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房局代表為林伯慶生 (29/01/2011)

【特訊】已遷入青松樓的長者社屋單位之原青洲坊木屋居民林伯,在昨日迎來八十六歲生日,房屋局代表到了其社屋單位為林伯慶祝,並送上生日祝福及禮物,了解林伯在社屋的生活情況。

林伯早前因青洲坊地段清遷,透過其木屋申請入住社屋單位,其後獲房屋局安排入住青松樓的長者社屋單位。林伯入住後,迎來八十六歲生日,房屋局與青洲坊會代表在上午到其社屋單位為林伯慶祝,林伯表示十分開心,並一起吃生日蛋糕及拍照留念。

房屋局向林伯送上生日祝福及禮物以表心意,同時,了解林伯在社屋的生活情況。林伯表示生日願望是精神、健康,入住社屋後的生活十分開心,亦滿意現時居住社屋單位之環境。

青松樓為長者社屋大樓,設有無障礙設施,各長者社屋單位亦設有平安鐘及煙霧感應器,接駁到大樓的控制室,為獨居長者提供二十四0小時無間斷的緊急支援。為方便行動不便的長者進出,長者社屋單位的門口相對寬大,亦有兩個防盜眼,所有電掣按鈕都設在較低位置,單位浴室亦設有扶助設施。同時,青松樓設有青頤長者綜合服務中心,由社團負責,全方位作出支援。

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升降垃圾桶設計曝光 (27/01/2011)


【本報訊】去年九月,民政總署在具有四百五十年歷史的世遺──聖老楞佐堂──古基石牆旁興建垃圾房,備受多方反對。其後,民署提出興建地下升降垃圾桶計劃,數月後,該署昨晚舉行社區座談會,專題介紹建造地下升降垃圾桶工程,聽取社團代表及居民的意見,相關的效果圖亦首次曝光。

確保聖老楞教堂不受影響

民政總署指出,為確保興建過程不影響聖老楞佐教堂的基礎結構,地下升降垃圾桶選址於聖老楞佐教堂外牆最短距離約三點三米,最長距離為六點O五米的位置,平台表面將鋪設與周邊道路相同的灰色燒面麻石地磚飾面,以融入環境。另外,為放裝電錶、水錶,需興建約高一米多的控制房。

地下升降垃圾桶沿自歐洲,符合歐盟相關規範要求,由垃圾收集桶、垃圾投放箱及液壓升降台三部份所組成。地下垃圾房可放置六個一千一百公升垃圾收集桶。露出地面的投放箱高約一米,採用揭蓋式設計,投入口約闊七十五厘米,適合一般家居垃圾。油壓升降台可由搖控器或控制房調控升降。

在日常使用時,垃圾收集桶藏於地下,外露部份為類似廢紙箱的垃圾投放箱。當回收垃圾時,清潔工人把垃圾收集桶升到地面 (上升、下降各需時約廿秒),垃圾收集桶升上後,工人把它們推出並送到垃圾車,騰空後把它們放回升降台,降到地底。預計每日回收垃圾一次,需時約十分鐘。

為防止雨水滲入及氣味溢出,同時兼顧資源使用的靈活性,風順堂街地下垃圾收集桶的液壓升降台頂部設有密封邊,並沿用本澳現時使用的藍色大型垃圾桶。垃圾房內部加入具節能、殺菌及空氣淨味的整合裝置,也有消防、照明、潛水泵等設備。

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

從非法開路亂挖堆填區說起 關姐批公權無力 (25/01/2011)

議員關翠杏認為,路環石排灣的哥爾夫球場擅自修建道路事件,再次揭露當局的監察機制不足,沒有及早主動制止違法行為。她表示,包括路環非法霸地、非法電視機組裝工場、垃圾焚化爐飛灰處理及路環水泥廠塵粉影響周邊環境,當局都只是在問題出現多時,甚至事件在傳媒曝光後才被動跟進。關翠杏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認真檢討,加強當局揭發和遏止違法行為的能力和效率,洗刷“有法不執”、公權力不彰的不良印象,重建居民對本澳法治社會和政府管理的信心。

關翠杏書面質詢如下﹕

「日前當局接獲舉報,路環石排灣一哥爾夫球場在非法修建道路,將大量埋在地底多年的垃圾翻出並置之不理,不單影響環境衛生,更威脅著地下水和旁邊水塘的食水安全。事件再次揭露相關部門在監察和有效制止違法行為方面力有不逮。

無論是路環非法霸地、非法電視機組裝工場和黑工的存在、焚化爐的飛灰處理和路環水泥廠塵粉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再到哥爾夫球場非法開路亂挖堆填垃圾的事件,當局都是在問題出現多時、甚至要待居民舉報或經媒體廣為報導後,才作被動式跟進,究竟原因何在?為何公然違法的行為會一再發生?為何公權力不能及早發現並主動制止違法行為的出現?這都是需要當局深刻反思的。

據居民反映,今次非法開路的工程,動工已超過一個月,且工程位置正處於往來路環的主要通道,若非部門間各自為政,對不屬自身範疇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即使具權責部門人員未能及時發現問題,每日路經現場的執法人員或其他政府部門人員亦應有所知情,為何不主動通知具權責部門跟進?是相關人等缺乏責任意識還是當局從沒有相關的要求和通報機制?當局到底是蒙在鼓裡還是視而不見、聽之任之?不管怎樣,公然違法行為的一再出現,已嚴重影響整個政府的管治威信。

因此,特區政府必須認真進行檢討,汲取教訓,不但責任部門必須建立對違規違法行為或情況的常規性巡查監察和接受舉報的機制外,更要切實改革目前公共部門間缺乏溝通聯動、各自為政的陳規陋習,樹立「一個政府」、「市民公僕」的責任意識,以加強當局發現和遏止違法行為的能力和效率,洗刷「有法不執」、公權力不彰的不良印象,重建居民對本澳法治社會和政府管理的信心。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今次路環石排灣一哥爾夫球場非法修建道路大量挖掘已堆填垃圾的非法工程,動工已經超過一個月,且工程位置正處往來路環的主要通道,即使權責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問題,但為何沒有任何執法人員或政府部門人員主動了解和跟進上述情況,或將有關情況反映至權責部門?當局會否檢討和改革各部門間的溝通和聯動機制,以便不同部門的政府人員,在發現一些不屬自身範疇的違法行為時,能及時通知權責部門作出跟進?現時是否存在相關責任要求或通報機制?有何措施避免政府部門間各自為政的情況繼續發生?

二、從路環非法霸地、具規模非法電視機組裝工場和黑工的存在、焚化爐的飛灰處理和水泥廠塵粉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再到哥爾夫球場非法開路亂挖堆填垃圾事件的出現,當局有否檢討為何這些公然違法違規的行為會一再發生?為何公權力不能及早發現問題並主動作出制止?今後,當局有何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將會如何主動加強巡查和建立有效的監察機制?有何措施洗刷民間對公權力不彰的不良印象,重建社會對本澳法治和政府管理的信心? 」

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青洲坊強拆留陰影 (24/01/2011)

【本報訊】青年動力昨午舉行「陽光政府照不到青洲坊?城市規劃與暴力遷拆」座談會,擔任講者的城市規劃師林翊捷認為,青洲坊的強拆手法,為未來的舊區重整投下了很深的陰影。他指出,在舊區重整的過程中,需要提供充足的資訊,並增加透明度,讓市民表達意見、參與,甚至決策。林又提醒,青洲坊將會出現一個新的大型社區,在規劃過程中,尤要注意公共設施的配套安排。

青年動力的成員在上月曾到青洲坊探訪被迫遷的居民,會長阮佩嫦表示,暴力遷拆是不能接受的。由於本澳將有不少清拆項目,該會擔心到時又有類似的不公義事件。她表示:「我們相信需要更多的監督和保障。市民是合資格得到賠償,或者不合資格,應該在適當的保護和監督下進行拆遷工作。」

其中一位座談會的講者、城市規劃師林翊捷稱:「青洲坊的拆遷處理得太粗糙,太多不愉快事件,毫無疑問,對未來舊區重整的工作,投下一個很深很深的陰影。」他表示,舊區重整的大問題是資訊不對等,缺乏透明度,要解決這問題,就需要一個公眾多參與的過程,讓公眾知道政府和發展商的下一步行動、將會得到甚麼支援、在未來的社區得到甚麼等。

林翊捷提醒,青洲坊將會出現一個新的大型社區,需要配套各方面的公共設施,如:學校、老人院等,然而,現階段未有相關的資料,這是公眾需要注意的。他指出:「重建或重整,必須實質上對居民生活有好處,亦都要居民明白這件事對他們有好處。如果不是實質上對他們有好處,就是欺騙他們,如果他們不明白有何好處而強制進行,即是強迫,兩者都不是辦法。」

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是另一位座談會的講者,他指出,青洲坊的強拆個案嚴重傷害澳門法治的基本原則。以往,清拆過程是有規範的,但是,在今件的事件中,發展商根本沒有法院的清拆令,卻在房屋局和警方的縱容下強行推毀不願遷出居民的木屋。

私下換地 官商勾結

區錦新表示,青洲坊的地段批給發展商超過二十年,政府理應收回。「現在,由於要拿 (該地段) 來建公屋,政府私下與他 (發展商) 達成協議來交換土地,將來另外補償一幅土地給他,這是絕對說不過去的。」區質疑政府憑甚麼法理依據來補償,政府和發展商的私下行為,「只能讓人見到是官商勾結」。

區批評:「他 (發展商) 提出的理據應否接受呢?接受的標準是甚麼?官員怎樣決定接受呢?為何公眾不知道他提出了甚麼理據?我覺得這些全在黑箱內操作,而官員則運用了酌情權。在澳門,官員的酌情權是很大的,特別可能涉及利益時,他們非常樂意使用酌情權,但是,對於涉及市民的利益,對他們沒有著數,卻非常鐵面無私,一點酌情權都不願行使。」

土地法沒收回囤地機制惡果續存 (24/01/2011)

【本報訊】修訂《土地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的諮詢期還有七天便會結束,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現時的諮詢文本沒有具體收回囤積土地的機制。所以,修訂《土地法》後,像青洲坊那類官商勾結的個案將可繼續存在:發展商囤積土地逾二十年,政府既不收回土地,甚至私下換地。吳國昌呼籲公眾關注,不要容忍《土地法》諮詢走過場,讓惡習延續。

立法議員吳國昌(見圖)昨午出席「陽光政府照不到青洲坊?城市規劃與暴力遷拆」座談會,他指出,青洲坊強拆涉及很多問題,其中一個是官商勾結,政府又不收回發展商囤積逾二十年的土地,甚至進行換地。

吳國昌指出,兩年前,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出版關於修訂《土地法》及相關法例的諮詢總結報告,當中提到「參考香港的模式,政府對未能完成發展的土地堅決收回」及「不論任何理由,三年內不發展,政府有權收回土地」。

然而,土地工務運輸局現時推出的、還有一星期便結束諮詢期的《土地法》文本,包括專門規範收回土地的第一百五十八條,完全沒有落實兩年前諮詢總結報告提出的機制。

他指出,按現時諮詢文本的第四十八條,在「移轉原來批給所衍生的狀況」的名目下,既豁免公開招標,又無須公開聽證而進行。像青洲坊這種囤積批地逾二十年的情況,亦可以繼續存在。

吳國昌稱:「《土地法》的修改,或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司長想實行,局長提出來的文本內卻沒有 (相關機制),或是一心瞞天過海,表面上好似可以改進《土地法》,實際上舊有的官商勾結,是完全不打算制止。」

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人肉搜索或犯私隱 公民監督恐被削弱有待觀察 (21/01/2011)


【本報訊】市民在公眾場合拍得他人的肖像,未獲當事人同意而在網絡發布,或者見到不公義或涉嫌犯罪的事情,將當時人的樣貌或資料在網上發放,甚有可能觸犯私隱條例,一旦罪成可能被判罰款,甚至監禁。民間記者會否因而在本澳絕跡?公民的監督會否被削弱?言論自由會否受到侵害?這一切有待市民進一步觀察和討論。

陳海帆忠告謹慎發布個人資料

前日,政府公布的「在互聯網上發布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長達十八頁,當中有甚麼重點呢?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市民要謹慎發布個人資料,在網上轉載他人發布的資料亦要謹慎:「不要認為那些資料是公開取得,或在網上取得,就可以任意轉載。最嚴重的話,若那些資料是構成犯罪或誹謗等,他 (轉載者) 自己亦可能要承擔相關責任。」她又提醒,機構在網上發布個人資料時,要將公布的內容縮至最小。

「公民記者」前景不樂觀

近年,很多市民在公眾場合遇到突發事件時,往往拍下實況,並把相片、短片上載互聯網,甚至加以文字描述,當中常常涉及事件的主角。另外,全球各地不斷湧現民間記者 (公民記者),他們不滿主流媒體被官商干預,導致報道質素低落,因此,這群民間記者親自採訪不公義 (甚至涉嫌違法) 的事件,並在網上圖文報道,期望引起公眾的關注,發揮監督社會的功能。

民間記者的行為會否觸犯「在互聯網上發布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和《個人資料保護法》?昨午,有記者多次追問相關問題,並以上月青洲坊強拆中出現衝突事件為例,若市民把強拆人員的樣貌發布到互聯網,會否觸犯私隱法例?陳海帆稱:「如果遇到犯罪,應該將取得的資料交給警方處理,這是最適當的。」她又指出,若收到當時人 (如:強拆人員) 的投訴,私隱辦公室會跟進處理。

是否不鼓勵市民把見到的事件在網上報道出來呢?陳海帆稱:「從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角度,他 (上載者) 必須確保他有合法性和正當性。其實,很多權利和自由,都有一個平衡點。你有你的自由,但是,另一個人都有私隱權和其他權利,特別有一些涉及到個人的名譽……,我們相信在現今情況下,做這些行為時,他都要很小心,因為,只要在網站和互聯網公布了,他就有可能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以及可能觸犯法律。」

不鼓勵「人肉搜索」

近年,尤其是內地的網絡時常出現「人肉搜索」,這行為雖然受到很多批評,但也有學術分析認為,「人肉搜索」畢竟是公民自由表達與監督權的一種體現。前日,由私穩辦發出的「在互聯網上發布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中也提及「人肉搜索」,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副主任楊崇蔚稱:「人肉搜索現象是我們不鼓勵的,如果進行相關行為的人就要自己留意,有可能違反澳門的保人資料保護法」。

楊崇蔚解釋,「人肉搜索」可能極大侵害「被搜者」的權利,搜得的資料也有可能被非法利用,「搜索者」也可能違反不同的法律。他又指出,當有人發表一些意見,反對者若用網絡暴力──人肉搜索──侵犯發表意見者,這暴力行為亦是對言論自由的侵犯。

在「在互聯網上發布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的「處罰」一項列明:「《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章規定了對個人資料的行政和司法保護。不少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行為,可以構成行政違法和犯罪……」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單張指出,如構成行政違法,最高可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處四年徒刑或四百八十日罰金。

望廈社屋業權三月可解決即安排上樓 (20/01/2011)

【本報訊】房屋局局長譚光民昨午向長者送暖後表示,預計望廈社屋第一期的地段業權問題將在三月得到解決,該局到時會加緊安排輪候租戶上樓。為何不先完成處理業權才建樓,他表示政府為了加快興建公屋,「有時希望先做些事情」。被問及青洲坊的清遷進度,得到的是「要依法進行」、「這要有序的」等類進的答案。

望廈社屋第一期已完工多時,原計劃是去年安排輪候租戶入伙,但由於該地段的業權涉及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的貪污案,至今仍未解決業權問題,整幢社屋只能一直空置,也引起租戶不滿。據房屋局局長譚光民所知,另一部門有信心在今年三月解決業權問題,到時,房屋局會加緊安排租戶上樓。

被追問為何不是先獲得地段業權才興建社屋,譚光民稱:「很多事情都很急迫,當時,特區政府為了加快興建公屋,故此,有時希望先做了些事。其實,政府亦都爭取改善一些出現的問題。」早前,青洲坊的清遷工作不斷出現衝突,至今仍有兩間木屋和一間棚屋仍未清拆。記者問及政府的接收進度,譚光民表示要依法進行。另外,青洲坊地段三將在二月尾展開規劃和招標,那是否意味餘下的清拆要在二月尾完成,譚稱:「這要有序的」。

富特色又有知名度的「青洲劉記」被清拆後,仍然營業的「青洲灶記咖啡」備受關注,譚光民稱:「它要跟著登記的合法手續進行」。記者再問如何處理它的清遷問題,譚答:「我們會跟程序進行」。記者又問何時完成所有程序,譚說:「我們會盡快」。

記者多次問他有沒有時間表,譚卻回答迫切要打通白朗古將軍街,預計今年內將會完成。他又表示:「灶記是一條路…… 會按土地發展先後。一個地盤不可能整個進行,因為入料、安排是要有序的,如果那些料周圍放置,興建時便無序了。」

法律不全‧打擊不力 關姐料今年黑工更猖狂 (20/01/2011)

【本報訊】銀河地盤昨拘捕二十四名黑工,政府雖然在打擊黑工上有巡查,議員關翠杏認為,當前黑工泛濫最大的問題是法律不健全,打黑部門和勞工部門間協調不足,互相推卸責任。路氹金光大道多個項目將動工,加上一萬九千公屋項目即將推動,關翠杏預計,將來黑工問題將更嚴重,當局除了加緊監控外勞輸入外,更要加大對聘用黑工僱主的懲罰力度。

黑工屢禁不止,治安警和勞工局在多次聯合打擊黑工調查行動中,雖然有拘捕黑工,巡查行動後,地盤黑工又再出現,黑工問題可以用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來形容。對於黑工屢禁不止,黑工泛濫建造業,關翠杏認為,主要是在於打擊黑工法律不健全,以及打黑部門和勞工部門部門間協調不足,互相推卸責任。在眾多行業中,以建築業黑工問題非常嚴重,工聯雖多次強烈建議總承建商必須承擔連帶責任,可是,政府欠缺立法決心,對工程界有所遷就,沒有面對實際情況作出相應工作。

她預計,隨著今年路氹金光大道多個工程動工、一萬九千公屋啟動,黑工數目會隨著工程的增加而增加,若政府不再行動,可預見不久將來黑工更嚴重。又指黑工是比外勞更加廉價的勞動力,不加大懲罰必定屢禁不止,促請當局除了加緊監控外勞輸入外,更要加大對聘用黑工僱主的懲罰力度,也要追收所拘捕黑工的罰金,不要再任由目前違法成本低而令僱主繼續聘用黑工。

工聯議員辦事處總結工作

另外,議員劉焯華、林香生、李從正議員辦事處,昨舉行工作總結,四名議員繼續關注到本澳行政效率以及施政工作的施行問題,促請政府來年能更新發展思路、著眼長遠發展,嚴格管理好博彩旅遊業,走經濟適度多元之路。以及提升管治素質和能力,落實建設強廉政、重問責,推勤政、有監督,多溝通、顯透明,講實際、增效益的工作機制。施政工作上要以民為本,致力回應住屋、交通、醫療、教育、社保、環保等民生訴求,落實共建共享的理念,建立行業、企業的三方協調機制,推動勞資雙贏發展,合理改善僱員待遇,爭取為最低工資立法創造條件,並再次促請政府在外僱輸入制度上落實陽光政府,明確制定行業和工種的限制、輸入總量和具體比例,將申請、審批、管理、監督等過程透明和資訊公開。

鮮活市場潛規則形成壟斷

通脹問題困擾不少升斗市民,李從正指出,不少鮮活食品市場經過多個環節,價格也不透明,容易過腳濕水,多年以來變成了潛在的規則,形成行業壟斷,從豬肉的促銷活動可以見到,並沒有自由競爭的機制,有會員認為來貨價格太貴不存在減價空間,也有會員認為薄利多銷、可以推行,反映出鮮肉價格的訂定由該會商議制定,並不存在自由競爭,既然有肉販認為薄利多銷、可以推行,即是價格有下調的空間,但並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定價。石油氣也存在相同的情況,價格加快減慢,聯合定價,不存在競爭,只靠行業聯手制定。

建議立法規管

行政長官到北京述職期間,與國家商務部就食品輸澳問題作溝通,希望減少中間環節,減低成本而令消費者受惠。李從正認為,大部分糧油副食品、石油氣由行業間潛規則和聯手制定價格規則,不存在競爭,即使省郤中間環節也未必能令價格下降,建議當市場失靈的時候,政府有必要伸出有形之手,調控市場,尤其是影響民生廣泛的生活必需品,政府有必要推出一系列的調節措施,同時也要適當立法規管。

環保局軟硬體不備

近期飛灰事件和路氹連貫公路旁邊的高爾夫球場開挖道路而挖出大量垃圾影響環境的時間,李從正認為,事件反映環保局成立之後並無任何武器去監管,軟硬體都不完備,如化驗室或與其他地區簽訂環保協議等,很多法律法規未完善,對于高爾夫球場非法開挖道路只能引用供排水規章來執罰,類似的情況在其他範疇也存在,環保當局有必要盡快完善相關軟硬體措施,對堆填區、焚化爐、污水廠等進行全面評估和嚴格監管的制度。

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

兩苦命家長求起訴警方濫權 (18/01/2011)

【本報訊】兩名分別十一及十二歲的青少年在回歸前被綁架後人間蒸發,他們的父親本月初第十七次向行政長官請願靜坐,竟被警員強行抬走。終審法院早前批准他們返回被帶走的地點集會後,兩人昨日公開要求檢察院依法對治安警察局及局長提起檢控,以維護居民行使公民權利,追究治安警察局及其局長的濫權行為。

終審法院上週三判定勝訴後,兩名父親(張錦超、吳柏平)昨早前往檢察院遞信給檢察長何超明,其間,同樣被多名便衣警員監視,並且全程錄影,甚至在接受訪問期間,也沒有停止拍攝。兩名父親在信函內引用終審法院的判詞,並強調他們所舉行的和平集會活動是合法的,沒有對「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構成任何影響。當日,被強行帶返警署長達三小時期間,警員也表示兩人沒有犯法。

根據第2/93/M號法律第十四條(其他處罰)第二款之規定,「當局在法定條件以外,阻止或企圖阻止自由行使集會權或示威權者,處《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之刑罰,並提起紀律程序。」兩名家長認為,警方當天強行中斷集會活動,並非根據法律(第2/93/M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進行,是濫用酌情權,也非法律所容許,理應依法追究。兩名父親請求檢察院以刑事違法追究治安警察局及局長李小平的法律責任,藉以確保《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及第2/93/M號法律所保障的居民的基本權利。

坊會望支援品牌老店存活 (18/01/2011)

【本報訊】四十多年歷史的青洲劉記,隨著青洲坊清拆暫時暫別市民,另一碩果僅存的大牌檔青洲灶記,同樣面臨清拆命運。青洲坊會理事長楊達威表示,據了解灶記正與房屋局和發展商洽談清拆問題,在青洲坊收地事件中反映出,本地具歷史和名氣商號面臨社會發展,租金高昂等問題,未必能延續經營,建議政府為具特色和歷史本地商號提供政策支援,讓本地特色老店能延續下去。

隨著青洲坊清拆,劉記和灶記都要遷出,劉記老店由於鋪位租金太貴,捱不住貴租而要暫時取消復業計劃。灶記和其餘數間木屋月底前將要遷出,目前正與房屋局和發展商就清遷問題作洽談,楊達威表示,餘下數間木屋清遷計劃未有進展,單就灶記,房屋局希望能在其他地方繼續經營。

他又指,由於租金高昂,劉記未能重開,事件反映出,政府對特色老店支援不足,希望政府能加強本地特色商號支援,如協助品牌註冊,令品牌得以存活。

衛生局完成第二批九澳居民體檢 (18/01/2011)

【特訊】衛生局繼續就「九澳堆填區飛灰事件」有序地為九澳居民進行體檢計劃,15日及16日合共有77名人士到筷子基衛生中心和仁伯爵綜合醫院特別急診進行體檢。

上述第二批參加體檢計劃的人士主要是九澳深水港、九澳水泥廠、混凝土公司和南光九澳油庫的工作人員,連同本月8日及9日完成體檢的路環聖路濟亞中心、七苦聖母小堂、路環九澳老人院的居住者和工作人員,累計合共有173人士完成初步體檢。體檢內容包括暴露情況的問卷調查、醫生系統問診和體格檢查、血液血細胞和肝腎功能、血鉛、尿液及胸部X光片檢查。

為確保九澳居民健康,衛生局計劃在一月底前完成初步的體檢工作。目前整個體檢計劃進展順利,其中第一批即路環聖路濟亞中心、七苦聖母小堂、路環九澳老人院的居住者和工作人員,以及第二批中九澳深水港、南光九澳油庫已報名參加體檢的工作人員,均已全部完成體檢工作。衛生局將繼續透過各機構聯絡其他相關人士參加體檢計劃,並呼籲未被接觸到而又希望參加體檢計劃的合資格九澳居民和工作人士,可致電衛生局熱線電話28700800預約時間安排體檢。

至於九澳聖若瑟學校、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鳴道苑、鮑思高青年村等教育和青年機構學生和教職員的體檢安排,衛生局正積極與相關機構負責人磋商,希望能盡快落實體檢時間。倘若上述機構的教職員和學生家長希望盡早參加體檢計劃,亦可直接致電衛生局熱線電話28700800預約時間安排體檢。

衛生局強調,現時進行的初步體檢計劃項目,已諮詢了內地、香港多位專家意見並得到認同。不論初步體檢結果如何,衛生局將根據專家意見,對可能受影響人士進行長期跟進。要指出的是,參加體檢是免費和自願,體檢中收集到的資料,衛生局會嚴格按<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指引以及衛生局組織法所定權限和職責處理。

衛生局重申,會對全澳居民的健康負責,未來將根據環保局更深入的環境評估報告和專家意見,依實際情況調整針對九澳居民的體檢計劃,同時將按健康狀況的輕重緩急安排適當診治。

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

張錦超﹕真理在手 獲終院判可回政府總部附近請願 (15/01/2011)

【本報訊】早前,兩名兒子被綁架後人間蒸發,父親為此十七次向政府請願,由於堅持在政府總部大樓對面的行人道靜坐,拒絕前往警方指定的示威區,結果被眾多警員強行抬走。終審法院日前作出判決,批准兩名父親重回被帶走的地點集會。其中一位父親張錦超(見圖)認同法院的判決,立法議員區錦新估計,在終院作出判決後,警方應不會在沒有法理依據下,濫權換改集會地點及強行中斷集會。

九八、九九年,兩名分別十一及十二歲的青少年被綁架後人間蒸發,他們的父親在一月三日早上在政府總部對面較寬闊的行人道靜坐時,由於拒絕前往警方指定的示威區,結果被多名警員強行抬走。兩名父親認為,當日的請願是守法、依法、合法進行的,對於被帶走感到冤枉,所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終審法院在一月十二日晚上作出判決後,其中一位上訴的父親張錦超昨日首次接受傳媒訪問,他覺得終審法院的判決是合理的:「我認為法院是公正的,這一點是肯定的」。

法院裁定上訴部份勝訴,批准上訴人在政府總部大樓附近 (即兩名家長在一月三日被強行帶走的地點) 舉行集會。不過,張錦超認同,警方若有清晰的理由,可對示威請願作出指令:「譬如五一、國慶大節日,遊行隊伍多,他們 (警方) 指定是對的,因為不想出現混亂,這是對的。」

既然已得終審法院的批准,為何他們過去數天沒有重回原處請願呢?張錦超稱:「我是正義一方。我不是反政府,我不是要拆他的台,我們始終本著一個原則,維護他的威信。按正常的理解,法院有判決後,便立即返回那裡吵鬧,很多人會這樣想。我不會。你 (當局) 知錯不知錯,你自己想。」

兩名父親已十七次向行政長官請願,警方在一月三日首次把他們抬走,張錦超形容那是「最嚴重的」,並直指警方濫權。記者問他有否覺得警方不斷收窄他們表達訴求的空間,張稱:「不覺得。警方都是人,警員給我的感覺是始終有同情心的,我們也沒有為難警方。」

慘案改變了生活態度

「真理在我手,勝利永遠屬於我。」這是張錦超設於手機的警句,他每天啟動手機時,都見到這段說話。在兒子被綁架前,曾開辦工廠和擁有名車的張錦超,根本想不到自己有上街請願的一天,慘案也改變了他的生活態度,令他與弱勢人士站在一起。提及與他一起請願、失去兒子的吳先生時,張說:「他較我更辛苦」。

張錦超重申,若能透過法律程序處理兒子的問題,也不會上街,他也慨嘆本澳沒有律師願為市民向政府提出訴訟:「我們已無路可行,這條 (請願的) 路,我們要行到底。」他曾當面特首崔世安表示:「你們口口聲聲說和諧社會,特首,和諧社會是如何出現的?是建基於法治之上的,沒有法治是沒有和諧的。」

區錦新指終院判決清晰了規定

跟進事件的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認為,今次終院判決的關鍵,在於清晰了第 二/九三/M 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第八條之規定,指出條文「根據具適當解釋之公共安全理由,要求集會或示威須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立法會及其直接運作所在的建築物…… 保持所訂定之最短距離」、「所指之距離不得超過三十公尺」中,三十公尺是最大限度,且要有公共理由才能行使。

終審法院的判詞指出,「治安當局對不允許在距離某些地方不到三十米的地方舉行集會具有自由裁量權,理由就是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而不是任何其他理由。而且對相關不允許必須作出適當解釋,而不能僅限於空泛地引用『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表述。」就兩位父親被帶走的個案,終院認為警方的「不允許」「除了沒有用事實說明行使 (集會) 權利將影響公共秩序外,在提及對政府總部的日常運作帶來影響時也很含糊不清。」

區錦新指出,現在判決出爐,明確了警方如此使用酌情權是無法理依據的,保障居民集會示威的公民權利。過往警方不管有否理由都一律要求保持三十公尺距離,這次事件更要求請願人士離開風順堂街到南灣湖邊去,就是濫用酌情權,即是濫權。然而,現時的行政框架內,不論是保安部隊內還是外的監督機制,如警監會和廉政公署,都沒去處理相關問題。

警濫權應被刑事追究

他表示,今次事件警方除濫權去替換集會地點外,更無法理依據下強行中斷當事人的集會,按第二/九三/M 號法律,這已犯法,屬刑事法律責任:「如果作為法治社會,治安警察局或局長執行了這違反刑事法律的行為,應被刑事追究!」他相信,此後警方在就會不再有關行為,一如去年民政總署限制集會場地被上訴得直後,便放軟手腳,「就會縮手、就不夠膽這樣濫權」。

2011年1月15日 星期六

環保局終認處理飛灰不足 (14/01/2011)

【本報訊】九澳垃圾焚化爐飛灰堆填區的亂象被傳媒揭發後近五十天,環保局局長張紹基昨午終於首次面對九澳區學校、青年機構近八十名員工,會面長達兩小時。他在會後接受訪問時終於承認,過去一年多來,環保局對飛灰堆填區的處理存在不足,他又表示,不單由該局,而是由整個政府、多個部門來跟進。另外,環保局已委託機構研究新的飛灰堆填區選址。

認不足之餘又推應由整個政府跟進

在昨日的會面後,被記者問及環保局過去三年對飛灰堆填區的監管,是否存在行政失當?環保局局長張紹基稱:「環保局在二OO九年六月廿九日成立,你剛才問到有否行政失當,我在這裡不便評論環保局未成立前的工作……」記者繼續追問局方檢討後有何結果,張紹基終於說:「始終我們有所不足,有所不足……. 在這個不足上,我們一定會吸取過去的經驗來完善我們的多方面:第一,我們的工作能力,第二,管理能力,第三,建立專業團隊,其實是最重要的……」

被問及飛灰問題由環保局或衛生局主力跟進,張紹基稱:「整個政府來跟進,各個範疇有不同的職能來處理好這方面的工作,…… 譬如,環保局、教青局、衛生局、社會工作局、氣象局等等其他部門亦都一齊參與。其實不是那個部門來跟進,其實整個團隊、整個政府來做好這個工作。」記者立即追問環保局跟進甚麼範疇,張說:「當然是環境保護方面的範疇。」

九澳堆填區將飽和研覓新選址

張紹基亦透露,九澳飛灰堆填區預計約一年時間便會飽和,該局已委託科研機構進行覓新址等工作,預計在年中作出決定。「吸取現時的經驗,新的場地一定會按照嚴格的標準,並做好環境保護、環評報告方面的工作。」

環保局昨晚發出新聞稿表示,訂立一系列的長遠監測機制及措施,以改善區內的環境質素,包括:一、計劃於堆填區內及其周邊敏感受體附近設置永久監測站;在永久監測站設立前,亦會在一些區域進行臨時採樣;二、在堆填區內設置閉路電視以加強監察運作情況。同時,已於今年一月一日起更換一間具豐富堆填區營運經驗的公司 (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 負責飛灰堆填區的管理工作;三、定期公佈監測數據,並希望與區內居民、團體、機構等緊密溝通,增加資訊透明度;四、設立熱線電話 (二八八五一八三O),讓居民可向局方反映意見,以對環境問題即時作出跟進和處理;五、正加快研究就高污染工業場所制訂排放標準及進行立法,訂定符合本澳實際情況的標準,此前亦會持續監察,促成相關場所作出改善。

衛生局副局長鄭成業表示,由於檢查需要時間,暫未能有具體公布結果的時間。被問及若證明飛灰對身體有影響時,當局會承擔甚麼責任,有甚麼措施?鄭稱:「我相信,如果是有甚麼情況出現時,我們都是會繼續進一步研究這方面的情況。」對於衛生局早前向校方發出的信函日期出錯,鄭對此表示歉意。

衛生局按報告訂體檢計劃

衛生局昨晚發出新聞稿指:由於飛灰成份及其對健康的可能影響十分複雜,故衛生局以環保局的環境評估報告結果為基礎,針對報告內初步揭示的健康危害因素,如鉛、銻、鋅等超出參考標準的物質可能涉及的健康問題,制定檢查計劃。具體檢查項目包括全面和系統的病史和臨床檢查、血液檢查、尿液檢查、胸部 X 光片和肝腎功能檢查,同時,亦會全面和系統檢定受檢者的血鉛水平。

聯盟憂政府乏承擔 (14/01/2011)

【本報訊】由九澳多個教育機構職員組成的關注九澳堆填區有毒廢料聯盟昨日與衛生局及環保局會面後表示,一方面從專家得知已不可能肯定飛灰過去三年對居民健康的影響,另一方面,行政當局似乎要得到百分百肯定才作出進一步承擔,他們對此感到憂慮,並希望衛生局盡快展開具針對性的醫學研究。

在昨日的會面中,有專家認為,永遠不可能知道或肯定過去三年飛灰亂象對人體的影響。關注九澳堆填區有毒廢料聯盟 (下稱聯盟) 發言人、鮑思高青年村機構副總幹事施育助在會面後稱:「如果完全不能夠肯定,政府又需要百分百肯定才有更多承擔,這是我們最大的憂慮。」

施育助引述衛生局指出,將要進行的體檢是了解居民、師生等現時的情況,如:有沒有需要即時醫治的病症,目標不是追溯飛灰過去三年對人體的不良影響。施育助也指出,若沒有理解錯誤,衛生局期望展開進一步具針對性的醫學研究,他期望這類研究是仔細的、有計劃的,以及受到獨立的監察,並且盡快展開。

下周一與衛生局開會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校監楊祖羅神父表示,他們樂意接受身體檢查,但是,那體檢只是臨時的,仍未能釋除疑慮。他重申,他們需要針對飛灰影響的檢查。另外,聯盟將在下週一與衛生當局開會,要求該局進一步提供體檢的內容及計劃等資料,而校方日前已召開家長會議,收集意見。

據了解,投得處理垃圾焚化爐飛灰的公司再將服務外判。施育助透露,環保局已更換運送飛灰的公司,由一間香港的、更專業的公司取代,不過,原先投得處理飛灰及管理堆填區的公司則未有撤換,聯盟對此仍感憂慮,並希望知道那些公司對以往的亂象有何責任。

環保局怎可這樣? (14/01/2011)

【本報訊】本報記者昨午突收到其他記者的電話詢問:「為何你不來九澳,環保局及衛生局現與學校及青年機構員工見面?」記者趕往現場發現,原來早有五個傳媒機構派員採訪,他們從哪裡得知那會見面的時間和地點呢?

關注九澳堆填區有毒廢料聯盟的成員表示,他們沒有私下通知記者,而環保局和衛生局又聲稱沒有通知傳媒。然而,本報記者昨晚得到證實:有傳媒接到環保局的「通知」才前去「山長水遠」的九澳。

值得注意的是,最早揭發九澳飛灰堆填區亂象,並持續與聯盟聯絡跟進的兩間傳媒,卻未「被通知」。這是巧合、蓄意?這是高層的指令要「親疏有別」?還是基層的自把自為、陷上司於不義?相關人士真的要出來交代、澄清!

政府如何跟進飛灰事件,這是傳媒關注的重要議題之一,每篇報道都觸動負責官員的神經。「親疏有別」當然可避免「不合作」記者的「不留情面」發問,但政府部門卻缺乏了充足的監督,侵蝕了市民的知情權和公眾利益,亦損害「陽光政府」的管治威信,最終定要自食惡果。

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

換地明益發展商 三議員就青洲坊清遷提聽證動議 (14/01/2011)

【特訊】新澳門學社三名立法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及陳偉智要求立法會就青洲坊清遷召開聽證動議。三名議員認為,房屋局在青洲坊清遷過程中縱容發展商暴力拆屋,居民的財物沒有依法獲得保護,房屋局應對這些暴力事件負責。三名議員稱,若舊區重整日後同樣由發展商負責清遷,暴力清拆可能重現。另外,政府容許長期閒置土地置換,將變相不斷增加地債,他們要求政府交代換地理據。 三名議員希望通過提出聽證動議向政府施加政治壓力,即使聽證動議被否決,亦希望運輸工務司司長回應青洲坊清遷問題。
  聽證動議

青洲坊的暴力清拆,在房屋局和治安警察局的縱容下,發展商在沒有向居民出示法院發出清拆令之下從最初偷偷摸摸發展到肆無忌憚地動用暴力來拆毀木屋,嚴重破壞澳門原有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

更可怕的是,面對發展商暴力拆屋、刑事毀壞私人財物,戶主前往治安警察局報案,警方竟表示不會介入,叫報案者自行聘請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及後,其 他個案陸續發生,警方在壓力下才接受報案,但僅是接受報案,卻沒有任何有力的行動對違法行為進行阻止。

房屋局對發展商的非法拆屋雖說是多次重申不容許,卻無任何實質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實質上是在鼓勵發展商繼續以此手段來處理問題。直至僅餘幾間木屋未拆及 在血案發生後,房屋局才終於要求發展商在拆屋時必須有房屋局人員在場監察。可見,房屋局不是沒有辦法阻止,只是故意縱容,以方便其非法拆屋。

澳葡政府在一九八九年底以免公開競投方式批出面積二萬二千七百多平方米青洲坊地段予發展商開展本澳歷史上首個舊區重建計劃(批地合約經一九九五年修訂,將面積減少至一萬六千四百多平方米)。合約規定由發展商給予居民拆遷補償。只是該發展商自一九八九年簽約後直至去年一直任由土地閑置。一幅土地閑置二十年,任何正常的政府都應當無條件收回土地。只是教人詫異的是,在二O一O年十月十二日房屋局長答覆區錦新議員質詢透露:「行政當局與發展商達成共識,將青洲地段一至三段交回政府用以興建公屋並重新規劃, 政 府將批給另一幅土地予該發展商,將來批給的土地可建築容量等值於原批地的建築面積。」原來政府竟瞞着全澳市民偷偷地與發展商達成換地協議,承諾給予其另一 幅土地。這算是甚麼陽光政府?這是典型的官商勾結,掠走澳門人的共同財富,令中央送給澳門人的大禮──批准填海取地,亦將變成私人財富。

本澳舊區重建已討論多時,按計劃在今年會正式進入立法程序,標誌着舊區重建將正式啟動。而在此時刻,青洲坊木屋的暴力清拆,有可能是未來舊區重建的一場 演練。青洲坊清遷和興建公屋,本來應由政府直接處理,但政府卻將清拆計劃交給以營利為目的私人發展商來執行,讓私人發展商與居民直接衝突,結果發展為縱容 暴力非法拆屋。未來本澳其他區域的舊區重建,以目前的方向,政府亦將會置身事外,有關工作同樣由發展商負責。可以想像,屆時舊區居民所面對的又是以營利為 第一目的的私人發展商,青洲坊的非法拆屋和暴力衝突,將可能延伸到任何一個舊區重建的區域。

為此,我們就下列問題提起聽證動議:  

一、自從澳葡政府在一九八九年 底以免公開競投方式批出青洲坊地段予發展商,直至去年一直任由土地閑置。政府一方面大張旗鼓說甚麼收回不合理的閑置土地,但與此同時卻又對一幅已閑置超過 二十年的土地不獨不收回,反而與發展商黑箱作業另行協議。到底,在政府開展審查閑置土地的名單上,青洲坊地段是否列入於內?究竟為什麼不收回已閑置超過二 十年的青洲坊土地?

二、二O一O年十月十二日房屋局長答覆議員質詢透露:「行政當局與發展商達成共識,將青洲地段一至三段交回政府用以興建公屋並重新規劃, 政 府將批給另一幅土地予該發展商,將來批給的土地可建築容量等值於原批地的建築面積。」特區政府雖標榜陽光政府,但竟瞞着全澳市民偷偷地與發展商達成換地協 議,承諾給予其另一幅土地。政府何以不收回土地,反而在黑箱作業之下與發展商達成換地協議?發展商將得到一幅怎樣的土地?價值多少?

三、從法律角度來看,即使居於木屋內的家庭的安置資格存在爭議,但其屋內之財物家具也是屬於私人財產。按照基本法第三十一條「澳門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 犯。」及根據基本法第六條,澳門居民的私有財產也應依法受到保護。但當居民木屋被強拆且涉及刑事損毀屋內之私人財物而往治安警察局報案時,警方竟以民事糾 紛為解釋。到底這種刑事毀壞是否可視為民事糾紛?發展商在不具備法院清拆令或最少不出示清拆令之下強行以暴力拆屋,到底是否須負上刑事責任?政府會否予以 追究?

四、警 方雖接受了另一些同類案件報案,卻並沒有任何有力的行動對違法行為進行阻止,部份更參與騙走木屋居民和選擇性執法(選擇對護屋者作檢控,而對暴力拆屋者之 暴力及非法行徑卻視若無睹)。在場執法人員面對執行拆屋的人士在警員面前公然呼喊「今天就要你死在這裏!」的刑事恐嚇視若無睹,終導致拆屋執行者有組織地 圍毆護屋者,引發血案。警方是否需要負上失職或縱容行兇的相關責任?房屋局對發展商的非法拆屋只多次口頭重申不容許,但不採取實質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客觀 上是等同鼓勵和縱容發展商繼續以此非法手段來處理問題,房屋局對此是否須負上責任?

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關注團體促公報飛灰成份 (12/01/2011)

【本報訊】飛灰餘波未了,體檢問題未解決,關注團體質疑,現時醫療檢測部門無法制定出針對性的體檢項目,促環境保護局盡快提供飛灰以及九澳區其他污染源數據,讓檢測實事求是,有的放矢,並遏止污染繼續。

工聯民政民生關注小組林宇滔 (見圖) 表示,現時爭拗檢驗項目實「無意思」,因為這些有害物質致病是需積累一定劑量,唯現時環保局並沒有提供飛灰成份,衛生局無法按其特性(如那些污染物高),評估風險並安排針對性的體檢項目,觀察跟進。林直言,雖現時的提供的體檢項目,具備了一般常見的毒物檢測,唯居民多做檢測亦非舒服之事,也變相多浪費了公帑。

關鍵先盡快截止污染源

林宇滔指出,居民與當局糾纏於體檢並非當務之急,更重要的是阻截污染源繼續,讓影響停下來,而且當局並未拿出飛灰成份報告,如何做一些有針對性的檢驗項目。他又提到,九澳水泥廠的污染亦不能忽視,居民亦應藉著事件引起會關注,進一步要求水泥廠改善和監管長期塵埃問題,保護自身的權益,杜絕身邊污染源。

現時政府與居民已缺乏互信,環保局做法更應坦承一點,如何將飛灰堆填區外圍帆布部份改成透明膠,讓居民能看到內裡的情況,做到公眾監察,並公開透明,將數據透明,增加獨立第三方監察,做到就可以將居民的信任慢慢建立回來。

水泥廠污染一併處理

對環保局上月公布《澳門九澳飛灰堆填區周邊大氣與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評估報告》,林宇滔批評,內容無羅列出必要的數據──飛灰成份,又忽略另一大污染源水泥廠,只列了周圍環境的,即時總體基本合格,亦無從比對兩個污染源對周邊環境有否做成影響,那個影響、那個影響少。

報告採取了多種不同的標準,如九一一世貿中心事件定的塵土標準、加拿大安大略省標準等等,林宇滔稱,這是本澳無法定標準的通病,標準重要,但重要的是居民的感受,當局應汲取今次教訓,除訂定標準、監管達標外,如何符合周邊居民對環境的要求、符合澳門環保對設施的要求更應值得重視。

事件早揭發屬好事

飛灰問題被傳媒提前曝光,並非釀成集體性病症才被發現,林認為,環局應坦承面對這問題,承認過去的失誤,「鬧當然要鬧,過去肯定是有問題、有失誤,但我覺得如何令到它將來做得更好更為重要。」希望當局能如今次處理飛灰場的快速有效表現,能繼續並用在整個環保工作中。

他謂,今次事件對澳門也算得上是「壞事變好事」,過去大家都話本澳環保基建設施先進,但管理卻存在問題,現事件正正就給予一個轉機,讓環保局重新檢視,以更高的標準要求去主動解決,別真的出現可見的影響才去處理。

衛生局代表繼續向居民講解體檢計劃 (12/01/2011)

【特訊】衛生局鄭成業代局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鄧志豪醫生、陳丹梅醫生等於十一日出席街總離島辦事處舉辦的九澳飛灰堆填區問題座談會,向氹仔、路環和九澳的社團體代表講解衛生局對九澳居民的體檢計劃。

鄭成業表示,衛生局十分重視居民健康,根據環保局的環境評估報告和專家意見,衛生局已經迅速開展九澳居民的體檢計劃,預計於下月內可完成有關檢測項目。

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醫生就講解了九澳區不良環境因素,如鉛、銻、鋅和可吸入顆粒物等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健康影響、檢測水平、治療方法、防範性的健康建議等內容,同時又指出,衛生局於一月八日開始,按堆填區周邊範圍的暴露距離分組安排居民,逢星期六、日到路環衛生站、結核病防治中心、筷子基衛生中心和仁伯爵綜合醫院特別急診進行檢查。

回應團體代表關注體檢計劃的跟進時間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醫生表示,衛生局將根據首階段的檢測結果和專家意見,為九澳居民制定日後的跟進檢測計劃。

衛生局代表亦於同日下午與九澳村村長和居民會晤,講解衛生局對九澳飛灰堆填區居民的體檢計劃,並即席為九澳村居民進行體檢登記。

環保局就堆填區環境質量報告聽區內人士意見 (12/01/2011)

【特訊】關注到九澳飛灰堆填區附近居民對環境狀況的憂慮及訴求,環境保護局在《九澳飛灰堆填區周邊環境監測及分析報告》出台後,近日先後拜訪堆填區附近設施負責人、居民代表以及社團等,解釋報告內容及認真聽取意見,以持續改善工作。局方計劃在飛灰堆填區內及附近設置永久監測站及定期公佈有關數據,以長期監測區內環境狀況,增加透明度。同時亦會促成水泥廠等其他設施盡快作出改善,以減少對區內環境的影響。

環境保護局於上月初已委託香港艾奕康公司(AECOM),於同月中分別於九澳飛灰堆填區及附近幾個敏感受體(包括九澳老人院、聖路濟亞中心、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九澳聖若瑟學校、鮑思高青年村)等進行一連七天的空氣、土壤、塵埃之採樣及化驗,並交由獨立第三方的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華南所」)進行分析評價。華南所提交報告後並於上月底由來自本澳及香港的專家進行論證。總體來說,上述的敏感點無論是大氣、塵埃和土壤介質,其可吸入懸浮粒子、二噁英和重金屬基本符合評價標準,與澳門周邊類比區域環境質量相當,不存在明顯差異。

為讓區內居民及周邊設施人員了解報告內容,並聽取有關訴求,環境保護局相關領導、主管近日先後進行拜訪,除解釋報告內容外,亦認真聽取了區內人士的意見和訴求,主要是期望局方能改善區內環境質素。

環境保護局將持續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盡力回應居民的訴求,並結合專家論證的意見,訂立長遠的措施,包括在飛灰堆填區內及附近設置永久監測站,以長期監測區內的環境狀況,以及在出現問題時能及時作出處理。為增加透明度及公眾參與度,局方亦計劃透過資訊系統定期公佈監測數據,有關研究目前已在進行中。同時,將盡快落實飛灰的長遠處置方案,包括新堆填區的選址、飛灰填埋、熔融及其他再利用的可行性研究,以進一步落實可保障澳門可持續發展的飛灰處理方案。另一方面,將繼續對區內的水泥廠進行監管,並計劃制定高污染工業場所的排放標準,以保障區內的環境質素及居民健康。

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崔證入住禮賓府 (11/01/2011)

【本報訊】就禮賓府進行擴建工程,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應,裝修工程的目的是提升特區政府接待本澳嘉賓、內地外地貴賓或領導人的招待規格及能力,同時亦具備條件作為行政長官的官邸。

崔世安昨午啟程前往訪問新加坡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有傳媒問到禮賓府裝修工程的問題。崔世安回應時指出,禮賓府裝修工程的目的是提升特區政府接待本澳嘉賓、內地外地貴賓或領導人的招待規格及能力。同時,禮賓府亦具備條件作為行政長官的官邸。

他表示,禮賓府裝修工程於二零零九年由第二屆特區政府批准展開,是特區政府累積十年使用經驗,經過檢討後作出的改善工程。並強調,裝修工程將首要保護禮賓府內的建築物,不容許工程破壞有價值的歷史建築物。第二屆特區政府在工程啟動前已諮詢工務部門,特別是文化局的意見,禮賓府裝修工程將符合本澳文物保護法例之要求。

原網球場改建一層高建築物

工務局局長賈利安則表示,工程研究規劃前已向文化局作諮詢和評估,將禮賓府附近原網球場改建為一座一層高建築物,土地面積約一千二百平方米,目前正進行地基平整工程。

工程費預計一千萬元

據工務局回應,地基平整工程共分兩期,第一期於去年三月中至去年十一月進行,第二期工程於今年五月底完工,完工後才有條件進行建築物招標。日後會於該幅土地上興建一座一層高建築物,該建築物高度將不高於原網球場最高點,工程造價預計一千萬元。

本報記者週日在禮賓府擴建工程現場拍攝時,發現部份山體因工程被開挖。賈利安否認擴建工程會對山體造成破壞,稱只在原網球場的石岩上作平整。

關注聯盟對體檢仍多疑問 (11/01/2011)

【本報訊】衛生局早前公佈於一月第二個星期向九澳居民、師生等展開身體檢查,在傳媒多番查詢下,關注九澳堆填區有毒廢料聯盟昨日表示,上週五傍晚收到衛生當局關於體檢的信函。但是,當中列出各個檢測項目的進行原因、與飛灰對人體有何關係等,都令他們產生疑問,甚至,連官方函件的日期也出錯。聯盟期望當局能夠有組織地回應,逐一澄清疑問後才展開體檢。

九澳垃圾焚化爐飛灰堆填區三年亂象被傳媒揭發後,上月三十日傍晚,衛生局終於公佈將在本月第二個星期開始,為九澳約千名居民提供體驗。由九澳多個教育機構職員組成的關注九澳堆填區有毒廢料聯盟 (下稱聯盟) 發言人、鮑思高青年村機構副總幹事施育助表示,由於近日收到不少傳媒的查詢體驗事宜,故昨日傍晚舉行記者會回應提問。

衛生局發信日期也出錯

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校監楊祖羅神父表示,他們在上週五傍晚收到衛生局送到學校的體檢資料,內有要求校方轉發給學生家長等的體檢意向書,因此,由於時間緊迫,難以及時轉發給他們。另外,在衛生局發出的信函中,連日期都出錯了 (二O一O年一月七日),九澳聖若瑟學校校長朱裳修女稱:「看到那日期,我覺得不是即時及方便發給家長的。會否有點誤導呢?」

楊祖羅指出,衛生局的信函內文提及將會保護個人資料,但在信函的下方以細字附註標明:「有關的資料亦有可能被交予警察局,司法機關及其他有權限的實體。」衛生公佈體驗後,疾控中心僅以電話聯絡校方安排開會日期,但卻以甲型流感高峰期為理由而取消相關會議,直至昨日,雙方仍未有機會見面。聯盟期望政府部門或跨部門小組可以有組織地回應,而當局以往的表現顯得「鬆散」。

對體檢結果如何承擔責任?

「其實,這個健康檢查,我們是會配合的。」施育助表示,重要的是就一些問題得到一些更詳盡的答案,包括:體檢項目的內容、原因、與飛灰有甚麼直接關係;一般專家認為飛灰會引起甚麼疾病,哪些體檢項目與上述疾病有關;得出的體檢結果後,當局如何承擔責任。「如果 (當局) 能夠進一步澄清後才開展 (體檢),我們會更加欣賞體檢的安排。」

不單要體檢還須要調查比較

楊祖羅重申:「 (體驗) 不是要證實這刻有沒有問題,是證實過往三年內 (飛灰) 有沒有影響我們,以及未來會出現甚麼狀況,這是我們最關心的。」施育助表示,不單進行身體檢查,也要進行調查,重點在於比較九澳區居民與一般正常人的身體狀況有何分別,也需要醫療專家仔細研究:「我們的同事擔心,這個檢測是否用於證明我們沒有大問題,而不是調查飛灰對身體造成甚麼影響。」

衛生局有序為居民進行體檢 (11/01/2011)

【特訊】衛生局為九澳居民進行的體檢計劃已於八日開始進行,受到受檢對象的配合,過程順利。

為確保在九澳居住、就讀和工作人士的健康,根據既定計劃的優先順序,衛生局已在本月八日和九日順利為最接近飛灰堆填區的路環聖路濟亞中心、七苦聖母小堂、路環九澳老人院的居住者和工作人員合共九十六人進行體檢。體檢內容包括暴露情況的問卷調查、問診和體格檢查、血液血細胞和肝腎功能、血鉛、尿液及胸部X光片檢查。

環保局將於近期召開解釋會包括由衛生局人員向居民解釋體檢計劃。而衛生局目前亦透過有關機構的負責人聯絡安排其他可能受影響人士進行健康檢查,預計初步檢查可在本月底完成。未來的進一步檢查和長期跟進,將視乎初步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進行。若九澳居民和其他相關人士對體檢計劃有任何疑問,可致電衛生局熱線電話二八七OO八OO查詢。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設美沙酮站欠諮詢 學者認應吸取教訓 (10/01/2011)

【本報訊】北區居民對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美沙酮服務站反嚮甚大,理工學院社會工作課程副教授蘇文欣和新青協副理事長高岸聲共同認為,政府事前欠缺諮詢,以及資訊不足,引起居民大回嚮,希望政府吸收是次經驗,其他區份設立美沙酮服務站前能先諮詢居民和向居民介紹方案。

新青協昨午假祐漢第四街休憩區舉行「市民論壇之齊來探討美沙酮服務站的設立」,邀請工學院社會工作課程副教授蘇文欣、新青協副理事長高岸聲、澳門東北區坊眾聯誼會理事長何仲傳,與市民互動討論政府在處理黑沙環美沙酮服務站的手法。

社工局對於北區居民反對於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美沙酮服務站態度堅決,上週透露黑沙環衛生中心美沙酮服務站可於第二季運作,初期為二十個區內穩定個案提供服務。事件中雖然北區居民以及學交多次表示反對,政府堅持原有決定。蘇文欣和高岸聲認為,事件引發起居民和政府對立原因,在於政府事前欠缺社區諮詢,加上相關計劃不透明,市民不理解美沙酮服務是什麼,服務站服務對象、人數等,繼而產生了對服務站的誤解,以及對區內治安、衛生等憂慮。

蘇文欣批評政府宣傳不足,由於政策的不透明而令市民造成誤解。政府的態度令社感到不是諮詢,而是單一政策的施行,又批評政府,在部份政策諮詢中,由於諮詢不夠廣及深,或諮詢期過長,社會感到政府沒有誠意,即使社會對政策包容也等不到政策出台。希望政府能在諮詢中取大部份人意見,即使沒有社會共識,也可將政策延遲、取消或改變形式,令社會接受。高岸聲也批評政府單一思維,只讓居民接受政府,沒站在居民角度思考問題。

社工局計劃未來逐步於其他有條件衛生中心設美沙酮服務站,蘇文欣和高岸聲均促請政府,吸收是次經驗,事前與社區居民諮詢以及介紹政策,減低因政策不透明而對政策造成誤解和反對政策。目前,既然政策已落實,應加強政策宣傳,彌補不足。

禮賓府擴建作特首官邸 (10/01/2011)


【本報訊】「禮賓府要擴建?」這是一個未有正式公布的消息。記者昨日發現已有較大型的工程車進駐位於主教山的「禮賓府」,而且已開挖部份山坡。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日承認那裡進行「裝修」,其中一個目的是「可作為本澳特首之官邸」。

工程已悄悄展開

記者昨日路經西望洋馬路時,發現有工程在「禮賓府」旁「靜悄悄」展開了。原來位於主教山的前澳督官邸──回歸後成為「禮賓府」,現正為擴建「第二期」而進行基坑開挖及平整地台的工程。這所在過去十一年用於接待貴賓的「紅屋」,極可能成為特首的「新居」。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那裡「亦可作為本澳特首之官邸」。

該辦公室又表示,擴建的另一目的是「為改善接待外國貴賓的條件,提升特區政府的禮賓工作」。究竟,「禮賓府」的使用率有多高呢?記者在新聞局的網站搜尋「禮賓府」的新聞,發現第三屆政府開始至今,過去近十三個月內,只用了「禮賓府」十二次,包括崔世安宴請本澳新聞媒體負責人、分別會晤國民黨榮譽主席及副主席、斯洛伐克總統、世衛總幹事、國際旅遊局局長等。

要開挖小山坡

記者昨日所見,擴建工程涉及開挖原有雜樹叢生的小山坡,而「禮賓府」已有一百六十多年歷史,早在澳葡年代已被評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之建築物」,依法受到保護。將要擴建的部份會否影響環境及原有建築物呢?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稱:「工程依法具有工程准照並符合本澳文物保護法例之要求。」雖然,已有較大型的機械進駐,但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表示,現正進行的是「裝修」工程,「該工程於二OO九年由前任行政長官批准展開」。

擴建仍有多未解之謎

現時見到的只是擴建的「前奏」,究竟擴建後的建築面積有多大、有多少樓層、用途是甚麼、需要動用多少公帑等問題,至今仍是「未解之謎」。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的網站顯示,「禮賓府」擴建工程 (基坑開挖及平整地台) ── 第二期的承建商是亞張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單是擴建工程的「前奏」,其造價為澳門幣五百九十四萬八千多元,目的是為稍後進行的「禮賓府」擴建工程先進行平整及建造擋土結構,於上年十一月動工,預計在今年五月竣動。

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憂新聞自由倒退 資深記者﹕因此我們才緊張 (09/01/2012)

【本報訊】在一個由民間青年團體舉辦的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論壇中,有參加者直指政府的處理手法「極具引導性」,傳播系大學生則擔心將來的新聞自由所剩無幾。有資深記者則指出,澳門新聞自由正在退步,若成立審查性的委員會,很可能令現時敢言的新聞機構和工作受到限制。立法議員陳偉智也認同,現時不是修法的時機。

澳門青年動力昨午舉行「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就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進行討論,邀請法律界人士、傳媒團體及青年團體代表與二十多名市民交流。出席論壇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認為,政府處理修法的過程是「極具引導性的」、「有既定立場的」。他指出,從早前為修法而舉行的民調等資料可看到,今次修法的著重點是如何規管傳媒,更令市民覺得傳媒很多不規則,所以要立法規管。

在大學修讀傳播系的李同學擔憂,本澳現時的新聞生態已不太好,若修改兩法以規管為主,到他們畢業時,新聞自由可能所剩無幾:「究竟,我到時還可做甚麼」?他認為,回歸之後,政府不斷收窄自由的空間,由《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開始,之後提出「公職法援」法案擬為官員提供公帑控告市民,現時則強推的修訂《出版法》、《視視廣播法》,以及與「惡搞」有關的《修改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法律制度》,政府不斷立法根本是管制,不是保護。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會員大會主席、從事新聞工作二十多年的吳小毅表示,社會有很多急需的問題要處理,以過去近二十年的實踐,就算不設立具爭議的、法定的審查性委員會,對社會是沒有傷害的。吳小毅稱:「為何我們很緊張捍衛新聞自由,我們在實際操作上已看到倒退,所以,我們才緊張。我們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就算將來設立一個委員會,若那是法定的組織,現時較小、夠膽發聲的媒體,將來可能很受限制。究竟,我們是否想社會出現這種狀況?」

她指出,相對於內地,本澳的新聞自由正在退步:「為何我們不是強化新聞自由的環境?反而,大家急不及待要在傳媒、新聞自由頭上加些東西,加些限制,加些刀呢?」在互聯網發表評論及開設網台的陳先生坦言:「澳門傳媒已歸邊,大部份已是親政府傳媒。」他相信,很多記者用心工作,但報道最終被不想得罪政府的編輯所刪改。他續說:「新聞自由已被報館控制,政府再加一把,澳門的所謂言論自由將全部消失。」

直選立法會議員陳偉智稱:「現時不是修法的良好時機。何時是?當我們的傳媒工作者能夠特立獨行,不受『和諧論』影響,不受『主編』的操控,而是真正報道自己的聲音。當我們的傳媒負責人,能夠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鞭斥社會,不要吃了別人的飯就口軟,不要收了別人的錢就手軟。當我們有些這樣的傳媒領導人時,有些這樣的傳媒主管時,我們的記者在良好的狀況下工作,我們才完整地看修法問題。」

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

坊會總結參與清遷工作 強調兩個堅持 (08/01/2011)

【本報訊】衝突頻生的青洲坊清遷行動可說是暫告一段落,青洲坊眾互助會昨午與數名居民召開記者會,總結「參與協助青洲坊木屋居民搬遷工作」。有居民直指清拆過程存在陰謀、暴力、強迫,但坊會人士認為,發展商、木屋居民、坊會,甚至社會都有責任,而清拆過程更凸顯了政府的執行力不足。

居民指過程充滿陰謀暴力

對於清拆過程出現迫遷情況,在青洲坊居住近三十年的毛先生直指「政府和商家做得不好」。他表示,清拆期間存在著陰謀、暴力、強迫:「市民是防不勝防的,家賊難防。怎樣防?除非你有金剛罩。無得防!所以,那些市民說政府無能,影響了警隊。」毛先生一度拒絕拆遷,最終接受了他人的勸導:「今天不拆,明日都拆,到時到候,你就分文都沒有。你又幾十歲了,有個竇口便算!」

楊達威:大家都有責任

青洲坊眾互助會理事長楊達威表示,坊會也關注「不規則的遷拆行為」。對於政府將清遷工作交給發展商,坊會「不滿意發展商的手法」,他認為「過程亦都不是完美,不是做得好。」會否要求特首、司長、局方問責?楊達威稱:「當然,大家都有責任,發展商、木屋居民、坊會都有責任,大家社會都有責任。因為,這件事是歷史遺留下來的,不能簡單地說就是你的事。」

陳鳳:看不到非法行為

治安當局已收到二十八宗涉及刑事的報案,聲稱常常幫助居民的青洲坊眾互助會副理事長陳鳳見不到涉嫌非法的行為:「如果我真真正正見到非法的,我會馬上處理,而且果斷去解決」。她又說:「無論多艱苦都好,被人攻擊又好,威脅又好,我都行得正,企得正,去到那裡都不怕。居民用自己苦心,愛心真心,到最後他們會理解我是真真正正幫到他們的。」

青洲坊眾互助會表示,該會堅持兩個基本原則:一、發展商要通過與木屋居民協商,合理補償木屋居民搬遷費,反對採取不正當手段迫遷;二、政府要安置合資格的木屋居民,不能讓貧困的木屋居民流離失所。

閒置廿多年礙發展凸顯政府執行力不足

該會指出,因為政府未能有效督促發展商適時發展批給土地,以至相關地段閒置達二十多年,嚴重阻礙西北區的整體發展,凸顯了政府的執行力不足,加上政府對問題缺乏應有的立場及態度,欠缺應有的監督及約束效力,令社會的負面情緒不斷發酵。

因此,政府必須檢討現行的處理機制、完善滯後的有關法律制度,阻塞漏洞;加快《土地法》的修法工作,加強對土地的有效監管和合理使用,不可以隨意置換土地,特別要阻止不等值的換地行為,同時要防止有人囤積土地等升值的圖利行為,及加快處置發展商閒置或長期不發展的土地。

殘疾分類分級評估津貼法案首季可出台 (07/01/2011)

【本報訊】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表示,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和評估系統行政法規以及殘疾人士津貼法案可於今月內提交到行政會討論,按殘疾人士不同殘疾程度,可獲發放殘疾津貼。澳門特殊奧運會執行總監蕭宇康表示,若津貼是對殘疾人士的關懷,金額可以接受,但若作為生活支援則有調升空間,希望政府逐步完善殘疾津貼的功能,並按功能調升金額。

容光耀昨出席「二零一零年度智障人士職業技能比賽」頒獎禮後,被傳媒問及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和評估系統和殘疾津貼立法進度。他回應,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和評估系統將以行政法規形式頒佈,殘疾津貼則以法案形式頒布,兩者均會短期內被送到行政會討論,相信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和評估系統行政法規將先獲通過,殘疾津貼則稍後再推出,但料兩者均能於今年第一季出台。

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和評估系統包括﹕智障、聽障、視障、智障、肢體殘障、和精神殘障六種,各分輕度、中級、嚴重和非常嚴重四個級別。被評定為輕度和中級殘疾人士,可獲發第一級殘疾津貼,被評定為嚴重和非常嚴重級別人士,可獲發第二級殘疾津貼。據社會服務團體透露,第一級殘疾津貼金額為每年五千元,第二級殘疾津貼金額為每年一萬元。另外,殘疾人士可獲其他優惠,如乘車優惠、免費醫療等。容光耀表示,相關金額需待法案通過後再公布。優惠政策亦需與相應部門研究後再落實推出。

按聯合國標準,一個國家地區殘疾人士約佔總人口的百分之六,按數字推算本澳將有三萬名殘疾人士。容光耀表示,將透過社工局、衛生局、教青局、以外聘服務形式聘用兩間醫院和五個地方,進行殘疾分級評估。相信申請人潮不會一下子太多,預計一至兩年可完成所有登記。

蕭宇康表示,目前有七千至八千名殘疾人士在社工局和其他服務機構登記使用服務,加上殘疾津貼金額不大,相信不會引發大量登記潮,有的都只是懷疑個案。他認為,殘疾津貼體現了政府對殘疾人士的關懷和支持,但金額反映出政府將殘疾津貼功能定位為關懷,不是生活上的經濟支援。建議日後政府逐步完善殘疾津貼的功能,並按功能調升金額。

黑衛美沙酮站第二季可運作另外,被問到黑沙環衛生中心開設的美沙酮服務站進度,容光耀重申,黑沙環衛生中心美沙酮服務站可在第二季運作,服務初期將先安排二十名區內穩定個案到上述取藥,並有站內的醫生及社工跟進,相信對社區影響不大,能減低居民憂慮。他稱,黑沙環衛生美沙酮服務站是示範點,讓居民觀察實際情況。隨著山頂醫院擴建進度和公屋項目設永久站點、衛生中心設美沙酮服務站再詳細分配其他個案。

澳門特殊奧運會為鼓勵僱主聘用智障人士,舉辦「二零一零年度智障人士職業技能比賽」,共有八十人參與,比賽項目包括汽車美容、禮物包裝、餐飲、攝影、中文電腦文書、英文電腦文書。比賽昨午假美調梅金殿維天閣,邀請中聯辦社會丌作部部長代表林丹紅、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等嘉賓向得獎者頒發獎項。

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

中區社諮委開講交通治安諮詢 (06/01/2011)

【本報訊】中區社區諮詢委員會昨舉行今年首次會議,七位委員作議程前發言,關注交通、治安、諮詢制度等問題。

黃祖添:公共政策不盡人意委員黃祖添表示,政府在一些公共政策落實過程中,確存在不盡人意的地方,甚至惹來民間強烈反彈,挑起一波又一波的社會矛盾,令當局和相關社團在公眾面前進退失據,陷兩難的尷尬窘局。

從新口岸輕軌走線,到黑沙環衛生中心美沙酮試點,黃指出,當中共通的是,政府無深刻認識決策諮詢的重要性,輕視社情民意在決策過程的重要性,再加上宣傳疏導工作之缺失,令多項重大公共政策推行屢受挫,事後不得不亡羊補牢,嚴重破壞管治威信。

批擺社團業界上台

黃稱,當局要諮詢民意,應直接與大廈居民面對面溝通,多方面聆聽坊間意見,而不是形式地走過場,用近乎「騷」的辦法,把社團與業界「擺上台」強行綑綁一起,待出問題時,又要社團與業界去「執手尾」,處理善後事務,最終各方吃力不討好。他認為,現時應認真檢討諮詢制度。

友誼大橋發生奪命交通意外,委員林宇滔關注到,年前政府承諾會積極研究一系列針對電單車過橋安全措施,現除多了應靠行駛之宣傳外,未見其他任何舉措,實教人失望。他促請當局在安全駕駛意識和安全道路環境方面,採取相應措施,更好保障不同道路使用者安全。

委員歐家輝認為,當局在實施媽閣至提督馬路巴士快速專道前,考慮道路承受力和取消泊車位情況,先應對才實行。委員余韻洲則望當局勿以諮詢工作為拖慢施政進度之藉口,盡快完成落實「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

委員促開放諮委會議

社諮委已運作近兩年,一直都是閉門會議,委員要遵守會議內容保密,委員勞協華認為,委會的職責既然是就民生民政提出意見等,未來應除涉及個人資料個案內容要保密外,將這些事務會議內容資訊全面向市民公開,如設網站,讓外界更了解他們的工作。

另有委員建議在適當地方如公交上,安裝電子屏幕,發放各種資訊;也有人關注西灣湖廣場下層夜市發展定位及具體規範。

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市民投訴警濫權阻示威 (05/01/2011)

【本報訊】十多年前,兩名學生被綁架後人間蒸發,其家長前日第十七次向行政長官請願靜坐,兩名受害年輕學生的父親被警員強行抬走,他們昨日舉行記者會,投訴警方阻礙市民和平、理智表達訴求,質疑治安當局濫權,並要求警方交代。

兩名前日被警方強行帶走的請願人士昨日召開記者會,他們強調:「我們是守法、依法、合法進行,然而治安警察當局強逼我們往南灣湖邊示威區,我們明確指出:在政府辦公地點,距離超過三十尺,為合法示威區!隨後,治安警方將我們強擄上警車,帶往治安警一區,使受害人失去自由三小時,我問罪犯哪一條,警方話:你們阻礙人行街,一時又話:帶你返來了解情況等等。」

兩名家長也重提,十多年前,其中一名被綁架的學生吳文達,「就是因為治安警察當局違法,越權辦案,玩忽職守,造成『肉參』被人間蒸發!」他們認為警方妨礙市民行使集會示威權利,故要求問責,並聲明:「你們一錯再錯!只能為陽光政府蒙羞!」

2011年1月5日 星期三

兩綁架學生人間蒸發 家長伸冤被警抬走 (04/01/2011)

【本報訊】十多年前的學生綁架案受害人代表,昨早第十七次向行政長官伸冤請願,並在政府總部斜對面和平靜坐、點燃蠟燭,最終被警員強行抬走回署「傾談」。

十多名市民手持兩名年輕人的相片及伸冤標語,昨早冒著冷雨到政府總部遞信,要求行政長官為九八、九九年的兩宗案件伸冤,兩名分別十一及十二歲的兒子被綁架、勒索,「至今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請願人士要求行政長官接見受害人,就案件展開談判對話,還受害人公道,並就兩條無辜生命,向司法官員展開問責。

其中一名請願人士遞信時相當激動,在政府總部風順堂街的門外下跪及飲泣。其後,數十名請願人士移到政府總部斜對面的行人道靜坐及點燃蠟燭,聲言「如政府沒有回應,將不會離開」。警方一度增援超過廿人,與請願人士的比例是二比一。

其間,有警員「勸喻」他們離開及前往南灣湖的示威區,卻遭兩名受害人代表拒絕,他們認為請願行為已合乎法例要求,在政府部門三十米外集會。最後,警員強行將兩名受害人代表抬上警車送離現場,有警員以雙手箍頸,更聲言只是帶他們到警署「傾談」。

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政府不排除以新填海地 換青洲坊 (04/01/2011)

【本報訊】政府以「等值交換」方式,置換批出發展逾廿年的青洲坊土地建公屋,未來不排除給回發展商同等的新填海土地。雖然發展商限期前還拆剩三木屋,當局只會要求其扣減換取土地面積或金錢賠償等方式去處理,不會有其它處罰責任。

政府跨部門小組昨早實地巡視青洲坊後,下午再由政府發言人譚俊榮,率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房屋局局長譚光民、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及運輸工務司長辦公室顧黃玉葉,就青洲坊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於流血事後才「忽然」關注青洲坊,譚俊榮堅稱,跨部門小組一直有工作,並非外間所言不作為,「完全不是這回事」。

合約無具體訂未清空完處罰

發展商交出拆剩三間木屋的青洲坊,賈利安直言發展商是要負責的,「發展商有沒有責任?當然有這個責任,因為這是(合同)特別負擔來的。」不過,他承認,政府與發展商零八年簽署的合同中,並無清晰列明未騰空土地會有何處罰。

但當局未來會在補回土地時「適當處理好」,賈利安指,這有許多方式處理,包括扣除回有關建築面積、金錢賠償回政府等,這還要與之商討,現未有定案,「換句說話來說,(這)都是處分返發展商來的!」

或換新填地予發展商

整個青洲坊批地,包括正在進行打樁工程地段,面積合共二萬二千七百三十六平方米。坊間有傳這間保力達旗下的發展商,已與政府私下達成共識,換取東方明珠對開的填海土地,賈先謹慎查詢是「百利順青洲坊換地」後,才回應「純粹傳言」,並無與發展商商討現有可建私人樓宇土地,不排除將來在新城填海區處理,強調一切皆按到時土地法去做。

對於為何不以未能清遷完地段為理據,由換地改為收地?賈謂,這與一般的閒置土地不同,因為在八九年批給合約開始時,有一千四百多間木屋,「大大話話這十幾年他都有處理到」,現只不過餘下三間,若這樣做對發展商並不公平公正,強調「政府做事一定是公平公正」,但他不評價對方的清遷工作。

未知何時啟動公屋工程

譚光民也補充,零八年底已減少至一百七十九間,零九年底則減至一百六十七間,至去年十一月底,則剩一百四十八間,而過程中,除按九一/九三登記辦事外,需要不斷搜集這千多戶的資料,交給房屋局審核,那些家團合資格安排上樓,有關工作廿年來從無間斷過。

被問及該公屋項目可時動工,譚光民坦言未有時間,圖則計設及規劃需要一定時間,但重申會沿「二零一二落實、規劃、興建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的目標推進。

拆屋流血事件非有組織犯罪 (04/01/2011)

【本報訊】發展商在青洲坊進行清遷不時發生衝突,近兩個月來,治安警察局與司法警察局合共接獲二十八宗涉及刑事的報案,當中最為人關注、上月廿八日的流血事件,則還在調查中,澄清現階段案情顯示只屬「共同犯罪」,非「有組織犯罪」。

對於廿八日的傷人案,司警局局長黃少澤強調非常重視,一直依法依程序深入開展調查,將視乎需要依法作出公布。他重申,高姓三兄弟及一建築公司職員經法醫鑑定及依據法律規定下均為「普通傷害」,雙方皆報稱受同一群著便服、戴口罩的人所襲擊,但未能辨別有關人士,當局暫也未能確定其身份,無拘捕任何人。

有人質疑有關案件應屬有組織犯罪,黃指出,施襲者雖涉四至五人,但並不等同於存在有組織犯罪之法素要件,即需要是一穩定組合以及穩定的共同犯罪意圖,與數人共同犯案的不同,「有組織犯罪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就未必是有組織犯罪」。他澄清,現時資訊並無顯示這是一宗有組織犯罪。

治警:已預防暴力事件發生

至於警員在坊內辦事「不力」的問題,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則解釋,青洲坊過去屬私人地段,當局無法如政府收回官地般,直接參與介入,但在情報收集和預防犯罪上,已做大量工作,包括加強警員和警車巡邏、當有跡象顯示將有暴力事件發生時派員駐守等,做好預防因為清遷而可能發生的暴力事件。

對於有記者指警員到場處理衝突時有偏幫發展商之疑,李局長自言不信有這種事情,更呼籲目擊者挺身指證,他們會開立卷宗調查的。

近兩個月內涉及青洲坊拆遷,治安警接報二十五宗涉刑事,司法警察局則接三宗刑事檢舉,報案人主要為坊居民、發展商和地盤保安人員,涉及案件性質有盜竊、損毀、恐嚇、禁用武器和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當中一宗涉禁用武器和恐嚇的已交檢院處理,其他的還在調查中。

發展商拆剩三木屋 政府今接手青洲坊 (03/01/2011)

【本報訊】發展商百利順昨完成歷史任務,將清遷逾廿年的青洲坊地段,全數交回政府手中,原本堅守的高姓與黃姓家團,在限期前先後轉状,接受賠償離開。最終坊內餘三間木屋,留待當局跟進善後。

政府發出新聞稿說,「青洲坊地段之補償及清拆工作期限至今日(二日)屆滿,政府將在明日(三日)啟動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青洲坊發展商(百利順發展有限公司)亦於明日起沒有權利在青洲坊進行補償及清拆。」並重申之後清遷工作將由當局跟進,「對木屋住戶無任何金錢補償」。

灶記原來也要拆

當局指,未達成搬遷協議的有登記木屋有二間,一為居住用途(近逸麗花園),一為商住用途(青洲小學旁的灶記),另有一無登記棚屋,經營修車場。據悉,有關方面日後清拆則要按行政程序,料最少需時要三十天。

發展商清拆青洲坊期間,不斷出現衝突,更發生流血事件,不少居民稱言被強拆,部份更在寒雨中露宿街頭。發展商代表朱先生昨竟說:「我們都是為著配合澳門政府的公共發展,和廣大澳門市民的利益來做這項工作,但在這期間不斷遭到很多方面的干擾和攻擊,或者那些團體,或者那些個人的別有用心的事,但是,公道自在人心,我們本著是為市民服務的。」對於一團體人士指居民因恐懼才被迫離開家園,發展商代表朱先生聲稱那不是事實,並要求有關人士澄清。

三間一間各說各

朱先生在完成「最後」清拆行動後再次受訪時,感謝傳媒「艱辛的採訪與支持」,又感謝居民「顧全大局、支持特區政府」,但不願透露賠償金額。他稱,現只剩一修車場木屋未清拆,因雙方各自提出的賠償金額差距好大而未達成協議,「他要的,我們做不到,這些就交返給政府!」並指出當局稱尚餘三間是「講錯」。

原本昨下午還要堅守的黃姓木屋家團,終在傍晚與發展商和房局達成共識,接受「較六萬四千元多少少」的賠償及維持只有一經屋申請合資格。黃先生謂,當局態度始終不變,已到最後限期,不想再守下去,免人以為其要與政府作對,故妥協離開。

黃生不用發展商協助下,迅速將屋內、外的物品,包括門牌、電器、灶君、舊相架、麻雀檯和燒烤爐等一併運走,原本屋外時常有一大堆人的,最後只留下空屋及門外一張空凳,讓發展商處理。

在接收發展商六萬五千元及安置後,丈夫受襲留院的高太並不滿意相關安排,聲稱其木屋最少值十多萬元,且另一間早前未事先知會而被清拆的木屋,仍未獲賠償。她表示,發展商近日已增加工程圍板封路,青洲坊好像死城,無水又無電,她也接連收到恐嚇。另外,政府表明接手清遷後不給予金錢賠償,若不在限期前離開,連賠償也得不到。

見到房局、警方及發展商人員入屋檢查,高太稱:「應該每次都要這樣清拆」,她高喊,要求追究房局負責人的責任,還被強拆的青洲居民的公道。

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網上群組反暴力清拆 (03/01/2011)

【本報訊】過去一個月,發展商清拆青洲木屋區期間,不斷出現衝突事件,近日更有居民被襲送院留醫,在地上留下一大灘血。一名年輕網民余健南見到傳媒報道後,在社交網站發起「要求還民真相!反對暴力行為!」群組,短短四天有三千九百多人加入。另外,他與六名網民發起網上民調,若在廿七小時內集得五百人支持,便會發起遊行,結果只有三百四十一人。

本報記者透過社交網站訪問現在台灣進修的二十歲余健南,他不是反對遷拆:「不過,利用暴力我相信是全澳的市民也會極力反對!」因此,他希望透過網上行動:「一方面是為了要求政府盡快向市民交代清楚,一方面是為了反對暴力行為在本澳發生!」

雖然身在台灣,他表明對澳門是充滿情感的。「我也是青洲的街坊,不過,只要是在澳門任何一個地方發生不公義或暴力的行為,我覺得身為本澳市民就有責任去反應問題與表達自己的看法!」對於近四千人加入群組,余覺得實屬正常,因為網絡發達有助分享很多的資訊,這數字也反映市民是非常關注相關問題;至於,認同遊行的不到五百人,余認為是可以理解的:「雖然支持 (要真相、反暴力) 的人有不少,但並不一定會有遊行的打算。」

余健南是一名大學二年級生,近日,他透過傳媒接收很多清拆的消息:「令我最深刻的就是傷者與其家屬,我真的很害怕會影響到受傷者的家屬的生計問題以及他兒子的身心健康與發展!」對於青洲清拆期間發生暴力衝突,余健南感到很無奈,也對澳門的治安失去了信心,他認為「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問題了」。

青洲歲月 (03/01/2011)

前言

超過半世紀青洲坊,正在被發展大浪逐漸吞噬,逾百間木屋在推土機面前逐一倒下,澳門最後的木屋區將灰飛煙滅,成為過去,未來取而代之的,就會是政府一棟棟超高的公屋大廈……

有坊內居民雖已有後著,但始終捨不得離開,希望留守在這片充滿悲歡離合的人情之地至最後一刻,讓回憶能再儲多一點。

將成為歷史的青洲坊也吸引了很多坊外人,踏進這「新鮮」的社區,希望捕捉快這裡快要消失的點點滴滴片段,不讓歷史無聲無色無痕地過去。

偶然會將青洲坊照片和心情點滴上傳部落格的「影子」,此前只曾為食而踏入青洲坊一、兩次,近期因為拆遷進行得如火如荼,工作時間甚為自由的他,一有空閒就會溜進來,有時候一待就是一整天,吃喝拉撒都在這裡解決。

「影子」留影

拍攝青洲坊的時間只有一年多的「影子」,是因為一次工作,而與這裡結緣。對他來說,木屋區每樣東西都十分特別,種菜、人們一起洗衫等景象,尤其是一間間的木屋,以及濃濃的人情味,「你走進來,不用你去拍門的,這裡的居民就會主動和你交談,他們就是整天坐在門前聊天……」

日子雖短,但他已在這裡「混得不錯」,許多居民都認識他。有位婆婆每次看見他,就會話「哥哥又來影相呀?坐陣先啦、坐陣先啦」,有時他也坐下來,她就會聊一些家常便飯的事,婆婆就會進一步問「為什麼來影相呀?」,他就答「想拍照留下一些『東西』」,不過大部份時間是沒有坐下來的。

另一個印象深刻的,就是住在最後一排木屋的毛叔,因為毛叔會將其由細到大的人生經歷說給他聽,「他一走過來,一坐下,飲他一杯茶,就不得了,至少一個多小時要給了他,讓他講過不停……」說著說著,「影子」自己也就笑了出來。

從陌生變為熟絡,「影子」說,因為捨不得,才會天天來,「來這裡已成習慣,好像居民一樣,即使間屋拆掉了,也會整天走回來看看,這就是熟,來成習慣了就會有感情,有不捨。」他會繼續影下去,直到木屋拆光、沒有居民為止,「接下來地盤可能影一張,可能興建時會影,可能……懶就不影了,因為已經沒有人在那裡!」
 
婆婆與屋痛別離

由於時常待在這裡,「影子」目睹了一幕幕居民與木屋之話別,最深刻的,莫過於一位婆婆,在拆屋時哭得呼天搶地,十分激動,惟其家人不准許他拍攝婆婆,更不准許接近她、與她交談,雖然只是遠遠地看著,也能感到她的淒涼。他記得,該家人為安撫婆婆的情緒,最後折返取回兩塊鋅鐵皮,讓這個曾經屬於她的家園留個紀念。

「影子」就曾在部落格寫到:「隨著劉記的消失,告別青洲的日子也逼近了,告別青洲意味著又冇咗個逃避既地方」、「冇得同劉記班姨姨吹水,冇得食大大份豬扒治,加料豬扒魚蛋撈河,冇得借廁所」、「聽唔到婆婆話,哥哥又黎影相呀,坐陣先啦」、「毛叔冇得捉住我傾個幾鐘都唔放我走……」不捨之情表露無遺。

青洲坊逐漸消失,他坦言:「留也留不住,他要拆清光,現在這裡仿如死城,可以走得的都已經搬走,再也找不回這些居民了。」

阿俊的故事 (03/01/2011)

為了即將逝去的青洲坊,攝影愛好者阿俊利用悠長假期,拿著其黑白菲林相機和腳架,踏足那久違三年的木屋區,再次以自己的鏡頭,記錄居民最後的搬遷生活,為這裡凝固多一點黑白瞬間。

再次來到這裡的阿俊,感受到的,已非昔日的快樂,「看到這樣的清拆,一家一家地拆,我都十分不開心,正巧那段時間就是最凍且下著雨的日子,看著居民搬離這個住了幾廿年的家園,自己都好傷心。」

這種矛盾心情,一度令他有放棄拍攝的念頭,「有幾日都不想到來,因為不想再面對了,見到存在這麼久的東西就這樣被拆掉,其實不是太過?太過『什麼』!」是什麼,阿俊沒有說出口。

曾拍攝青洲坊六、七年的他,就是用一張張照片,與居民建立起熟絡關係,今次重回舊地,其中一項任務,就是封塵數年的舊照送回主角手中。當中最教他印象深刻的是,有婆婆看到幾年前的照片,即要求:「哥哥,可不可以幫我再影多張相呀!」

雖然還是同一人,但婆婆精神飽滿面貌已不復見,取而代之的,是一張好不開心地看一間一間木屋被拆卸的臉龐,他可以感覺到,「婆婆終日滿是不捨,捨不得她這個社區,是好無奈、好傷心地要走」,這是城市變化的無奈。

孩提時代家住在青洲坊附近阿俊,在這裡亦有「痛」的回憶,就是被外婆捉來坊內看牙醫拔牙,他還比劃出當時診所的位置,笑言:「我重好記得鬼死咁痛!」他理解發展的需要,有些東西是難免要被拆掉,但最不開心的是,看見這裡一棵棵的大樹就這樣無辜地被破壞、被斬掉。

樹猶如此  人可以堪

現在坊內還有零星的大樹,包括居民裁種的一棵六十年的白蘭樹,預料也同樣落得被鋸掉的下場。「這裡好多樹,其實生長有幾廿年了,我覺得是真的值得去保留,我不知澳門街還有幾多這樣(自由生長)的大樹……其實這些樹就這樣砍掉,我覺得真的是好『什麼』!」是什麼,阿俊也沒有說出口。

阿俊表示,青洲坊以前什麼都有,完全可以自給自足,獨立於這個城市之外,不管外面怎麼變,金沙威尼斯人怎樣發展,對面建多高的大廈,都影響不了他們,他們也不會傷害外面分毫。

人與人間聯繫也拆散了

他關注的是如可讓社區存續下去,畢竟居民已一起度過了數十年,大家彼此熟識,「阿邊個邊個、阿咩記咩記」一提起就能講很多,儼如一條村落。事實上,搬去另一個地方不是問題,關鍵在於讓公公婆婆仍能在一起,老人家維持到原有的睦鄰關係,他們才會開心,不應該隨便找地方安置了就作罷,「你拆散了它,你可能給好漂亮的屋,但是他們如何聯絡呢?」

「我自己就只是希望,過程中令到公公婆婆,可以安全地、愉快地去到新環境,而那裡,依然是一個社區,依然是老街坊一齊的社區,而不是將他們分開。」

悲歡離合總無情 (03/01/2011)

小檔案

半個多世紀前,青洲屬於澳門的荒郊,貧苦大眾開始在那裡聚居,搭建草舍茅寮,一九五零年的一場大火盡毀家園後,得到熱心人士捐款而重建四百間木屋。一九五五年一月十日凌晨,木屋區再遇大火,無家可歸的災民達二千七百多人,四大社團 (澳門商會、工聯、同善堂、鏡湖慈善會) 發動籌欵重建家園。

重建後的青洲坊有十多條街,每個街口有四間鋅鐵平房,坊內設有一個小公園,一個小菜市場、海味店、士多 (雜貨店)、理髮店,還有兩個掛牌醫生。在青洲填海造地後,磚廠、火柴廠、冰廠、船廠等進駐,成為澳門的工業區,而低窪的地方,則有瓜田菜圃、豬屋雞場等,使青洲一度成為澳門的農產之地。

白髮婆婆情難捨 (03/01/2011)

七十八歲的李婆婆在青洲坊居住了四十多年,年輕時從事泥水工作,在「一二三」事件後,市面的工程幾乎完全停頓,便在坊內早上賣豬腸粉、白粥。下午賣芝麻糊、湯丸等甜品。廿多年如一日,她每天凌晨三時起床準備,上午七時至九時賣早點,下午二時至五時賣甜點,直至六十多歲才退休。

李婆婆回憶,青洲坊曾有千多人居住,「家家戶戶打開門都沒有人偷竊,因為,實在太窮了,連風扇都沒有....只有五火電燈泡,後來就算有電視,都沒有充足的電力。…… 整個青洲坊只有四個水龍喉,每天早上至傍晚供水,時常有數十人排隊取水,爭執當然在所難免。」

談到木屋建築方式的轉變,李婆婆稱:「起初,木屋都是一層高,之後,各戶陸續多加一層。…… 以前有很多戶養豬,屋內加建的閣樓為居民作息之用,樓下則用於飼養豬隻。」「小朋友年紀輕輕就擯炮竹、製火柴等,後來,他們會削雞毛、穿珠仔等。」

在近日清拆的高峰期,已與兒子上樓同住的李婆婆每天返回青洲坊,除了看守餘下一間仍未拆卸的寮屋外,她感慨地說:「我住了數十年,那棵樹起初與我一樣高的,現在長得非常高大,眼見它快要被砍掉…… 怎樣捨得呢?

劉記傳奇... (03/01/2010)

青洲劉記的豬扒包、鱸魚丸麵等早已遠近馳名,但這食店的開始卻鮮為人知,劉老闆 (劉偉明) 在劉記被清拆前數小時,向記者道出箇中故事。四十多年前,劉老闆的祖父輩在內地開設賭場,是很富有的人家,他的父親卻因嗜賭敗盡家產,原有多個傭工服待的母親,只好隨夫避債,輾轉來到澳門的青洲。「由於從事飲食行業較困身,故母親想出開大排檔來「困」著父親,免他有空賭錢,乜都輸清。

劉老闆兩歲時,劉記在一間小石屋啟市了。「四十四年前,我們不懂沖咖啡,需要聽取意見,不斷改善,我們又不是做廚房出身,起初的食物味道與別人不同,烹煮方法與傳統又不一樣。」「當初如同一間士多,也售賣小朋友喜愛的零食、蛋糕、西餅等。」劉記一度成為警察的「聚腳地」,劉老闆笑言:「這裡方便蛇王,又名二區 (澳門警務廳──第二警務警司處) 報案中心。」

劉老闆由二十歲開始在劉記工作,至今已有廿六年,母親在二OO五年退休後,他才全盤接手生意,令這大排檔踏上新的台階。短短數年,它由一間僅有街坊和本地客光顧的小店,變成旅客慕名而來的名店,劉老闆滿有自信地說:「我們的客源很廣,馬來西亞、新加坡、國內、香港、台灣、日本…… 有些要打包回英國帶給朋友…… 米芝蓮的外籍食評人也來試咖喱雞絲包……」

回想兒時的生活:「赤腳通街走,踏單車,踢波,放風箏……」,劉老闆表示,父母的管教很嚴,只容許他在劉記附近玩耍,不讓他走得很遠,母親也弄出「行之有效的招數」:用補習班來困著他。由於左鄰右里有很多小朋友,劉坦言,那裡不是一個理想的讀書環境:「很心散!鄰居有電視,一邊做功課,一邊聽著播放卡通節目的聲音。」

未來新青洲再續神話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七日是劉記的「最後一個營業天」,記者在翌日與四十六歲的劉老闆傾談,了解他對清拆的感受。劉稱:「心情…… 當然有很多感慨,又是出世的地方,又是成長的地方,又是立業的地方,人生多個經歷在這裡發生,到現在要離開的一刻,當然是不捨得。」他有一個願望,就是在將來的「青洲坊」再開始「青洲劉記」。

記者問劉老闆對清拆安排的看法,他小心翼翼地說了很多,部份內容或許如劉記的食品,需要回味細嚼:「母親從小教我,矮人好做,矮路好行,退一步海濶天空。」「很多學生來訪問我做生意和人生經驗的得益,我對他們說,無論是黑的社會或白的社會,既然來到這個社會,就要學懂怎樣在這裡生活,當你覺得自己的條件足夠時,可離開這個環境,找一處適合自己的地方。」

在食店外的「劉記」二字是劉老闆親手寫上的,他也種植了多棵樹木,它們也逃不過被砍下的命運。訪問其間,老闆娘剛好前來協助劉老闆,記者建議他們在「劉記」二字前拍攝一張「全家福」,被問及他倆是如何認識時,劉老闆簡言回答:「食嘢識」;原來,老闆娘成為老闆的女友前,是劉記的常客。

愛情結晶誕生後,他們日間把嬰兒放在店內。訪問當日,老闆娘望著兒子憶說:「那時,年輕的哥哥、姐姐專程來劉記看他,他很乖,不哭,吃了奶便入睡,無論多嘈吵都能入睡。」一眨眼,小朋友今年已是四歲了,現讀幼兒中班。面對劉記的清拆,老闆娘也說:「很可惜!」

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高太有話說… (01/01/2011)

【本報訊】青洲木屋清遷個案往往被外界視為非常複雜的問題,到現時仍堅守家園要求合理賠償的高姓家團,日前被房屋局指其擁有經屋單位及多個物業。丈夫在木屋外受襲送院留醫的高太太回應指,那些物業是其家族成員交給他們託管的,她批評當局的作為是轉移市民的視線。

日前,高姓男子在青洲木屋外被多名男子襲擊送院留醫後,房屋局發出新聞稿指,高姓木屋家團於一九九五年透過木屋獲安置購買一個三房一廳的經屋單位,該家團也擁有四個居住物業,兩間商舖及一個停車位。高太太昨日回應傳媒查詢時稱:「高生一個人工作,養五名子女,我又沒有工作,何來有錢,何來有這麼多物業,那些物業是我們的家族託管的。」

高太太又表示:「假若我們有這麼多物業,與我們的木屋無關的,我希望政府弄清楚。現不是文革的時期,我們不是貪污,我們不是做壞事,你 (房屋局) 講的與我們的木屋是無關的。你收我的木屋,以往是一間換一間的,與 (已擁有物業) 是扯不上關係的。」

指賠償與身家兩回事

在記者追問下,高太太說:「賠償還賠償,這有甚麼關係,李嘉誠也有很多錢,又不分一些給你們?」她指出,現在是發展商清拆木屋、打人,為何政府不追究,反將視線帶開。她又表示,本身擁有兩間木屋,其中一間已被清拆,卻未曾賠償:「房屋局縱容發展商,造成今天的情況,為何不出來向市民交代?」

高太太重申沒有購買經濟房屋:「如果,房屋局說我們有,我叫他 (房屋局) 出示房屋局的買賣登記,為何他無辦法出示買賣合約?你們應該問房屋局,不是問我。」她堅持,兩個女兒是合資格購買經屋的。房屋局接受查詢時表示,基於法律意見,不能向記者出示相關合約,但高家可向該局申請合約的影印本。

政府接手清遷將再沒金錢補償 (01/01/2011)

【本報訊】過去數十天,百利順發展有限公司清遷青洲寮屋期間,不段出現衝突事件,更有居民被五漢圍襲送院,在那片土地上留下大灘血漬。房屋局昨天終於確認,該發展公司的清遷補償工作至一月二日屆滿,隨後由政府接手,到時將不會再給予清遷的金錢補償。

接手之前不允暴力再現

房屋局局長譚光民與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成員,昨日到青洲坊公屋發展地段視察清遷進度後表示,百利順發展有限公司對青洲坊住戶清遷補償的工作至一月二日為止,政府將在一月三日接手,當局介入後將不會給予清遷的金錢補償。譚重申,對於弱勢和低收入家庭,局方必須負責任安置。譚稱:「(一月) 二日之前,我們決不允許暴力事件再出現。」

房屋局發出新聞稿又指出:「房屋局對於經初步審核有八十八個青洲坊木屋家團合資格購買經濟房屋,至今已有八十二個完成揀選經屋單位程序 (包括十個已領取單位鎖匙),一個改為申請租賃社屋,兩個未有意向,兩個仍需審核,一個沒有前來。房屋局會繼續跟進有關情況。」

發展商今清拆三相連木屋

百利順公司負責的青洲坊清遷工作,已進入倒數階段,昨再順利清拆一木屋。現場消息稱,發展商會在元旦日 (今) 早上,清拆何賢紳士大馬路邊的三間相連木屋。

據悉,是次清拆的木屋,原為劏車場,早前已結業,而商戶早已與發展商達成共識,在最後時間才搬遷和清拆木屋。清拆工作亦特意待房屋局、警方和電子傳媒到場後才開始。而在傳媒離開後,拆屋工作亦告停止,工人和推土機等亦撤離。整個行動約二十分鐘,過程並無衝突。

房局發出新聞稿,「重申在青洲坊木屋清遷問題上,發展商要妥善與木屋居民磋商清拆及補償事宜,並嚴格遵守以理性,以及在安全的條件下清遷,避免衝突事件再次發生;並且需加大青洲坊地段上的相關管理工作以杜絕類似事件出現。」當局正「密切跟進青洲坊地段發展商最後階段的清遷工作,並已知會警方及消防局加強相關工作,避免有意外發生。」

堆填區環境與周邊類比區域 不存明顯差異 (31/12/2010)

【本報訊】上月下旬傳媒爆出九澳堆填區的亂象──過去三年容讓垃圾焚化爐的飛灰隨風飄揚,環保局急急推出補救措施,並委託局外機構進行取樣、化驗等事宜,經三名專家論證後,該局昨天向傳媒公布相關報告的撮要。有專家指出,那份報告不能反映過去三年的情況,但可想像那三年是較現在差。

環保局早前委託香港的公司在十二月十四至二十日一連七天,分別於九澳飛灰堆填區及附近老人院、學校等,抽取空氣、土壤、塵埃的樣本,並進行化驗,之後,由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所 (下稱華南所) 分析評價及提交報告。環保局邀請澳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大學三名教授組成專家組,在昨日對「九澳堆填區環境質量現狀報告」進行專家論證。

該局昨日發出的新聞稿稱:「總體來說,上述的敏感點無論是大氣、塵埃和土壤介質,其可吸入懸浮粒子、二噁英和重金屬基本符合評價標準,與澳門周邊類比區域環境質量相當,不存在明顯差異。」

黃子惠﹕難反映過去三年情況

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黃子惠指出,這份現況報告有一定的局限性,報告的空氣樣本不可反映之前的、長期的、整體的情況。當中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該報告的空氣取樣時間短,得到的資料量不足,此外,取樣是在飛灰堆填區實施改善措施後進行,所以,專家們昨日建議應該繼續監察。雖然,數據難以反映過去三年飛灰未隨風亂散的情況,但黃稱:「可以想像,(之前的) 一定差了。」

黃子惠指出,報告顯示空氣中懸浮微粒 (PM10,粒徑在十微米以下之粒狀污染物) 的濃度是偏高的,但這不單是澳門或九澳的問題,在整個珠三角、香港等地也有這情況,尤其是在冬季,主要是交通工具、工廠等排出的氣體所致。他表示,空氣中微細的污染粒子影響呼吸系統、血液循環系統、心臟系統:「PM10 或更細的微粒,在肺內是很難排出體外的。」

現況報告又顯示,有一個樣本出現超標的情況,負責報告的華南所科研管理處處長林奎稱:「那個點可能沒有代表性。我們測了十三個點的土壤,只有一個點超,而且在非常近距離,例如我們這個房間那麼大的面積,可能我們採到我們站這個地方的點高了,其他地方都低,只能說這個地方是一個特例。」

專家論證提六項意見

環保局又向傳媒發放「專家論證意見」文稿,專家提出了六項意見,部份內容如下:「此報告成果具有一定科學意義、客觀、具科學性強,亦屬可靠。」「不確定污染問題是否來自飛灰,因旁邊有水泥廠、發電廠,對污染來源要有進一步監測,分析污染源與環境質素之間的關連性。建議對飛灰堆填區進行長遠的、系統性的監測及評估,包括現時已監測項目及地下水等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