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5日 星期六

(2013) 氹仔北區都市計劃修訂 (總覽)

鼓勵私人土地發展 劉榕:可收三贏效果 (31/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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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約利用土地 氹仔北區都市計劃修訂 (31/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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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我城:政府搶搭尾班車性質差劣 (31/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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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氹北整治修訂非偷步 (03/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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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仔整治疑點重重 社會需加強監察‧政府應自覺收手 (04/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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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昌促尊重文遺城規法制程序 (06/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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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師籲叫停氹北整治修訂規劃 (06/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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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社諮委關注 氹仔北修訂規劃 (08/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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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社促政府撤回方案 指氹北修訂偷步公布 (09/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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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北整治計劃方案 關翠杏冀不要再有 (09/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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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司﹕氹北整治沒偷步 (10/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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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多質疑氹北計劃偷步聲 (13/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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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北規劃不止偷步 學社:實利益輸送之包裝 (14/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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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利益輸送 工務局速駁:與事實不符 (14/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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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一個目標 南灣湖CD區? (14/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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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司自爆不負責社區規劃 端看工務局呈上 (17/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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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昌動議辯論促撤氹北規劃 (17/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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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強:保留CD低密度港口特色 勿做澳門罪人 (18/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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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昌提書面質詢 促依法推動城規勿偷步 (20/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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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東:特首須承諾新法生效前不推 CD 區規劃 (20/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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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長不敢說‧記者不去查 譚博:澳沒有傳媒 (20/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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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北購農地 「權力核心」春江水暖鴨先知 (21/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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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貴傳統社團閉門一家 氹北規劃誰是贏家? (21/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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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力智庫促當局從促推出城規會和城規法施行細則 (21/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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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不回應小潭山項目會否三一前批 (22/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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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鳳﹕特區管治威信將受打擊 氹北規劃若三一前強行簽批 (22/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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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原地踏步,城規偷步可一亦可再 (22/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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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主教山全景 讓CD區成公共空間 (23/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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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准建高樓 主教山立變侏儒 (23/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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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北屬都市性地段可按規劃開發使用 (23/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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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北規劃削擁有兩地近半面積 陳明金不滿 (24/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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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北規劃遇逆流 議員忙保駕護航 (24/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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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氹北規劃削擁有兩地近半面積 陳明金不滿 (24/01/2014)


【本報訊】《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中,重新規劃氹仔北區內二十二點三萬平方米土地,其中,商人背景,同時為行政會成員及立法會議員陳明金所持有的兩幅土地,被削減百分之四十八點多及四十六點多土地面積,雖然樓高限制放寬,陳明金對政府的修定方案甚感不滿,稱完全不可以接受。又稱,已委託律師對政府的方案草擬信函,展開法律行動。與陳明金合股組織公司購入土地的持股人崔世昌對此稱﹕「是正常投資。」

稱已避席行會會議

陳明金所持有的氹北兩幅土地,在《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中,被政府分別削減百分之四十八點多及四十六點多土地面積。被問到身為行會成員,在行會討論氹北都市化整治計劃修定方案時有否出席會議?陳明金坦白表示﹕兩次會議都沒有出席。

希望團體搞清楚

他解釋,該兩幅土地分別是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及十月,向澳門商人陳立勝及香港一間上市公司,以各不低於三億元購買。對有社團及社會人士指責他買地過程存不規則情況及購入年份為零七年,他希望有關團體能搞清楚,不要無中生有,要為言論負上責任。若存在任何錯誤,歡迎任何指責。

對兩幅土地均被削接近一半面積,陳明金大感不滿,他指,鄰近的土地積沒有被政府削減,只有他所指有的兩幅被政府「劃到爛晒」即使放寬高度限制,起上去都唔知似乜。故此,對政府的規劃,他又憤怒,又無奈地說﹕「一啲都唔滿意,完全不能接受」。目前已委託律師向工務局草擬信函,展開法律程序,希望再與政府磋商兩幅土地的規劃。

崔世昌:正常投資

崔世昌則表示﹕「是正常投資。」又稱﹕「我覺得唔關佢(行政長官崔世安)事,我係我。」隨後以去開(立法會)會為由,拒絕再作回應。

氹北規劃遇逆流 議員忙保駕護航 (24/01/2014)

【本報訊】《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是否偷步?議員有不同看法,官委議員劉永誠、蕭志偉、徐偉坤、黃曉晴均認為,氹北都市化計劃已推出接近二十年,由於受私人業權制約發展,認為社會要從社會發展衡量。民主派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則認為,為凸顯尊重法律程序精神,應暫撤回修訂,依照城市規法的程序處理,亦應公開承諾,南灣湖C、D區不會在《城規法》及《土地法》生效前搶先修改部份規劃。

社會對《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存在偷步之嫌意見不止,官委議員劉永誠、蕭志偉、徐偉坤、黃曉晴為政府護航。蕭志偉指,氹北計劃推出至今近二十年,仍處於回歸前的郊區狀態未能配合氹仔城市整體發展,但目前湖畔大廈各項社區設施漸趨完善,現時整個氹北主要道路已完成規劃,各項發展條件具備良好的配合下,是氹北規劃公布的恰當時機。認為政府有需要將已具備條件的發展計劃適時對外公布,讓外界知悉更多地儲備和市場供應情況,讓業權人了解土地規劃亦有助收集意見

對偷步之說,蕭志偉指,修訂方案最終能否實現要視乎發展商意願,時間難以訂定,而且日後所有土地開發都必須受《城規法》及《土地法》規管。在是次修訂中,政府按正常程公佈規劃修訂內容,透明度高的要求,做法恰當。又批評社會,不應凡事政府在一些敏感時間公布新規劃方案、政策措施就立即質疑偷步、黑箱作業、趕尾班車,社會的整體發展不應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有出台前而停滯不前,只會拖長時間,社會應理性探討每一策推出背後對社會整體發展的利與弊。目前,政府積極推動與業權人合作,完善規劃內容。

徐偉坤反指﹕一個已獲批核了十九年的計劃,就算不修訂也可以動工,偷步這指控又怎說得通?如今計劃得到化、修訂,居民樂見成效,實不應該妄加罪名打擊政府,擾亂公眾視聽。又批評,近年政府推出政策時,有大都一概施以陰謀論,在缺乏理據和証據下以個人揣測作事,是不合理和不負責,還會導致社會矛盾,延誤政策推行。反之,有讚成聲音,這些民意同樣應受到重視。

黃顯輝、唐曉晴同樣指責,社會有若干人士以陰謀論猜度,近日更有團體批評該兩幅私家地於二零零七年進行轉讓為有關發展商春江暖綠鴨先知、官商一體。事實上,工務局把有關整體規劃內容上載到網頁,正為了滿足公眾人知情權並增加透明度,說服受影響三十三幅私有土地業權人認同和接受方案。二人認為,政府需妥善落實城規、土地、文遺法的配套行政法規的制定工作,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和文化遺產委員會等運作法規和委員成員,有序地向業界、團體和市民介紹三大新法和配套行政法規將來的執行情況。

僅吳國昌、區錦新二人對計劃的推行提另一方面意見,認為應暫停計劃。吳國昌指,政府完全在沒有公開諮詢下,突然於今年一月四日公布該修訂方案,政府官員此舉令公眾質疑是刻意迴避即將正式生效的城規法的法制程,迴避應有的公開諮詢和城市規劃委員之審議。氹北居民對此修訂竟完全沒有參與機會,沒有諮詢突然大幅增加建築高度,把農用地建九十米高樓,令公眾質疑存在利益輸送。認為既然《城規法》及《土地法》將於三月一日實施,政府應當督促各部門認真準備執法,為依法進行城市規劃公開諮詢作好準備,並促請政府為突顯尊重法律程序精神,應暫撤回修訂。同時應公開承諾,南灣湖C、D區不會在《城規法》及《土地法》生效前搶先修改部份規劃。

區錦新亦指,公眾完全被蒙在鼓裡的情況下,突然宣布有關規劃已被修改,還用了官、商、民三贏漂亮花紙來包裝,但公眾就是質疑為什麼不待城規法實施後按城規法所訂定的程來作出修改,偏偏在這刻趕搭尾班車說改便改,令人感到包藏禍心,強化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源於諮詢沒有公信力,以致政府誠信流失。促請政府實事求事聽取民意,不要再弄虛作假。氹北規劃亦應立即收回,待兩法實施後按所規定程序進行諮詢,才可能讓土地能得以善用,讓市民在土地更改規劃中得益,政府行事更透明。

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

聖若瑟大學青洲新校 預明年四月建成九月運作 (23/01/2014)

【本報訊】聖若瑟青洲新校區工程正如火如荼進行中,聖若瑟大學校長薛沛德表示,會按工程進度年底先啟用教學樓,而整個項目依約將於明年四月完工,爭取明年九月新學期時全面運作。

聖若瑟教區中學及聖若瑟大學昨舉行青洲新校舍發展項目記者會,實地介紹新校工程計劃。佔地逾一萬二千多平方米的新校區,將由教學大樓、禮堂、宿舍大樓、教堂以及有多項設施的地庫組成。

承建商新營於去年二月進場、五月開始施工,按合約整個項目將於明年一五年四月完工。項目經理澳門專業顧問公司代表稱,項目初期確有延誤出現,但承建商已有計劃增加工人數,新年過後將有三百人開工,以配合落成工期。

教學樓年底先啟用

新校園計劃副主席、聖若瑟大學校長薛沛德相信項目應可如期落成,並爭取同年九月新學期大學部能全面運作,而因應當中的教學大樓會於今年年底完工,將率先投入使用,取代現時租借的盛豐商業大廈的部份。

是次工程造價現約五億二千萬元,之前現址拆卸工程也要六千萬元,薛沛德說,當中澳門基金會資助一億五千萬元,其他部份資金則找私人冠名大樓的方式去支持。

澳基會資助不涉條件

有傳聞澳基會的資助涉條件交換,對方有權參與校政工作。薛沛德回應說,澳基會批出有關款項時還是由何厚鏵任主席的年代,但據其所知有關資助不涉交換條件。

保主教山全景 讓CD區成公共空間 (23/01/2014)


【本報訊】主教山景觀是現時僅餘的、較少受到破壞的重要景觀。城市規劃師林翊捷表示,若要保護主教山的全景,南灣湖 CD 區的建築物高度必須維持在五十米以下。他認同,從宜居宜遊的角度,當然應該保護全景觀,更要把南灣湖 CD 區變成公共空間,因為,澳門半島的公共空間實不足夠。

以主教山為保護主體的景觀保護,一方面主教山既作為眺望點,而其本身也是眺望對象。城市規劃師林翊捷表示,能確保人們能從主教山上俯瞰全景是最理想的,這也是現時的情況。
所謂全景,不僅是從主教山上眺望至某一個固定點,而是確保從主教山上能不受遮擋的俯瞰南西灣以至十字門水道,維持主教山和海洋的關係,同時讓公眾能有相對開闊的視野進行觀賞。此外,也需要確保城市各大重要的眺望點,包括舊大橋橋峰、十字門水道、動態的航道及氹仔北岸對於主教山的回望。

保護景觀‧樓高應在五十米以下

若然,南灣湖 CD 興建百米高樓,將會對澳門半島南部的景觀結構及城市形態造成嚴重破壞。林翊捷指出,為了保護景觀,南灣湖 CD 區的建築物高度,應與現有的立法會、終審法院、消防局相若,維持在五十米以下。

要視社會價值取向

林翊捷提出,最理想是保護全景觀,但是,這要視乎社會的價值和取向,有待公眾討論。「大家是否堅持要觀看全景?今日見到的,將來十年、二十年都要見到?這就是關鍵。」他認同,從宜居宜遊的角度,當然應該保護全景觀,此外,也應讓南灣湖 CD 區變成公共空間。

若准建高樓 主教山立變侏儒 (23/01/2014)


【本報訊】政府會否在三月一日前放寬南灣湖 CD 區的將建樓宇高度,備受社會關注。城市規劃師李凱欣表示,南灣湖 CD 區極近主教山,站在保護歷史景觀來看,屬敏感地段,不應在新法律生效前推出相關規劃,因為,在三月一日後,文化局有權介入,也有公眾諮詢和城市規劃委員會把關。

有傳言指,三月一日──《文化遺產保護法》、《土地法》、《城市規劃法》生效前,政府將推出南灣湖 CD 區規劃,准許該區將建樓宇高度超過一百四十米,到時,主教山景觀勢將遭受破壞。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和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均不承諾不會在三月一日前推出上述規劃。

城市規劃師李凱欣稱:「若傳言是真實的話,相信是『護塔行動』後最嚴重的情況,政府需要召開公聽會。」二OO六年,民間發起各種社會行動,反對政府批准在東望洋燈塔周邊興建百米高樓,其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屬下的世遺中心,向澳門發出警告。

位於南西灣的主教山早被列入法定的受保護文物清單,並處於世遺城區內,相關的教堂則建於三十年代。李凱欣指出,澳門的歷史城區,由大炮台、東望洋燈塔及主教山組成,這三個軍事、航海及宗教的地點均見證了城市發展脈絡,但是,現僅餘主教山一帶的景觀保存相對完好。

臨海歷史景觀瀕失守

從景觀角度,主教山及其教堂仍是很突出的,現在的大炮台和東望洋燈塔卻失去這效果。「若果 (在南灣湖 CD 區) 建高樓,主教山立即變成小矮人!」李凱欣指出,過去四百多年,船隻能夠由遠而近從海上眺望主教山的山巒,這個臨海的歷史景觀是澳門地標和文化象徵,具有極重要的價值。

CD區規劃不應新法生效前推

她表示,南灣湖 CD 區極近主教山,站在保護歷史景觀來看,屬敏感地段,所以,不應在新法律生效前推出相關規劃。她提醒,當《文化遺產保護法》在三月一日生效後,文化局便有權介入規劃;此外,除了必須進行公眾諮詢後,法定的城市規劃委員會也可把關。

最終准建樓亦應低密度

李凱欣指出,南灣湖 CD區地段最理想的是作為一個連接西灣湖、南灣湖以及背後西望洋山的公共空間系統。若然,最終批准興建樓宇,應以低密度建築為主,必須進行嚴格的景觀控制及管理。除了建築物高度外,也要對外觀 (包括設計、體量及顏色等) 進行控制及引導,以確保所建項目與周邊環境協調。

氹北屬都市性地段可按規劃開發使用 (23/01/2014)

【特訊】氹仔北區於1995年制定的《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中已定性為都市性地段,即在規劃上全部土地可開發使用。至於部分私有土地於物業登記上被標註為“農用地”事宜,是民法上的概念,並非定性土地的用途,簡單來說,一塊土地只要上面沒有興建樓宇,即使有關土地位於市中心,在物業登記時都會標註為“農用地”,而已興建樓宇的土地,在登記上則標註為“都市用地”。事實上,物業登記所指的“農用地”與農業開發或土地種植等土地用途毫無關係,只是因應土地投資買賣時的狀況而言。

修訂規劃締造新型綠色社區

政府對《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進行修訂,務求創造多贏局面,透過一系列鼓勵措施,推動私有土地業權人在可依循的情況下,促成合作,開發土地。是次修訂,政府允許增加兩成樓宇面積及放寛部分土地高度,而業權人則需將部分樓面面積交予政府,作公共用途。

由於區內私有土地分佈廣泛,幾乎每一個地段都涉及私有土地及未經發展,規劃的落實仍須依賴業權人配合,規劃修訂後,雖然當中一些土地仍然須由業權人互相協商才能利用,但相當一部分土地只要業權人和政府商討,就可透過土地的重新合併和分割,得以令原本不規則的土地變得方正,滿足規劃條件,易於開發,政府亦可獲得土地儲備,完善路網,增加綠化面積,締造新型綠色居住社區。

物業登記上未建樓土地稱“農用地”

另外,氹仔北區於1995年制定的《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中已定性為都市性地段,即在規劃上全部土地可開發使用。目前坊間所指氹仔北區私有土地為“農用地”事宜,根據的是物業登記局對有關土地狀況的資料。物業登記所使用的“農用地”是民法上的定義,即土地上沒有獨立經濟價值之建築物為“農用地”,而土地上有樓宇的土地則為“都市用地”(《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按照法律,無論是私有土地、長期租借地還是租賃批地,只要準備用來興建樓宇的土地,在物業登記上都被視為“農用地”,而並非定性土地的用途。

簡單來說,一塊土地只要上面沒有興建樓宇,即使有關土地位於市中心,在物業登記時都會標註為“農用地”,而已興建樓宇的土地,在物業登記上則標註為“都市用地”。即使一幅土地建有樓宇,若將樓宇拆卸,而將土地重新登記時,物業登記狀況也會由“都市用地”更改為“農用地”。事實上,物業登記上所指的“農用地”與農業開發或土地種植毫無關係,只是因應土地投資賣買時的狀況而言。目前,氹仔北區內大部分私有土地因從未發展,在物業登記上均標註“農用地”。

修訂工作水到渠成並非新增規劃

《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於1995年就已經制定,一直有效,卻基於複雜的地權及欠缺推動措施而成效不彰,近年因應各種情況而進行了修訂,修訂工作經過一段長時間而水到渠成,並非一個新增的規劃。政府認為,現時是適當時機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計劃修訂》。

2014年1月22日 星期三

工務局不回應小潭山項目會否三一前批 (22/01/2014)

【本報訊】小潭山興建多幢超高樓宇的項目,會否在三月一日前獲得批准?工務局昨日僅以五十五個字回應:「土地工務運輸局已收到環境保護局就氹仔葡京花園二期興建工程項目環評報告所回覆的技術意見,局方目前正綜合作出分析。」另外,公民力量的林玉鳳認為,環境影響涉及公眾利益,政府應該公開小潭山等項目的環評報告。

二O一一年,政府舉行旁聽會,討論氹仔小潭山一幅土地的更改用途申請。這個名為「氹仔葡京花園二期興建工程項目」的承批人,計劃興建多幢最高三十六層住宅,海拔高度最高一百五十四米,約有一千個單位。當年,社會各界批評和反對上述項目。《城市規劃法》、《土地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將在三月一日生效前,政府會否批准上述申請?

本報記者星期一以書面方式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四條問題如下:一) 小潭山「氹仔葡京花園二期興建工程項目」的審批進度如何?二) 運輸工務司司司長簽批前,會否向公眾公布最終批准的內容,如樓宇高度等?三) 會否在三月一日 前簽批?相關文件是否現已呈交司長辦公室?四) 若在三月一日前簽批,理據何在?

昨日,土地工務運輸局以五十五個字回覆如下:「土地工務運輸局已收到環境保護局就氹仔葡京花園二期興建工程項目環評報告所回覆的技術意見,局方目前正綜合作出分析。」

林玉鳳:拒公開環評沒道理

日前,環境保護局拒絕公開小潭山項目的環評報告,也沒有披露自身立場意見。昨日,澳門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表示,為了評估項目對環境的影響,才需要編制環評報告,它涉及公眾的利益,公眾一定有知情權,所以,拒絕公布是沒有道理的。她也指出,全世界都公布環評報告,而且,政府是代表公眾監察項目是否符合環保指標和政策,所以,理應回應公眾的訴求。

另外,公眾去年也注意到,鄰近路環熊貓館的山腰將進行大幅開挖山體的工程,並興建高達海拔一百米的樓群。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也回覆記者的查詢如下:「至於路環鄰近田畔街的項目,局方仍在審理中,現正就申請人新提交的環境保護、交通評估、日照及空氣流動報告補充資料,再諮詢其他部門意見。」

林玉鳳﹕特區管治威信將受打擊 氹北規劃若三一前強行簽批 (22/01/2014)

【本報訊】澳門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表示,在新法律生效,政府應該重做氹仔北規劃,也不應強行簽批其他規劃或項目,否則,其管治威信將會受到很大打擊,做法非常愚蠢。她也關注到,多個事件涉及曾是農用的土地,近年被發展商購買,並突然申建高樓,這些問題更需要留待新法律生效後才按規範處理。

《城市規劃法》、《土地法》、《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前,政府推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日前,新澳門學社更揭露,按照上述規劃,一幅氹仔北區的農用地,將獲改變用途來興建上限九十米的樓宇,該土地持有人的身份:現任行政長官的胞兄、行政會成員、全國政協委員,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等。

三項法律在去年八月獲得通過,今年三月才生效。澳門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她說:「(法律) 何時生效,是任由政府提出的。如果,政府再有一些看來較鬼祟的行為,便不能怪責別人覺得政府的行為存在『私人議程』。社會懷疑你 (政府) 官商勾結,我覺得很正常,因為,所有證據顯示,這件事是很古怪的。」

關於「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林玉鳳表示,看不到這規劃的迫切性,也看不到這規劃如何解決整個城市的問題,包括交通擠塞,青年人不能上樓等,所以,政府應該在新法律生效後,按法定程序重做以上規劃。她提醒,若政府在三月一日前強行簽批其他規劃或項目,其管治威信將會受到很大打擊。

林玉鳳認為,本澳的民怨根源是房屋及相關的土地問題,她說:「你 (政府) 在土地相關的工作上,讓人覺得你說謊,讓人覺得你繼續有蠱惑,讓人覺得你就算有新法律,還要在最後再做大蠱惑出來。連最後一個挽回公眾信心的時機,你都不做 (不暫停簽批),這是非常愚蠢的。」

亂來只會對現行政治制度更反感

談及信任問題時,林玉鳳表示,政府若要順利推行政策,是需要市民信任的。然而,最近民調顯示,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度是下跌的,她說:「要進行政治制度改革,但是否未 (完成) 改革前,你 (政府首長) 就亂來呢?如果,你亂來,令大家不只對個人反感,可能對整個政治制度反感。這都是中央政府不想見到的。」

至於,工務局方面,林玉鳳認為,局方應在三月一日前,老老實實做好法定諮詢的前期工作,例如:準備文件,當新法生效後,便可立即展開公眾諮詢。她也指出,多宗社會關注的事件,均涉及曾是農用的土地,它們都是近年才被發展商購入囤積,並突然申建高樓,這些問題更應留待新法律生效後才處理。

政制原地踏步,城規偷步可一亦可再 (22/01/2014)

「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下稱氹仔北規劃) 引起偷步疑雲,有消息指,這是為南灣C、D區規劃搶在城規法生效前推出試水溫。立法議員關翠杏指,氹仔北規劃修訂可一不可再,其他規劃必須在城規法生效後才推出。

然而,在現行的政治制度下, “可一不可再” 只是一廂情願。日前新澳門學社發現,氹仔北規劃裡一塊原本屬農地、在氹仔北規劃下放寬至可興建九十米高住宅大廈的土地,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崔世昌、陳明金、以及李佳鳴持有。剛巧,今年又是行政長官選舉年,於是有輿論懷疑,氹仔北規劃要趕於三月一日前推出,是尋求選委支持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連任的手段。

上述的推測,正正反映特首小圈子選舉制度造成的問題: 特首候選人要尋求選委支持,就要滿足選委訴求。然而,選委並非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市民的意願不能凌駕選委個人利益,令候選人有足夠誘因透過滿足選委個人利益,換取選委的一票。而公眾利益,亦可能因此被犧牲。例如,工務局指氹仔北規劃可額外提供六千四百個單位,讓三萬六千五百人居住。但是,最就近氹仔北區的過海通道友誼大橋經常出現塞車,若再增加三萬多人口,只會進一步令交通擠塞問題惡化。再者,氹仔北規劃中的高樓大廈,必然影響附近屋苑的景觀,當中包括海灣花園、湖畔大廈、濠景花園、濠庭都會、中福花園等。而高於氹仔山體的大廈,對澳門半島望向氹仔的景觀,造成無可修復的破壞。

再者,欠缺民主制度的政體,令政府沒有足夠動力將決策公開,容易造成私相授受的嫌疑。例如,氹仔北規劃事前有否得到行政會通過? 若有,陳明金以及作為崔世昌胞弟的特首崔世安有否申報利益? 有否迴避? 若沒有得行政會通過,為何官員可以繞過行政會,作出如此重大的決定? 而且,現時的利益申報發揮的作用似乎不大, 議員及高官作選擇性申報,已經可以應付廉政公署的要求,即使議員申報名下的公司,公司的業務以及持有的物業無需公開,因而難以知道議員及高官,在制度決策時是否出於私利。

現時曝光的一小塊土地,已經由三名選委持有。氹仔北規劃其他地段,以及南灣C、D區等規劃,不少應該是由其他選委持有。雖然現時並無確實證據顯示,特首與選委在土地規劃存在利益輸送,但為了釋除公眾疑慮,以及挽救每況愈下的民意支持度,短期而言特首有需要將所有土地規劃暫時擱置,直至城規法生效以至特首選舉後。長期而言,特首有需要盡快考慮政制進一步民主化、以普選取代選舉委員會為產生特首的最終方法。

仇國平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

政制原地踏步,城規偷步可一亦可再 (22/01/2014)

「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下稱氹仔北規劃) 引起偷步疑雲,有消息指,這是為南灣C、D區規劃搶在城規法生效前推出試水溫。立法議員關翠杏指,氹仔北規劃修訂可一不可再,其他規劃必須在城規法生效後才推出。

然而,在現行的政治制度下, “可一不可再” 只是一廂情願。日前新澳門學社發現,氹仔北規劃裡一塊原本屬農地、在氹仔北規劃下放寬至可興建九十米高住宅大廈的土地,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崔世昌、陳明金、以及李佳鳴持有。剛巧,今年又是行政長官選舉年,於是有輿論懷疑,氹仔北規劃要趕於三月一日前推出,是尋求選委支持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連任的手段。

上述的推測,正正反映特首小圈子選舉制度造成的問題: 特首候選人要尋求選委支持,就要滿足選委訴求。然而,選委並非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市民的意願不能凌駕選委個人利益,令候選人有足夠誘因透過滿足選委個人利益,換取選委的一票。而公眾利益,亦可能因此被犧牲。例如,工務局指氹仔北規劃可額外提供六千四百個單位,讓三萬六千五百人居住。但是,最就近氹仔北區的過海通道友誼大橋經常出現塞車,若再增加三萬多人口,只會進一步令交通擠塞問題惡化。再者,氹仔北規劃中的高樓大廈,必然影響附近屋苑的景觀,當中包括海灣花園、湖畔大廈、濠景花園、濠庭都會、中福花園等。而高於氹仔山體的大廈,對澳門半島望向氹仔的景觀,造成無可修復的破壞。

再者,欠缺民主制度的政體,令政府沒有足夠動力將決策公開,容易造成私相授受的嫌疑。例如,氹仔北規劃事前有否得到行政會通過? 若有,陳明金以及作為崔世昌胞弟的特首崔世安有否申報利益? 有否迴避? 若沒有得行政會通過,為何官員可以繞過行政會,作出如此重大的決定? 而且,現時的利益申報發揮的作用似乎不大, 議員及高官作選擇性申報,已經可以應付廉政公署的要求,即使議員申報名下的公司,公司的業務以及持有的物業無需公開,因而難以知道議員及高官,在制度決策時是否出於私利。

現時曝光的一小塊土地,已經由三名選委持有。氹仔北規劃其他地段,以及南灣C、D區等規劃,不少應該是由其他選委持有。雖然現時並無確實證據顯示,特首與選委在土地規劃存在利益輸送,但為了釋除公眾疑慮,以及挽救每況愈下的民意支持度,短期而言特首有需要將所有土地規劃暫時擱置,直至城規法生效以至特首選舉後。長期而言,特首有需要盡快考慮政制進一步民主化、以普選取代選舉委員會為產生特首的最終方法。

仇國平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

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氹北購農地 「權力核心」春江水暖鴨先知 (21/01/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進一步揭露「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的細節。原來,按上述規劃將可興建上限九十米高樓的農用地,其業權公司的總經理是行政會成員陳明金,經理是行政長官崔世安的胞兄崔世昌,另外兩名經理則是全國政協委員。學社認為,以上個人或家族成員處於政府權力的中心,是「官商一體」的另一嚴重惡例。

政府在《城市規劃法》和《土地法》生效前,未經諮詢便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昨日,新澳門學社舉行記者會,進一步揭露上述規劃的細節,經申請該區兩幅土地的「物業登記」及「商業登記」後發現,編號一O二三三的土地面積為三千五百八十九點五平方米,現為農用地,由祥安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

祥安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在二OO九年七月出現變動,現時的總經理是陳明金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行政會委員、立法會直選議員、全國政協委員)、經理崔世昌 (行政長官崔世安胞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立法會間選議員、全國政協委員)、李佳鳴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許文帛 (全國政協委員)。

祥安置業零七年以二億六百萬 向兩團體購得土地

祥安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於二OO七年四月成立,同年十月,向 Associação de Moradores da Taipa (氹仔坊眾聯誼會,為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屬會會員) 以及 Associação de Agricultores de Macau (澳門菜農合群社),以二億六百萬澳門元購入編號一O二三三的十分七土地業權。同日,也以四千八百萬澳門元向八名業權人購入上述土地的十分三土地業權。

另外,編號一三八五六的土地面積為八千八百一十平方米,現為農用地,現業權人聯光置業有限公司於一九八九年購入,該公司管理成員包括何榮標 (何泉記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 等。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指出,政府在新法律生效前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當中已默示上述農用地可以改變用途,讓其興建上限九十米高的樓宇。然而,多名上述公司的負責人,其家族成員甚至個人均處政府的權力核心,在二OO九年「購入」持有氹仔北區農用地的公司,難免令人懷疑這是「春江水暖鴨先知」。

周庭希認為,這是澳門特區政府「官商一體」的另一嚴重惡例,並坦言,上述較細面積的土地買賣價已逾二億澳門元,由此可推想該區其他土地的價值。他重申,當局應該撤回「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後,根據法律規定開展透明的規劃工作,也不要簽批南灣湖 CD 區規劃、小潭山高樓項目等。

陳明金承認氹北擁有兩土地

【特訊】據澳門電台消息:新澳門學社指有立法議員擁有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修訂計劃的土地。議員陳明金接受傳媒訪問時承認,在二零零九年買入氹仔北兩幅土地,表示當時只知是私家地,不知道是否農用地,他是以投資者角度出發購入土地。

陳明金表示,購入兩幅土地後即向特區政府申請發展,但多年都不獲批准,他不滿政府現時的修訂計劃令他損失近百平方米土地,認為「不能接受」,正透過律師處理。

對於政府應否撤回氹仔北修訂計劃,在城規法三月一日生效後再推出,陳明金表示「沒意見」,重申歡迎政府發展土地,解決房屋供應緊張問題。

權貴傳統社團閉門一家 氹北規劃誰是贏家? (21/01/2014)


【本報訊】一幅氹仔北區規劃的土地持有人,涉及現任特首的胞兄、行政會成員等。新澳門學社的周庭希認為,若崔世安不暫停批簽規劃或項目,是沒有適當的道德操守再參選,他擔心崔世安連任更赤裸裸,更嚴重地輸送利益。對於傳統社團又獲公帑資助,又從土地買賣獲益,新澳門學社的鄭明軒認為,崔世安沒有落實受資助社團公布帳目的相關法律規定,需要負上行政責任。

政府聲稱,氹仔北區規劃可達致「三贏」,然而,持有該區農用地的竟是現任行政長官的胞兄、行政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認為,高官、其親友及選委、傳統社團才是贏家,澳門市民則是大輸家。

若崔世安不暫停偷步簽批分區規劃或建築項目,周庭希說:「我們不認為崔世安有適當的道德操守去參選。現在很明顯,這個規劃包裝著的,是向選委、權力核心 (的成員) 輸送利益。我們不相信,崔世安再當選後會好到那裡去。或者,將來的利益輸送更赤裸裸,更嚴重。」

陽光政府有違承諾

新澳門學社成員蘇嘉豪則表示,新澳門學社昨日揭露出來的,只是冰山一角,當中,看不到陽光施政等崔世安五年前參選的承諾。他續說:「如果,特首這樣還可在今屆安然無恙宣布競選,還可以連任,真是沒有天理!」

對於政府聲稱,氹仔北區規劃可以解決房屋、交通、水浸等問題。蘇嘉豪認為,政府是利用市民的利益來包裝,令公眾誤會反對偷步規劃和官商一體的團體是阻著地球轉,阻著政府施行德政。他續說:「我們覺得這是利用市民作為工具,去遏制一些反對聲音,這是非常可恥,亦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的所為。」

氹仔坊會菜農合群社「贈與」方式收編土地

根據新澳門學社公開的「物業登記」資料,氹仔坊眾聯誼會和澳門菜農合群社早在回歸前、即一九九一和九二年間,先後三次以「贈與」方式,從多個持有者手中取得其編號一O二三三土地業權,共計整合取得該地十分之七業權,當時三次土地轉讓估值合共為七十萬澳門元。

賬面價兩億六百萬轉讓祥安

及至二OO七年,兩會持有的該幅土地被祥安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以賬面價兩億O六百萬澳門元購買,十五年間升值近三百倍。由於當年是「贈與」,故兩會賬面實淨收及瓜分這兩億多元。

受資助團體應公布賬目

傳統社團在土地發展上獲得龐大利益,又繼續獲得政府批出鉅額資助。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指出,按照法律,若社團受公帑資助的數目超出行政長官所公布的金額,便要公開帳目。但是,直至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也沒落實法律的規定,沒有公布金額,應該負上行政責任。

群力智庫促當局從促推出城規會和城規法施行細則 (21/01/2014)

近日氹仔北區規劃、南灣湖C、D區發展規劃等引起社會討論和熱議。事實上,城市規劃對社會未來的發展起著重要而深遠的影響,社會對此表示關注實屬合理和正常。政府應儘快對上述規劃作進一步說明解釋,以釋除公眾的疑慮。同時,群力智庫促請政府應從速推出城規會和城規法的細則性條文,令《城規法》及城規會能發揮預期的功效。

城規會具體操作現具不確定性

群力智庫認為,《城規法》只屬框架,當中還有很多操作細節需要有具體條文作規範,包括“城規會”的組成、運作、公衆參與程度,以及城規制訂和修改等的透明度,都是由施行細則及行政法規決定,影響重大。然而,到今天為止,相關施行細則的行政法規在《城規法》通過後近半年仍未出台,現時距離該法案正式生效僅餘三十多天,這令《城規法》和城規會是否能產生預期作用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市民亦無從得知當中的組成、架構、職權以至運作規則,致令坊間產生例如城規會的組成會否側重於商界及專業界別等種種憂慮。相關行政法規遲遲未推出,是否會出現城規會和城規法施行細則未符眾望但因時間緊逼市民只能無奈接受的情況呢?針對社會的擔心,群力智庫向當局重申相關建議。

對組成的建議

城規會的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建議除了《城規法》中規定政府代表不能過半數外,其組成必須充分體現社會各界的參與,希望令城規會成為社會不同持份者發表意見以至協商、達成共識的平台,切莫只側重於專業界別及房地產發展界別。亦由於此崗位的重要性,甚至可以說某程度是扮演了澳門公共資源守護者的角色,而且專業性強、工作量大。因此,除了考慮被委任人的能力外,亦須考慮其是否有意願付出較多工作時間和持續學習的精神去履行職責。

對運作的建議

為了提高規劃制度和運作的透明度,群力智庫認為,特區政府可借鑒香港城規會的做法,例如:在會議進行期間,讓公眾在會議轉播室透過即時直播觀看城規會或小組委員會的會議,而一般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的網頁查閱會議記錄;所有新草圖或核准圖作出的修訂,都公開展示兩個月,以增加透明度。透過上述機制可充分讓公眾掌握城規會的運作以至具體個案的進度,方便公眾進行監察,有利於推動政務公開。同時,政府有必要將城規會委員、公眾等所提出的意見、政府是否接納及相關的原因等作公開,從而讓市民更瞭解該委員會的運作情況,避免「黑箱作業」的疑慮。此外,相關職能部門亦要做好背景資料工作,如規劃研究、文物普查等,令城規委員會的成員能在掌握充足資訊的前提下減少誤判的機會。

而針對不同區域的規劃,群力智庫認為當局亦應考慮引入分區居民參與機制,確保編制部門在開展調查、研究及撰寫的過程中,能更好地掌握市民大眾的意見和想法,以利於減少政府和市民之間的磨擦和矛盾。

城規會在未來運作時要嚴格執行利益申報迴避制度,以體現公平公正原則。

冀可補其他法規條例的不足

由於本澳一直缺乏環保法等專門法律,以致相關官員裁量權過大,使澳門過去先後出現山體遭受破壞、屏風樓、超高樓等問題。而在環評制度未建立前,現時只有一些指引,造成具體操作的困難和任意性,新成立的城規會究竟以何法律或準則來檢驗發展項目是否得以通過,著實令人存疑。群力智庫冀當局有更清晰明確的交待,並儘快制訂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和相關法例,制約自由裁量權的濫用,保障公眾利益。

2014年1月20日 星期一

小潭山葡京花園二期環評已過 環保局:已給完意見交審批部門考慮 (20/01/2014)


【本報訊】曾激起民間反對的氹仔小潭山超高樓發展項目環評已過關的消息近期傳出,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黃蔓葒予以否認,稱該環評報告未合要求作最終分析意見,不過當局稍後推翻有關說法,指已分析完環評報告並回覆意見供審批的工務局去綜合考慮,但未有披露自身立場意見。

局長初否認 補充資料轉認

嘉輝置業數年前申請小潭山酒店及住宅項目改為住宅項目「葡京花園二期」,興建六幢最高一百五十四米的超高樓、有約千單位。近期有消息傳出,項目方案已通過環評,並趕在三月土地法和城規法生效前批准通過。

環保局副局長黃蔓葒昨被求證消息時否認該項目環評已通過,稱現時仍就發展商環評報告與工務局溝通中,因報告內容未符合要求,需要對方再提供更多資料,完善內容後再行給予最終意見。她稱,過程可以來來回回多次,而對上一次是在一三年裡。

獨公開環局意見沒意思

特首崔世安曾承諾,在分析完環評報告後會公開報告內容及讓相關部門解釋分析意見。不過,黃蔓葒昨回應會否公開相關內容時說,環評報告公開與否非其範疇,而單獨公開該局意見實「冇意思」。

黃蔓葒以手捂半邊臉來作比喻:「我畀你半邊面睇,我捂著呢面,(你覺得)我好靚,我呢邊面會唔會(相反),呢樣嘢我覺得唔係咁好!」她強調,公開與否應從未來環評制度的建立、全面性去考慮,非一個點、一宗個案去考慮。

今年本月已交意見予工務局

環保局晚上發出補充資料推翻副局講法,稱工務局自一○起將有關項目工程計劃及環評報告資料轉交環保局,經分析有關內容後,已於一四年一月就最新版本的環評報告向工務局回覆了有關環境範疇的技術意見,供審批部門綜合考慮。

環保局又說,將繼續跟進有關項目對環境的影響,以使審批部門能綜合各部門之不同意見作總體分析,並強調局方必定在保護環境的前提去考慮,保障本澳環境質素。

重申政府立場:平衡發展與保育

補充資料還闡述政府立場,稱政府對該項目涉及環境保育問題,一直從多方面著手,包括透過土地使用、城市規劃以及環境保護等不同層面,作全局考量,務求使發展及保育間得到平衡,以達致可持續發展。

另外,黃蔓葒在回應路環叠石塘山超高樓發展項目環評進度時答,現未做最終分析意見,因一直要求對方提交合符的環評報告來。

黃東:特首須承諾新法生效前不推 CD 區規劃 (20/01/2014)

【本報訊】政府在三項新法律生效前推出規劃,議員吳國昌指出,今年將進行行政長官選舉,時間上相當「巧合」。時事評論員黃東相信,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受到很大壓力,支持他不簽批規劃,而且,行政長官崔世安需要公開承諾:在新法律生效前不推出規劃。議員區錦新表示,除非真有官商勾結,否則,政府的作為是缺乏政治智慧。

在《城市規劃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土地法》生效前,政府會否推出南灣湖 CD 區規劃,准許興建百米高樓?上星期,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現階段無法回答,並且指出,分區規劃不是由他編制,而是由工務局呈交給他。工務局局長賈利安則表示,不承諾在新法律生效前,不推出南灣湖 CD 區規劃。

昨午,新澳門學社在氹仔花城公園舉辦「新澳門論壇」。(見圖) 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指出,在新法律生效前推出規劃,在時間上相當「巧合」──行政長官選舉在今年進行。值得懷疑的是,身為選舉委員的商人及社團,會否向有意連任的崔世安提出要求,若他答應,勢必得到相關選委的選票。

對於劉仕堯和賈利安的回應,時事評論員黃東相信,劉仕堯受到很大壓力。雖然,不能把全部責任推到劉仕堯身上,但是,他在任內有某程度的決定權,始終,需要負上政治責任。黃東支持劉仕堯在新法律生效前不簽批規劃:「你 (劉仕堯) 頂著,這個期間,就靠你了!」另外,行政長官崔世安需要站出來承諾:在新法律生效前,不會推出規劃。

政府在新法律生效前推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稱:「可能給人感覺:會不會是賊佬試沙煲,用這小小的區域來試探,如果社會的壓力不大,可能將來推出更多。…… 在這個時候做這個動作,除非真有重大的官商勾結的政治利益,否則,就是缺乏政治智慧。」

在台下發言時段,一名在氹仔北區居住多年的市民稱:「不讓我們參與,不讓我們提出意見,這令人覺得氣憤。」他認為,政府沒有做到程序公義和諮詢透明。另一長年居於氹仔的五十八歲市民也關心氹仔北區將來的交通、醫療、教育等問題,她也說:「我們都是人,可以大家 (官民) 坐下來談談吧!」

司長不敢說‧記者不去查 譚博:澳沒有傳媒 (20/01/2014)

在昨午的「新澳門論壇」中,時事評論員譚志強博士 (見圖) 表示,不難調查在新法律生效前推出規劃的問題,只要找出相關土地的持有人或公司大股董,便可明白政府為何急於行事。今年澳門最大的事情是選舉特首,可看看相關土地持有人或大股董是否選舉委員會委員。

譚志強說:「看到賈利安和劉仕堯都不敢說,很明顯事實上是有更高級的人發出指令。如果,這情況出現在香港新聞界,我想,早已調查出來了。不過,澳門沒有新聞界。我不是 (新聞界),我是評論界,我與新聞沒有多大關係。我是國際記者,別人問我是否澳門記者,我不敢回答……」

關於「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譚志強認為,公眾反對這規劃的理據是很強的,應待《城市規劃法》生效後才處理,到時,按法定程序辦事。但是,親政府的愛國團體準備「打茅波」,現在製造一些「理由」出來,協助政府過關。他坦言:「澳門不是官商勾結,事實上是官商一體。官即是商,商即是官。」

本報記者

吳國昌提書面質詢 促依法推動城規勿偷步 (20/01/2014)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書面質詢促籌備依法推動城市規劃,南灣湖CD區等均不應偷步修規﹕其書面質詢如下﹕「第12/2014號城市規劃法在今年三月一日生效。可是,在上述法律正式生效前,特區政府今年一月突然修改氹仔北區都市化規劃,引起公眾質疑是迴避城規法諮詢審議程序的偷步行為。運輸工務司司長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對於在城規法生效是否續有搶先修訂部份規劃,包括南灣湖CD區規劃,均未能正面回應,更引起公眾憂慮。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第12/2014號城市規劃法指定在今年三月一日生效,特區政府在城市規劃工作上是否應集中全力籌備依照城市規劃法法定諮詢審議程序展開工作,而不應刻意搶先修改規劃,迴避城市規劃法法定諮詢審議程序?

二、 南灣湖CD區之發展,既直接牽涉澳門世界歷史文化城區之景觀維護,而牽涉填海新城B區之低密度發展配合。現在公眾開始憂慮今年三月前有搶先修改規劃的偷步行為。特區政府可否公開承諾,不會在城市規劃法正式生效前搶先修訂部份規劃,包括南灣湖CD區規劃?

三、 為了迎接城市規劃法生效應隨即展開的城規工作,特區政府可否說明今年內會否盡快依城規法推行澳門世界歷史文化城區之城市規劃和新城填海城市規劃的諮詢?此外尚有什麼區域的規劃亦會在今年內依城規法推行?」

2014年1月18日 星期六

鄭國強:保留CD低密度港口特色 勿做澳門罪人 (18/01/2014)


【本報訊】南灣湖CD區是否適宜興建百米高樓?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理事長鄭國強表示,曾有專家提出,保留南灣湖CD區為低密度區,以保留澳門的港口特色。他認為,若官員在未來五十多天簽批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規劃,便會成為「澳門的罪人」。

公眾越來越關注,政府會否在《城市規劃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土地法》生效前,推出南灣湖CD區規劃,放寬將建樓宇高度,准許興建百米高樓?澳門歷史文物關注協會理事長鄭國強表示,澳門的最大價值在於中西文化在四百多年前已開始在這裡互動,是不可取代的,然而,中西文化互動不一定一下子讓人感覺到,卻可從文物建築反映出來。

鄭國強表示,曾有世界級的專家提出,保留南灣湖CD區為低密度區,從而保留澳門的港口特色。他認為,南灣湖CD區牽涉澳門最美的海岸線、西望洋景觀,是惟一現在還有機會保護的地方。現在新法律仍未生效,舊法律仍然有效的「空窗期」,有為的、有歷史擔當的官員不應再簽批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規劃,否則,便會成為「澳門的罪人」。

他曾撰文引述,二OO九年,世界遺產中心和ICOMOS專家組成的監測小組來澳進行反應性監測,評估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限高的措施是否有效減少對視覺完整性的負面影響,並考察澳門歷史城區,建議長期保護措施。澳門半島的高層建築受到監測考察組的關注,明顯表示「對新葡京一帶高層建築不可接受」,專家也十分關注主教山的景觀情況。

半年前已預料定「有嘢發生」

鄭國強多次提出:為何今次要有法律「空窗期」?為何不是立法會通過法律後,立即生效呢?半年前,已預料到一定「有嘢發生」,最近的事件可說是應驗了。他坦言,未來的五十天,可能還會陸續「有嘢發生」。鄭國強說:「既然有『空窗期』,一定有人Do my best (盡力而為),做一些對集團最好的事,不過,這是否對社會最好呢?」

2014年1月17日 星期五

澳大稱展紀律程序不關政治 (17/01/2014)

【特訊】澳門大學表示,一直尊重學術自由和鼓勵學術卓越,不會因為大學某成員在社會上的政治觀點而展開紀律程序。

澳大發出新聞稿稱,近日澳大副教授仇國平向媒體提及澳大已向其提起紀律程序,基於紀律程序的保密原則和當事人的權益保障,並確保紀律委員會不受外界壓力下公平公正作出決定,澳大不宜作任何評論。

澳大新聞稿全文如下:

「就近日本校副教授仇國平向媒體提及澳大已向其提起紀律程序一事,基於紀律程序的保密原則和當事人的權益保障,也為了確保紀律委會在不受外界壓力下公平公正作出決定,澳大對正在進行中的紀律程序不宜作任何評論。

澳大一直尊重學術自由和鼓勵學術卓越,不會因為大學某成員在社會上的政治觀點而對其展開紀律程序。根據大學的《人事管理規章》,校長在收到書面紀錄、報告或投訴時,可提起紀律程序;一般情況下,澳大的紀律程序是用來調查成員是否違反了大學的內容規章或職業道德。」

劉司自爆不負責社區規劃 端看工務局呈上 (17/01/2014)

【本報訊】雖然政府多次重申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項目沒有偷步,仍難釋除社會疑慮。與此同時,南灣C、D項目區近日亦有傳急起直追,惹來更大猜疑,趁三月一日《城規法》、《土地法》生效前趕搭尾班車。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重申,氹仔北區項目不存在偷步。另稱,南灣C、D項目則一直在發展中,沒有停過。但被問到手頭上有多少個社區規劃會於三月一日前再推出,他稱﹕「自己無計劃,亦不負責做任何計劃,要看工務局呈上社區規劃。」傳媒追問行政長官崔世安沒有作任何回應。

氹北沒有偷步‧CD區一直未停

氹仔北項目有沒有偷步,社會與政府存不同意見,社會質詢政府近期加快腳步,有偷步之嫌,但劉仕堯多番重申,不存在偷步。對此,他昨日再次重申,項目不存在偷步。他稱,氹北項目規劃很清晰,無需要再講。社會有憂慮政府近期趕有關規劃,他強調,政府沒有趕該規劃。還要看發展商是否配合、透過政府、發展商解決問題。又認為,氹仔北項目是協助氹仔居民解民交通、社區設施不足,等三贏方案。對於能否考慮於三月一日後再推出,以免在三月一日《城規法》、《土地法》生效前趕撘尾班車,他稱,仍可以多聽社會意見。

發展CD區答不到時間表

另外,南灣湖C、D地段項目,最近亦有不少私人項目蠢蠢欲動,該項目前有不少私人豪宅項目進行當中,但被二零一零年該區規劃凍結,他表示,南灣C、D項目則一直在發展中,沒有停過,亦一直在解決當中,所以答不到該區發展的時間表。

《城規法》、《土地法》生效在即,三月一日前還會否再推出社區規劃?劉仕堯稱,自己無計劃,亦不負責做任何社區計劃,要看工務局呈上社區規劃。

吳國昌動議辯論促撤氹北規劃 (17/01/2014)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動議辯論促撤回氹北都市規劃,其辯論動議如下:

「基於重大公共利益,我們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五項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B項向全體會議提出辯論動議,並要求行政長官派出相關領域的主管官員列席立法會參與辯論。辯論動議內容如下:

城市規劃法即將於今年三月一日實施,特區政府須督促各部門認真準備執法,為依法進行城市規劃公開諮詢作好準備,並應暫撤回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規劃修訂,而作好準備依照城市規劃法的程序處理。

上述動議期請全體會議接納。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理由陳述

今年一月四日,特區政府在全無公開諮詢之下,突然公佈修訂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規劃。政府官員此舉令公眾質疑是刻意迴避即將在三月一日正式生效的城市規劃法的法制程序,迴避應有的公開諮詢和城市規劃委員會之審議。氹仔北當地居民對此修訂竟完全沒有參與機會。修訂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規劃,在未有公開諮詢公眾之下,突然大幅增加建築高度,甚至把農用地建九十米高樓,更令公眾質疑存在利益輸送。特區政府應當為凸顯尊重法制程序之精神,暫撤回修訂,並作好準備,依照城市規劃法的程序處理。」

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仇國平:違反基本法參與社運被提紀律程序 (14/01/2014)

【本報訊】正遭澳門大學提起紀律程序的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澳大在操作相關紀律程序過程中涉違反基本法及內部規章,若校方還繼續採取行動,將向廉署投訴、行政法院提告。

仇國平昨被問到遭澳大紀律程序時說,現已透過律師回函澳大,指出相關紀律程序不合法,如對方提程序其一理由是他參與社會活動,但根據基本法,參加社會活動理應受到保障,若權利有任何侵犯則屬違法。他補充,雖當中未列明參與社運的字眼,但有提及類似的事宜。

仇國平透露,被提起紀律程序的理由還有「不服從上司」、「對大學有關聯人士、上司、同僚不禮貌」,但當初接到校方通知提起程序時,根本沒被告知相關理由,實已有違學校內部規章的相關規定,「警察捉人都要話畀人聽犯咩事先捉啦」。

針對上述的違法問題,仇國平稱,會考慮尋求廉署協助、投訴,其律師也建議,若校方還採取進一步不利的行動,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仇國平正尋找學生和社會人士,在未來開展的內部紀律聆訊中作證,證明其教學、品格實勝任澳大副教授一職。

政府下一個目標 南灣湖CD區? (14/01/2014)


【本報訊】時事評論員黃東警告,未來一個月是極度危險的時期,政府很可能在《城市規劃法》、《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前,找個藉口推出南灣湖 CD 區規劃。他指出,若政府放寬南灣湖 CD 區將建樓宇的高度限制,將令通風、景觀等惡化,也會影響本澳整體城市規劃,是一個違背民意的決定。

《城市規劃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將在三月一日生效,政府已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越來越多意見提出:政府會否以同一模式,公布南灣湖CD區規劃,放寬該區將建樓宇的高度限制,產生破壞主教山、南灣湖、西灣湖景觀等惡果,更涉及龐大的利益輸送?

昨日,時事評論員黃東受訪時坦言,在新法生效前,政府推出南灣湖 CD 區規劃的可能性很高,未來半個月更是極度危險時期。因為,政府也是在去年的農曆新年前公布調升巴士服務費,這時機可以淡化社會的反彈。若是不幸言中,到時,便可知道政府利用甚麼藉口來公布南灣湖 CD 區規劃。

黃東表示,若放寬南灣湖 CD 區的樓宇高度限制,百米屏風由此拔起後,通風、景觀等隨之惡化,這是違背民意的決定,不符合社會需要。而且,該區的規劃也會影響本澳整體的城市規劃,尤其是新城填海區的規劃,當中,新城填海 B 區在南灣湖 CD 區對出的位置,關係非常密切。

去年,政府在強烈反對下撤回西灣湖夜市計劃,黃東坦言,在現時的惡劣環境下,市民需要團結,與政府來一場「博奕」,也要推動立法會擋著既得利益者的發展步伐。他說:「發展的步伐可以很快,但是,發展完之後回頭再看,原來那是破壞澳門整個城市的發展,這種倒退式的發展,我們絕對不需要!」

政府不斷宣稱:「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可達致三贏。黃東表示,要解決一九九五年的原計劃問題,不是今天「空降」修訂計劃便能扭轉,因為,它沒有吸納社會意見。他直指,那是「獨贏派彩」,社會和市民是輸家,政府被牽著走也是輸家,只有大發展商是贏家。

氹北規劃不止偷步 學社:實利益輸送之包裝 (14/01/2014)


【本報訊】要求政府徹回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的新澳門學社指出,當中有一幅規劃地段沒業權人登記、但現場樹起名發展商何泉記的名牌,讓此規劃除違法偷步闖關外,也令人懷疑是包裝了的利益輸送,是「官商一體」的另一惡例,若特首繼續縱容,實無資格爭取連任。

官商一體的另一惡例

學社昨在氹仔北區規劃中的TN10b及TN13地段外舉行「氹仔北偷步規劃涉利益輸送、名花有主之土地」記者會。該地段圍板掛著的一幅展示版,稱該處為「發展地段」,發展商為聯光置業有限公司,總策劃商則是何泉記建築置業有限公司,並列出南灣大馬路才能商業中心一樓的一個通訊地址等資料。

翻查資料,聯光與何泉記確設於南灣大馬路才能商業中心一樓,善豐花園事件中曾有關注團體到現場求證其建商是何泉記還是榮福,當時聯光的水牌就是位於榮福的下方。另氹北外圍亦有兩座「泉字樓」,其中泉裕豪庭外牆標明是何泉記所建。

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學社一二年曾跟進過TN10b及TN13地段的業權問題,當時已發現有關牌子,但向物業登記局查詢卻屬無業權人登記的狀況,故當年前議員陳偉智曾兩度向政府索取這兩幅土地的詳細資料和規劃,包括業權人誰屬、何時成為私人地,結果工務局皆未正面回應,只含糊地交代兩地為私人業權地。

今次氹北規劃修訂,上述地段建築高度可由現時的四十八米增至九十米,放高近一倍。綜合這些方面來看,周庭希相信,「這個規劃不止係偷步違法闖關咁簡單,入面好明顯係涉及重大利益輸送」,而且「就係保住有關商人的利益,這個亦係澳門特區政府官商一體的另一次的惡例」。

周庭希直言,特首崔世安應正準備再次參選,若還是容許下屬此時做出如此明顯的利益輸送行為,他們實非常害怕,因崔連任成功,其利益輸送的尺度只會更加之大。他要求,崔特若控制不了這些行為,「應該慎重考慮來緊係米(重)應該去參選連任行政長官」。

傳有三社團收過億元辦事

周庭希重申,學社要求政府撤回有關計劃,交代清楚TN10b及TN13地段,甚至其他同類土地的來龍去脈,否則,他們會考慮做進一步的社會行動,披露更多資料,包括外間傳聞有三傳統社團參與○八年上述地段用途由農地轉為商住用地,收受某發展商共約四億元之事。

遭指利益輸送 工務局速駁:與事實不符 (14/01/2014)


【本報訊】面對新澳門學社指控氹北規劃修訂涉利益輸送,土地工務運輸局昨罕有地即晚發稿反駁,指對方引陳述與事實不符,官方資料早已載明相關地段屬私家地,並強調修訂不存在利益輸送,但始終未有澄清全部問題。

不足六小時已反應

雖然學社前議員陳偉智過去向政府索取氹北TN10b及TN13土地相關資料,工務局也須時逾月才給出回覆,但今次學社在下午二時開記者會,當局在不足六小時後發出近四百字的「TN10b及TN13地段土地登記屬私家地」新聞稿回應。

工務局在稿中表示:就「有團體」公開表示氹仔菜園路TN10b及TN13地段在物業登記局的資料顯示並無業權人登記,局方經翻查相關資料,發現有關陳述與事實不符。根據局方存檔的物業登記局資料顯示,上述地段早已載明屬私家地。

無業權登記?已清楚顯示

至於學社上週到登記局查證該地段仍無業權人登記的狀況,工務局則用地段編號、土地登記編號和未落實的氹北規劃來解釋,稱經對照資料,「相信」TN10b及TN13為氹北舊有規劃的地段編號,而兩地屬土地登記編號10233及13856的一部分土地,但因日前公布的規劃修訂中地塊重新整合,TN10b的地段編號「已被取消」,新規劃的TN13則屬土地登記編號10233的一部分土地。而土地登記編號10233及13856的在登記局資料實「清楚顯示為私人業權的土地」。

文中又重申,現是適當時機公佈氹北規劃修訂,並不存在「偷步」或「利益輸送」,目前亦未對該規劃涉及的任何地段發出有效街道準線圖及批准地段發展的工程計劃。

不過,對於學社要求交代現時規劃未修、仍稱之為TN10b及TN13土地的來龍去脈,如何時起變成為私人業權地、相關批示編號、土地業權人誰屬等問題,工務局則如當年回覆議員一樣,答都沒答。

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論壇多質疑氹北計劃偷步聲 (13/01/2014)

【本報訊】出席「澳門論壇」的市民,絕大部份批評政府在新法律生效前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不過,應邀出席的嘉賓──發展商關偉霖表示,指斥政府偷步的言論值得商榷,又希望政府盡快公布青洲、北安、石排灣、南灣湖等規劃。獲行政長官委任的離島社諮委阮若華認為,政府的做法可能引起坊間很多「誤會」,政府有責任更多、更清楚解釋。

《城市規劃法》將在三月生效,政府卻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被批評是偷步,規避法定諮詢。昨早,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討論上述規劃 (見圖),絕大部份發言的市民批評和質疑政府。一名青年表示,父母居住在氹仔北區,但是,完全不知道已有規劃,他形容:一覺醒來便被規劃。論壇常客林銘則直指,政府所做的是小偷行為。

新澳門學社的蘇嘉豪認為,現在是《城市規劃法》的待生效期,政府的做法雖合法,但不合情理,他舉例,香港前財政司梁錦松偷步買車沒有違法,仍要道歉及下台。政府聲稱,氹仔北區規劃可解決衛生、治安、水浸、交通等問題,蘇嘉豪認為,上述的都是「糖衣」,他續說:「政府真是貪得無厭,有這一個 (規劃),便會有下一個,希望市民明白其嚴重性。」

張海軍問有何急切性?

政府多次聲稱,氹仔北區規劃存在急切性,三十行動的張海軍提問:如何體現急切性呢?是否有死人塌樓的危險?三十行動的湯榮耀則認為,現時公布的不應該是終極版本,他表示,制定《城市規劃法》的原因,是現行的規劃程序已有問題,政府應在新法生效後展開諮詢,將可得到更充實、更專業的意見,令氹仔北區規劃變得更好。

為何不邀反對規劃團體出席

新澳門學社的仇國平提出,澳廣視不邀請反對氹仔北規劃的團體出席「澳門論壇」,這安排是否為政府保駕護駛?但是,節目主持人和製作人員沒有回應。其中一名受澳廣視邀請的嘉賓,世界不動產聯盟澳門分會副會長、發展商關偉霖表示,指斥偷步的言論值得商榷,他又希望政府盡快公布青洲、北安、石排灣、南灣湖等規劃,以及舊區重整。

關偉霖贊同放寬氹仔樓高

政府現時規劃氹仔北區的最高樓宇高度是九十米,關偉霖提出,應該更開放,更放寬氹仔北區的樓宇高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離島社區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阮若華表示,在敏感時間推出氹仔北區規劃,可能引起坊間很多「誤會」,政府有責任更多、更清楚解釋。他重申,該規劃對離島發展是重要的,有利改善設施、路網不足等問題。

「正如坊間說:政府會否在新法生效前,急急推出南灣湖 CD 區規劃呢?」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指出,將在三月生效的法律核心是不容官員隨意規劃,最重要是增加透明度,增加社會參與。她說:「我覺得,沒有必要 (在法律生效前公布規劃)。因為,既然 (規劃) 對社區有利,對公眾有利,我相信,沒有理由通過不了新法律的規定。」

論壇多質疑氹北計劃偷步聲 (13/01/2014)

【本報訊】出席「澳門論壇」的市民,絕大部份批評政府在新法律生效前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不過,應邀出席的嘉賓──發展商關偉霖表示,指斥政府偷步的言論值得商榷,又希望政府盡快公布青洲、北安、石排灣、南灣湖等規劃。獲行政長官委任的離島社諮委阮若華認為,政府的做法可能引起坊間很多「誤會」,政府有責任更多、更清楚解釋。

《城市規劃法》將在三月生效,政府卻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被批評是偷步,規避法定諮詢。昨早,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討論上述規劃 (見圖),絕大部份發言的市民批評和質疑政府。一名青年表示,父母居住在氹仔北區,但是,完全不知道已有規劃,他形容:一覺醒來便被規劃。論壇常客林銘則直指,政府所做的是小偷行為。

新澳門學社的蘇嘉豪認為,現在是《城市規劃法》的待生效期,政府的做法雖合法,但不合情理,他舉例,香港前財政司梁錦松偷步買車沒有違法,仍要道歉及下台。政府聲稱,氹仔北區規劃可解決衛生、治安、水浸、交通等問題,蘇嘉豪認為,上述的都是「糖衣」,他續說:「政府真是貪得無厭,有這一個 (規劃),便會有下一個,希望市民明白其嚴重性。」

張海軍問有何急切性?

政府多次聲稱,氹仔北區規劃存在急切性,三十行動的張海軍提問:如何體現急切性呢?是否有死人塌樓的危險?三十行動的湯榮耀則認為,現時公布的不應該是終極版本,他表示,制定《城市規劃法》的原因,是現行的規劃程序已有問題,政府應在新法生效後展開諮詢,將可得到更充實、更專業的意見,令氹仔北區規劃變得更好。

為何不邀反對規劃團體出席

新澳門學社的仇國平提出,澳廣視不邀請反對氹仔北規劃的團體出席「澳門論壇」,這安排是否為政府保駕護駛?但是,節目主持人和製作人員沒有回應。其中一名受澳廣視邀請的嘉賓,世界不動產聯盟澳門分會副會長、發展商關偉霖表示,指斥偷步的言論值得商榷,他又希望政府盡快公布青洲、北安、石排灣、南灣湖等規劃,以及舊區重整。

關偉霖贊同放寬氹仔樓高

政府現時規劃氹仔北區的最高樓宇高度是九十米,關偉霖提出,應該更開放,更放寬氹仔北區的樓宇高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離島社區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阮若華表示,在敏感時間推出氹仔北區規劃,可能引起坊間很多「誤會」,政府有責任更多、更清楚解釋。他重申,該規劃對離島發展是重要的,有利改善設施、路網不足等問題。

「正如坊間說:政府會否在新法生效前,急急推出南灣湖 CD 區規劃呢?」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指出,將在三月生效的法律核心是不容官員隨意規劃,最重要是增加透明度,增加社會參與。她說:「我覺得,沒有必要 (在法律生效前公布規劃)。因為,既然 (規劃) 對社區有利,對公眾有利,我相信,沒有理由通過不了新法律的規定。」

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劉司﹕氹北整治沒偷步 (10/01/2014)

【本報訊】《城規法》、《土地法》將於三月一日生效,政府早前向社會公布了「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氹仔北都市化整治計劃已開展多時,是因應氹仔發展,強調目前推行不存在《城規法》、《土地法》生效前偷步,稱每幅土地發展都要獨立申請,並符合該兩法要求。

劉仕堯昨出席立法會時,主動向傳媒澄清近日有社會意見指,政府加日催促於氹仔北整治計劃內的私人發展項目發展,企圖於《城規法》、《土地法》將於三月一日生效前捷足先登,來個偷步。劉仕堯澄清,不存在偷步。

他稱解,氹仔過去及未來都會發展急速,過去一直已經存在學校、社區設施、交通配套不完善,由美副將大馬路往氹仔的巴士線路少的情況,在社會訴求下,政府早已開展了氹仔北整治計劃,希望解決上述情況,以及將基馬拉斯大馬路伸延至友誼大橋,緩減交通擠塞問題。又指,在以上幾方面均有迫切性,政府經綜合考慮,推出氹仔北規劃,稱非特別加快,也沒有特別理由。

社會上的憂慮,劉仕堯表示,明白社會憂慮。目前透過規劃作好規範,又稱,每幅土地發展都要獨立申請,要符合《城規法》、《土地法》要求,《城規法》實施後,區內所有土地開發都必須經過城市規劃委員會,未來會繼續聽取社會意見。

政府亦透過新聞稿補充,認為現在是適當時機公布有關規劃,政府明白社會對有關規劃的憂慮。過程中,政府開誠布公,規劃內容亦都向外界充分說明,不存在「偷步」,目前亦未對該地段發出有效的街道準線圖及批准地段發展的工程計劃,針對相關申請,政府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不加快不拖延,同時依據有關規劃的規範及研究指引來製作街線圖。《城規法》實施後,區內所有土地開發都必須經過城規會。

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

學社促政府撤回方案 指氹北修訂偷步公布 (09/01/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認為,政府偷步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避過了三月生效的《城市規劃法》法定程序,已不受公眾的監察,是非常嚴重的做法。若政府在本星期內不予撤回,學社將有進一步行動。

上月,政府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昨早,新澳門學社的成員向土地工務運輸局遞信 (見圖),要求「撤回氹北違法規劃,停止一切偷步行為」。新澳門學社指出,《城市規劃法》在去年八月獲得立法會通過,將在今年三月一日生效,有關城市規劃的制定、修訂等,處於「待生效期」(vacatio legis) 的狀態。

在「待生效期」期間,政府應避免進行《城市規劃法》所規管的行為。按三月生效的《城市規劃法》規定,制定或修訂城市規劃前,必須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和公眾。然而,土地工務運輸局上月偷步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避過《城市規劃法》的要求,違犯了《行政程序法典》之善意原則。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政府的做法是違法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竟堅稱不是偷步。「如果,崔世安見到下屬有這行為,而無法管理的話,我絕對覺得他是一個腐昏的領袖。」劉仕堯會否執行更高層的政府決定?周庭希稱:「我們很擔心他 (崔世安) 當下任特首時,違法的尺度可放大多少。」

早前,土地工務運輸局的新聞局聲稱,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是破慣的做法,以增施政透明度。新澳門學社批評,事實上,當局故意逃避公眾諮詢,其新聞稿的說法是完完全全虛偽地誤導公眾,做法與其所聲稱的「增施政透明度」精神自相矛盾,實在不能接受。
政府新聞稿又聲稱,「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可解決該區的交通、衛生、水浸及治安等問題。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仍看不到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急推規劃的理據,政府的說法實在牽強,需要進一步解釋,他也舉例:治安問題應由執法部門加強力度,何需偷步修訂規劃。

學社促政府撤回方案 指氹北修訂偷步公布 (09/01/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認為,政府偷步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避過了三月生效的《城市規劃法》法定程序,已不受公眾的監察,是非常嚴重的做法。若政府在本星期內不予撤回,學社將有進一步行動。

上月,政府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昨早,新澳門學社的成員向土地工務運輸局遞信 (見圖),要求「撤回氹北違法規劃,停止一切偷步行為」。新澳門學社指出,《城市規劃法》在去年八月獲得立法會通過,將在今年三月一日生效,有關城市規劃的制定、修訂等,處於「待生效期」(vacatio legis) 的狀態。

在「待生效期」期間,政府應避免進行《城市規劃法》所規管的行為。按三月生效的《城市規劃法》規定,制定或修訂城市規劃前,必須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和公眾。然而,土地工務運輸局上月偷步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避過《城市規劃法》的要求,違犯了《行政程序法典》之善意原則。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政府的做法是違法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竟堅稱不是偷步。「如果,崔世安見到下屬有這行為,而無法管理的話,我絕對覺得他是一個腐昏的領袖。」劉仕堯會否執行更高層的政府決定?周庭希稱:「我們很擔心他 (崔世安) 當下任特首時,違法的尺度可放大多少。」

早前,土地工務運輸局的新聞局聲稱,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是破慣的做法,以增施政透明度。新澳門學社批評,事實上,當局故意逃避公眾諮詢,其新聞稿的說法是完完全全虛偽地誤導公眾,做法與其所聲稱的「增施政透明度」精神自相矛盾,實在不能接受。

政府新聞稿又聲稱,「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可解決該區的交通、衛生、水浸及治安等問題。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仍看不到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急推規劃的理據,政府的說法實在牽強,需要進一步解釋,他也舉例:治安問題應由執法部門加強力度,何需偷步修訂規劃。

氹北整治計劃方案 關翠杏冀不要再有 (09/01/2014)


【本報訊】政府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議員關翠杏說:「只限於這個地方 (氹仔北區),我希望不要再有第二個個案,不要推南灣的、西灣的。」她坦言,政府的做法雖然合法,但是,有違《城市規劃法》的立法方向和市民期望,需要進一步清晰交代該規劃是如何急切。

《城市規劃法》將在三月生效,政府則在上月底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由於涉及該區近半私家地業權人的發展意願,這計劃最終能否完全落實,存在著不確定因素,政府也難以定出時間表。

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 (見圖) 表示,若政府沒有把握落實計劃,又沒有時間表,有何迫切的原因,以致需要趕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公布。這是社會提出的問題,政府需要進一步向社會清晰交代,也要增加透明度。她說:「只限於這個地方 (氹仔北區),我希望不要再有第二個個案,不要推南灣的、西灣的。」

「老實說,這 (法律生效前編製或修改規劃) 是不對的。政府是合法,但是,市民覺得你 (政府) 有違立法方向。」關翠杏表示,去年八月,《城市規劃法》獲得立法會通過,延遲生效的原因是政府需時制訂配套法規等。她相信,整個社會都知道,有法律「正待生效」,並且存在訴求:政府現在不要推出城市規劃。

關翠杏認為,有需要研究氹仔北區的規劃,該區也有需要集約發展,但是,「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的落實,存在很大的難度。她說:「有規劃是好事。但是,問題是:如何落實?有甚麼令社會可以接受的理由?你 (政府) 又講得不盡不實。」她重申,政府有政治責任向公眾充分交代。

在「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中,私人發展項目的樓面面積可獲增加百分之二十,政府也會綠化社區、完善交通、增加設施等。關翠杏認為,氹仔北區的物業可望增值,整個計劃的最大得益者是私家地的擁有人,相信他們將會盡早發展。

2014年1月8日 星期三

離島社諮委關注 氹仔北修訂規劃 (08/01/2014)


【本報訊】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關注政府新公布的「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希望政府能在社區設施規劃上能多收集民意、為居民設想,別再白白浪費氹仔區僅存的土地資源。

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委員梁銘恩在議程前發言時稱,喜聞政府終再推氹仔北修訂規劃,把閒置及不明地段理清,解決困擾區內居民多時的水浸、交通、治安和衛生等問題,並建設現時該區不足或缺失的政府或社區設施。

梁銘恩說,近年氹仔人口不斷上升,區內的政府設施和餘暇活動空間已嚴重不足,而按構思相關地段除建千個公屋單位外,更會有多個政府和社區設施,一次過填補,便利於民。

作為一名氹仔居民,梁銘恩希望,相關的建設、規劃及管理部門能多為用家設想,多溝通、多收集民意,了解人們所需,別再白白浪費氹仔僅存的土地資源,別再規劃出不符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

委員陳愛珠和何凱琴則關注石排灣公屋社區的情況,如缺乏生活設施、社區設施未到位等,希望政府盡快解決問題。

另外,社諮委還請來工務局和交通局,介紹氹仔四組諮詢規劃中的步行系統。委員對相關工程如何降低對居民的影響表關注,並希望當局在細化方案出台後再來介紹、聽取意見。

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城規師籲叫停氹北整治修訂規劃 (06/01/2014)


【本報訊】政府被批偷步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城市規劃師林翔捷認同收回上述規劃,並凍結現正進行的規劃或修訂的規劃。他表示,所有規劃應在五十多天後,按到時生效的《城市規劃法》的程序進行,不能因一時效率,放棄公平、透明、謹慎的原則。如今繞過法定程序,將來發生甚麼問題,整個社會要負出代價。

《城市規劃法》快將在三月一日生效,政府卻偷步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城市規劃師林翔捷表示,政府不應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推行規劃修訂或推出規劃。他補充,早在一九九五年批示的「氹仔北區都市化計劃」,政府一直沒有公開,就算在上月底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也是未經公開諮詢的。

不要因一時效益損害公平透明

「政府不能追求一時效率去損害公平、透明和謹慎原則。」林翔捷指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是不公平的,因為,修訂前沒有諮詢,市民與政府沒有對等的對話機制;不透明是,市民現時見到的已是結果,完全不知道修訂過程如何進行;政府的做法也不謹慎,若將來發現新規劃的問題,在三月一日後是難以修改的。

林翔捷支持社會上的意見:政府回收「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並凍結現正進行的規劃或修訂的規劃。他再次提醒:訂定《城市規劃法》,是要讓規劃重回正軌,按照相關法律,規劃要經過諮詢公眾和城市規劃委員會,這個程序有效增加城市規劃的透明度、公信力,同時避免爭議。如今繞過這些程序,將來發生甚麼問題,整個社會要負出代價。

「那個規劃在未經諮詢的情況下,已經變成事實,這才是重要的問題。」林翔捷也指出,關鍵在於政府製造了缺口,誰也不能保證,在餘下的五十多天,政府不會推出更多存在大問題的規劃。對於政府聲稱,一向不公開屬於內部研究的小區規劃資料,或有市民覺得今次是政府的進步,林翔捷回應,城市規劃影響私人財產和公共空間,「其實,公開是應該的,不公開才是不合理」。

規劃環節三—將自動過渡

前晚,政府重申:《城市規劃法》實施後,在氹仔北區內的、未批出街線圖的項目,須嚴按新法執行及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林翔捷稱:「的而且確,三月一日後,若不按新法辦事是違法的。」他指出,政府一再重申的內容是關於建築的環節,但是,經簽署並生效的「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屬規劃的環節,將在三月一日後自動過渡。

吳國昌促尊重文遺城規法制程序 (06/01/2014)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指出,文遺法和城規法在今年三月一日生效前,特區政府不經公開諮詢,突然拆卸本應受保護的舊建築物,以及修訂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規劃的行為,被公眾質疑搞小動作,繞過即將實行的法制程序。

吳國昌書面質詢當局,需尊重文遺法和城規法的法制程序精神。

其書面質詢如下﹕

「第11/2014號文化遺產保護法和第12/2014號城市規劃法均指定在今年三月一日生效。可是,在上述法律正式生效前,特區政府卻出現不經公開諮詢突然拆卸本應受保護之舊建築物以及突然修改都市規劃的行為,被公眾質疑搞小動作繞過即將實行之法制程序。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今年一月四日,特區政府在全無公開諮詢之下,突然公佈修訂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規劃。政府官員是否刻意迴避即將在三月一日正式生效的城市規劃法的法制程序,迴避應有的公開諮詢和城市規劃委員會之審議?特區政府可否為突顯尊重法制程序之精神,暫撤回修訂,並作好準備,依照城市規劃法的程序處理?

二、 去年十二月,文化局建議保留的渡船街一號舊建築物被揭發突獲土地工務運輸局批准拆卸。當局雖然終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叫停拆卸工程,但舊建築物樓頂已明顯被卸掉。政府官員是否刻意迴避即將在三月一日正式生效的文化遺產保護法的法制程序,迴避文化遺產委員會之審議?特區政府會否立即糾正錯誤,採取復原措施,並作好準備,依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程序處理?

三、 特區政府可否尊重法制程序,確保在第11/2014號文化遺產保護法和第12/2014號城市規劃法即將正式生效之前,防止再出現涉嫌搞小動作繞過即將實行之法制程序的行政行為?」

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氹仔整治疑點重重 社會需加強監察‧政府應自覺收手 (04/01/2014)


【本報訊】《城市規劃法》將在三月一日生效,政府卻偷步推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直選議員吳國昌認為,政府有足夠時間,再出推其他涉及利益輸送的規劃,社會需要加強監察,政府也要自覺及收手。他提出,若行政長官崔世安有魄力的話,應收回上述計劃,以示尊重法律和市民。

政府突然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政府很明顯是帶頭規避將在三月生效的《城市規劃法》。他指出,外地實施「城規法」前,不少政府偷步推出規劃,這可能涉及利益輸送,也可能落實惠民措施,前者當然令公信力下挫,後者或會令公信力畸形地上升。

若偷步輸送利益‧無疑自掘墳墓

吳國昌坦言,暫未能從「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中看到利益輸送,也看不到迫切的重大惠民措施,這當然令人擔心:政府用上述計劃試水溫,在餘下的兩個多月裡,偷步推出其他涉及利益輸送的整治計劃。他告誡,若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換屆前有這動作,是「自掘墳墓」,導致公信力和管治出現問題。

「政府有足夠時間再推出兩、三個 (規劃)。如果大家加強監察,政府又自覺的話,就不要 (推新規劃)。」吳國昌相信,行政會必曾討論「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行政長官崔世安至少沒有反對。他認為,若崔世安有魄力,應收回上述計劃,待《城市規劃法》生效後立即諮詢,以示尊重法律和市民。

篤定連任‧無需額外利益輸送

外界認為,特首選委會有不少是商界人士,尤其涉及地產,現屆政府陸續推出利益輸送的區域規劃,將有利崔世安連任。吳國昌回應:「很傻!」他又稱:「我膽粗粗說:不怕,你 (崔世安) 一定連任。意思是,你不用這麼多利益輸送,現看小圈子選舉,都是你做 (下任特首) 的,無謂再額外的利益輸送。」

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劉:氹北整治修訂非偷步 (03/01/2014)


【本報訊】特區政府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三個月,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政府不是偷步,那計劃是經過很長時間的工作而得出的,在過程中,看不到任何損害政府或公共利益。記者問他有沒有壓力?劉仕堯沒有說話,只是搖頭。

將在三月生效的《城市規劃法》規定,編製、檢討、修改城市規劃應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當中包括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及公眾參與,但是,政府在上星期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專業團體批評:政府規避法定程序監督,性質差劣,打開了一個危險的缺口。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在立法會接受傳媒訪問,開首便說:「其實不是所謂的偷步。」他表示,不是因為《城市規劃法》、《土地法》將要生效,而突然推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那是經過很長時間工作而得出的。他也回應,在修訂過程中,看不到任何損害政府或公共利益。

「其實,『城規法』都是希望規劃更透明。」劉仕堯表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後,現已全面公開,三月一日後,那也是法定規劃。將來,該區的私人發展既需要絕對符合上述修訂,也要嚴格按照《土地法》、《城市規劃法》,甚至《文化遺產保護法》進行。

釋放土地資源增公屋儲備

劉仕堯重申,氹仔北區的都市規劃計劃在一九九五年批示,其後多次作出調整,卻一直落實不了。修訂後的計劃可望達致三贏,若盡早實現,政府透過收回土地,釋放更多土地資源,增加公屋儲備,提供更多社會設施,政府也不會批出土地,這是有利社會發展。他表示,整個氹仔北區的交通、環境、治安問題存在很久,不涉及利益輸送,社會有訴求:盡快清晰該區規劃,得出更好的發展方向。

渡船街一號未收發展計劃准拆不正常 賈利安稱會調查 (03/01/2014)


【本報訊】渡船街一號的舊式建築被拆卸三分一。工務局局長賈利安表示,相關樓宇沒有倒塌危險,該局也沒有收到業權人的發展計劃,按一貫程序,是不會發出拆卸准照的,所以,已要求工務局副局長陳寶霞調查。他又不承諾公布逾五十年的、已獲或將獲拆卸准照的建築物清單。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昨在立法會回應拆卸渡船街一號的事件。他表示,工務局五月發出街道準線圖時,已聽取文化局的意見,標明保留上述地段的舊式建築,但是,業權人透過律師提出上訴。對方指出,該建築不在一九九二年的法定文物清單內,也不是位於世遺保護區內。

此外,過去十多年來,除非樓宇有倒塌危險,若業權人沒有提交發展方案,工務局是不會發出拆卸准照的。賈利安指出,渡船街一號的業權人沒有提交發展方案,雖然,該樓宇也有一個「危險樓宇的檔案」,然而,相關文件不是指其可能倒塌而要拆卸,可能予以保護、稍為修葺便可解決。

形容是個很特別個案

賈利安表示,已要求工務局副局長陳寶霞調查城市建設廳廳長陳榮喜發出拆卸准照的原因。該調查需時不會太多,日後,將會向傳媒交代結果。《文化遺產保護法》在三月生效前,工務局是否不能排除再有需要保留的舊式建築被拆卸?賈利安稱:「我可以鄭重向大家說: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個案。」

有意見提出,當局應公布樓齡逾五十年,已獲或將獲拆卸的建築清單。賈利安回應:「有少少難度,或者可以做到。」究竟,能否承諾公布?賈答:「我們不會承諾甚麼。」他解釋,難以調查建築物的樓齡,尤其是舊城區的、建於戰前的磚屋太多,當局未必有相關檔案,他續說:「何來評估那是超過五十年或三十年?」

業權人不按街道準線圖拆卸建築,會否不能興建新樓?賈利安表示,有待法律顧問分析。另一方面,傳媒在上星期四深夜發出電郵向工務局查詢,但是,到了本星期一深夜,該局才叫停拆卸,但是,該建築已被破壞三分之一。局方要否負責?賈利安稱:「我們要深入調查。很抱歉,那幾天我放了假,今天才上班。」

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文遺法》三月才生效 渡船街一號拆停風波揭危情六十天 (01/01/2014)


【本報訊】工務局「出爾反爾」,批准發展商拆卸渡船街一號。城規師李凱欣指出,《文化遺產保護法》在今年三月才生效,餘下的六十天是非常危險的過渡期,整個城市的發展和保護變得很脆弱,情況令人擔憂,公眾必須加緊監察。城規師林翊捷指出,若發展商不依從街道準線圖,或有可能建不成新樓。

去年五月,工務局發出渡船街一號的街道準線圖,標明保留一幢三層高的舊式建築,但是,去年十一月,工務局發出拆卸該建築的准照,發展商現已把它破壞了三分之一。早在發出街道準線圖前,文化局向工務局建議保留上述建築。

《文化遺產保護法》、《土地法》、《城市規劃法》有待三月才生效,城市規劃師李凱欣警告,餘下的六十天是非常危險的過渡期,「整個城市的發展和保護變得很脆弱」,情況令人擔憂,公眾必須加緊監察。

她覺得,過去半年,「細土地、舊建築」的業主,規避《文化遺產保護法》;「大土地」,如前日公布的「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政府則規避《城市規劃法》。

街道準線圖不被理會

李凱欣批評,渡船街一號的事件凸顯政府部門已經失守,街道準線圖已經不獲尊重和理會。她認同,必須謹慎處理超過五十年的建築,若政府已經發出或正在審理相關的拆卸准照,應該盡快公布。

月前,政府以殘危樓宇為「理由」,准許拆卸逾半世紀的下環街均益炮竹庄,現在再以質量出現問題為「理由」,准許拆卸渡船街一號,李凱欣認為,當局應向社會公開相關的驗樓報告。

城市規劃師林翊捷指出,街道準線圖是審批工程計劃 (簡稱批則) 的其中一個環節,若政府仍堅持原有的街道準線圖,不依從的發展商 (如拆卸應保留的部份) 或有可能建不成新樓。
專業意見扮演何角色?

按文化局和工務局規劃廳的專業意見,渡船街一號的舊式建築應予保留,但是,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卻批准拆卸;開始拆卸後,政府突因民意而叫停。城市規劃師林翊捷問:「究竟,專業意見在整個程序中是甚麼角色?」

林翊捷提醒,舊式建築反映當代的城市風貌和居民生活方式,具有保留價值,一旦被拆卸,便不能挽回,「就算重建成一模一樣,都是假的,我們稱之為假古董」。

昨早仍在拆‧工務局派員到場勸停

前晚,工務局決定,透過加急程序要求渡船街一號的發展商立即暫停拆卸工程,但是,有市民在本報的臉書 (facebook) 留言:昨早,那裡還有拆卸工作。澳門電台則報道,多位工人在樓宇內搬出包括電線、窗框和家具等雜物,記者現場亦聽到敲擊聲,工務局則在早上派員到場口頭勸喻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