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譚偉文死撐已廣泛諮詢 電台聽眾一面倒反對西灣湖搞夜市 (31/10/2012)


【本報訊】民政總署上星期五聲稱,在去年的諮詢期收到一百七十八份意見,只有八份明確反對在西灣湖設立夜市。然而,不足四天,已有環保人士、城市規劃師、議員、時事評論員等站出來反對。昨早,致電到澳門電台節目「澳門講場」談及西灣湖夜市的聽眾,幾近一面倒反對及批評。

  「我絕對、絕對反對在西灣湖設立夜市!」電台聽眾陳先生表示,小時候已在南西灣湖釣魚,現時則經常在那裡運動。他相信,那裡面積不大,設立夜市後將變得「污煙瘴氣」。陳先生把政府處理南灣湖非法填土和食肆管理的能力看在眼裡,說:「我絕對不相信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可將夜市整理得很好!」他又問:「搞一個夜市出來,究竟以企業為著想?或是以市民為著想?」

「如果是一盤好生意,那些商人會自行啟動,不需要民署想些生意給他們經營!」在南灣區居住了三十多年的電台聽眾何先生稱:「民署盡好自己的本分會更好,西灣是一處很好的地方,民署應設多些康樂設施。」以水塘為例,他認為,多增康樂、休閒設施是受到很多市民歡迎的。

「如果你將西灣湖夜市變得如大三巴的斜路那般興旺,我死畀你睇!你問問大三巴的住戶,看看他們的怨氣達到甚麼程度。為何諮詢時問社團,有否對口詢問居民?」電台聽眾陳先生質問:「那些甚麼社團、甚麼社團,有多少會員?他們只是代表會員,政府當他們代表全部人。這麼奇怪!」他坦言:「我就一萬個不喜歡、不滿意,如果有人發起,就會好似香港,坐滿那裡!」

另一位電台聽眾陳先生同樣說:「打造這類夜市,是否由政府、民署來主導呢?我不認同。在那裡舉辦多些健康的活動,休閒的、開放式的咖啡室,讓人享受風景,這絕對是贊成的。但是,在那裡設立食肆,有否想到特區政府是以人為本、為重心的?有否諮詢周邊的居民呢?」

「澳門已很少地方可給市民休閒、散步、運動的地方!」電台聽眾伍先生表示,自己和兒女多年來在西灣湖活動,「很多人都是自發到那裡,喜歡那裡,觀賞風景或緬懷」,「為何無緣無故拿這地方經營飲食呢?」他認為,政府的決定不顧及長期使用西灣湖市民的觀感。

民政總署管理委會主席譚偉文昨午仍然表示,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曾進行廣泛諮詢,除了全民的公開諮詢外,也向業界、社區組織、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社區座談會介紹和諮詢。署方高度關注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將會及早制定營運和施工的預案來保障環境。如果公眾關心,也一定會適時公布環評報告。

餐飲業聯合商會每年在西灣湖廣場舉辦澳門美食節,該會會長、間選立法會議員陳澤武表示,澳門作為旅遊城市而沒有夜市,「真的說不過去」。「樓下有兩間酒吧也是很吵的,是否甚麼生意都不做?是否甚麼發展都不想?」陳澤武相信,在西灣湖建設餐廳或夜市定會破壞寧靜,但是,政府會考慮排污等安排,也會考慮安全和衛生。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善豐事件關乎廉政建設 (30/10/2012)

【特訊】善豐花園問題,隨著居民獲得安置後,討論焦點轉移到追究善豐花園變成危樓的責任。當局委託香港大學工程專家對大廈進行驗樓,發現大廈四條結構柱的混凝土強度遠低於標準。事件反映,善豐花園興建期間,有人偷工減料,負責工程監督及簽發入伙紙的工務局敷衍塞責,沒有對樓宇質量嚴格監督。

事件如果發生在香港,廉署必然迅速介入, 邀請相關承建商負責人,以及負責收則和發入伙紙的官員協助調查。若對發展商和官員有合理懷疑,當中涉及私相授受, 可以馬上起訴,就算最後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有貪污成份,負責的官員要就監管失職接受紀律聆訊。相關的發展商及屬下工程師,即使不能成功檢控,起訴最少起到阻嚇作用,減少業界偷工減料的情況。

至於澳門,欠的就是高效的廉政公署。到今日,仍未聽聞廉署就事件採取任何行動。反而,近日某兩大號稱代表普羅大眾的大社團骨幹成員,將善豐花園問題歸咎驗樓維修不足。善豐花園落成不足二十年,若建築質素沒問題,又沒有受附近工程或特大天災影響,絕無可能會成為危樓。此等社團言論,等於為發展商及負責驗收樓宇的官員開脫,無助保障公眾利益。
 
雖然工務局堅拒透過負責善豐花園驗收的工程師身份,但有身為特首崔世安親戚的工程界人士未卜先知,指善豐事件反映工程師質素有問題。此君掌握內幕消息,知道涉及事件的工程師身份及質素絕不為奇。但是,作為工程師的老闆發展商,倘若堅持要偷工減料,而負責工程監督的政府工程師老闆特區政府,對有可能出現的工程貪污或行政疏忽不聞不問,就算澳門有最完善的工程師認證制度,澳門的工程師質素一等一,也不能阻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國家領導人訪澳期間,多次叮囑特區政府要加強廉政建設,又叮囑愛國愛澳社會力量要支持特區施政。觀乎特區政府在善豐事件的做法,以及愛國愛澳力量的對事件表態,似乎有人把中央交付的任務忘記了。
                 
仇國平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

城規師的疑惑 夜市定須政府打造? 定必設西灣湖? (30/10/2012)


【本報訊】政府決意在寧靜的西灣湖建立熱鬧的夜市,有城市規劃師提出多個公眾需要思考的問題,其中:究竟,我們是否需要夜市?是否一定要設在西灣湖?應否要求市民犧牲公共空間來建設旅遊設施,去換取未知有多少經濟效益?城市規劃師也表示,參考外地的成功經驗,夜市一般不是由官方打造的,而是由數間小店、小檔慢慢形成的。

二O一O年十一月,行政長官崔世安未經公開諮詢,便突然在施政報告建議用西灣湖為「試點」,發展「包括手信和夜市的綜合旅遊項目」。經過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的諮詢後,民政總署上星期五公布微調後的西灣湖夜市計劃,在社會中引起反對和質疑聲音。

城市規劃師李凱欣指出,西灣湖早已成為受歡迎的、寧靜的公共空間,市民在那裡運動、散步等,賦予它不同的意義。現在,政府「從上而下」把屬於市民的公共空間改為旅遊設施,很需要拿出充分理據來說服公眾。不過,她說:「我仍未看到具說服力的數據和方案」,「也見不到社會有充份的討論」。她問:「究竟,應否要求市民犧牲公共空間來建設旅遊設施,去換取未知有多少經濟效益?」

「過往,本澳的城市規劃屢次出錯,很多空間是在市民不知情的狀況下,政府作出令我們不滿意的決定。」李凱欣指出,隨著十多年前的填海工程,西灣湖已非原來的海岸線景觀,只是一個人工的空間,但仍是獨特的和難得的位置,它背靠建有南歐格調建築的西望洋山,在那裡也可欣賞澳門傳統的海濱、現今的湖濱景觀。現時,主教山、南西灣湖更需要的是制訂風景保護的控制規劃。

諮詢沒有不設西灣湖選項

李凱欣也指出,民署去年展開諮詢時,沒有為市民提供「不在西灣湖設立夜市」的選擇:「就好似食一餐飯,我不是要你問我食中菜或西餐、用筷子或用刀叉。不食是否一個選擇呢?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另一城市規劃師林翊捷也批評去年的諮詢具傾向性:「有一個關鍵問題沒有詢問的:究竟,在西灣湖放一個夜市是否妥當?只是問:有甚麼要增加的?有甚麼要改善的?」

林翊捷昨日受訪時首先提出一個問題:「究竟,我們是否需要夜市?」他表示,本澳的旅遊設施相當多,看不到「非要夜市不可」的理據。「即使澳門需要夜市,是否一定要設在西灣湖呢?」參考外地的成功經驗,一般不會由政府介入打造夜市,往往是由一些小店、小檔開始並慢慢自然而成的,就算官方打造,都不會在既有的公共設施上開始,反而選擇少人使用的土地。

隨意改變官地用途

他認為,在西灣湖硬套綜合旅遊項目,是一個重大的改變,因為,改變其現有的功能和角色,理應進行詳細的研究,採納更多民意,並且把它們全部公開。早前,政府計劃在龍環葡韻鷺鳥林旁興建交通安全資訊中心,引起強烈的反對,林翊捷認為,該事件的問題在於政府隨便改變官地用途。他問:「這類爭議其實發生了很多次,政府有否吸取教訓呢?」

昨日,至少七十多名網民在社交網站轉傳本報關於西灣湖夜市的評論 (題為「這政府窮得只剩下錢」),並表達觀感,部份內容如下:「頹廢政府」、「在澳門,像西灣湖這類的休憩地方何止買少見少,簡直是罕有…… 我們堅拒讓這地方被夜市取代」、「不想澳門變得單一化,連少少的風景之地也被抹殺掉」。

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這政府窮得只剩下錢 (29/10/2012)


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螫伏近一年後,民署拿著自己委托的環境評估公司初步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微調項目規劃,便宣告决定去馬,立時重新引起社會爭議,反對聲不絕。

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是於去年十一月廿一日至十二月廿一日,僅花一個月時間展開公衆諮詢,據宣稱經整理後一百七十八條意見或建議中,明確反對在西灣湖設立綜合旅遊項目的只有八條,另有四條意見建議另覓地點。民署這次的公衆諮詢工作十分低調,很多住在西灣湖廣場附近的居民及經常在西灣湖一帶活動的市民都表示沒被諮詢過,甚至不知道有諮詢這回事,這是政府又一次「閉門造車」及「走過場」式的諮詢表演,為「既定方針」辦事。

民署無視社會各階層的反對意見,一意孤行要在西灣湖搞夜市,究竟民署為澳門市民服務?還是為遊客服務?抑最終為澳門商人服務?

毋容置疑,「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顧名思義係面向遊客,若居民認為「項目」有損他們利益,而當局還要一力死推時,就是說明這個政府寧願犧牲居民利益,也要為遊客服務!旅遊業發展凌駕於澳門市民的生活質素,商人的利益高於居民的利益,歸根究柢就是「為了經濟為了錢」,原來這政府真的窮得就只剩下錢!

弔詭的是,本地給遊客飲食買手信的地方並不缺,大三巴、議事亭、官也街......不已是熙來攘往,人山人海,遊客慕名朝聖、商人發財的地方?反之,本澳像西灣湖廣場這類休憩戶外空間已不多,當局還要向這片「淨土」及「靜土」開刀,生硬插置一個夜市,無疑清泉濯足,煑鶴焚琴;敗人清興,大煞風景!

或有人會問世界上很多旅遊城市,尤其亞洲區的都有夜市,有些並已成為該城市的名片,澳門要朝國際休閒旅遊中心發展,夜市似不可或缺,但筆者要提醒的是,出名及有江湖地位的夜市,都是該城市在發展過程中自自然然在社區中慢慢形成的,它有着該城市的人文氣質與城市肌理的融合,不是由政府一手硬生打造,否則就如國內城市的「商業一條街 」、「 酒吧一條街」一樣,千城一面,亳無特色,甚致疙突俗氣。

退一步來說,硬要澳門走上潮流不落伍,要有自己的夜市,並須要由政府出手打造的話,那麼可否選在舊區推行這項「偉大構想」,一來可補澳門無夜市的空白,二來可活化舊區,帶動舊區經濟及消費,三來可為本地居民保留一片寧靜的公共空間,達致多贏,民署可否停下來、想一想?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民署據初步環評微調規劃 西灣湖廣場旅遊項目去馬 (27/10/2012)


【本報訊】民署在參考環評報告後,完成西灣湖廣場規劃,將發展為一個具有文化娛樂、飲食購物的旅遊區,推廣具本澳傳統特色的飲食業、手信業,周邊並配有停車場,提升項目的吸引力。民署預計於明年初,以公開競投方式對項目的硬件進行分階段招標,並會按工程進度進行商業元素的招標。


民署於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底,為西灣湖廣場規劃進行公眾諮詢,並按所委托環境評估公司(艾奕康澳門有限公司)承擔項目的初步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調整西灣湖項目規劃。

民署新聞資料中指出,該環評報告是依照澳門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指導、參考香港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等,對項目在施工期和營運期可能引起的空氣質素影響、噪音影響、水質影響、廢物管理和光污染等進行識別、預測和評估,並對其可能的剩餘和累計影響進行分析。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在有效實施提出緩解的應對措施後,可以滿足澳門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參考的香港環評準則要求。

美食廣場手信街露天劇場共冶一爐

民署將依照環評報告建議,關注項目在空氣質素、噪音、水質、廢物管理和光污染等方面於施工期和營運期潛在的環境影響、並因應輕軌建設進行並執行適當緩解措施。經調整後的方案,將設有七間每間一百二十平方米的食店組成,同時設有戶外茶座,廣場將放一艘西式船舫用作特色餐廳,內含二千平方米的餐飲空間,規劃內,還有商業手信街,由十五個鋪位,以及容納四十五個攤位的美食廣場,為配合民藝發展,將設有一個露天劇場。

由於公眾關注的商業運作對西灣湖的環境,尤其是水質造成污染,民署在項目規劃的首階段已擬定了加強排污、綠化設計以及考量建築物外觀與整體環境協調性的規劃方向。施工期間會參考「綠色建築導向」的建設方案,積極考慮引入環保或綠化元素。項目中亦會設置污水及廚餘收集設施、使用節水設備及對一般垃圾進行分類收集,並考慮採用較潔淨燃料(如引入電力或液化石油氣等),令項目營運時不會對西灣湖水質及環境構成影響。

配合輕軌設公交停泊點

此外,將設有一個公眾停車場,提供一百二十個私家車停車位和一百一十四個電單車位。配合軌輕未來投入運作,還會提供旅遊巴、的士、巴士等公交停泊點,使項目配套設施更完善。

明年初硬件分階段招標

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預計,明年初可對項目的硬件進行分階段招標,在施工期間,將進度對商業項目進行招標。使項目進度得以推進,以及配合未來輕軌的落成投入服務。他強調,參考環評報告,在施工及未來項目管理上均會考慮污染問題,將會加強管理,減低對西灣湖的污染。

另外,民政總署推出名為「民政總署大樓VR虛擬旅程」網頁,網頁提供中文、葡萄牙語及英語的使用介面及資訊,支援平板電腦及智能手機等,讓市民、旅客隨時透過網絡,輕鬆漫遊於民政總署大樓、前庭、中庭、花園、禮堂、小教堂、民政總署畫廊及圖書館,每個景點備有介紹短片,透過旁白訴說整體特色,全方位認識大樓的特色建築及景物。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義字五街周邊道路將增設電單車咪錶泊位 (25/10/2012)


【特訊】義字街一帶行人專區實施後,區內的購物及步行環境得到改善,因應市民對區內電單車位的訴求,民政總署經與交通事務局協調後,將於義字街等五街的周邊道路增加電單車咪錶泊位,進一步優化商販的營商環境。

為配合義字街等五街的整治計劃,更方便市民前往該區購物,民署與交通事務局協調後,將於大纜巷、連勝馬路、萬安巷、羅白沙街近提督馬路一段等地點設置電單車咪錶泊位,配合市民的出行需要,並加強電單車位的流動性。據了解,交通事務局將於近期開展有關電單車咪錶泊位的設置工作,設置工作完成後,相信對市民出行、營商環境具有正面作用。

民署正逐步對義字街等五街進行改善工程,優化步行環境,並將繼續收集各方意見,跟進檢討現時整治措施的執行情況,亦會持續做好區內的管理工作,加強巡查及強化清潔衛生工作,為區內居民、購物者、商戶及攤販創設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營造商業步行街的氛圍。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陳明金質疑缺制度化溝通協作機制 (23/10/2012)


【特訊】議員陳明金認為,桃花崗土地糾紛及新口岸街市選址,各相關部門互相推諉,令人質疑當局缺乏制度化溝通協作機制,導致行政不彰,政府公信力受損。陳明金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跨部門溝通協作成效不彰根源所在,以及在現有機制下,如何提升工作成效。

書面質詢

本澳近期發生的桃花崗土地糾紛及有關新口岸街市選址等事件,頻頻出現各相關權責部門互相推諉的情況,令人質疑當局缺乏一個制度化的溝通協作機制,致使行政不彰,政府公信力受損。

為此,結合有關事件,本人提出質詢如下:

 1、桃花崗土地糾紛事件中,土地工務運輸局強調有關土地百年前就屬私家地,似乎局方對有關情況早就瞭解,但長期以來,民政總署將該土地視為公共地方向小販發出牌照並安置於此經營,期間有無向工務局徵詢意見?工務局又為何視而不見?兩部門就此到底有無做過溝通?同時,有居民反映,多年來,工務局轄下部門已多次於有關土地內修建道路及下水道,或批准有關部門開展其他工程,是否說明工務部門內部間溝通亦存不足?

2、在新口岸街市選址問題上,規劃部門早前公佈選址於藝園,但對於有關規劃,街市的主管部門民署卻一直三緘其口。對此,有消息人士透露,規劃部門事前並無徵詢民署意見,更自行向社會公佈。該消息是否屬實?倘若屬實,令人質疑公共部門現時是否真正設有相關溝通機制?

 3、跨部門溝通協作成效不彰,幾乎是行政部門運作的通病,根源何在?在現有的機制下,當局如何才能提升跨部門溝通協作的工作成效?

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趁司法年度開幕 場外派傳單 只為公義不為錢 檔主:桃花崗要翻案 (18/10/2012)



【本報訊】二O一二至二O一三司法年度的開幕典禮有點不一樣,五名年長的桃花崗檔主在會場外,向司法界人士派發「還我司法公義,桃花崗要翻案」的傳單,希望他們知悉事件,並給予幫忙。然而,除了多名高官堅拒傳單外,不少年輕司法人員也不接傳單,並加快步伐進場。桃花崗的檔主們重申,堅持發聲不為錢,可以一分錢補償也不要,只為求查出真相。

在昨午舉行的司法年度開幕典禮開始前,五名白髮蒼蒼的桃花崗檔主們在會場 (澳門文化中心) 外,向高官、法官、律師等派發「還我司法公義,桃花崗要翻案」的傳單。其中年紀最大的、在桃花崗經營逾六十年的八十多歲婆婆,坐著輪椅也要參與其中。

雙朱拒接傳單

雖然,大多數進場人士接收了單張,但是,就算檔主們微彎著腰,並恭敬地説:「請幫幫手,幫幫手」,部份官員 (如: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等) 仍堅拒傳單,也有不少年輕的司法人員婉拒,且加快進場步伐。此外,警員一度在寬闊的文化中心前地拉起封鎖綫,聲稱為方便參禮人士進場,被記者質疑是阻礙派發傳單後,又自行撤走。

在桃花崗擺賣的德姐稱:「桃花崗被別人霸佔,是用了不正確的手段,是很大很大的冤情。」檔主們得悉司法界昨日舉行重要的活動,故到場外靜靜地派發傳單,希望更多精英知悉事件,從而給予協助。德姐說:「希望在裡面開會的特首,大法官聽到我的呼聲,見到我們的傳單,真真正正查清楚這件事。」

投訴檢院兩年仍未有調查結果

「他們法律界懂得法律,我們阿婆不懂,取得那塊地的人也懂得法律。」德姐在桃花崗經營逾半世紀,一直只向政府繳納牌照費,並自行維修攤檔。她深信法官是因著一些虛假證據,才在二OO四年判定一名商人「和平佔有」桃花崗。檔主們已就此向檢察院舉報,但至今逾兩年仍未有調查結果。

「塊地是騙回來的,我們要告知政府。見到他人偷東西你不出聲,或者見到他人的子女被害不出聲,他日輪到你時,怎甚辦?」德姐也說:「我們做市民,應當要相信有司法公義,如果連司法公義都沒有,那還成世界?我相信一定有的,有恆心就一定可以等到。」

要還司法公義要翻案

「還我司法公義,桃花崗要翻案」傳單以答問方式,用中文及英文簡介桃花崗事件,其中一段說:「餘下的四檔小販表明,堅持發聲不為錢,他們可以一分錢補償也不要,只為求查出真相。…… 雖然民事性質的桃花崗案在初院的五年上訴期已過,但由於偽造文書和假證供屬刑事罪,不受上訴期所限,我們相信一旦檢察院調查認為有足夠條件便有翻案的機會。」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工業園主管調職事有蹺蹊?(10/10/2012)


【特訊】議員區錦新表示,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主管,即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近日被調職,眾所週知這名主管是「墓地事件」的舉報人。區錦新在書面質詢中認為,工業園公司屬特區政府全資擁有,撤換主管難免令人懷疑與墓地事件有關,他要求當局交代。

區錦新又稱,工業園公司掌管27萬平方米土地,公司自更換主管後,5名文職人員中3人已遭解僱或被逼離職,他要求當局解釋人事變動與土地是否有關。

其書面質詢如下:

「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是由特區政府佔股份百分之六十,貿易投資促進局佔百分之四十組成,實質上是一個政府的全資公司。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是特區政府於2004年將「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改組而成,其功能是發展及管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被劃定為具工業及其輔助行業發展功能的土地,當中包括對「聯生工業邨」,「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及其他工業園區的發展及管理業務。所以有關公司所可處置的土地範圍包括聯生工業邨面積約為16萬平方米的土地及「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的11萬平方米土地(珠海園區為29萬平方米)。

近日,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卻出現了一些不尋常的異動,其中包括原來的主管──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突遭調職,而該公司在更換主管後不足一個月,在僅有的五名文職人員中,竟有兩名不堪壓力而被逼自動辭職,而另一名更遭單方無理解僱。雖然有關解僱是依足勞動關係法作出賠償,但一個只有五位文職人員的公司在主管更換後立即有三名人員被清洗,這怎會是一件正常的事。

眾所週知,該公司原來主管正是十個永久墓地案之舉報人,其突然遭無故更換難免令人懷疑與十個永久租賃墓地事件有關。在有關案件尚待檢察院公佈之際便手起刀落以圖起阻嚇作用。而隨着主管的更換,文職人員五去其三則未知是否涉及短期內有土地之異動。由於其掌管之下有二十七萬平方米的土地,是否有土地即將到期須續期或須更改用途而作出之部署?有關事件撲朔迷離,整個操作完全不見陽光。

為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是政府的全資公司,其董事會亦是由政府官員擔當。但行之既屬公帑和公共資源,則其一舉一動亦應受到公眾注視。對其原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更換,原因為何?是否與十個永久租賃墓地事件有關以此力圖發揮阻嚇作用?

二.該公司在更換主管後不足一月,在僅有的五名文職人員中,竟有兩名不堪壓力而被逼自動辭職,而另一名更遭單方無理解僱。到底何以會出現如此清洗行動?是否有部份土地即將到期須續期或須更改用途而作出之部署?

三.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現時所掌管的二十七萬平方米土地,包括聯生工業邨面積約為16萬平方米的土地及「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的11萬平方米土地租用情況如何?有哪些部份正在使用?有哪些部份是批了而未被使用?有哪些部份是空置尚未批出?會否出現更改用途之情況?」

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

義字街第二期美化工程周四動工 (09/10/2012)


【特訊】義字街一帶行人專用區已分階段落實,民政總署亦正逐步對義字街等五街進行改善工程,優化步行環境。繼羅白沙街行人道擴闊工程以及渡船街至羅白沙街一段之第一期義字街美化工程完成後,高士德大馬路至羅白沙街一段義字街亦將於周四(十月十一日)起動工。

義字街等五街的行人道改善工程正分階段開展,透過優化道路設施,串聯成舒適的步行購物街區,繼第一期義字街美化工程完成後,義字街第二期美化工程亦將於周四動工。是次工程將分階段進行,包括由高士德大馬路至道咩卑利士街一段義字街,以及道咩卑利士街至羅白沙街的一段義字街。有關工程主要將行人道加寬至二點七米,並以紅灰麻石併配作飾面美化。有關工程預計於十一月底竣工,期間會協調各專營公司更換已達使用極限的管道及預埋配合未來發展的設施,亦會因應行人道的增寬調整集水井位置。民署將嚴格監管相關工程及進度,盡量減低對公眾的影響,同時亦致函區內商戶,通知有關工程事宜。民署會繼續聽取各方意見,持續優化改善義字街等五街的整治工作,為區內居民、購物者、商戶及攤販創設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營造商業步行街的氛圍。

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

桃花崗怎一個情字了得 (08/10/2012)


澳門,還有多少街頭矮檯矮凳咖啡檔呢?若沒有記錯,對上一檔被強拆的是青洲灶記咖啡。現在,面臨清遷的桃花崗彭記,又可留存多久呢?外地朋友問:澳門真的越來越富貴嗎?從GDP 看,或許是!從新車數量看,或許是!從豪宅的成交額,或許是!不過,澳門就是富貴得連大排檔也沒有存在的餘地嗎?


桃花崗在市民印象中,或許最深刻的就是矮檯矮凳,還有那個常常穿著白色背心的檔主!相信顧客們十居其九都不知道檔主姓黃,大多在點選飲食時,都隨口嚷嚷:「老闆,我要……」但是,黃先生,這稱呼實與咖啡檔格格不入,記者問:「我可如何稱呼你的呢?」他爽朗地說:「大聲公」。

說畢,他輕聲對記者細語:「我以前很『斯文』的,以前!」我們對視而笑,他接著說:「很『斯文』,很『斯文』的。」他解釋,大聲是職業病,由於煮食爐具聲響大,為了讓顧客聽到,只好大聲喊出來。

來這裡的都是平民

訪問期間,一位中年男士與妻子、小兒正在光顧,大聲公指著說,這個男的三十年前已開始來這裡,由細食到大;不太懂事的小朋友望望父親和大聲公,繼續享用平凡不過的炒麵。記者問大聲公:「有沒有舊客看了近日的報道專程回來?」一名堂食的中年男子插嘴說:「我正是。」

「在這裡沒有甚麼多,熟人多,朋友多。」大聲公承認,無法知道和牢記所有常客的名字,但總能認出他們。有沒有「達官貴人」是你的常客,又想伸出援手?大聲公說:「來這裡的都是平民!」他時常重覆一句,很多謝市民的支持。

被清遷後,大聲公何去何從呢?顧客難從大聲說,大聲笑的外表感到他的徬徨。大聲公稱:「我們做服務行業,定要笑面迎人,對嗎?心裡有多不舒服,有多不開心,都一定要笑,讓市民吃得開心,吃得舒服。黑口黑面對客人是不對的。」抱著同一服務的精神,彭記盡可能每月只休息一天,不想令顧客感到不便。

大笑也緣自大聲公的性格,他覺得,自己是一個開心、樂觀、健談的人,面對桃花崗業權人的清遷,大聲公惟有見步行步,相信一定有解決方法。無論將來怎樣,他希望政府可以還桃花崗和市民公道。

大聲公緣訂桃花崗

每年只有十多天的休息,每天工作十多小時,年過五十的大聲公感到疲累了!一九七九年,他從內地來澳後,便在一店舖打工。一九八四年,與拍檔轉到桃花崗彭記,一直營業至今,簡小的攤檔養活了他和拍檔的家庭合共十多人。當年,由於桃花崗周邊還有很多製衣廠,很多年輕貌美的「工廠妹」到咖啡檔享用下午茶,大聲公的老婆就是其中一人,他簡短地憶述:「見到喜歡,合眼緣就追!」

賣布妹的故事 (08/10/2012)



一九六一年,從內地來澳十二歲的德姐已跟著母親在桃花崗賣布,別人稱母親為「賣布婆」,稱德姐為「賣布妹」,紅街市一帶的街坊都認識她們的。她表示,母親在一九五O年代已在桃花崗擺賣,為了免受流氓等欺壓,便加入了市販工會。當年的生活是相當艱難的,母親在颱風襲澳期間也要開檔,就算全身濕漉漉,也寄望停雨時有路過的市民幫襯。

當年事‧顧客情

售賣的布疋可從香港取貨,澳門也有批發商。年輕的德姐花了相當長的時間到雀仔園跟老師學習縫紉,懂得縫製長衫、長褸、長褲等,為購布的顧客度身訂做,從而提升優勢,不過,現在已忘記這些謀生技藝了。此外,她們還運用廉價策略:「別人十元縫製一套衣物,我們收取八元就可以了。」就是這樣,母親養活了三名子女,德姐和任職司機的丈夫則養育了四名。

當年,每天長時間看檔非常困身,猶如坐監。現在,看檔的感覺卻不同了,德姐表示,以往的收入全花在子女身上,今天的則為兩老所用。「就當是打麻雀,有生意就算是贏了,冇生意就算沒有輸,這樣心情安樂!若為了冇生意而煩躁,便容易百病叢生。」此外,現在看檔可以消磨時間,尤其與年長的顧客談天說地後,心情也會變得更開朗。

既然桃花崗是人來人往的地方,遺失物件實是常見的事,可幸,不少物主都能失而復得。德姐年輕時拾到一個「珠仔銀包」,內裡裝滿金鏈、翡翠玉等貴重首飾,是物主用來辦喜事的,她返來認領時開心得幾乎流淚,物主移居香港後,每次回澳都帶著當年不常見的曲奇餅到桃花崗探望。數十年來,德姐妥善處理這類事件多不勝數。

德姐憶述,早於一九六O年代,站在桃花崗是可看到紅街市的,沒有現在的大廈阻隔,在一片爛泥地上還種有樹木,且有很多小販擺賣,四檔賣布疋、兩檔賣鹹魚、兩檔賣雞蛋、兩檔賣生果,還有麥芽糖、木屐等。她還聽說,一個賣舊衣的檔主原是一名在國民政府當過關長的男人;一個賣雜貨的檔主養育了十名子女。

不讓壞人得逞

見證桃花崗五十年變遷的德姐認為,桃花崗數十年來都是政府管理的土地。因此,當發展商以惡死、不可一世的態度,聲稱已和平佔有桃花崗後,她便決定要盡力還土地清白和取回公道。德姐說:「我們半個世紀在這裡,大半生見證了桃花崗歷史。見到發展商的所作所為而噤言,猶如助長貪婪,所以,一定要說出來,希望政府查明查白,好人要得好報,壞人則要繩之於法。」

晶記 做餅的人生 (08/10/2012)



與紅街市對望的晶記餅家,貨架、罐子裡堆滿了各式中西餅食、特色手信,大多新鮮出爐,日做日賣,這桃花崗上的作業模式,已不經不覺邁向第四十三個年頭。

自小與母親在桃花崗一帶擺賣謀生的老闆娘憶述,當年遇上懂做餅手藝的老闆後,決定自立門戶,就在這塊曾經的爛地上,慢慢搭出這間幾平方米的鐵皮屋,掛上「晶記餅家」,開張大吉。

那年,才一九七○年,老闆娘就開展其做餅、賣餅的人生。

小店一星期日日營業,倆夫妻差不多凌晨四、五點就要開鋪準備,才能在早上有熱騰騰餅食供應街坊,一年三百六十五也只會休息廿天,就是每年餅店最忙碌的新年和中秋節過後。

想當年中秋,她們還要利用其他小販晚上收檔後空間暫時改成露天工場趕工,故連續通宵做餅是年度指定動作,「地方細,又要做餅、又要秤餡、又要打蛋、又要出餅,那時所以迫成我們開通宵呢!」

這樣,小小的檔口,讓老闆娘倆養大、供書教學了五個孩子。

不管桃花崗如何變,老闆娘這些經歷、回憶都無法抺掉,更何況是對這地方日久所生之情,「做了這麼耐,我的細路仔全部都是這裡長大的,我未結婚之前已係這裡,一直捱、捱到今時今日,起碼或多或少都有感情的,是不是?」

老闆伙記情永在

更不捨的,是老闆娘老伙記阿永,街坊口中的餅佬。

當年適逢餅店有伙記集體請辭,倆夫妻為此要將餅店關門一週,親自向剛請來的阿永特訓,教授做餅手藝,由於他有做過麵包的基礎,經過閉關很快就能上手、即刻上崗,讓晶記再開門營業。老闆娘談起這段往事亦笑開了懷。

在老闆娘眼中,餅佬是難得的好伙記,對他完全信任,現已完全由他與妻子打理晶記,老闆娘只須在新店等收數、按時出糧,「我伙記跟我幾廿年,由後生做到老……如果他冇得做,真係好可惜!」

中秋節前一天,桃花崗上的晶記月餅經已售罄。對於撲空買不到心儀月餅的顧客,餅佬淡定地吐出一句:「明年再嚟買過啦!」有客反問:「明年重有?」餅佬笑一笑應道:「重係度,一定!」

明年今日此崗中,桃花晶記會依舊嗎?

公共空間 (08/10/2012)


澳人向來性好不爭,近年來卻有了些變化,在一些議題上澳門人再不沉默,勇於表達自己意見,這是公民社會進步的表現,傳統守舊的人不必驚訝甚麼「香港化」。

從松山燈塔、小潭山超高樓、而至今天的桃花崗事件,出來嗆聲的都不是最重要的利害關係人或「持份者」,而是一群看似「干卿底事」的年青人和公共知識分子,他們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揭竿,而是為了保護公共空間而奮起,因為他們的出現及作為,松山燈塔的景觀算是保住了;小潭山超高樓勝負還未卜;桃花崗事件亦可能無力回天,雖則成績差強人意,但已喚起澳門人知道有公共空間這概念,一旦知道了,便自然明白為甚麼要保護它、捍衛它。

佛家有自覺覺他,西方哲者有啟蒙運動,其實都是鼓勵大家要敢於認識、敢於行動。一場保護城市公共空間的啟蒙運動已悄然在小城興起,官商當不樂見,因為它標示澳門人再不「事不關己己不勞心」,也再不逆來順受,可預見今後抗爭少不了,哪管是柔性的抗爭,都會為社會弄出多一點漣漪,但也會帶來多一點生氣。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澳門良心」向發展商遞信 籲暫停拆建工程 (05/10/2012)

【本報訊】網上組織「澳門良心」到桃花崗業權人金美泰置業有限公司遞信,請求在檢察院結束調查涉及該地段的案件前,暫停一切建築和拆卸工程,加強保安,移除阻礙走火通道的鐵閘、鐵柱,並在不影響公眾安全下,移走圍板。早前,發展商指控小販索取高價賠償,在小販否認的情況下,「澳門良心」促請發展商站出來補充說明,還小販公道。

前日,有自稱代表發展商的人士通知桃花崗的小販,快將擴大地盤圍板的範圍。「澳門良心」成員崔子釗指出,一名商人申辯和平佔有桃花崗的證據涉嫌偽造的舉報,檢察院仍未完成調查工作,故希望「有聲望」的現業權人羅盛宗聆聽市民的意見,暫緩發展,待調查完結後,才按情況向法院申請勒遷令。崔認為,現階段擴大圍板範圍等行動,對數十年在那裡擺賣的小販做成滋擾。

仇國平叫發展商站出來說清楚

早前,羅盛宗向傳媒聲稱,有桃花崗的小販索取一千萬或兩個店舖的不合理清遷補償,「澳門良心」成員、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指出,小販們已經公開否認,羅盛宗需要站出來清楚說明和補充,還小販們公道:究竟,透過甚麼渠道收到小販高昂索償的要求?究竟,是哪一位小販提出這樣的索償?究竟,那是否源於誤會,或是否有人說謊?

何時知桃花崗是私地 陳寶霞沒確實答 (05/10/2012)


【本報訊】當市民和小販數十年認為桃花崗是公用地時,工務局發出新聞稿說明那是從一九O四年起已屬私家地。究竟,該局何時知道那是私家地呢?副局長陳寶霞沒有確實地回答,只表示:局方現正分析發展商的街道準線圖申請,當對方提出相關申請時,需要附上土地的物業證明文件,那便可知道土地性質。

早前,當市民和小販認為桃花崗是公地,並質疑法院裁定發展商和平佔有時,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新聞稿說明:「地段在一九O四年已屬於完全所有權土地 (俗稱「私家地」),並非政府土地。」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寶霞昨日受訪時表示,發展商已申請街道準線圖,局方現正按既定程序分析。

發展商申請街道準線圖便知土地性質

工務局何時得悉那是私家地?陳寶霞靜了四秒後稱:「如果申請街道準線圖時,甚麼程序我們都可看到登記資料。私家地由申請街道準線圖到審批圖則,都要提交物業證明,我們都會在這裡知道土地的性質。」究竟,是在二OO四年法院裁決後,工務局知道那是私家地,或是在接到發展商的街道準線圖申請時。

陳寶霞重覆,所有申請街道準線圖的發展商,都要附上登記局發出的物業登記證明文件,局方可以知道土地的性質。此外,地籍局資訊網也顯示很多土地資訊,可以很廣泛搜集資料。

現時,有多少個與桃花崗類同的個案,如私地被視為公地被使用中?陳寶霞稱:「我不敢答你,因為這可能牽涉很多政府部門的問題,剛才我說,我們都是根據登記局的資料。土地性質不只是工務局,可能牽涉地籍局、登記局等,剛才我說,也可能有司法的問題。」

部門溝通不足?不方便回答

二OO四年,法院確認桃花崗是發展商和平佔有的私家地,民署仍然發出小販牌照,是否部門溝通出現問題?陳寶霞稱:「我不太方便回答。」她也指出,縱使桃花崗的物業登記是農用地,但是,由於那是私家地,故不用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只要在符合城規和建築等條例下,可在那裡興建建築物。

「澳門良心」向發展商遞信 籲暫停拆建工程 (05/10/2012)



【本報訊】網上組織「澳門良心」到桃花崗業權人金美泰置業有限公司遞信,請求在檢察院結束調查涉及該地段的案件前,暫停一切建築和拆卸工程,加強保安,移除阻礙走火通道的鐵閘、鐵柱,並在不影響公眾安全下,移走圍板。早前,發展商指控小販索取高價賠償,在小販否認的情況下,「澳門良心」促請發展商站出來補充說明,還小販公道。

前日,有自稱代表發展商的人士通知桃花崗的小販,快將擴大地盤圍板的範圍。「澳門良心」成員崔子釗指出,一名商人申辯和平佔有桃花崗的證據涉嫌偽造的舉報,檢察院仍未完成調查工作,故希望「有聲望」的現業權人羅盛宗聆聽市民的意見,暫緩發展,待調查完結後,才按情況向法院申請勒遷令。崔認為,現階段擴大圍板範圍等行動,對數十年在那裡擺賣的小販做成滋擾。

仇國平叫發展商站出來說清楚

早前,羅盛宗向傳媒聲稱,有桃花崗的小販索取一千萬或兩個店舖的不合理清遷補償,「澳門良心」成員、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指出,小販們已經公開否認,羅盛宗需要站出來清楚說明和補充,還小販們公道:究竟,透過甚麼渠道收到小販高昂索償的要求?究竟,是哪一位小販提出這樣的索償?究竟,那是否源於誤會,或是否有人說謊?

欲圍封彭記廚房 發展商出爾反爾?(05/10/2012)



【本報訊】桃花崗「矮枱矮凳」咖啡檔檔主前日接到發展商通知,將會圍封攤檔的「廚房」。檔主立時表明拒絕,因為,現時擺賣的範圍已近三十年,並說:「(發展商) 好似蠶食我們,迫我們。」十多天前,發展商羅盛宗向記者表示,若談判不成,會交給法院裁決和清遷,更聲稱沒有想過和做過強封行動。

桃花崗的咖啡檔 (彭記) 檔主黃先生表示,前日,自稱是發展商的代表通知他,將會擴大圍板的範圍,要求搬走炒粉炒麵等器具。黃先生即時拒絕對方的要求,並聲明近三十年一直使用現時的範圍。但是,對方的回應只是重申:那是屬於發展商的私人地段。黃先生昨日對記者說:「(發展商) 好似蠶食我們,迫我們。」

檢院不厘清疑點決不搬離

表面看來,彭記的擺賣範圍可分為三部份:掛上招牌的、烹製湯麵和咖啡等飲食的部份、在其旁邊炒粉炒麵和清洗食具的部份 (發展商計劃圍封)、放置矮枱矮凳的堂食部份。檔主黃先生表明,除非檢察院等部門徹底釐清土地業權的疑點和爭議,還桃花崗清白,否則不會搬離。

發展商曾稱不自強封

上月二十四日,桃花崗發展商羅盛宗兩次被記者追問如何清遷小販?他第二次回應說:「這通過法院去裁決,我們一般的做法,搬遷都會通過法院。」通知法院後才圍板?羅稱:「一般的習慣性使用方法,我們向法院申請要求對方遷出,法院會召會相關人士開庭。開庭是一個程序,需要一些時間,法院之後有判給。判決結果若是我們勝訴,我們會要求法院的書記員,所謂庭差去執行清遷。」

記者問:「所以,你總會等法院。」羅稱:「我們會等的。如果談判不成,我們會經過法院的裁決。」記者問:「你們不會強封?」羅稱:「我們為何強封!我們從來沒有想過,亦都沒有做過。我們只是圍屬於我們的地方,沒有取別人的地方。相反,因為某些攤販遷走後,他們 (留下來的小販) 多取些地方來使用,並說那是自己的,我都『冇佢符』。」

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小販望原區安置 柯勝樂談桃花崗 (02/10/2012)


 【本報訊】桃花崗小販事件經傳媒廣泛報導後引起全城關注,澳門市販互助會會長柯勝樂表示,受影響的小販希望獲原區或附近區域安置。

柯勝樂表示,桃花崗內的小販在此經營近半世紀,除了在此經營的小販,包括市販互助會一直不知道土地業權問題,直至最近才知土地變了私人地。民署於二零零九年該幅土地業權性質後,由二零一零年起,不再為相關小販續牌,但不影響未來安置。

他指出,除桃花崗內經營的小販,連同外圍,約有八至十檔小販,受此幅土地業權影響的小販,希望能獲原區或附近區域安置。

桃花崗案民間大反彈 岑院長:裁決全民贊好才不正常 (02/10/2012)


【本報訊】近日桃花崗「和平佔有」案惹引公眾的反彈,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以「司法官」身份為由拒絕評論,但指任何裁決有不同看法屬正常,若裁決獲全社會贊好才不正常。

桃花崗被「和平佔有」,法院當年的相關裁決也被翻出來炒得沸沸揚揚,司法公義不彰、訴訟過程和法官判決有瑕疵的質疑之聲不絕。岑浩輝昨出席國慶酒會被問到此事時答說,他作為司法官、院長,實不適宜就任何案件包括已結案的、政府政策及社會熱點發表意見。

至於司法公義不代表社會公義的問題,岑浩輝建議傳媒有需要、有疑問可以去諮詢熟識法律的教授或律師們的意見,這樣獲取的意見才會比較中肯,並按其專業的意見去引導這個社會發表看法。

岑浩輝不諱言,社會上對任何一個裁判有不同的看法是很正常,因為凡牽涉司法訴訟必然存在許多利益,故不可能判結出來後社會毫無反應,若然真的如此社會才是不正常,「你話全部判完之後,全世界都話你好,站我角度來講是好唔正常!」

案件主審法官的處理也是備受爭議重點之一。岑浩輝謂,一直以來至少他「看不到」、「收不到」這方面的投訴和誹謗,而凡有投訴會交予法官委員會調查跟進,「但係(投訴)一定要可信的、有理據的,不是憑空話我不認同,就指控你什麼什麼,其實這個是不對的。」

對於司法官監察方面,岑浩輝稱,回歸後執行監察的法官委員會對司法官的工作質素和操守監察是「從未試過這麼強」,以他自己為例,回歸前七年只進行過一次,回歸後就已有三次。他強調現時整個司法官監察系統是非常完善,評核機制也是非常之嚴謹,但由於牽涉司法、法院形象,相關結果依法保密不公開。

此外,他不認同有所謂「BB司法官」的問題,縱司法官需只要相關學歷無須經驗,但都是經至少兩年培訓才入職,強調有關制度與其他大陸法系做法無異,回歸前也是這樣做的。

崔:促發展成果合理共同分享 (02/10/2012)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在國慶酒會上表示,政府將更關注民生改善、解決民生問題、提高民生水平,並會在推進經濟發展同時,力促發展成果的合理、共同分享。
關注解決民生問題
   
崔世安在酒會致辭中稱,面對不明朗的國際經濟前景,政府會更加關注民生改善,著力解決各項民生問題,切實提高民生綜合水平,並加大施政力度,積極支援弱勢社群,而目前正努力建設長效性的社會保障制度。他又提到,當局將總結萬九公屋的經驗,進一步協助有需要市民解決居住問題。
 
在經濟方面,崔世安認為,特區應當把握機會,積極應對世界經濟起伏不定的挑戰,加快構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中國與葡語國家的商貿服務平台,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鼓勵業界強化非博彩元素
   
政府會繼續支持綜合旅遊及相關產業發展,尤其鼓勵業界強化非博彩元素,提升接待能力和服務質素,優化各項配套設施和服務,努力提升區域旅遊效益。他強調,在推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同時,政府亦會全力促進發展成果的合理分享、共同分享。
  
崔世安指,祖國的強盛和進步,為特區發展提供可靠保證,如今年就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特區成功啟動並順利完成政制發展的工作,加深居民對「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的全面和準確理解。
   
崔世安續道,特區的祥和穩定和繁榮進步,離不開祖國的關心和支持,政府將和廣大居民一齊繼續發揚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努力為國家的科學發展、為特區的長治久安作新貢獻。
   
特區政府昨假旅遊塔舉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三周年酒會,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及各界人士約七百人出席。

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仙樂飄進桃花崗 (01/10/2012)



【本報訊】關注桃花崗的熱潮沒有隨著前晚的二百人「月滿守望桃花崗」迎月晚會而結束,反之,相關資訊不斷在互聯網廣傳。很多市民在週六整天及週日上午專程到那裡拍照,品嚐街頭飲食。雖然,全部攤檔在中秋節下午全部暫停營業,但是,桃花崗沒有變得沉寂,近十名澳門夢工場創作人協會的青年人到場獻唱三小時,引來在大街路過的、原不知情的途人進入位於小巷內的桃花崗察看。

協會成員小煩表示,該會每月一次在不同的街頭演出三小時,昨午選擇到桃花崗,希望透過音樂的力量,既支持在那裡擺賣的小販,也吸引更多市民了解和關注本土的事情。成員小煩認為,賭場和高樓越來越多,平民的空間卻越來越少,需要每一個人出一分力來保育,令社會更趨平衡。

縱然,政府可能提供新的、環境更優的地方給小販繼續經營,小煩認為,不能以此來取代滿載人情味的回憶和感覺。「有些人就是喜歡地踎的感覺,好似營地街的熟食檔,要乘升降機上樓,感覺很不同。有些街坊寧願沒有冷氣,習慣打開報紙,在街邊流汗,吹著生風。」

小煩前晚參加「迎月晚會」時掉了頸飾,翌日返回桃花崗尋找,原來,檔主德姐已把它好好保存,等待物主認領。她指出,每當發現失物,檔主們不單妥善處理,若日久無人認領,便會把相關訊息上載到互聯網。檔主們也會記下認領失物者的身份證資料,以防「白撞」,可謂無微不至。

近日,不斷有市民把今昔桃花崗的相片、寫上心聲的便條貼在地盤圍板,部份寫著:「……面臨清拆的桃花崗即將在人們的視線消失,就好似生命中的一位老友,即將離開我的生命。如果要淘汰,我希望係淘汰人們心中的貪念,而唔係人心的良知。」「桃花崗,滿載澳門人幾代情,滿載的還有我童年,毋忘桃花。」「保留澳門人的回憶!回憶是比錢更寶貴的。」

除了桃花崗外,有些心聲也關注本澳的社會問題:「桃花崗被無理迫遷,是反映澳門社會『官商勾結』活生生的例子!我們不忍心見到澳門本土文化漸漸被扼殺!向不公義說『不』!」「法律,還公正麼?叫我們如何教育下一代?」「反對地產霸權!」「繼續沉默,繼續失去」「沒有自己的文化,如何發展?!」「保留澳門本地文化,不要豪宅!只要家園!我愛澳門!」

主席總結會期 老生常談 需加強立法工作統籌和協調 (01/10/2012)


立法會主席劉焯華在九月十三日總結第四屆立法會第三會期時再次指出,政府與立法會的溝通不足,欠缺立法統籌機關,令立法質量和工作受阻。同時由於政府對立法會小組會修改法案文本的工作拖而不覆,立法進度也受阻。一連串的老問題,在剛結束的會期仍未得到解決,劉焯華希望,立法會與政府可以建立一個溝通機制,改善溝通,希望這個一直困擾立法會的問題可以得到處理。還有一項工作,就是在修訂兩項選舉法過程中,發現議事規則與《基本法》有抵觸,需要進一步完善《 立法會議事規則》,讓議會工作更順暢。

劉焯華以「老生常談」來形容政府需要進一步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和協調。劉焯華在每年的會期總結中,都有提出希望政府予以完善,但始終未如人意,又不止一次批評政府沒有大刀闊斧的改革。

本屆立法會僅剩一個會期,第三個會期尚未審結轉至第四會期的法案有八個,加強對立法項目的統籌和協調就更為重要,劉焯華希望,將有限的立法資源用於一些重要的法案上,如《土地法》、《城規法》等,其他非迫切的法案要讓路,防止臨到會期結束加班趕工,甚至出現廢案的情況。他亦指出,已與行政長官大有默契,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前,先通知立法會,非重要的法案暫不提交,留資源先做好《土地法》、《城規法》等,否則《文遺法》無法完成。

他又再次批評政府與立法互動不足,政府對立法會小組會的回應和意見回覆緩慢,負責法案細則性審議的常設委員會對法案提出修改意見後,需要政府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和修改文本,政府有關部門表現緩慢,常常是固持己見、拖而不覆,阻礙了立法進程。政府和立法會需要共同研究,建立一套合作機制,使溝通制度化。還有一項影響立法進度的原因,在於各部門對《 關於訂定內部規範的法律制度》不一 ,希望政府進一步明確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範範圍及相互關係,進一步明確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範範圍,以免各部門對此理解不一影響立法進度。

修改《 立法會議事規則》

立法會上一會期中,民主派和建制派議員最大爭議的,在於兩項選舉法,最終需要由立法會主席投下神聖一票來決定法案能否通過。劉焯華指,由兩項選舉法的審議工作,反映出《 立法會議事規則》存在漏洞,需要完善。

《 立法會議事規則》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實施至今已十二年,劉焯華形容,回歸前「涫水熝腳」完成《 立法會議事規則》,雖經第一 /二零零四號和第二 /二零零九號決議修改,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粗疏和錯漏在所難免,有必要予以修改, 提高立法質量和更好地行使立法會的各項職權。

他指出,政府在提交法案時,所附參考資料很少,缺乏對提案的背景及必要性, 法案規範的主要內容、法案主要問題的爭議及政策取向等關鍵問題進行分析的研究報告和相關資料,不利於法案的審議。希望透過修改《 議事規則》 ,擬要求政府提出的法案應附同所依據的相關研究、公開諮詢, 意見書及文件等資料,並將其規定為政府提案的形式要件,協助於議員對法案的理解,也對政府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所有政府提案必須公開諮詢意見,這樣可以使立法符合澳門實際,提高立法質量。

他又指,在進行兩項選舉法審議期間,發現《 議事規則》需要根據《 基本法》 的規定進行檢討,修改其與《 基本法》 不相符合的地方,使立法會能夠更好地行使《 基本法》 第七十一條所賦予的各項職權。 如《 議事規則》 第八十一條第一款關於“為通過第五十六條的d )項所規定事宜(注:修改立法會選舉法)而作出議決,須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二的特定多數同意”的規定,違反《 基本法》 第七十七條的規定,《 基本法》 第七十七條明確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立法會的法案,議案由全體議員過半數通過。”《 基本法》 對需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的法案規定得很清楚,並不包括立法會選舉法, 對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並不意味著基於此而進行的兩個選舉法的修改也須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兩者完全是不同層面、不同性質的事情, 再如,聽證是《 基本法》 第七十一條第(八)項賦予澳門立法會的一項全新的職權(回歸前的立法會無此職權),目的是為了使立法會能夠更好地行使《 基本法》 第七十一條賦予其的各項職權。《 基本法》 第七十一條第(八)項明確規定:立法會“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 基本法》 賦予立法會的聽證權是一種輔助性的權力,並非一項獨立的權力, 但《 立法會議事規則》 第二條和第一百四十二條卻將其規定為一種獨立的權力,即為澄清公共利益的問題,議員可建議在常設委員會或臨時委員會內進行聽證。這與《 基本法》 的規定並不一致。因此,有必要進行修改。當然,《 議事規則》 有哪些內容需要修改,具體如何修改,還要收集議員和各方的意見,深入進行研究和討論。

一名議員都可以提聽證動議

上一會期中,曾有意見提出將提出聽證動議的議員數目增加至五名,提高門檻,引起部份議員不滿。劉焯華指,有關建議是法律顧問的方案,且未經議員內部諮詢下拋出,不具諮詢基礎。他認為,即使是一名議員都可以提出動議,即間接支持,將提出動議的門檻降低而不是提高。

議員是透過在議會的工作向選民交代,其出席率則反映其在議會的工作和表現。《 議事規則》有規定議員在大會的出席率,連續缺席五次會被取消其議員資格,但沒有對參與小組會的情況作規範。在過去一會期中,有間選議員在小組會議中,僅出席一次,令社會關注到需否修改《 議事規則》,規定議員的出席率。劉焯華也沒有正面回應,只稱要聽議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