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 星期五

青洲木屋傷者家屬駁輕傷論 (31/12/2010)

【本報訊】青洲拆屋流血事件繼續燒燃,受傷戶主太太昨站出來反駁輕傷論,質疑是有人有組織地去傷人,以此手段迫遷,雖發展商把賠償叫價增一倍至六萬四,但他們仍以不合理為由拒絕。

傷者妻子原女士表示,事發時丈夫被以鐵筆打傷後腦,當場倒地昏迷,送院後一度需要急救,並進行了手術,後腦縫三十多針,現時他已清醒,但視覺模糊,還需留院接受治療。高先生兩個兄弟亦分別出院,一個腳部骨拆,左額縫十多針,另一個額頭也要縫針,雙手骨拆,現回內地醫治。

高太強調,高生並非如外界所說的「輕傷」,「在後腦被一支鐵筆打,你話輕傷?逢三十多針,當下血流滿地,倒地不知醒覺,如果當時救護車晚點來,人就這樣無命了,你問這是輕傷定重傷?」

她稱,流血事件發生前,發展商並無與他們達成任何清拆木屋賠償和安置協議,而他們並無與其他人結怨,且事發現場並非只有傷者三人,認為是有人有組織地去進行傷人、恐嚇行動,欲迫走他們。她呼籲拍攝到事發經過的人與之聯絡,助其指證行兇者。

房局事後送兩果籃

事發後,房屋局一改之前的態度,連續兩日與他們會面。女兒高小姐激動地指這已經太遲,傷害已經造成,「他們(房局)有送果籃過來,我們也是好感謝的,但是,這兩個果籃我們是不想收,沒有人想發生事故收兩個果籃!如果你(房局)之前可以解決了問題,就無須發生這樣的事件!」她說許多居民都遇到處理不當的問題,只是投訴無門,沒有人聽到他們的聲音罷了。

賠償三萬二變六萬四

昨天,發展商再與他們商討賠償金,更主動將原來的三萬二千元,增加至六萬四千元,但無半年安置,木屋一家人認為,這樣的賠償還是不合理而拒絕。房局亦只是向他們重申因其曾以本屋登記購買經屋,已不合資格再買。

協助木屋居民的新澳門學社成員張樹堅說,發展商在流血事件發生後將賠償金額提高,實在令人將兩件事聯想起來。

按序安排合資格青洲坊木屋家團買經屋租社屋 (31/12/2010)

【特訊】房屋局已全數審核發展商提交一百八十九份的木屋家團申請,經初步審核,八十八個合資格購買經濟房屋的青洲坊木屋家團中,七十三個家團完成揀選經屋單位程序,當中十個已領取單位鎖匙。

自房屋局於本周日(二十六日)公佈經初步審核青洲坊木屋家團合資格購買經濟房屋的名單後,已按序相關合資格申請者於二十七至三十日親臨房屋局辦理相關手續,至昨日,已初步完成相關處理工作。

房屋局早前收到發展商遞交一百八十九份青洲坊木屋家團的申請表,涉及一百零五間木屋,經初步審核有 八十八個青洲坊木屋家團合資格購買經濟房屋,其中,有七十三個完成揀選經屋單位程序 (包括十個已領取單位鎖匙),六個需合併申請,六個沒有前來,兩個仍需審核,一個改為申請租賃社屋。

在選擇房屋時,房屋局須再次審查家團的資料,倘有關資料影響現時購買經濟房屋的資格,局方將即時中止選購經濟房屋的程序。局方正加緊處理,盡快為合資格木屋家團辦理相關手續。

現時,尚未遷出的青洲坊木屋家團曾提出不合理的安置要求,以一黃姓木屋家團(木屋編號05-002)為例,該家團曾提交2份購買經屋申請,經初步審查,其中一份申請不符合資格;另一份申請則基本符合資格,且安排於十二月三十日揀選單位,於揀選單位時上述兩名申請人再提出購買四個兩房一廳經屋單位的要求,房屋局已即時回覆當事人只符合購買一個三房一廳經屋單位。

目前,青洲坊地段尚餘十一間木屋,房屋局強調木屋家團必須登記於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木屋名冊內,同時須符合現行租住社屋及購買經屋法例規定,才會獲安置。

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發展商昨演拆屋秀 (30/12/2010)

【本報訊】青洲坊前日發生血案後,發展商百利順的代表昨日聲稱他們是依法清拆,被記者追問是依照甚麼法律、有沒有向法院申請清拆令等問題,對方一律不作回應。昨午,發展商提前通知記者何時有清拆行動,採訪期間,現場確有房屋局人員和警員,但被居民批評該行動是「一場秀」。

拆屋現場見房屋人員與警員

前日,清拆青洲坊木屋期間發生血案後,發展商百利順昨午再啟動清拆行動,其代表朱先生表示:「外界有些可能是別人用心的人,或者他想挑起事端。每次清拆,我們都有合法文件。」記者問他有甚麼合法清拆文件,朱聲稱,他們根據房屋局判定木屋的居民是否合資格接受安置,作出合理賠償後才開始清拆。

「你剛說有房屋局的文件,是否沒有法院的清拆令?只有房屋局的文件,可強拆嗎?」「你們的行動是否全部都有和房屋局曾溝通?是否房屋局全都知道你們的事?」「怎樣為之合法清拆?」「為何沒有清拆令可以強拆?有否向法院申請清拆令?」「你們依照那條法律清拆?」

代表拒回應有否清拆令

對於上列問題,那位發展商代表或是緘默不回應,或是答:「我剛才已重覆說清楚」,同時,他在多名保安人員護送下意圖離開現場,與記者展開「追逐」,其間,另一名百利順的職員更說:「阻擋他們 (記者)。」

否認指使毆打居民

朱先生否認前日派人毆打青洲居民。被問及毆打者是誰,他說:「我們不清楚,可能是滋事份子。」對於居民指毆打者隸屬發展商,朱稱:「他們有他們說,這件事已交給警方處理,他們公眾,大家都可以說話,我們不能阻止別人說話。公道自在人心。」

這名發商代表示承認,前日的毆打案發生後,被警方帶走的兩名人士是他們的工人,記者稱:「現在說他們指使和分派武器」,朱回應:「說是這樣,他們有他們說」,記者補充:「那是警方說的」,朱再答:「警方說的是警方的事」。

昨日,發展商通知記者下午四時有清拆行動,採訪完畢離開時,有路人向記者說:「那是一場秀」。現場所見,有多名身穿著有「房屋局」字樣風褸的人員,那是過去十多天沒有出現的景象,另外,也有四至五名軍裝警員在場監看清拆過程。

新措施拆屋須房屋人員在場 (30/12/2010)

【特訊】房屋局強烈譴責於本月二十八日在青洲坊發生的暴力行為,並即時採取措施,房屋局要求發展商在清拆木屋時,必須事前通報,並在房屋局及警方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木屋清拆。昨日有個木屋家團與發展商達成搬遷協議並同意清拆木屋,而下午在房屋局及警方人員在場下,該木屋順利清拆。

房屋局於昨日中午接到發展商通報,第O八-一四七號木屋家團已和發展商達成搬遷協議並同意清拆木屋,而下午在房屋局及警方人員在場的情況下,該木屋已順利清拆,期間青洲坊眾互助會代表亦有到場。

考慮該木屋家團為有居住困難的弱勢家團,房屋局正審核其家團是否符合社會房屋法例的例外情況租賃社屋,而在等候期間,該木屋家團同意遷入發展商提供的臨時居所。

房屋局重申在青洲坊木屋清遷問題上,發展商要妥善與木屋居民磋商清拆及補償事宜,並嚴格遵守以理性,以及在安全的條件下清遷,避免衝突事件再次發生;並且需加大青洲坊地段上的相關管理工作以杜絕類似事件出現。

同時,房屋局至今按序安排了五十四個經初步審核合資格購買經屋的木屋家團前來補交文件及揀樓,已有四十六個完成揀樓,四個需合併申請,一個沒有前來,二個仍需審核,一個改為申請租賃社屋,局方繼續跟進有關工作。

房屋局與受傷木屋家團會面

房屋局於昨日與一木屋家團會面,解釋曾透過木屋安置獲購買經濟房屋,按規定不能再次購買經屋。

房屋局局長譚光民、副局長郭惠嫻、公共房屋事務廳廳長鄭錫林及房屋監管處處長伍祿梅中午應第O五-一二二號木屋家團高姓戶主的要求進行會面,局方慰問該家團日前在青洲坊事件中受傷的家人。會上該戶主就其一九九五年購買之經屋的合同資料有疑問,並為此向房屋局查詢,房屋局會在查詢相關卷宗後盡快作出回覆。

根據資料,該木屋家團在一九九五年透過其木屋獲安置購買經濟房屋,該戶主在會上堅持為其女兒申請購買經屋的要求,按規定過去曾獲安置的家團不能重複要求安置。同時,該木屋家團要求房屋局協助其與發展商洽談清遷補償事宜,局方亦回覆會協助作出安排。

日前青洲坊木屋清拆出現有人受傷事件後,房屋局曾向該木屋家團及相關受傷人士致以慰問,並了解受影響之小孩的情況,並聯同社會工作局的人員前往青洲坊探望有關木屋家團。

司警暫列普通傷人案 (30/12/2010)

【本報訊】前日發生的青洲坊襲擊血案,醫院方面証實三名傷者均只受輕傷,司警已接手調查案件,包括傷者及發展商職員等六人經錄取口供後全部獲准離去,司警暫將案件列為普通傷人案繼續調查。

司警表示,案件於案發當日的晚上七時許由治安警察局移交司警調查,六名相關人士包括兩名遇襲受輕傷居民、受重傷居民的太太及三名發展商職員一併移交司警協助調查,其中一名發展商職員也報稱同樣遭到該五名戴口罩漢襲擊受傷,六人經錄取口供後全部獲准離去,司警暫未有起訴任何人。

澄清重傷者只屬「輕傷」

而當日被治安警察局指受重傷之居民,目前仍需留醫,但司警引述院方表示,該傷者只受輕傷,留院是因為身體其他原因。

這宗襲擊案明顯是有組織及有預謀,但司警只將案件列為「普通傷人案」處理,在傳媒的強烈質疑下,發言人又改口列為「傷害案」處理。至於案發當日有居民在現場向治安警員指證兩名發展商職員向行兇者提供武器及發出襲擊指示,司警則回應未收到這消息。

據錄影片段追緝疑兇

司警續稱查看襲擊過程的錄影片段顯示,有四至五名戴口罩男子,手持木方及鐵通施襲,行兇者穿便服。司警現繼續調查案件,追緝行兇者。

居民遞信促緝兇 (30/12/2010)

【本報訊】近十名青洲坊被強拆木屋的居民,昨早到政府總部請願,譴責清拆時採用暴力和製造白色恐怖,他們高喊口號「抗議血洗青洲木屋區、無理清拆,追究賠償,嚴拿兇手」,多位居民在政府總部外發言時,批評警方處理不力。

被強拆木屋的居民劉女士稱:「都不知道怎樣做,去報警又不受理,去房屋局又不處理,發展商又不談好合理賠償,這樣就拆了我們的住屋,我們還可持有甚麼向他們追討呢?甚至,連我們的街坊也可以被打傷,警察都好似沒有辦法,讓他們橫行霸道,讓他們怎樣做都可以。對於我們這班木屋居民很不公平,就算要拆屋,都應該向街坊補償、安置後才清拆。沒有皇法,可以強行去拆,不理會別人的安全,不理會天冷別人無屋住。」

學社指房屋局長應落台 (30/12/2010)

【本報訊】前日,青洲坊清拆木屋期間發生暴力流血事件後,新澳門學社發聲明予以譴責。學社的成員張樹堅指出,暴力事件已產生殺雞儆猴的作用,令居民在恐嚇下接受所謂的合理賠償,他要求當局重新檢視各賠償方案,查察有否存在刑事成份。他以「暴力拆遷,無法無天」來總括過去十數天的強拆行動,並認為房屋局長應該落台。

新澳門學社昨午召開記者會發出聲明:「鑑於青洲坊連續發生暴力及刑毀強拆事件,新澳門學社對特區政府這種明目張膽的官商勾結、刻意破壞法治、縱容違反基本法及本地原有法律的行徑予以強烈譴責。」

直選立法議員陳偉智在宣讀聲明時補充:「我們亦都譴責運輸工務司及其屬下部門,對青洲坊的清遷工作完全不作為,任由發展商漁肉該區居民;我們更加譴責保安司及其屬下的治安單位,明知和接獲多宗居民報警求助,仍然任由暴力行為出現,完全坐視不理,袖手旁觀,令區內居民因而受傷。」

暴力拆遷 無法無天

新澳門學社成員張樹堅以八個字來總括過去十多天的暴力事件:「暴力拆遷,無法無天」,「澳門是否還有法律嗎」。他指出,前日的傷人事件已產生寒蟬效應,其行動等同恐嚇,在這情況下商議的賠償是不合理的。張要求當局重新檢視「所謂的合理賠償」,察查是否涉及刑事成份。

張樹堅稱:「除了劉仕堯和張國華負有絕對的責任外,還有一人是崔世安,因為他一直沒有就這事作出回應。」對於房屋局及警方派員監視往後的清拆行動,他認為那只是「賊過興兵」,「譚光民在這事上有絕對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回應記者追問稱:「我覺得他 (譚光民) 應首先試試問責制,應該要落台。」

現時,青洲晚上沒有街燈,屋內也沒有電力供應,據說,警方只是由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才有人員駐守,居民的處境是相當危險的,惟有自組巡邏隊。張樹堅呼籲當局立即處理,尤其是恢復供電。

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表示,絕不會主張或鼓勵居民以不合理的要求來強佔木屋,向政府索取公共利益。他認為,房屋局不應單方面列出條件,宣傳有多少情況是居民不應得到安置,對於有多少居民不屬那些情況,當局又不公佈,給公眾一個居民被抺黑的印象。同時,當局又不親自處理好那些特殊個案,任由「搞到一鑊泡」的發展商處理,令不必要的不幸事件發生。

陳明金不贊同暴力手段解決問題 (30/12/2010)

【特訊】立法議員陳明金認為,警方應該深入調查青洲坊木屋清拆過程中發生的暴力事件,將行兇者繩之以法,保障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陳明金強調,青洲坊木屋清拆涉及有關居民的切身利益,澳門是法治社會,不管甚麼人都不應該使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

陳明金表示,青洲坊木屋清拆過程中一直糾紛不斷,自十一月中旬以來,每次發生糾紛,房屋局都強調不允許發展商透過暴力或不合法手段清拆木屋,但是,糾紛接二連三發生,而事件發生後,發展商卻表示與事件無關。對此,他認為,房屋局對事件「蜻蜓點水」式的態度,可能助長了不法分子面對弱勢居民的囂張氣焰,企圖使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而另一個問題是,當暴力事件發生後,有人總是表示與事件無關,作為維護社會治安的警方,對於流血事件的始作俑者究竟是誰,應該深入調查後以證據說話,而不是任由任何人自圓其說。陳明金強調,許多居民都想知道,究竟是哪些與利益無關的人會無故大膽違法使用暴力對付木屋居民?

陳明金表示,結合許多地方的實際經驗來看,有關房屋清拆改造的問題,政府往往都不能獨善其身置之事外,在青洲坊木屋清拆的過程中,房屋局著力合資格居民購買經屋的事宜並沒有錯,但是考慮的問題似乎並不全面,面對居民和發展商之間的利益糾紛,房屋局希望「雙方協商」只是一廂情願,在一連串糾紛變成社會矛盾後,反覆強調「絕不允許發展商透過暴力或不合法手段清拆木屋」,似乎只能使公信力一再打折。作為政府部門,要取信於民,應該以行動說話,查清事件真相並公諸社會,倘再發生流血事件,就應該兌現取消相關合同的承諾。

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房局只懂責成‧警又坐視不理 青洲拆屋終釀流血 (29/12/2010)

【本報訊】青洲坊暴力拆遷行動一直被受社會,房屋局和警方也表示關注事件,惟暴力行動不但沒有遏止,昨日更升級。昨日上午,多名戴口罩大漢持械闖入一間未談妥拆遷條件的木屋,狂毆屋內三名居民後逃去,導致三居民受傷,其中一人傷勢嚴重。

多名壯漢逞兇三居民受傷

在目擊者的指證下,警方事後在附近帶走兩名懷疑向行兇者提供武器的發展商人員。就暴力行為升級,房屋局又是「責成」,責成發展商提交報告,重申不容許暴力行為。至於警方,表示仍在考慮會否加派警員巡邏,後在傳媒的強烈質疑下,才決定會於拆遷工程期間派警員駐場。

暴力事件發生於昨日上午十時許,現場是青洲小學背後一間未談要拆遷條件的木屋,據目擊暴力事件的附近居民表示,當時見七至十名頭戴安全帽、身穿反光背心的男手持鐵筆等武器,將居住木屋的三名男居民狂毆。目擊者指行為簡直無法無天及無人性。戶主太太更稱,近日不斷收到發展商的恐嚇電話,又指警方坐視不理,不理居民死活,每有事發生都不見警察出現。

傷者兒子憶述經過

遇襲傷者的兒子憶述父親遇襲經過指,當時他正在屋內,突聞屋外嘈吵聲,即外出察看,已見爸爸躺卧地上,及見到一班行兇者拔足逃離,他直指行兇者是發展商請回來的,說時聲淚俱下。

遇襲三男子年約四五十歲,分別頭、手、腳等多處部份受傷,分別被送到山頂及鏡湖醫院治理,其中一人傷勢嚴重,需要留醫,另兩人傷勢普通。

事發的木屋外地上遺下大灘血漬,又見染血手套。

居民指證提供兇器者 警帶走兩人

警方到場調查時,有居民認出兩名與襲擊事件有關的地盤人員,即向警員指證。居民稱目睹其中一人向行兇者提供武器,另一人則開聲叫行兇者施襲。警員事後將兩名涉嫌男子帶署調查。傷者太太促請警方秉公調查,並要求在查明真相前暫停清拆行動。

警方表示,現場一名女子拍下襲擊過程,並將錄影交警方,錄影片段顯示,有五名戴口罩及持械男子參與襲擊行動,警方正追緝行兇者。

警壓力下允派員駐場

警方又表示,非常重視今次暴力事件,會考慮加派警員在青洲坊的巡邏,但因現場是私人地方,若沒發展商要求,警方無權派駐警員在場。傳媒則質疑警方為何一次又一次容許暴力衝突事件發生而無力遏止,又質疑警方在發生今次嚴重暴力事件後,仍要考慮是否加派警方巡查,而不立刻果斷地長駐警員在場維持秩序及遏止暴力,是否如居民所指的坐視不理?在壓力下,警方才改口表示會於拆遷工程期間派警員在場維持秩序。

政府高度重視傷人事件 (29/12/2010)

【特訊】房屋局高度重視於昨日上午在青洲坊發生的事件,局方重申不容許任何武力行為,並已責成發展商即時就是次事件提交報告。現時事件正由警方依法進行調查及處理。房屋局重申在青洲坊木屋清遷問題上,發展商要妥善與木屋居民磋商清拆及補償事宜,並嚴格遵守以理性,以及在安全之條件下清遷,避免暴力事件的發生;並且需加大青洲坊地段上之相關管理工作以杜絕類似事件出現。

房局官員到現場了解

事件發生後,房屋局領導及主管包括譚光民、郭惠嫻、鄭錫林等人到青洲坊現場了解情況。房屋局局長譚光民表示,每日均有派局方人員到青洲坊巡查以監測最新情況,而昨日上午約十時巡查時仍未有異常情況。而在得悉青洲坊發生事件後,房屋局亦立即派員到場了解,同時,透過與警方保持的溝通機制了解及跟進事件,並且即時要求發展商就事件提交報告。

發展商已交初步報告

發展商於昨日中午向房屋局提交的初步報告,聲稱當時與編號5-121木屋洽商其拆屋安排,相關家團已獲房屋局審核為合資格購買經屋及收取現金補償,並接受了發展商的臨時安置及書面承諾可以清拆木屋。於昨日上午,發展商工作人員與該木屋洽商清遷事宜,期間有其他人出現襲撃其工作人員,隨即另有多名陌生人加入打架,發展商的工作人員及有其他人報稱受傷,警察及救護車到場處理。

學社赴港向青洲坊發展商遞信

△新澳門學社昨到香港保利達集團遞信,要求保利達著令停止子公司在青洲坊清拆的暴力行為。新澳門學社在信中譴責發展商不獲法院清拆令之下,在眾目睽睽下強行拆毀別人木屋,令屋內物品全毀、侵犯私人財產及居所的行為。他們促請發展商的總公司監督子公司履行法律責任及向受害居民賠償。

還是法治社會嗎? (29/12/2010)

澳門究竟有冇法治?是否商、黑勾結便可橫行無忌!?青洲拆木屋事件,連續擾讓多天,日、夜偷拆、人在屋內,亦重機強壓,草菅人命,昨日更發展至,警員在附近,黑漢聯群毆人,以黑道手法強拆,視法紀如無物。維護法紀之警方,究竟維護何方?護法何干!?

姑勿論,被強拆之木屋及被打之住戶,有否資格獲安置,談論搬遷,主要在談,而使出黑道手法,光天化日下,或午夜摸黑中,強行拆屋,更無合法拆遷令等法律文件,拆方所作所為,便屬刑事罪行,如今持眾凌弱,行凶者更掩面行事,顯見行事者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維護法紀之警方,應及早拘犯查辦,以顯澳門為法治之區!

房屋局長,昨日終於按捺不住,發言指斥拆方不是,更首度聲言若如此發展下去,再作出不法行為,不排除與承辦商解除合約關係。

這是遲來之公義之聲,不過,遲到好過「冇到」。事件發展到今天如此嚴重程度,實是「官家」態度太「仁慈」有關。如今,房屋局之聲已「壯」起來,作為「大丈夫」之警方,會否有實際有效之行動,以制止不法之徒,繼續胡作非為!?

青洲木屋搬遷之事,市民皆希望能盡快和氣解決,盡量能以談判解決為佳,各方應盡量以和為貴。相信問題的中心,雙方皆是為了「錢」,常言道,錢能解決之問題,便不是問題,而澳門人有句口頭禪,大家坐低談,唔啱傾到啱,絕不能動武,結果絕不好。行事以黑道,大眾都說「No」!

揚正氣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學社促拘捕強拆刑毀者 (28/12/2010)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日前往政府總部遞信,強烈譴責政府縱容發展商在清拆青洲木屋時所採取的違法行徑。對於在強拆行動中的暴力及刑毀行為,學社提出要依法拘捕肇事者,並追究責任。另外,行政當局須立即接手青洲木屋居民的搬遷安置工作,也為家園被毀的居民提供合理的居所。

新澳門學社在遞交給行政長官的信函中指出,在澳門歷史上發生過無數次正式合法的拆屋行動,操作者不論是商人還是行政當局,透過獲法院批准的清拆令,在警方協助下清遷居民,將屋內私人財物移出、點算封存、記錄在案,然後才展開拆屋行動,這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如今,政府竟容許發展商不獲法院清拆令,在眾目睽睽下 (包括警員) 強行拆毀青洲坊的木屋,令屋內物品全毀。對發展商這種沒清拆令下侵犯私人財產、居所的刑毀行為,行政當局竟視若無睹,實質上是縱容其違法行為。

新澳門學社認為,即使居於木屋內的家庭的安置資格存在爭議,但既是住在屋內,則此屋是其私人住宅,屋內之財物家具也是屬於私人財產。按照《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澳門居民的私有財產也應依法受到保護。

但是,當木屋被強拆、屋內之私人財物被損毀後,青洲坊的居民報案時,警方一是愛理不理,根本不予立案,即使立案了亦無任何有力的行動對違法行為進行阻止,於是在官商互相扯皮下,木屋一間接一間遭強行清拆,居民一個接一個被逼流離失所。

新澳門學社發出數點聲明:

一. 對政府這種明目張膽的官商勾結、刻意破壞法治、縱容違反基本法及本地原有法律的行徑予以強烈譴責。

二. 敦促政府立即撥亂反正,停止發展商的野蠻行徑,終止背著全澳市民與青洲發展商的換地協議,並向發展商追究違約責任。

三. 對於強拆行動中的暴力及刑毀行為,絕不能只憑發展商聲稱非其屬下職員便不了了之,必須依法拘捕肇事者,深入調查強拆行為人與負責搬遷之發展商的關係,依法追究刑毀責任。

四. 行政當局不應再藉口個別搬遷戶未符合安置條件而延誤整體搬遷安置,須立即正式接手青洲木屋居民的搬遷安置工作,為家園被毀的青洲居民提供合理的居所,並藉此盡快騰出土地執行公屋興建計劃。

房屋局重申合資格家團始獲安置 (28/12/2010)

【本報訊】十多名青洲坊木屋居民昨日到房屋局表達訴求,目前,青洲坊尚餘約十間木屋。房屋局於昨日與發展商及該多名青洲坊木屋居民會面,其中大部份不合資格獲政府安置,局方並向相關人士逐一解釋不接納的情況。自本月二十六日房屋局經初步審核青洲坊木屋家團合資格購買經濟房屋的名單公佈後,昨日已有數十名木屋居民到房屋局查詢及辦理有關手續,房屋局已按序安排於二十七日前來房屋局補交文件及十八個木屋家團揀樓。

距離青洲坊最後清拆限期一星期,昨早,十多名青洲坊木屋居民到房屋局表達訴求,其中兩名居民更帶同棉被和枕頭前往,表達對解決目前居住問題的迫切性。其中一名居民鍾先生表示,在青洲坊居住了五十年,雖然與發展商達成了賠償協議,但不滿發展商在沒有通知下於本月二十六日清拆了他所居住的木屋,令他至今無處容身。另一位居民陳女士表示,她在一九九一年有登記,但一九九三年那次登記沒有登記,令她目前不符合被賠償範圍,她所居住的木屋,同樣在二十六日在沒有通知情況下被清拆,令她無處容身,財產也被埋在木屋殘骸下,沒有取回。

其後,房屋局領導及主管包括譚光民、郭惠嫻、鄭錫林、等與該十多名青洲坊木屋居民會面,並逐一向相關人士解釋目前狀況。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該十多名木屋居民大部份不合資格獲政府安置,主要是非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登記名冊內,或已透過木屋安置購買經濟房屋,又或本身持有私人物業;房屋局較早前已全部書面回覆當事人。而該等木屋家團的訴求是堅持購買經濟房屋。對於個別有居住困難的弱勢家團,房屋局將透過不同措施,包括按社會房屋法例之例外情況處理,以及與發展商及相關社會團體商討解決其臨時居住問題,避免有嚴峻居住困難情況發生。

自本月二十六日房屋局經初步審核青洲坊木屋家團合資格購買經濟房屋的名單公佈後,昨日已有數十名木屋居民到房屋局查詢及辦理有關手續。而房屋局公佈上述名單之公告,已按序安排於昨日前來房屋局補交文件及揀樓的十八個木屋家團,其中十二個家團完成揀樓,三個沒有前來,一個自動放棄,其餘兩個有條件申請經濟房屋但需合併為一個申請。倘名單內初步合資格購買經屋的青洲坊木屋家團按時交齊文件,房屋局將於本周內完成處理。

據房屋局表示,本月二十六日房屋局與四個基本符合資格申請購買經濟房屋的青洲坊木屋家團會面並經解釋有關情況後,該等家團承諾盡快與發展商協商補償及清拆事宜。至今,據發展商表示上述四個木屋家團已全部與發展商妥善協商,並同意清拆木屋,其中三間昨日起清拆,一間於今日清拆。同時,再有兩個木屋家團已和發展商達成協議,並同意木屋於今日清拆。

在過去一個月的青洲坊木屋清拆行動中,有居民向傳媒投訴,家園被毀向警察和房屋局投訴也沒有用,兩局不理會,質疑房屋局何以給予發展商這麼大的權力。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表示,局方一直有責成發展商妥善處理清遷問題,過程中發展商需要定時向局方匯報清拆情況,並責成發展商和居民需以克制態度處理事件,避免矛盾,妥善解決事件。

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青洲坊居民不罷休 (27/12/2010)

【本報訊】十數名青洲坊居民昨午舉行記者會,希望木屋被清拆前,可得到合理的安置及賠償。他們又批評發展商強硬清拆,罔顧居民生命安全,提出的賠償方案又不合理。他們在今早再往房屋局,要求合情、合理解決拆遷補償、安置上樓。另外,工程人員在上週四清拆時令木屋的水喉爆裂,直至昨天 (四天後) 仍未跟進斷水,大量食水不斷湧出,造成浪費。

在記者會中,多個居民介紹各自的個案。其中,劉女士的木屋得不到房屋局的確認,她的家團在一九五O年代已在青洲居住,可提出證明文件,亦有街坊可以作證。她批評,政府只以木屋在九一及九三年有否登記作為標準,拒絕酌情處理特殊個案。劉女士強調,其木屋不是在登記後才興建的,對於發展商僅提供兩萬多元賠償,她表示不能接受。

另一,袁女士則表示,一九九五年曾在自由市場購買一個單位,但強調那不是經濟房屋。由於政府不認同她的木屋,不列入上樓的名單內,袁女士表示,若發展商要清拆她的木屋,就要賠償另一個同等呎價的單位,否則,她不會罷休,在街坊支持下堅守家園。

政府密切跟進青洲坊清遷 (27/12/2010)

【特訊】政府一直密切跟進青洲坊地段發展商的清遷工作,期間不斷責成發展商必須確保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妥善處理清遷工作。目前,青洲坊地段尚餘約十多間木屋,房屋局強調木屋家團必須登記於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名冊內,同時須符合現行租住社屋及購買經屋法例規定,才會獲安置。

目前,局方已完成審核發展商提交一百八十九份的木屋家團申請,其中,不符合申請資格的有九十五份,例如,並沒有登記於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名冊內,或不符合現行租住社屋及購買經屋法例之規定。政府已透過發展商,書面通知該等家團相關情況。

現時,尚未遷出的青洲坊木屋家團曾提出不合理的安置要求,以一高姓木屋家團(木屋編號5-122)為例,已於一九九五年透過該木屋獲安置購買一個三房一廳的經屋單位;經查核,該家團除擁有上述經屋單位外,現尚持有四個居住物業,兩間商舖及一個停車位。二○○七年、二○一○年,該家團分別重覆以同一家團之四名成年及未成年子女分拆為兩份申請,不合理要求以曾獲安置之木屋(木屋編號5-122)及另一間沒有登記之空置木屋(木屋編號6-105)申請再購多二間兩房一廳之經屋;該等申請均按相關法律不獲批准,而房屋局亦曾以書面通知該家團;房屋局於本月十五日再次接見該家團,向其說明不合申請資格的理據。

另一吳姓木屋家團(木屋編號5-121),經房屋局初步審批,該戶主符合政府安置條件,局方現正安排選購一個經屋單位。而吳姓的兄長不在一九九三年木屋登記名冊內,故不符合政府安置條件,在十二月二十一日,他與發展商達成共識,簽署放棄木屋聲明書,並已收取三萬元安置補償,並承諾即日起自願遷出,並將該木屋交還發展商。同時,吳姓戶主本人於十二月二十二日簽署承諾書,同意於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午清拆其木屋。而他太太於十二月二十三日亦與發展商達成共識,簽署承諾書,接受發展商提供的二房一廳單位臨時居住至房屋局給鎖匙亦再加一個月裝修期止。惟該戶主至今仍未肯遷出,繼續要求與發展商磋商搬遷補償。

房屋局強調木屋家團必須登記於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登記名冊內,同時,須符合現行租住社屋及購買經屋法例規定,才會獲安置,而曾獲安排者不會獲重新安置。如屬有經濟能力,或提出不合理訴求之家團,又或持有物業者,政府不作考慮。至於,非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登記名冊內的家團,如有特別困難,經當局審核屬貧困弱勢者,按社會房屋相關法例的例外情況跟進處理。

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環保硬件與官員作為 (25/12/2010)

澳門的環保工作表面上做得很好,因為澳門有很好、很完備的環保基建設施:在固體垃圾處理方面,有澳葡時代於一九九二年就投入運作的垃圾焚化爐,還有二OO八年第四季落成營運的新廠房;污水處理方面,有澳門半島、氹仔、路環、跨境工業區和澳門國際機場五個污水處理設施。

由於澳門早在澳葡時代就有垃圾焚化爐和污水處理廠,而且符合歐盟的標準,達國際先進水平,相對於鄰近地區,澳門的環保工作做得較好,因此吸引了國內不少城市的相關部門和環保人士來澳門「取經」,連國家主席胡錦濤去年十二月十九日來澳門視察和主持第三屆特區政府就職時,還撥出時間到垃圾焚化中心參觀。

不過,「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雖然澳門有那麼好的條件,但環保工作實際上並不如外表的好看。不久前,就有人向傳媒爆料,指垃圾焚化中心內部其實不衛生,到處是蒼蠅,臭氣衝天,員工在不良的環境中工作。而且,一些特殊和危險廢物並沒有由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處理,而是當成一般垃圾處理。傳媒還踢爆,那些焚化後的飛灰,並沒有按照規定處理好再運往九澳飛灰堆填區,而是任由飛灰飛揚,影響九澳附近的居民身體健康。

此外,全澳共有五個污水處理廠或站,很久之前當局就向外宣稱澳門的污水百分之百經過處理。然而,根據議員在辯論明年運輸工務範疇施政方針時指出的,實際上澳門污水處理廠只有一半多的污水是經處理而排入大海,有四成多的污水並沒有經過處理。

從以上暴露出來的情況來看,澳門環保的硬件齊備,而軟件實在不行,作為負責執行和監管環保工作的環境保護局要負最大的責任。由環境辦公室擴大而成的環保局,架構擴大、人員增加、職權也增加,原意為要加強環境保護的力度,但從成立至今的表現來看,令人大失所望。連日常的監管工作都做不好,怎麼能指望環保局能切實地履行法規賦予其二十四項的職責呢?

可見,硬件重要,官員的思維和作為更為重要,尸位素餐如何做好工作呢?環保局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悅士

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始決醫學檢查 先作問卷調查 當局回應飛灰影響健康 (24/12/2010)

【特訊】就日前九澳區的關注聯盟所提出的多項寶貴建議,當局會認真聆聽及跟進。早前環境保護局已委託一間具規模的國際顧問公司在九澳區內進行採樣工作,化驗結果將交由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華南所﹞進行分析評價並提交報告,環境保護局並已邀請澳門、香港等地的相關專家學者成立獨立的評審小組,對該報告作出審查及論證,以確保報告的全面性和客觀性,並爭取於本月底完成;同時,環境保護局亦會對全澳的環保基建設施包括污水廠、焚化設施以及堆填區等進行全面的環境評估;未來,環境保護局計劃透過局方的網頁,定期公佈環保基建設施的相關監測數據,進一步增加資訊的透明度,讓公眾了解這些設施的運作情況。

至於有市民對華南所於本年初在九澳飛灰堆填區旁的山坡進行土壤採集工作的疑問,環境保護局須說明華南所當時是根據澳門的地理環境並參照國家的《環境監測分析方法》及《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在全澳選定有代表性的地點並由該所技術人員親自進行土壤採集,其中一個選點位於九澳飛灰堆填區旁的山坡。按照華南所的分析結果,該土壤樣本中的二噁英濃度符合多個已發展國家的相關標準,而重金屬濃度符合中國《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 15618-1995) 中的三級標準,反映飛灰堆填區鄰近區域的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而所謂的三級標準是為保障農林業生產和植物正常生長的土壤限值要求。

至於對區內人士健康的關注,衛生局表示,各地區的垃圾組成都不盡相同,使焚化產生的飛灰成份多樣和複雜,而每種成份對健康造成的影響亦有所不同,若要進行相關的身體健康檢測將具有高度的複雜性,故此,需要環境監察報告的結果才可有效地進行針對性檢測。而衛生局在日內會對這些人士進行問卷調查,以進一步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及環境暴露的相關資料,並根據環境監測報告及問卷調查結果,對可能受影響人士根據風險高低有序地安排醫學檢查。衛生局強調,理解區內有關人士的憂慮,必定以保障居民健康作為最重要的前提來開展跟進工作,包括長期的追蹤工作,現階段懷疑因接觸飛灰而出現健康問題的巿民可到衛生中心進行檢查。未來局方將繼續聽取各方意見並保持與區內人士密切聯繫。

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今日瞓街…… 只為失去了家 (24/12/2010)

△ 昨早,兩個被清拆木屋的青洲家團 (周氏兩母女、陳氏一家四口,兩家的子女現就讀中學) 前往政府總部,要求行政長官立即解困。他們的木屋被推倒後,起初暫住避寒中心,由於氣溫回暖,該中心關閉後,兩家團成員只好在木屋區的廢堆旁露宿近一星期。
兩家團跪求安置

在青洲木屋住了十多年的周女士接受訪問時對記者說:「希望有一間屋讓我住,使我不用瞓街,瞓街是很凍的。哥哥,你未試過瞓街。」周曾多次向三方求助,她形容自己像皮球,被房屋局、發展商互傳:「沒有一方給予安置,欺負我們弱勢社群,推我們出街。」「為何有這樣的政府?」

他們昨天帶著被窩、床褥、大字布前去政府總部,兩名母親一度在門前下跪哀求。他們又有意在政府總部門外露宿,但在警員「勸諭」下遷到對面行人道。期間,有警員要求他們騰出更多空間讓行人使用:「現在這個環境影響了市容,你何必讓別人抓著把柄。」陳女士說:「知道影響市容,就不用我瞓街啦。」

林伯接受安置

△ 八十多歲的林伯昨午終於獲得發展商的暫時安置入住兩房一廳的單位,直至房屋局向他發出社屋後一個月為止。記者昨午突收到發展商來電,表示林伯已接受安置,正辦理相關手續。之後,他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按他 (發展商) 所說是頗好的,但到時才知道如何。」「已經數十歲了,都沒有辦法,已經迫在眉睫,沒有充裕時間。」

林伯在工人的協助下,在兩小時內收拾細軟,乘車離開居住六十年的老居。在青洲的最後一天,林伯沒有心情進食,離開時的表情也令記者擔憂,可能他心內有一份不捨的傷感。事實上,他前晚與記者傾談時表示,屋外多棵果樹都是他種植的,他又擔心不適應上樓後的新生活方式。

楊先生無可奈何

△ 前日被判頭、工人圍毆及恐嚇的戶主楊先生,在昨日拆屋限期 (下午一時) 前遷出屋內物品,並表示不會與拆屋人員對峙,但卻表示極不情願。有住戶稱:「沒有辦法,先拆了,再看怎樣爭取。」「沒有怎樣爭取,都已經勾結了,(前晚) 報了警,警員在場,都清拆,有甚麼陽光政府?」

「昨晚十時,發展商問我們簽不簽 (協議),簽了就有多一晚時間,不簽就半夜立即清拆。」另一住戶說:「樓價炒得很高,你估每一個人都購買得起嗎?」記者曾問他們會否遷出,得到的回應是「你幫到我們嗎?」期間,楊先生不斷要求親友不要向記者多說,以免往後被人報復騷擾。   

雷鳴

房屋局已完成審核青洲坊木屋家團申請 (24/12/2010)

【特訊】特區政府十分重視青洲坊地段的清遷工作,亦有密切跟進。房屋局於23日分別與發展商及部份不合資格的木屋居民會面。局方重申絕不允許發展商採用暴力行為清拆木屋。目前,局方已完成審核發展商提交189份的木屋家團申請,合資格者將安排下周到房屋局選購經屋單位,發展商亦承諾對合資格等待辦理上樓程序者於期間提供臨時居所。

截至23日,房屋局已完成審核發展商提交189份木屋家團的申請,部份於23日才補交文件,局方正加緊跟進。同時,房屋局每日均有派員到青洲坊巡查以監測最新情況,至今,青洲坊現場尚餘約20間木屋。

房屋局將於下周安排合資格者前來選購經屋單位,並陸續聯絡有關居民;基本合資格者,即尚餘補交不影響其申請資格的文件,局方呼籲有關居民盡快提交,以免影響申請程序。對於合資格等待辦理上樓程序者,局方要求發展商作出妥善安排,為加快清遷進度,發展商承諾期間對有關家團提供臨時居所;而局方正加快處理上樓的程序。

對於不合資格者,房屋局已全部回覆當事人,而對於個別有居住困難的家團,局方已透過與明愛商討,即日解決了兩個家團的臨時居所問題。就此,局方再次呼籲發展商與木屋居民雙方能理性、克制地磋商清拆及補償事宜。

會議上,房屋局重申絕不允許發展商採用暴力行為清拆木屋,並強烈要求發展商在清拆餘下木屋時,確保安全並妥善安排木屋居民的物品。另外,局方向木屋居民重申政府安置的審核標準。

於2008年11月政府與發展商簽訂青洲坊地段的續期協議後,由當時尚餘180間木屋至目前約20間木屋,大部份居民都願意配合政府的整體公屋興建計劃進行搬遷,其中多數居民已經和發展商理性協商有關清遷補償事宜;而符合政府安置的審核標準者,局方已陸續安排選購經屋及租賃社屋,使其居住環境逐漸得到改善。對於尚餘約20間木屋,大部份都能理性與發展商進行磋商。

政府已將青洲坊地段規劃為公屋興建項目,約4,000個公屋單位,其中地段4於2009年10月7日完成清遷,並已進行公屋興建工程,有500個經屋單位;地段3於2010年10月由發展商交由政府臨時接收,相關部門正進行招標程序等前期工作。政府期望透過青洲坊地段的公屋興建項目,增加社會服務設施,改善區內的生活環境。

政府對於青洲坊地段木屋安置的審核標準一直沒有改變,是以政府1991年及1993年木屋登記名冊內有登記的木屋佔用人資料為基本,如經審查符合資格將獲安置,經發展商與木屋家團磋商並達成清拆木屋協議,按協議之日期進行清拆。如不符合安置條件,則交由發展商負責與木屋家團磋商補償及搬遷安置事宜。過去曾獲安置的木屋家團不能再要求安置,必須予以清拆。

對於特殊個案,例如林伯,房屋局已加快審核其透過例外情況的社屋申請,現只欠部份文件需要補交;在辦理上樓程序期間,發展商將安排林伯入住臨時居所,對方已答允。

另一吳姓木屋家團,弟弟符合政府安置條件,局方將安排選購一個經屋單位;其兄長則不在政府1993年木屋登記名冊內,故不符合政府安置條件,但已獲發展商補償。

至於一楊姓木屋家團,在22日一度與發展商對峙,現已於23日與發展商理性達成共識,木屋亦順利清拆。

而一高姓木屋家團,該家團共5人已於1995年透過一木屋獲安置購買一個3房經屋單位,但於2007年該家團其中兩名成員再要求透過另一木屋安置購買一個2房經屋單位,但上述兩人並沒有登記於該木屋,且該兩名成員已是經屋家團成員,故不具購買經屋資格。最近,該經屋業主配偶再度提出購買經屋的要求,房屋局已書面回覆當事人因兩名家團成員不具購買經屋資格而拒絕其要求,局方促請木屋居民理性與發展商磋商清拆及補償事宜。

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青洲拆屋爭未休 (23/12/2010)

中國傳統認為「冬大過年」,究竟,青洲木屋的居民如何渡過家園被毀、沒有安置的冬至呢?本報記者昨日再次走訪被清拆中、斷水斷電的青洲木屋區。

判頭:今天就要你死在這裡!

△ 昨日一名屋主楊先生堅稱仍未完成與房屋局的商討,故堅拒工人清拆他的房屋。他與工人對峙超過三小時,曾多次拿起磚頭、菜刀等物件守護木屋,其親戚也站在推土機前,望能阻止清拆,雖然有警員在場,竟有判頭對那名親屬高喊:「我今天就要你死在這裡」。

肢體推撞似乎已為清拆過程的一個環節,但昨日的一幕令記者側目,判頭和工人聲稱屋主手持武器,近十人把他推倒地上及圍毆。記者不禁慨嘆:「若沒有記者和警員在場,可能屋主早被打得半死了。」及後,警方派員增援,但人數遠低於工人的數字,有居民質疑:「警方舉措只是一場戲」,更高喊:「官商勾結」。

雖然警員多次喝止,要求交出房屋局的拆屋批文,但判頭和工人不理會,多次意圖拆屋。雖然不能名正言順地拆屋,但判頭要求工人用鐵筆等拍打屋外的圍板,令屋主相當激動,警員也多次要求判頭不要刺激屋主。此外,判頭更命令數十名工人包圍木屋,有記者細說:「是否像似記錄片中猛獸包圍獵物的情節?」

冬至:心酸的飯盒

△ 在上週嚴寒和下著微雨期間,陳氏一家四口外出時,他們的木屋被發展商清拆。昨天是很多中國人重視的冬至,這一家沒有聚在一起,任職大廈管理員的陳先生需要當夜班,就讀中學的子女暫住在同學家中,傍晚只有陳太太一人留守家園和物品,在被拆木屋的廢堆中吃飯盒。

陳太太表示,一家人起初暫住避寒中心,但天氣回暖,中心關閉後,他們只能在廢堆旁、露天度過落霧的冷夜。近日,有社工與他們聯絡,雖表示協助他們爭取安置,但沒有具體承諾和落實時間,他們只好日復一日地空等。她說,他們不是要求多多,只是希望有地方居住:「女人睡在街頭是很醜的」。

林伯:自覺魂不附體

△ 在青洲住了六十年的林伯伯表示,他的木屋已獲房屋局認可,仍然未得到安置。在冬至前夕,他由發展商的經理和坊會的副主席陪同前往房屋局商討善後安排,期間,發展商竟然強拆他的木屋,鄰居雖然聲討,但工人未有理會,直至林伯伯趕回來才停手。

由昨日開始,木屋區開始停電。雖然昨日是冬至,但面對停電和老家被拆,林伯伯坦言沒有心情,覺得魂不附體,已不敢離家半步,只是吃了一點稀粥。當局多次建議林伯伯自行租屋,但他感慨地表示,他的生活只能依靠政府的老人金、救濟金,何來有金錢租屋呢?
                                  
雷鳴

強拆袖手‧法治何談 (23/12/2010)

【特訊】對青洲坊的清遷行動,從本來認為清遷是需要的一致意見轉為對非法清拆的質疑。在青洲坊木屋區的清遷中,不斷發生發展商趁居民不在家時用吊車或拖車把木屋拉倒或揭去木屋屋頂,這種情況甚至發生在深夜或清晨,待戶主回家時發現木屋已被毀,室內的私人財物全在已毀木屋之中。發展商沒獲得清拆令下卻由警方協助強挾或欺騙事主方式恃強侵犯私人財產、居所的刑毀行為,行政當局是追究責任抑或繼續縱容其違法行為?立法議員區錦新為此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摘要如下:

「在青洲坊木屋區的清遷中,近日不斷發生發展商趁居民不在家時用吊車或拖車把木屋拉倒或揭去木屋屋頂,這種情況甚至發生在深夜四時或清晨,待戶主回家時發現木屋已被毀,室內的私人財物全在已毀木屋之中,蕩然無存。

這樣的毀屋行為到底是不是合法?無論這間木屋的戶主是否有資格獲得安置?是否有資格獲得補償?他們是木屋的使用者,若認為他們是非法霸佔回來的,發展商可以正式啟動程序,要求法院發出清拆令,在警方協助下負責清遷。這在過去亦時有發生並行之有效,絕對不可能是趁木屋居民不在家,甚至半夜三更前往強行把別人的屋鉤爛拉倒。

從法律角度來看,即使居於木屋內的家庭的安置資格存在爭議,但既是住在屋內,則此屋是其私人住宅,屋內之財物家具也是屬於私人財產。按照澳門基本法第三十一條「澳門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根據基本法第六條,澳門居民的私有財產也應依法受到保護。但發展商對這些法律視若無睹。

更可怕的是,面對發展商踐踏基本法和澳門法律去拆毀木屋,戶主前往治安警察局報案,警方竟表示這是民事爭執,警方不會介入,警方叫報案者自行聘請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及後,其他個案陸續發生,警方在壓力下接受報案,但只是接受了報案,卻沒有任何有力的行動對違法行為進行阻止,結果從第一宗強拆木屋報案開始,木屋是一間一間被拆,先後拆去十多間。而房屋局對發展商的非法拆屋雖說是多次重申不容許,但只是口說不容許而無任何實質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實質上是在鼓勵發展商繼續以此手段來處理問題。這樣的野蠻行動而不受制止和追究,標誌著澳門正在從一個法治社會墮落為一個黑社會。

為此,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澳門歷史上發生過無數次正式合法的拆屋行動,透過獲法院批准的清拆令,在警方協助下清遷居民,將屋內私人財物移出、點算封存、記錄在案,然後才展開拆屋行動。這也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如今政府為何竟容許青洲坊的發展商不獲法院清拆令之下只要窺到屋內無人就去拉倒別人的木屋,令屋內物品全毀?對發展商這種沒清拆令下侵犯私人財產、居所的刑毀行為,行政當局會否追究?抑或繼續縱容其違法行為?

二.從法律角度來看,即使居於木屋內的家庭的安置資格存在爭議,但既是住在屋內,則此屋是其私人住宅,屋內之財物家具也是屬於私人財產。按照基本法第三十一條「澳門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及根據基本法第六條,澳門居民的私有財產也應依法受到保護。但當居民木屋被強拆且損毀屋內之私人財物而往治安警察局報案時,警方曾一度以此為民事糾紛為由而拒絕立案。這種明顯涉及刑事毀壞及侵犯私人財產行為,是否非治安警處理之職權?及後警方又接受了另一些同類案件報案,警方的開案和接案為何如此沒有準則?而警方在接受報案之後,並沒有任何有力的行動對違法行為進行阻止,警方如此做法明顯是行政不作為或玩忽職守,當局會否跟進並糾正警方的錯誤甚至違法的執法取向?

三.房屋局對發展商的非法拆屋雖說是多次重申不容許,但只是口說不容許而無任何實質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實質上是等同鼓勵和縱容發展商繼續以此手段來處理問題,嚴重破壞澳門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政府有何措施重新修復?」

關注有毒廢料聯盟提六要求 環保局三不獲罪 (22/12/2010)


【本報訊】「環保局不合格!不陽光、不嚴謹、後知後覺。」由九澳多個教育機構職員組成的關注九澳堆填區有毒廢料聯盟(下稱聯盟)昨午舉行記者會,並到政府總部遞交公開聲明,提出六項要求,並向環保局說「不信任」、「不同意」、「不承認」。

聯盟由九澳五間教育機構的教師、舍監、青年工作者、工友組成,約有一百五十人。他們表示,自九澳堆填區事件曝光後,環保局慌忙進行「公關式的補救工作」,但對過去三年在飛灰堆填區內工作的工友、附近的居民、兩所學校的三百多名學生及工作人員,以及青年村每年接待的一萬名青少年,沒有任何交代,也沒有表示如何承擔責任,更不承諾全面的身體檢查。

自己查自己不合理

公開聲明表示:「不同意:環保局自己調查自己……環保局對飛灰亂象難辭其咎,有被問責的責任。……由局方出錢及自行聘請公司執行調查是不合乎嚴謹、公開及公信的原則。」鮑思高慈青營代表、聯盟發言人施育助認為,環保局如同疑犯,疑犯找人查自己有沒有罪、罪責有多大等:「你覺得是否合理?我們覺得不合理。」

另外,環保局為今次調查找來的「獨立第三方」──「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在四月時獲政府批出一千五百萬元的研究項目,施育助稱:「你覺得那是不是獨立的第三方?那是一個聘請的職員。」聯盟認為:「所謂獨立的第三方的『獨立性』、『利益衝突』及『公信性』,成極大疑問且不能接受。」

早前,環保局局長張紹基希望用「數字說話」。聯盟認為,今次的「採樣檢測」不是一般科學研究,是涉及否認「行政失當」的「採集證據」;國際社會對這樣背景的採樣檢測,一般會邀請有公信力的專家全程監察,並將樣本進行即場的分析或嚴密的封條監管,確保採樣及分析公証;是次「採樣」未邀任何第三方專家全程監察,結果的公信成疑。

聯盟列七不信任原因

聯盟的聲明列出七項不信任環保局監察能力的原因。施育助估計,當局稍後公佈的調查結果,將聲稱堆填區沒有對環境和居民等造成影響,他希望當局看到聯盟的聲明後,會重新進行調查。此外,據施育助所知,泥土的標準可分為三級:自然環境、耕種環境、廢置區環境,而當局早前公布所謂九澳區泥土沒有超標,是指沒有超出「廢置區環境」的標準,故聲稱該區未有受到污染。

聯盟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調查過往三年內堆填亂象對環境及人身的危害,調查及追究相關權責部門的責任,而小組成員必須包括外地、香港及澳門公認的專家。此外,他們要求成立「監察委員會」,由聯盟成員、外地、香港及澳門公認的專家組成,必須具有法定的章則保障監察委員會的權力,監察委員會代表成員必須申報利益,免除利益衝突,維持小組的公正性。

另外,聯盟「要求為堆填區進行全面的環境評估,長遠對環境造成的危害」、「要求公眾監察:要求每月舉行公開的匯報會,滙報監察焚化爐及堆填區的運作及空氣檢測狀況」。

疑飛灰影響 健康問題多多 聯盟促體檢證分明 (22/12/2010)


【本報訊】政府雖然亡羊補牢,並掛保證九澳飛灰堆填區以後「無問題」,但之前三年不設防又如何?關注九澳堆填區有毒廢料聯盟 (下稱聯盟) 反映,近年單是他們當中已出現多宗鼻息肉、嚴重鼻敏感和皮膚病等個案,懷疑是受堆填區飛灰影響,促請當局為所有受事件影響者安排專業可信的體檢,證明他們的健康「無問題」。

環局調查無法反映過去

聯盟表明不承認環保局的調查報告。他們提出三個原因,其中包括:相關部門採集樣本前,堆填區已被水泥覆蓋,樣本不能反映過往三年間、空氣間飛灰飄揚的情況,而且,日前的採樣未有公開及公信監察,過程的公正性備受質疑。他們引述專家意見:「為受害人直接體檢身體,是最佳的檢測;環保局多翻藉詞推諉,未肯進行身體檢測,企圖掩飾問題。」

聯盟要求政府為工友、居民、老人、學生及職員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承擔及跟進責任」。他們提出,當局應「立即」為「飛灰高危影響的老人及兒童」、「患有嚴重鼻息肉、息肉、嚴重鼻敏感及經常性呼吸管道疾病的人員」、「曾於三年間懷孕的人員」進行體檢。
鮑思高慈青營代表、聯盟發言人施育助表示,近年有三位同事入院切除鼻息肉,也有很多同事到九澳工作後,出現嚴重鼻敏感等病徵,他們相信其健康已受飛灰影響。

員工感無助促體檢說分明

在一九九八年加入學生寄宿院舍「鳴道苑」,任職舍監的黃先生表示,十多年來沒有呼吸問題,但在二OO九年發現有鼻息肉,需要接受切除手術。近日,知道鄰近堆填區過去三年處理飛灰的情況,雖然,不肯定它們對人體的影響,但是,他感到擔心,並認為政府理應為該區的居民進行身體檢測。

在「鮑思高青年村」工作的活動導師林小姐說,她和很多同事過去數年不知何故,均出現嚴重的皮膚問題,如時常有暗瘡生長在顎骨和淋巴位置,而且體積較大。每天在九澳工作八小時的她又提到,剛巧在堆填區胡亂處理飛灰期間懷孕,「如果那些灰是有問題的,是有毒的,即是那些灰伴隨著我的胎兒成長。可能問題在日後 (呈現時) 會很大。我可以去哪裡追究、查問呢?其實,我都覺得有些無助。」她補充,孩子健康暫未見異常,但亦計劃自行帶他體檢。

早前,衛生局曾派員與校方等接觸,其後發出新聞稿指,堆填區作出改善後,已不存在對附近居民和學生的即時和嚴重的健康風險。施育助表示,派來的醫務人員曾建議他們蓋好水杯,吃飯時關上窗門,這令大家覺得,局方人員非常不專業,並難以信任他們提供的體檢,建議「應由可靠的醫療系統,及具相關專業的醫療顧問進行」。

外國報告證確影響健康

此外,聯盟又引用由英國綠色和平組織研究實驗室二OO一年發表,長達八十頁的「焚化爐對健康的影響 (譯名)」報告內容,「雖然現代化焚化爐所排放的煙氣中,某些化學物的含量會較低,但大量有毒的物質依然會被排放於大氣中及其殘餘物之內,例如煙灰及爐渣。」

該報告也列明:「沒有經過預處理的煙灰不得被填埋。」「對廢物焚化廠煙灰的處理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按照某些規定,煙灰可被列有害廢物。實際上,因為煙灰中含有大量鉛和鎘,按義大利法律,它們被列為有毒廢物。」

工作人員最高危

報告也關注到:「負責操作、保養焚化爐的工人,以及那些參與收集、運送及棄置煙灰和排放物控制器殘餘物的人員,均最有可能接觸與焚化爐相關的有毒物質。」也列出焚化爐、相關堆填區如何影響工人、居民健康的數據,如患軟組織肉瘤比率增加、非淋巴肉芽瘤病增加等,施稱:「這些數字是環保局從來不告訴大家的。」

環保局稱理解九澳師生憂慮

△環保局發出新聞稿稱,十分關注九澳飛灰堆填區對附近環境及居民、師生、設施使用者的影響,亦深切理解他們的憂慮,會認真聆聽各方訴求。環保局重申,今年初開展的調查報告顯示,飛灰堆填區鄰近區域的土壤環境未受污染,當局將與受影響的區內人士密切聯繫,包括建立監察通報機制跟進情況,同時繼續與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待堆填區的空氣和塵埃化驗評估結果出台後,將明確下一步跟進工作。

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

三百居民遊行反設美沙酮中心 (21/12/2010)

【本報訊】在昨午的遊行隊伍中,超過三百名居於黑沙環新填海區的市民,反對當局在該區設立美沙酮服務站。不少小朋友由家長帶同遊行、拉起反對的橫額,他們到達政府總部後,將廿八張居民聯署的大橫額,連同請願信遞交行政長官。

遊行隊伍由成年人及兒童拉起多條橫額:「支持戒毒、反對縱容毒者、浪費公帑」,「山頂醫院開設戒毒服務是最合適的選擇」,他們又高喊口號:「堅決反對虛假民意」,「堅決抗議政府漠視民意」。

雖然,當局曾派官員與居民對話,但居民王先生認為,政府定了開設服務站的時間,然後才「諮詢」居民,那是沒有誠意的表現。他指出,居民無法與政府溝通,因為政府已有既定立場,只是要說服居民,而居民又想說服政府,所以,雙方都無法說下去。居民始終反對將這類服務設於貼近學校及民居的地方。

居民林小姐指出,他們向政府反映很多問題,當局都沒有給予正面回應,無法釋除居民的疑慮,只是一直宣傳美沙酮的好處。她澄清,居民不是反對戒毒服務,但政府及一些社會人士卻誤解該區居民,扭曲他們的申訴,指他們不包容。

張裕:細心聆聽‧查找不足 (21/12/2010)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居民有依法表達意見的權利,政府會細心聆聽,以謙卑的心態,查找不足,將工作做好。

對於黑沙環衛生中心附近社區的居民計劃在昨天舉行反對在衛生中心設立美沙酮服務站的遊行,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見圖)昨天上午在出席特區成立十一周年慶祝酒會上被問及對此事的看法時表示,居民有依法表達意見的權利,政府會細心聆聽各方面的意見,以謙卑的心態,查找不足,將工作做好。他說,昨天是區慶,希望大家開開心心迎接區慶。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千二人上街表訴求 (21/12/2010)

【本報訊】特區成立十一週年,多個團體昨午發起遊行,超過一千二百名市民參加,當中很多是青年人,也有長者及勞工等,他們的訴求非常多元,包括要求政府推動民主政制,處理物價、樓價高漲,「抗河蟹、爭公義」等,過程整體秩序良好,依照警方的指定路線行進。

反貪腐 爭民主 保民生

遊行在下午三時出發,約在兩小時後到達政府總部遞信,在交給行政長官的信函中,新澳門學社要求政府「聽民意保民生」、「建機制反貪腐」、「凝共識達民主」:「我們認為,特區政府只有堅持『反貪腐、爭民主、保民生』,才能為澳門贏得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一個民主開放的制度、一個人人安居樂業的社會。」

「普選」熊貓參與遊行

信件由帶領遊行的、名為「普普」、「選選」的「熊貓」交給政府總部的人員。早前,當局透過「一人一票」為中央送澳的熊貓選名為「開開」、「心心」,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指出,不希望本澳的普選經驗只停在為熊貓取名,期望普選經驗可延伸到立法會的所有議員和行政長官。

遊行人士由北區行至南區,大部份遊行人士帶上「普選熊貓面具」,重複高喊口號:「速建萬九屋,勿成慢久公屋!」「社屋經屋,等到氣谷!」「還我選舉權!」「二O一九,普選特首!」「反對特權政治!爭取民主政制!」「反對賤賣土地!反對利益輸送!」等。

青動口號表心聲

在遊行隊伍中,澳門青年動力的成員也自創口號,反映他們的心聲:「官商打籠通、公屋揼波鐘」、「熊貓住豪宅、市民等配額」、「『陽光』政府、劫貧濟富」、「負責任、不博彩、抗河蟹、爭公義」、「公僕加薪、市民艱辛」、「壞鬼劉十招、跣到癱癱腰」、「環保局放灰毒、有人篤都唔郁」等。

兩「司長」與群眾對話

回歸民主大遊行於昨日下午三時在祐漢公園出發,人數超過一千一百,除了新澳門學社外,還有其他發起遊行的團體集合一起,依照警方指定的路線,向終點進發。遞信後,參加者在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聚會,兩名人士帶上「劉司長」和「陳司長」的面具與群眾對話,有市民相當投入,對「司長」開罵譴責。

除了新澳門學社外,還有被拆家園的青洲木屋居民、年輕植物人的父親、要求釋放劉曉波的利建潤、拿著二萬一千個市民簽名、要求陳麗敏下台的工人自救會等遞信,由於每一「單位」均要發言,過程超過半小時。

絕大部份遊行人士沿途遵守秩序,但警方的防備卻相當緊密,除有水炮車、防暴盾牌外,還有很多便衣警員,「鬼祟」混入遊行隊伍,當中不少更是假扮「龍友」,拍攝遊行人士。
遊行隊伍路經三條主要的天橋,是記者拍攝的重要位置,卻被數名便衣警員「霸佔」,更一度以記者沒有「記者證」為由,阻礙記者停留。

民意在這裡聽到…… (21/12/2010)

【本報訊】今次回歸遊行是近年人數最多的一次,有逾一千人參加,老、中青、小朋友都齊齊出動,各自為各自之目的企出來,發聲表達訴求。

首上街 社會越來越不公

不用太擔憂生活的侯女士,眼見社會越來越不公平,政府表現越來越差,決定獻出「第一次」,上街遊行。戴著熊貓面具的她表示,現時商人當政,政府與財團的利益千絲萬縷,才造成不公的情況越來越「離譜」,貧富差距日益嚴重,「越有的就越有,越冇的就越冇,現在真係好多人都生活好困難!」

侯女士認為,澳門才五十多萬人口,要管理好其實好容易,但政府卻辦不到,公屋、醫院多年建不起來。現時當局稅收如斯多,但錢用在何處?「就算唔派錢,無問題,可以將錢用在有需要的地方,但唔係搞咩顧問費,全部顧問公司都係佢地啲人,全部用曬係顧問費、乜費物費,咩顧問費又幾千萬,根本不是用在小市民身上!」

「公務員加人工,有咩理由追加幾年的人工?」她坦言,自己家人也有做公務員的,但政府做法實看不過去,「個社會要公平啲,少啲私心」,直言在商人當政下無可能會公平的,更反問記者「你唔覺得係好唔公平咩?」

爭普選 改變唯政制改革

繼五一青年遊行後,再一次上街的黃同學謂,今次主要是為政制改革而來,表示現時政府、立法會內,有太多商人、社團利益人在其中,無視市民最基本的利益需要,導致如房價高企等許多問題出現,故此,刻下最需要改變的,就是澳門政制。

黃同學認為,第一步應是做好教育,讓市民真正認識到政治,以免重蹈賄選、商人議員當道之覆轍,在公民教育完善後,逐步將官委和間選議席廢除,再向立會全面普選和行政長官普選的方向邁進。

濫輸勞 政府橫行霸道

建築工人譚先生說,外勞泛濫嚴重影響本地工人就業,「我們想找份工做下,報名就報得多,年年報名,年年得個白頭髮等」,入職變成「華人與狗,不得內進」情況,地盤不請本地人,只請外勞。

他直斥,政府做法猖狂、橫行霸道,出賣澳門市民利益,更補充:「點解十一年年都有人遊行,年年都有人抗議?就是澳門政府貪官污吏、官商勾結、剝削市民。」

無訴求 遊行當行街

有帶同兒子參與的父親話,「遊行是公民責任,是我們可以行使的權利,我成日都遊行架啦!」認為上街不一定要有訴求,行一行也可以。他笑言自己沒什麼要表達,「當同個仔行街」。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青洲拆木屋 假日不打烊 (20/12/2010)

【本報訊】遲不得!為加快青洲坊木屋的拆遷進度,回應政府,發展商即便在回歸前夕的週日,也「偷偷」地開機拆屋,驚動警方多次到場調停,但還是有居民木屋慘遭殃,亦有居民終獲短暫安置,當然,還有一部份的仍留守在「屬於其自己的木屋」。

發展商在假日無取得特別准照下,動用大型機械拆遷,居民多次報警求助,警員到場斡旋,亦多次對開機的發展商和工作人員道:「(你們)文明人嚟嘛,(警方)講左要聽架!」但無採取任何行動。最終還是有未談妥的木屋被推倒。

聯歡回來 木屋被推倒

原本開開心心、參加完聖誕聯歡、手拿兩大袋聖誕禮物回來的阿庭,回來面對家園被毀之狀況,不斷謂「麻煩囉」,全副家當包括身份證,就埋在面前的瓦礫中,之後就坐在門口。

有街坊協助他到發展商辦事處反映,對方得知情況後「爽快」作出多項承諾,會幫其申請公屋及找回證件,並「安排佢住晚酒店」、「畀錢幫佢買衫褲」,更即場送一套枕頭和棉被給當事人。

最後,臨時安置責任交到協助的街坊身上;發展商亦派出一名員工,在鐵皮與木塊中,嘗試找那不知何處的證件;阿庭則繼續坐在門前,食食煙、玩玩水。

被街坊稱為「傻仔」的他,據悉有輕度精神病,只是靠綜援、執紙皮過活,已住了好久,其家人對他置之不理。原打算去避寒中心睡的他,一聽會關門,就謂:「政府咁衰,我一個人之嘛,麻煩囉。」

半年安置 兩老以後再算

打算「迮死就算」的黎公公與羅婆婆,前晚因一旁拆屋工程弄斷電纜而無電力供應,在捱過一晚的「燭光」生活後,暫見「光明」。發展商改變不安置之初衷,願提供房屋租住半年,老夫妻也無奈接受,終百般不捨,也要離開這住了十多年的木屋。

不過,半年之後又如何,兩老亦不知道。在清理家當時,工作人員著他們別搬風扇等較大家電,「那裡有冷氣,乜野都整曬,唔洗帶啦!」羅婆婆則應道:「半年之後,邊度有錢買翻風扇呀!」最後,這些全都搬了上車。

工人有情 孭孩童過路

政府迫著起公屋、發展商加快去拆屋,前線工作人員不時成為未安置的居民的出氣袋,神經自然緊繃,工人明言「都係為份工啫」希望居民明白責不在他們。

前晚,有學童站在木屋區的封鎖線外,呆望眼前不是他所識的回家之路,正在徬徨之際,一旁的工人即上前關心,了解其家在何處,並背起他,踏過那條已不復見的路,送回母親的身邊。

政府只得一招:責成 (20/12/2010)

【特訊】政府一直密切跟進青洲坊地段發展商的清遷工作,期間不斷責成發展商必須確保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妥善處理清遷工作。

房屋局長期與發展商保持密切的溝通並舉行定期會議,期間多次敦促發展商履行合同,盡快完成清遷工作,確保公屋興建項目的開展。對於清拆木屋產生臨時居住困難的木屋家團,發展商已承諾,可與其磋商提供協助。

對於青洲坊發展商在昨日處理的一間木屋,房屋局已要求發展商就事件作出說明及跟進相關情況,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該木屋的家團成員早前曾申請購買經屋,經跟進審查,由於申請人不符合現行經濟房屋法例規定的要件而申請不獲批准,而局方已將審核結果通知發展商。就此,局方再次責成發展商需於清拆木屋時,確保安全並妥善安排木屋居民的物品,同時呼籲木屋居民理性與發展商協商有關清遷事宜。

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

張裕未置可否 會否增開美沙酮站試點 (18/12/2010)

【本報訊】對於有居民在回歸日發動遊行,反對政府在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立美沙酮服務站,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澳門有法律保障言論自由,居民也要遵守法律的規定。被問及會否親自落區會晤市民,會否在未來數月爭取開設多一間美沙酮服務站試點,張裕均沒有正面而清晰的回應。

近日有傳聞,黑沙環衛生中心鄰近的居民有意在回歸日發動遊行,反對政府在該區設立美沙酮服務站。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回應,澳門有法律保障市民自由表達意見,「問題就是要遵守法律相關的規定」。他重申,社工局會加強宣傳,收集意見後會更妥當地安排服務站的運作,希望可紓緩或解除公眾的擔憂。

未回應會否落區親晤市民

司長會否親自落區與居民會晤呢?問題說出後三秒,張裕稱:「現時的階段,主要集中於宣傳方面的工作。無論怎樣,有時社會服務工作是有困難的,要爭取每一個人同意是不太容易的,但總結這次經驗,未來會方方面面的情況都考慮,把工作安排得更好。有朋友問及總結甚麼經驗,我都同意的,政府的工作為公共利益的話,即使做得好的,都要檢討、總結,未來的時間做得好的,要更加有所提升,為市民,為社會的服務更好,做得不足夠的地方,亦要反思,在以後的工作安排得更好。」既然,政府在數月後 (下年第二季) 才開始黑沙環的美沙酮服務,為何不開設多一間美沙酮服務站的試點,使黑沙環新填海區居民不覺得政府將所有戒毒者集中在該區?張裕稱:「其實,山頂醫院那裡都已經在進行中…… 意思是 (黑沙環的服務站) 慢慢運作期間,我們會做多一些,希望保持暢順,或者,若出來的結果是擔心的東西都沒有出現,可能情形好了。一直會有,希望有,其他的話是按計劃地安排,我們公布了。」

衛生局根據環保局資料評估 飛灰未有即時健康威脅 (18/12/2010)

【特訊】衛生局十分關注九澳飛灰堆填區引發的附近居民和師生健康疑慮,在知悉有關情況後已立即派員實地了解情況,與居民和學校溝通,成立工作組持續跟進事件,衛生局將優先保障居民的健康並作好相關準備。

衛生局於日前接獲九澳居民投訴後,已立即派員到九澳飛灰堆填區實地了解事件,並和環保局,教青局等部門多次開會討論,及成立現場流行病學工作小組持續跟進事件,評估有關情況的公共衛生風險。在這期間,衛生局一直和居民和學校保持密切溝通,傾聽居民的疑慮和訴求。

衛生局根據環保局提供的資料和對居民及學校師生的健康狀況的初步評估,有關堆填區作出改善後,已不存在對附近居民和學生的即時和嚴重的健康風險。

目前,衛生局正等待有關部門對環境的污染情況的進一步評估結果並諮詢外地專家的意見,以便決定採取的進一步措施,包括因應暴露風險進行相應的健康評估。衛生局將優先保障居民的健康並作好相關準備。 

2010年12月18日 星期六

整天應酬 疏學習思考 曹炮又打官員要害 (17/12/2010)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前主席曹其真批評一些官員整天在酒會剪綵上面疲於奔命,佔去了學習、思考和了解民情的時間,也影響了休息。她指出,現在世界在改變,人們的思想觀念在改變,官員也要跟上時代,不能再以過去的思維管理。她還透露,她雖然與前行政長官何厚鏵有很好的合作,但也有爭論,甚至拍桌子,表示要辭職。

澳門科技大學昨天下午舉辦「澳門社會」系列講座,立法會前主席曹其真應邀作為首場講座主講嘉賓,在「細說澳門的管治與立法」講座上與科大師生分享其政壇經驗 (見圖) 。講座由科大助理教授譚志強主持,校長許敖敖等出席。

曹其真首先回顧了她的人生歷程。她將她到澳門的四十多年分為兩個階段,前二十年是學習、奮鬥的階段;從一九八九年參與起草澳門基本法、特區籌委會和特區立法會的工作,到二○○九年從立法會主席位上退下來的二十年,是參與澳門政治的階段。她希望未來的二十年投入到慈善和培養人才的工作中。

她表示,回歸後,澳門從殖民地管治到實行「一國兩制」。在全體澳門人和特區政府的努力下,經濟得到快速的發展。她認為,任何政府都會有管治的問題,不足為奇,對此,她也在博客上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見。她表示,特區政府出現的管治問題的原因,一方面是管治團隊較年青,缺乏經驗,過去沒有煉歷,因此先天不足;另一方面是澳門回歸後,以國際上少有的速度發展,有些官員的能力跟不上。

官員不能再以舊思維管理行政她批評一些官員整天在酒會、剪綵上面疲於奔命,把學習、思考、了解民情的時間都佔去,也影響了休息。這是個嚴重的問題。她指出,現在世界已在改變,人們的思想觀念也在轉變,官員應該跟上時代,不能再以過去的思維管理行政。她強調,管理一定要符合人性,要人性化。既要欣賞別人的優點,也要包容別人的缺點,管治才會好。她以現金分享和美沙酮服務站設置引發的問題為例,說明管治要人性化,不能違反人性。

曾當何厚鏵面拍枱要辭職

對於當了十年特區立法會主席,有什麼事情印象深刻,曹其真表示,回歸後她擔任了特區立法會主席,十年來把整個心血都放在立法會,沒有參與自己公司的管理。她透露,雖然她與前行政長官何厚鏵有很好的合作,但是也有爭論,甚至在何厚鏵的辦公室拍桌子,表示要辭職。

談到澳門的法律制度,曹其真表示,澳門的法律體系源自葡萄牙,是大陸法系。雖然國內也是採用大陸法系,但兩者有差異,不能把國內的法律搬過來澳門,否則社會就會亂。如有的囚犯是判五年徒刑,按照國內的法律可能變為十五年。她說,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回歸後原有的法律不變,就是為了社會的穩定。

現階段還需中葡雙語

至於有人認為葡文限制了澳門法律人才的培養,她表示,看問題不能忽略歷史。澳門的法律源自葡國,學葡文是為了了解法源,知道法律演變過程。而澳門以前沒有華人法官,到回歸前兩年才有,而且首位華人法官朱健也是學習葡國法律的。澳門五大法典都源自葡國,不懂葡文就難以審案,因此現階段還需要中葡雙語。

曹其真指出,現在澳門的法律已不是葡國的,而是本地化了。回歸後制訂的法律是因應澳門的實際需要的,很多是葡國沒有的;制訂法律時參考了很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葡國的法律只是其中的一個。她同時也指出,澳門一些法律滯後,回歸十一年了,一些法律還沒有制定。如預算法和稅收法律至今仍在採用葡國已不用的法律,財政儲備也還沒有設立。她說,立法會對於絕大多數的法律沒有提案權,而政府又不提出,社會上不知情的人以為法律滯後是立法會的不作為造成的,使得她如「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勸大學生學習生活懂得生活對於有科大同學問及為何時下年青人對政治冷感,她表示這不奇怪,因為社會平穩,波動不大,只有在特別時期,大家才會關心政治。她認為,學校應該鼓勵學生多參與各種社會活動、政治活動,才能鍛鍊人的思考和分析能力,才有政治的認知,有自己的價值觀、世界觀。她勸學生要學習生活、懂得生活,因為就是法律也是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她還希望同學們學好語言,尤其是葡語,因為現在中國與葡語國家有很多發展機會,需要大批人才。

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青洲坊拆遷如火如荼 木屋居民各有遭遇?(17/12/2010)

政府二○一二萬九公屋迫在眉睫,青洲坊清遷不能再拖,發展商近日頻頻「開工」,坊內已逾半木屋被推平,有無家的無奈要入住避寒中心,還有家的卻也誠惶誠恐,他們都「今日不知明日事」。

迮死就算 老夫妻決不走

青洲坊清遷已不是第一遭,原居住在何賢紳士大馬路旁的七十多歲羅婆婆及其丈夫,因道路拓寬工程被政府安置在另一間青洲本屋,故兩老現時獨居十多年的現址,一直並非其所有,不合資格獲安置安排。

眼見周圍木屋已被拆卸,古稀之年的羅婆婆稱,政府不願安置讓她們「過埋下半世」,而出去租屋不說其他,兩份養老金難只足夠付租金而已,故決定寸步不離,與木屋共生死,「迮死米算數,我地唔走假啦,寧願迮死算數,迮死有街坊知道、有政府知道,你(發展商)點樣迮死我。」

調虎離山 趁睇樓去拆屋

被政府多次責成後,現時該公屋發展商格守不空不清拆之原則。前天,發展商以車接送八十多歲有點行動不便的劉伯,到黑沙環參觀安置的一房一廳單位,唯他認為未達能多一房予兒媳來澳暫住之條件,結果雙方談不攏。惟他返家,卻發現發展商在無告知下清拆著他的木屋,雖已即時制止,但已被拆去了一面牆,成為「危屋」難以居住。

劉伯直斥發展商比抗日戰爭的日軍更強來:「我話你(發展商)重衰過日本仔,日本仔放火燒屋,你呢,禁住燒屋,禁住黎上!」他認為現時的木屋區,已變成四川地震般,滿目瘡痍。

風雨飄搖 入住避寒中心

前天整日下著雨,氣溫急降,拆卸工作依舊風雨不改,數間「無人」木屋被移為平地,其中陳先生一家四口正是因為上班上學,居住的木屋就落得如此下場,所有家當被埋於瓦礫下,他們昨唯有入住避寒中心暫住,並在議員協助下入信社工局要求安置。

昨已撿回部分物品的陳先生臉上盡是無助之情,「連仔女用來替換的校服都埋在下面」,說著說著,已禁不住眼框的淚水,要猛擦眼淚,自言不拒絕半年租屋方案,但對方並無進一步聯繫,「我都只係要求搵地方踎!」

母女相依 單親家庭無計

周女士和現在就讀中三的女兒十年前從內地來澳,丈夫在多年前去世,發展商已通知她今天要拆毀她和女兒居住的木屋。木屋被拆卸後,可居於何處?由於沒有親戚及積蓄,她和女兒跟本無力為自己打算,對前境可說是一片空白、束手無策。或許女兒要到同學家裡暫住,卻不能解決長遠的問題。

由於要看守家園和保護女兒,她唯有暫停在博彩公司的清潔工作,只好接受政府的援助,周女士也不知道公司會否再讓她繼續工作。被問及有否向校方或同學反映現況及求助,女兒表示,不希望讓他們知道自己的處境。周女士對政府有甚麼訴求呢?「我不是要錢,安排我居住便可以了,一間房都好。」

( 本報記者 )

家園被毀居民 求助特首辦 (17/12/2010)

【本報訊】兩名被強拆家園的青洲居民面臨流離失所的困境,家中財物也被毀壞,昨午向特首辦尋求緊急援助。立法議員區錦新直指,發展商的強拆手法不正常,理應負上全責,而房屋局又縱容發展商,警方在事件中也涉嫌參與毀壞私人財物,因此,居民已要求檢察院作出跟進。

兩名在星期一被發展商強拆木屋的青洲居民,昨午到政府總部遞信,尋求緊急協助。他們指出,發展商突然派出大隊人手,在沒有任何補償或磋商的情況下,意圖拆去他們賴以棲身的木屋。一名女子當時在屋內拿菜刀切薑做飯,聽到外面嘈聲而走出門外察看,另一被拆屋的男姓居民則搶去菜刀與拆屋者對峙,他認為那是「正常的反抗,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到傷害」。

然而,警方將兩人押走後,木屋即被強拆,屋內所有私人財物受到毀壞,令他們「陷入極度的困難。」兩人「希望特區政府能督促社會工作局即時作出協助,安排臨時居所及緊急支援。」由於,要流離失所,他們表示,「以本人的情況,亦應完全符合社會房屋這一保護網,本人盼望特首閣下督促房屋局考慮本人之無處棲身狀況,以特殊處理安排本人入住社會房屋或其他臨時房屋。」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相信,他們應是房屋局認為不符合安置資格的人士,問題在於他們確實以那木屋為棲身之所,理論上應有類似搬遷補償的安排,但發展商在沒有討論的情況下強拆,也沒有按程序保存居民的財物,警方又介入過程中,涉嫌參與毀壞私人財物,因此,他們要求檢察院作出跟進。區指出,發展商採用非正常的拆屋方式,應該負上全責。雖然,房屋局多次重申不容許那類方式,但事件不斷重覆,「你 (房屋局) 不是縱容他 (發展商) 嗎?很明顯是縱容。」

政府責成發展商做好清遷 (17/12/2010)

【特訊】政府一直密切關注青洲坊地段發展商的清遷工作,並積極督促發展商履行合同,與木屋家團磋商補償及搬遷安置事宜。房屋局於昨日再與發展商代表會面,並強烈責成發展商妥善做好清遷工作;同時,局方正加緊審核發展商日前提交的三十五宗申請,爭取日內完成,就此要求發展商在該三十五宗申請有審核結果後才清拆木屋,發展商承諾配合並妥善處理。

對於青洲坊發展商在十二月十五日清遷的一間木屋,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該木屋原登記人已於一九八九年購買一個經屋單位。而在今年九月,局方接到發展商提交的兩宗申請,同時提出透過該木屋要求安排優先購買經屋單位,該兩宗申請涉及五人,其中三人在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登記名冊內並沒有紀錄,另外兩人則不是該木屋的原登記人,但曾登記於另一木屋,有關木屋的居民分別於一九九三年及一九九四年獲安置購買兩個經屋單位,而該木屋亦於一九九六年完成清拆,故上述五人均不符合申請經屋的資格,局方已書面回覆當事人有關情況。

另外,對於青洲坊發展商在十二月十三日清遷一木屋期間,有人作出強烈對抗的個案,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該木屋的原登記人(共四人)已於一九九二年透過木屋獲安置購買一個兩房的經屋單位;而現場的兩名人士均不符合購買經屋的資格。局方於十二月十六日與有關居民會面,並協助轉介社工局跟進;待對方進一步提供文件資料,局方會審核其是否符合例外情況租賃社屋單位。

房屋局呼籲木屋居民理性與發展商協商有關清遷事宜;而發展商需於清拆木屋時,確保安全並妥善安排木屋居民的物品。

政府對於青洲坊地段木屋安置的審核標準,是以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登記名冊內有登記的木屋佔用人資料為基本,如經審查符合資格將獲安置,經發展商與木屋家團磋商並達成清拆木屋協議,按協議之日期進行清拆。如不符合安置條件,則交由發展商負責與木屋家團磋商補償及搬遷安置事宜。過去曾獲安置的木屋家團不能再要求安置,必須予以清拆。

城市熱點事件受關注 (16/12/2010)

委任的陳澤武表示,在黑衛設美沙酮事件中,政府決策是「科學」,卻出人意料地引起市民不滿,因為是政府與社會間出現共識問題,認為加強公民教育和改進政府與社會的溝通機制,才能營造條件,增加社會共識,平衡政府和市民兩者對政策認知之落差,提高政策被接受和順利推行的效率。

直選的區錦新則關注青洲坊公屋清遷問題,不斷發生發展商趁居民不在家時強拆屋、警局報案無後續行動、房屋局選擇性地發放訊息等,他認為,這種比野蠻更野蠻的非法毀屋行為,發展商即使不是房屋局授意強拆木屋,最少也是受到房屋局和警方的縱容下進行的。這樣的野蠻行動而不受制止和追究,標誌着澳門正在從一個法治社會墮落為一個黑社會。

學校不滿環保局圖淡化 (16/12/2010)

【本報訊】過去三年,九澳堆填區由於監管不足,傾倒「有毒」的垃圾焚化爐飛灰,形成「塵灰飛揚」,事件被傳媒揭露後,雖然,環保局作出多項措施,但與堆填區相距不到七百公尺的學校負責人指出,局方試圖淡化問題,卻迴避校方的質疑及訴求。雖然,環保局聲言重視居民意見,但不願讓校方及其信任的專家監察後續調查,又不承諾及時為過去三年的師生提供身體檢查的資源,校方對此表示不滿。

重公關手段不急求補救

近日,環保局數次發出新聞稿,簡介改善九澳飛灰堆填區的各項處理措施。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校監楊祖羅 (見圖) 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直指,那些只是一些公關手段,試圖對外淡化問題,卻迴避校方提出的質疑及訴求:「令我們感到非常憤怒。」他指出,環保局的新措施只是處理三年亂象造成的「惡果」,而不是補救三年來飛灰對師生、居民造成的傷害及影響。

環保局以往對堆填區、焚化爐已監管不力,一直沒有安排獨立的第三方檢測,前日發出的新聞稿還聲稱已推出「優化」措施,「足以證明他們不承認自己出錯,連認錯都不願意,我相信他們無能繼續監察,究竟他們現在保護甚麼呢?」身為九澳三個青年機構的負責人楊祖羅稱:「有甚麼可令我們相信,環保局往後的新措施真是可靠的,而不只是一班官員為了補鑊,為了自己不揹鑊而去補救、粉飾太平?」

要求獨立公信專家組負責監測

校方要求當局設立由獨立的、有公信的專家組成的調查小組,由採集樣本開始,應受到小組的嚴密的監管,直至完成報告為止。否則,由環保局自行聘用機構檢測,難免被指斥為「自己人查自己人」,「現時進行的檢測是難以令人信服的,我們也絕不會接受。」楊祖羅比喻說:「現在的情況如同我做錯事後,付款給別人調查我有沒有做錯,那麼,結果應是我沒有做錯了吧!」

至今還未允校方要求

政府 (第一方) 付款聘請公司 (第二方) 採樣及檢驗,與前兩者沒有任何利益關係的學者專家 (第三方) 獨立監察,三方互相分權和制衡,這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嚴謹機制,否則,當局提出的報告是難以令人信服的。另外,校方要求在整個調查過程中,理應有九澳區內受影響的人士及其信任的專家參與,然而,直至現時為止,局方仍未答應校方的要求。

根據印務局的網頁顯示,現時環保局找來的「第三方」──「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在四月六至二十日期間,獲特區政府批給兩個合共一千五百多萬元的研究項目。

為師生體檢稱有待報告出台

楊祖羅一再提問:「究竟過去三年師生受到多少累積的傷害?」校方多次要求當局為過去三年的師生等提供資源進行獨立的身體檢查,但當局一直表示有待日後的環境報告出台後才跟進,這是校方不能接受的。「環境的監測是很重要的。若沒有嚴謹的監測,又出現人為的疏忽、推諉,其產生的惡果不單是推出新措施補救便足夠,應以實質行動來檢測市民的身體已受到多少影響。」

日前,九澳兩間學校、青年營舍等機構一百二十多名導師、員工聚會,他們得悉九澳堆填區過去三年處理飛灰的手法,感到非常怒憤,並要求環保局公開解釋及交代事件。

九澳飛灰影響無? 張紹基:用數字說話 (16/12/2010)

【本報訊】環境保護局昨邀請傳媒參觀「改頭換面」的九澳飛灰堆填區,介紹各項「傳媒把亂象曝光後」措施,局長張紹基表示,會持開放態度對事件跟進到底,正展開採樣化驗工作,還未能用數字斷言飛灰「無影響」,但認為市民的訴求越來越多,他們無法完全滿足。

本報曾報導九澳飛灰不設防,張紹基昨表示,過去都是將垃圾焚化爐產生的飛灰也運過來堆填區處置,之後看見社會好關注那裡狀況,「媒體給了許多建議我們,專家也給了意見我們,那之前的處理措施可能不能滿足到社會的要求,我們現在將所有的(狀況),決定即時處理。」

工人全副裝備 記者口罩鞋套

雖然當局還「不能確定」飛灰有沒有害,但進內的傳媒皆獲分發一個較醫院派發更高規格之口罩及鞋套,似告訴大家那裡空氣和泥土質素並不佳,甚至有問題,但張紹基卻不表認同,指有關安排如一些工業場所、地盤的安全指引一樣,並不代表有問題,「比如話,有些地盤是(規定)需要帶安全帽,不一定話一定有東西跌下來的。」不過,在場與記者一鐵絲網之隔、進行「整理」工作的人員,依舊如早前卸下飛灰時一樣,穿著全副保護衣物裝備。

對於飛灰影響有多大,張紹基稱:「希望用數字說話!」透露年初已請來華南研究所在堆填區旁邊作土壤分析為結果為無污染,現還對區內外安排空氣、水和土壤採樣化驗。然而,時至今天,堆填區已存在三年多,環保局也成立一年多,現階段當局卻無掌握數據或檢測報告,證明九澳堆填區的飛灰有沒有問題。

又澄清 飛灰還是飛灰

早前,張紹基在立法會裡高調澄清「飛灰」不是「毒灰或毒氣」,昨天,張局又當著傳媒面前澄清「飛灰」:「我的意思是說,垃圾焚化出來的這種是一個飛灰,那我澄清一個名詞而已,若然在此引起大家的誤會,我都真係有點好抱歉,亦都係唔好意思啦。」

入袋、鋪膠、灌泥漿,讓堆填區不再與當初被傳媒曝光之模樣,但對「過去」那裡之處理問題,張顯然不願承擔太多:「我們可能係米有些不足。」未來希望能加強局方管理措施制度,提升安全系數提高,讓居民更加安心,故日後望能通過訊息發布,讓居民可以有更多「參與」。

難服務滿足各市民訴求

張紹基說,當局定會持開放態度聽取各方面意見以完善工作,因為他們發現「市民的訴求越來越多」,會加強資訊收集,與市民、團體、學校和媒體溝通,吸納意見,「因為各個人的感受亦都有所不同的時候呢,我地亦都係吸納各方面的意見,來做好我地工作。」但他補充,任何制度措施無法滿足所有人的需要和訴求。

環局認為問題核心是在於居民的憂慮而非堆填區問題,張紹基稱他們進行一系列完善工作,最重要是基於過去居民的憂心,「所以我們將來數據做好了之後,我們都同我們的各大團體、社會,去介紹回現時所做的工作,以及未來如何進一步完善措施,來減少居民的憂慮。」至於有鄰近學校要求當局為過去三年的師生進行檢測,張紹基表示,該局會與衛生局專責小組跟進、評估。

日後公布數據釋公眾疑慮

張局在訪問中多次重申將透明、公開處理,被問及已有報告會否公開,張則謂:「可以既,遲D我地搵D同事比你睇一睇,好冇呀。」至於以後的報告,他亦承諾會將數據對外發布,「希望團體、社會各界居民放心,即使(結果)怎麼樣也好,我們都會承諾跟進到底,並定聽取各方意見,讓社會減少好多疑慮,我們都會定出一個有效長遠的解決方法。」

有傳媒質疑其整天將「聽取市民意見」掛在嘴邊,但對於堆填區旁之學校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小組之建議卻沒有答應。張紹基則不認同,聲稱已成立內部獨立小組,這也不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也請顧問公司檢測、獨立第三方分析,還有環評會和環境諮詢委員會給予意見,「總的來看,就是改善我們工作,大家看到過去的條件,現在的情況,我們希望加強工作成效,希望增加社會監督,讓我們工作更加做得好。」

張局雖接受逾半小時的訪問,現場已處理好才去採樣化驗之結果還是否客觀準確、為何拒絕校方派代表參與當局調查、涉及賠償與否、有沒有人要負責任、傳媒報道前局方有否監測堆填區、是否知道其亂象等多項問題,皆無具體回應,或予以迴避,或答非所問。

環保業界:飛灰飄飄對人體肯定不好 (16/12/2010)

【本報訊】有環保業界人士昨日應環保局邀請參觀九澳堆填區後表示,在外地未見過垃圾焚化爐飛灰隨風飄的情況,並認為這情況對人體肯定有點不好,至於有多少影響,則有待得到檢驗結果後才能確定。

環保局昨日除了安排傳媒參觀堆填區外,也邀請了澳門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及該會環評議會的成員實地視察,在記者面前取集樣本檢測。均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協會的會員,該公司的管理總監陸世安表示,昨日抽取樣本是要檢測飛灰及堆填區內積水的成份,得到結果後向政府提出意見。

陸世安表示,垃圾焚化爐飛灰經固化後放置堆填區,這方法是沒有錯誤的,「但是,固化過程中能否將重金屬及其他物質穩定後才去填堆,這是關鍵所在。」傳媒把堆填區亂象曝光前,無固化的飛灰在傾倒時四處飛揚,陸世安稱:「如果不固化,飛灰被吹到大氣中,對人體肯定有點不好,但內裡有甚麼成份,由於我們未有檢測結果,不知道其成份對人體有甚麼害處。」

曾到多個地區考察的陸世安被記者問:「有否見過飛灰隨處飄或暴露在空氣?」他回答:「我沒有見過。」記者再追問他,堆填區在傳媒報道前處理飛灰的手法是否有問題,陸世安稱:「之前的報道,我看不到,唔好意思。」環保局聲稱一月曾對堆填區進行調查,記者問陸世安那調查方法能否準確知道環境有否受污染,他答:「唔好意思,那份報告,我自己沒有看過,所以我不能回答。」

昨日,到堆填區取樣的馬曉東表示,其分公司 (佳力高試驗中心有限公司) 開始為澳門政府售買環保物品,是次以義務方式進行檢測及提供意見。另外,該公司的人員李渭清認同,飛灰在空氣量屬多或少,對環境的影響也是不同的。

環保局已委國際公司進行採樣監測 (16/12/2010)

【本報訊】環保局昨晚發出新聞稿指出,該局已委託一間有經驗和規模的國際公司 (艾奕康 AECOM),在周邊設施附近安裝空氣採樣,進行空氣監測,並在徵得設施負責人的同意後,入內對空氣、土壤、塵埃進行採樣化驗。有關化驗結果出台後,將交由獨立第三方的科研機構 (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進行分析,預計本月內將有結果,稍後亦會對外公佈。同時,環境保護局亦計劃在飛灰堆填區內及附近設置長期監測站,以及時了解周邊環境變化及定期公佈有關數據,提升透明度。

另外,環保局於今年初已委託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進行「澳門飛灰堆填區周邊土壤環境現狀調查與分析」,有關土壤監測方法亦參照國家環保總局的《環境監測分析方法》、《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根據污染物產生及排放的特點,分析評價土壤有機質、二噁英等項目。

早前作報告指土壤未受污染

按照分析結果,監察土壤的重金屬濃度全部符合《土壤環境品質標準》(GB 15618-1995)中三級標準的環境品質要求,二噁英濃度為3 I-TEQ ng/kg,遠低於如日本 (二噁英質量標準為1000 I-TEQ ng/kg) 、美國 (二噁英質量標準為1000 I-TEQ ng/kg)、芬蘭 (二噁英質量標準為500 I-TEQ ng/kg)、新西蘭 (二噁英質量標準為1500 I-TEQ ng/kg) 等國家的土壤質量標準。反映飛灰堆填區鄰近區域的土壤環境未受污染。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廢司警獄警已享法援有爭議 公執法援通過 (16/12/2010)

【本報訊】備受爭議的<<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終於獲得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由於政府提交的法案最後文本刪除了「官告民」條款和加強司法援助的審批機制,因此在審議過程中議員沒有意見,但有關廢止司法警察和獄警現時已有的「起訴他人」時可獲司法援助的條文,卻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立法會昨天下午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及表決<<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和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等官員列席了會議。負責細則性分析該法案的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首先對法案的審議情況作了說明。她表示,委員會認為法案為因執行公共職務而被起訴的公務員提供司法援助的理據是清楚、恰當和充分的,但對法案的適用範圍以及提供司法援助的具體形式等問題提出質疑。事實上,該法案於立法會審議期間在社會各階層均引起強烈的回響,委員會在細則性審議法案期間也收到社會人士就法案提出的多份意見和建議書。幾乎所有的意見都反對法案為所規定的人士可以對第三人提起訴訟而提供司法援助,尤其是可因名譽提起訴訟。

她說,經過多次會議的討論及與政府代表反覆磋商,政府於十月二十九日提交了法案最後文本並引入一些修改。

法案最後文本在適用範圍方面作出修改:一是刪除了「提起訴訟」的情況:二是在適用範圍中排除行政長官、主要官員、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根據修改後的文本,司法援助僅適用於公共部門的工作人員,包括按私法制度聘用,在因執行公共職務而作出的行為或發生的事實被起訴的訴訟程序。

對於備受爭議的「官告民」的法案原文本第四條,該條規定法律所指的人士對第三人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時亦可獲得司法援助,甚至是基於有關行為侵害其名譽或具重要價值財產的情況。她表示,委員會對有關規定提出質疑和反對。另外,經過比較研究,委員會發現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法律大多沒有此類的規定,所以建議提案人刪除有關規定,即對第三人提起訴訟的內容。在委員會與政府代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最後文本已刪除該條,不再為有關公共部門的工作人員對第三人提起訴訟提供司法援助。

關翠杏表示,法案原文本第八條規定司法援助的決定權限屬行政長官。在審議過程中,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加強審批程序,使其更加嚴謹。為此,法案最後文本增加了行政長官在作出決定前須聽取為此而設立的獨立委員會意見的機制。

此外,她指出,雖然第四條已被刪除,但卻繼續保留原法案文本的第十八條即新文本的第十七條,這將會使司警人員及獄警人員喪失向他人提起訴訟的司法援助;上述取向與昔日立法會通過但將被本法案廢止的相關法律的立法原意不同。

她說,關於這一問題,委員會曾與政府代表溝通,得到的解釋是基於公務員之間的平等而刪除有關條款。另一方面,委員會也曾對法案在這一事宜上所採用的雙重標準提出質疑,即沒有同時刪除<<核准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十九條「辯護保障」。對此,委員會沒有得到具有說服力的解釋和答覆。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隨後代表政府重申政府的立法原意、回顧立法過程,並表達政府對相關問題的立場。她表示,政府提出該法案是基於保障原則和善意原則。在參考了有關司法警察局和獄警隊伍人員的法律的立法原意和精神及回應了公務人員的訴求,政府決定將有關司法援助的制度延伸到所有公務人員,以完善公務人員的制度。她認為這是公平的做法,亦符合公共利益和平衡原則。

她說,對於社會上的憂慮和意見,行政長官全面分析社會意見並經行政會討論後,決定對法案作出重大修改。她說,由於自設立有關可因公向第三人提起訴訟而獲司法援助的機制以來,司法警察局及澳門監獄均未有人員申請此種司法援助,故政府維持廢止兩個法律的相關條款。

陳麗敏表示,政府在年初已對現行的<<一般司法援助制度>>展開專項檢討工作,參考借鑑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相關規定及法律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草擬了<<檢討司法援助法律制度諮詢文件>>,並於今年十月至明年二月三日向社會大眾公開諮詢。

不過,關翠杏隨後以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的身份表示對於陳麗敏的說明有保留,指委員會對法案在廢止司警和獄警人員向他人訴訟的司法援助的問題上所採取的雙重標準提出質疑。

在審議該法案的過程中,議員們也就法案第十七條有關廢止司警和獄警人員向他人訴訟的司法援助的條文進行激辯。有的議員持與關翠杏相同的看法,有的議員則認為廢止有關條文體現了公平。而歐安利議員指有關廢止會減少司警和獄警的權益和保障,而有關權益和保障是回歸之前就有的,如果廢止會否違反澳門基本法第九十八條所規定的「待遇」不變,應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他並建議休會磋商如何解決。
而陳麗敏認為基本法第九十八條與司法援助無關。最後大會對該法案第十七條的第一和二款分開表決,並獲得通過,整個法案終於獲得細節性通過。多位議員作了表決聲明,對該法案的通過表明不同的立場。

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青洲坊未確認戶求優先購經屋 (15/12/2010)

【本報訊】為興建公共房屋,發展商近月陸續清拆青洲木屋,一群未被房屋局確認、將不獲補償的青洲木屋居民要求政府,在清拆前承諾優先安排他們購買經濟房屋。另外,兩名木屋居民前日被警方帶走後,工程人員隨即清拆其木屋,被街坊指斥「官商勾結」。

十二間未被確認資格的青洲木屋將被清拆,其居民代表昨日約見房屋局。他們聲稱自己是木屋的擁有者,在九一及九三年政府進行木屋登記期間,因為種種原因而錯失了登記的機會,或當時登記的家人已過世等,故房屋局認定他們不符合安置資格。

他們昨日表示,「我們並不是要求高,也絕非貪得無厭,我們只要求僅有的安置。」「我們只希望政府能因我們的家園被毀而讓我們優先購買經濟房屋。這是全澳門居民都可以享有的基本住屋權利,只是因為我們即時的家園被毀,而須稍稍優先安排我們購買經濟房屋,使我們能有一個棲身之所而已。」

居民被警帶走 隨即拆屋

昨日,青洲街坊向記者投訴指,前日有木屋居民被警員帶走後,發展商聘用的工程人員隨即向其居住的木屋展開清拆行動,街坊批評是「官商勾結」。有目擊者指出,當時一名女居民把菜刀等交給屋外的男性友人,之後返回屋內,雖然現場沒有發生衝突,警員很快撿走菜刀,但仍然入屋把沒有激烈行動的女居民拘捕。據悉,兩名居民獲釋後回到木屋,但已不能繼續入住,只好到親戚家中暫住。

政府密切關注青洲坊木屋清遷工作 (15/12/2010)

【特訊】特區政府一直密切關注青洲坊地段的公屋興建計劃,期間不斷責成發展商妥善處理工作,必須在合法的情況下進行清遷工作。房屋局於昨日與青洲坊木屋居民會面,局方所收集的居民意見將向發展商反映,並重申青洲坊地段木屋安置的審核標準,是以名冊內有登記的佔用人資料為基本,局方只會對已登記且合資格的木屋佔用人進行安置。

青洲坊木屋居民昨日在議員區錦新陪同下到房屋局遞信及舉行會議,反映青洲坊木屋安置申請的審批情況,及發展商的清遷、補償問題,由房屋局副局長郭惠嫻、房屋監管處處長伍祿梅及法律事務處處長任利凌接見。

會議上,因應木屋居民提出的安置、補償問題,房屋局強調木屋家團須登記於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名冊內,同時須符合現行租住社屋及購買經屋法例之規定,才會獲安置;倘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獲安置,經發展商與木屋家團磋商並達成清拆木屋協議,按協議之日期進行清拆。如不符合安置條件,則由發展商跟進磋商補償及搬遷。有意購買經濟房屋之人士,須符合現行法例規定及透過新一期公開競投申請公屋。局方將就居民對發展商之補償清遷意見,立即向發展商反映,並督促發展商積極與居民溝通,妥善做好工作。

現時,對於青洲坊地段尚餘的一百四十二間木屋,經多次與發展商召開工作會議及透過書面催促,發展商於十一月三十日前,只遞交一百零一份申請。自發展商於本月初貼出清遷通告後,通過發展商提交之申請才不斷增加,至今,房屋局收到發展商遞交一百八十份申請表,涉及一百零一間木屋,其中申請購買經濟房屋共一百七十一份,租賃社會房屋共九份,已審批的申請已達一百三十五份,其中,不符合購買經濟房屋資格六十八份,基本符合資格的有六十一份,不符合租賃社會房屋資格三份,基本符合資格的有三份,尚餘的申請,房屋局現正加緊進行審核。

青洲坊木屋家團不符合政府安置條件之主要原因
1.同一木屋要求每名成年子女均可各自購買經屋單位;
2.有已獲安置的居民以同一木屋或以另一木屋要求再作安置;
3.原木屋登記內之紀錄人已離世,於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登記名冊內並沒有紀錄之人士要求購買經屋,作為安置補償;
4.已擁有私人物業,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
5.已獲批准四厘/自置居所利息補貼;
6.已為經屋業權人/家團成員或社屋承租人/家團成員;
7.非政府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三年木屋登記名冊內的居民要求政府安置。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環保局遲來的監測 (14/12/2010)

【特訊】關注到九澳飛灰堆填區對區內附近環境的影響,環境保護局除已於上月底開始優化各項處理流程,並將於近日對周邊設施作採樣監測,對空氣、土壤、塵埃進行化驗,預計本月內將有化驗結果。同時,局方亦已相繼拜訪附近的學校、老人院、復康機構及相關社團等,以聽取各方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

近日始對堆填區周邊作採樣監測

環境保護局為進一步完善廢物處理之流程,以確保環境質素和居民健康為前提,已於上月底開始,要求焚化中心之營運公司以密封方式將飛灰運送至堆填區作進一步之填埋處理,避免傾倒飛灰時出現塵土飄揚的情況。同時亦決定在完成舊廠升級工程前,舊廠將作為後備,並以新廠的三台焚化爐作為處理廢棄物的主力。與此同時,亦會將舊廠的飛灰運至新廠現有的飛灰處理設備,目前所有飛灰均全部固化處理後,才運至飛灰堆填區作填埋處理。在飛灰堆填區現場亦已鋪設帆布遮蓋,並將用水泥覆蓋表面,避免已填埋的飛灰飄散。

研究長遠解決飛灰最終處置

另外,特區政府已分別委託科研機構及顧問公司,就長遠解決飛灰的最終處置問題開展兩項關於飛灰填埋、熔融及其他再利用的可行性研究,冀望能進一步落實可保障澳門可持續發展的飛灰處理方案,預計於明年初完成。

環保官員拜訪機構釋疑慮

為完善對飛灰堆填區之監測機制,更好地保障環境質素,並釋除區內團體及機構的疑慮,環境保護局亦已分別拜訪了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包括屬下的九澳老人院)、雷鳴道學校、九澳聖若瑟學校、聖路濟亞中心、少年飛鷹等,並介紹局方將開展的各項監測措施。包括將於近日在相關設施的周邊安裝空氣採樣機,進行空氣監測,並在徵得設施負責人的同意後,入內對空氣、土壤、塵埃進行採樣化驗。有關化驗結果出台後,將交由獨立第三方的科研機構進行分析,預計本月內將有結果。同時,環境保護局亦計劃在飛灰堆填區內及附近設置長期監測站,以及時了解周邊環境變化及定期公佈有關數據,加強透明度。

對於近期大家關注的環境問題,局方必定會跟進到底,並且會盡快訂出有效的長遠處理方案,釋除社會的疑慮。亦會以負責任的態度,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繼續與社會各界保持緊密聯繫,不斷加強各方面的工作,更好地保障環境質素和居民健康。

張裕回應美沙酮站爭拗 不斷檢討‧做到最好 (13/12/2010)

【本報訊】政府上月公布在黑沙環衛生中心為戒毒者設立美沙酮服務站,學者和居民也批評當局在決定選址前未有真正諮詢,相關部門應否對這事件作出檢討?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見圖)認為,政府要不斷檢討其工作,他相信:「政府的任何工作都是為公眾利益,為社會利益,市民的意見作為參考。」

當局今年五月透露計劃在台山設立美沙酮服務站,受到居民的反對後,在上月十一日又改變計劃,宣布將服務站設於黑沙環衛生中心,引來該居民、師生、業主等強烈反對,抗爭行為更持續升級,他們批評政府決定選址前沒有真正諮詢,也要求當局交出選址的理據。

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有關部門在過去數天發放很多信息,並進行大量的宣傳工作,也會聽取意見後作出更妥善的安排:「我相信政府的任何工作都是為公眾利益,為社會利益,市民的意見作為參考,如果做得好或者做得不好,經常都要有一個心態,不斷去檢討,做得好的更加有助提升,做得不足夠的有改善。」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

日限二十人 美沙酮服務 (11/12/2010)

【特1癖】持續推行美沙酮治療服務,是明年社會工作範疇的施政方針之一。考慮到本澳的實際需要,並參考了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政府較早前已公佈,會陸續推動在醫療場所內提供美沙酮治療服務,並以黑沙灣衞生中心作為首階段的一個試點,預計明年第二季運作。

在有關計劃公佈後,黑沙灣衞生中心鄰近學校的學生家長及大廈居民,先後提出反對意見。為減輕居民疑慮,當局決定在運作初期儘量縮減美沙酮治療服務的時間,與學生上下學的時段錯開。並且只安排附近居住的病人到中心服藥,每日服藥人數不超過20人。而警方也會加強巡邏,確保周邊治安及居民的日常生活不受影響。此外,也考慮設立關注小組,與社區共同監察該服務點的運作。

其他地方亦陸續開設

同時,仁伯爵綜合醫院的戒毒中心會繼續運作,重建後亦預留地方繼續提供美沙酮治療服務。此外,還會研究在其他有條件的衞生醫療場所增設美沙酮治療服務。目前計劃在離島醫院、氹仔TN27、石排灣及青洲坊公屋地段的衞生中心設置有關服務。
政府期望社會各界尊重接受美沙酮治療人士的權利,並繼續加強宣傳,讓市民對美沙酮治療有正確的認識。

何少金望居民包容 (11/12/2010)

【本報訊】就有學校和北區居民憂慮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美沙酮戒毒中心會對治安和學生構成影響,中華教育會理事長何少金(見圖)表示理解居民和校方憂慮,但她希望,居民以包容的心接納美沙酮戒毒中心,又希望政府日後能加強與社會溝通,介紹美沙酮戒毒中心計劃,減低因誤解引起的社會矛盾。

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美沙酮戒毒中心計劃自公佈後,一直受該區居民反對,憂慮對治安、環境衛生等構成影響,甚至令成為反面教材,影響子女染上毒癮。何少金表示,與黑沙環衛生中心附近的學校接觸後,了解校方恐設美沙酮戒毒中心對學生構成的影響,她對校方和居民的憂慮均表示理解,但希望各界能以以包容的心接納美沙酮戒毒中心。又認為,校方可以利用今次事件作公民教育教材,與學生採討事件。中華教育會下週也會在會議上,建議將該事件作為公民教育課的討論課題,讓學生從中明辨事非。

有意見認為,居民反對設美沙酮戒毒中心的態度,以及過去幾年不斷有居民反對在民居建老人院事件,均反映出澳門的公民教育質素下降。何少金指出,自賭權開放後,對社會價值觀造成了大扭曲,社會環境轉變,令教育工作者受困擾,公民教育也需要作出轉變,希望教育界能多以社會事件作公民教教材,引起學生關注。又希望,政府日後能加強與社會溝通,介紹美沙酮戒毒中心計劃,減低因誤解引起的社會矛盾。

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

張紹基拒論飛灰無毒 (11/12/2010)

 【特寫】環保局局長張紹基的一句:飛灰 (從垃圾焚化爐尾氣清除出來的灰塵) 不是毒灰或毒氣,令稍有常識的市民都感到詫異,難免會問:局長是否「下巴輕輕」?記者昨日問局長「何出此言」,得到的回應是「緘默不語」。

正當工作人員在烈日當空下,於九澳堆填區穿著「由頭包到腳」的全副保護裝備,處理焚化爐尾氣清除出來的灰塵時,環保局局長張紹基穿上西裝,結上領帶,在有空氣調節、尊貴而莊嚴的立法會內聲稱:「首先我必需要澄清有關 (報導),其實飛灰唔係一個毒灰或者係毒氣的問題。」

張紹基昨午出席公開活動後匆匆離開,以「有下一個會議」為理由,不接受採訪。但是,記者仍然追問他:「局長,為甚麼當天說飛灰不是毒灰或毒氣?你在立法會這樣說是甚麼意思呢?根據甚麼數據呢?是否已經有檢測結果呢?」張紹基沒有停步,木無表情,不發一言,繼續向出口前進。

在乘搭僅讓一人站立的電梯時,記者「佔了有利位置」,站在局長前面繼續問:「為何一直不監管堆填區如何處理爐灰?」張紹基終於開口說:「我們現在已經跟進這方面的工作,如果有進一步消息,我們會再公布。我們已經與雷鳴道或者其他鄰近的學校進行這方面的跟進工作。」

當局按計劃開美沙酮服務 (10/12/2010)

【本報訊】衛生局與社會工作局負責人昨與街總代表閉門會見(見圖),傍晚向傳媒發出「衛生局社工局收集居民意見」新聞稿和照片,並於今天凌晨時份再發出更正稿。

全文如下:為更進一步收集居民對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立美沙酮服務的意見,由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協調,衛生局局長李展潤、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代副局長黃艷梅、精神科主任何志榮及有關人員等,於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下午三時假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社區服務大樓三樓與居民進行會面及收集意見。出席是次會議的大廈代表包括:寰宇天下、海名居、廣福安花園、廣福祥花園、裕華大廈、保利達花園、金海山花園、唯德花園、華茂新邨、灣景園、海景園、美蓮大廈及浸信學校家長代表等,進行座談交流會。

會上,兩局就居民意見進行交流及討論,並聆聽居民對服務設置的憂慮,對於居民所提意見,兩局回應會作出謹慎考慮,並按計劃開展美沙酮服務,現階段會繼續加強推廣宣傳教育,讓更多市民了解美沙酮服務。

而在原新聞稿中提及的「對於居民所提意見兩局回應會研究」、「並不急於短期內在黑沙環衛生中心開展美沙酮服務」、「聽取社會各界和市民意見」則不見了,只更正加入了「按計劃開展美沙酮服務」。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黃艷梅:時間可證明‧事實勝雄辯 黑衛美沙酮服務不退讓 (09/12/2010)

【本報訊】政府與堵路抗議反對黑沙環衛生中心開設美沙酮服務五百居民街頭對話後,無意改變初衷,社工局代副局長黃豔梅直言「事實勝於雄辯」,冀民眾給時間讓政府證明這並無問題,先讓服務站設立。

時間會證明居民憂慮多餘

昨出席公開場合的黃豔梅回應事件,稱政府已經好清楚了解到居民的意見與訴求,也非常明白他們的憂慮,接下來當局會繼續加強溝通和宣傳推廣工作,期望居民多點包容予這些有需要美沙酮服務的市民及其家庭。她亦特意呼籲:「希望有意見的市民,給點時間給政府證明,我相信,事實勝於雄辯!」似乎無意考慮居民之呼聲另覓地點設美沙酮服務。談及「區區美沙酮」計劃,黃豔梅解釋,這是「聽了好多意見」而得出來的,目前最理想的一個方案,就是設置在衛生中心及醫療機構裡面,至於具體那間衛生中心再設立,就視乎其具備相應條件與否,當中黑沙環衛生中心是最有條件。因為增設有關服務所需地方不多,重要是能配置一套連線各服務站點的統籌發放美沙酮系統,這方面需要與衛生局協作去準備,故其他的未有時間表。

服美沙酮者如糖尿病患

原職為防治藥物依賴廳長黃豔梅,把服用美沙酮者比喻為糖尿病患者,「美沙酮就好似你糖尿病,每日都要食(或注射)胰島素,是一個病人。他服用後就可返回去工作,或者返回到家庭去。」她再次希望大眾明白,社工局會按計劃去執行,但會與衛生局增加協商,若有進一步消息會向大眾公布。

社工局與居民交換意見 

△近日接獲廣福安花園管理委員會就美沙酮服務設點向多個部門提出意見,社工局已於12月2日覆函該管委會,並於12月6日由社工局黃艷梅代副局長接見該管委會周麗真主席及相關委員等共7名人士。會議中由防治藥物依賴廳韓衛代廳長詳細講解美沙酮治療工作,尤其美沙酮服務對整體澳門居民的社會效益、治安改善、服藥者個人及家庭功能的提升等。居民組織亦表達了對服務設置的擔憂。

社工局承諾會透過多項宣傳推廣工作令居民理解,增加大眾對服務的接納度及減低對戒毒病人的疑慮,以達到社會共融的作用。廣福安花園管委會代表認同戒毒工作對本澳的重要性,認為政府有必要繼續開展戒毒服務,以協助有需要的人士,但對於服務設點的問題,則認為不應設置在黑沙環區,要求政府考慮將服務設置在山頂醫院內,社工局表示會反映有關意見。

澳門病在哪? (09/12/2010)

「澳門係咪真係有病」?!這是議員大姐關日前在立法會發出的感嘆與問號。未知是否巧合,這個「病」馬上顯出,「病徵」,那就是日前黑沙環抗議設立戒毒中心的洶湧群情,可嘆的是,引致「發病」的,卻是專門保障市民健康及福祉的衛生及社福衙門。「病菌」是官僚作風及「假諮詢」,「病狀」則是不大講理的洶湧群情。

這個本來很普通的設立戒毒中心舉措,在鄰埠多年前設立時,根本一點風浪也沒有。因行動前,官方宣傳得當,市民思想通達,全局觀念較強。

想不到,廿多年後的澳門一學習他埠,也設立美沙酮戒毒中心,在宣傳機器,各項設施都較進步的背景下,竟因仍沿習陳舊、腐朽的官僚作風及慣用的「架構內」諮詢方法,卻激起部分市民的憤怒,更在一些不太習異講的人士影響下,結果,原本平平無奇的衛生及社會福利行動,卻釀出堵塞交通,搶擴音器,只准自己高聲大叫,不讓他人自辯的過激行為 。

這顯示,澳門有些人,真是「病」了。病在腦袋!「病」在官僚的「諮詢」架構!「病」在一些人心狹隘思想。

試設想,若老爺們在定立戒毒計劃前,真的公開設想計劃,讓大眾討論利弊,而非「黑箱」作業,只向傳統「代表」「諮詢」。而讓大眾矇在鼓裡,待大眾晃然知悉「代表」的諮詢結果,與大眾心想法不同,那會不激起洶湧的群情嗎?!若這些激動的大眾,能多考慮一下整體的社會利益,尊重社會的公眾利益,他們會為著個體的利益而堵塞幹道交通嗎?他們若能多尊其他人的權利,豈會只准自己大叫,而搶走他人的擴音器嗎?

醫治澳門之病,當然需要很多「藥方」。最快見效之「止痛餅」,為老爺即戒掉陋習,真正坦誠與市民對話,多方傾聽民意,因傳統「代表」的聲音,多為「讚」歌,多非正「韻」。容易聽「壞」人。中期療法為老爺公開透明,多做實事,多照照X光,讓大眾看得心裡明白,民心才穩,長期「療」法,提升公民教育,讓大眾眼光遠大,氣量恢宏。

‧揚正氣‧

2010年12月9日 星期四

堆填區飛灰亂象已三年 雷鳴道要求為師生體檢 (09/12/2010)

【本報訊】上月下旬,傳媒爆出九澳堆填區毒灰橫飛後,環保局迅速作出多項「補救」措施,或許希望事件猶如「灰飛煙滅」,告一段落。然而,與堆填區相距少於七百公尺的學校要求政府公開交代過去三年的堆填區亂象對人體造成甚麼影響,並提供資源讓師生進行身體檢查,甚至治療。此外,校方要求當局建立嚴密的監測系統,確保堆填區的有害物質沒有外漏的可能,以保證善後處理百份百安全。

校方求建監測系統確保有害物質沒外洩

過去數年,營運商在堆填區傾倒未經固化的、從垃圾焚化爐尾氣清除出來的灰燼時,不單容許灰燼四散飄揚,更讓灰燼長期暴露在堆填區的表面,無遮無掩,東風一起,便被吹向鄰近的雷鳴道主教紀念學校,校監楊祖羅神父堅稱:「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設堆填區未諮詢校方

楊祖羅指出,直至新聞報道把飛灰問題曝光,校方之前不知道區內設有堆填區。該區的學校開辦已有二十多年,然而,當局數年前計劃設立堆填區前,校方沒有接到任何諮詢。楊稱:「究竟在設立堆填區前,有否進行獨立的環境評估?由誰進行?如何進行?當局應向社會回應上述問題,並公佈相關報告。」

身為三間機構負責人的楊祖羅表示:「當局明明知道附近有兩間學校、一間青年營舍、一間安老院、一間康復中心,卻對堆填區的安全問題不聞不理,這是要追究責任的。若有人由於堆填區的有毒物質而身體出現問題,誰要作出補償?誰要負上責任?若需要接受治療,誰會提供資源?因為,一切是由人為失當所引起的。」

環保局為何現在才作補救

「我感覺環保局未能有效地監管堆填區的運作。」楊祖羅稱:「對有害物質的處理,必要監管嚴謹,監管不力代表著環保局對人身安全意識薄弱。」對於環保局責成營運商在數天內完成「補救」措施,以帆布遮蔽堆填物等,他問:「為何環保局現在才提出要求,而不是在其成立時立即採取行動?這是令我們感到憤怒的。」

楊祖羅要求政府直接向過去、現在堆填區附近的居民、學生、家長等公開交待過去三年發生甚麼,造成甚麼影響,現在如何運作,未來有何措施確保安全。另外,政府應向近年在堆填區附近的師生等提供資源,讓他們自行到獨立於政府架構的、較可信的專業機構接受身體檢查。

堆填區缺排水排污設施

按楊祖羅所知,肉眼可見的飛灰固然危害健康,但更大的傷害是肉眼看不見的、很微細的飛灰「顆粒」,若長期吸入,便累積在體內,對呼吸系統做成傷害。另外,飛灰對兒童、病弱者及長者的影響是更大的。他也擔心九澳山頭的植物表面時常沾上飛灰,當它們被雨水沖進泥土,可能已對周邊的自然環境造成破壞。此外,參照其他地區的經驗,堆填區應設有排水及污水處理系統,然而,直至現在,他仍未聽過九澳堆填區附有相關設施。

我們要求零風險!

位於九澳的兩間學校合共有二百名學生 (當中包括寄宿生),每年有數千名青年在營舍活動。楊祖羅引述,環保局表示,「優化後」的處理可減低散發有毒物質的可能性。楊稱:「我們不接受減低可能性的說法,我們要零風險。」他要求,若當局未能證實現時的處理手法是絕對安全,應該立即暫停有危險性的堆填工作。

早前,該校與環保局進行會議,該局承諾未來不會再有未經固化的物質於堆填區以任何形式的傾倒。楊祖羅說:「當局稱現時將灰燼以雙層膠袋密封,但我們憂心膠袋因意外或日子久遠會穿破」,「我們希望環保局能兌現承諾。」

「環保局有否監測該區的空氣?」楊祖羅得到的答案是「沒有」。他指出,堆填區飛灰問題被揭發前,附近水泥廠產生的水泥塵已對師生做成困擾:「到現在才意識到,近年增多的塵垢可能不是水泥塵那麼簡單」。校方要求環保局對該區進行空氣監測,並每日公布相關數據。

環保局被動回應

楊祖羅指出,傳媒把堆填區的問題曝光後,環保局未有主動聯絡,直至校方致函查詢後,才作出被動的回應。另外,基於該區多間機構的性質,他也去函工務運輸司、教育暨青年局及社會工作局,教青局已派員積極跟進並開始設置監察器,疾控中心也會評估,以了解及確保師生安全。

反對開設美沙酮中心 五百居民堵路抗議 (08/12/2010)

【本報訊】黑沙環新填海區的居民昨晚舉行街頭集會,反對政府在黑沙環衛生中心開設美沙酮服務站。起初約有一百人參加,集會近一小時後,約五百居民堵塞多條馬路,原準備與示威者對話的局長,離遠見到大群民眾,一度離去半小時後,由廿多警員保護下折返。對於政府希望在每區設美沙酮服務站,有居民表示:「那是權宜之計,是為行政方便拿出來的藉口,若那是事實,應該 (各區) 同時進行。」

其中一位大廈代表王曉寧在集會前表示:「沒有政府將戒毒所和學校放在一起的。」「吸毒者是在損友影響下才吸毒,將戒毒者和學生放在一起,學生染上毒癮的機會大不大?孟母三遷,要找好的環境,這個政府竟將最差的東西放在學校旁邊。」「政府做事不諮詢,行政手法不透明,甚至瞞瞞騙騙。」

王曉寧續稱:「如果它 (美沙酮中心) 是好的東西,為甚麼其他地區不包容?包容必需要公平,要尊重。應是共同包容,不是將整個社會的包袱交給一個地區去包容。」政府日前聲稱希望每區都有美沙酮中心,王認為:「那是權宜之計,是為行政方便拿出來的藉口,若那是事實,應該 (各區) 同時進行。」

任職博彩公司的吳先生在集會中發言時直指:「美沙酮中心就是炸彈。」他曾在香港生活十多年,居住的地區設有美沙酮中心,可隨便在鄰近公園的草叢發現針筒,也有癮君子向路人索取金錢,「我不是歧視他們,那些情況都是他們控制不了的」,更有販毒人士售賣毒品。

居民計劃回歸日遊行

有發言市民建議,若當局決意在十二月廿八日啟動新的美沙酮服務站,就發動全區居民,無論大小,將衛生中心包圍,癱瘓其運作。主持集會的居民宣布,將發起在十二月十二日到衛生中心靜坐,並於回歸日遊行到政府總部。

集會在晚上八時於黑沙環中街 (連鎖快餐店外) 的路邊進行,超過一百名居民圍觀及簽名反對,其間,多名居民發言表達不滿。集會進行近一小時,部份人開始堵塞對開路段的交通,高喊:「抗議」,「社工局局長容光耀出來」,「抗爭到底」等口號,無論是警員及居民的人數都持續增加。

警員到場疏導交通控制場面

半小時後,集結的居民見警員疏導被堵車輛,遂步向其他道路 (勞動節大馬路及勞動節街交界,勞動節大馬路及東方大馬路交界) 堵塞,人數一度達五百。最後,他們堵塞東方大馬路 (東方明珠) 兩條行車線。期間,一名街坊會人士發言,示威居民卻叫他收聲,並搶走他手持的揚聲器。

居民堵塞道路期間,王曉寧再接受訪問時稱:「這些就叫做群情洶湧,政府早前聲稱得到同意,沒有反對,官員現在要聽聽看看,這些是街坊的自發行動。」記者問他會否覺得不理性和失控,王曉寧稱:「如果官員和政府的施政是公開透明,順應民意,就不會出現這情況。」

有年長的示威居民在馬路中間說:「現在的情況是政府造成的,官員不聽取民意,損害北區居民的利益,為了我們的學生,為了我們的子孫,我們一定要堅持到底。」另一居民說:「這麼多人反對,家長也帶同小朋友出來,就知道甚麼事,這就是民意。」有居民亦呼籲將抗爭升級。

兩局長在警員保護下折返現場

事件發生一個多小時,約在十時三十分,堵塞道路的居民得知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和社工局局容光耀在黑沙環衛中心對開路段準備對話,遂前去會見,但是,兩名局長離遠見到大群居民將至,竟然離開現場。數十名居民決定靜坐,拒絕離開,隨後,兩名局長在廿多名警員的保護下,重返現場向居民對話,居民在十一時四十分和平散去。

黑沙環新填海區反對戒毒中心大聯盟也發表「保護孩子、保護社區、保護家園」強烈聲明:「強烈抗議政府歧視黑沙環,將全澳的吸毒者帶來黑沙灣區」、「要求政府立即擱置在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立美沙酮戒毒中心的計劃」、「強烈要求社工局局長落區與居民對話,諮詢居民的意見,了解民意,以民為本」等。

另外,黑沙環衛生中心附近的多條街道已掛起很多反對橫額:「你包容‧我痛苦」、「你有愛心‧我不犧牲」、「悍衛家園‧遠離毒品」、「打倒虛假民意‧堅決抗爭到底」、「強烈抗議戒毒站設在民居、學校、公園區域」等。

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議員轟飛灰堆填區 環保局成箭靶 (08/12/2010)

【本報訊】飛灰堆填區的不設防、毒灰橫飛、卸灰工人全副保護裝備等情況被傳媒曝光後,引發各方關注和擔憂,有議員質詢環保局在事件上監察責任,促請司長藉事件反省各對各環保共建之監管。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紹基在回應時卻辯稱,堆填區的並非「毒灰、毒氣」,隻字不提飛灰之危害及其責任。

直選議員關翠杏表示,環保對澳門居民十分重要,政府除了向居民宣教外,官員的責任意識是絕對不能夠放鬆,「你睇下,甚麼毒飛灰不設防,你睇下九澳堆填區不設防」。當初,環委會升格成環保局,就是希望未來發展,大家更能注意環境,保護居民身體健康、居住環境素質。她認為,事件監管責任不只是在環保局上,也並非針對環保局。

關翠杏希望,劉司藉事件思考其下各公共設施監管問題,「不少的公共機構你都有代表,有政府官員派入去,有監管責任;以後在你的團隊裡面,點樣教育這些官員及工作人員,我們在其位必須謀其政,你要有監管的責任意識,這個才是最重要的問題。」

另一直選高天賜亦關注飛灰事件,指過去還能以「無環保局無措施」作藉口,「現在有環保局,三廳八處一個中心,好大的機構,人就入曬去啦」,卻出現毒灰的問題,促請環保局負起監察責任。他更特意準備一包可以用處理污染物之一的石灰粉,贈予司長警惕,「無毒喎,司長放心,我絕對唔會傷害你的,澳門市民仍需要你幫我們提升市民質素的。」

局長張紹基回應稱關注飛灰情況,「首先我必需要澄清有關(報導),其實飛灰唔係一個毒灰或者係毒氣的問題」,隨即拿出一張圖片,展示現時飛灰已是入袋後才堆填,塵土飛揚現象已即時處理,而堆填場亦鋪上膠布,未來會用石屎將飛灰堆埋,且加強所有的監管措施。當局己委公司研究未來飛灰處理,也會加強源頭減廢的工作。

另外,高議員還指出,前運輸工務局司長歐文龍時代興建的全澳各污水處理廠都有問題,是一塌糊塗,如機場的收集量少根本用不著,氹仔的以極低價建設素質恐有問題等,當中澳門的問題最嚴重,它因條件問題,將百分之五十七以上的污水,在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大海,促請當局盡快展開設備改善。張則無對澳污水廠問題作回應。

美沙酮中心帶出問題多 一石擊起千重浪 (07/12/2010)

【本報訊】近日,市民反對政府在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立美沙酮戒毒服務站,當中的家長擔心子女受到不良影響等,卻遭立法議員以堂而皇之的理由大肆批評,連不是該區居民的張裕司長也大仁大義地呼籲包容和關愛,然而,政府決策過程失誤、對戒毒者支援不足等問題也隨之而模糊了。學者蘇文欣認為,當局在選址過程根本沒有諮詢,其教訓是引發社會矛盾,學者何穎賢建議,政府帶頭協助戒毒者融入社區,聘請他們在轄下的部門工作。

理工學院社會工作課程副教授蘇文欣(見上圖)指出,在今次事件中,政府的諮詢基本上不存在,學校從傳媒的報道才知道美沙酮服務站的選址,雖然,政府部門隨之與校方溝通,但這不是諮詢,那是在作出決定後的告知。「政府如果真是有心諮詢的話,當開始構想計劃時,就要與區內街坊或團體商談。」這次事件帶來的教訓是:「如果不向社區諮詢,只會由政府帶出社區的矛盾。」

蘇文欣指出,政府的公關失誤,使街坊和戒毒者之間出現更大的矛盾。他認為,當局一定要向社區提供充份資料 (如美沙酮服務站的運作等),而且要有居民討論;在社區教育層面,當局要讓市民理解「那班人其實不是『壞人』,他們正在返回社區」。若有充份諮詢和教育,市民的容忍度便會相應提升,否則,在缺乏資訊的情況下,市民便會恐慌,一定會反抗,一定
有矛盾。

理工學院社會工作課程講師何穎賢(見下圖)指出,美沙酮是一種門診式的治療服務,希望服用者不用脫離原有的生活:「他們本身都有家庭,有子女,美沙酮讓他們穩定毒癮,可以再去尋找工作。其實,他們與一般常人沒有分別,但問題是澳門地方小。社會人士能否接納他們,這部份需要政府和民間機構多做溝通。」此外,美沙酮也可減低吸毒者因共用針筒而感染愛滋病的風險。

有居民擔心美沙酮服用者留連在鄰近的公園,何穎賢指出他們在公園聚集的原因是「服藥後沒事做。」她認為,政府要帶頭幫助戒毒者融入社會,例如:在社工的跟進下,政府部門、社會企業聘請戒毒者:「他們喝了美沙酮便會離開,前去參加活動或工作。」事實上,曾有戒毒者向她表示渴望工作,奈何未有僱主願意聘請。

雖然,多區民居反對設立美沙酮中心,今次的抗議行動也有升級的趨勢,但是,何穎賢認為,這是一個契機,令公眾知道、關心澳門的吸毒者和戒毒康復人士,另外,她理解居民的憂慮,建議政府安排他們參觀現有的美沙酮中心,讓他們理解其運作。何稱:「其實,最有效的藥不是美沙酮等等,而是人的關愛、支持,並給予他們尊嚴,這些才是最重要的。」

當局望每區都有美沙酮中心 (07/12/2010)

【本報訊】社工局戒毒復康處代處長李麗萍表示,希望每區都有一個美沙酮戒毒服務站,然而,她沒有提出具體設立的時間表及計劃。李又指,參考香港的經驗,開設美沙酮服務後,治安也可以得到改善,至於澳門的相關數據,她表示仍在整理中。

未交開設具體時間表

社工局戒毒復康處代處長李麗萍(見圖)表示,黑沙環衛生中心的美沙酮戒毒服務站是一個試點,本澳不會只有一個服務站,社工局繼續與衛生局探討是否還有其他具條件的衛生中心設立服務站。她聲言:「每一個區,我們都希望有一個美沙酮服務站。」然而,她沒有交出具體的開設時間表及計劃。

李麗萍指出,香港有二十一間美沙酮服務站,方便各區戒毒者接受服務。她更表示,從鄰近地方的經驗得知,設立美沙酮服務後,治安是改善了的。她引述香港的數據指,百份之二十六的美沙酮服用者在接受治療前有犯罪記錄,但服用美沙酮後,只有百分之四出現犯罪問題。

李麗萍稱:「我們有不同渠道,我們都諮詢一些社會團體,都諮詢一些人士,了解他們擔心甚麼。其實,居民擔心自己的家人,擔心自己的小朋友,或者周邊環境的治安問題,其實,我們很明白的。」她表示,隨後會多做宣傳,給予更多資訊,讓居民多點了解「戒毒人士其實與我們一樣,自願前來接受治療,基本上與一般人沒有甚麼分別。」

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反對開設美沙酮中心 卅多家長居民遞信 (04/12/2010)

【本報訊】三十多名黑沙環新填海區家長、居民昨日前往政府總部遞信,反對在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立美沙酮戒毒服務中心。有家長表示,最擔心是小朋友受到影響,他們早前收集了一千八百多個簽名,一併交給特首辦職員。對於政府沒有諮詢居民,且態度強硬,他們有「大石壓死蟹」的無奈,並表示強烈的反對,也要求官員及專家與他們公開對話,並交代選址的數據。其中一位家長稱:「政府是否可以擔保完全沒有事情 (意外) 發生?有何理據擔保百份百安全?」

就居民反對設立美沙酮戒毒中心,有議員在立法會施政辯論中表示感到遺憾,又問社會是否有病,希望政府透過教育提升人文素質,而社會文化司司長呼籲,居民既要爭取自己權益,亦要包容、關愛他人,為社會貢獻更多。昨早到政府總部遞信的家長鄧女士反問,為何台山和望廈區居民反對,政府就撤回上列選址:「難道他們 (那兩區居民) 不歧視?我們現在反對就指斥我們歧視和不關心他們 (戒毒者)?」

「我們關心戒毒人士,他們 (議員、戒毒人士、官員等) 有否關心我們的小朋友?」鄧女士質問:「有很多隱蔽、不能預期的事件,政府是否可以擔保完全沒有事情 (意外) 發生?有何理據擔保百份百安全?」她稱:「我不是不包容戒毒人士,我都希望他們成功戒毒。不只說戒毒人士,人都有很多種,有壞有好,你都不能擔保戒毒人士能成功戒毒、不是害群之馬。他們有決心戒毒,不滋事,只是喝杯美沙酮,是無問題的,但不能擔保每一個都是很自律的。」

家長憂對學生造成影響

一群該區的家長昨日發出聲明指:「黑沙環衛生中心最少有三間中學,數間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最近的一間與衛生中心僅一街之隔,最遠的也不過百米之遙,這當中有近萬名成長中的中小學生,每日會在衛生中心附近的街道或與其相鄰的公園活動。政府在此地設立美沙酮服務站,容易對成長中的學生造成影響。我們絕對明白吸毒者需要社會上其他人士給予支持及關愛,也支持政府及社會各界人士協助其戒毒。但我們更明白青少年的成長,健康的環境尤為重要。」

質疑偏設民居學校地段

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家長李先生認為,美沙酮中心附近一定有癮君子,無錢的時候就服用美沙酮,有錢就購買白粉,販毒者也會在附近出沒。毒癮發作時,吸毒者更可能搶錢等。他要求「政府應提出多個地點給居民討論那處合適,而不是只有一個地點,並迫使那區的居民接受,這是很不公平的。」家長鄧女士質問,政府可以批出很多土地興建賭場,為何不能找一處地方設立戒毒中心,竟然要設在民居和鄰近學校的地段:「這是說不通的」。

不明為何選擇眾校圍繞的黑沙灣衛生中心

家長昨日發出的聲明指:「眾所週知,位於澳門半島共有五間衛生中心,但只有黑沙環衛生中心被教育機構圍繞的。身為家長的我們,不明白政府為何要於眾多學校圍繞的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立服務站,政府用甚麼方法衡量及評估以取信於民呢?」另外,該區的業主、家長及居民在報章刊登廣告,對於政府未經諮詢就決定選址,而且態度強硬,有「大石壓死蟹」的無奈,並強烈反對政府的橫蠻霸道行為。

對於政府重視專家按數據提出的意見,然後決定選址,家長鄧女士表示:「我們想知道那些數據從何而來,為何一定要設在這區?莫非這區特別多吸毒者,另一些區沒有,所以設在這裡較方便?很多區都設有衛生中心,為何要設在黑沙環區的?」她要求政府、專家與居民、家長等公開對話。

政府早前表示,只要衛生中心有條件,會考慮也在其他區開設美沙酮中心。無論是設在那一區,鄧女士不接受政府在居民密集、鄰近學校的地方開設美沙酮中心。所以,他們今天才要行出第一步,否則,每一區的居民和學生等往後都會受到影響。昨日大部份請願的家長穿上印有「關愛、尊重」四個字的外衣,鄧女士稱:「我們都關心戒毒人士,都希望他們 (戒毒人士、官員) 都關心我們和小朋友。」

調整服務時間減學生影響 (04/12/2010)

【本報訊】居民對北區美沙酮服務站選址問題多番反對,議員關注到,是否反映社會道德教育出了問題?希望市民能以包容、接納的心接納社區設施。社工局代局長容光耀表示,服務站初期計劃會減少服務者流量,以及調整開放時間在上午九時至十二時,減少對學生影響。

先後有不少社區設施因選址在民居被居民反對而遭擱置,包括住宅大廈內建老人院、北區美沙酮服務站由選址澳門大廈後因遭反對而遷選址黑沙環衛生中心。議員吳在權、徐偉坤感到,社會是否病了?社會道德思想是否有問題,導致市民對社區設施設於民居有誤解,希望政府能關注加強品德教育和加強宣傳,減低市民的誤解,市民有包容的心,接納社區服務。徐偉坤認為,多個社區設施因居民的自私心態而遭擱置, 不相信凡事只顧自己利益不顧大眾利益。

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

噪音擾校 三方會談商改善 (03/12/2010)

【本報訊】本報昨日引述海星中學校長的批評:「環保局未盡其責」,該校一個多月來受到對面「豪宅」地盤噪音滋擾,卻長期投訴無效。環保局昨午終聯同承建商代表與校方進行會議,當中,對於「非必要的噪音」是否由於地基工程設施老化所致,校方和承建商的看法存在分歧,至於,往後每天的工程時間,會否有停工的時段,雙方也未能達成具體的共識。另外,交通事務局昨晚已派員到該校的對開路段,進行改善工程,包括加設斑馬線和地面減速器等。

環保局:已較傳統打樁機噪音小

環境保護局環境污染控制廳廳長葉擴林在昨午的會議中指出,傳統打樁機產生的噪音約一百三十分貝,海星中學對面地盤已使用新式的器材,採用較環保的方法,發出的聲響約八十二至八十三分貝,如同一架巴士或貨車路過的聲音,但該地盤噪音所造成的滋擾,在於器材不停運作所致。

葉擴林在會議開始時稱:「我們亦都發覺他們有一些設備確實真是比較殘舊」。在前日才知道地基工程發出噪音的原因之一是器材老化,蔡梓瑜坦言:「我們聽到 (這消息) 時感到震驚」,「要師生承受這代價是不恰當的」。葉擴林聽到蔡的說話後回應,地盤內有很多機器,噪音的主要源是發電機,承建商也承諾更換,不過,當鑽樁機械觸到岩石地層時,發出的聲音都是較大的。

承建商代表歐陽業恆澄清,更換器材的主要原因是前日校方等人員到場視察時覺得它們有問題,認定其發出的噪音對學校的影響很大,該公司遂作出更換的決定,至於,器材是否老化則需要專業的判斷。他預計現時的工序將在一至兩星期內完成,隨後會開始另一工序,將採用另一方法,令噪音的影響減至最低。

承建商不允每日有停工時段

由於師生每天在校內不斷忍受噪音,地基工程只有約一小時的停頓,校方要求每日有停工的時段。承建商樂意在考試或某些活動日稍為停工,不過,承建商代表歐陽業恆稱:「亦都要學校體諒,施工是有施工期的,要合理地縮短是沒有問題的,我們是完全同意的;但是,若要把施工期拖得太長,對雙方都不是好事。」

他又指:「如果要在放學或午飯時段才能進行工程,大家都明白那是一個不太可行的方案。」他希望加強溝通,若校方往後發現問題,可聯絡工程人員跟進。蔡梓瑜強調,他們理解任何一個地盤都會產生噪音,但要有時段停工,讓師生稍作休息。至於每日具體的停工時間,三方均認為要進一步磋商,直至會議結束前仍未有結果。

三方設聯絡機制跟進

另外,環保局、承建商、海星中學同意設立三方聯絡機制,也會在校內設立的監察點,放置聲音測量儀器,透過長時間監測,若數據顯示情況惡化,便可立即處理和解決。

蔡梓瑜在會議後表示,今次事件不單是溝通問題,在企業方面,應對於工程人員及地盤周邊居民、師生健康要有「自省」、「自我評估」,不是等待他人多次投訴後,才意識到問題的存在,然後,強調大家需要溝通。在環保局方面,校方早前雖長時間與局方溝通,卻礙於於法例的不足令問題一直存在。

他比喻這事件如同一個學生長期欠交功課,老師每天都要求他交功課,但沒有改善。公眾都知道下星期立法會將進行工務運輸範疇的施政辯論,如同一個學生面臨大考,遂迅速作出回應。他擔心:「會否在大考之後,情況又會打回原型?」,也希望三方聯絡合作機制可以積極發揮作用,直至工程完成。

2010年12月3日 星期五

海星:環保局未盡其責 (02/12/2010)


【本報訊】本報昨天報道一個興建中的「豪宅」地基工程,產生噪音嚴重影響僅一小街之隔的海星中學,校方卻投訴無門。政府兩個部門昨晚發出新聞稿回應,該校校長隨後表示:「環保局沒有好好盡其責任。」他又指,幼稚園課室最接近地盤,學生已「捱了一個多月,由早到晚」,擔心他們的健康受到影響。

環境保護局在昨晚十時二十五分發出新聞稿後,海星中學校長蔡梓瑜接受本報查詢時多次重覆:「環保局沒有好好盡其責任。」他指出,環保局監察噪音和提出相關法案是很重要的,該校一直被高頻和低頻的噪音滋擾,尤其是幼稚園的課室是最接近地盤的,學生已經「捱了一個多月,由早到晚」,他擔憂他們的健康受到影響。

噪音禍首 施工機械老化

據蔡梓瑜昨日得到的消息,地盤造成高度噪音的原因之一,是施工設施老化。事實上,環保局的新聞稿亦指出,該局在上月曾「要求地盤負責人盡快檢查及維修有關施工設備」,也在昨日再次要求維修保養施工設備。蔡梓瑜又表示,環保局局長原有機會到該校參加「綠色學校」的活動開幕禮,校方已計劃直接與他探討噪音問題,但局方臨時取消活動,令人猜想該局是否不敢面對問題。

環保局的新聞稿指稱,投訴人 (校方) 曾經表示噪音情況有所改善,究竟是否真有其事?蔡梓瑜表示,暫無法回應這問題,需要今早向校內職員了解,因為以往由他們主力跟進,但他重申,一直不覺得噪音問題曾有改善。

環保局稱已要施工單位改善

環保局的新聞稿又表示,在十月首次現場觀察後,發現基樁工程「機械發出較大聲響」,遂要求施工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如更換樁機頭、在迷你鑽孔樁機周圍加設帆布等,並向地盤負責人發出指引,要求參照相關內容盡快改善。然而,該局在十一月合共十一次派員視察,「發現有關施工設備發出較大噪音」,再要求地盤負責人作出改善。

交通局昨派員到校方商處理方法

環保局昨日重覆之前的行動:測量、要求地盤負責人關注及維修保養設備,且只是將跟進情況通知學校總務部人員,沒有任何座談及建議等。相對於環保局昨日的行動,蔡梓瑜認為交通事務局的迅速回應是相當積極的。交通事務局昨日派員聯同承建商代表與蔡梓瑜會面,商討處理方法,並進行實地視察。

已責成承建商改善臨時交通措施

交通事務局昨晚十時發出的新聞稿指出,局方「會責成承建商改善目前的臨時交通措施,包括完善臨時斑馬路的設置、改善圍欄的擺放方式,及增加指示牌向行人作出提示等。」該局也「考慮增加一些行人過路設施及減速帶等。」蔡梓瑜預期,若昨天會面時提出的改善措施得以落實的話,學生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將會得到保障。

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美沙酮中心不急上馬 (01/12/2010)

【本報訊】政府早前公布在黑沙環衛生中心開設美沙酮戒毒服務中心,受到該衛生中心附近的校長、學生、家長、居民等反對。被問及是否一定按原計劃進行,社會文化司司長昨日表示:「不是急於馬上開展」,現正進行宣傳和商討。

當局會否就美沙酮戒毒中心的選址作出讓步,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 (見圖) 表示,面對社區內不同的意見,社工局密切與各方面商討,介紹相關情況,在措施上作適當處理,稍後會多溝通和宣傳,在公眾更認識,更接受的情況下,如果試行後,會發現事實上是很輕微的狀況,影響性並不如想像中的情形。

那麼,是否會試行,是否一定在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立呢?張裕稱:「我們的同事現正進行相關的工作,一如報章上的介紹,盡量在措施安排上,用一個大家更放心、更接受的情況,不是急於馬上開展,但現正進行相關的宣傳,與大家進行商討的工作。」

豪宅打樁噪音嚴重影響師生上課 海星投訴無門 (01/12/2010)


【本報訊】以「進駐貴族地段‧主教山畔」作招來的「豪宅」地盤現正進行地基工程,發出的高度噪音對相隔一小街的海星中學師生造成極大的騷擾,此外,當局相應該工程而作出的交通安排,更被校方質疑是否乎合交通安全原則。校長蔡梓瑜問,「是否官商之間的利益大於學生的利益」,「希望各個政府部門不要卸責,要認真看待青少年學童的身心健康。」

官商利益優於市民大眾

該「豪宅」的地盤位於高樓街和西坑街交界,本報記者昨日路經時,發現地基工程所發出的噪音很大,遂訪問海星中學校長蔡梓瑜。他表示,現時的劣況「很能顯示地產商、建築商、有錢人與政府之間的利益關係,使他們看不到普羅市民,特別是青少年、學生的需要。」「豪宅」工程約在十月中旬展開,記者原以為噪音最影響師生,然而,蔡梓瑜指出,路面的變化對學生的影響更大。

校門前原本設有斑馬線,而對面也原本設有行人道,兩者皆可保障全校學生出行的安全,因為,他們以往從那斑馬線和行人道前往西坑街球場上體育課,但是,斑馬線現已被移走,而行人道卻被取消。經查詢後,政府的回覆竟然指,那行人道的位置屬於私人範圍。

斑馬線移落斜位置安全成疑

當然,學生可使用新設的斑馬線及另一路段前往球場,但是,新的斑馬線設置也引起校方的質疑:「那設計是否合乎交通安全的原則?」當局把原在校門前、斜坡頂的斑馬線,移到落斜位置,竟把地面的減速設施置在斑馬線之後,蔡梓瑜稱:「馬路上的安全不再受到保障。」校方已在面向街的外牆增設多部監視器,若不幸發生交通意外時,至少能攝錄過程及車輛的號碼。

據蔡梓瑜了解,主教山的地段以較硬的岩石為主,需要加大施工的力度,其中一個環節更產生低頻噪音。該工程每天由早上八時半開始,到下午放學時段仍未結束,噪音令師生感到很煩躁。雖然,現已到了深秋,但大部份的課室均要緊閉窗戶,並且繼續使用空調。

汪雲冇回覆‧環保局謂冇符

該校已在十一月一日去信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但是,直至昨天仍未有回覆。校方也向環境保護局求助,該局已派員實地測量,但最終的回覆是礙於現時未有具體的噪音管制法例,所以沒有任何處理辦法。蔡梓瑜稱:「我們是投訴無門。」

教師家長曾多次透過電台申訴

除了環保局和交通局外,校方也聯絡教青局、工務局、民政總署,以及立法會議員,全都沒有一個令校方可以接受的回應。此外,教師、家長、街坊曾多次致電澳門電台的「澳門廣場」節目,卻無助改善劣況。蔡梓瑜問:「是否要有很嚴重的交通意外,學生傷亡,大家才會高度關注呢?」

蔡:是否需靜坐示威才有效

身為教育者,校長和老師們曾多次與學生探討這事件,尤其關注「社會公義」的課題。蔡梓瑜稱:「我們覺得無奈,但我們都告訴學生,每一件事都要盡力而為,做到最徹底為止。」他也想到:「是否要集體靜坐、示威才有效呢?澳門就是這樣!我們真是希望嘗試透過溫和的方式來處理。」

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舊爐即時叫停‧飛灰密封運送 環保局急補鑊 (30/11/2010)

【特訊】據環保局消息:

環境保護局為進一步優化廢物處理之流程,以確保環境質素和居民健康為前提,已要求負責九澳飛灰堆填區之營運公司以密封方式將飛灰運送至堆填區作進一步之填埋處理,避免傾倒飛灰時出現塵土飄揚的情況。同時亦決定在完成舊廠升級工程前,舊廠將作為後備,並以新廠的三台焚化爐作為處理廢棄物的主力。與此同時,亦會將舊廠的飛灰系統接駁至新廠現有的飛灰處理設備,以便將飛灰全部固化處理後,才運至飛灰堆填區作填埋處理。另外,特區政府已分別委託科研機構及顧問公司,就長遠解決飛灰的最終處置問題開展研究,預計於明年初完成。

於二○○八年第四季投入運作的焚化中心新廠,已設置了一座飛灰的處理設施,以固化新廠產生的飛灰,同時設計亦已考慮到將來舊廠升級的需要,為此,該設施的處理能力已可滿足固化處理焚化中心六台焚化爐的飛灰量。

每日卅噸飛灰四分三已作固化處理

現時垃圾焚化中心每天大約產生三十噸的飛灰,其中四分三是由新廠所產生的並經固化處理,其餘來自舊廠的飛灰將先經灑水處理後才運往九澳飛灰堆填區填埋。該堆填區的底部鋪有防滲膠膜及設有集水系統,周邊設有二米多高的圍網,並附有帆布遮蔽。同時,環保局有明確要求營運公司對堆填區作適當的灑水,避免塵土飛揚,而有關工作人員在處理飛灰時亦必須按照指引,穿著適當的個人保護裝備。

考慮到在堆填區傾倒飛灰時,有可能出現飛灰飄揚的情況,環保局現時已要求營運公司,立即改善有關措施,將所有由新舊兩廠產生的飛灰(包括在新廠中已固化處理的飛灰),均需先行於焚化中心用密封袋包裹成約一立方米體積的正方體,再裝於另一袋中後,才送往堆填區,之後將以吊機將把由密封袋包裹飛灰一起填埋,有效避免飛灰飄揚的情況。

為進一步優化廢物處理的方式,環保局現時已要求垃圾焚化中心營運公司盡快落實改善措施的同時,在舊廠完成升級前,將會以新廠的三台焚化爐為主力,而舊廠將作為後備,只在有需要時才投入使用 (以現時全澳的垃圾量作初步估計,每隔三個月需啟動一台舊焚化爐作後備之用,並運作約一個月的時間;如垃圾量較現時減少,則可能無須啟動)。而在明年開展焚化中心舊廠的升級工程前,將會首先把舊廠的飛灰系統接駁至新廠的飛灰處理設施,屆時將能進一步完善飛灰的處理方式。

已委託機構研究飛灰處理

同時,為長遠解決飛灰的最終處置問題,特區政府已委託科研機構開展兩項關於飛灰填埋、熔融及其他再利用的可行性研究,冀望能進一步落實可保障澳門可持續發展的飛灰處理方案。其中一項研究已於二○○九年年底開展,內容包括於澳門境內尋找適合作飛灰堆填區的地點、設計和技術要求、建設及營運的初步預算、環境影響評估等,預計可行性研究報告將於本年十二月提交,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則預計於明年三月提交。

另一項是關於飛灰熔融及其他利用方式的研究,熔融是近年較新的飛灰處理技術,現時主要在日本採用,特區政府於本年三月曾到日本考察相關的設施,有關技術的原理是用高溫高熱將飛灰熔化,生成物冷卻後會變成類似玻璃的物質,成份變得更為穩定,重金屬釋出量大幅降低,可用於鋪路等土建工程。特區政府已於本年九月中委託一顧問公司進行研究,內容主要包括澳門飛灰熔融處理的可行性、再利用技術的綜合評選、建廠規模及選址等,預計相關的報告於二○一一年四月提交。

與此同時,環保局一直十分關注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包括二噁英在內的環境監測及研究,早於今年初已委託內地專業科研機構進行「澳門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調查評估研究」,當中包括在本澳不同環境介質中二噁英水平的評估分析,有關研究預計於明年下半年完成。

環保局與環委會交換意見

另外,環保局張紹基局長、韋海揚副局長、環保基建管理中心陳國浩主任,昨日與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梁普宇、工聯民政民生關注組成員林宇滔會面,就廢物處理問題交換意見 (見圖)。

會上,張紹基局長提到,「源頭減廢、分類回收」才是最有效直接減少垃圾以至飛灰的方法,環保局日後將加大力度進行推廣宣傳,並廣泛吸納社會意見,制定相關的政策及措施,更好地保障環境質素。

林宇滔:已堆填之飛灰也要處理 (30/11/2010)

【本報訊】有份參與環境保護局「五人會議」的工聯民政民生關注組成員林宇滔 (見圖),認同有關未來飛灰後續措施之改善,唯現已堆積在九澳堆填區之飛灰仍依舊直接曝露在自然環境中,促請有關方面能以對事件回應的同樣之速度去處理,及早終止污染。

對於環保局提出即時對新舊廠飛灰加密封袋、舊廠列備用約一季開爐一個月等新後續改善措施,林宇滔昨回應稱,這還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另一同樣重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現已在九澳堆填區的飛灰,因為它們還是直接與外界接觸,仍在污染環境,促請環保局盡快這些舊有飛灰之處理,「不好再讓那裡的飛灰隨處飄揚,污染周圍的環境,影響周圍居民的健康,我想這是當局繼改善飛灰收集後,是下一步現時要做好現場(飛灰)處理。」

補救不涉技術問題可快做

林宇滔透露,環保局在會上已承諾會盡快跟進,但無回應具體何時展開相關工作,冀他們能及早亡羊補牢。不過,他相信,局方在今次事件反應之快速,也會同樣用在對飛灰問題的處理改善上,且這不涉技術問題,只是將在填滿堆填區後之封埋工序提早進行罷了。林亦再次要求,局方能展開飛灰成份及有害物質等各方面研究,還檢測九澳堆填區對周邊整個環境的影響。

加快籌備飛灰處理新技術

九澳飛灰堆填區年初曾進行擴容,林宇滔表示,會上也談及面對每天三十噸飛灰,該堆填區遲早也會有爆滿之情況,期望當局也能就其作長遠的分析報告,研究未來有何改善措施,並且思考飛灰無害化處理,包括加快飛灰熔融等新技術之可行性研究和準備。

汲取教訓審視澳環保基建

林宇滔說,希望在引起社會關注後,局方會重新檢視各環保基建設施及其運作、標準,是否回應社會最新之發展和環保要求,有沒有要更新改善之處,「希望環保局能夠借這兩次事件的教訓,能夠重新去改革返整個環保基建的監管和實際操作程序。」

除了要「自我提升」外,林說,社會大眾對各環保基建處理程序了解不多,長遠看也應要向市民交代當局就事件的原由和跟進情況、解釋相關後續改善措施等,讓公眾參與監督,更好地保護環境。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毒灰飛揚 堆填區老人院員工憂心忡忡 (29/11/2010)


【本報訊】本報前日報道,位於九澳的露天堆填區,處理二噁英、重金屬等有害的垃圾焚化爐飛灰時,露天傾倒及棄置,甚至飄出堆填區外。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認為,這是營運公司不重視,政府監管不力所致,更擔心市民的健康會因此受到影響。在填堆區旁的老人院員工也憂慮長期吸入的空氣已被污染。

區錦新責政府監管不力

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認為,那些飛灰可能存在大量有毒物質,因為,處理飛灰的工作人員都要「全副武裝」,穿著密封的防護衣物;然而,現在的處理方式只是把飛灰露天棄置,傾倒時又揚起大量灰塵,由此而造成的危害性可能很大。他認為是營運公司不重視,政府監管不力,才導致那情況,他擔憂市民吸入飛灰,可能在數年後才出現後遺症。

堆填區旁開設了一間老人院,「澳亞衛視」記者昨日訪問那裡的員工。有員工稱:「焚化爐燒出來的是二噁英,散發出來,你說有無影響?當然是已經發生了很久,現在才反應已太遲了。」有員工一直知道堆填區的問題:「不只是我知,很多人都知,看有誰敢提出,有誰敢這樣做。」然而,也有員工表示全不知情:「我們都不清楚,如果知道肯定擔心,我們都不知道它 (堆填區) 在搞甚麼。」

據了解,焚化爐產出之飛灰,就是尾氣在其煙囪排污口被「所謂環保方式」截下來的東西,內裡含有許多有毒物質,如重金屬、二噁英 (致癌物質) 等,是濃縮了焚化爐尾氣處理出來的污染物,實需要有完善的後續處理。

營運公司鑽空子 利用舊爐避排氣超標 (29/11/2010)


【本報訊】環境保護局上週公布「極其簡陋」的分析營運公司調查報告後其之要求,但許多疑問還未有確切解答。再有焚化中心員工向本報報料說,承批公司利用新舊標準差異鑽空子,特意安排焚化時產生更多污染的垃圾舊廠處理,迴避尾氣標準監測。

雖然環保局之前亦為營運商「背書」,指新舊廠尾氣各合各自的歐盟標準,且公司訂更嚴謹的獎勵標準予員工遵守,不過員工踢爆指,根本沒有這一回事,認為他們是講一套做又另一套,新廠曾試過一氧化碳超標逾六倍,「無理由無超標,(一氧化碳)成三百六十多(毫克),標準只是五十,你話有冇超標,個個人都心知肚明啦!」

專在舊廠燒易超標垃圾

由於舊廠是採用舊尾氣處理標準,多項指標要求較新廠的低二至十倍不等,如二噁英等更無標準,營運商亦曾表示兩廠燒的垃圾是一樣的。但該名員工指出,公司經常利用有關標準差異,安排在新廠焚化會超標的垃圾移到舊廠處理,如羊毛、輪胎、染料布碎等,讓新廠尾氣超標的風險減低。

當局規定爐溫要在八百五十度以上,以減低尾氣生氣,員工表示,新廠經常會低於有關標準,只有在跌至七百多度時,才願意添加油渣助燃,而舊廠加油的情況就更少,因標準也沒那麼嚴格,「有時都無計,因為超標超得多,環保局都會詐形。」

環保局和公司承認有焚化過醫療垃圾,該員工說,當時處理程序與焚燒一般垃圾一樣,「沒有甚麼不同,就這樣倒進爐內,當家居垃圾來燒,這些若進新廠肯定超標,他們多數放進舊廠。」員工他們都擔心近距離接觸而健康受影響。

駐場人員有參觀才巡視

至於駐場的環保局職員在幹什麼,員工稱,他們主要在辦公室裡,只會在有人參觀焚化爐時,才前來巡視察看衛生環境,「因為他們現在在這裡的主要工作,都是搞參觀的,弄乾淨環境,一般其他時候沒什麼事情都不會來的。」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六

九澳堆填區不設防 (27/11/2010)


 【本報訊】環保基建狀況連連,繼焚化中心被曝光有一堆問題後,本報發現,位於九澳聖母馬路的露天九澳堆填區,在處理焚化爐尾氣清除出來的有毒有害物質──飛灰,在無特別預處理、現場又無壓抑措施下傾倒出來,「白灰」滿天飛,甚至飄出堆填區外,情況令人憂慮。有關注團體狠批做法絕不能接受,根本是將此前環保工作投入資源一舉浪費掉,促當局交代並負上責任。

露天堆填區無防護

本報記者昨走進只用約三米多高的鐵線網、帆布隔開聖母馬路的九澳飛灰堆填區,隨即已飄來陣陣有異於垃圾般之惡臭味,地下則是較乾和鬆軟的灰白色之「泥土」,剛巧碰上兩個全身穿著防護裝備的工作人員正要將「CSR」車上之飛灰傾卸,在場工作人員見狀亦勸喻:「唔好入去呀!」「(這)就是有毒…走開一點安全,不是騙你的!」催促記者盡快離開,他自己亦快步走出場外遠處暫避。

傾倒一開始,即揚起大量灰塵,記者站在門外,離傾倒處約逾百米,亦被「波及」,全身及攝影器材佈滿大大小小的白分灰塵,甚為狼狽。工作人員強調該處經常灑水防止灰塵大量飄起,至於為何現場看不到,則「幽默」地說:「現在這樣你都不敢灑啦!」

林宇滔:重創澳門環境

對此,工聯民政民生關注組成員林宇滔直言做法是對本澳環境好重大的傷害,是「好有好有好有問題」、「完全不能接受」,並說:「即使,現在環保局講給我聽,焚化爐有幾嚴格處理都好、有幾多監管都好,單是這裡,就可將之前所有防污的努力,在這裡就一次過浪費曬,是將所有的染污物排翻出來給環境。」

與焚化爐尾氣超標、無監管相比,林宇滔認為這問題大家更應關注,因為尾氣超標也還是有經清除污染物程序才排放,這則是更為直接污染,是將集中起來污染物或最有毒的物質,就「赤裸裸」地放曝露在環境,更無第三方監測這有否問題。

飛灰──垃圾焚化後濃縮毒物

林宇滔指,焚化爐產出之飛灰,就是尾氣在其煙囪排污口被「所謂環保方式」截下來的東西,內裡含有許多有毒物質,如重金屬、二噁英(致癌物質)等,是濃縮了焚化爐尾氣處理出來的污染物,實需要有完善的後續處理。從現場工作人員穿起全套保護衣去處理,已可見到卸下的飛灰其毒性有多大,且當人體吸入過細的粉粒則只會一直積累在肺部,無法排出,長期吸入則會嚴重影響健康。

就林理解,一般是絕對不會這樣操作,正常應先在焚化廠內進行固化程序,用水泥將飛灰混合凝固起來,免輕易被外力移動致洩漏,然後將之填埋,嚴格隔離。環保局亦曾宣稱有做固化工作再去堆填,惟現在看到情況卻完全不是這回事。林提到,以前到這裡視察時是「無遮無掩」,連鐵線網、帆布都沒有,經其反映後才加裝這些設施,但想不到情況竟是這樣,即使辯稱會倒完才固化亦說不過去,因環境已被污染。

促盡快補救改善

林促請政府展開補救工作,首先要詳細分析、查明飛灰的成份,當中有毒成份的濃度,且必須因應結果,制定一個真正能保護到周圍環境的處理這些污染物程序,同時,展開監測周邊環境,是否已有受到「這些如此違反常理的程序」影響。

除要立刻進行改善外,他強調,事件需要有人負責,「這是營運商無按照程序?還是這已經是被默許的程序呢?我覺得,政府必須要儘快解釋清楚!」相信若不作交代,廣大居民也「絕對不會接受」。他並再次促請政府,重新評估全澳的環保基建設施營運尤其排放標準,以及檢討自身的監管制度和執行力。

局長避談九澳飛灰

有傳媒在環保局的焚化爐記者會上,追問爐渣和飛灰之處理,局長張紹基回答稱「不是焚燒完之後就什麼也沒有」,他們極關注未來堆填區堆滿之問題,故要源頭減廢,以減少焚燒後之垃圾量,並要市民負責出一分力,「呼籲市民反思、深思,在日常生活上如可減廢、分類回收,讓我們的焚化爐、堆填區減少壓力,這實是現在必須要深究怎樣去做好此方面之工作。」至於有關九澳飛灰堆填區的問題,他則不作回應。

強調焚化爐排放無超標 環保局避談責任 (27/11/2010)


【本報訊】早前,傳媒爆出設於氹仔的焚化爐問題重重,環保局局長張紹基昨日終於「坐定定」回應記者的提問。雖然,多位記者問及該局需要負甚麼責任,但他始終沒有確實的回應。環保局表示,今年十二月將會有機構獨立檢測燃燒垃圾後排出的尾氣,據了解,該局一直未有進行這項工作。至於,舊焚化爐仍以舊標準監測尾氣排放,雖然,環保局表示將會招標升級舊爐,但仍未有具體的時間表。張紹基表示,焚化爐從來沒有超標排放,又強調不會隱瞞任何違規行為。

局長以師生形容與營運公司關係

環保局昨日安排記者參觀焚化爐,並舉行記者會。環保局在監管上需要負甚麼責任,成為記者提問的焦點,因為,一名焚化爐的員工早前爆料指廠內的亂狀持續一年,沒有改善。環保局局長張紹基以比喻來形容環保局與焚化爐營運公司的關係:「好似老師和學生的關係,譬如老師教導學生,學生一定要勤力讀書,但是,老師教導學生,不一定學生可以有一百分,當然,老師也有責任。」

雖然,張紹基已表明不知道上述比喻是否成熟,仍有記者追問:「早前的舊廠情況好似衣衫襤褸的學生,但老師竟然看不到,負責長駐巡查的員工,是否需要負上一些責任,或者局方會否有處分?」張紹基不認同衣衫襤褸的說法:「我們建這個焚化中心其實是處理垃圾,不是做豪華套房,所以,最重要關注的是那個標準,是否乎合我們的要求和標準,無必要做到很豪華。我們會關注,最重要是保障員工和居民的健康。」

已對公司提出改善要求

另一記者繼續問張紹基:「舊廠的問題是在傳媒爆出來,你們才知道,或是你們一直不知道,會否是你們一直以來的監管不力?其實答案很簡單的,是或不是?」張紹基回應:「我覺得不是爆出來。」早前,無論是上週的記者會或近日提交給環保局的報告,焚化爐營運公司均承認有蒼蠅和臭氣滲入員工工作的控制室,並已提出改善措施,而環保局也就這問題對營運公司提出要求。

然而,對於爆料員工向記者展示相片,內有近百隻蒼蠅,顯示焚化爐的垃圾與控制室之間的分隔不足。張紹基稱:「那些照片是真是假,我想無從辯解,因為那些照片的蒼蠅,是否他自己放置的,我們都不知道,或者真的是飛到那裡,我都不知,不過這些我們不是不重視,我們會持續來責成營運公司做好衛生管理問題。」

環保局已在廠內增意見箱

由於分隔垃圾與控制室的玻璃窗邊的膠條硬化,才導致蒼蠅和臭氣滲入,故有關人士曾在硬化的膠條上再貼膠布。記者昨日可見,營運公司已作改善,更換硬化的膠條,並加裝滅蠅燈等。然而,對於疑似爆料員工被停職調查,張紹基不作評論。不過,環保局已在廠內增設意見收集箱,直接聆聽員工及參觀者的建議和訴求。

12月份才首次進行獨立檢測

另外,社會近日關注環保局有否獨立檢測焚化垃圾後排放的尾氣,原來,當局在今年十月批給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進行檢測,但是,要在十二月才能進行相關工作。按環保局提供的資料,無法見到該局以前曾作獨立檢測。有記者問這情況是否無王管,市民的健康是否沒有保障?

考慮每季公布數據

張紹基再次澄清,該局本身有實時的尾氣排放數據,獨立的第三方監測 (如: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數據) 僅是補充性資料,是整個監測過程的組成部份,不是唯一的數據。然而,局方將會增加獨立第三方對尾氣等監測之次數,至少每年三次。另外,張紹基表示,該局會考慮每季公佈數據一次。

舊爐採何標準名稱說不清

新的焚化爐以歐盟的新標準來監察尾氣排放,但是,舊焚化爐卻採用舊的標準,那麼舊廠何時展開升級工作?張紹基表示,二OO六年已開始籌集升級的資料,他未有提出具體的時間表,只說往後會招標。直至現時為止,局方一直表示舊焚化爐採用歐盟的舊標準,但始終未有提供該標準的名稱,卻多次公布新爐採用「歐盟 2000/76/EC 標準」。

黑沙環設美沙酮中心 學校家長齊反對 (26/11/2010)


【本報訊】當局原計劃在望德堂區和台山區提供美沙酮戒毒服務,在居民的反對下,早前,公布將這類服務設在黑沙環衛生中心。與黑沙環衛生中心僅是一街之隔的浸信中學校長和家長指出,當局在決定選址前未有諮詢校方,他們擔心開設戒毒服務後,區內治安變得複雜,學生安全受到影響。

將要設立美沙酮戒毒服務的衛生中心,與浸信中學僅是一街之隔,該校校長李焯堅表示,最先是從傳媒報道得知該消息,當局在作出決定前未有諮詢該校和鄰近學校。他們擔心開設戒毒服務後,接受戒毒服務的人士在區內聚集,治安可能變得複雜,學生安全也可能受到影響,所以,不贊成在學校對面設立戒毒服務。浸信中學早前進行調查,九成家長反對在黑沙環衛生中心設立戒毒服務。

李焯堅(小圖左)強調,校方一定以學生的利益為大前提,而戒毒者也有其需要,政府應該平衡各方面的訴求才作出決定,他希望政府聽取民意,對選址作出調整。被問及該校訓是信望愛,今次會否是學生認識信望愛的機會,李焯堅的回應主要是重申早前的答案,並表示他們向社工局提出多個建議,如將戒毒中心設於山頂醫院等。

浸信家長發起簽名活動

昨日,浸信中學的家長在校外發起簽名活動,反對在黑沙環衛生中心設戒毒服務。他們表示,不是不關心戒毒人士的康復和成長,但是,對於該服務設在民居密集、小童和老人聚集的公園旁,與學校更是一街之隔,而當局事前沒有諮詢家長等,他們感到擔心、不解和不滿,並認為當局「無視市民的權利」。

對於當局聲稱為戒毒服務中心設一個較隱閉的出入口,與醫療服務入口分開,減低對求診市民的影響。發起簽名的家長認為,政府也承認戒毒中心的設立,會直接影響到求診市民:「難道就不會影響到周邊的環境,當中包括在公園休憩的老人和玩耍的小孩、每天人流量非常多的學生?」

被問及為何不藉此機會教育子女包容戒毒人士,家長鄧小姐表示:「小朋友太年輕會不瞭解」,記者跟著說:「所以要由少教育吸毒是甚麼一回事,這不是很好的機會嗎?」鄧小姐稱:「你都不擔保那些人全部來的都可以成功。」她也擔心將來會有很多陌生人跨區到衛生中心服用美沙酮。有簽名反對在學校對面開設戒毒服務的學生,表示不清楚美沙酮服務是甚麼。有份簽名的初中生李同學擔心戒毒者會騷擾學生,另一簽名的高中生郭同學擔心戒毒者毒癮發作時,神志不清而攻擊路人,威脅學生和居民的安全,但她坦言對戒毒者缺乏認識。

社工局回應先考慮專家意見

社工局昨午召開記者會回應。社工局防治藥物依賴廳代廳長韓衛(小圖右)多次重申,政府必有履行法定職責,尊重每一個人獲得治療的權利,為戒毒者提供治療。對於市民批評當局在決策前沒有諮詢,韓表示,當局首先要考慮專家的意見、鄰近地區的經驗、戒毒者的需要等,他補充,曾與居民組織、坊會解釋考慮選址的因素。當局會否在其他衛生中心開設戒毒服務,韓衛表示,若有適合的地方,會作出安排,這亦是當局的方針。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兩議員猛讚陳麗敏 (25/11/2010)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今年涉及的負面新聞不少,先有永久墓地事件,又有其管轄內的民政總署在世遺景點側興建垃圾房不諮詢,令她形象大跌。經歷了負面新聞,陳司長依然有"粉絲",工作和人品獲議員陳澤武、張立群信任,大讚這位司長稱職。

陳麗敏是五司中唯一的女性司長,又是虔誠天主教徒,早前困擾的公墓事件,令她形象受到一定影響。與她相識多年的張立群,昨日在議會上大撐這位相識十多年的老友。

張立群讚清廉

張立群回想,陳麗敏在經濟司任職時,已十分清廉,所收到的聖誕咭必定要求同事拆後,證實信封內沒有禮物她才肯收下這張聖誕咭。回歸前,有不少傳統文化造成的行政程序,當時陳麗敏已是很清廉,以她人品,張立群不相信這位老友以權謀私,在陳麗敏父親去世時,同時有五百多幅永久墓地申請,二零零一年也有十宗,由當時臨市市政廳負責審批,希望市民客觀看待事件。相信是別有用心的政客利用傳媒將「墓穴事件」愈描愈黑,未審先判,把陳麗敏先定罪,批評個別議員的仇官心態將對社會造成無限大的破壞。

陳澤武指和藹可親

議員陳澤武形容,陳麗敏和藹可親,以市民角度出發,認為行政法務工作做得不錯,如推行一站式服務以及民政總署工作,獲市民和香港旅客讚賞。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提高透明度讓公眾監察 關姐促交代焚化爐問題 (23/11/2010)

【本報訊】議員關翠杏和何潤生關注到本澳的環保問題。關翠杏促當局向社會交代垃圾焚化爐問題的調查結果,認為提高透明度,讓公眾共同監察,是完善對本澳各項環保基建設施監管的重要方式之一。何潤生促請政府制訂具前瞻性的環保政策,否則澳門將會成為一個真正「與別不同」的地方。

關翠杏(見圖)表示,近日,有傳媒報道,垃圾焚化中心因缺乏監管而問題百出,不單尾氣排放經常嚴重超標,可能對整個澳門的環境帶來嚴重影響;而且存在違規焚燒危險的工業、醫療和化學廢料,違規操作等問題,加上廠房不少設備老化殘舊得不到及時更換或修整,對員工的健康和職業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她說,無論上述指控是否屬實,負有監管之責的部門,有必要重新檢視焚化中心、以至全澳各個環保基建設施的運作監管體系,是否足以確保設施的營運管理、污染排放、職業安全和衛生環境能達到營運合約要求的標準,並向社會詳細交代事件的調查和跟進結果。

她認為,提高運作透明度,讓公眾共同監察,是完善對本澳各項環保基建設施監管的重要方式之一,不少地區的環保基建設施,均會在廠房外或網上公佈實時的營運和污染排放數據,如本澳的自來水公司每日都會公佈各抽樣點的水質狀況。而據當局介紹,目前在各項環保基建設施中均設有遠程監察系統,以確保局方能即時跟進處理各種異常狀況。因此,當局完全有條件實時公佈相關數據,以便公眾及時掌握相關設施的運作狀況,共同監察其營運和管理質素。

何潤生表示,在推行環保政策上,過去政府亦為居民提出了某些願景,但最終卻又無疾而終。

他說,本澳相關環境保護法例已漸漸與世界潮流脫軌,這從有關當局仍然未有落實已頒佈二十年的《環境綱要法》的修訂工作時間表便可見一斑。他認為,假如有關當局再不根據本澳現今的社會情況和未來的發展需要,制訂具前瞻性的環境保護政策,這樣下去 ,澳門將會成為一個真正「與別不同」的地方;以旅遊觀光為主要發展方向的基本定位亦會受到制約,最後不但居民的生活環境素質受損,對本澳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亦會產生負面影響。

環保局稱嚴格監管新舊爐排放 (23/11/2010)

【特訊】留意到離島居民對垃圾焚化中心排放問題之關注,尤其是舊廠的排放情況,環境保護局張紹基局長與相關主管,於昨日拜訪街總離島辦事處,介紹焚化中心的運作情況。張紹基局長強調,會嚴格監管新、舊廠的運作,以及責成營運商完善不足之處。同時將致力加強推動源頭減廢,長遠地部署本澳的廢棄物處理政策。

張紹基局長等人員昨日下午拜訪街總離島辦事處,與街總離島辦事處主任何錦霞、社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阮若華等人就焚化中心的問題交換意見。

會上,張紹基局長表示,環保局作為監管營運商的部門,一直對營運商及焚化中心的運作有嚴格監管,主要體現在五方面:一、審查營運商所提交的營運報告;二、不定期委託顧問公司作獨立的尾氣檢測;三、在環保局環保基建管理中心辦公室內亦設有遠程監察系統,如發現異常,可即時作出跟進處理;四、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人員長期駐守焚化中心內,不時巡查廠房;五、與營運商定期召開會議,不斷完善焚化中心的運作。

他提到,舊廠於1992年投入運作,隨著社會的急速發展,隨之以來是垃圾量的急劇增加,考慮到澳門特區的持續發展,政府於2005年開始籌建新廠,並於2006年新廠土建階段期間,已開始籌劃舊廠的升級工作。至2008年第四季新廠建成並運作後,舊廠的升級設計工作亦同步進行,並在此階段確保新廠在保養期間能正常運作,待日後舊廠升級時能完全接收所有垃圾量。因此,在確保能正常處理本澳所有廢棄物的基礎上,今年將進行舊廠設備升級的招標籌備工作並已將近完成,預計明年可開展有關升級計劃,升級工作主要包括將舊廠的尾氣處理系統升級。

對於有報導指在八月新廠房日平均超排次數逾百次,張紹基局長亦向與會者解釋實際情況。環保局在11月18日得悉有關報導後,立即要求營運商提供相關資料,經分析後,發現有關數值與營運商設立的獎勵制度有關連。事實上,為鼓勵員工的積極性,亦為控制垃圾燃燒的穩定性,營運商設立一獎勵制度,並訂出比現時的歐盟2000/76/EC焚化排放更嚴謹之標準作評比,如員工能在處理廢棄物時達到有關標準之上就能獲得獎勵。某人向傳媒所指的逾百次「超標」,實際上是未能達到獎勵標準的次數,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針對今次事件,環保局日前已要求營運商須於一星期內提交報告,並必須有全面、準確的數據和資料,局方人員將對有關報告內容進行研究及分析,並會嚴格按照合約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同時,在收到報告前,環保局已與營運商主管舉行會議,以及多次到實地視察,責成營運商盡快作出改善。當中,用以貼在窗門隙縫的新膠密封條已到貨並更換,一系列有關防止蒼蠅及臭氣滲入之改善工程亦進行中。

街總離島辦事處人員亦表達了居民的關注,期望局方能主動發佈相關訊息,及早釋除社會的疑慮。張紹基局長對此表示認同,日後將加強資訊的透明度,提高與社會的互動交流。長遠來說,會致力推動源頭減廢,除透過已啟動的「綠色學校伙伴」、「綠色企業伙伴」、「澳門環保酒店獎」此三大計劃來加強宣傳外,明年將加大力度推廣至家居方面,並會加強公民教育,長遠地部署本澳的廢棄物處理政策。

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張紹基都係這句﹕等交報告 (21/11/2010)

【本報訊】焚化爐問題近日受到公眾關注,尤其是焚化爐燃燒垃圾所排出的尾氣,環保局有否進行獨立收集數據?該局近日也相當認真,曾在廿四小時內發出兩份非常近似的新聞稿,似乎相關人員也非常忙碌。然而,「吊頸都要透氣」,環保局長張紹基昨午「偷得半日閒」,到賽車場拍照。駐守車場的記者當然追著局長問過究竟:「環保局有否獨立收集數據呢?」但他沒有正面回應。

被問及焚化爐的問題,環保局局長張紹基稱:「我們有顧問看焚化爐的檢測數據。我們已經要求營運公司在一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到時一定會公佈給大家知道情況。」「由於未收到報告,暫沒有進一步回應。」以上可說是局長的「標準答案」,不斷重覆,無論記者問甚麼問題,他基本上都是提供相當類近的答案,這「欵式」的答案在三分鐘訪問中,出現超過三次。

記者說:「營運公司說環保局沒有獨立收集數據。」張答:「不是的,不是的。」記者說:「營運公司聲稱你們只是看該公司聘請顧問公司的報告來進行後續工作,沒有獨立收集數據。」張答:「我自己看,重申一句,我們作為監管機構,營運公司必須有報告給我們,我們亦會看那報告,我們也會聘請專業的顧問公司幫助檢視那些數據。」他再次說,要等候營運公司提交詳細報告。

記者再問:「要確認環保局有否獨立收集數據是不用等那份報告的。」張說:「我們必須現在針對公眾很關注那位 (爆料) 同事發出的建議,所以我們很嚴肅看這件事。大家都看到,我們都很關注,不單只是社會公眾,環保局亦非常關注這件事。正如你所說,究竟營運公司提交的報告是否純是數字呢?我們都有一個監管。」在追問下,張紹基表示,當局聘請的顧問是香港公司。

記者昨日在賽車場見到張紹基,正要提出焚化爐的問題時,局長開始用手機傾談,邊行邊講,在場內四處遊走,記者只好緊隨,等候時機發問,歷時近十分鐘,最終局長離開賽車場才停用手機,記者才能上前問過究竟。

區錦新指環保局監察不合邏輯

立法會直選議員區錦新表示,現時環保局對焚化爐尾氣排放監察只是有一組數據,而且不論是廠方委托的第三方台灣顧問機構認證、政府委托顧問審視,也是用同一組、唯一一組數據,更重要的這是由「被監察者」所提供的,整個做法有問題,且不合邏輯。

當局若要負監察責任,就必需有獨立監測系統,不可能如現在這樣,這明顯存在巨大漏洞。現時這種監察模式,在出現問題時,如今次事件,三方各說各法,而唯一能依據的只得專營公司的一個數據資料,難有公信力、具可信性。

他指出,過去環境委員會「無資源、無權力,什麼也做不到」,可現在已是環保局,卻狀況依舊,「那改編來做什麼?」

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焚化爐營運公司自揭自監排氣 環保局無獨立檢測 (20/11/2010)


【本報訊】昨日,本報報道一名焚化爐員工爆料,揭露焚化爐問題重重,焚化爐營運公司昨午突然召開記者會回應 (見圖)。原來,所謂監察焚燒垃圾所產生尾氣的程序,是由營運公司將數據交給其聘請的顧問公司確認後,再由該顧問公司撰寫報告給政府,而環保局及其顧問則按該報告來評定是否有問題,環保局根本沒有進行獨立檢測。另外,政府標榜新的焚化爐排氣達歐盟 2000/76/EC 標準時,舊的焚化爐竟維持按九二年建成時訂定之標準來運作。

委託那間顧問公司  竟記不起

在焚化爐工作的員工對傳媒表示,垃圾被焚化後排放的尾氣超出歐盟 2000/76/EC 標準。焚化爐營運公司經理邱襄陵昨在記者會表示,澳門政府有委託顧問來對他們進行監督,他否認是黑箱作業。究竟委託哪間顧問公司,邱僅能說他們委託台灣的顧問公司,記者追問顧問公司的名稱,邱竟然記不起那間公司的名字。

環保局信晒  顧問無覆核

雖然,營運公司一直強調他們和環保局各自聘請公司監察尾氣排放,但在記者會結束前,卻被在場傳媒踢爆不完全符合事實。營運公司補充,他們會將尾氣排放的報告交給其委託的顧問公司,再由這顧問公司確認後向澳門政府提交報告,而環保局及政府所委托的顧問僅對其報告進行評估,該局根本沒有進行獨立的監察,亦沒有進廠覆核報告內容。

舊爐有舊排放標準

營運公司一再否認超標。據公佈,新焚化爐是符合歐盟 2000/76/EC 標準的,但是舊的焚化爐呢?記者就這問題與營運公司負責人多番爭持,邱襄陵多次重覆的答案是,新和舊的焚化爐在不同時期建造,舊爐有獨自的排放標準,根據那標準,就沒有超標的情況,他強調,新舊兩者似乎沒有比較的必要。邱補充,新爐與舊爐每日處理廢物的數量比例為二比一。

反指員工不注意安全

對於爆料員工揭露營運公司妄顧職業安全,人員在「近千度的高溫爐口」和「二十五米深的垃圾儲存坑」之間的平台工作,根本沒有保險措施。焚化爐營運公司卻一再否認,並表示已有安全設備,反指責任是在員方。邱襄陵解釋:「實際上,我們一直跟同事宣導作業要注意的事項,遺憾的是,有部分同事可能沒有注意到這些事項。」

用捕蠅紙為減殺蟲劑害

爆料員工指舊廠坑旁的吊機操控室,門窗的密封條早就老化,讓大量的有害臭氣滲透進室內、臭氣薰天,蒼蠅貼每天貼到過百隻蒼蠅。營運公司表示已安排每兩星期消毒一次,記者追問為何不採取更有效的措施,邱襄陵又有解釋:「用蒼蠅紙的方式來減少蒼蠅,來捕捉蒼蠅,目的也是避免同事暴露在過多殺蟲劑成份之中。」原來,營運公司已訂購密封門窗的密封條,巧合地,明天便是收貨的日子,但是,該公司未能即時告知記者何時訂貨。

爆料員工已被停職調查

從營運公司的回應看來,他們似乎很為員工著想。但是,本報記者昨午收到消息,向本報爆料的員工已在相關新聞刊登後,被營運公司停職調查。在記者會中,資方則表示有員工曾手握傳媒所報道的資料,要求營運公司晉升。另外,有傳媒在記者會中,要求馬上進入焚化爐舊廠參觀,營運公司以參觀必須得到環保局批准為理由,「婉拒」記者的要求。

團體批離譜 促公開數據讓公眾監督 (20/11/2010)

【本報訊】對焚化爐種種管理「亂象」,有關注團體成員擔心事件只屬冰山一角,令人質疑其垃圾焚化之重要工作也「無依合約辦事」,促請政府收報告時要「嚴加查證」,免被「瞞天過海」,徹查並向外交代真相。同時,必須檢視全澳所有環保基建的監控機制及營運狀況,並將之陽光化,讓公眾參與監督。

看過「工人無保護安全措施下在近千度的高爐口邊打掃」、「蒼蠅屍體布滿蒼蠅貼」、「密封膠老化透氣則用膠紙頂上」等一張張焚化中心內裡「驚人」照片,工聯民政民生關注組成員林宇滔 (見圖) 表示,這從中反映該公司在職業安全和設施保護等許多操作上,「完全好有問題」。

職業安全保障極有問題

工人高空、高溫旁工作無安全措施不說,垃圾儲存坑存有沼氣,不單會令人窒息,也可能生易燃的危險。曾多次參觀焚化中心的林指,除非是年修或緊急搶修,儲坑正常情況下是不應有人員在內操作,而且只用膠紙貼著老化掉的密封膠做法亦不恰當,直言這不止是管理運作問題,工人職業安全保障更極有問題。

林宇滔憶述,小時也曾參觀現在之舊廠,印象是「環境好、設施保護好、全無臭味」,難以理解為何今時今日會變成如斯模樣。他認為,現所看的並非事實全部,情況可能會更糟糕,質疑廠方包括在實際執行垃圾燃燒焚化時,究竟有否遵守一些必須遵守的要求,促請監察部門負起責任,必須向社會解釋清楚,「否則,我想我們投資幾多下去都沒用,因為焚化爐的實際操作,才決定有多少污染物排放出來,對周圍環境有多少影響!」

管理差難信可控制好尾氣排放

對於員工爆料指公司「不揀擇」,連橡皮膠等燃燒時產生高污染物之垃圾,也直接扔去焚化爐處理。林宇滔指出,研究已證明燃燒時溫度在三百至五百度間時,生成最多致癌物二噁英,要高於八百度才會停止生成。現時焚化爐的標準是高於八百五十度,如何在加熱和冷卻時縮短三百至八百溫度至為重要,這關鍵在於操作上。

林續道,看到廠房管理成這般樣子,似乎又沒什麼監管,如何能給人們信心,故焚化爐縱有先進設備,還要看營運商有否去跟足、做好。雖然二噁英難以實時監測,但亦通過其他尾氣排放物的情況「略知一二」,唯政府及營運商一直無公布尾氣排放數據,更勿說是實時數據,根本讓外界無法掌握。他強調:「陽光才是最好的殺菌劑。」

嚴加查證報告內容真偽

對政府就事件發出新聞稿,林宇滔認為,除證實確有焚化過醫療廢料外,當中並無回應到什麼具體、重點的東西,公眾需要知道的是,整個焚化爐之運作是否符合合約最基本之承諾要求,排放尾氣是否達標等。他建議,對瑞鼎提交報告,政府必需「嚴加查證」內容是否真確,再進行分析研究,之後將分析結果與提交報告,向社會大眾公布。

林還說,政府應必須重新檢視澳門各項環保基建設施,實際有否明確、有效的監管機制,並促請當局應將數據陽光化,讓公眾參與監督。又希望,是次事件可喚醒相關部門,關注各承運環保基建設施商,是否符合合約所要求之運作條款,尾水、尾氣等排放物是否達訂定之標準,這點至關重要。

環保局:會作交代 (20/11/2010)


【本報訊】環保局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局長張紹基等昨早與廠方負責人就「被踢爆」事件召開特別會議,「嚴肅重申」對方須週內提交有詳盡、全面資料和數據之報告,強調會在分析結果後對外公布,「對事件之處理作出交代」。

對記者問題無正面回應

環保局昨發出新聞稿,稱焚化中心「一切運作正常」,已要求承批公司瑞鼎就事件提交報告,又指他們有「一批專責人員長期駐守」、「人員不時巡查」云云,但對各項「問題狀況」並無任何解釋或回應。記者利用發言人制度向該局查詢如「有長期監察系統,那麼曾有否發現過異常?」、「新合約履行至今,環保局有沒有、多少次因尾氣超標而向承批公司罰款?」、「承批公司有關做法是否合符合約內容?」、「還有沒有其他本應不在那裡燃燒的垃圾,如污水污泥、橡膠和化學垃圾等都放過在那裡焚化過?」等,唯無獲正面回應。

當局只給出如下答覆:環境保護局對今次事件深表關注,正密切了解情況,並會嚴格按照判給合同的規定作出處理。同時,環境保護局張紹基局長以及相關主管人員,今早已與廠方負責人召開了特別會議,再次嚴肅地向廠方重申,必須於一星期內提交報告,報告內容必須要有詳盡、全面的資料及數據,環境保護局在研究及分析報告後,將盡快對外公佈分析結果,並對事件之處理作出交代。

公僕值得捧上天﹖(20/11/2010)

備受期待的施政報告出臺了,由於沒有值得驚喜的地方,於是一些「好」字派說,這叫「務實」。議員們和民間的反應都見諸于傳媒和互聯網,以及電臺的「烽煙」節目,這裡不再多講,而是談談筆者的看法。

在筆者看來,我們的公僕――公務員是這份施政報告的最大受益者。

從經濟上來說,政府決定繼續實施的多項稅務減免、經濟補貼或津貼措施,以及現金分享措施,公務員與所以普通百姓一樣,都可以享受。政府還決定調升公務員的薪俸,將薪俸每點增至六十二元。儘管有公務員團體指這只是追上通脹﹑「可以接受」而已,但已經比老百姓好了不知多少倍。此外,比老百姓更好的還有,所有的公務員透過修訂《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增加了種種福利。在權利上,政府不顧民間反對,修訂《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讓公務員對因執行公共職務所引起的訴訟可以得到援助。

功勞全由公務員領去!

更讓公務員值得驕傲的是,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施政報告的前言是這樣褒獎公務員的﹕「一年來,在全體公務員的共同努力下,社會穩定、經濟持續發展,在實施科學決策、加強法制建設、推動區域合作、提升民生素質等方面,以傳承創新的精神,有序地開展了一系列的工作。」施政報告將「社會穩定、經濟持續發展」,「在實施科學決策、加強法制建設、推動區域合作、提升民生素質等方面,以傳承創新的精神,有序地開展了一系列的工作」,都歸功於一年來「全體公務員的共同努力」。這是貪天之功,睜著眼睛說瞎話,以此來從側面說明公務員加薪加福利,都是應該的。而老百姓只有等著「被帶領」,「被關注」,「被提高」了。

由於公務員有此能耐,因此,作為公務員之首的行政法務司司長當然功不可沒,也因此,議員吳國昌的「推‘陳’出新」論可以休矣。

緊記不要台上台下講一套

然而,公務員是否真的如施政報告所說的,值得捧上天﹖廣大市民難道真的什麼都不值得﹖誰會相信政府會「從廣大居民的利益出發」﹑「以民為本」呢﹖相信民間﹑愛國愛澳人士的答案不是肯定的。不過,現在民智大開,愛國愛澳人士不會只聽政府的豪言壯語﹑好聽的話,大家會看著政府和公僕今後是怎麼做的。無論如何,政府應該切切實實地依照施政報告所承諾的,廉潔守法,提升施政水平,提高施政透明度,接受公眾監督,加強問責等等方面。如溫家寶總理所告誡的,不能在台上講的,與在台下做的事情不一樣。

悅士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弄虛作假冇王管 焚化爐被爆尾氣超標 (19/11/2010)


【本報訊】素來自稱擁「先進技術」、連國家主席胡錦濤都來參觀過的澳門垃圾焚化中心,被踢爆原來問題多多。有員工向本報報料稱,中心排放之尾氣經常嚴重超標,卻對外謊稱達歐盟排放標準,而負責監管的環境保護局卻置之不理,任由污染物繼續排出,完全漠視市民大眾之健康。

焚化中心分新舊兩座廠房,在其工作的李先生反映,投得中心的營運及保養服務合同瑞鼎廢物處理中心,自從O九年入主後,運行以來每月尾氣排放嚴重超出其所按的歐盟2000/76/EC焚化排放標準。雖營運商曾在今年七月進行維修,但情況並無改善,在八月新廠房日平均超排次數共一百二十次,若按無對外公開過合約條款規定,每超標一次罰款八萬七千五百元,就已逾一千萬元,且合約訂明罰款逾五百萬即要解除合約,但環保局常駐代表似乎卻沒有任何動作。

舊爐燒違規垃圾避監管

李先生說,超標可能因工業廢物、化學粉沫、污水污泥等容易超排、違規的廢料,放在按一般生活垃圾處理標準設計之焚化爐焚化,故九月營運商為免問題持續,決定「弄虛作假」,將這類垃圾一律安排在不實行歐盟2000/76/EC標準、不用提交超標次數之舊廠去處理,讓新廠順利「達標」,「瞞天過海」。

當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氯化氫經常超標一倍,令人擔心無實時監控的致癌物質二噁英會過量釋出。李指出,上述的這些違規廢料應運往焚化中心旁、同一營運商有份的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去焚化處理。今年五月該處理站因新舊合約交接出現問題,瑞鼎便將有毒醫用廢棄物轉移到焚化中心處理,他等一批員工更聯名發「告廠長書」,成功阻止了有關舉措繼續。

更換舊焚化爐無下文

政府三年前就提出計劃在今年一季度對舊廠尾氣排放處理設備進行改造和更新,欲與新廠看齊同用歐盟標準,但現已年底,有關舉措卻還未見。李更謂,舊廠三台焚化爐,實際上只餘下一台來運作,另外兩台已無法啟動,因為公司當焚化爐有零件損壞需更換時,不願投資,只用另一台之零件換上,久而久之就只餘下一台,而這種做法明顯在政府要求下是不容許的。而舊廠的用來弄碎大型垃圾易方便焚化的破碎機損壞亦無維修更換。

但令李氣憤的是,環保局代表長期對各違規事件不聞不問,監察機關缺位。他更有感而發地表示:「溫家寶總理這次來澳視察講話中,希望的第一點就是『要主動加強內部監督,引入社會監督,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市民知情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溫總理這段講話我們深有感觸,對當今澳門焚化中心的現狀是一個真實的寫照。」故才決定將「內幕」公諸於世,讓大眾關心。

管理不善損員工權益 低價得標懶投入 (19/11/2010)


【本報訊】焚化中心內幕還不止是尾氣問題,報料者更提供數張圖片,揭露先進、科學掛帥的焚化中心「名不符實」,只向頻繁的參觀者展示「美好」一面,「員工無保護措施下站在近千度高溫爐口工作」、「吊機操作室一日捉一二百隻蒼蠅」等工作安全、衛生環境差劣狀況則被束之高閣,營運商不願投放資金改善、管理極之有問題,促政府介入改善。

安全衛生極差

自新公司接手後,安全生產和衛生等方面處理甚差。李先生指著一張相片道,員工要在無任何保險措施的情況下進入垃圾儲蓄坑,腳踩在只有五公分的爐邊清理垃圾,如果再往前一傾就是近千度的高溫爐內,往後則是二十五米高的儲坑。他直言這種「連雜技演員也沒膽做」的高危動作差不多每週都會在中心「上演」。「生命可能瞬間消失」他促請有關部門查明跟進。

坑內如此,坑外也好不了多少。李先生表示,舊廠坑旁的吊機操控室,門窗的密封條早就老化,讓大量的有害臭氣滲透進室內,蒼蠅滿天飛,老鼠到處竄。公司卻不願花錢更新,竟用膠紙「象徵性」地封貼,情況根本毫無改善。他稱,那裡每天用蒼蠅貼都貼到逾百隻蒼蠅,且要在這種臭氣薰天環境下工作、食飯,他們的身體健康每天被危害。

新廠供參觀  「舊廠鬼見愁」

公司只願將資源投放在「對外」新廠上,做好宣傳,舊廠則「該花的錢就不花了,不該花的絕對不會花這個錢」。李稱,新廠每月平均有二至三次參觀活動,但都只限於新廠部份,而舊廠用三道門進行封鎖,到時電梯連員工都不能使用,務求「要讓參觀者完全看不到焚化中心『真實』的一面,這種弄虛作假的狀況正是澳門焚化爐當今的內幕。」

現時營運公司瑞鼎,是台灣信鼎及其子公司中鼎,聯合葡資的宏信集團及其本地子公司合作,以低價二億七千多萬元投得,價金只為其他投標者三分之一。他指摘,「公司不是用先進的管理方法來運作和服務於澳門市民,而是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用那些不正當的手段和違規的方法來運作澳門焚化中心。」還一一訴說在新公司下,過界勞工、員工福利待削減等連串狀況,他冀「陽光政府」能「督查一下」。

環保局嚴格監管垃圾焚化中心運作 (19/11/2010)

【特訊】對於某電視台於昨日就垃圾焚化中心運作情況之報導,環境保護局深表關注,目前垃圾焚化中心一切運作正常,但會密切了解情況,以及要求營運商就事件盡快在一星期內提交初步報告。局方將就報告作進一步跟進和調查,並查明有關原因,稍後會再對外公佈調查結果。同時,環保局將於明年開展焚化中心舊廠設備之升級計劃。

特區政府於二OO八年就「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的營運及保養服務」進行招標,中標公司為一間包括本地公司、葡萄牙公司、以及兩家台資公司所組成的聯營公司。服務期由二OO九年七月一日 至二O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共十年,判給的總金額為澳門幣二億七千九百二十七萬九千元。當中,股東之一的兩家台資公司,現時於台灣共營運及保養八座垃圾焚化處理設施,佔台灣十九座由民營公司操作之大型廢棄物焚化處理設施的四十二%。八座廢棄物焚化處理設施的總處理能力為每日七千四百噸。

特區政府一直嚴格監管承批公司對垃圾焚化中心之管理及運作服務,定期會與承批公司召開會議及分析相關數據,同時,在焚化中心的中控室內亦設有遠程監察系統,如發現異常,亦可即時作出跟進處理。

同時,環保基建管理中心的辦公大樓設於垃圾焚化中心的行政大樓內,即本身已有一批專責人員長期駐守,密切監察焚化中心的運作情況。環保基建管理中心的人員亦會不時巡查,以及隨時在垃圾焚化中心的控制室內提取相關營運資料和數據,並作出相應分析。

垃圾焚化中心於今年五月短暫處理醫療垃圾的安排,原因是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進行維修,因而有十二天的醫療垃圾(共十六‧四五公噸)是運往垃圾焚化中心處理,但均會嚴格遵守投入每台焚化爐每小時不多於一‧二公噸(即等於每台焚化爐每小時處理量的十分之一)的指引,且爐溫必定保持在八百五十攝氏度以上,確保醫療垃圾能充分燃燒。

焚化中心新廠於二OO八年第四季投入運作,尾氣處理符合歐盟的最新排放標準,而舊廠亦一直運作良好並符合原來的設計,為更能優化各設施,特區政府早前已表示為確保舊廠達到與新廠一致的最新歐盟指引規定,今年將進行招標工作,而有關籌備工作已將近完成,預計明年可開展舊廠尾氣設備升級計劃。環保局將繼續密切監管各環保基建設施的運作、衛生及安全等情況,並會不斷完善廠房設備和環境。

溫總訪澳學社成員被警跟蹤監視 (19/11/2010)

【本報訊】「快快樂樂迎溫總,無無辜辜受折磨。」新澳門學社的多位成員,在溫家寶訪澳前及期間受到警方的跟蹤、監視及阻撓出行。學社認為當局對參與公共事務的市民,營造心理壓力,以達致打壓的目的,並質疑「政府鼓勵青年參與社會是否又是一個謊言?」另外,澳門青年動力 (下稱青年動力) 也發出聲明:「要達致真正的社會和諧,並非單靠警察和對批評聲音的打壓就能達至。」

新澳門學社昨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多位成員近日遭當局無理阻撓正當出行。其中,理事長周庭希由溫家寶訪澳前一星期起,便遭跟蹤、監視合共四至五天,對其生活構成騷擾。該等人物更進入周庭希居住的大廈樓層,於防煙門後的梯間長時間伺伏,在大廈保安人員詢問下才出示警員證。

周庭希曾與相關警員友善溝通,但是,對政府及警方高層浪費資源,「去做無謂的事情,感到羞恥。」他不介意自己的私隱被侵犯,但是,其他有意參與社會的青年在敏感時刻受到非必要的監視,會形成很大的心理壓力,不利於青年參與社會。他指出,新澳門學社的行動是和平、理性的,從不主張暴力,然而,當局以處理恐怖份子和罪犯的措施來對待學社的成員,他質疑警方的理據何在。

鼓勵青年參與社會屬謊言

被問及有沒有意圖接近溫家寶,從而引來更多警員緊跟,周庭希稱:「我接近或不接近,都是我合理的權利,所以,不是警方跟蹤的理由。」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認為,警方的行動是企圖對參與公眾事務的市民,進行心理上的威嚇,從而達到打壓的目的,這是應該予以譴責的。他又質疑:「政府鼓勵青年參與社會是否又是一個謊言?」

警濫權打壓應予譴責

在溫家寶訪澳期間,警方以「收到可靠情報」為理由,在遊行前將兩名發起人帶署調查及拘留。新澳門學社認為,從結果說明,根本沒有甚麼可靠情報,有關講法只是為了「依法」阻撓有關工會組織遊行。「警方這種不擇手段的濫權行為,理應予以譴責。」

對於多名港人在溫家寶訪澳前夕及期間來澳,卻被當局引用《內部保安綱要法》拒絕入境。新澳門學社重申,該法例是針對有組織跨境犯罪、國際恐怖組織活動及確實存在危害本澳治安行為的犯罪活動,決不應被濫用為隨意妨礙旅客入境。警方的處理手法實有損澳門的旅遊城市的形象,是不能接受的。

「演員」遇總理弄虛作假

新澳門學社指出,溫家寶訪澳期間,警方到處封路,極度擾民。而總理所到之處更是全面戒備,步步為營,卻有眾多「演員」讓總理「遇上」。「這是典型的弄虛作假,公然愚弄國家領導人,特區政府如此行徑,實在讓澳人蒙羞。」另外,澳門青年動力昨日發出的聲明指出,與澳葡時代或回歸後歷次國家領導人來澳相比,是次警方處理保安的手法明顯大幅倒退。

就警方扣留遊行示威發起人,而相關人士獲釋後依然受到監視,直到總理離澳為止。青年動力認為:「這種做法是殺雞儆猴,對和平表達的人士作出恐嚇,手法令人髮指!」對於多名港人被拒入境,甚至有警員搶奪被扣查港人的手機而導致對方受傷,青年動力表示「嚴厲譴責,促請警方尊重被扣留人士的基本權利。」

青年動力認為:「歸根究柢,要達致真正的社會和諧,並非單靠警察和對批評聲音的打壓就能達至。」他們期望政府「提高自身管治質素、認真解決社會問題、公平分配資源和權力,創造真正的和諧社會。」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公開財產怕甚麼? (09/11/2010)

坊間有熱議,高、中級「老爺」,應否報家財。有人話唔報,有人話「適度」,星斗民大唉,報應報全數。

蓮花地,近呢排,幾熱鬧,官告民,單衰嘢,剛搞掂。包青天,篤數公,又開炮,搞到D,衙門仔,一身蟻,幾個老爺,周身唔妥,正招架中。又射「導彈」,直接指射,高、中「老爺」,要佢地,打開巨型夾萬,或者豬仔錢罌,向父老,表清白,係兩袖清風,還是億萬富翁。

此議一出,全城「老爺」,表現各不同,有人大拍「心口」,任你公開到夠,有人馬上低頭,深思良久,兼扣埋衫鈕,方死即時「出醜」名流、貴人,賢達諸公,各有理由,「保皇黨」話,公開財產,是為「大忌」,古語有云,財不可露眼,若露晒出嚟,變相吸引,賊匪「標參」,對一眾「老爺」,安全「不穩」,嚇死官人。騎牆派話,乜都唔知,亦無主意,若然公開,亦可適度,觀其顧慮,一怕開罪官家,二怕失禮蟻民,索性三緘其口,好過自取其「咎」。

還係馮大炮夠薑,直指老爺,若擁黃金萬両,若來自正路,豈怕張揚,老竇「大把」,更冇有怕。阿茂認為,公開財產,何來困難?理由多多,例如老婆,每天「中獎」,或者老公,買股實贏,賣樓賺硬,合法之財,開減布公,何懼之有?

蓮花地兩邊,龍的故鄉,同桂枝埠,公布財產,早已實行,行之有效,桂枝官清廉,亞洲排前線,龍的故鄉,龐大官場,雖有暗流,但領軍阿頭,作風清廉,雷勵推行,清明之政,大小貪官,不斷被揪,制度日嚴,貪官少路走。

小小蓮花地,既稱光「陽光」,連基本前題,公佈家財,也要「適度」,遮遮掩掩,清廉之意,值得懷疑。若是真心,銳意推行,陽光之政。所有官員,開誠佈公,無需「適度」。所謂「適度」,畫蛇添足,加開後門,讓貪老爺,逃離法網。使廉政好戲,不成鬧場一場。
                               
‧阿茂‧

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利建潤指警濫權阻示威 (06/11/2010)

【特寫】三名示威人士昨午在警方指定的範圍內抗議,但警方最終以對方阻礙行人為理由,發出「警令」要求他們離開,最終,他們在警方「陪同」下乘搭巴士離去。示威人士利建潤直斥警方的行為實是濫用警權,阻礙示威。

三名示威人士昨午到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外,要求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下台,向全澳市民謝罪。除了高喊口號,他們也在紙棺材貼上「澳門法治千古」、「立惡法禍澳」、「生人霸死地」三張紙條。

期間,示威者利建潤透過擴音器表示,警方濫用警權和暴力,粗暴打壓和平示威的自由,壓制澳人表達意見的權利:「警員好似黑社會一樣警告我們,這是恐嚇。身為紀律部隊人員,用黑社會的手段執法,等同於一個流氓。」

另一示威者張榮發則聲稱,他早前在祐漢公園發起簽名行動時,三名彪形大漢趨前恐嚇他稱,若在溫家寶來澳期間,張公開露面的話,便要自負後果。張榮發一再表明自己是百分百愛國愛澳的,站出來只為打倒貪官。

他們原在警方指定的、由鐵馬圍起的範圍內示威,但發表上述言論後,有警員對示威發起人稱:「根據法例,現在你阻礙行人通行,我要帶你回去調查。我現在告訴你,你必須離開。」

隨後,利建潤接受訪問時重申,警方要求他們離開示威區,是濫用警權,阻礙示威:「他根據那條法例?就算到檢察院,也不能控告我們。」「示威遊行當然是阻街的,你叫市民回家示威就不會阻街。」

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

世遺旁建收垃圾設施會先諮詢文化部門 (03/11/2010)

【本報訊】早前,民政總署計劃在世遺──聖佬楞佐堂的古地基石牆旁興建垃圾房,工程在多方爭議下擱置,該署近日又提出以垃圾桶地下化來取代早前的方案。若將來建成相關設施後,會否擔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再向澳門發出警告,甚至把本澳歷史城區剔出於世遺名單外,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 (見圖) 不作正面回應,只表示在計劃設置垃圾收集設施時,會與文化部門做好溝通。

譚偉文指文化部門有專業判斷

記者昨日問譚偉文會否擔心在世遺旁建成垃圾收集設施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再向澳門發出警告,甚至把本澳歷史城區剔除於世遺名單之外。譚對這問題沒有正面回應:「我們會將有關的問題與文化部門充份溝通,我想,文化部門有他們專業的判斷,我們一定與相關部門做好有關的溝通,以前建垃圾房是這樣,建地下化垃圾桶也是一樣。」

垃圾桶地下化是通過升降台將垃圾桶藏在地下,只有封閉式垃圾投入口在地面外露,在晚間收集垃圾時才把垃圾桶升到路面。直至現時為止,譚偉文仍交不出設置聖佬楞佐堂地下垃圾桶的具體時間表:「我們做多一個垃圾桶地下化的方案供該區市民多一個選擇,我們亦會抓緊時間,做好有關設計後,盡快諮詢區內居民意見。」同時,譚偉文也交不出相關的預算,他表示,現正在估算成本中。

不同方案讓居民選擇

民署已完成垃圾桶地下化的初步設計,稍後會交到文化部門。譚偉文聲稱:「我們初步給了意見,他們 (文化部門) 也給予贊同的意見。」若地下垃圾桶的方案可行,也會揀選一些適合的區域設置。至於,鄭家大屋一帶收集垃圾的方式,民署會提供不同的方案讓居民選擇。另外,該署計劃在舊工人康樂館附近的魚鰓巷設置壓縮式垃圾桶。

早前,有市民投訴在本澳高掛一號颱風訊號時,民署人員仍以人手方式灌溉植物,批評此舉浪費食水。譚偉文回應,民署向綠化部門的人員作出指引,需要按天氣情況決定是否灌溉:「上一次的情況,基本上沒有下雨,所以,同事根據實際情況,去決定該區植物是否灌溉。」譚又表示,由二OO二年開始,民署繳交的水費金額是不斷下降的。

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墓地門陳司無補充 (03/11/2010)


【本報訊】對於行政法務範疇的高級官員,以及行政法務司司長的舊同事等罕有地獲批永久墓地,陳麗敏昨日到墳場出席儀式後表示,早前已作出回應,現階段沒有補充,她重申,相關部門會配合廉政公署的獨立調查。昨日亦有市民在墳場外示威,要求陳麗敏下台。

月前,傳媒及立法議員揭露,行政法務範疇的主要官員涉嫌以權謀私,令臨時市政廳 (民政總署前身) 罕有地批出十幅舊西洋墳場永久墓地,其中一名受惠者更是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的家屬。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又指出,在檢察院調查期間,民署沒法提供與事件相關的原始資料。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到舊西洋墳場為亡者祈禱,被記者追問會否想起「墓地門」而不開心。她表示,二OO一年批出的十幅墓地,因為廉政公署接到投訴,現正進行調查。早前,她已作出回應,現時沒有補充。她重申,在廉署的獨立調查過程中,相關部門一定合作和配合。

陳麗敏在舊西洋墳場內,到多個墳地祈禱,部份緊跟著她的記者有「遊花園」的感覺。最後,民政總署的人員「勸」記者不要再跟著「他們的上司」,因為她要私下到一些墳地祈禱,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更「自動獻身」,表示可接受記者的訪問,但是,多名記者不領民署的「好意」,趨前短訪陳麗敏。

張榮發踩場‧警員忙「招呼」

另外,陳麗敏昨早遲到舊西洋墳場,未知是否與示威有關。多次發起遊行和遞信的張榮發,在墳場大門高喊口號,要求陳麗敏下台。起初,只有他一人,又沒有橫額,可謂「勢孤力弱」。雖然,只有「一把口」,但是,「接待」他的警員卻不斷增多,穿上全白禮服的高級警員更一度提出把示威者帶返警署。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梁安琪倡定統一採訪指引 (02/11/2010)

△議員梁安琪促請特區政府支持和協助新聞界自行制定統一和共同認可的前線記者採訪指引。她引用澳廣視記者的個案認為,目前本澳新聞行業內部缺乏統一的行業規範與指引,尚未建立共同認可的合理工作指引及準則;新聞工作者缺乏統一的認知,一旦發生問題便會引起爭拗,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亦難以得到應有保障。梁安琪同時建議當局為新聞從業員建立專門的司法援助制度,讓記者因採訪面臨無理的刑事指控時可獲保障。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特首委法官任法改委會成員 如何保證司法獨立 (28/10/2010)

【本報訊】前立法會主席曹其真昨天發表博文「任命」,質疑行政長官任命三位終審法院中的兩位法官,出任由行政法務司為主席的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以現職法官的身份參與對澳門現有法律的制訂或修改,最後由他們自己執行,這種情況令人懷疑今後澳門能否繼續保證司法獨立﹔兩位被委任的法官在分別扮演兩個不同角色時,是否會出現角色衝突的情況。她覺得這項任命存在著問題,令人難以理解和接受。

曹其真的博文說,終審法院的法官利馬和朱健被委任為澳門法律改革委員會的成員,這一則消息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很多從事法律工作的朋友,都向她表示對這個任命的不理解,並對政府作出如此決定的合理性和正確性產生懷疑。她說,她對這個任命是否合理和它的正確性也心存懷疑。認為在澳門終審法院的現職法官是不應該直接參與法律制訂工作,也不應該成為政府就澳門法律應該如何修改的公開咨詢對象。

她表示,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的政治體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前不久人大的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喬曉陽在澳門一個公開場合也明確的指出,根據澳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的政治制度是行政主導,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相互配合和相互制衡的制度。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中分別明確規定了行政長官、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職能。在基本法第八十三條更明確地規定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衹服從法律,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也規定了澳門立法會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有權簽署和公佈法律,但是在澳門生效的法律必須由立法會制訂和通過。那也就是說經過立法會所制訂、通過的法律,並由行政長官簽署、公佈的法律是法官審理和判決案件時唯一的依據。

現職法官身分參與修訂有角色衝突

她說,這次行政長官任命三位終審法院中的兩位法官,出任由行政法務司為主席的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他們將在行政法務司的領導下,參與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工作。這個委員會的工作任務是對現有澳門法律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決定哪些法律需要修改和制訂,並就怎麼修改和制訂法律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她說,她絕對相信這兩位被委任的終審法院的專業知 一定豐富,出的意見也一定會很精和專業。,這兩位法官現在以現職法官的身份參與對澳門現有法律的制訂或修改,最後由他們自己執行的情況,就難免令人懷疑今後在澳門能否繼續保證司法獨立。人們也會同時質疑兩位被委任的法官在分別扮演兩個不同角色時,是否會出現角色衝突的情況。她說,澳門法院的法官總數量較少。終審法院總共只有三位法官,那也就是意味著當終審法院三人合議庭審判案件時,即使第三位終審法院的法官(這裡是終審法院的院長)對那些法律的見解持不同意見時也只能是2比1的少數。

曹其真表示,根據她過去十年任立法會主席的經驗,澳門立法會在討論由政府提交的法律草案時,常常出現和政府原始提案不一致的意見,而政府和立法會經過討論並在基本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將原始提案作出修改後,再次向立法會送交的替代文本並獲立法會通過並成為澳門法律的文本,和政府最初提案文本都存在很大的差異,有的更是被修改得面目全非。(這種情況在澳門立法過程中經常發生,近的有「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勞動關係法、修改3/2001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關於訂定內部規範的法律等等)如果在未來出現類似情況時,這兩位被任命的法官是否會陷於尷尬的境況是值得我們關注的。另外他們在審判時是應該堅持他們在法律改革委員會會議上提出的意見,還是應該執行立法會通過的法律條文呢?

與別不同難以理解

她說,在某些國家,甚至在香港都有類似的任命。但香港在眾多法官中只任命了一位法官,有些國家就會委任一些「非現職」的法官,擔任政府的法律委員會成為全職委員。她表示,她總是覺得這項任命存在著問題,並令人難以理解和接受。

她表示,政府在不久前曾就社會上對這項任命的反對或懷疑的聲音作出回應。政府的回應指出這項委任並不違反基本法和司法組織綱要法,另外這兩位法官是以社會人士身分獲委任的。她說,基本法和司法組織綱要法確實無法找到一條明確規定法官不能出任這個委員會任委員的條文,但這不等於這項委任就一定是合情、合理和合邏輯的。至於說將現職法官當作社會人士的說法,更是令人覺得可笑。如果按照政府的邏輯,倒不如將大部分的立法會議員和法官都委任成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到了那時,在澳門可真正的是行政、立法、司法一家親了。

曹其真認為,政府在作出一些決定時,除了不違反法律條文的明文規定外,還必須要考慮到所作出決定的社會效應、政治後果、合理性、邏輯性和其可操作性。她說,在回歸後的首十年中,往往由於政府官員欠缺經驗和政治智慧的不足,所以會作出一些不合邏輯也不合理的決策,因而造成社會的不滿,有的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錯誤。

她說,記得我們的官員曾在立法會公開表示,澳門不設市政機構的理由是因為基本法95條的中文表述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因而政府將條文中的「可設立」理解成「可以設立或可以不設立」。基於這個理由政府作出了不設立市政機構的決定,成立了一個既非市政機構又非局級政府部門的民政總署。現在在澳門無論誰人都無法解釋這個「既非馬又非驢」的怪物究竟是什麼。她表示,直到今天,她對成立「民政總署」法案是在她任立法會主席之時獲得通過感到十分遺憾,並經常自責。其實在制定法律過程中她曾多次向政府提出疑慮和意見,但一直沒獲政府接納。奈於立法會既沒有提案權,又沒有對政府提案的修正權。而在當時又正值特區成立初期,在澳門無論政府或者立法會對特區實行行政指導政治體制的認識都處於摸索的階段,為了不影響特區政府的運作,立法會也只能按照政府提案通過法律。不過她對政府官員對基本法條文作出如此低劣、可笑的解釋感到很痛心。這不但顯示了官員的法律知識膚淺,更要命的是他們連很淺易能懂的中文都看不懂。最近官員更將「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這個嚴肅的法律問題解釋成公務員福利待遇問題,令人感到啼笑皆非之外,還覺得是貽笑天下的無稽之談。她說,其實類似的事例在她任立法會主席的十年中時有發生,她對這種情況的發生感到不安但也非常無奈、並為澳門覺得可悲。

決策須要「三合」

曹其真認為,考慮問題時必須全面和仔細。不能死背條文,也不能生搬硬套條文。特別是決策者,在作出決策時必須考慮決策是否合時、合法和合乎邏輯,並要慎重考慮決策會為政府的施政及社會的發展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她說,她絕對相信行政長官在委任兩位法官時,一定不是抱著有意破壞澳門的行政指導、立法、司法互相配合和互相制衡的政治制度。但是只要我們仔細的想一想,就會發現其中的隱憂,和可能對澳門未來和長遠的發展和法治帶來的不良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