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利建潤指警濫權阻示威 (06/11/2010)

【特寫】三名示威人士昨午在警方指定的範圍內抗議,但警方最終以對方阻礙行人為理由,發出「警令」要求他們離開,最終,他們在警方「陪同」下乘搭巴士離去。示威人士利建潤直斥警方的行為實是濫用警權,阻礙示威。

三名示威人士昨午到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外,要求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下台,向全澳市民謝罪。除了高喊口號,他們也在紙棺材貼上「澳門法治千古」、「立惡法禍澳」、「生人霸死地」三張紙條。

期間,示威者利建潤透過擴音器表示,警方濫用警權和暴力,粗暴打壓和平示威的自由,壓制澳人表達意見的權利:「警員好似黑社會一樣警告我們,這是恐嚇。身為紀律部隊人員,用黑社會的手段執法,等同於一個流氓。」

另一示威者張榮發則聲稱,他早前在祐漢公園發起簽名行動時,三名彪形大漢趨前恐嚇他稱,若在溫家寶來澳期間,張公開露面的話,便要自負後果。張榮發一再表明自己是百分百愛國愛澳的,站出來只為打倒貪官。

他們原在警方指定的、由鐵馬圍起的範圍內示威,但發表上述言論後,有警員對示威發起人稱:「根據法例,現在你阻礙行人通行,我要帶你回去調查。我現在告訴你,你必須離開。」

隨後,利建潤接受訪問時重申,警方要求他們離開示威區,是濫用警權,阻礙示威:「他根據那條法例?就算到檢察院,也不能控告我們。」「示威遊行當然是阻街的,你叫市民回家示威就不會阻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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