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

執行公務司法援助法案一般性通過 (29/06/2010)

【本報訊】《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昨天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不過,有議員質疑該法案規定公務人員因執行公共職務時可以獲公帑支付訴訟費用及預付金去起訴他人,是過度保護公務人員。而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表示,有關訴訟由法院判決,而且《刑法典》有相關規定,因此不會有濫用司法援助的空間。

立法會昨天下午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見圖)。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列席了會議,並向議員引介法案內容。

對於法案規定向擔任公共職務的人員在因執行公共職務時而衍生的司法訴訟中提供司法援助,以保護公務人員,議員們都表示贊成。但對於法案第四條規定公務人員可以獲公帑支付訴訟及預付金去起訴他人,一些議員表示質疑。

吳國昌議員擔心出現如回歸之前有傳媒批評官員而被官員起訴的事上演,變成以公帑來起訴傳媒。這是對公務人員提供過度的保護。區錦新議員也對以公帑援助去起訴他人表示不同意。他舉例說,回歸後曾出現過勞工局局長孫家雄起訴《勞動報》事件,後孫家雄自動撤銷起訴「他質疑,如果這樣,當市民與公務人員起衝突時,可能會被告侵害其名譽或恐嚇。法律本來有旨在保護公務人員被人家起訴,現在又增加了可以起訴他人。

議員吳在權表示認同對公務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引起的司法訴訟提供援助,但認為應公平、公正、正義;權利和義務應取得平衡,而陳偉智認為公務人員受到生命和身體完整性侵害時,應第一時間報警;此外,法案中有關自由、名譽受侵害,很抽象,每個人的感受不同。因此有關規定是作法自斃、費時失事。

律師出身的黃顯輝議員從法律角度解釋了有關司法援助的三種形式,認為法案中的司法援助不會被濫用。

陳麗敏在回應議員的質疑時強調,法案是個平衡的法案。如果公務人員有理由,司法援助才成立。她說,有關訴訟由法院判決,而且《刑法典》有相關的規定,因此不會出現司法援助被濫用的情況。

最後表決時,該法案被一般性通過。

區錦新、吳國昌和陳偉智在表決聲明中表示,他們對於公務人員因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遇到的司法訴訟時,政府提供公帑協助他們處理司法訴訟表示支持。但是對於法案存在的問題,希望有關委員會細則性討論時能有更深入的分析,究竟這種機制是否會對公務人員過度的保護。

據陳麗敏介紹,《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旨在向擔任公共職務的人員在因執行公共職務而衍生的司法訴訟中提供司法援助。

法案建議的制度適用於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公共部門的工作人員,包括按私法制度聘用者,以及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法案訂定的司法援助包括三種形式,分別為﹕豁免訴訟費用及預付金;由澳門特區財政預算負擔訴訟費用及預付金;以及由該等預算負擔在法院的代理費用。法案所規定的各種形式的司法援助,不適用於行政上的司法爭訟程序及勞動性質的訴訟程序,但追究非合同民事責任的訴訟除外。法案建議,在訴訟程序中被宣告為勝訴當事人的司法援助受惠人,以當事人的訴訟費用及職業代理費名義獲償還的款項,須退還澳門特區,但以澳門特區在本法律範圍內所承擔的款項為限。但是,如果根據確定的司法裁判的結論,導致提起訴訟的行為或事實非因執行公共職務而發生;根據確定的司法裁判,屬因執行職務時實施犯罪而被判罪;根據確定的司法裁判的結論,屬故意或因嚴重過錯而作出不法行為。則司法援助人的受惠人必須支付由特區負擔的款項,以及退回由特區負擔的款項。作虛假聲明的申請人及簽署有關聲明的人,須就不當結算及支付款項向澳門特區負連帶責任,且不影響應負的紀律責任及刑事責任。

陳麗敏表示,法案建議的措施所針對的人士是因從事公共職務及為社會服務而導致訴訟情況,故有關措施符合公共利益,因為確保該等人士在基於執行職務而衍生的司法訴訟中獲得保障具有其公正性。

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憂公屋建設緩慢‧反對樓價掛鉤 青年吹響起樓號角 (28/06/2010)

【本報訊】數十名青年昨午前往房屋局請願,他們觀察到公屋興建進度緩慢,質疑政府是否有決心在二O一二年完成一萬九千個單位。此外,該團體認同經屋基於「成本」定價,反對與「樓市」掛鉤。談及「公共房屋委員會」的組成,他們擔憂政府以委員會為藉口,放緩、暫停、取消救民於水火的公屋政策。

青年動力的成員昨午冒雨到房屋局請願,將「起樓」標語牌交給該局的人員。其中一位青年手持以英語寫著「政府緩慢如蝸牛,我們生活在人間地獄」(中譯) 的標語。十多名青年又高喊「青年置業好徬徨,樓市升得好瘋狂。」「起床啦!劉仕堯!」「起樓啦!劉仕堯!」等口號,並吹起南非號角,希望喚醒沉睡的官員,起床做應該做的事。

青年動力發言人鄭明軒表示,何厚鏵班子提出公共房屋「三四五六」計劃 (三年後提供四千個單位,五年後提供六千個單位),這計劃已「破產」了。崔班子上台則「賭大一點」,提出二O一二年有一萬九千個單位。鄭質疑:在土地的格局、資源投入的格局、傾斜向商家的格局均沒有改變時,「萬九」又如何實現?

「過去賭小些已輸了,現在還要博舖大。」鄭又表示,青年動力多次到一個公屋地盤觀察,早上十一時都沒有工人開工,物料、工具等看來未曾被移動。鄭質問:私人或賭場等「賺錢地盤」的進度會否這樣?政府似乎視公屋為可有可無,「波鐘」。眼見政府的積極和進度不足,因此,他們到房屋局表達擔憂。

另外,永寧公屋快將推出,激起社會對經屋定價的討論。鄭認為,社會上有兩派意見,一是「掛鉤派」,主張經屋售價與市價達成比例的掛鉤,另一是「成本派」,建議定價基於成本及其他若干考慮。青年動力認同「成本派」的意見,因為公共房屋應該用來平均、調節現已「失衡的」、「瘋狂的」私人樓市。

旗幟鮮明反對「掛鉤派」

他批評,「掛鉤派」的嚴重弱點,就是將公共房屋的定價置於「炒家的魔掌」之中。若這一派成功的話,即是地產商操控價錢的能力,滲入到公共房屋之內。他認為,要旗幟鮮明地提出反對,就算是親近民意的「建制派」,都會反對「掛鉤」方案。

質疑委員會有地產商人

談及「公共房屋委員會」的組成,鄭明軒指出,以平衡界別利益為理由,引入一些所謂業界人士,本是無可厚非的。但是,眾所周知,在政府的權力架構內,地產商或囤積土地的人士受到特別隆重的招待,一旦引入這些人進入對公共房屋政策發展有決定性影響的機構內,會帶來很麻煩的影響。

鄭預計,政府可能用和諧社會的理念說,委員會達不成一致共識,我們不會謬然行動。若出現這情況,可能放緩、暫停、取消救民於水火的公屋政策。因此,要及早喝止這種發展方向。

另外,青年動力反對一些商人以「古靈精怪」手段操弄傳媒,放出「似是而非」的數據,更指現時樓價「尚算合理」等,鄭認為他們的訊息是完全脫離事實。他指出,現時不是討論青年要不要置業、應不應買樓等問題,而是對於樓市的情況,青年應該擁有發言權。

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公僕因公務訴訟後可獲司法援助 (16/06/2010)

【本報訊】為了向擔任公共職務的人員在因執行公共職務而衍生的司法訴訟中提供司法援助保障,政府提出《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律草案。該法案已在行政會完成討論,將提交立法會審議。

該法案建議的制度適用於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公共部門的工作人員,包括按私法制度聘用者,以及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為適用本法律的規定,公共部門指公共行政當局的機關及部門,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政府主要官員的辦公室及行政輔助部門、自治基金、公務法人、立法會輔助部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及檢察長辦公室。

該法案訂定的司法援助包括三種形式,分別豁免訴訟費用及預付金;支付訴訟費用及預付金;支付在法院的代理費用。

該法案所規定的各種形式的司法援助,不適用於行政上的司法爭訟程序及勞動性質的訴訟程序,但追究非合同民事責任的訴訟除外。

在訴求程序中被宣告為勝訴當事人的司法援助受惠人,以當事人的訴訟費用及職業代理費名義獲償還的款項,須退還澳門特別行政區。

為使有關措施符合擬達致的目的,法案規定,屬下列情況,司法援助的受惠人必須支付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負擔的訴訟費用、預付金,以及退回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負擔的款項﹕—據確定的司法裁判的結論,導致提起訴訟的行為或事實非因執行公共職務而發生;—根據確定的司法裁判,屬因執行職務時實施犯罪而被判罪;—據確定的司法裁判的結論,屬故意或因嚴重過錯而作出不法行為。

此外,該法案明確規定,作虛假聲明的申請人及簽署有關聲明的人,須就不當結算及支付的款項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負連帶責任,且不影響應負的紀律責任及刑事責任。

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

青年論壇澳廣視發展 (14/06/2010)

【本報訊】澳門青年動力昨舉行青年論壇(見圖),探討近期大熱的澳門廣播電視問題,並將有關意見,編成報告交予策略發展工作小組,為澳廣視未來發展建言。

團體發言人鄭明軒表示,澳廣視現時最大的問題就是存在河蟹文化,令播放的新聞反映不到現實,嚴重影響其作為公營廣播的公信力和可信度,讓市民對其毫無歸屬感,建議未來澳廣視運作要有透明度,讓公眾參與和監督。

倡修法保編採獨立自主

主講嘉賓澳大傳播系副教授劉世鼎指出,要令澳廣視發揮作為公共平台的最大功效,是要政府大力支持推動的,首要訂定一套相關的法律及內部規章,保障其內部編輯獨立自主性,賦予專業人員最大發揮空間。

另一主講者陳偉智表示,隨著近年在經濟發展帶動下,人們對傳媒的要求越來越高,改革的呼聲也是。他希望小組不是流於形式和表面,不是引蛇出洞清除異己的手段,而是實事求是將傳媒素質逐步提升,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公平正確報導,「不為上,不為權,不為貴,只為實。」

建議董事局引入專業代表

出席的議員吳國昌建議,要對其體制改革,如訂定公開約章,申明相關機構會尊重新聞自由及監察責任,並要全面徹換董事局,引入更多專業代表,公開疄選行政總裁等。他又提議,現時工作小組應舉辦更多公聽會,面向傳媒業界及全澳市民,以便吸納更多意見,期望政府不只踏出啟動檢討第一步,並將之持續逐步實現下去。

與會的時事評論員譚志強認為,「有此制度才會有這樣的人去座那個職位做事」,故不應將製造問題的矛頭直指向部份人,若從制度、組織、經營方式和所有權看,許多問題都可解決。

改革體制治本

譚續稱,要治標就是改善節目質素,治本則是改革體制,而要治至重要之根本,就是改變市民「多年來的麻木不仁」及新聞工作者的水平,提升他們質素。至於澳廣視未來要走英國BBC以公營媒體為主流,還是美國PBS是公營媒體作補充,或是香港電台屬政府一部份的模式,就要大家討論去定奪。

青動會長阮佩嫦總結時說,應從教育著手,改善民風,讓澳門人多關心澳門事,要自下而上推行有關改革。稍後她們會將會上意見整理,或作適當擴充,製成報告交予工作小組參考。

論壇通過社交網站發起,最終有約四十人出席,主要是一班八十後,以及議員、學者及業內人士等。主辦單位曾先後邀請小組成員關翠杏、吳在權和梁金泉出席,不過不是沒回應,就是以不方便等理由拒絕。

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出版法》《廣播法》分階段修訂 回應新媒體 (03/06/2010)

【特訊】新聞局昨日舉行簡報會,向傳媒介紹今年3月施政報告中提及啟動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工作進程。

政府無既定立場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表示,政府會繼續堅定維護新聞自由原則,使施政獲得有力的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對於兩法的修訂,當局將分階段進行,並與本澳的學術和研究機構合作,務求體現修法過程的客觀性和中立性。他強調,在修訂內容和諮詢方式上,當局持開放和透明的態度,沒有既定立場。

陳致平在會上指出,修改兩法主要是因應《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至今已二十年歷史,當中出版委員會及廣播委員會一直仍未設立,是時候需要解決;再者,隨著互聯網等新媒體的不斷湧現和廣泛使用,有需要透過修法去回應及滿足實際情況;最後,是希望更好地透過法律去支持和協助本地傳媒的健康發展。

為配合兩法的修訂,新聞局已開展相關工作,包括進行跨部門聯繫,先後與法務局、法律改革事務辦公室、電信管理局舉行會議,商討修法程序。與此同時,亦與法務局的法律專家組成工作小組,跟進修法事宜。目前,工作小組就修法的工作計劃及流程已達成共識。

修法分四階段

是次修法主要分四個階段進行:首先,第一階段會展開方向性的研究工作,透過與本澳的學術和研究機構合作,針對各地和鄰近地區的新聞、傳播法例、不同地區的經驗、國際趨勢等元素作比對,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客觀、科學化的民意調查,收集意見。第二階段政府會因應首階段的方向研究結果草擬法律文本,第三階段則就法律草案展開全面諮詢工作。最後,按照諮詢結果,整理法案文本後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陳致平重申,兩法的修訂將有序進行,先是《出版法》,後是《視聽廣播法》。然而,修法工作是沒有既定時間表,待社會和業界充分討論並達成共識後才展開立法程序。他相信按照上述四個階段的步驟,初步希望能於兩至三年內便可完成整個修訂工作。

此外,倘若外界認為諮詢工作有需要增加或延長,當局會因應實際情況作出考慮。而當局亦會定期透過傳媒簡報兩法修訂的進度,讓公眾可以及時掌握最新資訊。

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

澳首次網路遊行 二千人響應 (02/06/2010)

【本報訊】有網民利用互聯網這虛擬空間,昨發起「澳門史上第一次網絡遊行」,呼籲網友貼出同一篇文章,要求政府一視同仁地待商待民、特首履行好職責,給市民一能安居樂業的澳門。行動截至晚上結束時有一千九百多人參加。

社交網站貼文求安居樂業

網名「澳門市民」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於五一後開設有關遊行群組,留言者大多支持行動,遊行文章指本澳在回歸後取得外人稱羨的發展,但生活指數攀升脫離工資水平、貧富懸殊、貪腐、高樓價等問題未解決,希望政府真的明白並重視市民訴求,強烈要求當局對待市民的態度與對企業的一樣,促請特首做好份內工作,給市民一個安居樂業的澳門。

在二十三個半小時的行動中,有一千九百三十七人「確認參加」,稱響應在自己的Facebook上貼文,較受邀「可能參加」約一千六百用戶多,發起人已計劃在七月一日再舉行網絡遊行。網名「Jc Bee」在群組表示「……我的根在這裡……我只希望澳門會變成一個好地方,但那些政府高官,大發展商只會為自己的肚子拿主意,你們莫視了我們小市民的基本需要,你們是不稱職的領導者,什至不能算是領導者,你們是獨裁者,是行使寡頭政治的腐爛人渣,你們比蛆蟲還要污穢不堪!!!!!!」

「Lao Man」則謂:「一個政府應該首要注重的是人民再來才是地方的長遠發展,而澳門政府有那一項是做到的,澳門市民有目共睹。」有的還表達了對時下樓價高上樓難、泊車位不足、外勞充斥等問題,連近日熊貓熱也被波及,被一網友直言:「我地連畜生(熊貓)都不如,政府將8000萬起畜生館都吾起經屋,用公帑包食包住包照顧!」

不過,受邀而「不參加」的則有近二千六百個,亦有人較早前留言認為此舉無助改變現實,「Antonio」說,「醒下啦,畀你集齊十萬人係FB度POST野又點??政府都唔會濕你架LA,做黎都哂氣,實際行動好過係度攪埋D無謂野」。

遊行文章全文如下:

「本人是愛國愛澳的澳門人,自澳門回歸後,特區高官全由澳門人擔任,當時以為在澳門人統治的情況下生活會更好,但時至今日,我們的生活是怎麼樣?相信大家有目共睹,自賭權開放後,政府的稅收不斷上升,澳門的知名度亦不斷上升,人均收入相對回歸前也有所上升,其他人會覺得澳門很好,但澳門人清楚知道,這一切都只是假象,澳門知名度是上升,但從而令到更多的投資者、地產商等等進駐澳門,將澳門樓價不斷推高;人均收入是有上升,但收入與物價根本不是同步上升,同時貧富懸殊的情況也不斷嚴重,試問這樣真的會令澳門人生活過得更好嗎?高樓價、貪污、黑工、賤價批地、官官相衛、社屋及經屋等問題,相信澳門市民是清楚看得出......,本人希望特區政府可以真正明白及重視市民的訴求,強烈要求特區政府能對待市民的態度與對企業的態度一樣,請特首做好你份內工作,給澳門市民一個安居樂業既澳門!」

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

青年動力遞信抗河蟹 (01/06/2010)

【本報訊】參與五‧一遊行的青年團體青年動力,昨日第二次就所關注的問題﹕保就業、增建公屋、關注青年困境、反河蟹文化(和諧文化)到政府總部遞信,希望特區政府拿出誠意解決民生問題。該會表示,特區政府除透過「河蟹文化」干預傳媒,報喜不報憂外,對該會的社團註冊進行打壓和阻撓,如透過身份證明局要求其社團註冊名稱上需加上社或會,該會將透過聲明異議,爭取以青年動力作為團體註冊名稱。

青年動力會長阮佩嫦表示,行政長官於五‧一遊行後曾回應﹕高度關注、非常樂意聽取意見,並會以正面、互動方式回應訴求,令他們信以為真,向行政長官致函,希望於五月十日獲約見,反映訴求。可惜,獲回應以工作繁忙為由,指示代表參加五月十二日社會文化司司長出席的青年座談會,但此座談會只是任官員隨意選擇所喜受的提問作出回應,而且大部份時間只是官員發言,他們沒有足夠渠道反映意見,為此,繼第一次致函希望獲政府接見後,昨日第二次就所關注的問題到政府總部遞信,希望特區政府拿出誠意解決民生問題,以及向政府反映該會意見。

該會的關注點之一是反河蟹文化,該會感到,特區政府透過「河蟹文化」干預傳媒,該會收到有前線傳媒工作者反映,所寫的報導被公司高層修改,感到無奈,希望政府不要干預新聞自由,傳媒工作者不要自我審查。除此,該會感到,政府對他們的社團註冊進行打壓,上週透過身份證明局進行其社團註冊時,被該局要求於社團名稱上需加上社或會,該會認為,曾有社團無需以社╱會的註冊名稱完成社團註冊,將透過聲明異議,爭取以青年動力作為團體註冊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