 凌晨零時便要展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昨晚七時多突然發出新聞稿:「提醒組織相關活動的團體,不得以『民間公投』為目的而處理個人資料……」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3042014.html


警拉人民間公投收檔 電子投票繼續全日投票人數已過四千 (25/08/2014)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實體票站因警方展開拘捕行動而暫停,四名義工及一名發起人由於不停止收集投票人身份證資料以確定沒有重複投票,而被控「加重違令罪」。直至昨晚十二時,「民間公投」的投票人數為四千二百七十五,網上投票 (https://vote.macau2014.org) 仍然繼續至八月三十一日。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5082014_51.html


被捕義工堅持信念 (25/08/2014)

在昨日的「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中,一女三男的學生當上義工,被警方拘留近八小時,也遭控告「加重違令罪」。他們獲釋後立即接受「愛瞞傳媒」訪問。(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697708326964938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5082014_34.html


個資辦要求刪除資料 蘇:民意侮辱 (25/08/2014)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 (下稱委員會) 昨日傍晚舉行記者會。(見圖) 對於當局要求立即將已經收集到的個人資料永久性刪除。委員會成員蘇嘉豪表示,除非當局提出具法理依據的理由,否則,不會刪除與民意表達的相關資料。他說:「(刪除) 是對已經投票市民來說,是極度侮辱。」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5082014_0.html


個資辦一錘定音 民間公投不正當收集個資 (25/08/2014)

針對民間公投涉嫌違法而採取的拘捕行動,個人資料辦公室解釋,因民間公投「不具正當性」,故以此作目的來收集和處理個人資料實不正當,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經通知勸喻不被理會,才通報警方採取行動。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5082014_21.html


崔世安不評論拉人 (25/08/2014)

「你是否信任崔世安成為下屆特首?」的民間公投涉嫌因違法收個人資料遭政府拉人起訴,競選、休假中特首崔世安昨重申公投不合法,相信司法機關會依法處理,不評論官方做法這會否影響其民望。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5082014_25.html


要信自己可以改變世界 (25/08/2014)

昨日本澳舉行了官方口中屬「違法」的所謂「民間公投」,當局出重手打壓,拘捕了『公投委員會』負責人及多名團體的志工,罪名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加重違令罪」,一時間白色恐怖瀰漫小城!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5082014.html


周:誓保市民資料 (26/08/2014)

「民間公投」發起人之一周庭希 (見圖) 強調,網上投票(https://vote.macau2014.org) 是繼續進行的。他表示,保護投票居民的個人資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民間公投」組織者的承諾,定會堅守到底。他也批評,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違法發出的命令,嚴重濫用職權。另外,直至今日凌晨零時,已有六千二百二十二人投票。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6082014_90.html


檢院處理兩宗民間公投刑事案 (26/08/2014)

檢察院昨日上午分別收到司法警察局和治安警察局移送兩宗有關「民間公投」電子投票及街站投票活動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觸犯加重違令罪之案件。首宗案件周姓涉嫌人被採取身份及居所書錄的強制措施,其餘措施已送刑事起訴法庭決定。次宗案件,治安警察局送交了案中四名涉嫌人的身份資料和有關的報告及證物。檢察院辦理卷宗法定手續後,將把案件交還治安警察局作進一步處理。
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6082014_26.html


學社訪競選辦提政改普選 (26/08/2014)

新澳門學社昨向崔世安競選表達不要間選、官委,要求普選特首與立法會意見,並糾正啟動政改主動權非在中央的言論,因政改五步曲首步是由特首去做,促請對方上任於明年啟動政改,切勿卸責,不「敢承擔」。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6082014.html


選管會定選委只可在票間劃票 (27/08/2014)

四百投一的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如無意外將於週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表示,為增強投票的保密性,今屆選委即如立法會和選委選舉一樣,只可在劃票間獨自劃票,以往選委排排坐在座位上公開劃票的情況將被禁止。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7082014.html


「公投」人數 突破七千 (28/08/2014)

據2014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昨晚公布,截止昨晚10時,2014特首選舉民間公投共錄得7,181名合資格的澳門本地居民投票參與,遠遠超出今屆特首選舉的選委人數(400人)。民間公投管委會呼籲更多市民透過網站(vote.macau2014.org)並協助家中不熟悉上網的長輩,以自發、和平、理性的一票,表達是否贊同普選特首,以及是否信任崔世安,為澳門的民主未來發聲。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8082014.html


民間公投至卅一日中午 (29/08/2014)

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昨發出新聞稿,指民間公投是由民間團體舉辦的民間活動,無權向身份證明局資料庫核查每一投票人是否存在,只能透過民間能所掌握的公開國際標準,盡技術能力校驗身份證的真偽。民間公投網上投票程式在設計時亦有預計到會有人以假的身份證號產生校驗碼企圖通過投票人驗證,故網上投票設有澳門本地流動電話號碼的短訊驗證,令有效灌票無法進行。在資料庫設計的「唯一鍵」邏輯保證的基礎上,每一有效身份證號碼以及電話號碼只能投票一次。使用身份證校驗碼配合電話短訊的驗證的方式,亦為香港本年6月有79萬人參與的同類型活動所採用。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9082014_85.html


留難民間公投為表忠誠 政府在打擦邊球 (29/08/2014)

議員吳國昌認為,民政總署、終審法院、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檢察院都在「打擦邊球」,向「民間公投」施行政治打壓,利用各種手段設法留難,是要向中央表達忠誠。直至今日凌晨零時,「民間公投」(https://vote.macau2014.org) 的投票數字為七千五百人。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9082014_29.html


黎主教:選特首有規矩冇問題 (29/08/2014)

下屆行政長官將由四百名選委選出,其中兩人是天主教代表──孔智剛神父和劉炎新神父。天主教澳門教區主教黎鴻昇強調,教區按著本澳的法例行事,相信沒有甚麼問題,選舉立場方面,不是教區想怎樣就怎樣。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29082014.html


罪名:非法將局方標誌放網頁 司警拘愛瞞兩記者通宵扣查 (30/08/2014)

司警昨日致電約見「愛瞞傳媒」兩名新聞工作者,當對方抵達時改為採取拘捕行動。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鄭明軒認為,警方的行動如同極權國家秘密警察的誘捕,他相信,今次事件與受到政府瘋狂打壓的民間公投 (https://vote.macau2014.org) 有關。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30082014_20.html


禍源有司警撐民間公投學社:搞白色恐怖打壓公民自由 (30/08/2014)

新澳門學社旗下《愛瞞傳媒》兩人員疑因一張司警證撐民間公投照,遭司警以濫用其標誌拘捕。學社批評,司警執法是「打擦邊球」,餐造白色恐怖,極盡可能打壓民間公投的一切,對此深表不滿和憤怒,並強調會誓撐到底。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30082014_62.html


黃東:政府步向獨裁 (30/08/2014)

時事評論員黃東表示,若沒有相當政治常識和公民意識,市民難以看出「民間公投」的意義,以及其受到打壓的嚴重性。他提醒,政府和建制人士今次打壓「民間公投」,其惡性影響大於俗稱的「離補法」,非常可怕。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30082014_30.html


個資辦這角色…… (30/08/2014)

「民間公投」受到強烈打壓,仍未知道最終能否完成。時事評論員黃東認為,在今次事件中,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擔當了關鍵的醜陋角色,成為打壓公民行動的政治工具。他認為,市民除了監督警方外,也要注意該辦公室會否過度膨脹,並不斷濫權下去。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30082014.html

罪名:非法將局方標誌放網頁 司警拘愛瞞兩記者通宵扣查 (30/08/2014)


【本報訊】司警昨日致電約見「愛瞞傳媒」兩名新聞工作者,當對方抵達時改為採取拘捕行動。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鄭明軒認為,警方的行動如同極權國家秘密警察的誘捕,他相信,今次事件與受到政府瘋狂打壓的民間公投 (https://vote.macau2014.org) 有關。

昨午,司法警察局人員致電聯絡「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及實習記者梁家偉,約定兩人在南灣區一間快餐店見面。當他們抵達後,警員起初表明,邀請兩人返回警署協助調查一宗案件。兩人回覆,由於事忙,要求預約另一時間,而且,這也是法定程序所容許的。

約會面變拘捕

警員一度聲稱:「可以盡快處理。」其時,陪同兩人的新澳門學社正、副理事長蘇嘉豪及鄭明軒也要求警員交代其行動性質和法理依據,在多名記者追問下,警員才向崔子釗揚言:「如果我現在邀請你回去協助調查,如果你不合作,我們現在以現行犯的情況下拘捕你。」
隨後,警員也即場禁止崔子釗使用流動電話;雖然,崔子釗合作前往警車,但是,在過程中,兩名警員仍把手放崔子釗的後背,推他前行。

警車離開現場約十五分鐘後,司法警察局發言人向傳媒發出通告:「兩名分別姓崔和姓梁之澳門居民因涉嫌故意非法將本局標誌放於網頁內而觸犯澳門刑法典二百九十六條 (濫用名稱、 標誌或制服) 規定及處罰的犯罪,而被帶返本局調查。」據悉,兩名記者將被司警通宵扣查,今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另外,其中一個「民間公投」組織團體──澳門青年動力的成員李國強,昨日也收到警方通知,需要到警署協助調查。

鄭明軒:如秘密警察誘捕行為

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警告,司警起初是致電邀約兩名傳播工作者「傾計」,最終卻採取拘捕行動,這是極權國家秘密警察的誘捕行為,是非常嚴重和危險的。他坦言,萬萬估不到政府除了瘋狂打壓「民間公投」的發起人外,現在竟延伸到傳媒單位。

「愛瞞傳媒」是新澳門學社屬下的單位,早於二O一二年十二月在新聞局登記,被譽為小數敢言的傳媒,其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macauconcealers) 已集得逾四萬二千的讀者。近日,該傳媒持續發布「民間公投」的報道和評論,單是昨日,已上載三則「民間公投」的宣傳短片,以及一張有司警證件的相片。

愛瞞傳媒:無畏無懼堅守崗位

「愛瞞傳媒」昨晚在臉書表明:「無畏」、「無懼」、「堅守」崗位,並說:「我們相信兩位同事的清白,希望兩位盡早重獲自由。愛瞞傳媒剩餘的工作人員,將在風雨中繼續緊守崗位,揭露黑暗,為大家服務。」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理事長彭靄慈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根據現時所得資訊,今次司警突然拘捕兩名記者,並以最嚴厲的方式處理,難免令人質疑那是與「民間公投」活動有關,警方選擇性執法帶有政治考慮、殺雞儆猴之嫌,嚴重打擊澳門新聞及言論自由。

禍源有司警撐民間公投學社:搞白色恐怖打壓公民自由 (30/08/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旗下《愛瞞傳媒》兩人員疑因一張司警證撐民間公投照,遭司警以濫用其標誌拘捕。學社批評,司警執法是「打擦邊球」,餐造白色恐怖,極盡可能打壓民間公投的一切,對此深表不滿和憤怒,並強調會誓撐到底。

對變臉拉人表嚴正不滿

《愛瞞》副社長崔子釗及一實習記者昨午被司警先邀請聊天、再改為協助調查,最後演變成觸犯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濫用公共部門名稱、標誌或制服條文的「現行犯」,直接被拘捕帶走。至截稿時仍未釋放。

學社晚上就事件開記者會,對司警如斯處理手法嚴正表達不滿和憤怒,批評警方執法毫不合理。

據學社理解,案件涉及《愛瞞》昨早一則上載至社交網站網頁的讀者來論及相片。相中以一完成特首選舉民間公投已完成投票的畫面為背景,前面配有司法警察局工作證(只露了司警標誌),相信來源是一位司警人員藉以表示對民間公投的支持,而《愛瞞》一如以往將之如實發布。

司警雙重標準執法

學社指出,當事人相關行為並無不妥當,即使是公職人員也有權對政治事件表態,司警不應剝奪市民政治表達權利,而且這種表態早於今年五月反離補時已出現,當時也未見有類似行動,有關當局明顯是雙重標準。

學社認為,司警今回嚴厲執法是再「打擦邊球」,制造白色恐怖,打壓民間公投和《愛瞞》。

無懼打壓誓撐公民自由

他們重申,事件反映政府對公民社會橫加打壓,令公民自由和發展空間日漸萎縮,不過他們是無懼打壓,誓撐公民自由,會一如既往支持《愛瞞》和其他傳媒發揮第四權作用,監督社會和政府。

吳國昌:看不到有違該法

學社議員、理事吳國昌補充,相關照片正常不過,看不到有符合該條文的情況,而且案件性質簡單,毋須通宵扣留,無法不令人質疑當局是要設法留難一切涉及民間公投人事,揪出相關人員。

吳相信,警方此舉留難報道民間公投的媒體,也起寒蟬效應,壓制更多公務人員參與民間公投。他冀檢察機關在尊重新聞自由的基礎上公正處理。

黃東:政府步向獨裁 (30/08/2014)

【本報訊】時事評論員黃東表示,若沒有相當政治常識和公民意識,市民難以看出「民間公投」的意義,以及其受到打壓的嚴重性。他提醒,政府和建制人士今次打壓「民間公投」,其惡性影響大於俗稱的「離補法」,非常可怕。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下稱「民間公投」) 實體票站在四名義工被警員拘捕後被迫終止,發起人之一的周庭希不單被拘控,當局也要求他交出「民間公投」資料庫。時事評論員黃東擔心,現時的政府仍可說是專制,卻向著獨裁的方向發展下去。

黃東表示,特區政府今次透過跨部門高效合作,聯同建制人士,用盡文革式的指控等手段來集體打壓異見聲音,其力度可說是前所未有,他們也可能覺得非常成功。事件已產生寒蟬效應,令市民不敢在政治議題上批評政府,連民生議題也噤聲,因為,他們覺得這是要付出代價的。

他認為,兩年的政制改革更是服務保皇的既得利益者,未能符合社會發展和訴求。三個團體便想出「民間公投」,讓市民透過投票來表達訴求和意見,然而,特區政府和建制人士不反省錯誤,反而,把所有責任推向三個發起「民間公投」的團體,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建制不反省卻打壓本末倒置

今年五月,反對「特首、高官保障法案」的二萬人上街和一萬人包圍立法會,事隔三個月,「民間公投」至今只有七千多人參加而已。黃東指出,市民要有相當政治常識和公民意識,否則,難以看出「民間公投」的意義,以及其受到打壓的嚴重性。

黃東提醒,其實,政府和建制人士今次不單打壓「民間公投」,也借機打擊成長中的公民社會,包括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這可阻礙澳門步向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其惡性影響大於俗稱的「離補法」,非常可怕。他強調,市民透過不同渠道發聲是行使公民權利,不應受到打壓。

公民活動受國際公約保障

黃東指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民間公投」這類公民活動,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那是一份在本澳適用的公約。另一方面,本澳法律沒有禁止的便可進行,這是法律常識,卻遭到特區政府和建制人士的踐踏,用抹黑「民間公投」是違法來誤導市民。

個資辦這角色…… (30/08/2014)

【本報訊】「民間公投」受到強烈打壓,仍未知道最終能否完成。時事評論員黃東認為,在今次事件中,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擔當了關鍵的醜陋角色,成為打壓公民行動的政治工具。他認為,市民除了監督警方外,也要注意該辦公室會否過度膨脹,並不斷濫權下去。

本週日,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下稱個資辦) 硬指:「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下稱「民間公投」) 就算在市民同意下收集個人資料,也是涉嫌違法,要求停止進行及刪除相關資料;最終,五名「民間公投」發起人及義工遭到拘控。

成政治打壓工具

時事評論員黃東表示,個資辦應該是政治中立的,但是,成立至今,既未能有效保護個人資料,今次卻聯同其他政府部門助紂為虐。若沒有個資辦扮演關鍵的角色,治安警和司警當日是無法行動的。

刀劍已開封不會不用

「個資辦成立多年,如同一個花瓶,卻載滿了污水,今次潑向民間。我們怎能不反感?」黃東認為,個資辦的形象已經受損,有需要重新釐定自己的角色,不要再成為打壓民間發聲的政治工具。他警告:「這把劍已經開封,相信不會不再使用,因為,原來,那是很好用的!」

年前,個資辦發出在互聯網上發布個人資料的指引,已被質疑用來削弱公民的監督,侵害言論自由。黃東坦言,越來越擔心個資辦過度膨脹,成為公民社會的威脅,所以,除了監督警方外,也要注意該辦公室會否不斷濫權。

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民間公投至卅一日中午 (29/08/2014)

【特訊】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昨發出新聞稿,指民間公投是由民間團體舉辦的民間活動,無權向身份證明局資料庫核查每一投票人是否存在,只能透過民間能所掌握的公開國際標準,盡技術能力校驗身份證的真偽。民間公投網上投票程式在設計時亦有預計到會有人以假的身份證號產生校驗碼企圖通過投票人驗證,故網上投票設有澳門本地流動電話號碼的短訊驗證,令有效灌票無法進行。在資料庫設計的「唯一鍵」邏輯保證的基礎上,每一有效身份證號碼以及電話號碼只能投票一次。使用身份證校驗碼配合電話短訊的驗證的方式,亦為香港本年6月有79萬人參與的同類型活動所採用。

民間公投網站為保不受大型網絡攻擊干擾,向在業界馳名抵擋DDoS攻繫的CloudFlare公司申請保護服務(香港本年6月同類型活動提供資訊保護的同一間公司)。而在雲端互聯網的世界裡,每天網民都使用著伺服器設於世界各地所提供的各種服務,每一服務的私隱條款各異,民間公投網上投票所處理居民輸入的資料傳輸到數據中心之間全程都經過加密,資料由只獲開放澳門協會授權的人員方能存取,無外地機構有權存取。所有身份證號碼在儲存前都先經過SHA-512算法加密,無法還原成原身份證號碼。民間公投活動所有收集的個人資料將於結果核實後永久性刪除。

另外,基於警方曾在8月24日在街頭以截查方式濫權騷擾投票人的事件,8月30日民間公投將取消在街頭設實體票站的安排,而網上投票則開放至原定投票期結束時間8月31日中午,敬請留意。

留難民間公投為表忠誠 政府在打擦邊球 (29/08/2014)

【本報訊】議員吳國昌認為,民政總署、終審法院、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檢察院都在「打擦邊球」,向「民間公投」施行政治打壓,利用各種手段設法留難,是要向中央表達忠誠。直至今日凌晨零時,「民間公投」(https://vote.macau2014.org) 的投票數字為七千五百人。

昨日,新澳門學社發出的新聞稿稱:「小圈子選特首之際,包括特首兼『候選』特首在內的政府官員及建制小圈子權貴,爭相政治打壓民間公投,甚至巧立名目濫用警權刻意阻止公民活動,實質上不能挽救小圈子選舉的認受,而是令澳門蒙羞。我們對此強烈抗議!」面對各方打壓,新澳門學社已與「民間公投」的主辦方聯絡,有需要時可以在資源方面作出支援。

新澳門學社理事、直選議員吳國昌指出,早在二O一二年,新澳門學社曾舉辦近乎與今次「民間公投」相同的活動,當時,是沒有政府部門干涉、阻擾的。他認為,今次的情況與香港有關,之前,當地舉行「全民投票」,中央政府對此作出定調和論述,現時,本澳管治和建制陣營爭相向「民間公投」施行政治打壓,利用各種手段設法留難,是要向中央表達忠誠。

吳國昌表示,在今次打壓中,民政總署、終審法院、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檢察院都在「打擦邊球」。首先,民署拒絕借出場地進行相關活動,終審法院不正式審理相關上訴,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則演繹法官的判詞,把「民間公投」理解成涉嫌不是正當活動,並作出命令,兩個警察局則應個資辦採取行動,檢察院續在現階段指令主辦方交出資料。

個資辦過度引申第五條條文

身為立法者的吳國昌表示,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條的詮釋涉嫌是錯誤的,是過度引伸條文的,對此,他是不能認同的,但是,這仍有待當局正式提訴後,由法院裁定。他提醒,整個管治陣營「打擦邊球」是「國家機器」的運作,對公民的殺傷力是很大的。

黎主教:選特首有規矩冇問題 (29/08/2014)

【本報訊】下屆行政長官將由四百名選委選出,其中兩人是天主教代表──孔智剛神父和劉炎新神父。天主教澳門教區主教黎鴻昇強調,教區按著本澳的法例行事,相信沒有甚麼問題,選舉立場方面,不是教區想怎樣就怎樣。

天主教澳門教區主教黎鴻昇出席一項活動後離開會場,記者詢問他為何有天主教代表參與小圈子選舉,他一直在街路步行近一分半鐘,直至站在交通燈前等候橫過馬路時作出回應。

黎鴻昇說:「現在是跟著澳門的方法去做,我們選特首一向跟著那個方式進行。現在只不過跟著本地的規例去做,這不是有甚麼問題。相信沒有甚麼問題,因為,現時的選舉法是這樣做,我們跟著澳門的規矩、澳門法例去做。」

記者續問:教區對選舉有何立場?黎鴻昇重申:「我們現在跟著一般的做法去做,選舉是有規矩的,跟著規矩做。那是一步一步進行的,不是我們想怎樣就怎樣,是不是?現在是有規矩的。我自己是這樣看的。」

被問及支持或反對「民間公投」時,黎鴻昇的隨員建議,主教要趕著返回辦公室處理其他事務,往後再安排傳媒專訪。隨後,黎鴻昇再沒有作出回應,便匆匆離去。

翻閱外地天主教傳媒「天亞社」昔日的報道,天主教香港教區在特首選舉一事上採取「被動配合」方式,認為只有數百人參與的選舉制度不民主,教區秘書處只負責核實申請為選委的天主教徒的身分及與其教會聯繫。

二OO三年,黎鴻昇在任澳門教區主教。二O一O年,葡文天主教報章《號角》曾報道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的「墓地門」事件,之後,黎鴻昇要求該報不再報道政治新聞。

數月前,聖若瑟大學不再與政治學講師蘇鼎德 (Éric Sautedé),他常常在傳媒批評政府施政。近年,天主教會大學暨高等教育基金獲得澳門基金會大筆資助,用於興建聖若瑟大學校舍,黎鴻昇則是該教育基金的主席。

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

「公投」人數 突破七千 (28/08/2014)

【特訊】據2014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昨晚公布,截止昨晚10時,2014特首選舉民間公投共錄得7,181名合資格的澳門本地居民投票參與,遠遠超出今屆特首選舉的選委人數(400人)。民間公投管委會呼籲更多市民透過網站(vote.macau2014.org)並協助家中不熟悉上網的長輩,以自發、和平、理性的一票,表達是否贊同普選特首,以及是否信任崔世安,為澳門的民主未來發聲。

2014年8月27日 星期三

選管會定選委只可在票間劃票 (27/08/2014)

【本報訊】四百投一的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如無意外將於週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表示,為增強投票的保密性,今屆選委即如立法會和選委選舉一樣,只可在劃票間獨自劃票,以往選委排排坐在座位上公開劃票的情況將被禁止。

選管會昨召開會議,會後主席宋敏莉說,為進一步提高對投票意向的保密性,選舉日的票站設置和投票程序將有別於以往,所有選舉委員會委員必須到相關區域內領取選票,並進入單獨的劃票間內填劃選票。

管委會預計當天上午十時開始的選舉程序,需時約兩小時,希望中午十二時就能得出選舉結果。又呼籲選委履行職責,依法前往投票。

學社踢走小圈子選舉集會 宋:合法即無問題

新澳門學社早前已在社交網站宣布在當日於大三巴舉行「踢走小圈子選舉,澳人澳地我話事」集會,要求由全澳市民一人一票選特首。截至昨晚有約八十名網民表態參加。

對於當日的集會示威遊行,宋敏莉稱,不清楚會否有相關活動,因暫未收到有關這方面的正式資料。但她強調,只要是在法律所容許的範圍去行使其合法權利,「從我們的角度來講,其實係無問題的」。

另外,就個資辦對民間公投採取行動,宋官相信,該辦是依法運用其自身職權去做。至於對終審法院就有關民間公投案件判詞之解讀,當時為合議庭法官之一的宋說,不宜就此發表意見。

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

周:誓保市民資料 (26/08/2014)


【本報訊】「民間公投」發起人之一周庭希 (見圖) 強調,網上投票(https://vote.macau2014.org) 是繼續進行的。他表示,保護投票居民的個人資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民間公投」組織者的承諾,定會堅守到底。他也批評,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違法發出的命令,嚴重濫用職權。另外,直至今日凌晨零時,已有六千二百二十二人投票。

網上公投繼續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前日離開有記者守候的水坑尾實體票站後,被司警帶署六個多小時後獲釋。昨早,他抵達警署報到後,被移到檢察院偵辦。下午,周庭希離開檢察院後接受訪問,他首先強調:「最重要的是,網上投票是繼續的,網上投票如常進行。」他也呼籲,熱心的市民伸出援手,協助不熟悉上網的親友進行網上投票。

投獄也不會交出

周庭希表示,只有法院把他定罪後,才能附加命令刪除投票居民的個人資料。然而,司警曾要求他交出「民間公投」的資料庫,他說:「保護個人資料不只是法律的要求,也是 (民間公投) 組織者對參與居民的承諾。即使把我送入監獄多年,我都不會交出來。所以,請居民放心。」

他重申,投票者的個人資料是加密處理的,是很安全的。他強調,他們在處理個人資料前,既得到投票居民的明確同意,他們也清晰交代收集個人資料的唯一目的:杜絕重覆投票。而且,今次只是臨時儲存個人資料,最早可在八月三十一日 (即「民間公投」結束日) 把它們刪除。

批評個資辦違法

周庭希也批評,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發出的命令是違法的。該辦公室沒有給予時間讓他提出行政訴願和司法上訴。而且,在「民間投票」開始前,該辦公室派員向他遞交相關公函,並在一小時後向司警投訴,這很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典所規定的程序,是非常有問題的。此外,該辦公室對終審法院的判詞「夾硬斷章取義」,嚴重濫用職權。

今年六月,香港「全民投票」的系統受到黑客攻擊後,得到一間美國公司 (CloudFlare) 的保護。周庭希表示,「民間公投」的系統是安全的,現沒有受到攻擊,但是,政府再沒有法律方法阻止「民間公投」的話,內地網軍便可能出動。他剛聯絡上 CloudFlare 的行政總裁,對方現正審視「民間公投」是否符合該公司免費保護非政府組織計劃的資格,將有可能提供協助。

檢院處理兩宗民間公投刑事案 (26/08/2014)

【特訊】檢察院昨日上午分別收到司法警察局和治安警察局移送兩宗有關「民間公投」電子投票及街站投票活動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觸犯加重違令罪之案件。首宗案件周姓涉嫌人被採取身份及居所書錄的強制措施,其餘措施已送刑事起訴法庭決定。次宗案件,治安警察局送交了案中四名涉嫌人的身份資料和有關的報告及證物。檢察院辦理卷宗法定手續後,將把案件交還治安警察局作進一步處理。

市民「公投」後被登記‧警稱有需要或邀作證

【特訊】據澳門電台消息:治安警稱,登記「民間公投」投票市民的個人資料,目的是有需要時邀請市民作證,協助調查。

有網上媒體引述市民稱,在參與了「公投」投票後,有治安警員要求登記他的姓名、身份證編號、出生年月、電話號碼。治安警回覆該台查詢稱,由於「民間公投」可能涉及加重違令罪,於是登記投票市民的個人資料,有需要時可邀請市民作證,協助調查,共有3名市民被要求登記個人資料。

學社訪競選辦提政改普選 (26/08/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向崔世安競選表達不要間選、官委,要求普選特首與立法會意見,並糾正啟動政改主動權非在中央的言論,因政改五步曲首步是由特首去做,促請對方上任於明年啟動政改,切勿卸責,不「敢承擔」。

崔世安事忙不見

學社一行五人昨訪崔世安競選辦公室,與崔世安參選代理人黃顯輝、競選辦主任梁少培閉門見面約廿分鐘。

理事長蘇嘉豪會後說,原約見特首候選人崔世安,但對方因行程緊密、十分忙碌故無法會見,縱感到失望,但是有溝通平台和機會他們也會珍惜,也預計不會取得突破,對方只是一路將意見記錄在案,「好好好,我會將呢個記低,如實咁樣交畀候選人」。

蘇嘉豪強調,他們不認同現行特首選舉和立法會間選、官委的產生辦法,阻撓澳人獲取應得的、基本法賦予的公平選舉與被選舉權,故表達不少澳門市民希望能夠普選特首和立法會的訴求。

政改啟動權在特首

雖然學社要求明年啟動政改,但崔世安在多個競選公開場合表明,啟動權在中央。成員吳國昌指出崔之言論有誤,因政改五步曲的首步曲是特首向全國人大常委提初步意見,可謂是由特首啟動,著對方不要推卸責任。蘇嘉豪也批,崔是迴避問題,消極又不負責,實違其「敢承擔」競選口號:不敢承擔也。

學社又送上《民主派》和《六三零日與夜》兩本成員著作予崔,希望對方在施政管治上吸納更多不同意見,兼聽則明勿偏聽。會上還反映政府打擊民間公投的行動會一定程度影響崔之形象,有損市民對新政府的信心等。

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

警拉人民間公投收檔 電子投票繼續全日投票人數已過四千 (25/08/2014)


【本報訊】「特首選舉民間公投」實體票站因警方展開拘捕行動而暫停,四名義工及一名發起人由於不停止收集投票人身份證資料以確定沒有重複投票,而被控「加重違令罪」。直至昨晚十二時,「民間公投」的投票人數為四千二百七十五,網上投票 (https://vote.macau2014.org) 仍然繼續至八月三十一日。

昨早十一時,五個「特首選舉民間公投」實體票站開始運作前,均有越十名疑似便衣警員監視。約半小時後,除了有眾多本地和外地記者採訪的水坑尾票站外,其他四個票站人員陸續接到警員的警告:由於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若不立即停止投票,將因「加重違令罪」而被捕。

當中,位於風順堂的三男一女票站人員被警員帶往警署,他們均是學生,之後被警方宣告為「嫌犯」,約在晚上七時十五分獲釋。約在下午二時,其中一個「民間公投」發起人周庭希離開有記者駐守的水坑尾票站後,也被司警帶走,約於晚上八時半獲釋,被控「加重違令罪」,今早九時回警署報到。

警方拘留風順堂票站人員期間,扣起兩部投票用的平板電腦。約在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周庭希向傳媒宣布,擔心警方濫權,透過那些平板電腦了解網上投票的運作或擾亂數據,所以,即時停止所有票站的投票活動,相關的平板電腦再不能連上投票系統。

投票市民被警員記錄姓名身份證資料

在警方準備帶走風順堂票站人員時,一名葉姓的年輕市民剛完成投票,險被一併帶返警署。最後,警員指令他離開前,記錄了他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電話號碼。事後,該名市民表示,覺得澳門的表達自由已漸漸a被收窄,像一隻無形的大手壓在氣管上,無法呼吸。

同樣,有市民在水坑尾票站投票後,也被多名疑似便衣警員查問。記者離遠見到,衝前詢問發生何事,該市民不願多講,但聲言投訴。隨之,一眾記者追問疑似便衣警員:剛才與上述市民說甚麼?是否警員?為何不配戴證件?對方一言不發,並且遠離票站。

有市民到場反對「民間公投」

另外,四名市民到水坑尾票站反對「民間公投」,其中三人──兩名青年及一名婦人一直用標語擋臉,不讓傳媒拍照,也不回答傳媒提問。另一人黎先生則表示,特首崔世安「做得幾好」,若全澳六十多萬人有權投票實在「太亂」,他又覺得,有太多聲音的香港已亂得一團糟。

直至凌晨零時,「民間公投」的投票人數已達四千二百七十五。昨早,警方展開拘捕行動後,投票人數不斷大幅上升,到了中午十二時,已錄得七百五十人,接近特首選委人數 (四百人) 的兩倍。現正向著五千四百四十八個投票人的目標前進,全澳只有五千四百多人有資格選出四百名選委。

被捕義工堅持信念 (25/08/2014)


【本報訊】在昨日的「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中,一女三男的學生當上義工,被警方拘留近八小時,也遭控告「加重違令罪」。他們獲釋後立即接受「愛瞞傳媒」訪問。(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697708326964938)

據該女義工表示,不斷有報章刊文警告,「民間公投」的人士要責任自負,所以,她早有被拘控的打算。她覺得,警方透過長時間拘留和繁複程序,向他們施加精神壓力,但是,他們仍然堅持自己的信念,不受打擊。

遭到被拘留和控告的男義工表示,覺得莫名其妙,當局是毫無根據和道理。在過程中,他感受到,前線警員可能不是很壞,他們可能回家後也會上網投票。對於今次的遭遇,身為澳門的公民,完全不覺得後悔,他希望更多市民參加「民間公投」,表達自己的意見。

「我自己無所畏,亦無所懼!各位市民,今次的公投,大家不用付出太多,只是上網投票,卻換來一個改變的機會,何樂而不為呢?」另一男義工呼籲市民投票,「一拖十是不足的,盡力動員身邊所有的人」。

鄭明軒:不怕嚇倒

票站主席、「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鄭明軒表示,責任之一是保護義工,事實卻是,他們不需要保護的,他們非常清楚自己做甚麼,被警方盤問時也很鎮定。他希望,「民間公投」繼續下去,公眾要維持信心,不被政府的「小動作」嚇到。

義工女生得家長支持

有義工高中女生張同學表示,在五月「反離補法」時聽過「民間公投」發起團體的名字,得知招募義工後,便報名參加,為澳門做點事,希望今次的民意表達能改變社會。她不擔心在校友內受到壓力,因為,所做的都是正確的事情,而且,也得到家人的支持。

周庭希公廁外被司警圍捕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獲釋後在臉書表示,昨午離開水坑尾票站到嘉思欄公園公廁。離開公廁時,情況如同電影裡完成毒品交易,近來自四方八面近十名司警圍捕。在警署內,警方曾要求交出「民間公投」資料庫,他昨晚在臉書向表示,任何資料不會落入司警手中。

個資辦要求刪除資料 蘇:民意侮辱 (25/08/2014)


【本報訊】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 (下稱委員會) 昨日傍晚舉行記者會。(見圖) 對於當局要求立即將已經收集到的個人資料永久性刪除。委員會成員蘇嘉豪表示,除非當局提出具法理依據的理由,否則,不會刪除與民意表達的相關資料。他說:「(刪除) 是對已經投票市民來說,是極度侮辱。」

「清楚顯示,當局為保崔世安在八月三十一日能夠順利、在沒有爭議聲當中連任,而舖設一條平路,但是,所採用的手段是違法的,亦是粗暴的。」蘇嘉豪認為,一個月以來,政府聯同建制人士的抹黑,以及當局要求刪除資料,是要達到最終目的:所有不利小圈子選舉的科學數據,均不能存在。

蘇嘉豪表示,委員會始終強調,「民間公投」是沒有法律效力和基礎的,當局不斷指控「民間公投」違法,是在曲解法律。他認為,今次,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是「迫不得已」出來釋法和執法,是無可奈何的最後手段。

第五條屬半公罪部門無權主動介入

「民間公投」被指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條,蘇嘉豪表示,相關條文列出基本的原則,相關法律也屬半公罪,意即若提供個人資料的市民是同意的話,俗語說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公共部門是無權介入的。他說:「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越俎代庖,充當『執法先鋒』、『檢舉先鋒』,是完全的越權。」

「『民間公投』是合法的,亦合符公民和平、理性表達意見的原則。」蘇嘉豪稱:「我們看到,當公權力部門越打壓,公投的投票人數或市民的投票意欲是越來越強烈。我們呼籲市民繼續踴躍投票,市民和平的一票可對抗不公、不義、不講道理、不講法律的政府表達最大的不滿。」

個資辦一錘定音 民間公投不正當收集個資 (25/08/2014)

【本報訊】針對民間公投涉嫌違法而採取的拘捕行動,個人資料辦公室解釋,因民間公投「不具正當性」,故以此作目的來收集和處理個人資料實不正當,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經通知勸喻不被理會,才通報警方採取行動。

繼前晚主動發出溫馨提醒民間公投收個資或違法新聞稿後,一向低調處理、年度公布個案的個資辦昨與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開聯合記者會,即日為民間公投違法收集個資料及相關拘捕行動公開解畫。

無權辦公投判為不正當性

個資辦副主任楊崇蔚表示,根據終審法院早前判詞提及,民間公投不屬相關團體有權利舉辦之活動,故他們理解為不具正當性,而以此為目的去收集處理個人資料也就不正當,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條規定,個資應為特定、明確、正當和與負責處理實體的活動直接有關目的而收集。

為此個資辦昨發現有關問題時即已向相關組織者送函,通知停止行為並刪除已收個資,否則可構成違反個資法第四十條加重違令罪(刑罰最高為二年徒刑或二百四十日罰金),惟對方簽收後無理會相關要求仍續進行,故該辦轉介刑事檢察檵關跟進。

民間公眾非秘密進行,何不預先制止?楊崇蔚解釋,活動負責人曾向傳媒透露會於上週五前往個資辦作通知,故計劃留待那時溝通、提醒,惟對方未有現身,而該辦人員也無法聯絡得上,最終才會選擇發出新聞稿,更可況也沒能力事先判斷到會否有違法問題。

就相同性質的一二年政改民間投票未有遭受今般待遇,楊崇蔚則謂,每個個案未必可相提並論,皆因其具體情況、細節以及個資處理都未必相同。

公投居民是否違法冇答案

對於參與公投的居民會否違法,楊崇蔚會上未有回應,後於離開時被記者追訪多番提問。楊終開腔道,這純屬個人選擇,個資法只是規管相關負責實體而非當事人,「所以相關當事人係咪會違法係另一個問題……我再講一次,我依家講緊的(違法),唔係呢一個活動,而係講緊呢個活動當中的個人資料處理。」

警方交代拘捕行動

治安警澳門警務廳廳長陳民德和司警發言人徐一平也先後交代行動和拘捕五人情況。陳民德稱,個資辦人員是在治安警陪同下到場,也是因相關人士不配合警方停止違法行為才立刻採取適當行動,帶返警署進一步調查。

崔世安不評論拉人 (25/08/2014)

【本報訊】「你是否信任崔世安成為下屆特首?」的民間公投涉嫌因違法收個人資料遭政府拉人起訴,競選、休假中特首崔世安昨重申公投不合法,相信司法機關會依法處理,不評論官方做法這會否影響其民望。

崔世安昨晚在警方行動後回應會否擔心事件拉低民望時表示,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是獨立、服從法律去處理,故他不會就目前情況表達意見,也不會評論對自己之影響。

崔世安重申,民間公投不符基本法和特首選舉法。稍早時間他回應民間公投展開的時間時亦重申有關立場。

另外,對於競選期間多次提到會要增加土地供應建私樓,如發展南灣CD區,崔強調,這會依三大法去做,以增加供應平衡市場,但目前並未有批出任何建築工程項目。

要信自己可以改變世界 (25/08/2014)

昨日本澳舉行了官方口中屬「違法」的所謂「民間公投」,當局出重手打壓,拘捕了『公投委員會』負責人及多名團體的志工,罪名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加重違令罪」,一時間白色恐怖瀰漫小城!

一切只為政治服務

「民間公投」遭到打壓本該預料,惟是手法之粗暴及不講法不講理的表現卻出人意表,說明為了政治正確,政治竟可以優於法治,執法及司法部門的工作原來都只為政治服務,思之怎不令人心寒?

回歸十五年,澳門愈向國內「窒息自由」的文化靠攏,警察變身公安、大學祭酒淪為食客……這都有違人稱「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總設計師」鄧小平生前的指示---『他們〈港澳〉不要破壞大陸的制度,我們也不要破壞他們那個制度』,這正就是「一國兩制」的精義所在,可惜如今破壞「制度」的不只他們,還有我們政府的配合。

今年是「總設計師」的一百一十周年誕辰,國內媒體刊發了不少紀念文章,頌讚鄧公帶領中國走向開放富強;而今年亦是美國『自由之夏』運動五十周年,五十年前的夏日,一場民權運動亦影響了美國近代社會的發展……

一九六四年六月到八月,美國近千名白人在密西西比州參與為黑人爭民權的「自由之夏計畫」社會運動,其引發的效應直接影響了後來美國的女權運動及反戰運動。

五十年前美國『自由之夏』

在『自由之夏』運動中,近千白人青年志工來到美國種族隔離最嚴重的密西西比州,幫助受迫害的黑人進行選民登記〈在此之前,密西西比州只有百分之六點七的黑人登記為選民,而當時的黑人佔全州人口百分之四十多。白人擔心一旦放開投票,黑人必將掌握州政權,損害白人利益〉,他們主要來自北方菁英大學的大學生。在那年夏天裡,這群充滿理想主義的志工面臨了各種來自政府及「三K黨」的暴力威脅,運動中有三名志工失蹤,最終証實遇害,引發了全美國的關注,讓更多美國人看到種族壓迫的事實,隔年詹森總統便簽署了投票權法案,在形式上禁止種種剝奪黑人投票權的規定。

史丹佛大學社會學者道格‧麥亞當在《自由之夏》一書中,就曾分析那年夏天社運志工與社運的關連性。指出「自由之夏」社運志工大多有極高的自信與理想,相信自己可以改變這個世界,才創造了奇蹟,美國公共廣播公司(PBS)亦趁今年『自由之夏』運動五十周年,推出了全新紀錄片《Freedom Summer》,向一九六四年夏天南下密西西比的所有民權志願者致敬。因為他們,美國南方的黑人才有了今天的自由。

澳門有日因你而改

同樣地,筆者亦向參與今年「光輝五月」及「民間公投」的市民致敬,尤其青年志工,因為筆者相信你們也有極高的「自信與理想」,才敢勇立潮頭,不怕打壓,做自己認為應做之事,教育大家要做自己的主人,有日澳門或真的會因你們而改變。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http://orientalsheng.blogspot.com/

2014年8月23日 星期六

個資辦臨尾出手 指以民間公投為目的處理個人資料或違法 (23/08/2014)

【特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消息:

『鑑於有消息指三個團體擬發起“2014澳門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就當中涉及的個人資料處理問題,本辦公室特發新聞稿如下:

任何機構或團體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均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訂定的資料處理原則和規定,特別是上述法律第5條的規定。

根據日前終審法院就上述事宜作出的裁定,在本澳現行的法律制度下,澳門居民沒有權利進行“民間公投”,也沒有任何團體有權利在本澳舉辦“民間公投”活動。在此特提醒組織相關活動的團體,不得以“民間公投”為目的而處理個人資料,否則,有可能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身份證是證明澳門居民身份的重要文件,在此亦提醒市民對任何以“民間公投”為目的而處理個人資料的行為,應慎重考慮是否提供個人資料,特別是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以保障自己的個人資料私隱權。』

開放澳門:居民自願提供個人資料 處理無爭議性 (23/04/2014)

【本報訊】明天 (八月二十四日),「特首選舉民間公投」(https://macau2014.org) 凌晨零時便要展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昨晚七時多突然發出新聞稿:「提醒組織相關活動的團體,不得以『民間公投』為目的而處理個人資料……」

指個資辦曲解法院判詞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發起團體之一開放澳門協會昨晚也發出新聞稿回應,對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曲解法律、曲解法院判詞的行為感到非遺憾。該團體指出,居民知悉民間公投的活動性質後,自願提供個人資料參與,發起團體對相關個人資料的處理具有無可爭議的正當性。
而且,新澳門學社在二O一二年舉辦「政制意向 民間投票」活動前,也為該活動的個人資料方式向當局申報,而當局亦未有表示反對。「回應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關於民間公投的新聞稿」全文如下:

終審法院在 10/2014 號案判詞明確指出,「作為被管治者的公民的合法活動空間則較寬鬆,因他們可作出一切不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申言之,即可以通過 secundum legem (根據法律規定) 和 praeter legem (無法律規範) 方式行事」,已破除民間公投所謂「違法」之說。

民間公投屬民間的民意表達活動,並無主張有任何法律效力,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僅為確保本澳居民「一人一票」參與,所有個人資料將於最終結果核實後永久刪除。居民知悉民間公投的活動性質後,自願提供個人資料參與,民間公投發起團體對相關個人資料的處理具有無可爭議的正當性。

「民間公投」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由開放澳門協會負責管理,並將嚴格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向擬參與活動的居民清晰表達此活動中個人資料的處理方式,須居民明示同意,方臨時記錄其個人資料直至活動結束。有關詳細處理流程亦會在該法允許的時限內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申報。

必須指出,在二O一二年四月廿二日由新澳門學社舉辦的「政制意向 民間投票」活動中,時任學社理事長周庭希 (亦為是次民間公投的管理委員會成員) 有為該活動的個人資料方式向當局申報,而當局亦未有表示反對。

開放澳門協會對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曲解法律、曲解法院判詞的行為感到非遺憾。

2014年8月21日 星期四

團體搞民間公投全採電子投票 (21/08/2014)


【本報訊】「特首選舉民間公投」(https://macau2014.org) 實體票站將採取電子投票方式進行。「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強調,終審法院的最新判決已破除「民間公投『違法』」之說的主要理據,管理委員會呼籲政府、親政府社團停止對民間公投活動的抹黑,尊重居民參與民間公投的自由。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下稱民間公投) 將在八月廿四至三十一日舉行,其中兩天 ── 八月廿四日及三十日,市民可在五個實體票站投票。不過,由於終審法院未有認為民間公投的主辦團體可以行使集會權方式佔用公共地方設立票站,故「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 採取應變措施。

管委會成員周庭希表示,實體票站將如同民間公投的街頭宣傳一樣,將沒有物件佔用公共地方,居民在那裡投票的流程如下︰

(一) 居民向在行人道站立的工作人員出示身份證;
(二) 工作人員將居民身份證資料輸入平板電腦核對是否曾投票;
(三) 如核實未曾投票,工作人員將平板電腦交予居民,讓居民在觸碰屏幕上投票;
(四) 居民投票後,將電腦交回工作人員,工作員人將身份證交還予居民。

五個實體票站的位置如下:

祐漢站 ── 祐漢新村第一街 (數碼城 / 大豐銀行旁)
高士德站 ── 高士德大馬路 (大家樂旁 / 中國銀行對面)
中區站 ── 水坑尾街 (公共行政大樓前)
下環站 ── 風順堂街 (鵝眉街麥當勞斜對面)
離島站 ── 花城公園側 (麥當勞旁)

終審法院於八月十八日作出第 100/2014 號案判決指出「作為被管治者的公民的合法活動空間則較寬鬆,因他們可作出一切不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申言之,即可以通過 secundum legem (根據法律規定) 和 praeter legem (無法律規範) 方式行事……」。

周:法院判決破違法之說

周庭希表示,法院判決已破除「民間公投『違法』」之說的主要理據,管委會呼籲政府、親政府社團停止對民間公投活動的抹黑,尊重居民參與民間公投的自由。管委會也重申,民意表達是民間公投活動的重要元素,而表達自由是與集會自由密切相關的,只要集會無違反法律的目的,居民就可行使集會權表達意見。

2014年8月20日 星期三

仇國平被炒 崔:我冇係後面做過嘢 (20/08/2014)

【本報訊】澳大不續約副教授仇國平事件續發酵,正休假競選下任特首的崔世安再度開腔澄清,他自己從沒在背後做過什麼,「你們問我一百次,我都會答覆你係冇,因為我真係冇」。

崔世安昨見記者時再有傳媒關注事件,指身為澳大校監雖依法無權干預,但有可能在背後「做啲嘢」,崔予以否認,「我冇係背後做啲嘢,我好坦承可以同你講,我真係無」。

對於一個任教十二年、教學表現沒問題的教授遭無理解僱是否恰當,崔世安強調不理解有關個案,不能就此妄作任何判斷,這對誰也不公平。但他補充,一般情況下,工作好卻無故被炒當屬不合理。

澳大前日發稿回應事件,但仍沒具體交代解僱之因。崔世安稱,有看過有關新聞稿,但由於近日事忙,未有仔細消化內容,只能重申人事任免權在校長手上,傳媒可要求對方再解釋清楚, 但沒有正面回應會否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崔世安不諱言:「希望大家要相信我、我個人的誠信,我無做過、我真係無做過啲嘢」,「如果我冇係後面做過嘢,你們問我一百次,我都會答覆你係冇,因為我真係無呀嘛!」

崔世安也再次回應日前望傳媒多報好事的言論,解釋當下絕沒有要表達干預新聞自由、要傳媒報喜不報憂,甚或批評傳媒的意思,而所謂傳媒焦點純屬他們團隊分析每日新聞報道之結果,他是尊重,也相信傳媒是專業、求真務實、實事求是的。

學社憤仇國平黑箱被炒 (20/08/2014)

對於同時是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的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不獲校方續約,新澳門學社現聲明如下:

仇國平去年底向外界透露被校方提起紀律程序,並於日前被告知不獲續約,變相遭到解僱,澳門大學在本月18日的聲明中指出「教學人員在涉嫌違反校方的專業操守指引下,才會提起紀律程序,經過獨立委員會調查後,證實仇國平涉及違反專業操守,於是對他作出恰當的紀律處分」;然而,聲明中並無提及仇國平如何違反專業操守,整個過程猶如黑箱作業,甚至「政治決定」。

在欠缺透明程序和充分理據的情況下,貿然對專業教學人員採取最嚴厲的處分,是粗暴踐踏大學教育和學術尊嚴的行為,新澳門學社對此表示相當憤慨。

基於上述情況,加上仇國平近年除專注學術研究,還投身民主和社會運動工作,對社會權貴敢言敢為,校方此舉被社會強烈質疑是干預和侵犯學術和言論自由,是絕對能夠理解的,再者,澳門大學作為公立大學,本身也擁有公法人地位,新澳門學社認為,特區政府應主動了解並敦促校方清楚交代事件,尤其是本身是大學校監的行政長官崔世安,更是責無旁貸,不能以「尊重大學人事管理」此漂亮說詞作諸多推搪。

新澳門學社
2014年8月20日

2014年8月19日 星期二

政府終認澳大四幢宿舍樓已分三院校用 (19/08/2014)

【本報訊】在傳媒揭發後,政府終於承認,已把澳門大學舊校址的宿舍 ── 東亞樓租給私立的澳門科技大學,為期一個學年。另外,高等教育辦公室現正進行綜合分析,短期內就澳門大學舊校址的分配提交報告。事前會否諮詢?該辦公室主任蘇朝暉只重申:「我們會做高教辦應做的報告。」

前日,「論盡媒體」獨家報道,揭發政府靜悄悄地把澳門大學學生宿舍 ── 東亞樓租借給私立的澳門科技大學,入住的學生需要繳交月租港幣二千元。昨日,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蘇朝暉出席一項活動時,主動向記者作出說明。然而,記者提出:究竟,當局是何時作出租賃的決定?蘇朝暉則答非所問,沒有提供具體時間。

全幢宿舍九十四萬月租科大

蘇朝暉證實,政府把澳門大學舊校區的一幢宿舍有償租給私立的澳門科技大學,每月收取九十四萬九千元,可提供九百九十個宿位。另外,政府向澳門理工學院和澳門旅遊學院無償借出澳門大學舊校區的三幢宿舍。蘇朝暉又表示,向三間專上院校租借澳門大學舊校區的宿舍屬臨時措施,為期一個學年,預計學生可在九月入住。

理工旅院獲無償配給

據了解,澳門理工學院和澳門旅遊學院可使用的是在圖一中被標示為 B1、B2、B3 的建築物,其總面積遠不及澳門科技大學可使用的建築物 (在圖一中被標示為 E)。另外,以澳門科技大學向每名宿生收取每月二千元計算,若九百九十個宿位全部租出,每月的收入約一百九十八萬元,然而,該校向政府支付租金僅是每月九十四萬九千元。

澳大舊校區使用分配將交報告

另外,蘇朝暉指出,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現綜合分析各間院校的需求,尤其現時校園的人均面積、院校將來發展所需空間等,將在短期內,就澳門大學舊校區將來的分配提交報告。記者兩度問:會否公開諮詢?蘇朝暉沒有回答會或不會,只是重覆說:「我們會做高教辦應做的報告。」早前,在私立大學中,澳門城市大學證實,已向政府申請使用澳門大學舊校區。

高教辦沒干預大學人事安排

被問及澳門大學不再與副教授仇國平續約,蘇朝暉聲稱,他是在昨天上班,之前在葡國、西班牙旅行途中,前日才在外地瀏覽本澳新聞網站時得悉相關消息。他重申,高教辦一直尊重各專上院校的教學行政自主權,完全沒有干預人事安排等,高教辦的角色是整體規劃,並支持各間專上院校發展。

澳大稱解僱仇非關政治 (19/08/2014)

【特訊】澳門大學昨發出新聞稿,就近日仇國平副教授對傳媒發表的言論,作出聲明如下:
(一)澳門大學對仇國平副教授涉嫌違反專業操守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决定對其作出紀律處分。現在,大學決定不再與仇副教授續聘。所有調查與決定均符合有關規章及程序,與仇副教授在社會上的政治活動、言論、觀點完全無關,澳門大學重申尊重學術及言論自由。

(二)大學是在教學人員涉嫌違反《澳門大學教學人員專業操守指引》的情況下,方提起紀律程序。在此情況下,大學組成一個獨立、具充分代表性的申訴及纪律委員會根據內部規章,對仇副教授展開了紀律程序。經調查後證實仇副教授涉及違反專業操守,因此大學對其處分是恰當的。

(三)澳門大學向來尊重學術及言論自由,因為這是民主社會中一所多元化大學的根本所在。上述紀律調查獨立且依法開展,亦充分尊重被調查人的辯護權。大學重申對仇副教授作出的紀律處分與其政治觀點無關,也不涉及其學術和言論自由。

(四)大學與教職人員之間可持續的關係,應建立在相互信任與尊重的基礎上。大學注意到仇副教授對其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不承認錯誤,並將紀律處分一事與干預學術、言論自由相提並論。這些做法損害大學的聲譽,也損害雙方賴以持續信任與尊重的關係。

競選辦稱按計劃行事 崔落區三分鐘聽民意 (19/08/2014)

【本報訊】第四任特首選舉唯一候選人崔世安昨於渡船街進行首場公開落區活動,結果在大批傳媒追訪、G4和競選辦人員簇擁下,只「定點逗留」約三分鐘,即極速完成打道回府。競選辦回應稱,活動一切按計劃進行無異。

昨日踏入特首選舉競選宣傳第三日,競選辦為崔世安安排三場公開活動。其中在渡船街婦聯綜合服務大樓與婦聯舉行座談會後,就計劃即席於渡船街進行探訪、落區宣傳。

爆澳大遺址安排是張司主意

在兩項活動之間,遭大批傳媒追訪的崔世安首先於大樓內企定回應澳大舊址宿舍原已分配的問題。他以「記憶中」、「聽到是」答:「張裕司長同我談過,我係好支持張裕司長這個理念,將它給予唔牟利高等院校來用這個舊址,理念我係好支持,細節我今日係候選人答唔到你。」語畢即轉身步出大樓。

傳媒改為追問仇國平不獲澳大續約一事,身兼澳大校監的崔世安於門外回身再企定重申,大學自有其管理,他和張司長從沒干預或參與任何該校人事任免工作。

任內發生多宗涉嫌打壓言論或學術自由事件,是否在保障這方面做得不足?崔世安則倒背如流地重申,他自己從來都尊重新聞和出版自由,「我接受人哋批評,我亦自我批評,我覺得這個係社會裡面一個好好的互相互動」,故肯定從沒打壓或干預工作。語畢即再次轉身前往約五十米外的目的地。

絕無要傳媒報喜不報憂

前日崔世安公開指傳媒會影響社會焦點,鼓勵多報傑出貢獻和參與建設者才是,被外界直接解讀為是要求報喜不報憂。已開始與目標街坊打招呼的崔世安聞言即回頭過來強調從沒講過要傳媒報喜不報憂,「我絕對冇講過要傳媒報道任何嘢」。

面對傳媒持續追訪,崔世安一行由渡船街婦聯大樓移動約五十米到前面的巴士站,在行政會發言人兼新橋坊會會長梁慶庭陪同和引見下,接觸了約三位居民了解訴求。

世安快閃‧市民失望

若不計受訪時間,頂著「聽民意、敢承擔、迎挑戰」的口號的崔世安只停留約三分鐘就結束其「探訪渡船街」行程,速度之快前所未見,即便這已算上等車接走時間。有計劃陳請的市民因稍遲到來即撲空,大為失望。

競選辦下午六時許一如既往發出「多個團體代表建言 崔世安與市民真情對話」之是日競選活動新聞稿,在文末最後一段提到「前往渡船街聽取巿民意見」,未有如座談會般多作交代。

創新落區:固定地點宣傳

惟稍後,競選辦為回應傳媒查詢再發新聞稿,為是次極速宣傳解畫,稱是按計劃進行,於會後崔步行至渡船街與盧九街的小休憩區作固定地點宣傳,駐足與居民交流。並介紹期間聽到老街坊該區更新和舊樓重建等意見。

該辦強調,整個宣傳期規劃安排數十場靜態及動態形式的活動,讓崔以不同方式聽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又謂會續與傳媒保持良好溝通、互相協調,並多謝傳媒專業採訪報道準確傳送相關訊息。

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沒交代理由 澳大不續聘仇國平 (18/08/2014)

【本報訊】敢言敢為的澳大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昨證實,在開學前夕接校方通知,在沒說明理由下不獲續約,相信與自己積極參與社會行動、批評政府有關,但不會為此後悔,他會繼續做下去。

仇國平(見圖)表示,上週三(十三日)收到澳大正式書面通知,新學年不再與他續約,即只任職至本月底、開學前,當中未有說明理由。他相信,這與其教學與研究表現無關,且此前已收到其學系為他編排的新學年上課時間表。

○二年也曾有澳大教師在高調批評政府司法制度後不獲續約,仇國平說,若他的理由真的如此,做法可謂「近乎瘋狂」,因曾有教職員觸犯同時在其他學校全職工作等嚴重錯誤亦未至於不續約,「我唔係好明我究竟做咗啲咩嘢係會令到澳門大學覺得我罪名被呢啲教授更加嚴重?」。

仇國平又補充,遭不聘約解僱其實「一早心中有數」,不感詫異、驚訝,因在他開始積極參與社會行動時,已有友人不斷叮嚀要小心,「因為大學就可能會以不續約方法去處理我」,但不會因應驗而後悔之前所做的。

至於日後動向,仇稱已有安排定有工作和收入,惟具體暫不宜透露,「關心我的朋友就唔需要擔心我,想我死的敵人呢就亦都唔好咁快開心住,因為我會繼續就呢個社會事務積極參與、繼續監督政府,同推動澳門社會民主進步!」

特區政府稱尊重及維護言論學術自由 (18/08/2014)

【特訊】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消息:

鑑於有多位傳媒記者向本辦公室查詢仇國平稱其不獲澳門大學續約一事,現謹統一回覆如下:

行政長官崔世安及行政長官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均在昨日才首次從傳媒報道中得悉仇國平向媒體表示其不獲澳門大學續約,之前亦沒有收到任何與此相關的信息。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在出席公開場合時回答記者提問指出,澳門大學有自己的一套管理辦法,無論在他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或之後作為行政長官期間,多年來從無參與及干預澳門大學的管理。行政長官並指出,特區政府尊重澳門大學的人事管理自主。

特區政府藉此重申,政府尊重及維護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並將一如既往,不干預本澳各大專院校的學術自主及行政運作。將繼續投入資源,支持本澳高等教育不斷向前發展。

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培訓結業 (18/08/2014)

【本報訊】參加“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培訓計劃”結業禮吳子寧同學指修讀這個培訓班,令她學習到很多基本法的知識,並且認為澳門近期發生很多事,其中有部份明顯是不認識基本法或者是誤解基本法所造成的。

由基本法推廣協會主辦,基本法大使培訓計劃於昨日進行結業禮。在結業禮上,一位參加培訓的學生吳子寧指學習令到她更加了解基本法,現時有些社會問題是因為誤解基本法而造成的,例如“公投”。她指“公投”是國家的權力而並非一些地區的權力,有些人不了解法律或國家與特區的關係,才會提出公投。另外,她表示基本法並沒有像香港一樣寫明何時普選特首,但對於澳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可否改變就交由澳門市民討論。

基本法推廣協會理事長崔世昌表示:開辦目的是為了傳授正確的基本法概念,藉以培訓一批宣傳基本法的骨幹人才,日後共同參與基本法的宣傳與推廣,向普羅大眾宣揚愛國愛澳訊息。

2014年8月14日 星期四

澳大遺址用途未定 關注組促公開諮詢勿黑箱作業 (14/08/2014)


【本報訊】政府表明不急於決定澳大原址用途,由澳大校友、教職員等組成的澳門大學舊校園關注組昨遞信要求政府就此公開諮詢,不要黑箱作業,以免再私相授受,並建議在此前將校舍低價租予藝文團體使用。

關注組三名成員昨手持「不要黑箱作業,澳大舊校園如何處置必需公開諮詢」海報到政府總部,向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遞信發表意見。

成員甘雪玲指,澳大搬遷工作接近完成,舊校園如何處置市民蒙在鼓裡,而為免政府財產因私相授受造成浪費,她們要求政府盡快就舊校園處置作公開及廣泛諮詢,確保按照公平、公開、公正、以及衡工量值原則,決定其用途。

另一成員仇國平說,政府既然表明不急於和未有具體決定,意味上址將會空置一段長時間,造成公共資源浪費,故建議在未有諮詢決定前,可先將空置校舍等斬件開放使用,如以低廉租金租予缺乏場地、受高租金困擾的藝文、文創團體,既可善用政府資源,又可真正扶助業界發展。

除遞信外,關注組也在網上發起校友一人捐一百元活動,希望有一百人響應,以籌集足夠款項在報章刊登廣告,公開呼籲政府「不要黑箱作業,澳大舊校園如何處置必需公開諮詢」。

官委呼籲抵制民間公投 (14/08/2014)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四名立法會議員──黃顯輝、唐曉睛、徐偉坤、蕭志偉,昨日在議程前發言時表態反對和抵制所謂「民間公投」。

分別是律師和大學法學院教授的黃顯輝、唐曉睛表示,所謂「民間公投」的發起者明知法律上不可為而為之,其真意圖其實是向不明內裡乾坤的人推銷所謂「公投不犯法」的歪念,形成一種任何政治及公共事務均付諸公決的氛圍。這種技倆在鄰近地區的所謂公投綁大選、五區總投等運動中已多次運用,並造成很大的社會動蕩。

他們認為,對擁護《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廣大澳門居民而言,以破壞憲政秩序,制造社會動蕩為目的的所謂「民間公投」是非常危險和不可接受的。

報稱職業是商人的徐偉坤、蕭志偉則表示,澳門特區成立至今,成功落實了「一國兩制」,經濟發展上取得亮麗成果,民生大大改善,社會和諧穩定,而民主政制亦有序發展,澳門能有今天繁榮祥和的局面,實歸功於祖國對澳門高度自治的充分的信任和強大的支持以及澳門人包容共濟的努力。

隨著社會公民意識及追求民主化的渴求日益提升,推動民主發展,是澳門人追求的共同目標,然而,民主化進程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在尊重法治、充分溝通、理性討論、循序漸進下加以推動實現,切忌操之過急。

綜合上述,希望廣大市民在「民間公投」的議題上,理性思考,清晰了解有關選舉政制發展的正確信息,拒絕接受所謂的「民間公投」的語言煽動。為澳門未來發展著想,一齊抵制有關活動。

徐偉坤、蕭志偉續稱:「這種行為只會分化社會,破壞社會安寧,辜負中央政府對澳門特區的信任及支持,結果將澳門推向與中央對立的位置,試問這種結果如何推動民主政制發展?」

施家倫輕軌網上投票遭駭 (14/08/2014)

【本報訊】議員施家倫曾就輕軌澳門半島線北段三個走線方案舉行網上投票,他報稱,懷疑遭到駭客入侵,故取消上述活動,完成處理工作後,便會重新啟動。他又表示,若活動不冠名「公投」的話,不擔心受到批評。

九成人支持「沿海高架」

政府現就輕軌澳門半島線北段進行諮詢,並推薦「勞動節高架」走線方案(另外兩個是「沿海高架」、「馬場東高架」),遭到黑沙環公園一帶居民的強烈反對。有市民反映,八月初,直選議員施家倫就上述三個方案舉行網上投票,八成九人支持「沿海高架」,之後,相關投票在網上被移除。

昨日,施家倫證實,開始上述投票後三天,接到市民通知:投一票給「勞動節高架」,同時,有兩票支持「沿海高架」。所以,暫停網上投票處理,稍後,將會重啟投票,直至九月廿八止 (諮詢期結束日)。記者問:即是有駭客入侵之類?施家倫稱:「係喇、係喇、係喇。」記者問:有否報警?施家倫:「做緊喇。」記者問:即是報了警?施家倫稱:「係、係、係。」

投票敏感惹禍?

近日,民間選舉和投票變得敏感,會否擔心被批評是組織公投?施家倫稱:「任何市民都可表達任何意見,包括填寫任何問卷。我沒有冠公投這兩個字,就不會擔心。我都表態:這兩個字不是我們澳門人,甚至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用來冠名的。」他認為,除了座談會、諮詢會外,政府可以多渠道收集民意,如:舉辦網上投票。

施家倫表示,對於政府提出的三個輕軌澳門半島線北段走線方案,他是沒有取向的。不過,有工程界人士向他反映,若採用「勞動節高架」走線方案,輕軌是有條件在勞動節大馬路的地下通過。

2014年8月13日 星期三

開放澳門上訴終院 民署為阻公投搬龍門不許公地設票站 (13/08/2014)


【本報訊】民署以違法集會不容許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佔用公地進行,主辦之一的開放澳門協會批評當局做法有違平等原則,因兩年前民署並未限制相同的政制民間投票,遂決定上訴,望終審法院撤銷相關決定,守護言論與集會自由。

開放澳門上週一向民署宣告將於八月廿四日在祐漢新村第一街、水坑尾街和風順堂街等五個公共地方,舉辦「二○一四澳門特首選舉民間公投」集會活動,藉以設實體票站讓居民模擬投票表達特首選舉意見。

著按一般行政手續申請佔用公地

民署前日(即限定五工作日內回覆的最後一日)以「特急件」回函,以兩理由不容許在公共地方舉辦有關活動,若擬續在舉行並可能要佔用公地,建議其按一般行政手續進行相關申請或許可。

民署稱,該活動實為進行「民意調查活動」,若以「集會」活動來預告通知,顯然是對第2/93/M號法律有關「集會」概念理解錯誤,而且民間公投「是對國家憲制和基本法挑戰及破壞,亦完全不符合澳門特區的法律地位」,故以該法第二條(在不妨礙批評權之情況下,不容許目的在違反法律之集會及示威)和第六條(明確指出有關不容許理由等)規定作出不容許的決定。

兩年前得現在就唔得?

開放澳門理事長周庭希昨上訴終院,要求撤銷有關決定。周批評,民署做法違反平等和善意原則,因新澳門學社於一二年曾舉辦政制發展民間公投,同樣是以「集會」方式設票站進行,當年署方未有阻撓,可今回「完全相同一模一樣的嘢」卻不允許。而且民署曾以「政治騙局」不合理地形容民間公投,顯早有預設立場。

周庭希說,終院於上回公投宣傳佔用公地上訴案判辭中,指集會是一群人有共同目的一起就一些事情表達意見,公投的票站正符合有關定義,而且公投是主動參與,更近似於示威活動,故應可按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去佔用公地。

信終院不會又不接納上訴

對於法院會否接案、上訴勝算,周庭希笑言「理論上好大」,「如果係好正常,澳門法治重企得住的話,咁我諗唔到其他的理由法院係應該拒絕我呢個上訴申請。」

不過周補充,若最終結果對公投不利,也會有後備方案應對,確保居民可有票站去投票,而且投票是一種非常和平的表達意見方式,暫沒必要考慮特就佔公地設票站去公民抗命。

2014年8月11日 星期一

階級鬥爭 山雨欲來 (11/08/2014)

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社會近年都有一個相同變化的趨勢,就是社會分化、階級對立。從經濟到政治都是如此,在經濟層面:回歸後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變成一種捕食性的資本主義制度,商家往往要「賺到盡」,把小市民剝削到極致。而變身國際第一大賭城的澳門亦創新了一套權貴親朋資本主義制度,所有經濟利益與發展機會都給他們壟斷。兩地社會貧富懸殊加劇,樓價升無止境,社會被分化為「有樓階級」與「無樓階級」。

在政治層面:香港方面是一個開放社會卻沒有一個相適應的政治制度,這是香港難於管治的主要原因;澳門則是一個半封閉社會,政治權利向由極少數人包辦,澳人只懂服從安排,幸福與否只能「聽天由命」,對權貴話事的政府,大多數人惟有低頭認命,因為我們手中無票,正是「有心殺賊,無力回天!」,兩地社會都讓少數人享有政治特權,排除了公民平等分享政治權利,造成「有票階級」與「無票階級」的矛盾,香港的『和平佔中』與本澳的『民間公投』不就是在這樣政治權利不公的死局下被逼出來?加上兩地政府的用權不當,又乏制度制衡,加劇「有權階級」與「無權階級」的對立,兩地年輕人近年的抗爭行動就是對社會種種不公現象的反彈和控訴,要怪者誰?

「有樓階級」與「無樓階級」、「有票階級」與「無票階級」、「特權階級」與「無權階級」;社會「階級分化」已經成形,「階級鬥爭」亦逼在眉睫。「階級鬥爭」是指被剝削階級和剝削階級之間的鬥爭,是階級利益不可調和的結果。港澳人其實都討厭「階級鬥爭」,亦不懂搞「階級鬥爭」,只是有日或會被迫走上這條鬥爭的道路,因為有時被剝削﹑被統治階級所進行的鬥爭雖然沒有根本推翻剝削階級的統治﹐但由於他們在鬥爭中所顯示的力量﹐迫使剝削階級不得不進行某種改革﹐或作出某種讓步,得到的結果,在某種意義上與「公民抗命」目的相同,兩者不同的只是手段,「公民抗命」是和平的不合作運動,「階級鬥爭」往往就是暴烈的革命行動,你死我活見血方休。

今時今日的香港人仍只想「公民抗命」,未有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意圖,可是卻被人標籤「暴力」,誣陷「造反」,原本是「人民內部矛盾」被扭曲成「敵我矛盾」,要殲之後快,而煽動仇恨,挑起「階級鬥爭」的竟就是握有權力的一方,無權力的「公民」又怎可以逃避?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4年8月9日 星期六

(2014) 政治決定:新城 A 區大建住屋 公屋單位增至二萬八 (總覽)

新城 A 區大建住屋 公屋單位增至二萬八 (11/07/2014)

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把新城 A 區的主要功能調整為以公屋為主的居住用途。該區的住宅單位由原本的一萬八千個增加至三萬二千,當中,有二萬八千個單位是公屋。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密度會否過高?行政會委員黃如楷認為,從容積率看,新城 A 區的房屋條件將較現時的豪宅好。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11072014.html


A 區調整 政治決定 (11/07/2014)

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將在下星期開始,投票日則在八月三十一日進行,市民也有機會在八月下旬參加「民間公投」,對現時的政治制度和下屆行政長官參選人表明立場。就在這時刻,行政會公布,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調整新城 A 區土地的主要功能。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a-11072014.html


A 區大增公屋數量 崔:回應社會需求 (12/07/2014)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表示,調整新城 A 區的公屋供應量,是希望回應社會對公屋的需求增加;他重申,政府願意投放更多資源讓廣大居民安居。這次調整是否與連任有關?崔世安稱:「我沒有想過因為我的連任去『做騷』,(做騷) 亦不是我過去的做法。」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a-12072014.html


長官意志凌駕專業規劃? 劉司力挺符合居民訴願 (12/07/2014)

新城 A 區規劃的調整,是否「長官意志」凌駕「專業規劃」?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行政長官解決居民急需,其他政府官員在技術方面全力配合。縱然,提升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密度是一個難題,但是,技術官員將會處理,無論如何,行政長官這個施政理念是符合居民的訴願。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2072014.html


A 區規劃大變 建築密度勢必推高居住環境更擠 (14/07/2014)

城規師林翊捷不認同大幅調升新城A區的居住人口,因為,人均擁有的公共設施勢將減少。而且,新城A區樓宇的高度受到航空限制,為了滿足居住人口增長,建築密度將會很高,居住環境也見擠迫。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a-14072014.html


麥瑞權建議政府 買鏡湖同善堂地建公屋 (15/07/2014)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目前,特區政府的土地供應主要來自收回閒置土地及新城填海區,政府正有序開展短、中、長期的公屋規劃。直選議員麥瑞權認同,政府提高新城A區建築物的容積率,他也建議,政府可依法透過拍賣向鏡湖慈善會和同善堂購買土地,既不存在官商勾結,也是行善。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5072014.html


A 區學校村各校共同體育設施 (15/07/2014)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A區有學校村的土地規劃預留,幾間學校共同使用部份體育設施,又會適度放寬學校重建、擴建的高度,釋出更多土地資源。教青局梁勵又表示,預計至二零一五/一六學年,幼兒教育學位需求將增至一萬八千,目前已加緊開展增加學位的配合工作,料至二零一五/一六學生幼兒教育學額可達二萬一千一百個,完全能滿足學生就學需求。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a-15072014.html


崔明言大刀闊斧換班 (16/07/2014)

正式宣布參選的崔世安,對新城A區兩萬八公屋如期落成或普選特首等問題上,均未能給出具體承諾或方向,但獨在司長班子問題上明確表態,承諾會順應民意,優先考慮、盡快處理,「大刀闊斧」去辦。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6072014.html


A 區將有四個輕軌站 (16/07/2014)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A區將有四個輕軌站,每個站將能完全覆蓋三百米半徑。由於東北走線三條線路中過半高架軌道走海面,使A區及東北三條走線的覆蓋率相對其他路線低。政府又表示,將會藉輕軌施工,一併解決關閘口岸整治,基於顧及出入口岸運作未能騰出空間重建,政府將會創造條件,進行關閘口岸整治工程。另外會同時進行黑沙環公園整治,善用周邊空間,保證公園設施不會少於目前。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a-16072014.html


吳國昌促 A 區結合澳人澳地實現房屋長效機制 (21/07/2014)

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啟動新一輪口頭質詢促填海A區政治決定結合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整體實現澳人房屋長效機制。其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如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1072014.html


公屋集中 A 區人口迫爆 政府此舉耐人尋味 (23/07/2014)

政府大幅調升新城 A 區的公屋數量,城規師林翊捷認為,那是一個奇怪的決策。他指出,在新城 A 區建成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甚至,形成健全的社區,需要十至二十年的時間。其間,新城C、D 區的填海工程理應完成,可以興建公屋,政府應把公屋分配在新城 A、C、D 區興建。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3072014.html


吳區就檢討經屋法遞信 (24/07/2014)

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區錦新,以及新澳門學社成員昨日到政府總部,就檢討《經濟房屋法》的諮詢遞交信函。(見圖) 他們認為,千多個經濟房屋單位招徠四萬多戶申請,官員聲稱完全審查需兩年時間。可是這次局部檢討經屋法迴避經屋供應量問題,而是要建立一個所謂「保留已遞交的申請經濟房屋資料,修改先審查後抽籤」的制度。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4072014.html


區錦新回應抬轎論 支持 A 區大建公屋 (30/07/2014)

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也表態支持行政長官崔世安調高新城填海 A 區的公屋單位數量,這是否為崔世安連任抬轎?區錦新聲稱,沒有與崔世安溝通,也不知其意圖,無論如何,本澳的民生問題需要切實解決,今次的政治決定是恰當的。他坦言,若該區生活質素下降的話,今日支持調升公屋單位的議員和新澳門學社,將來也要負上政治責任。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30072014_30.html


學社 A 區五點意見 (30/07/2014)

新澳門學社、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就新城填海 A 區提出五點意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30072014.html


配合 A 區改規劃 劉榕:年底推新城第三階諮詢有壓力 (02/08/2014)

行政長官崔世安忽然政治決定去大改新城填海A區規劃以加大房屋供應,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說,他們會從技術層面去配合,包括調整樓宇高度、容積率等,但因準備工作須推倒重來,對年底推新城填海總體規劃第三階段諮詢是有壓力的。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a-02082014.html


A區計劃大變啟示 政治凌駕一切 獨裁或會出現 (05/08/2014)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參與下屆行政長官選舉前決定,把新城 A 區的住宅單位數量,由原本的一萬八千個增加至三萬二千,推翻先前的規劃。時事評論員蘇文欣 (見圖) 認為,這是政治決定凌駕一切,是一個絕對不好的政治過程,長此下去,逐漸形成司級及以下的官員依賴行政長官,慢慢更會產生獨裁。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a-05082014.html


新城A區增公屋量為回應社會需求 (06/08/2014)

政府近期收集到的社會意見,均反映住屋的訴求持續增加,居民對政府多推出公屋的願望更是殷切,亦有不少聲音認為新城填海區應該優先興建公屋,滿足居民需求。故此,政府從過往兩次新城填海區規劃公眾諮詢的規劃基礎上,經深入研究與討論後,決定提出加大新城A區公屋單位的供應量,以回應社會和廣大居民對住屋的需要。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a-06082014.html


為甚麼要我們全擠進A 區? (07/08/2014)

特首崔世安突然大幅調升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獲得各界和應。團體「澳門青年動力」理事長關婉珊認為,澳門人有五幅新城填海地,理應得到良好規劃,但是,崔世安的決定極可能令新城 A 區的生活質素大幅倒退,更令人擔心的是,政府相應大幅減少 B、C、D、E 區的公屋數量,把相關土地改建私樓,甚至豪宅,十多萬無力購買私樓的居民只能擠進 A 區。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a-07082014_7.html


十萬公屋居民住A 區 仇﹕利新興反對力量形成 (07/08/2014)

新城 A 區因著特首崔世安的一個決定,將有近十萬名公屋居民入住。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認為,由於公屋居民的訴求一致,只要立足該區,新興反對力量將易於形成,也有利立法會候選爭得議席。他也質疑,為了減低新城 A 區的人口密度,政府為何不把新增的公屋單位分散到 B、C、D、E 區?為何不取消新城 A 區的四千個私樓單位?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a-07082014.html


同樣一方尺‧內涵不一樣 (07/08/2014)

行政長官崔世安突然調升新城填海 A 區的公屋數量,居住人口隨之大幅增加。由行政長官委任的行政會成員黃如楷聲言,按容積率而言,將來的新城填海 A 區居住單位較現時的豪宅更好。專業團體「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則提出:「將公屋的一尺與豪宅的一尺畫上等號,是不公不義。」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07082014.html


崔﹕A區大變利實現住屋保障長效機制 (07/08/2014)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在政府總部會見澳門建築業發展關注小組(見圖),就新城A區未來的規劃、政府的房屋政策及建築業的發展等議題交換意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a-07082014_36.html


業界紛紛唱好A區 黃東﹕現在缺乏一盆冷水 (09/08/2014)

增建新城 A 區公屋的新方案存在很多建築、城規等問題,但是,相關業界人士紛紛支持,卻沒有具體提出問題,這是有違專業的表現。時事評論員黃東認為,業界是要幫助崔世安連任,從而吸取政治本錢和實質利益。他提醒,新城 A 區公屋如同「一粒糖」、「一嚿骨頭」,絕不應該「袋住先」。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a-09082014.html


三萬二戶有我份宣傳誇張 (09/08/2014)

時事評論員黃東表示,政府處理新城 A 區新方案的手法,凸顯其施政失敗。將來,新城 A 區公屋落成前,崔世安已完成下屆特首任期,到時,若出現難以,甚至不能解決的問題,便由以後的政府負責。黃認為,崔世安可做和應做的是利用所有閒置土地興建公屋,它們的總面積還較新城 A 區大。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8/09082014.html

業界紛紛唱好A區 黃東﹕現在缺乏一盆冷水 (09/08/2014)

【本報訊】增建新城 A 區公屋的新方案存在很多建築、城規等問題,但是,相關業界人士紛紛支持,卻沒有具體提出問題,這是有違專業的表現。時事評論員黃東認為,業界是要幫助崔世安連任,從而吸取政治本錢和實質利益。他提醒,新城 A 區公屋如同「一粒糖」、「一嚿骨頭」,絕不應該「袋住先」。

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調整新城 A 區的主要功能,增加公屋單位至二萬八千個。時事評論員黃東提出警告:那不是一個正常的方案,存在嚴重的政治利益考量。單從建築、城規等角度看,將有很多質量問題在新城 A 區出現。

只會令北區情況惡化

其一個問題是政府揚言,二O一六年可望填海工程完成,首批公屋可望在二O二二、二三年落成。黃東指出,若填海與建屋之間沒有足夠的分隔時段,將來的樓宇便會如同皇朝區的,出現沉降情況。另外,新的 A 區計劃將令澳門半島北區的情況惡化,也會出現屏風樓、熱島效應等。

諸如此類的問題,建築、置業等專業界別的人士理應非常清楚,但是,至今沒有一人出來發聲。反之,有業界人士表態支持崔世安這個不堪的決定,更提議政府把 A 區樓宇的容積率調升至十三倍。黃東批評,此舉既進一步推高人口密度,也無視該區存在航空的高度限制。

其中,身為建築師的行政會委員黃如楷更聲言,按容積率而言,將來的新城填海 A 區居住單位較現時的豪宅更好。黃東反問:「黃如楷先生會否願意遷到 A 區居住?我相信他不會。」

「白鴿籠」?「貧民區」?

為甚麼有這違反專業的表現?「他們很精明,在這個時候投機取巧,去幫助崔世安連任。」黃東提醒,新城 A 區將來如同「白鴿籠」、「貧民區」,B、C、D、E 區則成為「富人區」,用來興建豪宅,建築、置業界從中吸取龐大利益。他也批評,那些所謂專業界人士是欺騙和欺負不懂城市規劃的市民。

市民不應「袋住先」

「現在缺乏一盆冷水!」黃東認為,現在需要專業人士具體指出 A 區新方案的好與壞,讓市民自己選擇及負責。市民也不要單從「好的方向」想,要獨立思考,不要被政府和所謂的專業人士牽著走。他提醒,市民的權益並非只是上樓,新城 A 區公屋如同「一粒糖」、「一嚿骨頭」,絕不應該「袋住先」。

三萬二戶有我份宣傳誇張 (09/08/2014)

【本報訊】時事評論員黃東表示,政府處理新城 A 區新方案的手法,凸顯其施政失敗。將來,新城 A 區公屋落成前,崔世安已完成下屆特首任期,到時,若出現難以,甚至不能解決的問題,便由以後的政府負責。黃認為,崔世安可做和應做的是利用所有閒置土地興建公屋,它們的總面積還較新城 A 區大。

行政長官崔世安突然作出政治決定,調升新城 A 區的公屋數量,雖然,不同界別人的士紛紛表態支持,但是,仍有零星的批評和反對聲音。日前,政府發出新聞稿聲稱,政府從過往兩次新城填海區規劃公眾諮詢的規劃基礎上,經深入研究與討論後,決定提出加大新城 A 區公屋單位的供應量。

對於上述的官方言論,時事評論員黃東 (見圖) 批評:「那正正與事實相反。現在是完全撕毀前兩階段的諮詢結果。」之前的諮詢結果是把新城 A 區定為「門戶」用途,現在則出現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他問:「不是大話還是甚麼?我反而希望政府坦白說:前兩個階段的諮詢已不存在,因為,已與時代脫節。」

政府廣泛宣傳:「A 區規劃為我改,三萬二戶有我份」,這是否與發展商的廣告一樣誇大其辭?黃東坦言:「消委會是否應該要介入?」他提醒,A 區新方案將會產生惡果 (見另稿),應要「慎之又慎」,科學施政不是得一個口號,應該讓市民清晰知道相關危機。他認同「現在是大話治澳,謊言治澳」之說。

以人為本應該撤回

黃東表示,新城 A 區新方案是沒有好結果的,該區首批公屋在二O二二、二三年落成前,崔世安已完成下屆特首任期,不知道會否留在澳門。「崔世安是將相關責任推向以後的政府,其實是很不負責任。」黃東認為,若今屆政府若真的以人為本,應該撤回 A 區新方案。

他也提醒,本澳閒置土地總面積較 A 區大,政府應該利用它們來興建公屋,這才是崔世安任來可做和應做的,至少,在八月三十一日下屆特首選舉日前,具體交代四十八閒置土地的現況。然而,他不做以上的工作,反而推出虛無飄渺的、在任內完成不了的 A 區新方案。

政府沒有吸取教訓

很多人支持問題重重 A 區新方案,卻難有反對和批評聲音。黃東提醒,現在最弊的是「民生泛政治化」。這是政府沒有從「特首、高官保障法案」等經驗吸取教訓,反而越行越遠,更籠絡建制人士和權貴,既動員廣泛表態支持,並加強對不同意見的滅聲,手法較以往更醜陋。

2014年8月8日 星期五

中企協新屆就職 (08/08/2014)

【本報訊】澳門中國企業協會昨舉行「第十屆理事會監事會就職典禮」,該會會長許開程表示,協會成立二十三年來,在商業零售、金融服務領域、填海工程、機場、橋樑等工程作出了重要工作,未來仍會秉承根植澳門、建設澳門、服務澳門的宗旨,為澳門發展作出貢獻。

就職典禮昨午假萬豪軒舉行,並由中聯辦主任李剛為新任理事會監事會監誓就職。行政長官崔世安、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外交公署特派員胡正躍等嘉賓應邀出席就職儀式。

許開程致詞時表示,協會成立二十三年來,在商業零售、金融服務、建築工程、建築材料、油汽資源、交通運輸、旅遊、通訊、物流、會展等行業發展,以及填海工程、機場、橋樑等工程作出了重要工作,未來仍會秉承根植澳門、建設澳門、服務澳門的宗旨,為澳門發展作出貢獻。

許開程:要按基本法辦事

同時新兼任電董事長的許開程,被問到澳電未來在天然氣發電上有何新計劃?他回應,剛加入澳電未有具體發展項目,會為供電服務的穩定、澳電發展而努力。

另被問到會否支持員工參加公投?他表示,所有事情要按《基本法》辦事。

2014年8月7日 星期四

十萬公屋居民住A 區 仇﹕利新興反對力量形成 (07/08/2014)

【本報訊】新城 A 區因著特首崔世安的一個決定,將有近十萬名公屋居民入住。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認為,由於公屋居民的訴求一致,只要立足該區,新興反對力量將易於形成,也有利立法會候選爭得議席。他也質疑,為了減低新城 A 區的人口密度,政府為何不把新增的公屋單位分散到 B、C、D、E 區?為何不取消新城 A 區的四千個私樓單位?

行政長官崔世安突然作出政治決定,令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由原規劃的五萬七千至六萬人,調升至九萬人或以上;除了有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外,還有四千個私樓單位。政府一再強調,崔世安是在過往兩次新城填海區規劃公眾諮詢的規劃基礎上,經深入研究與討論後,決定提出加大新城 A 區公屋單位的供應量。究竟,這說法能令多少人真心相信?

政治決定違背科學施政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 (見圖) 坦言:「既然說是政治決定,意味不是按著專業、科學原則考慮,似乎違背特區政府一向宣稱的科學施政。」早前,已有城市規劃師對新城 A 區的新定位提出了警告,仇國平也提出:政府為何不能接納城規師的意見,把增建公屋的數量分散到 B、C、D、E 區?另外,政府為何不取消新城 A 區的四千個私樓單位,從而減低人口密度?

仇國平指出,把十萬名公屋居民集中在新城 A 區,他們的訴求一致,立法會候選人只要立足於該區,極有可能得到足夠選票取得議席,新興的反對力量也極可能在這個密集的填海區形成,這是不利政府施政的。現時,政府的社福資源傾斜傳統建制社團,他們也會動員 A 區的居民支持政府?仇國平不表認同,因為,那些社團得到的選票越來越低,意味著他們的動員力量不如想像的高,而且,單是今次黑沙環的輕軌諮詢,那些社團已無法令反對的居民接受政府的方案。

為甚麼要我們全擠進A 區? (07/08/2014)

【本報訊】特首崔世安突然大幅調升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獲得各界和應。團體「澳門青年動力」理事長關婉珊認為,澳門人有五幅新城填海地,理應得到良好規劃,但是,崔世安的決定極可能令新城 A 區的生活質素大幅倒退,更令人擔心的是,政府相應大幅減少 B、C、D、E 區的公屋數量,把相關土地改建私樓,甚至豪宅,十多萬無力購買私樓的居民只能擠進 A 區。

行政長官崔世安調升新城填海 A 區的公屋數量,團體「澳門青年動力」理事長關婉珊 (見圖) 覺得事出突然,決策過程不透明:究竟,崔世安和行政會曾經討論了多少?她也覺得,崔世安是為了順利換屆才作出這小動作,用來「先安撫」市民。最終,A 區能否成為健全的,甚至優質的生活社區?回看政府過去的表現,她說:「已經不是失望的狀態,已經不會有期望。」

「今日置安居,明日 A 區,你 (政府) 日日玩不同花樣。」關婉珊批評,很有問題的置安居諮詢才剛剛結束,現在又突然決定 A 區擴容,令人覺得,崔世安行事草率。從此,B、C、D、E 區的規劃方向也變得模糊不清:這四個新城填海區會否再有公屋?會否成為私樓,甚至豪宅的專區?她問:「政府今日只講 A 區,刻意留著其他填海區,將來要做手腳時,便向它們埋手?」

A區大建公屋只令居住質量大倒退

關婉珊認為,現時,庫房充裕,樓價飆升,既然有五幅新城填海土地,理應有良好的規劃,甚至可以媲美新加坡。然而,崔世安集中在新城 A 區大幅增建公屋,大可能令居住質素大幅倒退。「政府現在好似說:你們提出公屋不足,便增建給你們。你們又嫌細,究竟想怎樣?」她認同,五個新城填海區都是屬於澳門人的,應把增建的公屋數量分配到各個新城填海區。

十萬公屋居民住A 區 仇﹕利新興反對力量形成 (07/08/2014)

【本報訊】新城 A 區因著特首崔世安的一個決定,將有近十萬名公屋居民入住。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認為,由於公屋居民的訴求一致,只要立足該區,新興反對力量將易於形成,也有利立法會候選爭得議席。他也質疑,為了減低新城 A 區的人口密度,政府為何不把新增的公屋單位分散到 B、C、D、E 區?為何不取消新城 A 區的四千個私樓單位?

行政長官崔世安突然作出政治決定,令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由原規劃的五萬七千至六萬人,調升至九萬人或以上;除了有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外,還有四千個私樓單位。政府一再強調,崔世安是在過往兩次新城填海區規劃公眾諮詢的規劃基礎上,經深入研究與討論後,決定提出加大新城 A 區公屋單位的供應量。究竟,這說法能令多少人真心相信?

政治決定違背科學施政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 (見圖) 坦言:「既然說是政治決定,意味不是按著專業、科學原則考慮,似乎違背特區政府一向宣稱的科學施政。」早前,已有城市規劃師對新城 A 區的新定位提出了警告,仇國平也提出:政府為何不能接納城規師的意見,把增建公屋的數量分散到 B、C、D、E 區?另外,政府為何不取消新城 A 區的四千個私樓單位,從而減低人口密度?

仇國平指出,把十萬名公屋居民集中在新城 A 區,他們的訴求一致,立法會候選人只要立足於該區,極有可能得到足夠選票取得議席,新興的反對力量也極可能在這個密集的填海區形成,這是不利政府施政的。現時,政府的社福資源傾斜傳統建制社團,他們也會動員 A 區的居民支持政府?仇國平不表認同,因為,那些社團得到的選票越來越低,意味著他們的動員力量不如想像的高,而且,單是今次黑沙環的輕軌諮詢,那些社團已無法令反對的居民接受政府的方案。

同樣一方尺‧內涵不一樣 (07/08/2014)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突然調升新城填海 A 區的公屋數量,居住人口隨之大幅增加。由行政長官委任的行政會成員黃如楷聲言,按容積率而言,將來的新城填海 A 區居住單位較現時的豪宅更好。專業團體「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則提出:「將公屋的一尺與豪宅的一尺畫上等號,是不公不義。」

上月,行政會公布,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調整新城 A 區的規劃,在相關新聞發布會中,行政會委員黃如楷表示,現時的豪宅建築面積為土地面積的十三倍多,新城 A 區則是八倍。他說:「實際上,那裡 (A 區) 房屋將來的條件,較現在我們居住的千萬豪宅更好。」其後,不少人士紛紛出來附和上述言論。

然而,專業團體「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早前在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RootPlanning) 發表了題為「公屋的一尺與豪宅的一尺」的簡短評論 (見圖),全文內容如下:

公屋與豪宅的建築容積率/地積比差不多,是不是代表兩者的居民生活質素也差不多呢?想想公屋的七百尺,可能住上祖孫三代至少五、六人,豪宅的七百尺可能住兩個人甚至長期空置。豪宅有會所,內含花園、健身室、游泳池、閱覽室;公屋住戶只能用公共的公園、圖書館、運動場、衛生中心。豪宅富戶可以開車出入、基層市民只能逼巴士。

因此同樣是一平方尺,公屋與豪宅所衍生的公共設施需求並不一樣,基層居民所需要的公共設施是更多而不是更少,越多基層居民的區,就越需要完善的公共設施配套,那是城市規劃所應當體現的公平正義。將公屋的一尺與豪宅的一尺畫上等號,是不公不義。

昨晚,「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也呼籲:「新城 A 區規劃諮詢期到八月九日,各位如有意見,請盡快提出。」發表意見的網頁:http://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area_a_info.php。

崔﹕A區大變利實現住屋保障長效機制 (07/08/2014)

【特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在政府總部會見澳門建築業發展關注小組(見圖),就新城A區未來的規劃、政府的房屋政策及建築業的發展等議題交換意見。

行政長官指出,政府努力工作是為民服務,並盡力幫助有需要的居民。政府了解社會對房屋市場和住屋的訴求,經過收集意見和研究,重新提出A區的概念性規劃,通過增加A區的房屋數量,尤其是公共房屋的增加,希望盡力協助有實際需要的居民解決住屋問題。

他相信,整體房屋政策著重公共房屋與私人房屋市場的平衡,長遠實現住屋保障長效機制建設。「社屋為主、經屋為輔」有其合理性,對於私人房地產市場,政府主要從多方面促進市場健康適度發展,而在本地經濟環境的調整及市場預期單位供應量增加等因素下,相信更有利市場的穩定正常發展。

澳門建築業發展關注小組由澳門建築師協會、澳門工程師學會、澳門工程顧問商會、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澳門建造商會、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共同組成。會面中,小組成員均對新城A區新概念規劃表示認同,澳門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黃如楷指出,小組經過討論,支持政府針對解決居民住屋需求提出新的土地使用方案。

建築業關注組指可分擔北區人口壓力

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劉永誠及理事長謝思訓、澳門建築機械工程商會會長張樂田、澳門建築師協會理事長梁頌衍及多名代表,先後對A區未來具體規劃提出意見及建議,包括認為政府建議A區的容積率適宜,有需要時還可適當上調;A區鄰近北區,相信某程度可分擔北區的人口壓力,並可能有利日後推動北區舊區重整;完善社區及民生配套設施的規劃;完善交通規劃,包括預留空間建設地下交通管道、架空步行系統、立體交通及軌道公交系統的建設。

行政長官感謝小組提出的意見及建議。小組其他代表反映了行業的現況及未來發展的問題,並提出建議。

參加會面的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澳門建造商會理事長鄧漢昌、澳門工程顧問商會副理事長陳廣賢、澳門工程師學會常務理事梁蔭沖等。

2014年8月6日 星期三

新城A區增公屋量為回應社會需求 (06/08/2014)

【特訊】政府近期收集到的社會意見,均反映住屋的訴求持續增加,居民對政府多推出公屋的願望更是殷切,亦有不少聲音認為新城填海區應該優先興建公屋,滿足居民需求。故此,政府從過往兩次新城填海區規劃公眾諮詢的規劃基礎上,經深入研究與討論後,決定提出加大新城A區公屋單位的供應量,以回應社會和廣大居民對住屋的需要。

按人口比例適當增建公共設施

新城區作為未來本澳極為重要的土地來源,政府決定在之前兩次公開諮詢的基礎上,將A區土地的主要功能調整為以公屋為主的居住用途。A區擴大公共房屋土地資源,主要壓縮了商業用地,交通、公共設施用地不會因此有減少,更會因應居住人口上升而同步適當增設醫療、教育、社區配套、康體及基建等公共設施,並與公共房屋同步興建。在公屋的裙樓亦將設置商舖,為中小企業提供發展空間。經調整規劃,估計A區可提供公共房屋約2.8萬戶,私人房屋約4千戶。

規劃活化社區建宜居新城

政府強調,會在規劃上活化整個A區,在交通、道路、社會設施、商業元素、中小企發展、就業機會等方面透過科學分析做好規劃,使A區成為一個宜居的地區。在2016年填海工程竣工後,政府便會隨即展開基礎建設。

“新城A區土地使用新規劃概念性介紹與意見收集”將於接下來的星期日(9日)結束,有關公眾意見會融入年底進行的新城區總體規劃第三階段公眾諮詢中,規劃部門會透過科學和技術分析,全力配合政府“居有其所,安居樂業”的政策目標,訂立完善及滿足居民需求的方案。

2014年8月5日 星期二

A區計劃大變啟示 政治凌駕一切 獨裁或會出現 (05/08/2014)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參與下屆行政長官選舉前決定,把新城 A 區的住宅單位數量,由原本的一萬八千個增加至三萬二千,推翻先前的規劃。時事評論員蘇文欣 (見圖) 認為,這是政治決定凌駕一切,是一個絕對不好的政治過程,長此下去,逐漸形成司級及以下的官員依賴行政長官,慢慢更會產生獨裁。

蘇文欣指出,由二O一O年至今,政府動用大量資源進行兩次新城填海區諮詢,包括專業人士在內的市民提出了很多意見,甚至,當局在二O一一年的諮詢文本中,已經提出規劃方向。當年,就算有意見要求在 A 區增建公屋,也遭到官員的否定。然而,到了今年七月,市民一覺醒來,發現一個高官的決定否定了一切。從中接收的訊息是,之前的參與是沒有價值、沒有意義。

原本,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是五萬七千至六萬,經行政長官調整後,人口上升至九萬或以上,蘇文欣認為,在土地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居民的生活空間必然減少。他提醒,新區居民的關係是疏離的,政府應該安排社會服務 (尤其是社區工作的社工) 首先進駐新城 A 區展開前期工作,迎接和團結遷入的居民。

院舍如何安置?

蘇文欣指出,由於,新城 A 區原規劃的人口密度較低,政府曾經承諾在那裡設置社福設施,如:殘障人士、智障人士、精神康復者的院舍等。然而,人口密度在今次調整後大幅增加,問題便出現了:那些院舍是否要在另一區興建?若果,政府仍在那裡興建上述設施,情況更加複雜:在人口密集的環境下,能否令這些院舍不受歧視?

2014年8月3日 星期日

(2014) 澳門大學驅逐愛瞞日報記者 (總覽)

誰在干擾會場? 澳大容不下紙牌 (23/06/2014)

前日,澳門大學畢業生杜詠琪在畢業禮嘉賓進場時舉起「支持學者發聲」標語,被驅逐離場。坐位她附近的同學表示,驅逐的人顯得激動,行動粗暴,若非制止舉起標語的話,應不會造成混亂。他們也想不到,面對溫和的訴求和行動,校方竟有這敏感的反應。同被驅逐的《愛瞞日報》副社長崔子釗稱:「試問記者如常的採訪是干擾會場,還是粗暴對待記者的人,才是干擾會場呢?」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3062014.html


愛瞞日報指澳大講大話毀公信力 (24/06/2014)

對於澳門大學在畢業禮驅趕正在採訪的記者,《愛瞞日報》表示「極度震怒」,也批評校方的回應「嚴重不符事實」。《愛瞞日報》社長周庭希表示,對於公立的澳門大學竟可「擘大眼講大話」,自我摧毀公信力,表示非常遺憾、非常可惜。他指出,若澳門大學在一星期內不公開道歉,不排除澳大新校區將出現首次集會、遊行。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4062014_72.html


澳大驅逐記者風波 校長辦主任有參與行動 (24/06/2014)

上星期,《愛瞞日報》副社長、記者崔子釗在澳門大學的畢業禮中,被該校人員強行拉走,無法採訪。他指出,其中一名參與驅逐行動的,正是澳門大學校長辦公室行政主任。崔子釗報警後,警員記錄該名辦公室行政主任的資料,但是,未知警方有否進一步跟進。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4062014_24.html


傳協再發聲明促澳大公開道歉 (24/06/2014)

上星期六,澳門大學一名畢業生在畢業禮起初,無聲舉起「支持學者發聲」標語,被保安員粗暴驅逐離場,連正在採訪的《愛瞞日報》記者也被強行拖走。昨日,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第二度發出聲明,題為「暴力不可容忍 事實豈容掩蓋 嚴正促請澳大公開道歉」,該會批評澳大對事件的回應是污衊和侮辱新聞工作者,對踐踏記者採訪權開了一個極壞的先例。聲明內容如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4062014.html


澳大向學生代表說明細節 (25/06/2014)

上星期六,澳門大學畢業禮中,包括校長辦公室行政主任在內的大學職員及保安員,粗暴地把舉起「支持學者發聲」標語和採訪的記者驅離會場,澳門大學已遭到各方譴責,社交網站也出現多個聯署行動,據了解,有學生已去函校方查詢,要求進一步說明。前日,校方突然通知學生代表出席昨午的會議。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5062014.html


澳大畢業禮風波 高天賜指應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 (26/06/2014)

澳門大學粗暴驅走畢業生和記者,議員高天賜認為,行政長官崔世安應成立獨立的委員會調查事件,從而追究責任,並避免再發生同類事件。另外,在他認識的學者中,有的由於與「保皇學者」的意見不一,受到不同程度的壓力,他認為,官員聲稱尊重言論、學術自由,只是象徵式照本宣科,迴避問題。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6062014_26.html


澳大校友促校方公開對話 (27/06/2014)

發起「澳大校友支持杜同學及大學老師發聲」聯署行動的甘雪玲表示,已得到一百五十位校友聯署。她批評,日前,澳門大學只與很少學生閉門會面,昨日,澳門大學學生會發出的「評論」內容,並非事實的全部,存在偏頗。她要求,澳門大學校方與校友公開對話,若一星期內得不到回應,不排除響應其他團體的號召,前往澳門大學橫琴校區集會、遊行。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7062014_13.html


捍衛儀式重要還是捍衛言論重要 (27/06/2014)

在昨午的澳門大學校友「澳大校友支持杜同學及大學老師發聲」聯署記者會中 (見另稿),現在國立臺灣大學就讀的澳門大學校友、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表示,回歸十多年來,當權者對各種權力,逐步採取集中、壟斷、限制的措施。例如:中央反覆表明,特區三權 (行政、立法、司法) 不應分立,而是合作。同時,第四權 (新聞) 經常受到打壓、收編、安撫等。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7062014_35.html


澳大對畢業典禮事件表遺憾 (27/06/2014)

澳門大學於六月二十一日舉行本年度畢業禮。期間發生了突發事故,一度破壞了典禮的莊嚴氛圍,以及擾亂了現場秩序。事後,校方與相關部門了解事發情況,積極檢討處理方法。澳大對是次發生的事件表示遺憾,並對所有受到影響的人士表示歉意。校方重申對學術、言論和新聞自由的尊重,將持續檢討,以完善日後畢業典禮的安排。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7062014_0.html


傳協三發聲明促澳大 停止將記者污名化 (28/06/2014)

上星期六 (六月廿一日),一名澳門大學畢業生在畢業禮開始時舉起「支持學者發聲」標語,正在採訪的記者被保安員及校長辦公室行政主任強行帶離現場。前日,澳門大學再就事件發出新聞稿,昨日,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第三次發出聲明回應:「請澳大停止將記者污名化!」,相關內容如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8062014_28.html


離補過後‧打壓加強 (28/06/2014)

澳門良心成員蘇嘉豪提醒,市民不能繼續沉醉在「反離補法案」的「所謂勝利」氣氛中,因為,建制勢力正在加速打壓敢言的良心學者,意圖一次性「鏟除」,以免留有「後患」。若然成功的話,餘下的只有幫政府出聲的「偽知識份子」,利用「專業」的語言來愚弄市民。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8062014.html


國際記聯譴責澳大 (01/07/2014)

國際記者聯會發出聲明,聯同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譴責澳門大學的保安人員以粗暴阻止記者拍攝一名畢業生的靜默抗議。國際記者聯會認為,澳門大學顯然限制新聞自由,應該展開調查及公開結果,並向相關的記者道歉。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01072014.html

2014年8月2日 星期六

(2014) 澳門聖若瑟大學政治系講師蘇鼎德不獲續約 (總覽)

聖若瑟大學青洲新校 預明年四月建成九月運作 (23/01/2014)

聖若瑟青洲新校區工程正如火如荼進行中,聖若瑟大學校長薛沛德表示,會按工程進度年底先啟用教學樓,而整個項目依約將於明年四月完工,爭取明年九月新學期時全面運作。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1/23012014_38.html


政治系教授不獲續約惹猜測 (26/06/2014)

在本澳傳媒評論政治的聖若瑟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蘇鼎德 (Éric Sautedé) 不獲校方續約。該校校長薛沛德不否認,已意識到學校的財政困難,但又澄清,這不足以影響其決定。他又坦言:「在歐美等地所視作正當及不受學術干預的概念不一定適用於中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6062014.html


學者不同意見應得尊重 (27/06/2014)

聖若瑟大學不與常常公開批評政府的講師續約。《澳門觀察報》社長陳偉智表示,按照教會官方文件──《天主教大學憲章》的教導,學者的不同意見應該得到承認和尊重。而且,《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也鼓勵天主教徒參與政治活動,善盡公民的責任,面對強權、專制時,更要發聲,若對不公不義的事保持緘默,等同助紂為虐。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7062014_18.html


蔡梓瑜:校方或向財力跪低 (27/06/2014)

聖若瑟大學不與常在傳媒批評政府的講師續約。天主教澳門教區牧民議會議員蔡梓瑜認為,事件顯示該大學存在自我審查和自我馴化,校方也很可能向財力跪低,才採取滅聲行動。他指出,如果大學只是一座象牙塔,校方不許學者為社會發聲,這是不公義的,也是失職的。他表示,在今次事件上,天主教澳門教區是責無旁貸的,需要表明立場。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7062014_27.html


政府不干預高等院校運作 (27/06/2014)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消息: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27062014.html


學者言論空間收窄? 林玉鳳:個人未有明顯感覺 (30/06/2014)

近期敢於批評政府的學者受打壓,本身在澳門大學任教的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稱,她個人從未遇過,也沒明顯感到學者言論空間收窄,但強調只有保障言論和學術自由,澳門社會才能健康發展。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6/30062014.html


聖大校友聯署 反對打壓學者 (05/07/2014)

澳門聖若瑟大學因政治理由,不與一名政治系教授續約。該校校友收到一百四十三人的聯署,反對校方打壓學者。發起聯署的陳樂琪坦言,澳門聖若瑟大學校長已經失職,應該道歉,並且承擔後果。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05072014.html


大學損自由涉違法 良心冀特首出手下令調查 (11/07/2014)

澳門良心希望特首崔世安介入近期大學打壓發聲學者引發的連串涉嫌違反基本法、刑法和勞工法事件,成立獨立委員會和指令相關行政機關調查跟進,主動保障居民應有的學術、言論等自由。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1072014_11.html


蘇鼎德爆被炒三原因 (15/07/2014)

在本澳傳媒評論政治的澳門聖若瑟大學政治學系講師蘇鼎德 (Éric Sautedé),不獲該大學續約。在該大學任教七年的蘇鼎德剛向學生和同事發出英語的電郵,形容今次的不續約是「粗暴」的 (the brutal termination of my contract)。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5072014_15.html


傳協促還社會免於恐懼自由 (18/07/2014)

對於在傳媒批評時政的大學學者被指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壓,昨日,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發出聲明警告:「輿論口徑一旦被單一化,市民只能接收片面、偏狹的資訊,不但直接損害公眾的知情權,更會進一步打擊所餘無幾的言論空間。」聲明內容如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18072014.html


吳國昌質疑學府打壓學術自由 (22/07/2014)

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書面質詢,質疑學府打壓學術言論自由,其書面質詢如下﹕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4/07/22072014.html

配合 A 區改規劃 劉榕:年底推新城第三階諮詢有壓力 (02/08/2014)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忽然政治決定去大改新城填海A區規劃以加大房屋供應,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說,他們會從技術層面去配合,包括調整樓宇高度、容積率等,但因準備工作須推倒重來,對年底推新城填海總體規劃第三階段諮詢是有壓力的。

崔世安上月初拍板宣布,將新城A區土地使用規劃方案調整為以房屋供應作主打,由原來區內提供約一萬八千個房屋單位大幅增至約三萬二千個單位。該新規劃方案正諮詢中,諮詢期至八月九日。

A區或要放高、增容積率去配合

究竟城規廳有否就新政策調整做過交通、公共設施等之預案安排?劉榕昨回應道,他們會因應此於技術層面去配合展開工作,因為規劃中的房屋供應增加,可能會涉及區內樓宇高度和容積率之改變,相關用地面積增加等。

長官公開承諾會堅持區內的開放空間和綠化設施不因此受影響,劉榕說,這對他們而言是一項任務,「我們一定要做好有關呢個工作,去締造一個、規劃一個比較好的、適合社會需求的一個社區環境」。他們與技術團隊已展開工作,爭取於今年底進行的新城規劃第三階段諮詢時有進一步方案出來,以聽取社會大眾意見。

原準備好技術方案須要推倒重來

不過,劉榕承認,在新政策改變下,年底推新城規劃第三階段諮詢在時間上是有壓力,因原來準備好的技術方案,包括一些模型、3D模擬圖、數據表述整理等都要因應新需求去調整,他們正為此努力中。

劉榕舉例,如要研究原有交通布局能否承載新規劃人口之需求,重做交通評估,若有問題則要思考如何透過規劃調整,包括道路安排、輕軌走線和設站、公交樞紐設置等,配合整個規劃工作。

其他新城填海區規劃不調整

至於其餘B、C、D、E區會否因應A區調整而調整,劉榕稱,其他區規劃內容暫時沒調整,而與A區連接的B和E區的兩條海底隧道,即現正環評公示中的那兩條,其設計已足可容納相關需要。

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民間公投團體籲私人借地方作票站 (01/08/2014)


【本報訊】民署不容許以「集會」形式在街頭宣傳「民間公投」,終審法院不予審理相關上訴。「民間公投」的發起團體宣布,將由今日起,以「非集會」形式在街頭宣傳,也呼籲熱心公眾人士借出私人地方,在八月下旬設立「民間公投」實體票站。

早前,民政總署不容許「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 以「集會」形式佔用公共地方宣傳「民間公投」,其中一個「公投」發起團體──開放澳門協會提起關於《集會權及示威權》的上訴。

然而,終審法院認為,意圖通過「民間公投」做到,並且實際上可以做到的,只不過是一項民意調查,相關宣傳活動不應被認為是法律技術層面上所指的「集會」,因此,無權審理上訴。

對於終審法院的決定,「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表示,管委會感到驚訝,但是,無奈地尊重澳門最高級司法機關作出的決定。他坦言,法院近日對「譚偉文案」和「民間公投上訴」的判決,令人感到失望。

今日起展不佔用公共地方宣傳

周庭希表示,「民間公投」將在今日開始,展開不佔用公共地方的街頭宣傳行動,包括派傳單及展示流動旗幟。根據法院的判決,「民間公投」有關宣傳活動不會構成「集會」,故無需向當局預告。

不過,由於終審法院的判決,管委員將難以在月底設立街頭的實體票站。昨日,周庭希首次向熱心公眾人士呼籲並請求借出可向公眾開放的私人地方,用於設立八月廿四日、八月三十日的實體票站。

終院沒認同公投違法說法

特區政府一直稱「民間公投」為「非法」或「挑戰憲制性法律」,周庭希表示,終審法院沒有認同政府的說法。所以,特區政府不可再宣稱「民間公投」為「違法」,更不可主動干預「民間公投」活動。

公投第二條結果將延公布

另外,「民間公投」選票上第二條 (是否信任唯一候選人) 可能被當局視為「對候選人態度的民意測驗」,為免觸犯《行政長官選舉法》,管委會將在八月卅一日公佈「民間公投」投票人數和第一條問題 (應否二O一九普選產生行政長官) 的結果,第二條問題的結果則延於九月二日公佈。

貿指民間公投挑戰憲法 張樹堅望官員加強法律認知 (01/08/2014)


【本報訊】特首、高官指控「民間公投」是「非法」,終審法院卻認為是「民意調查」。「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張樹堅希望,相關官員將來加強對法律的認知,好能真正依法施政。他也坦言,重點不在於市民是否支持「公投」,重點在於透過「公投」知道有多少人要求普選,有多少人支持崔世安連任。

終審法院在「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集會上訴判決書表示:「意圖通過『民間公投』做到,並且實際上可以做到的,只不過是一項民意調查。……」然而,過去三個星期,特區政府的高官起初指控「公投」是「非法」,之後,更把「公投」說成「挑戰憲制性法律」,他們是尋求連任的行政長官崔世安,身兼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的政府新聞發言人譚俊榮,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等。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張樹堅 (見圖) 回應:「我們感到榮幸。因為,(高官、建制人士、所謂的意見代表) 以這麼高規格,貢獻出僅有的公信力,這說明我們的活動 (民間公投) 是很有意義的。無論如何,我們會盡力做好工作,讓公眾透過這活動表達民意。」他也希望,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將來加強對法律的認知。

重點要知有多少人支持普選

「重點不在於市民是否支持『公投』,重點在於市民是否支持這個政府。」張樹堅回應,舉辦「民間公投」是要知道有多少人要求普選,有多少人支持崔世安連任。主辦團體是很開放的,絕非製造想要的結果。除非政府預測「公投」結果對自身不利,否則,不應做很多功夫來阻攔。張樹堅說:「好似香港的特首一樣,若我們的特首都來投票就好了。」

負面報道實曲線宣傳

有可靠消息指出,有本地報章總編輯指令不刊登贊成「民間公投」的圖片及文字。張樹堅坦言:「澳門傳媒管理層的水平,大家都有目共睹。這些傳言,我覺得不奇怪。」他認為,除非封殺了網上媒體或其他網上自發訊息,才能隔絕「民間公投」的聲音,一些主流媒體以負面手法處理「公投」,其實是「曲線宣傳」。

崔:尊重終院裁定 (01/08/2014)

【特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表示,特區政府尊重終審法院不審理有關「民間公投」宣傳活動的上訴之裁定。

行政長官下午出席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對於終審法院裁定不審理有團體向該院提出集會權和示威權的上訴,他表示基於司法獨立,特區政府對終審法院的裁定應該予以尊重,並重申「民間公投」並不符合澳門《基本法》的規定。

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認民間公投不屬集會或示威 終院無權審理上訴 (31/07/2014)

【特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消息:

2014年7月23日,開放澳門協會向民政總署作出知會,其將於8月1日至4日分別在水坑尾街、祐漢新村第一街、高士德大馬路及宋玉生廣場之行人公共地方舉行四個題為「2014澳門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之宣傳」的「集會」。

7月24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以公函方式通知發起活動的團體,根據第2/93/M號法律第2條和第6條的規定,不容許舉行擬舉辦的活動。

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根據第2/93/M號法律第12條的規定,針對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2014年7月24日所作的不容許舉行該協會擬舉辦的活動的批示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上訴人指稱被上訴決定違反平等原則,而且還錯誤地解釋了第2/93/M號法律第6條的規定。

經審議,終審法院合議庭認為,從上訴申請和新聞媒體得知,「民間公投」是為了瞭解和徵求市民對於改變現行選舉制度、從而達至普選特首的意見。因此,意圖通過「民間公投」做到,並且實際上可以做到的,只不過是一項民意調查;而關於這點上訴人本人也是承認的,其在上訴申請中指出,從相關消息發布伊始,說明只是一項民意表達活動,並不具法律效力。

「民間公投」只屬一項民意調查

考慮到該「民間公投」的真正性質,合議庭認為相關宣傳活動不應被認為是法律技術層面上所指的「集會」,即其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以及若禁止或限制該權利的行使將使得終審法院有理由介入審理的「集會」。事實上,從案卷中看不到這些宣傳活動是為了交流看法、討論和形成集體意見或者為了闡述和討論意見而舉辦的,它的目標僅僅是吸引人們參與有關特首選舉的民意調查。

另外,這些活動也不屬於任何有別於集會的示威,因為示威通常是以行進、列隊或遊行的方式進行,宗旨是表達參與者的意見、情感或抗議。

因此,合議庭認為,終審法院並不具備審理上訴人所提出之問題的管轄權,因為終審法院根據第2/93/M號法律第12條介入審理相關事宜的前提條件是出現不允許或限制舉行集會或示威的情況,而本案不在此列。

綜上所述,合議庭裁定不審理上訴。

參閱終審法院第95/2014號之合議庭裁判(可從法院網站www.court.gov.mo下載)。

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民間公投‧罪在名字 張永春:易名民調即無事 (30/07/2014)

【本報訊】三個小團體舉辦的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激起政府和愛國愛澳陣營口誅筆伐,紛紛指責其違法、違憲,但不能拿出具體觸犯條文。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同樣無法給出明確答案,但承認如公投易名為民調,則完全不存在違法問題。

張永春昨回應民間公投究竟違反哪一條法律條文時,基本是重申官方早前的說法,稱特首選舉於基本法和特首選舉法裡有明確規定,若相關行為未按此進行,即不符合相關法律。

張永春表示,若民間公投實際只是一個特首選舉民意調查,基本法已確保本澳居民言論等各方面自由,是具有這方面的基本權利的,「我諗係不同個人同團體係一路有進行(民調),係這方面我覺得係法律方面無問題」。

這是否問題出於公投二字?張永春答道:「我諗係……如果係一個民意調查,我覺得係唔存在這個問題。(即改咗個名就可以?)唔用公投,你作為一個類似民意調查都可以。」

不過張永春提醒,若以民調進行,即要留意選舉法有關民調結果時間公佈之規定,其在競選活動開始至選舉日翌日一律禁止公佈,違反可罰一萬至十萬元。那麼是否叫公投就不會觸犯此?張即笑言:「哈哈,你問佢,唔好問我!」

做法務司?張:未聽聞

另外,社會早已傳張永春在下屆政府升任行政法務司司長。對此張即正色回應稱,他自己完全沒聽過、沒收過相關傳聞,不斷重申現時他最重要是做好當下的諸多工作。至於有否信心任此職,他以假設性問題為由不回應。

區錦新回應抬轎論 支持 A 區大建公屋 (30/07/2014)

【本報訊】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也表態支持行政長官崔世安調高新城填海 A 區的公屋單位數量,這是否為崔世安連任抬轎?區錦新聲稱,沒有與崔世安溝通,也不知其意圖,無論如何,本澳的民生問題需要切實解決,今次的政治決定是恰當的。他坦言,若該區生活質素下降的話,今日支持調升公屋單位的議員和新澳門學社,將來也要負上政治責任。

特區政府就填海新城 A 區的新規劃開展名為「A 區規劃為我改,三萬二戶有我份」諮詢,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議員辦事處認為,此規劃的擴充有助提供較多公屋數量,紓緩社會對公屋需求的壓力,應予支持。兩名議員昨日聯同新澳門學社代表到政府總部遞信,提出意見。(見圖)

現時,澳門的人口密度為一平方公里約五萬人,政府突然調升新城 A 區的人口密度,把原規劃的一平方公里約四萬人調升至七萬人,已有城規師提出反對和警告。區錦新聲稱,曾考慮專業意見,不過,專業人士可能有較理想化的目標,理想與現實之間卻存在差距,有時,的確要從政治考量。

有意見批評,新城 A 區的調整是長官意願壓倒專業規劃。區錦新質疑:政府多年來進行一輪又一輪、沒完沒了的新城填海區諮詢,究竟是否體現專業?另外,新城 A 區會否出現「沙甸魚」的擠迫情況?自稱時常不信任政府的區錦新表示,就算對政府失去信心,也不至覺得政府連一幅空地的規劃也做得不好。

有城規師提出,在 A 區建成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時,C、D 區應可興建公屋,質疑為何不把增建的公屋單位分散到新城填海 C、D 區?區錦新認為,現在是談論 A 區,若把增加的公屋單位分散到 C、D 區,可能需要更長時間來達成目標。

支持特首今次政治決定

也有批評指出,崔世安為了連任,才突然決定調整新城填海 A 區土地用途,新澳門學社和兩名議員是否為崔世安抬轎?區錦新聲稱,沒有與崔世安溝通,也不知其意圖,無論如何,本澳的民生問題需要切實解決,今次的政治決定是恰當的。若未來新城 A 區的居住質素下降,最終,新澳門學社和兩名議員也要承擔政治責任。

學社 A 區五點意見 (30/07/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就新城填海 A 區提出五點意見:

一) 新城 A 區將建的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應確定為經屋和社屋兩種,並須盡快確定社屋和經屋的比例。按照現有的對經屋、社屋的申請狀況,社會對經屋的需求遠大於社屋,所以政府必須面對現實,將此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中,八成用於興建經濟房屋單位,兩成用於社會房屋單位,以回應社會的需求。

二) 按照現時新城 A 區的填海進度,當局估計在二零一六年可以完成。若是如此,則絕不應至二零一九年才開始接受申請。事實上,按照現時的經屋法規定,政府只要有了具體的規劃 (有可「供申請單位的位置、數量和類型」) 便可接受申請。既然土地在二零一六年可以填土完成,在填土過程中已可開始規劃經屋的興建,到一旦填海完成,可能在短時間內便可開始接受申請。這才能安民心。尤應指出的是,諮詢中聲稱約於二零一九年才開始接受申請,而現任行政長官即使獲連任,屆時亦已是其任期的最後一年。而承諾在任期最後一年才接受申請,還要再過三至四年才可以上樓,這將現任政府的承諾由下任政府來埋單,實難見其誠意。因此,首批經屋應承諾在二零一七年便開始接受申請。

三) 新城填海 A 區的重新定位可增加公屋的供應,但卻是一幅五年以後才能實現的計劃。面對當前對經屋和社屋的緊逼要求,特區政府不能只拋出 A 區新方案就漠視當前社會對公屋,尤其是經屋的需求。除了早前特區政府所透露的四千四百個已有規劃的公屋盡快落實外,還有四十八幅正在回收程序的閑置土地及偉龍馬路旁的八萬多平方米的住宅土地,均應盡快進行興建公屋的規劃,以填補在新城填海 A 區真正有公屋供應前的應急措施。

四) 填海新城除了 A 區外,尚有 B、C、D、E 四個區。此四區按原來規劃,即使不像 A 區般作特別擴充,也還有二萬五千個住屋單位。這批住屋單位也應主要用於解決居民的住屋問題,而不應成了地產發展商的逐利工具。因此,應該把填海新城的所有住宅單位,包括新城填海 A 區的四千個私人住宅單位,均全部納入澳人澳地的範圍。

五) 屬於澳人澳地的房屋類型,可以很多元化,具體可包括:A) 由政府擁有讓澳門居民居住的社會房屋、社會服務院舍、公職人員宿舍、臨時房屋中心等;B) 由政府出售給澳門居民置業的經濟房屋、首次置業居所 (例如置安居)、先租後買居所、長者宜居屋苑、舊樓換新居所等;C) 屬澳人澳地範疇的私人住宅單位,除了必須以本地居民為銷售對象外,及後的倘有轉讓仍要遵守澳人澳地的規定,即轉售之小業主仍必須為澳門特區居民,直至二零四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有關限制方可解除。

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人鬼鬥 (28/07/2014)

農曆七月剛到,兩江雙城早滿街魑魅魍魎,未到十四『盂蘭』已鬼影幢幢,鬼話連篇的在嚇人騙人!那邊廂,佔中是反定了,它被貼上暴力標籤,反暴力怎會不對?這邊廂,公投也要剿滅,因為民意民權就是禍胎,維穩消災又豈可遲疑?

時光彷彿倒流,又回到那火紅的年代,發動群眾起來鬥群眾,社會瞬間被撕裂;繼後就是人人表態、個個過關,非友即敵,是以學究富紳也得拋頭露臉,振臂高呼「反對」、「反對」!一區之首竟也率百官「個人名義」簽署檄文,能不看人傻眼?是以,小城的『民間公投』亦必面對往後出現的「文攻武衛」,「小團體」要接受「大挑戰」了。

鄰埠在言論空間一步步被侵蝕的陰霾籠罩下,前日突傳來《主場》失守噩耗,不少人都感驚訝,創辦人更直言無隱說出「我恐懼」!全因現時社會瀰漫的一片白色恐怖氛圍。「原來今天的『東方之珠』已經變了,做一個正常公民、做一個正常媒體、為社會做一點正當的事,實在不容易,甚至感到恐懼。」

原來人民不只失去了言論自由《主場》,還將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面對魑魅魍魎,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中的《曹某不畏鬼》故事,教人只要問心無愧,胸懷坦蕩就可擊退鬼怪來擾。所謂「不畏則心定,心定則神全,神全則沴戾之氣不能干,神志湛然,鬼慚而去。」,可是現今在這個「人做的事比鬼更可怕」的荒謬社會,縱然有正氣做到不畏不怕,但那『鬼』也不會自慚而去 ,因為這『鬼任務』係要把謊言說成事實,歪理講成真理 ,也厚著面皮不與人辯,只顧自說自話、自以為是,當無羞恥之心,哪會有「作賊心虛」之理, 故必不會自慚形穢向「真理一方」讓步低頭。況且這『鬼物』不只青面獠牙靠嚇,還手執器物可傷人,除了凜然正氣,人們還需要有視死如歸的勇氣才可一鬥,歷史如鏡,時間總在人民的一方,與鬼鬥來日方長,爭民主薪火相傳,莫因一時橫逆而氣餒。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

民間公投若有阻滯 學社義不容辭支援 (26/07/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暫不協辦「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不過,若活動無法順利進行,將義不容辭盡力提供支援。學社也呼籲市民以各種途徑,包括參與民間公投,表達普選訴求。新澳門學社理事、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民署不容許公共地方舉辦「民間公投」的活動,是荒謬的打壓。

學社暫不加入組織

發起「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三個團體已邀請新澳門學社「成為協辦團體或以其他形式參與活動委員會」。新澳門學社理事長蘇嘉豪表示,學社暫不會加入活動委員會協辦組織和管理工作,期望發揮公民社會人事分工的作用。若然民間公投其後基於各種因素而令其無法順利進行,學社將義不容辭盡力提供支援。

繼續爭取二零一九普選特首

蘇嘉豪也表示,學社非常歡迎和支持不同團體以民間公投或其他合法方式推進澳門的政制發展。作為本地民主派政治團體,學社肯定不能缺席爭取普選的公民運動,將一如既往繼續爭取和倡導「二O一九,普選特首」,呼籲市民以各種途徑,包括參與民間公投,表達普選訴求。

另外,新澳門學社正籌劃針對特首選舉的各項行動,包括與候選人接觸、向市民指出現行小圈子政制存在種種流弊等,也不排除於行政長官選舉投票日 (八月三十一日) 前或當天發起社會行動。

吳國昌﹕民間公投遭荒謬打壓

新澳門學社理事、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與其他官員,多次宣稱「民間公投」違法,甚至違憲,顯示他們對現今的民主活動缺乏理解,令人失望。看來,民政總署是依從高官的論調,才不容許公共地方舉辦「民間公投」的活動,這是荒謬的打壓。

據悉,「民間公投」的主辦團體將針對民署的決定,向終審法院上訴。吳國昌認為,現正考驗澳門是否真的實踐成熟的一國兩制、三權分立。他重申,「民間公投」其實是非政府的表達意見方式,其結果是不可能強制執行的,更不涉及違憲、違法,不應受到無理打壓或依法取締。

馬錦強指公投不法 (26/07/2014)

【本報訊】民署管委會委員馬錦強表示,國家及本澳特區的法律及憲制性文件、《基本法》均沒有公投制度。指多個團體計劃發起的公投在本澳法律下不容許。

馬錦強指,公投的憲法規定了公投的時間、程序、議題、進行及管理等標準,國家及本澳特區的法律及憲制性文件和《基本法》均沒有公投制度,多個團體計劃發起的公投在本澳法律下不容許,不符合本澳特區的法律制度。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民間公投網站開通 (25/07/2014)


【本報訊】三個發起「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團體,原計劃昨天在水坑尾公共地方舉行活動,卻遭民署反對。不過,他們昨天開通「民間公投」網站 (https://macau2014.org)。

「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簡稱委員會) 成員周庭希表示,年滿十六歲的澳門居民也可參與「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但是,委員會將會分開公布結果,到時,相信可顯示十六至十八歲澳門青年對政制和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看法。另外,委員會昨日也公布「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詳請:

命題一:你是否贊成二O一九年澳門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
答案 A:是;
答案 B:否;
答案 C:棄權。

情況一:二O一四年特首選舉只有一位候選人
命題二:你是否信任二O一四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唯一候選人 X X X 成為行政長官?
答案 A:是;
答案 B:否;
答案 C:棄權。

情況二:二O一四年特首選舉候選人多於一位
命題二:你支持以下誰二O一四年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成為行政長官?
答案 A:候選人 A 姓名;
答案 B:候選人 B 姓名;…..
答案 n+1:棄權。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投票時間方面,與諮詢初期公佈時有所調整,現包括八月三十一日至中午十二時亦為投票日:
電子投票:二O一四年八月廿四日凌晨零時至卅一日中午十二時
實體投票:二O一四年八月廿四日及卅日早上十一時至晚上九時

實體票站設立地點:
祐漢站 祐漢新村第一街 (數碼城 / 大豐銀行旁)
新橋站 渡船街 ── 墨山巷 (新橋 Daiso 旁 / 大豐對面)
中區站 水坑尾街 (公共行政大樓前)
下環站 風順堂街 (鵝眉街麥當勞斜對面)
離島站 花城公園側 (麥當勞旁)

團體轟民署濫權阻撓「公投」(25/07/2014)


【本報訊】「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周庭希表示,民署不容許三個團體在公共地方展開「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是濫權,該署又拖延回覆上述的決定,企圖阻礙司法上訴,既違反《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的精神,也違反公共機關應該遵守《行政程序法典》的善意原則,是澳門官員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例。

三個團體「澳門良心」、「澳門青年動力」、「開放澳門協會」將在八月二十四日開始舉辦「特首選舉民間公投」。「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周庭希表示,他們在本星期二按照《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通知民政總署,將在昨天 (七月二十四日) 於水坑尾的公共地方舉行「公投」集會活動。

民署﹕「公投」不符法律地位

但是,民署在前天 (七月二十三日) 才回覆宣稱:「公投」完全不符合澳門特區的法律地位,故不容許在水坑尾公共地方舉行「公投」集會活動。周庭希昨日中午表示,他們前天 (七月二十三日) 也向民署提出未來一星期的九次集會,民署昨天 (七月二十四日) 只就一次集會作出回覆。

周庭希指出,民署今次的處理手法有別於以往,在正常情況下,署方接到多次集會通知,均會在翌日一併作出回覆。他也表示,按照法律,他們原可針對民署的濫權向終審法院上訴,但是,由於民署太遲回覆,按以往經驗,法院很可能以沒有足夠時間開庭為由,拒絕審理上訴。

周庭希﹕拖延回覆圖阻上訴

「意味著,民政總署現在玩弄程序技倆,令我無法向終審法院上訴。」周庭希表示,民署拖延回覆,企圖阻礙上訴,既違反《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的精神,也違反公共機關應該遵守《行政程序法典》的善意原則,應該受到強烈讉責和批評,「開放澳門協會」也會向廉政公署投訴。

「今次是澳門官員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例。」周庭希提醒,官員應該遵守法治,否則,他們個人的前途、形象,甚至,整個特區政府的形象也會受到損害。周庭希表示,他們仍會在街頭合法地派發宣傳「民間公投」的單張。

昨日中午,周庭希向傳媒作出以上陳述後,他在傍晚向傳媒表示:「在今日 (二O一四年七月廿四日) 黃昏約十八時四十分,我從民政總署收到餘下八份不容許集會通知之信件。本人最早可以明天 (七月廿五日) 向終審法院遞交上訴文件。」民署則在黃昏十九時三十一分發出新聞稿,對「開放澳門協會」有關集會回覆之不實言論表遺憾,隨後,「開放澳門協會」也緊急發出聲明回應。(見另稿)

民署否認拖延‧開放極度遺憾 (25/07/2014)

【本報訊】民署不容許在公共地方舉行「民間公投」活動,開放澳門協會昨日中午指控民署拖延回覆,阻撓司法上訴。民署昨日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沒有任何拖延,對於開放澳門協會的不實言論,深表遺憾。隨後,開放澳門協會發出聲明回應,對於民署發出新聞稿刻意扭曲理解其指控且堅稱「無任何拖延」,感到極度遺憾、非常失望。

民政總署的新聞稿內容如下:

就「開放澳門協會」公開發表有關民署處理其集會通知之言論,當中存在與事實不符之情況,民署對此深表遺憾。

按照規定,集會通知應於活動舉行前最少三個工作日前遞交,如屬政治或勞工性質,則最少提前於兩個工作天之前遞交。民署是於本月廿二日收到「開放澳門協會」書面通知,告知將於本月廿四日舉行集會,民署按規定於廿三日,即活動舉行前廿四小時回覆有關決定,並無拖延。同時,就該會於廿三日下午向民署遞交,涉及另外九次集會活動之通知,民署亦於廿四日全部作出書面回覆。

民署重申,民署是按照法律規定處理該會之集會通知,並無任何拖延,對於該會之不實言論,深表遺憾。

開放澳門協會回應內容如下:

一) 本會本日 (七月廿四日) 午間遞信記者會上已明確指出,懷疑民署拖延回覆的是本會於七月廿三日作出為下星期多日集會的預告,並非在七月廿二日作出針對七月廿四日的集會預告。

二) 基於開放澳門協會周庭希理事長個人近年相當多次作出集會預告的經驗,民署會在收到集會預告翌日作出書面回覆。

三) 周庭希理事長於七月廿三日向民署書面預告擬於今週未及下星期共九個的主題為「二O一四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之宣傳」之集會活動。根據以往經驗,民署會在預告翌日 (即本日,七月廿四日) 一次過書面回覆發起人。

然而,本日 (七月廿四日) 約十一時周庭希理事長在接到民署通知收取信件時,僅收到一封回覆關於不容許明天 (七月廿五日) 集會的信件,昨日 (七月廿三日) 同時宣告的其餘八個集會當局無作出書面回覆。

四) 於本日 (七月廿四日) 中午遞信活動時,開放澳門協會周庭希理事長揭露懷疑民署拖延發出文件的指控後,經傳媒工作者在下午不斷向民署查詢亦無果,在本日 (七月廿四日) 正常辦公時間以外的約下午六時四十分,民署才通知周庭希理事長接收關於其餘八個集會的文件。

五) 周庭希理事長相信該其餘八份集會信件是在本日 (七月廿四日) 下午才準備,事關在本日中午、昨天 (七月廿五日) 接收共兩封不容許集會信件中,民署打錯了發起人聯絡地址,經今午周庭希接信時 (遞信活動之前) 通知民署人員後,在黃昏時收到的信件上,地址才獲修正。

六) 故此,相信民署是在本會午間遞信得悉本會揭露懷疑拖延發出文件的指控後,才在本日 (七月廿四日) 下午緊急準備文件,並不尋常地在正常辦公時間外通知收信。

七) 最後,必須指出,根據新聞局網站時間顯示,民署該新聞稿是在十九時卅一分發佈,是在周庭希理事長黃昏簽收文件四十五分鐘後發出。

對於民署發出新聞稿刻意扭曲理解本會對其指控且堅稱「無任何拖延」,本會感到極度遺憾、非常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