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五街商戶仍有不滿 (31/05/2012)


【本報訊】義字街等五街重整真是有望嗎?多月來提出反對的商戶是否已接受民署提出的過渡措施呢?記者昨日再到該區採訪,發現抗議的橫額和大字報仍然高掛,有些似乎更是新增的:「反鎮壓、反殺害,誓死、保衛義字五街,誓死、保衛澳門歷史財產……」而記者所接觸的商戶,仍對民署感到不滿。


民政總署日前提出,現時店舖前沒有小販擺賣的商戶,若接納加插小販,便可申請佔用店前公地的准照。經營百貨店的鄺先生認為,民署的手法是「利誘」、相關「交易」也是「不道德」的。他指出,很多經營者不是業主,只是租用店舖售賣貨品。三月及之前,民署曾與嘗試業主接洽,希望他們接受加插小販。

鄺先生表示,由於很少業主理睬,所以,民署改與經營者洽商,若店舖業主不知情,租客也可以自決接受加插小販。他認為,小販的安置是永久的,若租客將來離開,不租用店舖,那小販仍可留在原處,那便成為新一個難以解決的歷史問題,對蒙在鼓裡的業主不利和不公。

另外,鄺先生指出,小販的尺寸一向是劃一為一‧五米XO‧九 米,按照民署提出的過渡措施,很多超出上列尺寸的小販也無需縮小及在原址繼續擺賣,但小部份卻要遷移,甚至縮小尺寸,他聽聞小販之間已有矛盾。他表示,內地來澳的小販全在規定且劃一的範圍內擺賣,可見民署是有能力全面規管,質疑為何有小販 (尤其是有社團支持的) 絲毫不受整治所影響。

他認為,事至如今,民署的整治已偏離原旨,甚至有針對商戶之嫌。起初,民署表明任何擺賣都不能阻擋消防設施,但現在竟因容讓原址擺賣而更改相關設施位置。另外,若街道中央要擴闊至三點五米讓緊急車輛通過,意即兩旁的小販更接近店舖和大廈出入口,這有違保障消防安全的原意。

經營服裝店的陳小姐認為,政府批准商戶使用店前公地的空間不足,在不損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應該給予更多空間讓商戶凝造營商環境。她指出,現時的營商環境不是一朝一日、一頭半個月產生出來的,政府人員更不可能坐在辦公室規劃出營商環境,因為,那是經過很多年才形成的。

對於政府仍聲稱要保留市集特色,陳小姐說:「特色不是規範,不是說這處要方,那裡要圓,不是政府話事的,而是因地制宜,商戶按需要擺放而產生特色,這才有空間生存。」她表示,連怎樣在店外擺賣,如:如何掛放商品等,事事受到民署劃一的規範,那就失去特色了。

三月十八日,民署人員與商戶發生相當激烈的衝突,陳小姐認為,民署在「三一八」及之前的行動是錯誤的,現時所做的算是合理,但諮詢和了解仍不足,接受意見太少,卻做多了門面功夫。

「譚偉民說『傾掂晒』,又聲言要短期內執行。甚麼是『傾掂晒』?甚麼是溝通良好?」陳小姐表示,事件發展到現階段仍未成熟,民署難以落實其計劃,因為,實在太倉促。她指出,商戶向民署提出了很多具體的細節問題,但大部份都沒有回覆,致使商戶難以決定是否接受民署提出的過渡措施。

區錦新質疑民署賣廣告施壓 (31/05/2012)

【本報訊】民政總署義字街等五街整治工作至今仍未與商戶取得共識,但日前就大賣廣告,指五街問題多多、整治「刻不容緩」。議員區錦新質疑,此舉是要向未妥協的商戶施壓。

廣告稱整治「刻不容緩」

民署在前日起一連兩天在多份報章刊登大幅廣告,第一天的更圖文並茂指義字街等五街商販違法佔用公地擺賣情況嚴重,行人路及馬路均受阻,人車要爭路,緊急車輛難以通行,加上大廈門口、消防栓被遮擋等,對居民出入和安全等構成影響和風險,故整治「刻不容緩」。

現時約四成五街商戶到民署申請佔用公地准照,接受整治計劃。區錦新認為,申請准照是逐個處理,民署是要逐一擊破,打散商戶的團結抗爭,然而反應未達預期,故民署賣這樣的廣告,其實是想向商戶施加壓力,「迫到你黎去申請」。

五街亂象民署難卸責

不過,區錦新還指出,廣告中列舉的種種問題由來已久,實與民署一直以來管理不善、縱容亂象脫不了關係,「這些問題擺係度,究竟點解咁長時間民署唔去整理?現在就用這些去話『刻不容緩』,係攞自己過去工作不足去作為理由,係完全講唔過去。」

民署在廣告中強調實落整治方案,可保障公眾安全、理順擺賣秩序,以及優化營商及購物環境,區錦新則不以為然,他舉例如大廈門口被遮擋,將來整頓完後問題肯定一樣有,而且攤販距離更近,阻塞更易出現,「係自打嘴巴」。

發阻街牌即阻街依舊

五街的秩序相對確較差,區錦新是同意需要整頓,但並不贊成這樣古怪的「整法」,因為以現在民署這樣的方式,當商戶容許小販在門前擺賣就發出佔用公地准照,一齊佔用行人路,「結果行人路一樣係咁嘅貓樣,唔會改善得到。」

錯上加錯 (31/05/2012)


蓮花地,近牌越嚟越離奇。有人僭填想霸地,畀官府「抽起」,本來幅地係「賊贓」。點知又被「老爺」「睇起」,重想搞過「乜乜加油站」咁離奇。

經常打雀咁眼嘅「雀士」,紛紛企出嚟,齊聲反對嗰「加油站」,起係鷺鳥林隔離,因為成日加油,唔單止擾雀清夢,分分鐘,重可能將啲珍禽嚇死!

更離奇嘅,係經常粒聲唔出,成日被人鬧唔做嘢嘅老爺,咁啱係呢個微妙時刻開腔,話要請啲專家學士,做番個乜乜評估,睇吓係咪起加油站,會將啲珍禽嚇死?

以上羅列出咁多東東,真個撲朔迷離,疑點重重。阿茂食飽飯,等廁所,又學人做福爾斯摩。未等乜乜評估出嚟,先學人試吓研究,係鳥林隔離起加油站,有何後果,是否對錯?

理據第一,嗰幅填湖地,係非法僭填,已經犯法在先 ,填嗰陣時,咁多老爺都咁啱「睇唔到」,已經係「離奇」失職,就算事後,「米已成炊」,先至發現,非法所得,已算「賊贓」,老爺之責,理應還原,自然之狀。老爺非但唔還原,失職之二,反用「賊贓」,錯上加錯,更有鼓勵再犯法之嫌,真係錯到「貼地」。

再者,係珍禽鳥林旁邊起「加油站」,成日「加油」,人聲鼎沸,仲唔嘈親啲敏感珍禽?你估啲鷺鳥好似啲老爺咁,裝聾扮啞咩?真係連細路仔都識分係真定假,啱定錯。咁顯淺嘅問題,還要「專家」嚟研究評估?阿茂真喺提議,提出「評估」嘅老爺,先要搵醫生,評估一吓佢嘅智商,同精神有否問題先嘞!

‧阿茂‧

2012年5月30日 星期三

吳國昌再質詢賤價批地問題 (30/05/2012)



【本報訊】立法議員吳國昌表示,他早前向當局提出有關涉嫌縱容官商勾結賤價批地問題的書面質詢,大部份未能獲得回應,因此他作出跟進質詢,內容如下:
今年一月十九日本人就涉嫌縱容官商勾結賤價批地問題提出書面質詢,而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覆函顯然未能回應大部份問題。

為此,本人作出跟進,提出下列質詢:

一、 今年一月十七日,本人在立法會已公開當面向司長指出,按專業人士計算,零四年及零八年公開拍賣分別以六千七百萬和十四億一千萬成交的土地,以二零一一年十月底調整出的新批地溢價金公式,分別只值不足一千萬元和不足一億元!政府官員當時無言以對。本人在一月十九日再提出書面質詢,而政府的答覆只是:「未來會進一步深化考慮如何縮減恆常機制中的數據收集及分析的時間及步驟,使溢價金更能反映市場價格」!特區政府現在是否承認,經過諮詢研究,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底調整出的新批地溢價金公式給予發展商豁免公開競投批給土地,依然是涉嫌縱容官商勾結賤價批地?如此利輸送,流失公共資源,政府高官如何問責?

二、 賤價批地惡例從未遏止。今年一月四日,政府公報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第58/2011號批示,又繼續以此種縱容賤價批地的濫價金計算方式向身兼行政長官選舉委員及行政會議成員的人士開設的新公司批出三萬多平方米石排灣豪宅,更竟然迴避了土地發展諮詢小組的公開旁聽制度,刻意待米已成炊登上政府公報才讓公眾知道。特區政府如此安排,是否完全漠視公眾對小圈子選特首造成親疏有別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質疑?是否完全不考慮政治效果?這個在本人一月十九日書面質詢中的問題,特區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提供的覆函完全未有回應!現在特區政府究竟會否由主要官員回應這問題,抑或是不能回應?

劉司:加油站會考慮環評 (30/05/2012)


【本報訊】被問及龍環葡韻鷺鳥林的保育時,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午表示,若果,環評報告指新設的「有禮加油站」干擾雀鳥棲息,「我們會作其他的考慮」。此外,司長辦公室曾向哪裡查詢機場對面的土地批給有否涉及刑事?劉仕堯指出,待法院星期四裁決歐文龍案件後,會公佈相關的內容。記者即說:向哪裡查詢與司法程序無關。劉稱:「我沒有補充。」

政府計劃將「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有禮加油站」搬到龍環葡韻的鷺鳥林旁,引來不少反對聲音。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日表示,沒有說過不做環境評估。他指出,政府將聘請獨立第三方進行深入的環境評估。原則是「有禮加油站」在設計、施工、日後運作,不會干擾雀鳥棲息,以及達到保育與發展的平衡。

在選址方面,現在是不是最後決定?是否還要考慮環評報告?劉仕堯指出,如果,環評報告指「有禮加油站」干擾雀鳥棲息,「我們會作其他的考慮。」前日,環保局局長表示,建議跨部門小組委託獨立第三方作環境影響評估。劉仕堯稱:「我希望大家給予少少時間。環保局已經說了,我想,日後在過程裡面,它亦會透露給大家知道有關情況。」

早前,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得到劉仕堯認可,在立法會表示:不只一次向有關部門查詢機場對面的土地批給是否涉及刑事,由於沒有收到該批給涉嫌觸及刑事犯罪的訊息,故去年依法處理增批土地和建築面積的申請。但是,檢察院已澄清,未收過任何機關查詢。昨午,記者詢問劉仕堯:究竟曾向哪裡查詢?

對查詢涉貪土地事未作回應

劉仕堯稱:「我們在 (歐案) 裁決之後,會公佈相關的內容,尤其是一些詳細的情況或者時事點。我們會作公佈,讓社會再知悉。好不好?暫時,這個案都在審理中,我們現時不適宜在這方面公開一些資料。多給我一、兩天時間,在這方面,我們可作補充給大家知道。」有記者即說,曾向哪裡查詢與司法程序無關。劉稱:「我沒有補充。」

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傳協選出新屆領導


【特訊】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日前 (五月廿六日) 在會址舉行第六屆會員大會暨新一屆領導層選舉,順利選出新一屆領導層。本會將秉承一貫宗旨,關注業界權益,致力捍衛新聞及言論自由,維護公眾知情權。

經選舉後,新一屆領導層成員名單如下:會員大會執委會主席吳小毅,成員鄭月明、梁建華;理事會方面,理事長彭靄慈,副理事長余偉英,理事甄小島、陳麗靜、麥挺威;監事長李江,監事方念湘及鄧耀榮。

新一屆領導層表示,該會將一如既往致力維護新聞自由及記者採訪權,團結業界,繼續關注新聞局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的事態發展。另外,本會亦將會籌辦更多培訓及交流活動,提升新聞從業員的專業素質。

劉司辦拒接市民信 (29/05/2012)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質疑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講大話」,昨午到其辦公室遞信,由於被保安員阻擋,無法進入辦公室所在的大廈,又沒有相關人員到大廈外接信,以致行動告吹。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政府花大筆公帑裝修辦公室和繳付租金,卻沒有接待市民遞信的功能,這是不能接受的。副理事長鄭明軒認為,堂堂特區政府要躲在保安員後面,不敢面對市民是非常惡劣的表現。

新澳門學社正、副理事長周庭希及鄭明軒昨午手持「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  批地  大話精」的紙牌,前往設於中國銀行大廈二十六樓的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遞信。由於,大廈保安員不准兩人進入大廈,司長辦公室又沒有派員到大廈外接收信件,故他們擱置請願行動。其間,大廈保安員、軍裝警員、疑似便衣警員近二十人戒備。

保安阻擋‧便衣戒備

當他們意圖進入中國銀行大廈時,多名保安員上前阻擋,其中一名人員聲稱:「他們 (政府) 要求我們,這裡是不收任何信件的…… 他們指示我們,這裡是不可以遞信的……」被多番質疑後,那名人員更說:「你們已阻礙公眾的出入。」鄭明軒立即反駁:「這裡有三個門口。」鄭表示,早已向司長辦公室預告遞信行動,但對方始終要求他們前往政府總部。

不敢面對市民?

周庭希指出,不能接受政府以大筆公帑裝修辦公室,並繳付昂貴的租金,竟然沒有接待市民遞信的功能。「政府總部是否一個郵寄的收發總部?我們直接與這裡 (司長辦) 交往,但是,遞信都要我們拿去政府總部。到底甚麼事呢?」鄭明軒表示,平日到中銀大廈內辦理事務是出入無阻的:「堂堂一個特區政府,居然要躲在保安員的背後,不敢出來面對市民,是非常惡劣的表現。」

早前,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的第三輪審訊揭露,澳門國際機場對面五幅土地,也在涉案的名單之中。之後,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得到劉仕堯認可,在立法會上聲稱:當局不只一次向有關部門查詢那些土地的批給是否涉及刑事。由於沒有收到該批給涉嫌觸及刑事犯罪的訊息,故去年依法處理增批土地和建築面積的申請。

檢院有澄清‧誰在說謊?

但是,檢察院上週突然澄清,未收過任何機關查詢。新澳門學社昨日遞信表示:「檢察院這一澄清,令人質疑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立法會上是否公然說謊,為求甩身而假稱不知此五幅土地涉貪,而最終『加料放行』,為涉貪批地大開綠燈。」

另外,對於「石礦場變豪宅」的質詢,運輸工務司司長轄下的官員曾在三月的立法會中拋出「將事件關鍵性文件一九七二年及一九八四年批給合同翻譯成中文」,但至今,未見當局公佈有關翻譯。新澳門學社質疑:「當局故意嘗試『將件事攤凍』令公眾自然淡忘?為求令利益輸送行為解脫,在立法會上『大話連篇』都在所不惜?」

區錦新﹕似是一個局 (29/05/2012)


【本報訊】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若終院判定機場對面的土地批給違法,又沒有清晰裁決取消相關批給及收回土地,政府便要運用很大的行政裁量權,自行決定是否把土地收回。對於政府去年在涉案的批給上再增批建築土地及面積,他認為,政府如同向市場發出訊息:原批給是沒有問題的。

由於,機場對面被大幅開挖山體、興建豪宅的土地在歐文龍涉貪案的名單之內,若終審法院週四裁決罪名成立,公眾關注政府會否收回相關土地?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認為,若法院確定那批地涉及貪污,在法治角度,那是不法的交易,一定要收回土地。

區錦新表示,若法院沒有清晰裁定取消不法交易的土地批給,政府便要使用其行政裁量權。按過往經驗,容易處理的就收回土地,困難的 (如:已興建樓宇的土地) 就置之不理,這是人治的手法。他指出,政府的行政裁量權,可形成澳門貪腐的溫床。

他認為,若已在相關土地興建樓宇,甚至開始售賣樓花,發展商應向小業主負責。去年,政府在機場對面土地的原批給的基礎上,增批建築土地和面積。他認為,政府的新批給如同向市場發出訊息:原批給是沒有問題的。所以,發展商和政府也要負上應有的責任。

「會否是一個局?就是做成一個既成的事實。譬如:今次機場對面的五幅地,如果沒有去年的批示,發展商根本不會啟動工程,也不會售賣樓花。劉仕堯強調不知那些五幅土地涉貪,這是說不過去的。好!就當你不知,還要再加批,令市場覺得沒有問題,做成一個既成事實,又在建中,又售賣中,於是不了了之。做成一個局,我覺完全是官商勾結的局。」

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早前在立法會指出,政府正在處理十六幅已裁定涉及歐案的土地。由於提供的資料不足,欠缺透明度,連區錦新也無法知道那些土地的確實位置,更不知道政府如何處理。他指出,當局及早公開資訊,為市民 (尤其是有意置業的) 是很重要的。

議員 質詢 (29/05/2012)


吳國昌質詢社工註冊制度

△議員吳國昌認為,特區政府探討超過三年推出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諮詢文本,明顯沒有吸納專業界的意見,令專業界不能接受。

他敦促政府在社工註冊制度內,加入社工倫理守則,以及成立由專業社工組成的法定社工公會;同時確立社工專業自主空間,直接資助民間社工及設定公職社工專業職程。吳國昌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官員在立法會上回應。

關翠杏促重視假結婚

△議員關翠杏認為,「假結婚」問題日趨嚴重,促請當局重視。她引述居民反映,有內地人士「假結婚」來澳後,協助他人「假結婚」,甚至定期組織澳門未婚人士到內地「相睇」,事成後從中收取介紹費。按照現行法例, 「假結婚」一經定罪,涉婚雙方以至中介人最高判刑三年,當局亦有權撤銷假結婚取得的居留權。

關翠杏提出書面質詢,敦促當局加大宣傳相關法律,讓居民知悉「假結婚」代價,以及明確會否在短期內檢視現行居留申請方式和審批程序有否存在漏洞。

張紹基建議對鷺鳥林作獨立環評 (29/05/2012)


【特訊】駐澳部隊氹仔軍營側的交通安全資訊中心將遷移至龍環葡韻的鷺鳥林附近,環保局局長張紹基昨日稱,局方會針對項目提出環境範疇的要求,建議跨部門小組委託獨立第三方作環境影響評估。

另外,粵澳雙方計劃在鴨涌河建立新的口岸通道,同時整治鴨涌河。張紹基重申整治最終目標是希望鴨涌河有較符合標準及安全的水讓一河兩岸運行。現時正分析污染情況,並強調會與區內居民保持溝通,收集意見。

六月初舉行環保周

△為響應六月五日世界環境日,環境保護局將於六月初舉行「二零一二澳門環保周」,以「愛綠‧愛生活」為活動主題,期望透過多項生活化的活動,喚醒社會各界從自身出發,從生活細節做起,讓環保行為貫徹於日常生活各個方面,歡迎市民踴躍參與。

「二零一二澳門環保周」將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至六月九日一連七天舉行,以「愛綠‧愛生活」為主題,活動以生活化的貼近形式,宣揚保護環境是每個人的責任,擁有環保理念的同時更應實踐環保行為。

環境保護局在「二零一二澳門環保周」期間將聯同兩地五市(包括廣東、香港、廣州、中山、珠海、深圳及東莞)以及本澳多個政府部門及團體,舉辦一系列豐富活動,包括:「二零一二兩地五市世界環境日嘉年華」、「實踐環保採購,引領綠潮流」環保採購課程、「生態保護區自然研習徑植樹活動」、「二零一二澳門環保周Facebook綠之專區」,以及在本澳多個休憩區內設置「地球先生綠遊踪」拍照板等等。

「二零一二澳門環保周」的揭幕活動「二零一二兩地五市世界環境日嘉年華」將於六月三日(星期日)下午三時半假塔石廣場舉行,藉著各種互動遊戲,為市民提供假日的環保親子活動,共同投入環保生活。

今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世界環境日之主題為「綠色經濟,你參與了嗎?」,中國內地之主題為「綠色消費,你行動了嗎?」,為配合有關主題,將於六月五日假環境保護局多功能廳舉行「實踐環保採購,引領綠潮流」環保採購課程,期望向本澳酒店、企業及學校灌輸綠色採購理念,促進社會各界思考於日常生活中實踐綠色消費,藉此帶動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平衡發展。

為持續改善本澳空氣質素,鞏固生態環境保育工作,強化環境教育資訊,於六月九日將聯同本澳酒店業界假路氹城生態一區舉行「生態保護區自然研習徑植樹活動」,於自然研習徑內種植三十餘種珍稀樹種,期望為教育界提供一個自然生態教育場所。

因應現時社交網站的普及使用,環境保護局將於五月二十八日至六月九日期間,設立「二零一二澳門環保周Facebook綠之專區」,市民可於上述期間登入https://www.facebook.com/semanaambiental二零一二,一起參與「愛回收‧救地球」網上遊戲,了解對垃圾分類回收的認識程度。參加者只需成為專區「粉絲」,並填妥簡單的問卷及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抽奬活動,有機會贏取環境保護局特別版公交電子儲值卡。

同時,為進一步推動市民實踐「源頭減廢」,「環保Fun」會員於「二零一二澳門環保周」期間將分類物品交到「環保Fun」的指定回收站點,即可獲得一點二倍積分奬賞。此外,環境保護局於澳門及氹仔多個休憩區,包括:塔石廣場、綠楊休憩區、祐漢街市公園、氹仔北帝廟前地,設置「地球先生綠遊踪」拍照板,市民可與地球先生「合照」,一起實踐「我的環保行為」。

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

鷺林 鳥散 / 觀鳥媽咪親親大自然 / 與鳥 為鄰 (28/05/2012)



鷺林  鳥散

黃英德是本澳資深攝影家,其作品獲獎逾百項,尤其觸目的可說是獲一九八八年世界攝影沙龍十傑 (黑白組) 第一名;除了是港澳多個攝影團體的成員,他也是英國皇家攝影學會會士,特別喜愛拍攝雀鳥、蝴蝶、昆蟲。黃認為,龍環葡韻鷺林在二OO六年、二OO九年、今年遇到三次「危機」。

賭權開放後,博企開始在龍環葡韻對面大興土木後,黃英德預計,鷺林的雀鳥很可能遠離澳門,故要加倍勤力,尤其於二OO五年、二OO六年,由四月到六月,近乎每天從晨早到傍晚,都待在那裡拍攝白鷺。他指出,那是拍攝白鷺的最佳季節,因為牠們在那時期求偶、交配、孵蛋、白鷺幼嬰誕生及成長等。

青山也變 綠水也變  

黃英德回憶,最初在龍環葡韻鷺林拍攝的相片,背景只有樹木和藍天白雲, 然而,建築的天秤、「威尼斯人」的建築群陸續出現在相片內。二OO九年,雀鳥由龍環葡韻鷺林遷到澳門大學山腰的海旁地棲息,黃英德和其他愛鳥人士估計,這可能是興建「大潭山壹號」所致。

二O一O年,鷺鳥又奇妙地陸陸續續返回龍環葡韻鷺林,這可能是那裡的地形始終令牠們感到很安全。「這區是很好的,自然資源豐富,地勢也適合牠們。」黃英德覺得,現時,那裡應是鷺鳥在本澳最喜歡的地方。可惜,政府又提出在鷺林旁設「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有禮加油站」,鷺鳥很可能將被趕走。

攝影名家歎無奈  

 「太過份!太過份!連這麼小的地方,政府都要霸用!政府是有其他地方可用的。又說政府收回多少幅官地,它們用來做甚麼呢?」近十年來,常到龍環葡韻鷺林黃英德覺得,那裡的樹木和雀鳥都減少了。他坦言,覺得不開心,「我們亦都很無奈,我們身為一般市民,發聲是做應做的事,但難以改變政府的決策。」

民政總署在二OO三年七月的「民政資訊」指出,「氹仔龍環葡韻一帶樹林繁殖的白鷺、夜鷺與池鷺,也屬罕見品種,這說明澳門有較佳的生態環境,使牠們得以繁衍。……據統計,澳門鷺鳥有七屬十二種,佔全中國鷺鳥種類的百分之六十,非常難得。氹仔白鷺林在最高峰時,曾有一千五百多隻鷺鳥在林中棲息,築巢繁殖的鷺鳥也數以百計,是華南地區罕有的鷺鳥繁殖基地、也是重要的自然生態區域。」

黃英德坦言,澳門是一個小城,仍出現上述的情況,應該引以為榮。可惜,這樣好的美景卻持續變差。他也會到外地的生態區參觀和拍攝,覺得外地政府對自然生態和雀鳥的保育較澳門強。

表面看來,本澳在保育和綠化方面好似是做了很多工作,然而,大潭山、石排灣等山體卻不斷受到破壞。他指出,單是香港的紅樹林的紅樹幹粗得如成人的「腳瓜」,但是,澳門的卻只如「手指公」。

回憶在龍環葡韻鷺林拍攝的經歷,黃英德說得興奮,在那裡拍攝初期,雀鳥與他是相當接近的,根本不用使用長鏡頭。最覺滿足感是捕捉鷺鳥媽媽餵養幼鳥的一剎那:「當媽媽找到食物飛回來時,慢慢降落到幼鳥前,並餵給牠們吃。」他坦言,這也是考驗拍攝者反應的時刻。


觀鳥媽咪親親大自然

網友小喬媽咪是兩名女兒的母親,常在假日帶孩子到龍環葡韻嬉戲。數年前,女兒發現龍環葡韻對開的樹叢有很多雀鳥即說:「媽咪,那裡很美,那麼大森林,那麼多雀仔。」從此,她久不久便帶女兒專程接近鷺林觀鳥,其間,常會聽到讚嘆的話:「那些雀仔很可愛!」

近月,十二歲的女兒知道「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有禮加油站」將遷到鷺林旁,她問:「為何要遷到那裡?將會騷擾牠們吧!」小喬媽咪也說,連小朋友都明白的箇中影響,為何政府硬要把「加油站」放在鷺林旁?「那裡不是易於形成的,若遭受破壞,便浪費自然資源。我覺得很心痛!」

小喬媽咪相信,「加油站」工程一開始,鷺林的雀鳥便會陸續離開。現年三歲的次女長大後,再見不到那裡的雀鳥。所以,小喬媽咪購買相機長鏡頭,連續多個週六到鷺林旁拍攝雀鳥,每次逗留兩至三小時,希望可以讓長大後的女兒透過照片觀賞,讓她知道曾有很多珍貴的雀鳥在一處美麗的地方棲息。

可幸,她在過去兩次拍攝時,在較近距離的鳥巢發現兩隻白鷺雛鳥,第一次看見時,牠們的頭頂還沒有毛,第二次前去時,牠們不單頭頂長出了毛,還會拍動翅膀。「好似看著牠們長大!」小喬媽咪觀察到,兒童越多與動物接觸,越懂得與牠們相處:「當雀鳥飛近時,女兒會把聲線壓得更低,害怕嚇走牠們!」

小喬媽咪說:「小朋友可認識到生命很寶貴:無論是甚麼生命,都不能隨便傷害或不尊重。從媒體見到動物受虐待,她們會流下眼淚問:為何要這樣做?很可憐!不應該這樣!她們明白一個道理:所有生命都是要尊重的,不可以因為較強勢而壓逼其他的。生態、小動物是對小朋友有益的。」

轉告鳥兒知  澳門不易居  

或許,母性令小喬媽咪有不一般的視角和感覺:「看到雀鳥在鷺林生活,看到一些雛鳥。如同媽媽在安穩的環境照顧小朋友,但那裡將被破壞,我覺得很不舒服。安定地生活是很難得的,現時的澳門想買一層樓是很難的。見到其他生物或動物有一個安穩的生活環境,但被人類破壞,我覺得真是很過份!」

小喬媽咪選擇了一些相片給本報刊登。她介紹其中一張相片時說,白鷺媽媽和兩雙白鷺嬰兒,其中一隻跟著媽媽上到樹枝上,另一隻看似是跟不上,張大小嘴和拍動翅膀說:「媽媽!媽媽!等我!」另一張相片是一隻在樹枝上垂下頭的雀鳥,小喬媽咪說:「我覺得,牠好像很愁將被人趕走。」


與鳥  為鄰

距鷺鳥林不足百米之處,有一座人去樓空的兩層高公務員宿舍,那裡曾經是七十後袁振東一家人住了二十多年的安樂窩。

雖然搬離了十多年,自小就住在那裡的振東記得,當初龍環葡韻對開是一片汪洋,不要說什麼豪宅、賭場酒店,連鳥林、鷺影都還未有。

到十來歲的某天,岸邊不知何故生出兩棵老鼠簕,期後,飛快的繁殖速度,十載間就長滿整個海岸,變成一片鬱鬱蔥蔥的紅樹林,水都被遮在下面。

濕地渾然天成,鳥鄰自來了,生活就增添新的大自然聲音和畫面。

振東特別提到,清晨的鳥語,是一種聽覺享受,也多了觀雀靜心的一道法門。

白鷺、藍天、綠林,在葡韻鷺林最好的時光,由於父親工作上的關係,振東一家搬走了,那時是特區成立的前一年。

之後,鷺林繼續變化,被變化。

再次來到那裡的振東,又發現環境較農曆新年時又變了點,他指劃著林後那些不協調的人造背景,至少大潭山壹號起好了、金沙城中心開幕了。

每次回來,那些改變給振東的感覺都有點不一樣,但這些年來,是否是一個好的改變呢?他自己好有保留、好有懷疑。

「澳門變得好快…你問我,平心而論,我覺得,澳門都唔需要咁既改變,更加深入啲講,其實,骨子裡我會喜歡以前澳門多過依家。」

「可能平均澳門人搵既錢多咗,之但係,我成日都有個疑問係,係米開心過以前呢?你問我,我自己個人意見,我覺得,以前係開心過依家。」

因為那份羈絆,如果有得揀,振東寧願留下來,繼續與鳥為鄰,「因為,住咗咁多年都係有感情,會對身邊環境、人地事物都會有呢份感覺。」

那裡,曾經滄海,曾經滿布老鼠簕,曾經吸引成千鷺鳥。

當下,那裡已不曾再哪,可惜、一定可惜、絕對可惜,是振東的總結。

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

檢院澄清沒接查詢 (26/05/2012)


【本報訊】早前,終審法院揭露,本澳機場對面的五幅土地涉及歐文龍受賄案,但是,特區政府去年卻向相關發展商在那地段增批八幅土地,並批准增加建築面積。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司長顧問上週在立法會聲稱,增批前曾向相關部門詢查,卻收不到五幅土地涉及刑事罪行。然而,檢察院澄清,沒有收到任何機關查詢,廉署和終院昨日不評論事件,司長辦公室則表示沒有補充。

在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的第三輪審訊內,揭露澳門國際機場對面、現被大幅開挖山體來興建豪宅的五幅土地,也在涉案的名單之中。歐文龍案是在二OO六年被揭發的,然而,政府為何去年 (二O一一年) 仍准許向相關發展商在那地段增批土地和建築面積。

在上週的立法會會議中,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黃玉業指出,「行政當局曾經不只一次主動向有關部門查詢,以便了解有關土地批給,之前有否涉及刑事。」她又表示,行政當局最終沒有從相關部門收到原土地批給涉嫌觸及刑事犯案的訊息,故按照法例處理增批土地和建築面積的申請。

不過,澳門電台昨日報道:「檢察院在回應本台聽眾言論時澄清,檢察院未收到過任何機關查詢或通知有關土地是否涉及現時已審理或等待判決的歐文龍貪污案。檢察院又稱,作為司法機關,必定會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按程序處理案件。」黃玉業所指的有關部門,會否不是檢察院呢?據昨日澳亞衛視的報道,廉政公署和終審法院均不願對事件作出評論。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辦公室回覆該台查詢時表示,只稱由於案件還在審訊當中,沒有再多的補充。不過,終審法院表示,歐文龍第三階段審訊將在五月三十一日宣判。

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區錦新口頭質詢機場五地解釋 (26/05/2012)


【特訊】議員區錦新提出口頭質詢,要求官員在立法會交代行政當局在歐文龍貪污案第3階段涉及國際機場對面5幅土地的批地問題上是否卸責及刻意造就既定事實。區錦新表示,運輸工務範疇官員曾解釋不止一次主動向有關部門查詢,但並不獲知有關土地的涉貪訊息;不過檢察院則澄清,未收到過任何機關查詢土地是否涉及歐案。區錦新質疑有關官員的解釋是公然說謊,並認為有關官員不可能對相關土地存在問題完全不知道。他在口頭質詢中要求官員交代是向哪一部門查詢有關的土地問題。

其口頭質詢如下:

「在今年五月十八日的口頭質詢會議上,本人在跟進問題中質疑機場對面5幅土地既是涉貪土地,政府為何非但沒有凍結相關土地批給程序,反而於2011年3月以第15/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加批其3900平方米土地,並將其建築面積從39萬平方米增加至73萬平方米。對此不正常的行政決定,政府到底發生了甚麼事?事實上,就此問題本人深感疑惑,對此涉貪土地,政府搶閘「加料」放行,令人懷疑從中可能存在不法行為。到底是有現任官員因收受利益而加料放行(貪污),還是相關官員不覺察法院正待處理此案件而失職批給(疏忽職守),抑或明知法院正作處理卻不顧一切放行以造成既成事實(行政違法)。而上述三種狀況都屬廉署管轄職權,所以,本人較早前已到廉署作出舉報。

在口頭質詢會議上,劉仕堯司長安排其辦公室顧問黃玉葉對此作解釋。她是這樣說的:「對於議員提及的機場對面5幅土地批給個案,當局在跟進有關土地批給申請時,關注到社會上流傳有關土地批給涉及刑事問題,因此行政當局曾不止一次主動向有關部門查詢,以便了解有關土地批給之前有否涉及刑事,可能基於刑事訴訟程序有關司法保密原則問題,最終行政當局並沒有從司法機關獲得有關土地批給是否曾涉刑事的訊息。因此行政當局必須按相關法例,尤其是按《土地法》行政程序法典跟進有關申請。當局亦在2011年3月30日完成有關修改批給程序,並在《政府公報》刊登相關批示,整個審批修改土地批給申請,當時完全按現行法律規定進行。」

這一解說,強調作出第15/2011號運輸工務司長批示前已不止一次主動向有關部門查詢,但最終都沒有從司法機關獲得有關土地批給是否曾涉刑事的訊息。人們可以想像,以本澳的司法系統來說,在有關刑事案件到法院前,最具權威的就是檢察院,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查詢對象理應是檢察院。給人印象是檢察院「可能」基於司法保而對劉仕堯司長的查詢不作回應。

今年五月二十五日,檢察院就一名市民前一天在澳門講場所發表的意見作出回應,澄清了相關問題。由檢察院推廣交流處致函澳門電台指出,就機場對面5幅土地涉及歐文龍貪污第3階段案件,檢察院澄清:「經過查核,檢察院未收到過任何機關查詢或通知有關土地是否涉及現時已審理或等待判決的歐文龍貪污案。檢察院又稱,作為司法機關,必定會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按程序處理案件。」

檢察院這一澄清,令人質疑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立法會上是否公然說謊,為求甩身而假稱不知此五幅土地涉貪,而最終「加料放行」,為涉貪批地大開綠燈?

為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口頭質詢:

五月十八日的口頭質詢會議上,劉仕堯司長安排其辦公室顧問解釋在跟進機場對面五幅土地批給申請時,曾不止一次主動向有關部門查詢,但最終沒有從司法機關獲得有關土地批給是否曾涉刑事的訊息。到底劉司長所查詢的司法機關是哪一個,是否檢察院?還是其他的司法機關?

今年五月二十五日,檢察院透過澳門電台澄清:「經過查核,檢察院未收到過任何機關查詢或通知有關土地是否涉及現時已審理或等待判決的歐文龍貪污案。檢察院又稱,作為司法機關,必定會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按程序處理案件。」在有關刑事案件到法院前,最具權威的就是檢察院,運輸工務司司長為何不向檢察院查詢?

機場對面5幅土地即使尚未審訊,但在檢察院及廉政公署的調查過程中,必定就相關土地向行政當局索取大量資料。行政當局即使不從司法機關獲得此土地涉貪的訊息,作為直接負責土地領域的主要官員亦不可能對此土地存在問題完全沒知沒覺。不能一句不知道便可卸責。事實上,發展商自零六年獲得土地後一直未有發展,直至2011年3月政府發出第15/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後才開始動工及發售樓花,增加未來處理上的困難。到底行政當局是否刻意造就此既成事實,為未來不了了之作下台階?

建設辦視察台山公務員大廈感覺兒戲 (26/05/2012)



建設發展辦公室和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派員到台山公務員大廈視察,那裡的居民認為,由去年底開展旁邊的公屋工程令大廈的牆壁裂紋增多,更多門戶難以開啟,天花水泥剝落得更頻密。記者昨早在現場也感到地面的震動,而且地盤不斷發出的噪音也令人煩躁。

八十多歲的居民李伯伯讓記者入屋採訪,他拿著電筒照向天花上很多被膠紙貼著的位置。由於天花板水泥一塊接一塊剝落,而且出現大大小小的裂紋,部份更是鋼筋外露,他惟有用膠紙頂住,希望可阻止水泥不再隨時掉下來:「怕它們掉下來擊中頭部,打中死了不要緊,最怕打到半生不死。」

李伯伯指出,屋內很多裂紋在去年年底仍未出現的,但是,它們現在卻越來越大,水泥剝落的情況日益嚴重。心臟、血壓出現問題、寢食不安的李伯伯與其他在那裡居住的長者懷有同一希望:特區政府安排他們在旁邊公屋施工期間,暫時遷離「非常危險」的台山公務員大廈。

然而,市民心急,官員的態度又如何呢?台山公務員大廈業主委員會代表鄧先生表示,建設辦答應派員在上午十到開始驗樓,然而,相關人員十時二十分才帶著一些不知名的人士露面。巡查其間,那些人士沒有測量器材,見到裂紋就拍攝下來,筆錄內容也很少,頗有「到此一遊,拍照留念」的「兒戲」感覺。

記者計劃在視察後向建設辦的人員查詢,了解他們究竟做了甚麼,然而,那位人員在不知會業主委員會代表的情況下,悄悄「提早」離開現場。見到那些人員花個多小時,「行行看看」、「寫寫字」、「拍拍照」、「沒有交代」,鄧先生覺得「不滿意」和「被敷衍」。

建設辦回覆澳亞衛視查詢時表示,昨日主要視察大廈外牆和走廊的非結構性裂痕。如果住戶同意,稍後會再到屋內進行監測。當局重申目前大廈結構安全,沒有出現沉降。他們已經向住戶提交了兩個修復方案,正等待居民回覆。                                    

本報記者

陳偉智書面質詢塗鴉處理手法 (26/05/2012)


【本報訊】議員陳偉智質疑司法警察局在早前處理公共行政大樓門口及附近的行人天橋腳塗鴉事件中,涉及針對性政治指控,引發白色恐怖,促請當局交代法理依據。

其書面質詢如下:

「社會和諧的確保必須建基於公平、公正。政制發展諮詢過程中,由於出現各種以強凌弱、操弄民意的不合理現象,因而激發出社會上不同的表述方式,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玻璃窗的「塗鴉」行為即為一例。

按照司法警察局就「塗鴉」事件發佈的資訊稱:「按刑法典規定,不法塗鴉屬準公罪」。如果司警所調查的塗鴉事件是「準公罪」,根據刑法典只能歸入於第206條屬於準公罪的「毀損」,而並非第207條屬於公罪的「加重毀損罪」。按法律推定,處理「毀損」並不屬於司法警察局的專屬職權(在犯罪行為人不明時可處徒刑之最高限度超越三年之犯罪及第5/2006號法律所列舉的特指一系列犯罪),加上早前司警聲稱「接到行政公職局及民政總署領導人員檢舉」而作出調查(不是在司法機關指引下介入,而其偵查或調查範圍須符合上述法令所述的權限),司警的行為明顯超出法律所賦予的權限。刑法典第206條的「毀損」應由治安警察局處理,而非司法警察局。

刑法典第206條的「毀損」對「何謂毀損」有明確的定義:「使他人之物全部或部分毀滅,又或使之損壞、變形或失去效用者」。若公眾對塗鴉地點作實地觀察應有所得知,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玻璃窗的污蹟能被無痕跡地完全清除,此外,水坑尾天橋亦運作如常。一般的公眾必能合理判斷「塗鴉」的結果,是否有符合對毀損「全部或部分毀滅,又或使之損壞、變形或失去效用」的定義。司法警察局理應接到「舉報」後,按基本的程序到現場取證、觀察及判斷,才依循「毀損」或「加重毀損罪」的方向調查,避免讓公眾質疑處理塗鴉事件是出於「針對性的政治檢控」,引發社會上出現「白色恐怖」、「政治打壓」的聯想。為免除「塗鴉事件」造成對司法警察局領導層判斷能力不足及常識乏善足陳的誤解,為釋除社會上對「白色恐怖」、「政治打壓」的疑慮,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據悉,司法警察局在得知檢察院不立案後,逕自將有關人士「接送」往民政總署,繳交公共地方總規章的行政違法罰款,有關做法值得商榷。若司法警察局堅認以往檢察院都會為「塗鴉」立案,在檢察院決定不立案時,司警理應請求預審法官審議檢察院不立案的決定,而不是將有關人士轉交民政總署作行政違法處理。基於澳門法律並沒有「交替控罪」的概念,司警將有關人士嘗試送交檢察院作刑事檢控失敗後,將人送交民政總署作「較輕」的「行政違法」處理,違反了第52/99/M號法令《行政上之違法行為之一般制度及程序》第8條「如一事實同時構成犯罪或輕微違反及行政上之違法行為,則僅以犯罪或輕微違反處罰違法者,但不影響科處對行政上之違法行為所規定之附加處罰。」即是,除了行政違法的「附加處罰」外,行政違法不能交替刑事控罪作為主要處罰。司警現時將「行政違法」作為刑事毀損的「交替控罪」處理,加深了對有關當局是否就事件作政治檢控的猜疑。司警將涉案人送住檢察院立案失敗後,再送住民政總署作行政處罰有何依據?請問有關部門對此有何解釋?

二、若民政總署認定「塗鴉天橋腳」只是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的行政違法行為,理應按照第52/99/M號法令第12條向「治安警察廳或水警稽查隊之軍事化人員」請求協助,並非向司法警察局請求協助。此舉難免令人懷疑民政總署及行政暨公職局可能在陳麗敏司長的領導下,與司警局建立攻守同盟,打擊一切「所謂主流意見」以外的聲音,甚至塗鴉行為,令陳麗敏司長蒙不白之冤。故此請問有關當局為何會出現這種違反常規的做法?日後屬於準公罪的「毀損」是否會依法交回治安警察局調查?

三、據社會人士透露,涉案人並未表示屬於任何社團的成員,但司警在調查中卻公佈涉案人為「社團成員」,這種做法較為罕見。究竟司警在甚麼情況下會公佈涉案人的社團從屬關係?而公佈涉嫌塗鴉者是「社團人士」有何依據?若有實證該名涉嫌人具社團背景,又能否公佈該社團名稱,以免其他社團無辜受累?」

美人權報告提及澳門新聞自由 (26/05/2012)

【本報訊】美國國務院剛公布的人權報告指出,本澳去年在公民參與、新聞自由、工人權益方面,存在侵犯人權的情況。當中提及,有記者撰寫不利政府的報道後受到不當紀律處分,也有編輯收到恐嚇信,警告其不可再公開談論政府擁有的傳媒機構的內部問題。據澳門電視台昨晚報道,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查詢時表示,傳媒可在今天於行政長官前往北京時,在本澳機場向他提出相關問題。

美國國務院發表年度全球人權報告,在提及澳門的部分指出,去年本澳在公民改變政府的能力、新聞自由及工人權益中,存在侵犯人權的情況。在新聞自由方面,報告認為,本澳的獨立媒體活躍及充份表達意見,國際駐澳媒體也可自由運作。然而,主流報章受到政府很多資助,在敏感的政治議題上,傾向緊跟中央。無論如何,與特區政府相關的新聞 (包括有批評成份的) 仍是自由報道的。

不過,一些曾撰寫不利特區政府報道的記者投訴受到不當紀律處分,如:暫停職務,延遲晉升,被分配採訪不太重要的事件。去年六月,一名新聞編輯收到多封恐嚇信,警告他不要再公開談論政府擁有的廣播公司的內部管理及領導層問題。報告也引述社運人員的關注指出,某些傳媒自我審查,尤其有新聞媒體及從業員擔心一些具有批評成份的報道,將令政府收緊資助。

在網絡自由方面,沒有收到可靠的報告指特區政府限制使用互聯網或監控電郵、網上論壇,個人和群組仍可透過互聯網表達意見。《打擊電腦犯罪法》授權警方持著法院的搜令,可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供數據,不過,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法例授權警方在某些情況下可豁免法院的批准而採取上述行動。

另外,有媒體報道,政府提供的 WiFi 免費上網服務屏蔽 Facebook、YouTube、Skype 等內地也屏蔽的網站。特區政府已否認意圖限制瀏覽那些網站,聲稱上述問題與頻寬和手機版本有關。該報告表示,內地被屏蔽的 Twitter,在澳門仍可透過 WiFi 登入。

土地批給若裁定違法必有手尾 (25/05/2012)


【本報訊】本澳刑事法庭受理檢察官的控訴,起訴香港商人劉鑾雄和球會主席羅傑承。該案件有人涉嫌透過賄賂及清洗黑錢投得機場對面的五幅土地。大律師飛文基認為,若終審法院裁決那些土地的批給違法,其後的建築及售賣也會受到影響,已購樓花的人士可能要另以司法途徑保障權益。由於港澳沒有引渡罪犯的協定,就算兩人被判有罪,只要不踏足本澳,使可消遙法外。

根據本澳終審法院早前透露的案情,香港華人置業集團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和香港南華足球會主席羅傑承涉嫌在二OO六年以二千萬元賄賂當時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成功投得五幅在澳門國際機場對面的土地。現時,那裡正興建聲稱是「澳門最盛大海巒豪宅」的「御海‧南灣」。

昨日,本澳檢察院證實,澳門刑事法庭已在預審程序中,正式受理檢察官就獲批土地觸及行賄和清洗黑錢罪的控訴,起訴劉鑾雄和羅傑承,案件移交初級法院排期審理。華人置業集團前晚也發出相關的通告,昨早更暫停股份買賣,停牌前報九點八二港元。

在今次的案件中,不少人關注,若終審法院裁定歐文龍違法批出機場對面的土地,會否影響正在興建和出售的豪宅。大律師飛文基比喻,興建高樓需要打椿,若這個工序出現很大問題,建起來的部份便會倒下。他認為,現在機場對面所展開的工程等後續的程序,都是以一個批示、行政行為為基礎,若這基礎被終審法院裁定不合法、無效,其他由它所產生的一連串事宜,理應全部作廢。

據悉,華人置業集團已在四月初售出「御海‧南灣」樓花近三百伙,飛文基認為,若終審法院裁定歐文龍的原批給屬於違法,已購樓花的人士或許需要另外透過司法程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他補充,是次裁決可能產生頗大的波動,應對的手法可能相當複雜,然而,現階段無法確定如何處理,始終要看終院裁決的詳細內容才能決定應對的方法。

被告人不出庭‧案件亦續審理

另一社會關注的問題是羅傑承等人會否來澳應訊。飛文基指出,就算被告不到法庭應訊,案件仍會繼續審理。缺席聆訊本身不是藐視法庭的行為,但存在藐視法庭的成份。「我的個人意見是:法院通知了你,你或是提出 (充足) 理由才缺席,否則,便可理解為不尊重法庭。」飛文基表示,不知道個別法官會否因缺席聆訊而加重刑罰,但是,很多以往缺席聆訊的案件刑罰剛巧是極重的。

由於,本澳與香港沒有引渡罪犯協約,羅傑承等人就算被判有罪,只要不來澳,便可逃避法庭責任。但是,由於內地與本澳已有移交犯人的協約,兩人若不入境內地,同樣可以消遙法外。

劉鑾雄仍留任華置主席

昨晚,華人置業集團發出通告表示,劉鑾雄強烈否認澳門檢察官對他的指控。公司董事會認為,劉鑾雄仍未被裁定任何罪名成立,認為他留任主席及行政總裁符合公司最佳利益。公司已成三人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特別委員會,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及對集團在澳門「御海‧南灣」項目的可能潛在影響。華人置華已申請股份今早復牌。

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保育鷺鳥事件──對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應有之義 (25/05/2012)


三月底,解放軍駐澳部隊宣佈擴建位於望德聖母灣西側的軍營,因應軍營擴建計劃,政府將原本位於軍營東側的公共設施逐步搬遷。其中,交通安全資訊中心將會遷往一幅位於嘉樂庇總督馬路西側、近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的土地,這幅土地因非法填湖而形成,並於2011年3月由政府收回。這幅約9,000平方公尺的空置土地的用途,是引發本次爭議的核心。空置土地位於氹仔住宅博物館對開的濕地,而該濕地原為氹仔南部望德聖母灣海域之一部份。

事件背景

望德聖母灣濕地,是目前本澳七個淡水濕地之一。此濕地原是望德聖母灣與路氹連貫公路之間的紅樹林的一部份,自上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大面積的灘塗被填平,海水不能進入,紅樹林相繼消失,逐漸形成一片淡水濕地,而今天我們討論的這幅濕地可以說是過去望德聖母灣海域殘存的一部份。這幅濕地附近的土地早已被開發:東鄰大型住宅項目、南面是一個大型酒店項目。經歷數年來大量工程不斷進行,受到不同類型及程度的環境生態衝擊,這幅位於龍環葡韻及路?城發展區之間濕地尚能成為鷺鳥的棲息地,實在是個奇蹟。但現時此濕地存續依然面對多方面的威脅。

這幅濕地水體面積約有110,000平方公尺,根據資料,而在此覓食棲息的鷺鳥在高峰時數量可達1,400多隻,其後由於鷺鳥林週邊有大型工程項目相繼進行而使到鷺鳥的數量逐漸下降。根據資料,目前,鷺鳥數目約有500隻,其他各種鳥類有30至40種。因此,是次搬遷計劃引起社會的反彈,認為相關的工程及計劃,將會驚擾毗鄰濕地棲居的鷺鳥,嚴重破壞澳門的自然生態環境。因此,有保育人士建議交通資訊中心將能另覓地點興建。

由於不同鳥類各自對覓食環境具有不同的要求。鷺鳥的出現及棲居,意味著濕地是一個優良及豐富的生態環境。保育鷺鳥的同時,其實也在同時也在確保生物多樣性。

我們認為,站在城市規劃的角度,交通安全資訊中心興建與否應立足於一個較為宏觀的規劃下作出討論,而不能單就個案而論個案。

恢復原狀的可能

對於這幅毗鄰濕地的空置土地,曾經有人提出「恢復原狀」的建議。然而,由於該土地之平整已有一段日子,處於比較穩定的狀態,如將土地恢復原狀,即重新將泥土、樁柱、混凝土挖出,可能會產生二次污染,因此維持其作為土地的現狀,應該是一個較為穩妥的方法。

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搬遷到該土地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是次事件所揭露的,除了開發與生態保育間的矛盾外,還包括土地開發的目的—交通安全資訊中心現時所發揮的實際效能。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每週只有周六、日對外開放,兩天合共對外開放六小時(平日須團體預約)。交通資訊中心的服務對象相當狹窄、服務時間短,在本澳土地資源緊缺的前提下,找不到任何客觀的理據支持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是一項必要且急需恢復的設施;同時,在整個軍營東側的公共設施搬遷的過程中,對設施搬遷選址安排的邏輯,似乎傾向以「見縫插針」的方式,既看不到相關部門對公共設施如何配合新選址及周邊社群的考量,也欠缺一套完整的規劃思考。因此,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搬遷到該幅土地並不存在必要性。

目前的交通安全資訊中心,用地規模約4000平方公尺,其建築佔地約700平方公尺,樓高一層。是一項有主題性的教育及社區設施,作為交通安全推廣活動的地方。在政府提出的搬遷計劃中,搬遷後的交通安全資訊中心,其用地面積為4500平方公尺,佔整塊空置土地面積的一半,其中,建築物佔地約500平方公尺,約為用地面積的11%,開發規模不大,而交通安全資訊中心的功能,亦應不致產生嚴重的光污染、噪音污染等問題。儘管如此,此地塊原為非法平整政府土地所得,2011年政府收回此地,在新聞稿中稱這一起事件為「肆意填湖造地,影響了附近生態環境」,既然政府承認其生態環境值得保護,應作最有利於生態環境的使用,而政府計劃將該土地上建設交通安全資訊中心,實際上已經在土地上進行了開發行為,改變了土地用途。此例一開,日後所有非法填湖或破壞生態環境的佔地被政府收回之後,皆能被政府改變用途開發成公共設施,那原本收回土地用以保護生態環境之理由是否蕩然無存?因此,在該土地上設置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或任何社區設施的合理性也值得質疑。

城市規劃法及環保法規的缺席

是次事件所引發的另一個爭議,是相關部門沒有針對搬遷計劃啟動環境評估的程序。由於澳門目前沒有一個確立包括環評機制等一系列環保法律法規,相關部門也沒有公開一套啟動環評的作業指引,在甚麼條件及工程規模下需要啟動環境評估,全憑政府自由裁量,公眾無從稽考。此外,由於澳門的環境評估沒有法定地位,僅屬參考性質,主事單位亦沒有義務對環評的結果作出回應,於是在開發的過程中,相關的生態緩解措施及生態保障也無從確立。因此,一套完善及有效的環保法規及生態保障機制是迫切的,這包括啟動環境評估的條件,評估的流程,以及一個透明的公眾諮詢程序。

同時,由於城市規劃法的缺席,意味著目前沒有任何法定規劃,就望德聖母灣濕地周邊土地的用途,以及發展限制作出規定。若望德聖母灣及周邊已進行了法定的詳細規劃,土地的用途、開發強度皆列明於規劃上,則今次事件所引發的爭議皆可避免。

綜合規劃的必要性

目前望德聖母灣濕地一帶,只有龍環葡韻住宅博物館周邊被第83/92/M號法令納入保護,然而,此法令僅保護建築群本身,而並不及於建築群周邊的景觀。

作為有文物地標建築,龍環葡韻住宅博物館,已被周圍的巨型建築物所包圍,週邊景觀的秩序混亂,與發展規模嚴重不協調,早已造成不可逆轉的負面影響。而位於舊城區及金光大道之間的望德聖母灣濕地,今天的保育工作面臨重重挑戰。

長遠來說,需要制訂一個以龍環葡韻的景觀及望德聖母灣濕地的生態環境為核心的綜合規劃,控制周邊的開發的強度及土地用途,以維持龍環葡韻的景觀延伸及原來的歷史文化意象、保障望德聖母灣濕地的生態環境作為原則。故此,應為整個濕地毗連的土地進行評核並劃設生態保育區,按照其地理及生態環境訂定針對性的保育計劃。保育策略也並非只限於保護鷺鳥或其他動植物的個體,而是應以保護原有生物棲息環境為基本方針。

根據以上方針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我們認為,空置土地的用途,以擴大原有鷺鳥的棲居環境理應列為最優先考慮,建議應種植適用於作為鷺鳥林的植被品種,如細葉榕等。

制訂一套長遠的生態綠地系統規劃

事件同時反映出澳門的生態綠地受到嚴重的壓力,除了路環的生態綠地保持相對完好外,氹仔的綠地系統在近十年的快速發展後已支離破碎,而且連貫性較低。有見及此,我們認為澳門有需要制訂一套綠地及生態系統的策略及規劃,按照不同的地理及生態條件劃設不同類型的保育地帶,並採取相對應的保育及管理措施,以支撐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結論

城市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本該是公眾利益的一部份,思考如何妥善安排土地的用途才最能彰顯最大的公眾利益,除了是這幅面積9000平方米的土地,也該是我們對整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應有之義。畢竟,要爭取的,不只是一座交通安全資訊中心的去留,而是要為保育濕地制訂長遠的措施,唯有政府確認整個望德聖母灣濕地區的既存生態價值,劃設保育區並進行綜合性的規劃,承諾予以針對性的管制措施及妥善的保護,以保持生物原有的棲息的環境空間為原則,才能整全性的維持的整個濕地的生態價值。

   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

劉鑾雄被起訴行賄 (24/05/2012)


【特訊】據香港傳媒消息:香港上市公司華人置業昨晚宣布,接獲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通知,澳門刑事起訴庭已在預審程序正式受理檢察官就收購澳門土地向劉鑾雄提出行賄及清洗黑錢罪名的訴訟,並駁回基於證據不足而撤銷控訴的要求。案件將適時移交澳門初級法院審理。

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

學社會梁金泉反映澳廣視新聞意見 (24/05/2012)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與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執行委員會會面,反映新聞報導自我審查等問題,會後引述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承諾會跟進意見,但強調新聞部運作獨立自主,自己並不會去干預。

梁總稱不會干預新聞部

新澳門學社一行四人,昨到澳廣視俾利喇街總部,獲常務董事、行政總裁兼執行委員會主席梁金泉、董事兼委員黎奕豪,以及委員羅翔天閉門接見。

會後,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會上表達了澳廣視中文新聞報導被公眾質疑有審查的情況,包括在政改諮詢中過分偏重「主流」方案、扭曲港大民調結果,對此梁金泉回應稱,旗下新聞部是獨立自主的部門,他並不會干預。

新聞總監稱有事避而不見

既然高層矢口否認有作干預,學社懷疑,是否部門有人為討好權貴,影響或偏頗相關新聞報導,故是次亦希望與中文頻道新聞及資訊節目部總監羅崇雯直接交換意見,了解內情。雖然他們預約會面是近兩星期前提出,但可惜的是羅最終因「有事做」而無法出席,故日後會再爭取見面。

周庭希指出,「可能其實係由入面自己人將一些審查內化了,自己不想得罪一些人,就自己去偏頗、自己去討好一些新聞取向,這些先至係最可悲、最可恥的。」而且澳廣視以公帑營運,管理層有責任維護新聞自由,當其出現問題時應作出干預,去糾正或改善問題,若放任不理管理層也屬失職。

學社還促請澳廣視定期舉行公聽會,讓員工與公眾可對其新聞報導、節目質素等提出意見,並要求跟進有新聞部員工受不公平對待等。

籲公眾齊監督澳廣視改善

被問到會面是否流於形式,周說:「今次都係第一次見梁總裁,畀一個機會和時間他(梁金泉),希望公眾一齊睇住他將來有否改善,如果他係再未有改善,羅總監仍然回避我們的話,我們公眾應要有進一步的發聲或者進一步的行動。」

2012年5月23日 星期三

請放下砍向白鷺的屠刀 (23/05/2012)


「白鷺有時飛到堤邊,靜悄悄的站著,恰似一個披蓑衣的釣叟。 」

這是上世紀初作家易家鉞的白話文詩作,《可愛的詩境》中令筆者印象最深的一句,相信不少人也還記得,因它是不少中學中國語文教課書的一篇範文。

澳門也有這般《可愛的詩境》,可惜快給人為破壞,近日小城爆發的「保鷺運動」,就是民眾對政府一意孤行決意在龍環葡韻鷺鳥林旁非法填湖地上建「交通安全資訊中心」,破壞《可愛的詩境》的反彈!

事件由始迄今,可反映政府的無能與官員的「低海拔」智力,先是對非法填湖地的不知不覺,到後知後覺;至如何善後處理,竟按「米已成炊,將錯就錯」的荒謬思維辦事!為甚麼「交通安全資訊中心」一定要搬至這裡?為甚麼收回霸地就一定要在其上搞設施?這點官員一定要向全澳市民解釋清楚的!一點也不能含糊,因為坊間陰謀論者認為政府利用非法填湖地的既成事實,先搞些公家設施,遲些便用各種理由充分利用該幅土地,甚或批給私人發展也未可料。

設若政府沒有那般「深謀遠慮」(畢竟那只約九千平方公尺的土地,未合吃慣「大茶飯」發展商的胃口。),現在應如何做好?出路只得兩條,要不「恢復原狀」,就只好維持其現填土地模樣,萬勿打這非法填湖地的主意,因為在其上搞甚麼用途的建築建設,勢必驚擾毗鄰濕地棲居的鷺鳥,進一步破壞周遭的自然生態環境。

「鄰埠香港在米埔自然保護區增設鷺鳥林,希望可以在二十年間吸引鷺鳥到該區棲息及繁殖;澳門這彈丸之地不愧是蓮花寶地,在沒有人工規劃的情況下便享有自然形成的鷺鳥林,我們理應對它愛護有加,而非一手破壞。」

保護澳門生態環境是要寸土必爭,寄語特區政府珍惜大自然的賜與,重視「保鷺運動」網上群組的吶喊,勿做環保罪人。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民署提設過渡期 五街重整有望 (22/05/2012)



 【本報訊】過去四個月,義字街等五街的整治計劃備受商戶的反對,終於有可能解決的跡象。民政總署之前提出,在現時店舖前沒有小販擺賣的位置,加插小販。昨日,該署推出過渡措施,不再堅持上述安排。澳門商舖互助會理事長吳富強昨日與民署管委會主席會面後表示,雙方差不多達到一些共識,「進展比較好」。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率領至少六名人員,昨午與澳門商舖互助會代表會面。之後,民署召開記者會介紹「分階段落實義字街等五街整治計劃」,署方將會採取過渡措施先行理順擺賣秩序,重新規劃商舖及小販的經營範圍。過渡措施將盡量安排小販原址擺賣,即現時門前已有小販的商戶會維持,而店前原沒有小販商戶則暫不會加插小販。

店舖前設有小販而具條件的商戶,可申請佔用公地准照,合法在店舖門外擺賣。民署將根據現場條件審批商舖佔用公地的面積和位置,規範理順擺賣秩序。獲發佔用公地准照的商舖須遵守准照發出的條件,例如:禁止以任何名義將之出租、出借或轉讓,售賣或擺放的物品種類需經核准等。原非法設置及固定於行人道上的貨品展示架必須拆除,改用活動展示架方便移動。

二十多小販檔位置範圍適當調整

民署將對二十多檔小販擺賣的位置和範圍作出適當調整,例如:位處大廈出入口的小販檔將縮減經營面積,預留行人通過的空間,方便住戶出行;大廈出入口位置的小販檔會更換為有輪小販車,遇緊急情況時可即時移動;位處街角位置的小販檔,會進一步規範面積及配合街角地形斜置擺賣。民署也會透過整治工程,重新調整街道消防設施的位置,以免它們受到遮擋。

澳門商舖互助會理事長吳富強與民署會面後稱:「我們差不多達到一些共識,今次的進展比較好。…… 現在還有細節性、技術性的要大家慢慢探討,大家都擺出善意,求同存異。」商戶仍擔心店舖前的小販擺賣面積,吳富強引述民署表示,仍要就具體的面積進行商討。義字街等五街屬高士德區,民署三月曾在設於該區的辦事處與商舖互助會見面,昨日的會晤則於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進行。

主席說了等如沒說 (22/05/2012)


民政總署推出義字五街整治計劃可謂一波多折,過去四個月,區內的商戶多次抗議未得滿意的回應,曾到政府總部遞信要求行政長官介入。其間,民署堅決執法,票控違法阻街的商戶,雙方關係持續緊張,甚至需要警員介入,加上一名民署人員在執法時涉嫌襲擊商戶,更引起側目和批評。昨日,該區街道仍掛著很多抗議標語:民署謊話連篇、稽查行政失當……

記者昨午問民政總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有否檢討之前有何問題,從而調整處理手法?譚偉文的答覆連「檢討」二字也欠奉。是否現時的政府部門已連「檢討」也「慳番」?他的回答如下:「在整治的過程裡,提出任何 (整治) 安排,一定會牽涉到各方的利益,包括商舖、小販、區內居民、到那裡的購物者。」

他續說:「作為管理部門,落實相關的整治計劃,一定將各方的利益做好平衡,找一個最大的交集。在過程中,很多方面提出不同的訴求,有些是合理、可落實的,有些是礙於公平原則、無辦法落實的。整個過程是一直溝通,亦在大家疏理不同的訴求中,做到今次的過渡安排。」

事實上,記者要從譚偉文口中得到具體的答案也不容易?義字五街的工程將何時展開呢?記者問完又問,譚偉文慨說,做好理順管理,便會分階段落實工程的展開。記者又問:有沒有時間表呢?預計何時達致理順管理的目標?譚簡答:「預計應該時間不會很長。」

記者續問:還需要幾多個月呢?一問一答約三分鐘後,譚偉文也是說:「具體落實要視乎合資格商舖的 (佔用公地准照) 申請,我們落實去劃界線。跟著,再分階段去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以致落實工程的實施,將這裡分階段落實行人專區的安排。我想,這不需要很長的時間。」不知讀者閱後會否有一疑問:「究竟是記者或譚主席有問題呢?」                            

本報記者

開展普選特首前期工作? 陳司耍太極:未來唔可承諾 (22/05/2012)


【本報訊】列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拒絕正面回答有關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強調一四年以後的選舉「沒被授權」,「唔可以承諾將來係點」。

直選議員吳國昌在昨日口頭質詢中提出,「特區政府是否承認,根據澳門基本法,在二○一四年行政長官換屆選舉後,將依法定程序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普選行政長官?」

早已收到有關問題的陳麗敏讀出預先準備好的回覆,內容對普選隻字不提,只重申政府僅獲修改一四年的特首產生辦法,「我們需要強調,根據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基本法》關於澳門特區的法律地位的規定(第十二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和決定權在中央。澳門無權自行做出相關決定。」

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注意

吳國昌其後再將問題重覆一遍,「我再問一次,你係米拒絕承認?」、「澳門特別行政區係米可以普選行政長官這一題,你無答到,你能唔能夠正面回答?」他指出,若政府不面對將來普選的問題,是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在澳的講話「當聽唔到」,故會將陳司是次書面回覆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注意,以便追究。

陳麗敏就再次重申,今次只獲授權修改下屆特首產生辦法,並轉交其辦公室顧問趙向陽回應。趙指出,按現行基本法規定,並未排除行政長官在適當時機、在全國人大授權下,由普選方法產生。

陳麗敏補充時又重申只獲授權改一四年的,「所以係個度(普選),我哋亦都唔可以承諾將來係點」。她續謂,選舉辦法未來若要改,是有機制和程序的,「但係啟動這個程序,肯定唔係特區政府的主動權或者最後決定權。」

普選關鍵在政府意願

直選的區錦新跟進指,在喬曉陽明確澳門可普選特首後,政府是有充分理由要為未來籌劃,因政改首步曲就是特首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而報告是由本澳提出,「係米應該及早籌劃先?這個唔係有無授權的問題,而係前題話,特區政府究竟願唔願做?還是特區政府好『反動』(反對任何改動),唔肯去做呢?」

直選的高天賜表示,陳司長在不久之前還聲稱社會沒共識,及後特首突然又話「有條件」,固中過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完全沒有透明度,政府應予以公開,不然大家也不知道如何會「有條件」,「係米要遲過香港好耐、好耐、好耐呢?定係我哋無機會呢,一生都係無機會,我哋行政長官就係咁樣?」

該質詢中另一問題是「政府是否承認諮詢工作有需要檢討改進的空間」,陳麗敏回應說,當局在諮詢過程中一直秉持公平、公正、公開態度,並沒既定立場,在處理所收集到的意見均一視同仁,按照相同嚴謹程序處理。該回應被高天賜指答非所問,要求澄清。

直選陳偉智批評是次諮詢工作難以談得上嚴謹、公平和公正,「我覺得呢樣嘢,真係立法會裡面你對住我哋講,你講大話啦真係,所以希望你第一個問題,係米覺得都係需要有d檢討呢?係米咁perfect呢?做得咁完善呢?」

三議員離席不滿陳司回應

陳麗敏改口指,每次諮詢工作都會有檢討改善空間,但完全不接受陳偉智的「講大話」指控,並再交另一位下屬繼續回應。期間,新澳門學社三名議員離場抗議以示不滿。

陳麗敏講普法 (22/05/2012)


【本報訊】政府近年不斷推行普法工作,包括《基本法》,議員批評,政府的普法工作仍有不足,又提出,希望注重《基本法》推廣人員的質素,提供專門培訓,以免誤解而令普法工作不理想。

政府近年將《基本法》的普法工作列為非高等教育課程之內,又透過電子媒體廣播新法律或與民生相關的法律宣傳,提高市民對新法例和《基本法》的認識。但議員批評,政府的普法工作仍有不足,麥瑞權指,《勞動關係法》、《外僱法》實施至今,仍有僱主和僱員對法律不理解,希望未來的普法工作能生活化、簡單化。

學校將《基本法》列為課程之一,議員關注到教師對《基本法》的認識是否正確,政府又有沒有為教師提供《基本法》專門培訓,以免誤解而令普法工作不理想。另外,政府正籌設普法中心,讓兒童認識《基本法》。議員希望政府能善用該中心,將受眾對象由小學生擴展至青少年,提升效用。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政府持續進行普法工作並不斷加強普法力度,開展多元化的法律推廣活動,讓市民不斷增加對《基本法》和特區法律的了解和認識。《基本法》的推廣會按照旣定的計劃,分階段、有步驟地推進宣傳工作。事實上,政制發展的具體宣傳工作,採用了多種新的宣傳方式,相信藉是次的推廣工作,除了讓社會各界了解澳門政制發展的內容外,亦可加強市民愛國愛澳的情操,以及加深對澳門《基本法》及澳門政治體制的認識。今後,無論在進行政制發展的第四步曲及第五步曲,以至本地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的過程中,均會適時讓市民知悉有關進展情況,相關部門亦會加大力度進行推廣《基本法》,推進普法工作。

她透露,普法中心的籌設工作正在積極進行中,已經制定了該中心的活動主題、流程,有關設施的規劃亦已大致完成,現正逐步落實相關建設安排,待一切軟硬件完成後即可投入運作。普法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加強《澳門基本法》的推廣,還包括教導青少年守法守規、尊重他人和青少年違規時應負的法律責任,以及其他的法律宣傳和學習主題。

張永春補充,普法中心將以小一至小六的學生為對象,針對該年齡段設計普法主題和內容,減低由於內容沉悶而影響普法效果。雖然議員提議可以擴大普法中心對象年齡,張永春表示,欠缺針對性對象和年齡層,會降低普法宣傳的效果,但仍會吸納議員意見。在下一階段工作中繼續優化普法工作,並考慮朝生活化、簡單化方式宣傳法律。

明年立法會選舉將至,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表示,將會聯合社團進行選舉法例的宣傳,也會向候選人及其團隊進行相關法律宣傳。

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政府一意孤行鷺鳥林旁建加油站 民間激爆保鷺運動 (21/05/2012)



【本報訊】政府決意在龍環葡韻鷺鳥林旁的非法填湖地上建有禮加油站(交通安全資訊中心)被受外界非議,有網上群組和團體發簽名行動,促請有當局傾聽並尊重民意,攔置計劃,把碩果僅存的鷺鳥林保護好,留給廣大的市民和下一代。

十多日收逾千二簽名

「愛鷺林,愛澳門」網上群組於五月初開始發起簽名活動(http://www.petitions24.com/macau-egret),目標爭取在六月五日前收集逾二千個簽名支持保護鷺鳥林,隨後獲多個社團響應和市民參與,至昨日已收集到逾一千二百個簽名。

群組昨聯合多個社團宣佈舉辦『保鷺‧保家園──「世界環境日」愛綠行動』,除續收簽名外,還於六月三日辦白鷺林親子同樂賞鳥活動、齊來為自然加油活動,冀保護白鷺林等綠化帶,喚起市民對自然資源的關愛,推動政府履行對環保工作決心及承諾,「我們懇求政府,希望政府聽我們聲音」。

應丟空讓其自然恢復

參與的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表示,中心選址是非法填湖得來,政府監管失責在先,及後回收時曾聲稱用作綠化,現又出爾反爾,在不諮詢、不環評下拍板在該處建加油站,做法不當,反而應該休養生息,讓其慢慢回復成雀鳥棲息地。

陳俊明直言這樣的破壞已非第一次,許多自然資源逐漸被消失,「我們留畀下一代的剩返些什麼呢?是否只是星光熠熠、耗能耗水的賭場?」,強調綠化用地並非人工,是自然與歷史文化結合的,「這些是沒可能再回復回來。」

補救措施純屬敷衍

多位官員皆曾就選址一事回應,陳俊明坦言他們的答案令人失望,官員只稱會「盡力保護」,但卻不願承諾保證鷺鳥林不受影響、雀鳥不會減少,完全讓人看不到該處的「未來」。

澳門鳥會理事蔡桂林相信,政府是深知有關工程展開及設施開放後,勢必對鷺鳥林構成非常大的影響,批評當局提出緩衝區等補救措施是成效存疑且不科學,「他所講的其實都係敷衍下我們!」

專業的請歸專業 (21/05/2012)


專權政府的表現之一,就是用盡辦法意圖操控社會,令其統治不受絲毫挑戰,削弱專業人士的力量和聲音是其中一種手段。「社會公義」更是專權統治者其中一個害怕的詞語,因為,他們的統治權力不是來自人民的賦予,而是來自不公義的協商:官商與社團組成執政聯盟,輸送人民的利益來自肥。

這種政權樂見的是教育工作者滿足和維護自身的物質利益,期望他們不教導學生獨立思考,只誤導學生擁戴權威,在每一代的學生心中培養奴性,從而甘心接受不公義的問題。這種政權也會不擇手段干預新聞機構,令社會不公義的黑暗面不被揭示,令官員醜態和陋行不被暴露,以免專權管治被民怨動搖。

社會公義何足論?

社會工作局剛推出《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有意見認為,政府意圖很清楚:將原應由獨立專業團體擁有的自決權力,集中在一名政府官員身上 (社工局局長),足可操控一班堅信社會公義、推動社會發展的社工。那份諮詢文本內的社會工作定義缺乏「社會公義」、「社會發展」字詞便是一例。

早前,現職社工、社工教師、社工學生團結起來,在諮詢會內舉起「社會公義」、「專業自主」的紙牌,表明「不同意」諮詢文本的內容。他們的集體行動令人「眼前一亮」,鼓動了促進正義人士的心靈,同樣也為專權統治者帶來震撼。可以預計,主事官員將會更有決心,軟硬兼施,令立法「原意」得以落實。

專業自主要堅持

參考過往的經驗,業界將會有人扮演「和事老」和「建設者」的角色,呼籲不要與「提出不合理文本」的政府對立,反而要對話,也會建議在「不合理文本」的基礎上妥協,好能爭取更多,最終達致模糊焦點、轉移視線的效果。期望各位有理想的社工,堅守信念,警惕分化,從統治者手中奪回應有的專業自主。

如果,社工局局長容光耀真心決意維護社工專業,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撤換社工局註冊制度支援工作組職務主管梁潤榮。經過以往一段長時間的意見收集,竟可推出這份傷害「專業自主」的法律諮詢文本,實在難辭其咎。容讓這其處事手法和態度繼續跟進「註冊制度」,還可對「專業自主」的落實有何期待?
         
雷鳴

社工註冊 不應政府主導 (21/05/2012)



五月十日,社會工作局舉辦第二場《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諮詢會,逾百出席者穿著黑衣舉起寫上「不同意」三個字的紙張。這一幕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和討論,反對的理由陸續在新聞媒體展現,有的反對公職社工可以豁免註冊,有的反對沒有專業學位僅有十年經驗者便可註冊等等。

究竟,眾多問題的根源是甚麼?在五月十二日的第三場諮詢會中,出席者舉起「專業自主」的紙張,反對由政府主導社工註冊。翌日,社工系副教授蘇文欣公開批評,當局只以「行政主導」的態度來擬定《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卻未能落實「專業自主」。

二OO六年在香港大學考獲社會工作學碩士,也是香港社會工作局註冊社工的施育助指出,核心的部份是社工應該專業地、獨立地工作,他們應由一個獨立的專業團體來認證和監管。他認為,《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不需太多條文,只需處理核心的部份,即對獨立專業團體作出規定,如產生方法等。

施育助認為,政府現在《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內提出的註冊門檻、倫理守則、權務與權利、監管機制等事項,應交由將來成立的法定獨立專業團體逐步深入討論和制定,不應草草把它們列入法律文本內,否則,將令條例過於複雜,社會工作的專業發展可能因著法律過時而受到限制。

不過,由政府推出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所建議的團體被批評不專業、不獨立。名為「社會工作者註冊委員會」由九人組成,一人是主席,四人是具適當資格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四人是社會工作者業界或社會人士,全數由行政長官委任。結果是,具專業資格的社工們無法選出他們的代表進入委員會,也很可能出現大部份非社工專業的人士獲得官方委任。

局長操生殺大權

而且,那個註冊委員會是輔助單位,僅向社工局局長提供意見和建議,局長則擁有極大的、決定性的權力,包括:決定是否接納某人的社工註冊或續期申請,裁定某人是否具備條件在本澳從事社會工作,命令禁止未獲註冊社工身份的人士義務或受薪從事社會工作,命令提起紀律程序,命令採取任何預防性措施,決定對違反紀律者作出處罰,也有權訂定專門培訓課程的大綱及課時。

施育助稱:「為何最後由政府擄奪了這個專業的內容、定義、審批?為何由一個政府的人員去全部負責?這是不可能的事。醫生應由醫生的專業團體去確認,因為,只有這團體才知道醫生做甚麼,怎樣才能成為醫生,醫生的訓練應該有甚麼。將權力、尚方寶劍給予政府的機構、政府的官員,這是完全不合理的。」

專業認證權責應還專業團體

他表示,澳門一向與大部份國家或地區相同,政府不會插手專業界別的認證和監管等,不明白為何現在要改變做法。他指出,拯溺員執照不是由政府發出的,會計師執照也不是由政府批給的,那些專業認證的權責理應是屬於專業團體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提出的模式將扼殺行業的專業發展。

就算是《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的立法背景也提出,澳門社會福利的發展已有四百多年歷史,面對社會上貧困、疾病等問題,不少熱心人士,慈善機構開辦孤兒院、痲瘋院、殘疾會等,提供金錢、物質、醫藥等。鑑於對社工培訓重視,早於一九七七年,一名天主教修女創辦首間社工學院,踏入八十年代,為推動工專業的發展,業界成立了澳門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

施育助指出,回看本澳社工發展,民間的參與一向是主要的力量,很多先輩不為私益,冒著又多又大的風險,開展和維持各式各樣的助人服務。「為何來到今天,我們要確立社工專業時,民間要把權利交給政府?」他認為,不應把事情弄得這麼複雜,社工的註冊、紀律聆訊等應由業界自主,不應由政府主導。

他表示,參考服務者向社工求助的個案,不少求助者與政府之間存在利益衝突,若由政府握有批准註冊的決定權,社工將難以獨立於雙方利益之外,難以中立地提供協助。他認同,為了保障服務使用者,社工應該受到規管,但規管者絕不是政府,而是獨立、專業的團體。

梁啟賢談社工註冊 只有社會和諧 沒有公平公義 (21/05/2012)



在剛剛舉行的三場,也是只有三場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公眾諮詢會上,絕大多數發言者向文本說「不」,到底這份文本哪些內容激起了業界千層的反對聲浪呢,值得公眾關注。

「為加強服務使用者的保障,持續提升社工的水平,確立社工人員的地位,提升公眾對社會工作專業的肯定」這四點,就是政府設立社工註冊制度的目的,但綜觀整個法律草案,理工學院社工課程講師梁啟賢認為,它更多是從管理角度出發去處理業界的問題,而非考慮如何更好提升社會工作的服務質素。

一如在公職社工不受該法律規範的爭議,社工局就是礙於公職人員有其他法律規管,若新法要涵蓋,須處理的工作將變得繁複,故不納入。梁啟賢指出,這做法顯然只是為了行政方便,好讓制度更快通過實行,卻忽視了公職社工的問題,也不顧公平性,將現存的公職和私人社工的差距進一步拉大。

國際城市不與國際接軌

梁啟賢直言,是次諮詢文本內容較為粗疏,只集中處理多項法律和技術問題,但未有處理好有關社工的本質、定義,完全不與國際接軌。他舉例指,國際組織對社工的定義必然包括「社會公義」,即便是內地,也有「社會公平」,才到「和諧社會」,而澳門卻沒有「公義」、「公平」,只有「和諧社會」。

在講求「和諧社會」下,若有社工帶領街坊示威爭取合理權益,是否破壞和諧?如為讓青年參與社會,社工帶他們去五一遊行體驗見識一下,是否又破壞和諧?那麼,操生殺大權的注冊委員會主席兼社工局局長,是否要把該名社工釘牌,這實在令梁啟賢擔心。

今次諮詢過程中,社工與師生強調的社會公義,就是社工專業課程第一堂要上課,可謂是專業的基礎,是他們價值觀之一,梁啟賢憂慮,若實況與之背道而馳,學生會作何感想,「會唔會覺得奇怪,點解係學院入面先生教一套,原來這個世界唔係,係講第二套,點解會咁離奇!」

外地學歷認證準則何在

十年前由香港來到澳門任教的梁啟賢還留意到,是次諮詢較少觸及課程規管、學歷認證方面,尤其是對外方面,因為本澳現至少有約三分之一的社工,都是在台灣讀相關專業,未來到底是什麼樣的課程才合符條件,外地畢業後可在本地執業,這些都足以左右投身社工行列學生出外升學的決定。

梁啟賢知道,政府去年有聘請香港中文大學進行這方面的學歷認證水平研究,內容涵蓋社會工作核心科目要有多少課時、實習訓練時數,以至師資、班師比等,質疑當局為何未有在今次諮詢披露結果,促請當局公布這些準則。

祖父制門檻廿年變十年

此外,是次專業註冊制度較為人質疑的就是「祖父制」,對一些投身社會工作服務不少於十年但不具社工學位者,也可註冊成社工。梁啟賢表示,行業內尤傳統社團確有一些較資深的工作者沒相關專業學歷的情況,能理解要有相應過渡措施,但與《私框》的祖父制是二十年比較,十年的門檻顯然就降得過低。

而既然要確保社工質素,梁啟賢認為,即使調升至二十年的門檻,還是應規定當事人須進修補充回來,故可以先暫時豁免有關人士,但要在一定過度期內完成相應的課程,才能成為真正的註冊社工,這也是有利於當事人本身的職業生涯發展,雙得益彰。

專業社工應理論技巧兼具

或許有人會問:「幾年書」的差別是否這麼重要?經驗無法補足?梁啟賢坦言,若單從社工技巧來說,工作經驗的累積是可以的,不然學生也不用到社會設施裡實習,但要知道,課堂上所傳授的,還有專業應具備的知識、理論和價值觀,這不是單純可在工作過程中習得。

「因為我好多時都會強調緊,社工係一個(由)我們的價值觀、我們的知識,再加上我們技巧,結合而成的一個專業來的。」現時社會服務中有職位叫活動協調員,他們做的工作可能與社工差不多,但為可不稱作社工,梁啟賢解釋,「原因是你根本無個種價值觀的訓練」。

還有委員會組成、社工局局長主導等諸多不妥的問題,既然情況發展成這樣,梁啟賢覺得,其實政府無須急於立法,「我聽教育界講,《私框》都廿年啦,你米慢慢傾囉,澳門係咁,慢慢醞釀吓先啦。」

社工 誰來下定義 (21/05/2012)



《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列出了「社會工作」、「註冊社會工作者」、「服務使用者」的定義,備受業界的批評。有指文本的定義與國際定義脫節,有要求至少在定義內加入「社會發展」和「社會公義」的字詞等等。從事十二年社會工作的何佩琴擔心,究竟應由誰去定義社工做甚麼?若果定義不清晰,又在文本內加入不必要的內容,將令社工受到更多限制,以往的工作彈性也會下降。

她指出,每位專業社工在專上學院時已很清楚社工的專業守則,然而,「諮詢文本只抽出部份,又不抽另一部份,用意是甚麼呢?限制這些,又不限制那些,但是,有些更重要的又不談及。我們都無所適從,這份諮詢文本究竟是為了保障從事社會工作者的專業性,或是為了純粹管理一班人,令他們不要搞事,或者令他們不要為政府帶來很多麻煩?這個註冊制度究竟是為了甚麼?」

有社工學生坦言,他們著重的是專業發展和服務質素,而非著重薪酬和福利。何佩琴稱:「我覺得,因著使命而加入這行業的朋友,其實,他們想的可能較多是:究竟我的服務是否真的達到服務使用者的需要?考量自己晉升機會的社工則較少。」她認為,本澳的社會工作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仍有很多服務是未開發的,業界需要聚焦如何開拓更多服務,如何提升服務的質量。

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機場對面土地增批之謎 劉司顧問解釋查詢未獲有否涉刑案訊息只有依法審批 (19/05/2012)


【本報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的第三輪審訊,揭露澳門國際機場對面現正挖山興建豪宅的地段,也在涉案的名單之內。然而,政府去年批准發展商申請增加土地及建築面積,備受立法會議員的質疑。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黃玉業指出,審批增加面積的申請前,曾向相關部門查詢,可能基於司法保密原則,接收不到原批給涉嫌觸及刑事犯案的資訊,故依法進行審批。

在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的第三輪審訊內,揭露澳門國際機場對面、現被大幅開挖山體來興建豪宅的五幅土地,也在涉案的名單之中。多名議員在昨午的立法會中質疑,歐文龍案是在二OO六年被揭發的,政府為何去年仍繼續向發展商增批土地和建築面積。

直選議員區錦新批評,政府在法院未作出判決前,不單不凍結處理涉貪土地,還要在去年三月「加料放行」,加批三千九百多平方米的土地,又批准建築面積從三十九萬平方米增至七十三萬平方米。直選議員陳偉智質疑,劉仕堯上任後,應該知道那些土地涉及歐案,為何仍然審批增加土地和建築面積的申請?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反駁:「我不同意陳偉智議員指我一上場便知道歐案的情況,我絕對不同意這個說法。因為,歐案 (相關的土地) 要經過審理等判決後,才會有一個定論。所以,你說我一上場便知道,對不起,這句說話我不接受,我無法接受。」

劉仕堯表示,由於法院仍未作出判決,行政當局不適宜作出評論。待法院作出判決後,政府會盡快研究內容,並盡快公布處理的方案。「當相關案件有了裁決,我們可以將全部的相關資料,尤其是一些事情,讓大家更清楚一個司法程序與一個行政程序,在事件裡的關係是怎樣。請恕我這刻無法向大家披露。」

聽了劉仕堯的回應後,多名議員仍然追問下去,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黃玉業便指出,當局去年審批申請增加土地及建築面積前,已注意到社會上有流傳指原土地批給涉嫌觸及刑事犯罪,因此,「行政當局曾經不只一次主動向有關部門查詢,以便了解有關土地批給,之前有否涉及刑事。」

可能基於司法保密原則

黃玉業表示,可能基於刑事訴訟程序有關司法保密的原則,最終,行政當局沒有從相關部門收到原土地批給涉嫌觸及刑事犯案的訊息,「因此,當時行政當局必須按照相關的法例,尤其是土地法、行政程序法典,去跟進有關 (增加土地及建築面積) 的申請。」

涉歐案十六宗土地批審宣告無效

另外,劉仕堯表示,對於法院已裁決涉及歐案的十六宗土地批給、用地交換程序、建築項目等,政府嚴格依據法院的判決,落實執行了判詞內容,展開一系列處理程序,依法作出處理,並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或內部批示宣告相關的行政行為無效或否決有關申請。

區錦新質詢穿六四T恤被逐諮詢會場理據 (19/05/2012)


【本報訊】在政制諮詢會期間,共有五名人士由於擾亂會場秩序被驅逐離場,其中一人在離場時身穿「平反六四」字樣,議員區錦新質疑驅逐該名人士出場的依據,又反映,諮詢會場便衣警員密布,儼如白色恐怖,甚至妨礙記者人身自由和採訪自由。

區錦新在口頭質詢中指,四月十五日最後一場政制諮詢會中,有報章形容刁斗森嚴,場內便衣警員密布,在場記者採訪時被新聞局人員要求返回坐位,當記者問新聞局人員﹕「我不離開,是否抬我離場?」時,新聞局人員回應﹕「這樣我不擔保,由其他工作人員處理。」認為此事明顯傷害人權,更妨礙了新聞工作者採訪和人身自由,情節嚴重。另一名身穿「平反六四」字樣的人士,被強行脅持離場,據現場參與者指,這名市民安靜地留在會場內,沒有呼喊,更沒有搗亂,郤被工作人員要求加穿外套,這名市民詢問為何要穿外套,何謂違規?主持人郤以這位市民擾亂會場秩序為由勒令將這名市民驅趕離場,由多名便衣警員強行抬離場,更被戴上手銬帶署,質疑這名市民被驅逐理場的原因,以及沒有違反刑事罪行,郤要被戴上手銬?認為警方濫用暴力、濫用手銬、濫用職權,隨意剝奪市民人身自由。

區錦新更站立起來,面向政府代表質問,今天他同樣身穿六四民主T恤,印有「民主潮流不可擋,勿忘六四傳真相」字權T恤,這又需否被驅逐離場?

當日主持,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表示,為使活動順利進行,會場有適當措施,當日有設傳媒採訪區,但沒有措施妨礙新聞及人身自由,一貫尊重會場人士,讓諮詢會能順利進行。

朱偉幹解釋因叫囂干擾發言

他解釋,把區錦新所指的那名身穿「平反六四」字樣人士驅逐出場的原因,主要是該名人士經勸諭後仍繼續在場叫囂,不尊重發言者及其他人士聆聽的自由,多次勸諭無效後,勒令離開會場。又稱,在十場政制諮詢會期間,共有五名人士由於擾亂會場秩序被驅逐離場,其中二人因離場後仍無法控制情緒,不被接納重返會場。該名身穿「平反六四」字樣人士便是其中一名。

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亦對當日警員協助驅逐該名人士出場的原因作出解釋。他表示,在四月十五日政制公眾諮詢會舉行時,一名男子在一名女士發言期間,不斷高聲叫囂,中斷該名人士發言,由於他的激動行為是明顯地擾亂了會場秩序,嚴重妨礙諮詢會進行,剥奪了發言者的自由和在場人士的聆聽自由,引起在場人士不滿,為了令諮詢會可以繼續進行,主持人與在場公關人員再三勸籲該名男子遵守大會秩序,但他不接受勸籲,更不停地叫罵,令諮詢會無法繼續進行,經主持人著令離場後,保安試圖逐令他離場,但他情緒十分激動,抗拒保安人員維持會場秩序的執行,眼見現場保安人員無能力恢復會場秩序,警員只好介入恢復現場秩序的工作,將該名男子帶離會場。該名男子在會場外情緒失控,多番與警員發生拉扯推撞並作出強烈反抗,對他及警員均構成身體受到傷害的潛在危險,為了避免他及警員受到身體上的傷害,警員使用了適當的武力將他制服並帶上手銬帶回第三警司處進行調查,經過警方安撫,該名男子情緒漸平靜下來,在確保該該名男子不會作出傷害自己及他人的情況下,警方解開了他的手銬,經過約兩小時詢問及調查,確認該名男子身分及他擾亂秩序只是出於一時衝動的非理性行為,經過警方告誡後,該男子獲准離開。

李小平力挺行動適當

對於被質詢濫用警力,李小平認為警方這次的行動是適當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在場的公共秩序,維護與會人士的發言及聽取發言的權利,確保諮詢會有序地進行。

對於二人的回應,區錦新認為,與媒體的報道有出入,又批評,設採訪區妨礙了新聞採訪自由,為何記者的行動也受到限制?現在只有官方代表陳述當時情況,沒有記者的證供,是否要為這事件提出聽證,了解當日情況。對警方回應當日沒有濫權,他批評,該名被驅逐出場男子,沒有呼喊,更沒有搗亂郤被驅逐離場,顯然是存在政府濫權的情況。

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澳門電訊百日兩斷網 網民趴街抗議 (18/05/2012)



【本報訊】近二十名市民響應網絡上的號召,昨午於澳門電訊南灣門巿後門對開的小空地,集體「仆街」三十秒。他們不滿該公司在短短一百日內出現兩次大範圍嚴重的網絡故障,令澳門的通信服務遭受災難性打擊,更對公共安全帶來危機。此項網民行動結束後,澳門電訊的公關聲稱行政總裁潘福禧事忙,未能與網民直接對話,但派出近十名人員聽取三名網民的意見。

任職議員助理的崔先生,以個人名義在社交網站發起「第二屆『5‧17 仆 CTM 個街』網民行動」。他表示,原沒有計劃發起今次行動,但是,澳門電訊在短短一百日內出現兩次嚴重故障後,「我們見到很多網民對 CTM 非常不滿,故呼籲市民抱怨、斥責外,要出一出來,去仆一仆,告訴 CTM 和電訊管理局:我們真是忍無可忍。」

服務不穩定應 緩停2轉3

崔先生指出,本澳將在七月取消 2G 流動電話服務,市民只能使用 3G 服務,他擔心,澳門電訊到時能否提供可靠的服務。對於澳門電訊不能保證未來個多月不再發生嚴重事故,他說:「電訊公司應該提供穩定的服務,連這也保障不了,怎樣去做呢?」他認為,電訊管理局應暫緩全面取消 2G 服務,待澳門電訊的 3G 保持穩定後才逐步推行。

電訊公司接見網民

崔先生與兩名市民在「仆街」後與澳門電訊的代表見面,他昨晚在社交網站留言:「網民與三個副總裁、兩個總監、一個總經理、一個主任對話,竟然沒有一個敢回答會否對 (日前事故中) 受影響用戶作出補償!」去年昨日, 三十多名市民也在澳門電訊議事亭門市外集體「仆街」。當時,穿著校服的畢同學只是一位旁觀者,但今年卻要參與其中。對於澳門電訊這麼大規模的企業,竟可在一百日內兩次發生重大事故,還要收費高昂,畢同學覺得「很差」、「很不合理」。

他去年只是站在一旁,被傳媒訪問時才說澳門電訊「意見接受,態度照舊」,其後,便被校方警告,若再穿校服在傳媒前發表言論便會受到「大過」的懲罰。

對於校方的反應,畢同學覺得「憤慨」,他認為,就算是學生也享受《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的權利。他坦言,剛知道考試全科合格可以畢業,故覺得沒有包袱,可參與昨天的「仆街」行動。

另一去年是旁觀者,今年成為「仆街」參與者的張先生認為,澳門電訊是「一流收費,九流服務」。他表示,不知道這集體行動能否令澳門電訊作出改變,但是,「若果不行出第一步,是不會有改善的。」澳門電訊應否就日前的事故作出賠償?張認為,扣減一個月的服務費是不足夠的,應全面降低不合理的收費。

沒有參與「仆街」的市民梁先生在行動後與澳門電訊的公關投訴。他表示,該公司的銷售手法有問題,建議要加強員工培訓,使他們向購買者提供正確的訊息。

在全澳 2G 轉 3G 之際,很多市民需要更換流動電話及選擇服務計劃,張先生認為,消費者固然要精明,銷售員也不要引導消費者選用某一服務計劃。若六十分是合格,張先生給澳門電訊的評分是五十九分。

賠與不賠‧商業決定 (18/05/2012)


【本報訊】CTM接連於三個月發生兩次網絡故障,而且都涉及人為操作,電訊管理局局長陶永強指出,兩次事件屬獨立事件,又稱,同一間電訊公司接連出現網絡故障,與局方監管無關,再次要求CTM加強人員培訓。由於二月份故障的解釋期未屆滿,局方未收到CTM對事故的解釋,故至今未能作出處罰。而今次事件相對二月份簡單,相信很快會有調查結果。至於CTM今次未對客戶作出賠償,局方會否考慮日後加入要求對客戶的賠償機制?他解釋﹕賠償屬商業行為,要看營運商與客戶間簽署的合約而定。

陶永強被傳媒追問

CTM接連發生網絡故障,週一的網絡事故,亦未公布會否對客戶作出賠償,加上二月初的網絡癱瘓事件至今未有公布政府的處罰和罰金,引起客戶不滿。陶永強昨出席「二零一二世界電信和信息社會日慶祝典禮」時,被傳媒問到當局如何處理這兩次網絡故障。他回應,兩次事件屬獨立事件,但都涉及人為操作。就二月份事件,當局已委託第三方獨立機構進行調查,目前CTM正處於解釋期,解釋期未滿前,未能作出處罰。週一的網絡故障事件,當局也派出專責人員作出調查,由於相對二月份的事故簡單,相信很快會有調查結果。調查也會針對受影響人員、影響程度和範圍作出跟進,他重申﹕「任何影響都不要看受影響人數,不是十萬人就受影響,一萬人就不算受影響。」要看事故的影響範圍。

已責成CTM加強人員培訓

在二月份的事故中,局方已責成CTM加強人員培訓,接連發生第二次事故,陶永強表示,與當局監管沒有關係,CTM需要加強人員培訓、改善管理模式等。重申局方會按法例,對營運商作出處罰,最初一次通常會處以罰金,再累犯時會累加處罰,法律和專營合作也有規定,至無可救藥時可以取消營運牌照。又表示,賠償屬商業行為,要看營運商與客戶間簽署的合約而定。

呼籲市民表達意見注意安全

另外,昨午約有二十人到南灣CTM門市外”仆街”,陶永強表示不知道活動的主要目的,認為任何訴求聲音都具自由表達權利,呼籲參與人士不要對其他人造成影響,以及注意人身安全。

潘福禧「快閃」離開

CTM行政總裁潘福禧昨日出席同一活動時,傳媒欲追問他有關”仆街”活動的看法及今次事件的調查進度,他只急腳離開,對於傳媒追訪一概不予理會。

為慶祝世界電信日,電訊管理局昨假漁人碼頭舉行「二零一二世界電信和信息社會日慶祝典禮」,配合今年電訊日主題,舉行了“信息通信與女性”為題的座談會,關注女性在社會中的平等合法地位,更全面地享受資訊及通訊科技發所帶來的成果。電訊管理局會上亦介紹了「WiFi 任我行應用接入平台」,由七月起,相關服務將接受機構和個人申請,提供平台,讓更多商業機構或有興趣人士開發與澳門有關的APPS。

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陳美儀質疑重建交通資訊中心 (17/05/2012)


【特訊】立法會議員陳美儀指出,交通安全資訊中心搬遷至龍環葡韻附近,引起環保團體和多名議員的批評,促請政府重視民意。她認為,龍環葡韻是澳門重要的文物建築,鄰近自然生態景觀。她又說,交通安全資訊中心功能相對單一,質疑有否必要花大量公帑重建。陳美儀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

學社力證WIFI GO具監控 (17/05/2012)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警告,政府提供的「WiFi Go」免費上網服務,裝置及啟用解密及掃描功能的設備,足可侵犯私侵和人權。他們提醒,避免在使用「WiFi Go」時,傳送私密電郵及文件。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將在下次致聯合國的人權報告列出這情況,他促請當局交代何時移除該設備,且要透過不同渠道提醒「WiFi Go」使用者:加密內容可被破解及掃描。

新澳門學社昨午在議事亭前地的「WiFi Go 任我行」標誌旁貼上主題為「享受政府巨細無遺的監控」警告標語,內文如下:「使用『WiFi Go 任我行』風險用者自負。政府提供的免費 WiFi 服務被揭發有私隱截取設備,加密連線可被拆解。請避免開啟私密電郵及文件。」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指出,早前發現他們的手機應用程式被「WiFi Go」阻截後,便作出詳細的調查及分析,意外發現「WiFi Go」設有名為「Webwasher」的網絡設備。他表示,本月初,電訊管理局局長陶永強已向新澳門學社承認「WiFi Go」使用了「Webwasher」,學社也向局方展示「WiFi Go」啟用了拆解加密傳輸、冒充『已加密』功能技術證據,局方的回應是跟進相關情況。

根據「Webwasher」廠方介紹,該設備適用於企業內部環境,透過監控員工的上網情況,防止員工透過加密連線或加密電郵將企業的機密資料外洩。根據該設備的功能介紹,「Webwasher」能夠將用戶與伺服器間加密通訊拆解,再向用戶冒充成「已加密」。此外,設備亦有掃描傳輸內容的功能,對已加密或未加密的內容進行掃描。

擬向聯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報告

周庭希表示,不能接受「WiFi Go」公眾上網服務使用強勁、先進的監控級數設備。「這是很可害怕的,與極權國家監控言論等的級數相近。」他擔心,政府使用該設備加強對市民和旅客的監控。由於,它可以成為侵犯人權的工具,新澳門學社將在下一份提交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人權報告」內列出這情況。

新澳門學社計劃,盡可能在全澳各「WiFi Go 任我行」標誌旁貼上警告標語。會否擔心被票控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周庭希稱:「這是值得的,因為這是人權保障方面的事宜。」他認同,電訊管理局有責任增貼警告標語,更應在使用者登入「WiFi Go」時所見到的「使用者須知」內提出警告。

周庭希表示,即使在私人企業環境中設置「Webwasher」,企業內的所有用戶都必須知悉有關監控功能的存在。「WiFi Go」在用戶不知情下,設有及啟用具拆解加密及掃描監控功能的設備,當局應清晰、詳細交代阻截的準則,以及何時更換可能侵犯私隱的網絡設備。他也指出,使用「Webwasher」的阻截功能可能觸犯《打擊電腦犯罪法》第六條:不當截取電腦數據資料。

電信局重申wifigo沒截取資料

 『wifigo』被指設有『WebWasher』,可用作網絡監控。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昨稱,有關的軟件可起防火牆作用,保證通訊保密性,屬於全球網絡設備普遍採用的軟件。他重申『wifigo』不存在截取、分析或保留用戶資料,局方沒有必要、亦沒有職權做。

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

漸行漸遠的城市集體回憶 (16/05/2012)


香港一個《雕塑裝置展》於昨日起在油麻地砵蘭街及文明里公園等場地舉行,其中一個展品引起澳門人的關注,就是昔日置於澳門新馬路中央公司外牆的經典可口可樂和雪碧汽水的戶外霓虹燈招牌。
 
據策劃今次《裝置展》的香港藝術工作者梁美萍表示,澳門新馬路可口可樂霓虹燈招牌為不少港澳人的集體回憶,當下澳門最旺區仍屬新馬路商業區,隨着該區建築物外牆掛置多年的大霓虹燈廣告板被摘下,仿如四十多年的城市記憶被無聲無色地「抹掉」。
 
今日我們在東望洋山登高望遠,又或在南、西灣昔日堤岸(如今湖邊)游目四周,日間只見兩岸雜亂無序、高聳入雲的建築物,入夜則見燈火通明豪華賭場的光污染,昔日小城面貌只留在記憶裡、相架中。
 
還有甚者連人情味也都變了,在人如潮湧的街巷,我們再難尋覓過去純樸熱誠的臉孔,如今人人只顧披上了冷漠,再以「小心提防」保護自己。
 
澳門特區頂戴著「世遺」光環,卻不斷做出破壞環境、破壞城市集體記憶之事,大小潭山之難,龍環葡韻白鷺鳥林之災,就是最新的鮮活例子,舊區重整計劃亦令人有只顧「破舊立新」之憂。 將於本月二十日成為第一任「中華民國」文化部部長的台灣著名作家龍應台,曾有一文章段落頗震撼筆者心靈------「有什麼比老房子、老街老樹老地標,更能喚起人們共同的回憶,更能激動人們共同的情感呢?一座老教堂,一條石板街,一個雞鴨魚肉混雜、人聲鼎沸的菜市場 ……可以勾起人們最深的記憶,而最深的記憶其實就是鄉土之愛,它可以縫補代溝的裂痕,可以超越政爭的對立。

每搶救一棟廢棄的老建築,市民的共同記憶就加一分。每恢復一棟老屋讓它風華再現,市民的文化認同就深一層,對這個城市的感情就多一分。 」

物質與非物質的城市集體回憶在澳門正漸行漸遠,要怪的是這只知追求經濟發展、賭檯收益的政府,她讓一小撮人利用澳門是全國唯一合法開賭場的地方,不顧破壞環境,社會風氣與文化,以求搵快錢,三個賭牌已夠五十萬澳門人豐衣足食,「三變六」就是要滿足貪婪的搵快錢者,造成今日通脹厲害、樓價天高,黑工外勞滿街的局面,澳門人得的多還失的多?不是很清楚嗎?

余   汝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兩生產辦法爭月內表決 (15/05/2012)


【本報訊】政府迅速為政制發展定案後,再沒有設立機制接收市民意見,便把包括增加兩個立法會間選議席在內的決議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議員吳國昌昨向立法會委員會提出,建議與政府協商一個合適的時段,聽取市民對政府定案的意見。該建議被「大比數」否決。委員會也沒有如常對條文逐一討論,約在三十分鐘後便散會。吳國昌覺得,這情況可能是昨日天氣燥熱所致。

吳國昌提議遭否決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為下屆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舉行首次會議,約在三十分鐘後便結束。期間,有委員建議立法會收集市民意見,不過,在一人棄權、七人不贊成的情況下,委員會予以否決。不贊成的議員認為,政府已動用了大量資源妥善諮詢,社會也對方案凝聚了共識。

常設委員會主席、間選議員陳澤武表示,希望在本月內撰寫意見書,並把決議案交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審議及表決。陳稱:「其餘 (委員) 認為,應該快快脆脆與政府開會後,落實立法程序,並交行政長官上報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將在明天早上十一時舉行第二次會議,屆時將有政府代表列席。

昨午建議立法會收集市民意見的是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政府早前在四十五天內收集逾十六萬份意見,不足一星期內整理逾十萬意見,從而,迅速對政制發展作出定案。不過,政府在定案後沒有稍稍停下來,沒有設立諮詢機制,讓市民對那定案表達意見。

吳國昌表明,提出該建議不是為了拖延,他希望委員會與政府協商,了解最遲要在哪天完成審議,望可騰出適當的時間收集意見。昨午,委員會否決了吳國昌的建議後,也沒有如往常對條文逐一仔細討論,吳透露,在會議中多位委員認為「不用再睇,因為已經睇過晒……」,又認為「不需要有商量的餘地」。為何出現這情況?吳國昌歸因:「可能天氣比較熱,比較燥。」

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兩句鐘都無人撐 (14/05/2012)



【本報訊】政府的「+2+2+100」方案在多個社團動員力撐成「主流」,其他意見則指是「小數」而完全被忽視,兩名不滿的市民以逆向方式舉行支持「+2+2+100」靜坐集會活動,發出過萬個通知和邀請,結果連一個支持主流方案的人也沒有,藉以證「主流」非民意。

該活動於中午十二時開始,兩人手持寫有「+2+2+100,恭喜此方案已成主流」、「間選最好」、「馮大炮:一人一票選出來的都是賊」等標語和二次創作圖片,坐於玫瑰堂前地,並不時透過大聲公向路人喊話,講述該方案的「好處」,呼籲支持方案者靜坐,並歡迎持相反意見者表達意見和辯論。

舉辦活動者、自稱「主流方案召集人」的楊晚亭表示,在早前政制發展諮詢期間,曾有學者和社團人士指,反對主流方案的聲音只是很少,故希望舉辦撐主流方案的活動,以對方的角度出發去做,試試看到底會有多少市民出來表達支持「+2+2+100」方案。

他們事前已通知多個團體參與,在網上發出過萬個邀請,以及在討論區發布活動。楊先生直言,諮詢有十多萬份支持意見,「怎麼說也會有些人過來撐下,理論上幾千人都會有。」但記者觀察了約半小時,不見有其他支持該方案者到場參與。

不見支持 只見痛罵

約兩小時的活動完結後,主辦者於網上總結表示,除他們兩人外,願意坐下來支持主流方案的人一個也沒有,過程中反而遇到不少反對該方案的市民痛罵,更有人與他們辯論至幾乎要動武。

他們認為:「如果這是真真正正的主流,我們舉行這次活動會被人這樣的狠狠地痛罵嗎?這明顯反映現在大部份支持『主流方案』的團體人士以及學者的說法是廢的。我深信如果佢地願意做一些真實民主的意見,這得出的結果就一定不是十幾萬份,而係三四十萬份意見更多。」

吳國昌口頭質詢政改諮詢缺失 (14/05/2012)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口頭質詢促檢討政改諮詢缺失,其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如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籌的政制發展諮詢工作在四月下旬告一段落。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檢討諮詢工作遭受強烈質疑的問題,檢討將來改進的空間,並應重視政制發展之民主取向,面向將來。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籌的政制發展諮詢工作在四月下旬告一段落,特區政府只顧協同親建制社團刻意推銷增加間選議席的方案,始終沒有在官方諮詢文件中公平並列出只增直選議席和增直選減非直選議席的方案,作為選項讓市民公平選擇,以致諮詢工作遭受強烈質疑。現在,特區政府是否承認諮詢工作有需要檢討改進的空間?

二、 一九九三年三月,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姬鵬飛在向人大會議所作的報告中表示:「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組成和產生辦法,根據中葡聯合聲明的有關內容:草案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部分立法會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並據此擬定了附件二當《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規定逐步增加直接選舉議員的議席,體現了澳門民主政制循序漸進發展的進程和立法與行政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的關係。」特區政府是否承認,在二零一三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之後,澳門特區如有現實需要,可提請進一步修改基本法附件二,讓澳門特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體現民主政制循序漸進的發展?

三、 特區政府是否承認,在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換屆選舉之後,澳門特區如有現實需要,可提請進一步修改基本法附件一,讓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體現民主發展?特區政府是否承認,根據澳門基本法,在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換屆選舉之後,依法定程序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普選行政長官?」

社工註冊制度要重專業自主 (14/05/2012)


【本報訊】日前,逾百社工在《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諮詢會中舉起「不同意」的紙牌,以示反對上述制度的法律諮詢文本。理工學院社工系副教授蘇文欣指出,業界的強烈反彈凸顯當局只以「行政主導」的態度來擬定諮詢文本,卻未能落實「專業自主」。他指出,業界之前曾向社工局提出很多意見,但是,它們卻不被納入諮詢文本之內。

澳門理工學院社工系副教授蘇文欣昨在電視節目「澳門論壇」(見圖)指出,眾多社工強烈反對的原因,是當局只以「行政主導」的態度來擬定《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卻未能落實「專業自主」。他認為,業界與政府的分歧是「意識形態」的。「行政主導就是『我話事』、『我大晒』,所以,我怎寫,你要聽。行政主導不是全對的,行政主導可能帶來獨裁專一,不聽民意。」他也指出,以往曾向社工局提出很多意見,然而,它們不獲採納到諮詢文本內。

其中一個反對的原因是諮詢文本提出民間社工必須註冊,政府社工則獲豁免。社工局法律及翻譯組職務主管王翠華解釋,公職人員受「公職法」規範,也要遵守專職性規則,故沒有將在政府任職的社工納入註冊制度之內。她指出,社工入職政府時需具備社會工作學士學位,他們每年要接受主管評核,晉升時先要接受一定時數的持續培訓,違反義務或表現不理想也會導致紀律處分。

一制兩註不可行

蘇文欣認為,「一制兩註」的不可行的,他指出,「專業自主」觸及的是所有社工,無論是在政府或民間任職,他們應該遵守同一個倫理守則,不應因為在政府任職就不用遵守。另一忽視「專業自主」的是諮詢文本提出,處理社工註冊制度的委員會四名成員是公職人員,四名成員是社工業界或社會人士,社工局局長更則具有決定性的權力,他們均由行政長官以批示委任。蘇文欣表示,業界的意見要求過半數成員是社工,且是由社工一人一票推選出來。

蕭紹雯望設社工職程 (14/05/2012)


【本報訊】社工註冊制度引起社工界迴響,社會工作委員會委員、工聯台山社區中心主任蕭紹雯反映,社工界憂慮讓非本地居民可註冊為社工會影響本地社工就業,又希望,可以建立社工職程,設立支援基金,讓社工職業發展更有保障和當他們遇到司法訴訟時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支援賠償等。

憂非本地居民可註冊

蕭紹雯表示,社工界普遍認同有需要設立社工註冊制度,但對於部份條文存在意見和憂慮。包括憂慮讓非本地居民可註冊為社工會影響本地社工就業,以及希望諮詢委員會中,社工人數可以佔一半以上。

她反映,社工界同時希望,可以建立社工職程,讓社工職業發展更有保障,以及設立支援基金,當社工遇到司法訴訟時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支援賠償費用等。另外,希望可以接受本地以外的社工培訓課程,解決本地培訓課程未能全面回應各社工服務界別的需求。

由於業界對第一輪諮詢文本存較大意見,社工局在諮詢期結束後,將修定第一輪諮詢文本再進行第二輪諮詢。蕭紹雯希望,在進行第一輪諮詢文本修定工作時,可以邀請社工界人士參與制定第二輪諮詢文本,加強與業界溝通,讓第二輪諮詢文本更能照顧業界實際情況。

2012年5月13日 星期日

涉歐貪案地仍獲追加批地不正常 區錦新到廉署舉報 (12/05/2012)


【本報訊】機場對面、偉龍馬路五幅批地涉及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審理,政府卻在司法程序未完結前,仍對該承批人加批土地、加大建築面積,議員區錦新認為做法絕不正常,有理由懷疑有現任官員涉及貪污受賄、行政違法或疏忽職守,故昨選擇到廉政公署舉報。

去年三月政府公報刊登15/2011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向偉龍馬路近八萬平方米的五幅土地發展商Moon Ocean,加批近四千平方米土地讓其合併發展,建築面積則加大逾八成到七十三萬多平方米。

受惠於新的批給,建築面積土地成本價約從三千五百元下調至二千七百元,每平方呎更只得約二百七十元。而該地段將興建豪宅項目,近期銷售樓花,平均呎價達七千二百元。

區錦新表示,有關行為實為賤價批地,唯是政府一貫政策,「奈佢唔何」,但最近歐案再度開審,原本○六年批出的五幅土地涉案,而當局未有宣告批給無效,或暫停發展,反而更在法院未宣判前加批土地與加大建築面積,做法是很有問題、絕不正常,亦不尊重法院及檢察院對此案之處理。

「這裡就不是歐文龍的問題,會否涉及現任官員出現有貪污問題?」區錦新指出,在司法程序進行中,官員「不知不覺」作出這樣的追加批地,不涉貪污,最少也是疏忽職守,或行政違法,這些皆屬廉署管轄範圍,故到該署舉報,希望對方能立案調查。他最終在署內逗留一個多小時錄取口供。

明知司法程序仍批說不過去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曾於上月底被追問有關批地時,以歐案正進行司法程序為由不作評論回應。區錦新謂:「人家追問你時,你話司法程序不講,但是你接著許多行政行為繼續去批土地時,這是絕對講不過去的,這就是我要來廉署舉報的原因。」

司長辦:也是依法辦事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則於晚上發出不足百字的新聞稿回應:「就有議員對氹仔偉龍馬路批地事宜的言論,政府重申,去年公佈的第15/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是完全按照現行法例進行的。政府在審理批地的申請時,會嚴格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土地的批給。」

2012年5月12日 星期六

黃少澤突取消接見 仇國平隔空說話 (12/05/2012)

【本報訊】前日,司警局局長黃少澤表示,局方收到公職局及民署的告訴,才調查公共行政大樓塗鴉案。澳大政治學教授仇國平認為,那塗鴉很可能涉及政治內容,若司警對該案件的處理手法與其他塗鴉一樣,意味其政治敏感度非常低,令人感到詫異。另外,若司警收到關於罪行的告訴,無論案情輕重都調查,他覺得是浪費警力和公帑。

日前,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政治學副教授仇國平向司法警察局發出電郵投訴,質疑該局處理涉嫌在公共行政大樓塗鴉「臭 2+2」男子的手法。據悉,司警局局長黃少澤原本透過該局公關處預約仇國平在前日 (五月十日) 下午三時半會面,但當日中午臨時更改約見時間為昨日 (五月十一日) 下午五時。

怎知,司警局公關處昨早又突然透過手機短訊取消下午的會面,理由之一是仇國平拒絕見面。仇國平澄清,前日 (五月十日) 下午五時左右,他與記者在警局門外傾談時,黃少澤突然提出立即會面。當時,他已預定翌日 (五月十一日) 將可與局長會面,便回應了一句「我很忙,沒空」後便離開。

對於黃少澤在仇國平離開後向傳媒表示,若只意氣用事,對官民以至整個社會也沒有好處。仇國平昨稱:「不知道他說誰意氣用事。我覺得,反而好似局長自己意氣用事。一時又說 (前日) 三時半見我,之後又改到 (昨日) 五時,之後又說我不願見他,所以不安排時間。」

前日,黃少澤向傳媒指出,司警有權調查任何犯罪。局方也是在公共行政大樓及附近天橋被塗鴉後,接到行政暨公職局及民政總署的告訴後,才依法展開調查,調查是具備正當性的。他也解釋,由於塗鴉不是法律術語,通常以普通毀損罪提控,他舉例,若住宅被「淋屎尿」,涉案者也會被控以相同罪行。

仇國平多點質疑

仇國平對黃少澤的言論提出質疑:「是否所有罪行不按輕重均作出調查呢?」他舉例,今次不是塗鴉,而是有市民在公共行政大樓溜狗後留下牠們的「大小便」,若民政總署又作出告訴,司警是否也會調查?他續稱:「我相信不會。若司警硬要說會。我會覺得司警不懂利用人手,非常浪費警力和納稅人的金錢。」

由於,今次的涉案者可能是反對政府提出的增加兩個立法會間選議席方案而塗鴉,仇國平認為,事件很可能具有政治含意,若今次處理與其他塗鴉的手法相同,意味局方的政治敏感度非常低,令人感到詫意,這或會造成民情的反彈和政治後果。

黃少澤指出,司警公布涉案人屬於「某社團」是因為傳媒提出相關問題。仇國平表示,傳媒也查詢涉案人屬於哪一社團,但黃少澤沒有道出社團名稱。仇認為,不應該將發放部份資料的原因全推到傳媒身上。「我不相信他真是這麼陽光,如果是陽光,煩請他如我投訴信所提出,公布社團名稱。」

吳國昌指註冊制度文本分化社工 (12/05/2012)


社工局現正公開諮詢社工註冊制度,議員吳國昌批評文本沒將公職社工納入註冊制度,是抗拒推行公職社工的專業發展,分化公職及民間社工。他在書面質詢中又認為,建議成立的社工註冊委員會過分由官方主導,忽略專業人士自主,吳國昌促請當局正視社工專業發展應配合世界發展主流。

吳國昌書面質詢如下: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聲稱社會工作局「在年內就社會工作人員專業制度的議題,與有關實體和業界人員共同合作,探討訂立一套既符合國際主流又能配合本澳情況的社工專業制度」。可是,探討研究超過三年後(理應已經與有關實體和業界人員共同合作研究清楚),特區政府才推出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竟存在顯然有損專業尊嚴和專業發展的嚴重偏頗問題,且引起專業人士抗議。

為此,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在衛生範疇醫護藥技各界建立的專業制度,均不會把在公共實體執行相關職務的人員排除在外,而是承認各項專業在公私營領域的共通性,讓在公共實體執行職務專業人員在必須符合專業資格,履行專業責任的基礎上,享有專業職程。何以特區政府打算推行的社會工作者專業制度,竟然打算明文規定將在公共實體執行社會工作職務的人員剔除在外?是否抗拒推行公共實體範疇內的社會工作專業發展?抑或刻意分化社會工作人員,歧視民間社會工作人員?此種分化安排,是否踐踏專業應有的尊嚴,豈能配合世界主流?

二、 推行社會工作者專業制度,同時尊重各位雖不具專業學歷卻已長期從事社會工作的人士的貢獻,避免打擊這些人士的現有工作機會(例如訂明基於歷史實況,容許其繼續保留原有工作),本無可厚非。可是,特區政府打算推行的社會工作者專業制度,竟打算僅憑工作年資,就容許不具專業學歷人士直接註冊成為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是否過於偏頗,損害本地社會工作專業發展,令本地社會工作專業制度難以在世界主流專業制度中獲得認同?

三、 特區政府打算推行的社會工作者專業制度,未提及成立由專業社會工作人員組成具法定職權的法定社會工作人員公會,反而打算只設立一個純官委的註冊委員會,讓社工局局長專掌向該委員會提出審核社會工作人員紀律,以及在審核後作出處置的權力。如此安排,是否忽略專業自主,過份官方主導?再加上政府打算將在公共實體執行社會工作職務的人員剔除在外,會否構成一個扭曲的,專供官審民的專業控制制度?

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不滿註冊制度諮詢文本 社工求公義 穿黑衣舉不同意牌 (11/05/2012)



 【本報訊】昨日,政府就《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舉行第二場公眾諮詢場,逾一百名與會的社工、社工學生、社工教師等穿上黑衣,在諮詢場開始時高舉寫上「不同意」的紙張,表明反對法律諮詢文本的態度。在發言過程中,有社會工作學的教授要求在法律文本內的定義內加入「社會公義」。社工局局長容光耀昨日在「不同意」的會場內「即時」決定:將諮詢期延長十五天。

一名社會工作學的教授指出,法律諮詢文本將會影響日後的社會工作,然而,文本的社會工作定義卻與現時國際所認同的定義「有出入」。他認為,應該將「社會發展」一詞加入諮詢文本內:「社會工作者應致力促進社會發展」,另一要增加的字詞是「社會公義」:「社會工作者要維護社會公義」。說到這裡,場內響起了一片掌聲。

他也指出,現時,很多在本澳提供社會服務的機構也是政治機構,實況是有前線社會工作者的工作涉及政治。因此,應該在加入「社會工作者在工作過程要保持政治中立」的條文,讓將來的社會工作者有法律的基礎,實踐政治中立的原則。一名社工學生表示,他在第一堂課已討論社會工作價值觀,學懂社會公義的重要,然而,諮詢文本與所學內容卻有較大「出入」。

熱心投入‧從事十年‧亦可註冊

政府的諮詢文本提出,「某些特定人士曾熱心地投入社會服務或社工教育,為肯定上述人士對社會作出之貢獻」,故建議具備中五學歷,就算沒有社會工作學學位,只要現任職社會工作、從事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的服務時間累計不少於十年,便可成為註冊社工。

一名有十二年年資的社工表示,社會工作是專業,上述的建議是「聞所未聞」的。「若這麼輕易花十年時間就換一個專業回來,我想我們在座讀了多年書的人,會覺得,(政府) 不尊重我們為專業所花的時間和心機。」她建議,註冊制度可採用分級制,具有專科學歷可成為「註冊社工」,否則,便是「社會福利輔助員」,待他們進修符合資格後才能成為「註冊社工」。
這位社工指出,閱看法律諮詢文本後發覺,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只是為了用來管理一班工作的人,卻不理會專業的提升,完全看不到當中有專業的發展和保障。她表示,若不修改文本而草草立法,就是迫使在民間機構任職的社工集體不註冊,最終影響接受社會服務的市民,這是他們所不願見到的。

主任說作學生‧主管被噓

社工局註冊制度支援工作組職務主管梁潤榮回應意見時,將一名發言的社會工作學課程主任當為學生,引來不少嗆聲。他也一度將關於社會工作定義的提問交給法律界人士回應,引來場內一致的反對,有社工更高呼:「這是專業的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此外,政府一向的做法,均在舉行公眾諮詢會 (包括最近的十場政制發展公眾諮詢場) 前通知傳媒採訪,然而,社工局日前沒有向傳媒發出採訪通知,備受質疑。

張裕:多聽社會聲音 (11/05/2012)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表示:當局就社會工作註冊制度法律文本展開諮詢,目的是要廣泛聽取意見,力求和民間合作,完善法律文本。他並指,社會上各行各業分工不一樣,需整體考慮那些行業需要訂立制度。對於被指現正進行的社工註冊制度諮詢文本內容,對社工專業發展無保障,且制約多多,引起社工界不滿。張裕昨接受訪問時稱,現時的討論仍屬於初步階段,且有三場公眾諮詢會,會聽取有關意見,待公眾發表意見後,當局會綜合哪些意見可以接納,因為考慮到不是所有意見都可以接受,是需要考慮其他方面的法規配合,有很多各方面的因素要進行考慮的,政府在此段時間內,不適宜發表太多意見,而是多聽社會的聲音。

張裕又稱,社工、社會服務機構,是值得受尊重的專業,而社會上各行各業都應尊重,分工不一樣,需整體考慮那些行業需要訂立制度,政府會根據各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逐漸推行專業認証制度。

議員否決辯論選委產生辦法動議 (11/05/2012)


【本報訊】直選議員區錦新提出,立法會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應由界別內的市民投票選出,以體現委會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辯論動議,一如以往遭大多數議員反對否決掉。

立法會會議昨進入第三日,並進行最後一項議程。區錦新表示,特區已經過三屆特首選舉,但一般市民對選委會如何產生,大多不甚了了,「好似石頭爆出來的樣子」,這無法體現人大常委會決議規定的具有廣泛代表性。

區又謂,選委會成員是由不同界別社團「關埋門講掂數」產生出來,並沒有人民授權,卻佔有了選特首的權力,但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賦予澳門所有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故明顯現時是遭不合理剝奪,「澳門人不單不能選特首,甚至選選委的人,大多數澳門人都無權選,這絕對不能接受!」

他指出,人大常委會決議已點明要選委會具廣泛代表性,故認為在特首選舉法修訂前,立會如何落實人大這方面規定進行討論,是非常及時和合適。

委任議員黃顯輝則說,日前特首產生辦法修定案已通過,接下來的工作是立會委員會細則性審議,後再交大會細則性討論表決,在這樣的情況下,已有足夠的機會與時間進行相關的辯論審議,故認為該提出該辯論是時機不適當。

最終除議員高天賜和學社三位議員贊成,其他十八位議員反對下,辯論動議不被通過。

社友吳國昌和陳偉智先後發表表決聲明。吳指,現已具相當條件,並順應社會發展,以公平競爭取代權貴提攜、任人唯親、裙帶關係從而迎接民主政制,抑制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真正體驗永久性居民政治權利,真正係體現澳人治澳。而今次不辯論該議題,就是故意阻撓中央政府讓特區政制發展。

陳則稱,礙於現時政治生態,以及提交時相關決議案已獲一般性通過,動議不獲支持是意料之內,不過他肯定區的「善意及赤子之心」,並贊他是愛國者,絕無借愛國之名而得益,今提出動議是「再一次流露其純真的愛國愛澳情懷」。

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歐文龍:牢獄生涯苦不堪言 (10/05/2012)


【中新社澳門5月9日電】 (記者 龍土有)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第3階段于9日聽證完畢,控辯雙方在澳門終審法院結案陳詞。助理檢察長郭婉雯認為,歐文龍的行為構成6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和3項清洗黑錢罪,全部應受法律處罰,並要求終審法院將案中涉及近3000萬港元的受賄所得充公。

澳門「世紀巨貪」歐文龍貪污案第3階段4月16日開庭,涉及6項合同,1項土地批出、1項工業大廈工程、4項污水處理廠項目。

郭婉雯批評歐文龍不知足,濫用司長權力,視公眾資產為己物,巧取豪奪,中飽私囊,損害政府公信和形象,令全社會為他的行為「買單」;歐文龍在處理跨工區工業大樓、污水處理廠和機場對面5幅土地等公共項目上,向下屬部門施壓,干預土地發展,表面上造成公平假象,實質為達到私人目的,妄顧公眾利益。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在庭上問及歐文龍入獄後的經濟狀況,歐文龍回答捉襟見肘,苦不堪言,連法庭罰款也無力繳交。岑浩輝又問歐文龍在獄中有否進修,歐文龍表示,這數年的牢獄生涯,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好好保存自己,當然也想改進,但已無條件進修。他最後表示不想多講,以多謝法官作結。

歐文龍貪瀆案于2006年被揭發。澳門終審法院于2007年底裁定歐文龍57項罪名成立,判刑27年。2009年初審第2階段歐案,裁定歐文龍81項罪名成立,合併處罰重判入獄28年6個月。根據現行的刑事法律,無論在歐文龍案第3階段所判刑期多少,最長監禁極限也不過30年。

最大公約數去哪? (10/05/2012)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偉智在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草案)》時中指出,政府提交的草案是循序漸進、推動民主的倒退。他要求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辦事,撤回草案,再根據社會上對政制發展的最大公約數,即只增加直選議員的意願,重新擬定新的草案。由於,無法對政府的草案背書,他在發言後離場抗議,杯葛表決。

今年三月,全國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喬曉陽提醒,立法會、行政長官選舉辦法需要找到「最大公約數」,達成最廣泛共識。直選立法會議員陳偉智對照香港大學民調、澳門科技大學民調、政府的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後指出,三者的「最大公約數」應是增加立法會直選議席,增加間選議席的則是「最小公倍數」。

偉智引蕭老著作姬老報告

他也引用,前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蕭蔚雲著作《論澳門基本法》的內容。蕭認為,按基本法附件二的規定,第一至三屆的立法會直選議席逐步增加,第二和三屆的間選議席數目相同,委任議席數目三屆維持不變,體現循序漸進、民主的原則,照顧澳門各界的意見。

另外,陳偉智選讀了前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姬鵬飛於一九九三年向全國人大會議作出報告的內容。姬指出,基本法附件二的澳門特區立法會產生辦法,規定逐步增加直選議席,體現澳門民主政制循序漸進發展的進程,以及行政、立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關係。

陳偉智認為,政府提交到立法會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草案)》決議案,扭曲喬曉陽提出的「最大公約數」,背離蕭蔚雲對增加立法會議席的詮釋、姬鵬飛指出政制循序發展的原則。那決議案是循序漸進、推動民主的倒退。陳偉智強烈要求,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辦事,撤回草案重擬。他在發言後離場抗議,杯葛表決。

黃顯輝:不能斷章取義

不過,委任議員黃顯輝認為,不能斷章取義引述姬鵬飛的說話。他表示,姬鵬飛當然強調澳門民主政制要循序漸進地發展,逐步增加直選議席只是其中一個原則的體現,並沒有限制間選議席的增加。而且,基本法也規定第二屆立法會增加兩個間選議席,「這正正體現增加間選議席亦都是民主發展的一種體現」。

職業是律師的黃顯輝又引用喬曉陽的說話。他指出,喬曉陽強調發展澳門的民主政制必須尊重澳門的歷史,而澳門的間接選舉制度是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簡單來說,澳門的社團在歷史上是做了很多很多對澳門有建樹的工作,澳門的間選就是以社團為基礎的制度。」

民主是甚麼? 議員爭論面紅耳熱 (10/05/2012)


【本報訊】昨日立法會一般性討論期間,直選、間選、委任議員之間出現很多「火花」。有直選議員認為,民主就是人民有決定權,但現時的間選制度卻是人民參與不足的。有間議員則拋出民主就是公平的原則,故應該直選、間選、委任各增兩個議席。

直選議員區錦新認為,民主就是人民有決定權。他問:「我們的間選有人民授權嗎?」現時,不論是商界、勞工界、專業界、社文教體界間選議員由社團推舉模式產生出來的。市民若沒有參加屬於上述界別的社團,故然被剝奪選舉權;就算參加了,除非是社團小數的高層領導,否則一樣沒有資格決定投票給誰,甚至連表達意見的機會也沒有。區錦新批評,政府現時提出的是「偽政改」:「政改的目的是甚麼?民主發展。我們有民主發展嗎?」

「民主的理論是甚麼?公平!」間選選員馮志強認為,應該直選、間選、委任各增兩個議席,這才是合理的、公平的。「民主有民主的好,獨裁有獨裁的好,問題是最高負責人的道德修養水平去到那裡。」馮志強表示,台灣、菲律賓、韓國等出問題的領導人都是民選出來的,「一人一票出來的,全部都是賊,全部都『入籠』,一退任就入去坐牢。這是民選的好處或壞處?你說罷!我真是被你們活活氣死!」

馮志強:社團一直靠商家佬

馮志強提出:「你們用甚麼態度推銷民主?全是挑撥我們的年青一代,因為他們的腦袋有問題,『腦筍生唔埋』!」他直指,那些推銷民主的言論實是民主霸權,尤其是區錦新的態度真是惡劣:「你時常說官商勾結,多個『生意佬』在這裡,你找出來我們如何勾結!陳澤武說:出錢、出力、出席。作為間選議員,我們真是付出很多很多的。澳門的社團一直靠『商家佬』支持,到這刻都是,靠『商家佬』團結他們。」

 徐偉坤罵吳三桂 

官委選員徐偉坤指出,新澳門「劇」社在諮詢期內組織斷食、民間投票等「鬧劇」,都引不起市民的共鳴。他說:「今次政制諮詢找香港大學做民調,澳門沒有高等院校嗎?在座已經有一位城大 (城市大學) 的『話事人』,為何有本地的大學不用,用香港大學?…… 說到尾,你們根本就是看不起澳門人,看不起澳門的大專院校,看不起本地的專家學者。…… 我不禁要問:你們是否吳三桂的傳人?這麼喜歡找外人搞自己人?」

關姐撐間選 (10/05/2012)


【本報訊】民主派直選議員反對增加間選,希望進一步增加直選議席,現在是直選議員的關翠杏(見圖)作出反駁,她認同間選制度有不足,每種選舉制度都有其存在價值,間選則是代表其不同界別,制度上可以作出完善,但不認同沒有存在價值。對於有團體指責諮詢灌水,她斥責是對出席人士和義工的侮辱,不能接受。

昨日的討論,民主派議員對於今次決議案中直選、間選各增加兩席大感不滿,認為應進一步加大直選議席,對於民主派直選議員對於間選的批評,尤其是指間選是小圈子選舉、利益輸送,同樣是直選議員關翠杏作出反擊,認為民主派議員的指責是對間選制度的侮辱,說話聲音哽咽,好不容易控制好情緒,才作出回應。

關翠杏不同意,民主派議員指小圈子是利益輸送,若有關議員有證據,請提供,而不是只空口講白話。

間選議員亦同樣服務市民

她一度語帶哽咽地回想,一九九六年以間選身份進入立法會時,明白是間選中一個重要的利益代表,故給了自己一個要求,是要將勞工界訴求帶進立法會,此後,她便轉到直選。由九六年至今,十二年間,她說﹕「我的立場沒有變。」除她,還有過去同樣以間選身份進入立法會的前立法會主席曹其真,以及其他議員,同樣為社會服務。所以對於民主派議員對間選的指責,大感不滿。

她認為,間選雖有其不足,但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為間選代表其利益界別,在討論過程中,是利益界別的角力,使法案達至平衡各方利益,避免因全數直選而產生負面後果。

二加二目前最佳選擇

民主派議員希望達至全面普選,包括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關翠杏認為,普選還要看澳門的實際狀況,要有成熟的公民社會、法律基礎、政府有效監察正常選舉和成熟的政黨等。綜合情況,她認為,二加二方案,不是最好,只是現階段最佳選擇。也希望民主派議員不要以對抗心態,否則只會造成民主倒退。

而對於有聲音連番批評工聯的政改講解會灌水,關翠杏認為,團體都有責任、有義務去承擔責任宣傳政改,又說:「儘管我們(工聯)的水平係低,但係我哋(工聯)個心係熱既。」又批評,網上的惡搞二次創作,是對工聯工作人員的侮辱,令她感痛心和責備二次創作人士,對工聯工作人員作出侮辱。社會選了這個方案,不要說被人家牽住鼻子走,相信市民是有思考的,不要去侮辱別人。

二加二 決議案通過 (10/05/2012)


【本報訊】立法會昨花了近三個半小時一般性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草案)》決議案,期間有兩名議員不滿離席抗議。議員對於決議案中提出「加二加二」方案,壁壘分明,民主派議員認為加兩席直選未夠,又認為間選的增加未能體現進步。也有直選和間選議員反擊,認為每種選舉制度有其存在必要,包括間選。

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大會,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草案)》決議案,繼續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應議員提問。

陳麗敏五分鐘回應眾問題

近三個半小時討論過程中,議員發言佔了九成半以上時間,陳麗敏(見圖)只用了不到五分鐘,回應一眾議員提問。議員討論焦點中,集中於直選、間選各加兩席。對於四席的增加,議員各持不同焦點,民主派議員認為間選的增加未能體現進步。不少間選,甚至直選議員反駁,認為間選有存在必要,又希望,尊重其他人意見,不是全數直選才能體現民主。

經過長達三個多小時的討論,陳麗敏回應,感到大部份議員是支持今次決議案,未來將會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的解釋和決定,配合立法會,完成第三步曲工作。又表示,政府的工作是完全嚴格遵守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在諮詢過程中,政府堅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最大程度共識和參考主流民意基礎而制定今次議決案。相信直選和間選各加兩席,有利吸納各階層參與,均衡各界利益、為培養政治人才創達條件,也有利提高公民意識。

陳偉智高天賜離席抗議

在陳麗敏未回答議員提問前,陳偉智在三點半發表意見時指,無法為決議案背書,離席抗議表示杯葛。而陳麗敏僅作了數分鐘的回答,沒有一一回覆議員問題,高天賜認為陳麗敏沒有對問題作出回應,離席抗議。整個會議連同陳偉智、高天賜,共有二人離席抗議。

投下反對票的吳國昌和區錦新在表決聲明中表示,傳統建制陣營在今次政制對奕中,對於在加強直選加強民主的制度下承擔建制管治責任未具積極態度,反有意躲在間選的溫室中,實在有必須改進的空間。有強大動員力與親加力提供大量簽名的親建制社團,積極參與直選,支持增加直選,做就更多直選向市民負責的代議士。隨著香港二零一七年普選特首,澳門特區可以爭取政制再發展以及普選特首,相信希望在人間。

決議案最後以二十四票贊成,兩票反對獲一般性通過。

新會同鄉會新屆就職 (10/05/2012)


【本報訊】澳門新會同鄉會慶祝成立五十三周年暨第十九屆理監事就職及敬老聯歡宴會,昨晚假旅遊塔會展娛樂中心四樓宴會廳舉行。該會會長莫均益致詞表示,特區政府的政制發展諮詢結果體現澳門社會共識,實事求是,反映了澳門主流民意,他對特區政府遵從民意的務實精神表示讚賞。

莫均益致詞表示,最近大家都非常關心的一件事,就是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特區政府廣納民意,向全澳市民徵詢意見,該會的會員都積極關心、支持和參與政制發展的諮詢活動,共同為推進特區的政制發展,為澳門的繁榮和長治久安出謀獻策。日前特區政府公佈政制發展第二階段諮詢結果,整理分析出「加二加二加一百」的主流方案。他認為,諮詢結果體現了澳門社會共識,實事求是,反映了澳門主流民意,他感到非常滿意,並對特區政府遵從民意的務實精神表示讚賞。莫均益表示,今年三月,該會進行了換屆改選。在新一屆架構中,吸納了一批新的理監事成員,其中多數是年青的鄉親,充滿朝氣和活力。

宴會上,該會新一屆理監事成員在立法會主席劉焯華監誓下進行就職禮,該會還向出席的年長會員派發利是,場面溫馨熱鬧。出席的嘉賓還有,中聯辦協調部部長許爽,外交部駐澳公署領事部主任陳玲、江門市副市長易中強、新會區政協主席梁樹祥等。

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通過 (09/05/2012)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決議案昨由立法會引介和一般性討論。議員繼續就諮詢的嚴謹性作出討論。會議過程中,數名青年高呼「諮詢灌水可恥、無視民意可恥」一度打斷會議,被立法會主席命令驅逐出立法會。

行政會五月二日公佈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決議案後,相隔一週,立法會昨召開全體大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代表特區政府,回應議員討論該法案。

議員窮追猛打‧官員繼續死撐

對於如何收集和總結諮詢意見,匯集成《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決議案,意見的收集、至接納,議員再度作出追問。政府在諮詢過程中,不對諮詢對象的身分作出審查,市民、外僱、遊客、甚至未成年人士都成為諮詢對象。區錦新指,雖然政府解釋諮詢有別於投票,無需確認身分,但另一方面,又採取投票中少數服從多數的制度,要少數諮詢意見服從多數意見,制度混淆,存在矛盾。區錦新又認為,諮詢過程中充滿「灌水」,更有傳聞指社團打開電話簿抄姓名提交諮詢的情況,希望政府交代。

陳偉智反映,不少市民被社團組織參加諮詢會和發言,政府無法提供證據時,社會上的公論值得參考。也要尊重少數意見。希望未來諮詢能公平開放予公眾參與,而不是傳統社團繼續佔據席位。高天賜則批評,諮詢過程馬虎、參差,令諮詢失去公信力,希望將來可以完善諮詢制度。

有議員批評諮詢質量差,不核實身分,唐曉睛認為,諮詢過程中沒有嚴格核實雖然有暇疪,但嚴核實身分會令意見的反映有顧忌。又指,一、兩個樣本造假是有可能,在完全沒有威嚇情況下如此龐大的樣本造假是匪夷所思。又希望,意見不被接納而有過激行為,影響他人的行為不可取。

建制派議員稱互相尊重搞好澳門

麥瑞權及數名議員希望,要相互尊重意見,民主要平穩發展,希望大家珍惜當前繁榮,一齊搞好澳門。崔世平對於議員批評,有團體收集簽名中有小童簽名的情況,認為小童、長者、婦孺都有權表達其意見,不能否定其權利,應公平看待。

黑衣青年高呼口號打斷會議

新澳門學社對於有關諮詢一直批評灌水,昨日,數名青年男子身穿黑色印有白色「可恥」字樣的T恤,在旁聽席高呼「諮詢灌水可恥、無視民意可恥、民主倒退可恥」,又向議會投出紙飛機,一度打斷會議,被立法會主席劉焯華命令驅逐出立法會,由工作人員抬出立法會,會議被打斷約三分鐘。

對於社會和團體多番批評政府諮詢和處理諮詢意見粗疏,陳麗敏一再強調,兩項修定法是回歸後首次對政制發展提出社會諮詢,而且諮詢過程是按照政策諮詢指引的七項原則下進行。所收集的十六萬多份意見,已得到民意和主流意見,認為應相互尊重和包容意見,以理性方式提出意見。且強調,修正案是照《基本法》附件二相關規定展開相應工作。

社會質疑政府處理諮詢意見速度之快,她再度解釋,諮詢工作開展前,政府已按排好軟件、分工和人員,而且每日也有輸入收集所得意見。所以能迅速處理好十六萬份多意見。

陳麗敏激動回應:絕不可接受這批評

議員批評諮詢水份,陳麗敏激動回應:「我們認為,這個方案是絕對有民意基礎的,…… 如果我們說,這麼多市民踴躍參與這個過程,多說是有水平,我覺得很不公平,而且,對這麼多人支持、推動的工作作出否定,我覺得這是絕對不可以接受的指責或批評。」

立會強烈譴責干擾行為 (09/05/2012)


【特訊】對於在立法會會議期間有旁聽人士抗議,立法會對事件表示強烈譴責。

立法會主席劉焯華發表新聞稿表示,立法會全體會議期間,有旁聽人士高聲喧嘩並向議員專用區投擲物件,影響會議進行。

根據《議事規則》規定,立法會主席具有維持立法會的秩序、紀律及安全的一般權限,並可採取認為適當的措施。

主席認要求派駐警員協助

主席在會議期間要求派駐的警員提供協助,警員在維持秩序及紀律範圍內採取的行動完全符合有關警務工作的法律及規章的規定。

劉焯華表示,會議期間發生的事件既不尊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還可構成刑事不法行為,對事件表示強烈譴責,並將通知有權限實體跟進。

奧巴馬‧昂山素姬 也來湊熱鬧? (09/05/2012)


【本報訊】立法議員高天賜在政府的政制發展專題網頁,發現署名奧巴馬、昂山素姬、英國首相喀麥隆的人士發表意見。他認為,情況顯示諮詢制度「兒戲」、「求其」、「參差」,令其缺乏公信力。官委議員徐偉坤指出,高天賜以往的言論曾被斥說謊,引來高的反駁。間選議員陳澤武質疑,上述三位人士有可能是三名立法議員的化名。

立法會一般性審議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 (草案),多名議員對政制發展諮詢提出質疑。直選議員高天賜表示,在政府的政制發展專題網頁發現,提交意見者包括:奧巴馬、昂山素姬、英國首相喀麥隆。高天賜把他們提交意見的表格列印出來,且公開展示,引來不少笑聲。

「這些是甚麼?是羞恥。奧巴馬有份,昂山素姬有份,喀麥隆有份,這是甚麼意思?究竟這個諮詢用來做甚麼?很醜!你明不明白?我在澳門出世,澳門長大,竟然有這樣的諮詢!」高天賜再次批評,當局不核實十多萬個提供意見者的身份是不應該的。

官委議員徐偉坤卻指出,很懷疑高天賜的昂山素姬言論,因為,他曾說令人質疑的話。徐拿出證據,指高在二OO九年向香港傳媒指土生葡人受盡排斥,隨之,引來多位土生葡人指斥高說謊。徐偉坤又稱:「在諮詢過程中,政府做了 (民調),新澳門劇社 (學社) 請港大做了,本地的大專學院又做了,有多個機構做了。我信哪一個呢?我當然信政府做的,政府有公信力!」

高天賜回應指出,他曾在多個議程前發言、書面質詢早已提及很多土生葡人和本地公務員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秋後算帳等。他重申,出現奧巴馬等人的意見表格,凸顯諮詢制度「兒戲」、「求其」、「參差」,令其缺乏公信力。「這將會被記載在歷史中,因為特區政府第一次在《基本法》內修改附件一、附件二,竟然,諮詢出現這麼大的問題,希望不久的將來不再出現。」

新增選委傾斜商界有爭議 (09/05/2012)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決議案昨獲一般性通過;議員對於有關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增加的界別分配有分歧,區錦新認為選委偏重工商界,徐偉坤認為,工商界是澳門經濟支柱,增加名額是應該。

行政長官選委人數增加一百人,由三百人增至四百人,其中,工商、金融界由一百人增至一百二十人,文化、教育、專業等界;勞工、社會服務各由一百人增至一百一十五人,澳區全國人大和政協委員由四十人增至五十人。希望達至擴大代表性。議員對於選委數目的增加,各持不同意見。

吳國昌認為,行政長官選委人數增至四百人,扣除全國政協和人大代表五十人,仍有八成半以上選委是由間選的社團人士組成,可以協商內定,未能體現實質改進之處,也未能達到具廣泛代表性。區錦新批評,選委側重工商金融界,增加選委人數後,工商金融界人數為一百二十人,勞工界別僅五十人,增加比例不均衡。高天賜也認為,選委未能邁向民主,即使增加一百名選委,也可以透過操控而控制結果。

徐偉坤不認同增加工商金融界別選委人數存在失衡。他認為,由於工商界別是澳門經濟組成主要部份,應進一步增加工商界選委人數。包括工商、金融界選委人數遠比勞工界別人數多,也是正常。梁安琪建議,隨著博彩業發展,選委中可以加入博彩旅遊界別代表。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應,擴大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以及界別代表人數,是獲諮詢的主流意見,當中,工商界別選委增加二十人,獲諮詢中五成二多的支持,也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意見。

工聯澄清:全非事實也沒此人 (09/05/2012)


【本報訊】對於有自稱「工聯理事」在《澳門廣場》指控意見書簽名造假,工聯總會先在該電台節目回應後,再緊急舉行記者會澄清,強調對方所言全非事實,已逐一向姓梁的工聯理事理解,各人都稱沒致電過有關電話。

在電台有關指控播出後,工聯秘書長江銳輝很快就致電同一節目,提三點回應,包括對方所言皆非事實,會方的簽名工作有既定程序,並不會著人簽多於一個的簽名;又希望該聽眾能主動聯絡他們,直接反映意見;並指社會近期對該會政制諮詢工作有「不實指控」、「不好言論」,會開記者會全面澄清。

工聯在下午舉行名為「推動政制發展記者會」,要總體介紹該會參與政制發展工作,重申支持方案和立場態度,並就諮詢過程中出現不同政見者所做出的行為表達其看法,會長何雪卿、理事長鄭仲鍚等十三位領導層出席坐陣。

高度重視先查梁姓理事

何雪卿表示,工聯高度重視「梁姓理事」的意見,第一步工作就逐一致電所有姓梁的理監事,查詢是否對會方今次政制發展工作的方法有不同意見並致電電台,得到的回應都是「無打過」,「所以到依家,我地唔知道打上去呢位朋友係咩嘢一回事。」

何雪卿重申,該人所言並非事實,也收到許多會員和屬會負責人反映對有關不實指控的憤怒,會方會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之後會再集體討論下一步如何處理。

而工聯總會以至各機構和屬會,就如何收集簽名都是有一個非常清晰和確實的程序,一是「過程必須好清楚去宣傳這政制發展是什麼一回事」,二是「過程必須是自願,以及簽名不重複」。

小孩簽名由粗疏變無錯

今次工聯動員逾五百人次收到逾一萬三千份街頭意見書,何雪卿自動提及,過程中確有「一些小朋友」簽名,是在家長陪同下簽的,亦無需身份核實。何指,政府的諮詢無此方面的限制,她們亦然,加上曾有意見指帶小朋友上街是公民教育,反問為何簽名不何是公民教育呢?質疑是否有雙重標準,強調「我哋無錯」。一改早前她在公開場合表示「若有就是粗疏」的態度。

何雪卿亦指責該片段上載者,不尊重對方不願拍攝的意願。她又承認,有向旗下勞校和職中的中學部學生派發有關意見書,但並沒有強迫簽名。

信工聯不會點黑路才簽

雖然官方和民間人士和機構都異口同聲指今次政制諮詢收到量大,是市民對議題關注和公民教育成功。不過,何雪卿承認,確有一些人在不明白、不清楚情況下而簽名,但是信任工聯才簽。她就以新聞報導有市民簽名支持方案但不知政制為何物的例子,指簽名的婦人是表示信任會方,因其長期維護職工權益,「換句說話講,我諗佢相信我哋唔會點條黑路佢行。」

近年不時搞唱紅歌活動的工聯表示,很遺憾見到有不同政見者在其推動政制發展過程中的做法,「他們採取了謾罵、誣蔑等這些文革式的手法,對工聯的負責人、工作人員、義工進行抹黑」,會方不能夠容忍與接受。

政制意見簽名造假? 自稱工聯理事電台爆料 (09/05/2012)


【本報訊】俗話說,槍打出頭鳥。政府的政制發展諮詢竟可收到逾十六萬份意見,備受外界質疑的,其中遞交量最大的工聯接連「出事」,先傳出向學生派簽名書,再有網上短片顯示讓小孩簽名,昨更有「自己友」睇唔過眼,在電台時事節目爆料,稱目睹旗下屬會在意見書簽名上造假,批評做法離譜。

稱四人簽三百七 十份意見

有自稱是工聯理事兼兩體育會負責人梁先生,昨致電澳門電台節目《澳門廣場》,聲稱工聯旗下有工會在意見書簽名上造假,「親眼睇到」曾有四個人按自身電話簿名單或自行想像的方式,簽署了約三百七十多份支持「二加二加一百」的意見書。

梁生說,「總會度下達消息,我哋下面屬會就要做野啦」,包括早前發動人員打電話上該節目,撐其支持的方案,又如會按屬會的成員多寡,要求交出一定數量的意見書,「大約二百幾會員,畀五百份你,總之要你搞掂佢」,還提供不同顏色和粗幼的筆來簽名。

慨嘆澳門人好可悲

梁生直言感到「激氣」,指有關做法太離譜,更教導青年人學習這樣的事,認為「澳門人好可悲、悲哀」,「我哋唔要求話係政制一大步改變好多,我地係要求逐步改善、逐步完善」,但弄成這樣,相信到他死那天,都沒可能看到一人一票全面直選,「我相信你無,我都無」。

梁生以社團中人的身份,批評兩個選舉制度,指間選制度每個社團法人擁有十一票,但事實上選出來的十一個人,並不知道自己被選了,而是由負責人透過授權方式由他去代投出這十一票,認為該制度有問題,是一定要改。

梁生又聲稱,自己曾幫忙處理過兩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工作,批評是「圍威喂」,即使增加多一百個,甚或一千個選委,都是沒有用的,因為問題癥結在於選委的產生,「如果一人一票投出四百個人來,我認同、我贊成,但係唔係!」

揶揄朱局講大話唔眨眼

梁生還說,工聯等幾大社團,是有關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是肯定會為此「做工作」,並相信這些情況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與法改局局長朱琳琳是知道的,唯對方卻無動於衷。他更謂「好欣賞」朱偉幹在公開場合「講大話」時能「唔眨眼」、「面無一點難色」的說話方式。

節目點播次數激增

至午夜,該上載不足廿四小時節目播放數已超過五百次,反應十分熱烈,差不多是前日《澳門廣場》的四倍。有人更將有關連結放上討論區,開帖「罕有正義建制理事爆黑幕簽十萬人名」,引來一番討論。

吹哨子‧放飛機 立會第一次 鄭明軒:為民發聲願付代價 (09/05/2012)



【本報訊】立法會昨午一般性審議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 (草案),在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應議員提問時,三名穿著黑衣的男青年吹響哨子,高喊「民主倒退,可恥」、「諮詢灌水,可恥」等口號,並把印有「臭 2+2」圖案的紙飛機投向議員專區。其間,一名女士也拿著印有「建制社團已拿政改去賭,澳門未來是被押下的最後籌碼,我們必須叫停這場不義賭博」等字句的紙張加入抗議。

立法會主席劉焯華要求工作人員把示威者帶離議事廳,並宣布暫停會議。隨即,近十名穿西裝及戴耳機,佩有立法會「訪客證」的男士,把三名青年抬走,期間,三人看來是放軟身體,沒有任何反抗,被帶出立法會後門的空地後,便可自行離開。按立法會的新聞稿理解,那些佩上「訪客證」的男士是便衣警員。

以個人名義抗議的鄭明軒指出,整個政改過程,由諮詢至立法是非常倉促,而且,有預謀地造假,欺負澳門市民。「所以,我們覺得今日應該在議事堂內做點事,明確表達市民的不滿。議會應該是一個代表市民監察政府的地方,但是,今日我們在那裡反覆聽到的是違背良心的說話、為小數利益群體發聲的說話、欺壓大部份市民真正心聲的說話。我們覺得:忍無可忍。」

這是立法會內首次出現這類型的抗議行動,鄭明軒表示,凡事都有第一次的,政府和管治聯盟的社團做得這麼「肉酸」,歷史上也是第一次。「我們覺得,歷史是需要我們在這個時候表態。」他認為,為市民發聲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倘若要負上法律責任,也是值得的。他重申,「我們不是一定要某一個方案,若然,你的方案是好的,為何不拿出來解釋、不接受辯論、不接受邏輯的考驗?」

他們投放的紙飛機印有「臭 2+2」圖案,鄭明軒指出,日前有市民用塗鴉「臭 2+2」圖案的手法,表達不滿增加立法會間選議席的方案。然而,警方引用很重的罪名提控,「澳門歷史上未試過這樣對付一個塗鴉者,所以,很明顯是一個政治檢控,意圖製造恐怖的效果,令大家不敢在公眾場合表達。我們擲的紙飛機亦有『臭 2+2』的圖案,象徵我們支持大家用自己的聲音表達不滿。」

賀一誠:不需過激行為

其後,多名議員在立法會發言時譴責示威者的行為。立法會副主席賀一誠稱:「對剛剛在議會內發生的這些問題,我想是我們議會的第一次。我們不是資深議員,我認為是歷史上應該第一次發生這樣的騷擾,我想是應該受到譴責的,不應該這樣做法。有任何的事情可以大家提意見,我們有公開提意見的渠道,而不需要很過激的、擲東西的行為。」

2012年5月8日 星期二

立會今議兩產生辦法 (08/05/2012)


【特訊】立法會將於今日召開全體大會,以決議案形式一般性表決澳門基本法附件關於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共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草案。根據修正案草案,除2013年立法會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採用“2+2+100”方案外,在沒有再修改前,之後的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會繼續沿用。

立法會今日會議上還將表決由議員區錦新提出的辯論動議。區錦新在理由陳述中認為,行政長官選委會人數增至400人,並不代表民主進步,應改進選委的產生辦法。有關辯論的動議安排在兩個選舉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食品安全法法案和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的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後展開。

區錦新提行政長官選委會辯論動議

區錦新所提交的辯論動議及理由陳述如下:

「中央政府已經一鎚定音,根據基本法,澳門可以普選特首。只是,這次人大常委決議規定,二零一四年的特首選舉,仍須維持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來選舉產生。為此,如何貫徹人大常委決議,讓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能具廣泛代表性,就是一個極重要的課題。為此,本人動議就下面議題提出辯論: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所組成的四大界別,應按澳門社會實際合理細分成不同界別,讓澳門市民能透過各自不同界別,投票選出其界別的選舉委員,以體現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具有廣泛代表性。

動議辯論之理由陳述如下:

如何體現人大常委會決議須讓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是「具廣泛代表性」,是在相關決議基礎上體現澳門民主進步的重要課題。但特區政府在第二輪政改諮詢中所發表的政制諮詢文件,對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只列了一個方案供市民選擇,就是選舉委員會由原來三百人增至四百人。人數增加了,並不代表民主有進步,更無法體現人大常委決議所要求的選舉委員會應具廣泛代表性的要求。

三百人加至四百人,只是數量的增加,若其產生方式不變,則根本無以體現其具廣泛代表性。特區成立以來,澳門已經歷了過三屆的特首選舉,但特首如何選出來許多人固然不清楚,而那數百個選舉委員是如何產生a,澳門的公眾也大多不甚了了。這種在不清不楚,廣大公眾毫不知情下所產生的選舉委員,那裏會有甚麼廣泛代表性?所以,為了貫徹人大常委的決議,讓特首選委會名副其實具有廣泛代表性,就不是簡單地增加選舉委員的名額,而是必須改變過去選舉委員那種黑箱作業的產生辦法。

選委會要體現「具有廣泛代表性」,首先是界別人數須調整、產生辦法須改進。在界別人數調整方面,以現有的三百人為例,工商、金融界的100人佔了三分一,和勞工界的40人相比,就極不合理。按人口比例,老闆不可能比僱員多。澳門實行資本主義社會,而資本主義社會並不代表商界在政治上應獲特殊照顧。因為商界擁有資本、擁有生產資料,在社會上本身已具較大的話語權,這已是一種極大的優勢。所以並無必要再在政治上再給予特殊照顧。當然基於循序漸進原則,避免太大改動造成社會震蕩,所以應逐步調整,在2014年的行政長官選委會中,將工商、金融界的選委調低至80人,將勞工界選委調升至60人。至於2014 年以後如何再進一步調整,容後再議。

至於產生方式,亦須改變由社團關起門決定誰當選委的黑箱作業方式。因此,如工商、金融界(80人),就應按照澳門現時的經濟結構的比重來進行細分成不同的小界別,如旅遊業、博彩業、金融保險業、地產建造業、酒店業、飲食業、交通運輸業、進出口業、批發零售業及其他商界等,每個小界別代表八人,由行業中的經營者,一企業(由其法人代表或指定之代表人)一票選出其界別之代表出任選舉委員;勞工界(60人)亦應按行業分類,可參考現時工聯的分類方式將之分為製造業、建造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博彩業、商業等六個小界別,每個界別選十人,讓各小界別行業的僱員一人一票選出自己業內之勞工代表;專業界三十人,亦可按專業分為若干個界別,如法律界、醫護界、會計界、資訊科技界、工程界及建築、測量、圖則、城市規劃界,每個小界別選委五名,由界內專業人員一人一票選出;至於其他界別如社會服務界(34人)、教育界(20人)、體育界(12人)、文化界(18人),亦應由界內人士一人一票選出其代表當選舉委員。唯一需要限制的是全澳每一成年市民若有跨界別情況亦僅可有一次投票機會,以彰顯選舉權利的平等。只有循此種選舉模式下產生之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才能真正具有廣泛代表性和認受性,符合人大常委決議的精神。
對此,實應在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前充分討論,為此,本人提出上述辯論動議,期望全體會議能接納並啟動此一辯論。」

當局高調處理塗鴉不尋常 蘇文欣指不該製造白色恐怖 (08/05/2012)

【本報訊】前日,司警迅速找到在公共行政大樓及附近天橋塗鴉「臭 2+2」的男子,並提出刑事控罪。理工學院副教授蘇文欣認為,類似的手法若多做數次,便會為社會形成白色恐怖,實在不該。直選議員吳國昌估計,警方可能動員至少兩個監察系統來追查:街道的天眼及長期嚴密監視互聯網。另外,在傳媒查詢後,檢察院昨日表示不會刑事立案偵查上述塗鴉案件,因為,它不具刑事起訴條件。

檢院不作刑事立案偵查

日前,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及附近天橋出現「臭 2+2」的圖案,司警迅速找到一名五十一歲男子,並控以毀損公物罪。澳門理工學院社工系副教授蘇文欣指出,塗鴉在澳門不是「大事」,也出現在不同的地區。不過,現在正是政制發展的爭議時期,而塗鴉的內容似乎是針對增加兩個立法會間選議席的「主流方案」,加上又在政府的物業塗鴉,多個因素可能導致當局迅速、強硬、高調執法。

政府一向只是清理街頭塗鴉便了事,最多在原位置加上警告字句,更不會提出刑事檢控。蘇文欣認為,在今次事件上,當局其實可以先清理塗鴉,然後,向社會發出公開警告:若日後出現同類事件,定會將相關人士繩之於法。「今次這麼高調,是否一個政治因素?很明顯的。如果當局否認,仍聲稱只是執法,我是很贊成你執法,但請你也在其他地方同樣執法。」

高壓阻嚇‧不利社會

蘇文欣指出,用刑事檢控的手法打壓,阻嚇不同意「主流政治」的人,將令社會感到有壓力,「再做多一、兩次類似的,這就是白色恐怖」。他表示,年輕一代近年開始發聲,政府若採用打壓的手法,如同「連苗都未插入土地,便已被拔出來了。」他估計,塗鴉「臭 2+2」的人士可能已用盡所有渠道發表意見,卻不被重視,故以較少人使用的手法,向社會傳達訊息,希望引起公眾的關注。

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認為,政府是在完結「政改五步曲」前的關鍵時刻展開維穩行動,避免更多人使用塗鴉等手法來抗議政制發展的問題。當局一向容許很多街頭塗鴉的存在,通常也是民政總署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來處理,今次,向涉嫌塗鴉者提出刑事檢控是「特事特辦」。他認為,政府今次要針對社會上部份人士,製造恐懼,發揮震懾的作用。

証警方長期監視互聯網

據吳國昌了解,在公共行政大樓外的塗鴉圖案曾在社交網站出現,被司警控以毀損公物罪的人士曾公開反對增加立法會間選議席的「主流方案」。他估計,警方應該長期、緊密監視互聯網,並翻看天眼的錄影獲得查案線索。「特區政府太過緊張,其實,澳門不需用到這種手段。」吳國昌相信,政府今次針對個人,可令沒有團體支持的人士受到很大的壓力。

2012年5月7日 星期一

羅:加強學習報道民調 (07/05/2012)



 【本報訊】澳廣視新聞總監羅崇雯表示,該公司客觀、公平報道政制發展諮詢。對於外界批評其選擇性報道港大民調結果,她指出,新聞部員工將會加強學習報道民調。日前,有市民兩度到澳廣視抗議其新聞有違中立、客觀原則,羅崇雯表示,不會回應個別意見,「否則,我們每日回覆不同的意見,變成不務正業」。另外,一名女青年在電視台節目批評部份傳媒渲染澳門新聞自由已死、澳門沒有民主。

四月十八日,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公布民調結果,顯示三個政制方案 (增加間選、減少間選、間選數目不變) 的支持度相同,增加下屆立法會間選的方案根本不是「主流方案」。然而,澳廣視在當晚的報道中只提及「主流方案」的支持度,備受外界批評。昨日,在電視節目「澳門講場」結束後,記者向澳廣視中文頻道新聞及資訊節目部總監羅崇雯提問。

澳廣視報道絕對客觀公平

記者不是問她曾否插手那則報道,只是詢問為何那報道只有一個方案。羅崇雯則回應:「我沒有指導相關的編採工作,因為,那天我要接待數名前來澳廣視的學者。」總監是否要跟進和檢討?她表示,關於民調的新聞是頗難報道的,新聞部人員將會在那方面加強學習的。整個諮詢過程中,澳廣視是否客觀、公平報道?羅崇雯稱:「無錯。無錯。絕對是。絕對是。」

不足一個星期內,市民兩度到澳廣視抗議其報道有違中立、客觀等新聞原則,自我審查嚴重,並要求與管理層會面。羅崇雯會否與抗議的市民會面?她表示,在政制發展諮詢期間,澳廣視持續收到不同的意見,故不會回應個別的意見,「否則,我們每日回覆不同的意見,變成不務正業」。她指出,澳廣視早前已經發出聲明回應,沒有進一步補充。

在一星期內,前線記者和兩個團體分別關注政制發展諮詢期間,新聞機體受到干預和自我審查的情況。「一群痛心的澳門前線記者」發起穿黑衣行動抗議,「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發出公開信嚴正譴責,「國際記者聯會」在聲明內促請行政長官崔世安,傾盡全力,確保各層級政府人員尊重新聞工作者的權利,讓其在無威嚇或干預下,可無畏無懼地履行工作。

青年發言對傳媒渲染報道失望

然而,一名認為「主流方案」是既定、客觀事實的青年在「澳門講場」發言時稱:「對於某部份的傳媒不客觀報道今次的政制發展,我作為一個澳門的青年,表示遺憾和失望。它們渲染澳門新聞自由已死、澳門沒有民主的報道方式,我覺得很遺憾和失望。希望各個傳媒可以客觀、實事求是去報道今次的政制發展方案,令澳門的政治體制可以向前發展。」

反主流方案? 男子涉惡意塗鴉被控 (07/05/2012)



 【本報訊】前日,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外及鄰近天橋外牆被塗鴉上「臭2+2」字句,懷疑有人反對下屆立法會增加兩個間選議席的「主流方案」。一名五十一歲男子昨日已被司警帶署調查,被控以毀損公物罪,將於今天到檢察院接受偵訊。

司法警察局在傳媒查詢後發出訊息指:前天早上八時多,該局報案中心接獲報案,於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門口及其附近的天橋腳,發現被人惡意塗鴉,該局即時接手調查。昨日早上九時許,在氹仔將一名男子由其住所帶返司警局,有人承認事件為其所為,被控以毀損公物罪。嫌犯姓蘇,五十一歲,澳門居民,澳門某社團成員,調查後並無被拘留,將於今天到檢察院接受偵訊。

高調控塗鴉罕見 2┼2不能臭? (07/05/2012)


塗鴉被警方調查,更因此被當局公布其姓氏及年齡。此是筆者當記者多年以來,首次接獲司警發布同類的新聞消息,令筆者甚為詫異,因為塗鴉行為,相若於有人未經民署批准,在街上貼街招,甚或屬於輕度損壞公物行為,似應是「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因何會是由專門負責嚴重罪案的司法警察局去調查事件?確令筆者摸不著頭腦。

後經了解:原來所塗鴉的內容,是有人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局大樓門外,及附近的行人天橋腳,噴上了「臭,2+2」字樣,可能尚噴有粗口句語(因看澳廣視片段打了格仔),因此而被指為「惡意塗鴉」,需要勞動司警局派員調查,而非由民政總署去處理,如此高調,當局是否要向市民宣示,「2+2」這個字眼是不能「臭」的,如果有人同樣在天橋腳,政府建築物牆外塗上「香,2+2」,便會被認為是「善意塗鴉」,不會被查,甚或會受表揚,真令人費解。
       
禾想

想起袁世凱 (07/05/2012)


「國事果真掉那媽,近日心事亂如麻......」,經過今次政制諮詢一役,相信有良知、有常識;對特區還有憧憬的人,此刻都會懷有此心情,難怪乎急民所急的「陽光政府」明天就要急急通過這「加二加二加一百」的法案,果斷地快刀斬去市民亂麻心事,往後,大家又可照常「醉生夢死」過活下去。

政制諮詢讓澳人大開眼界,在其荒謬與謊言,官員狡辯也詞窮,索性拋下句「政改諮詢對象可不一定係澳門人!」開脫;行會開會次數竟也列「機密」保護起來,記者問不得,市民知不得,一切看得人目定口呆。還有可恨者對揭穿「皇帝新衣」赤子的「毒手尊拳 」,仿似文革回歸,改改奧威爾小說《1984》中的名句「所謂諮詢就是可以有加二加二加一百的諮詢。」(原話為「所謂自由就是可以說二加二等於四的自由。」),差可比擬!

莫曰直間議席等額同加只屬「雞蟲得失」,卻要知貽害至遠,按支持者「均衡參與」理論及基本法立法會由多數選舉產生規定,立會將難有直選過半的一天,議會仍將緊緊控制在既得利益「執政聯盟」手裡,特區如今各種利益輸送、不公平、不公義的作為只會繼續傳承下去。

歷史有時真的驚人相似,袁世凱為過皇帝癮,鎮壓『二次革命』後,當選為「正式總統」便授意其美籍顧問古德諾,宣揚「共和不宜中國論」;又唆使政客組織『籌安會』,鼓吹君主立憲;並且策動民間『團體』請願,百萬人上書要求袁氏稱帝。這段歷史令人聯想起剛結束的「特區政制諮詢」,時空雖異,劇本雷同,能不令人擲筆三嘆?

在袁世凱控制下的參議院開會議決帝制時,與會的各省「國民代表」共一千九百九十三人,贊成君主立憲票正好一千九百九十三張,無一票反對,也沒有一票棄權。筆者相信明天立會通過這「加二加二加一百」的政改法案,必有四票反對,這是澳門特區立法會與當年的中華民國參議院的最大不同。但這四張反對票,又合乎民間不支持這主流方案的比例嗎?答案若是少於的話,便說明這個立法會並不能充分反映民意,宜速改之!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政改諮詢 核實身分 朱:恐惹政治審查之憂 (07/05/2012)



【本報訊】昨早,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討論政制發展諮詢。政府被批評收集意見時不核實身分、不嚴謹的手法容讓「灌水」,法律改革及國際事務局局長朱琳琳表示,回歸以來的諮詢都是不核實身分,若現在改變,可能引起政治審查的擔憂。直選議員陳偉智指出,除了政府進行政治審查外,看不到還有甚麼機構會審查。他表示,若不核查身分的數據沒有嚴謹性和科學性,只可參考。

回歸以來諮詢都無需核實身分

政府收到逾十六萬份政制發展意見中,究竟有多少份是只有一個簽名的格式化意見表格?外界已批評政府不核實身分收集意見的手法不嚴謹,容讓進行「灌水」。法律改革及國際事務局局長朱琳琳表示,回歸至今的諮詢都是無需核實身分便可發表意見,「是否要在今次的政制諮詢改變一向諮詢的政策,要求市民提供身分證才可發表意見呢?如果這樣做,會否令人擔心有政治審查?」

直選立法會議員陳偉智表示,除了政府會政治審查外,應沒有其他機構會政治審查。他認為,政府可以不核查身分地收集意見,但是,相關數據只能作為參考,「因為,在過程中,沒有嚴謹性和科學性。」他向身旁的澳大法學院教授駱偉建提問:「如果你的學生做功課,用這方式收集回來的數據,可否作為 (論文) 依據?要有信度和效度才是可靠的。」

對於網上流傳小女孩街頭簽名支持「主流方案」的短片,李姓青年認為,那女孩是在家長同意下簽名的,那片段也是在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情況下流傳,「仍然有某位議員,仍然有某位先生依然對這位小孩子不斷消費」。陳偉智稱:「我也替那位小女孩有小小難受,但是,消費這個小女孩是發起簽名的社團,他們明知那位女孩這麼年小,也要其在名單上簽名。」

有青年表示,在公眾諮詢專場發表意見的,「都是街總、工聯、婦聯、『搲青協』」,卻小有反對「主流方案」的市民發言。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指出,「有關在諮詢會上發表的意見,政府不可以知道他會發表甚麼意見、以甚麼方案提出、以甚麼態度表達。…… 如果提出其他任何意見時,有否受阻撓,有否不讓他發言?我相信大家市民都看得很清楚的。」

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硬推主流‧手法霸道 (05/05/2012)

【本報訊】澳門大學政治學教授仇國平批評,政府用非常霸道的、低莊的、不科學的行政手法來硬推政制方案,今次諮詢也凸顯其輸打贏要的取向。他認為,隨後的社會行動可能引發市民的關注、思考和討論。此外,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昨日在社交網站表示,立法會將在下星期二表決增加下屆增加兩個立法會間選議席的決議案,只要得到二十張贊成票通過,便完成整個法定程序。

政府只將兩個增加立法會間選議席的方案放入政制發展諮詢文本,在四十五天諮詢期結束後不足十日,便完成撰寫諮詢報告及擬定草案,其間,更可極速處理了逾十萬份意見,還聲稱得到取得「最大公約數」和「很廣泛的共識」。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政治學副教授仇國平認為,政府用「非常霸道」的行政手法來硬推方案,找一些民意將既定立場合理化,其實是在「自說自話」。

仇國平指出,雖然,政府自稱政制發展諮詢是科學的、嚴謹的、嚴肅的,事實卻是「不科學」,破壞過去數年建立的諮詢制度。在以往的諮詢中,當局會聘請顧問研究,並進行民調等,然而,今次的政制發展諮詢既沒有顧問報告,也沒有民調結果。就算民間的獨立科學民調結果,推翻所謂「主流方案」的存在,政府卻不予正視,在高度爭議中繼續強推那個方案。

今次的諮詢也凸顯政府「輸打贏要」的取向,只要合符其意願,十萬份簽名意見可獲重視為十萬份意見,一千七百多份反對在小潭山興建超高的意見,則被當作一份意見。「誰會說今次諮詢做得好?除了擦鞋仔之外,除了想搲議席的人外。」仇國平表示,特區政府如此「低莊」的手段,顯示政府人才實在不足,難怪中央領導人經常告誡:澳門要加強政治人才培訓。

更多民怨‧更多矛盾

仇國平認為,政府今次的決定將會激發更多民怨,市民、政府、建制社團之間的張力更大,不過,建制派圈子內,為了奪得那兩個新增間選議席,也會出現矛盾。他相信,隨後的連串社會行動,將不斷引起市民的注意,激發思考和討論。就算今次不能推翻既定的方案,市民的不滿也會出現在下屆立法會選舉過程中,那些曾經反民主的候選人將受教訓,選票也會流失。

硬推主流‧手法霸道 (05/05/2012)


【本報訊】澳門大學政治學教授仇國平批評,政府用非常霸道的、低莊的、不科學的行政手法來硬推政制方案,今次諮詢也凸顯其輸打贏要的取向。他認為,隨後的社會行動可能引發市民的關注、思考和討論。此外,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昨日在社交網站表示,立法會將在下星期二表決增加下屆增加兩個立法會間選議席的決議案,只要得到二十張贊成票通過,便完成整個法定程序。

政府只將兩個增加立法會間選議席的方案放入政制發展諮詢文本,在四十五天諮詢期結束後不足十日,便完成撰寫諮詢報告及擬定草案,其間,更可極速處理了逾十萬份意見,還聲稱得到取得「最大公約數」和「很廣泛的共識」。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政治學副教授仇國平認為,政府用「非常霸道」的行政手法來硬推方案,找一些民意將既定立場合理化,其實是在「自說自話」。

仇國平指出,雖然,政府自稱政制發展諮詢是科學的、嚴謹的、嚴肅的,事實卻是「不科學」,破壞過去數年建立的諮詢制度。在以往的諮詢中,當局會聘請顧問研究,並進行民調等,然而,今次的政制發展諮詢既沒有顧問報告,也沒有民調結果。就算民間的獨立科學民調結果,推翻所謂「主流方案」的存在,政府卻不予正視,在高度爭議中繼續強推那個方案。

今次的諮詢也凸顯政府「輸打贏要」的取向,只要合符其意願,十萬份簽名意見可獲重視為十萬份意見,一千七百多份反對在小潭山興建超高的意見,則被當作一份意見。「誰會說今次諮詢做得好?除了擦鞋仔之外,除了想搲議席的人外。」仇國平表示,特區政府如此「低莊」的手段,顯示政府人才實在不足,難怪中央領導人經常告誡:澳門要加強政治人才培訓。

更多民怨‧更多矛盾

仇國平認為,政府今次的決定將會激發更多民怨,市民、政府、建制社團之間的張力更大,不過,建制派圈子內,為了奪得那兩個新增間選議席,也會出現矛盾。他相信,隨後的連串社會行動,將不斷引起市民的注意,激發思考和討論。就算今次不能推翻既定的方案,市民的不滿也會出現在下屆立法會選舉過程中,那些曾經反民主的候選人將受教訓,選票也會流失。

公職局否認有劇本 (05/05/2012)


【特訊】新澳門學社指:「特區政府縱容政制發展諮詢出現「灌水」情況及政制諮詢早有既定「劇本」」一事沒有事實根據。 就政制發展諮詢意見的處理工作,行政公職局現詳細說明如下:

一、為了完善第二階段的諮詢意見處理工作,行政法務範疇多個部門在整理意見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工作設備上皆作出了充份的考量和準備,如編制意見統計的電腦軟件,利用自動化的設備,並針對不同情況作出了人員的配備規劃。在整理意見的過程中也持續優化工作方法和業務流程。

二、在諮詢期結束前的三月十日至四月二十二日,每天收到的意見基本上均能完成相應的輸入及統計工作。

三、針對行政公職局在諮詢期結束當日(四月二十三日)收到約十萬份書面意見的情況,行政公職局、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法務局、民政總署及身份證明局等部門特別加派人員,全面支援意見輸入及核實工作。根據出勤記錄,包括支援人員在內每日均有超過二百名各級公務人員參與意見輸入和統計分類的工作。各工作人員都全情投入,加班加點,他們不計較個人作息時間,協助特區政府早日完成意見的整理工作,不少人員連假期持續多日工作至午夜,部分人員甚至通宵工作。特區政府對所有參與工作的人員給予肯定及讚揚。

四、在整個諮詢意見的處理過程,特區政府均以透明和嚴謹的態度,對待收到的每一份意見,並以科學的方法作出統計,使市民的意見如實反映在總結報告中。總結報告撰寫過程中不同時段及時間產生不同的電子檔,其名稱均屬臨時性,不代表確定的意思。總結報告的確定性名稱為《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

五、特區政府重申,在整個諮詢過程中均沒有干預市民提出意見,所有意見皆作出公平、公正及公開的處理,除尊重提意見人士的選擇不予以公開外,都一一將之上載網頁。

六、報告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縱容灌水」情況,亦沒有既定的「劇本」,因此對「新澳門學社」未經查明情況而作出不實的指責表示遺憾。

學社批公職局死撐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對於新聞局發佈的《行政公職局就政制發展諮詢作出說明 》新聞稿中,當局無視公眾質疑諮詢容許遊客、外勞、兒童不限次數簽署的情況,仍然「死撐」諮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縱容灌水』」,深表遺憾。

WiFiGo可截取用者傳輸加密資訊 電信局:無需亦無權這樣做 (05/05/2012)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提出新指控,指「WiFi任我行 (WiFiGo)」可以截取並破解使用者加密通訊,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回應強調他們不需要、也沒有職權這樣做,呼籲市民毋須擔心,但局方亦會重新了解情況。

電信局昨就早前WiFiGo阻截Apps一事與學社閉門會面。會後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說,在事件深入調查過程中,他們發現WiFiGo採用了具破解、審查內容功能的網絡設備「Webwasher」,可以將使用者一般瀏覽的內容,甚至如電郵和社交網站帳戶密碼等加密處理的內容,進行解密、掃描、過濾,而當事人卻毫不知情,且已找到明顯技術證據顯示部份功能已啟用。

據學社提供的資料,「Webwasher」是針對企業的對外通訊提供防洩密的保護,限制員工透過加密通訊將公司資料或商業機密傳播出去而設的掃描審查設備,非給公眾網絡使用。周庭希指,現登入使用條款並沒相關提醒通知。

周庭希認為,WiFiGo有上述設計,加上可將加密文件解密,或違反《打擊電腦法》中不當截取電腦數據資料的規定,即未經許可而藉技術方法截取電腦系統所接收或發送的非公開傳送的電腦數資料,促電信局儘快向公眾交代清楚。

此前,學社建議市民和旅客應避免透過WiFiGo去開電郵或瀏覽需加密連線的內容等,否則會有私隱被截取的安全風險。

陶永強:沒打算截取傳訊資料

被問到該設置是否合法、合理,電信局局長陶永強及後回應指,政府投資建設WiFiGo,本身就沒有要截取用戶資料的意思,也沒需要去破解用戶加密的資訊,且局方只是管理,沒有破解、審查的職權,「大家使用這個網絡的時候不需要有這方面的擔心,我們亦無這個做法。」

陶永強認為,該政府無線寬頻已較安全,不應過於擔心資料被截取保留,「如果你驚的話,其實你用一些其他的WiFi network(網絡),如果你上緊網的話,你應該係仲更加驚,係咪呀?」「在Internet基本上無保障的,但用我們WiFiGo的話,其實我們自己本身都受法律保障,我們受它規範。」

破解審查功能有存在必要

為釋除公眾疑慮,會否考慮剔除軟件截取資料的相關功能?陶永強稱這無法剔除,最多就是不啟動有關功能,但它對系統正常運作有存在的需要,可防止駭客和保障用戶,「是對任何一個公共網絡入面都必須要存在一個功能」。

陶永強也澄清,這並非盜取行為,相信在網絡服務提供上裝設該類安全軟件設備,屬普遍存在的商業做法,「至於它(Webwasher)真正做到些什麼,我們技術人員都要必須再重新對這方面作深入的研究。」

上手發垃圾郵件Apps才被封

至於學社兩個Apps被阻截原因,陶局謂,經技術分析後,主因是對方所在伺服器IP是新取得,但「上手」過往有傳送垃圾郵件的記錄,故WiFiGo網絡作出了阻截的「回應」,令其無法使用,「這個我們認為是一個好合理的情況……這對用戶來說是一個保障」,重申這不涉及政治審查,「是無必要」。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致社會的一封公開信 (05/05/2012)


五月三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公開呼籲,公眾關注新聞從業員內外受壓的困境。本會同時促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實際行動兌現承諾,維護新聞和言論自由這一社會核心價值,而非只是將「尊重新聞自由」流於空話。

 五一勞動節當天,一班前線記者自發在採訪期間穿起黑衣,表達對近期政治新聞遭受嚴重審查的不滿和譴責,希望以實際行動打破謊言,還原事實真相! 事件反映無論是前線記者的採訪空間,媒體內部的編採自主和獨立性,以至公眾的知情權,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

 特別是在政改諮詢期間,本澳多間傳媒機構出現不同程度的新聞審查,包括在內容和版面上淡化處理,甚至無理抽走有關政改諮詢的稿件和新聞片段。這種極具傾向性的新聞篩選和操作方式,違背持平、客觀、公正的專業原則,嚴重損害公眾的知情權,一再衝擊前線新聞從業員的良知和道德底線。

 本會嚴正譴責以任何形式向傳媒機構和編採人員施壓,意圖干預新聞自由、扭曲真實報道的手段!任何人妄想將社會公器「私有化」,變成為單一利益服務的「宣傳工具」,最終將會受到社會的譴責和唾棄。

 另方面,政府對新聞界動作不斷,去年新聞局啟動「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修法程序,以三百五十萬(澳門元)聘請民調機構做商議式民調,意圖為修法鳴鑼開道,重提設立具審查性質的出版委員會、廣播委員會等箝制新聞自由的機制,最終激起業界強烈反響才被叫停。

而前線記者採訪自由被制肘和壓縮的情況未見改善,不少政府活動官方已不安排採訪,取而代之的是,新聞局單向放佈的「繕稿」和官方照片。本會收到會員投訴,在第二輪政改公眾諮詢會期間,不斷被大會和新聞局人員無理阻撓採訪,不但不可以如常訪問旁聽的公眾和其他未有機會發言的市民,官方甚至派出大量安保人員,隔離記者不可近距離拍攝在場請願人士。

凡此種種,都警示澳門新聞自由不斷倒退,每況愈下,傳媒生態已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因此,本會在「世界新聞自由日」(5/3日)向社會發出公開信,希望公眾關注和省思新聞從業員面臨的困境。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諮詢數人頭 政府該早說 (04/05/2012)


【本報訊】理工學院講師梁啟賢認為,政府已造成一個既定事實,將政制發展的「波」交給立法會,議員應有責任做好把關工作,細緻地審議。現階段,市民可向直選議員清晰地提出訴求,由於明年便要舉行立法會選舉,相信議員不會做出太違背市民意願的事,否則便是自製讓競選對手攻擊的機會。他指出,政府早該說明依據支持者的數目,作為採納某一方案的理由,否則,手法有欠公平。

對於政府在十天內處理逾十萬份政制發展意見,進而擬定草案交行政會討論。澳門理工學院社工課程講師梁啟賢說:「只可以稱讚政府的效率相當高!」政府提出增加兩個立法會間選議席,是因為那方案得到最多認同 (逾十三萬份意見)。這反映政府「重量不重質」,「遊戲規則就是計算數目」,梁認為,這做法欠公平的原因,是當局在諮詢期開始時不說清楚「遊戲規則」。

「波」已交立會   議員應盡把關責 

梁啟賢指出,政府已造成一個既定的事實,「個波要交到立法會」,議員要負上把關的責任,細緻地審議相關內容,令草案有更大程度的民主參與。他認為,市民現階段可以督促直選議員,向他們提出清晰的政制發展訴求。由於,明年便舉行立法會選舉,他相信,那些議員不會做出太違背市民意向的事,否則,便要負上沉重的政治責任,自製讓競選對手攻擊的機會。

他提出,政制發展仍有很多內容需要立法會討論,其中,能否將間選界別細分 (如:醫學界、教育界、社福界等),然後,由屬於那界別的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代表進入立法會;現時的產生辦法是,只有法人團體的代表才有間選的投票權。另外,立法會也可討論直選議席與全澳人口的比例,譬如,每二萬個選民便設有一個直選議席。

大局已定不用談 ?  市民眼光短

梁啟賢表示,不見得增加立法會間選議席的方案是循序漸進的。然而,很多致電到電台節目的聽眾認為,政制發展已塵埃落定,不用多談下去,應將注意力轉到民生議題上,這反映市民的眼光較短淺。他指出,民生與政制其實是有關係的,當立法會直選議員的數量不足以監管政府時,民生政策也會較難落實。他也注意到,有不少市民不滿政府「快刀斬亂麻」的手法,只是缺乏渠道表達來。

諮詢依足劇本行進 (04/05/2012)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從政府日前公布的「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電子檔案中發現,該報告距離諮詢期結束不足六天便定稿,期間,政府要極速分析逾十萬份意見,平均要在一秒內完成。「所謂政制諮詢,只是一場按已定『劇本』進行的『程序』。」新澳門學社對政改的所作所為表示譴責、反對和失望。

對於政府在政展發展第二階段諮詢期完結的五個工作天後,公布採納增加兩個立法會間選議席的民主倒退方案,而行政會又可在這麼短時間內完成討論。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顯見,所謂政制諮詢,只是一場按已定『劇本』進行的『程序』。」

周庭希指出,根據特區政府日前公布「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PDF 文件的內嵌資料 (Metadata) 顯示,該文件是在四月二十八日定稿的,即行政暨公職局僅使用了五天就完成「分析」了「十萬份」紙本意見,所需要的「效率」是要在O點七四秒內完成處理一份意見 (包括:分析、分類及統計)。

零點七四秒處理一意見 可申健力士大全

「這效率實在很嚇人,如果這是真的,新澳門學社建議特區政府可嘗試申請健力士世界記錄。」周庭希認為,特區政府與傳統社團合謀假諮詢的大戲,被科學民調踼爆後,便放棄偽裝,直接製造民意。他表示,學社將會與青年團體商討下一步的行動,也會記錄、整理諮詢期的人和事,作為澳人的集體記憶,為大部份仍不知道曾進行政制諮詢的市民保留真相。

政府去年將反對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一千七百多份意見視為一份附件,今天卻將十多萬份簽名視為十多萬個意見。周庭希指出,去年的問卷列有支持和反對的選項,那些意見也是在不同時段和地區收集的。他認為,政府不只是雙重標準,而是多重標準,其處理意見的標準既看誰收集得來,也會看主題是甚麼等。

政府社團‧合謀政治

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表示,政府有意在五一遊行後公布諮詢結果及修正案,避免引發很多市民上街,故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來處理。他認為,整個諮詢是典型的、源自法西斯主義的「合謀政治」,政府與社團合謀以「特事特辦」的高效方式,迅速通過政策,不容人民反對。

何時開會要保密愚弄市民

究竟,行政會何時開會討論政府的提案,曾進行多少次會議等,發言人梁慶庭以保密原則為理由,拒絕提供具體答案。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表示,會議日期和次數絕對不屬於保密範疇,發言人的表達是愚弄公眾。吳國昌認為,根本不需用保密原則來拒答,這樣誇張的表達可能是作賊心虛的表現。

青年不可被騙一世

直選立法會議員陳偉智指出,在諮詢期內,有團體採用「填鴨式」、「青蛙式」的公民教育,引導學生支持某一方案。他認為,今次的公民教育未完成的,那些「上了慘痛一課」的青年人往後會逐步認識到該方案的問題,將會有醒覺的一天:「青年可以被你們矇混一時,但絕對不會被你們矇混一世。」

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五四反思夜續五四薪火 (03/05/2012)


【特訊】「五四反思夜」今年將於五月四日(星期五)晚上八時至十時假紅街市側澳門教區青年牧民中心地下禮堂舉行。園地開放,歡迎關心社會、關心國家大事的市民出席參與。


一九一九年的「五四運動」是一場偉大的新文化運動,中國的年青學生面對國家被分裂、被欺壓,遂憤起為國家、為時代而發聲,要求請進德先生(民主)與賽先生(科學),建立新的文化,改變中國捱打局面,也創造新的風尚,革新國人陋習,以求振興中華。只是九十多年後的今天,德先生卻仍在國門外徘徊,至今仍難得其門而入。

今年的五四,面對明年十八大換屆,內地的政情愈來愈波詭雲譎。一方面是當權者繼續以言入罪,肆無忌憚地打壓異見份子和維權人士。而另一方面,溫家寶總理已多次不斷呼籲政改。

在溫總極力呼喚民主和政改的同時,澳門亦由政府及管治聯盟主導開展了兩輪的政制發展諮詢。只是,政府一方面聲稱「沒有預設立場」,但卻剔除所有具民主進步的意見,只留下兩個毫無民主進步成份的方案供市民選擇。而管治聯盟大力配合,將沒有民主進步成份的方案指鹿為馬說成為民主發展方案,以誑騙市民,特別是老人及幼童的支持。澳門十二年來經濟高速發展,但由於政制的不民主,導至政府行政權力不受制約,官商勾結、利益輸送、賤價批地,以至貪腐猖獗等問題層出不窮,經濟發展成果落到少數政治特權份子手上。基本法所賦予居民的選舉權遭受剝奪,對當權者無從制約,社會才有政改的要求。但可惜的是澳門沒有溫家寶,有的只是有組織的奇談怪論,目的就是以偽政改方案及非理性的群眾運動來抗拒民主政制的進步。相信這也是五四反思夜參與者的其中一個關注熱點。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發起的「五四反思夜」,是一九八九年正當中國大陸民主運動風雷激蕩之際,澳門一群年青知識份子所發起的一項活動。這項活動主要是透過理性探討,深入反思,讓參與者暢所欲言,以達到溝通訊息、交流思想,讓不同觀點互相交鋒的目標。

那些年已講好改用途 蝴蝶谷工業用地轉批商住用地 (03/05/2012)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昨發出新聞稿,稱基於「公共利益」和「可持續發展」,決定以同區一幅相同面積土地,換取一幅於九O年批出、位於石排灣蝴蝶谷工業區的處於閒置狀況的土業用地,用以開闢公共道路網等。政府公報昨亦刊登有關換地批示。

新聞稿表示,原批地是屬中華膠袋廠有限公司,面積二千二百六十平方米的工業用地,用作興建一幢兩層高工業樓宇。由於該地段大部分面積正座落於石排灣都市化規劃的道路網上,基於公共利益立場考慮及興建公屋的迫切需要,政府按照規劃使用該批租地,其大部分面積會用作開闢道路,餘下的則分別劃入石排灣CN2c及CN5a兩個地段,用以興建公屋及配套設施。

故政府以同區一幅相同面積的地段,以租賃制度及免公開競投方式批予原土地承批人,即現時的信置中華膠袋生產及房地產發展公司,換取舊有的批給。由於用途不同,加上已過逾二十年,政府計算土地價值帳面差三十五倍,對方需繳付溢價金由一百多萬元變為三千七百五十多萬元。

新聞稿又說,當年政府因應社會發展而調整石排灣土地規劃,核准將該一帶土地由工業性質改為住宅用途,有關土地發展方向得到土地承批人同意。然而因社會經濟發展、工業地位變化及澳門回歸等因素,路環城市的整治計劃及石排灣新住宅區的總體方向一直未有定案,該地段周邊欠缺基建設施,承批人一直等待政府的落實方案,以致土地未能開放及利用,其批給不能由臨時性轉為確定性,故不發展是不能歸責於承批人。

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於公開場合亦重申,石排灣蝴蝶谷原為工業區,但由於區內缺乏基建項目,路網亦不完善,時至今天都未有條件讓於九十年代獲批工業用地者去發展。而且早於九三年,澳葡政府已開始接觸各發展商,表示那裡不適宜建工業用途大廈,對方都願意接受政府修改規劃轉變成住宅群。

那裡未來還會有否其他工業用地改用途?賈利安回應是有的,指那些年共批出的十五幅土地都是工業用途,特區政府於O九年修改該區規劃為住宅群,現希望可以完成與這些八九、九O年批出的工業大廈用途土地承批人商量。

十六萬份意見‧逾八成支持 既定主流方案贏晒 政府放心去馬 (03/05/2012)


【本報訊】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二零一四年選舉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的選舉委員會增至四百人,而二零一三年第五屆立法會,則通過間選、直選各加兩席,議員人數共三十三人。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會盡快將法案送交立法會,但不會以緊急程序處理法案。

加二加二加一百「眾望所歸」

第二輪政制諮詢期剛於四月二十三日結束,諮詢期結束後九日,行政會昨日召開發佈會,向傳媒公佈完成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

梁慶庭指,在第二輪諮詢期四十五日期間,共收到十六萬五千二百四十七份意見,社會各界就修改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應堅持的原則和方案進行了更加深入的討論,形成了更為廣泛的共識,社會的主流意見是清晰的。

關於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在特區政府收集到的十五萬三千零九十二個意見中,有十三萬三千四百三十一個意見認為應增加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名額至四百人。特區政府認為,社會各界對適當增加選舉委員會人數已達成普遍共識,在保持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制度框架下,適當增加選委會的委員名額,可進一步擴大選委會的代表性。

在收到的五萬四千一百個有關新增選舉委員會委員名額分配的意見中,亦有二萬八千三百六十二個意見主張將新增加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名額更多地分配給專業界、勞工界、社會服務界等界別,這是大多數人支持的方案。特區政府認為,隨着社會的發展變化,目前四大界別中第二界別和第三界別所代表的社會階層人數已擴大,其在選委會中所佔的比例相對較低,將新增名額更多分配給這兩個界別,是中產專業人士及社會新興階層希望擴大政治參與的訴求,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也是實現均衡參與的需要。

關於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政府共收到十五萬九千八百三十七個意見,有十三萬八千二百五十一個意見認為直選和間選議席應各增加兩席,委任議席維持不變。特區政府認為,增加直選議席和間選議席各兩席,但又不改變委任議席的名額,有利於吸納更廣泛階層人士的均衡參與,使選舉能充分反映民意及代表各界利益,為培養政治人才創造條件,為有利於公共事務的人士提供參政平台,有利於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識和政治能力,為政制發展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上述主流意見完全符合《澳門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決定》,在推進澳門的政制發展的同時,亦能確保特區的長治久安,繁榮穩定。基於此,特區政府制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第一條規定,二零一四年選舉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的選舉委員會人數由目前三百人增至四百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工商、金融界由一百人增至一百二十人,文化、教育、專業等界一百一十五人,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一百一十五人,各增加三十五人,立法會議員的代表、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由四十人增至五十人;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條規定,“不少於六十六名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第一條規定,二零一三年第五屆立法會由三十三人組成,其中直選和間選各加兩席,直選議員為十四人、間選議員為十二人、委任的議員七人。

就新增的兩席間選會增加在什麼界別?梁慶庭表示,行政會只是透過修正案處理了總體問題,規定議員人數,以及直選、間選、官委議席的分配數目,沒有處理這個問題,而這日後要透過相關立法作進一步處理。

梁慶庭:政府嚴謹負責處理意見


他又指出,在整個諮詢過程中,社會各界充分討論,效果正面,提升了市民對澳門民主和政制發展的了解,政府也非常重視和尊重各界意見,以負責任、嚴謹、公平、公正、公開態度處理收集所得意見。行政會在討論過程中,百分百認定了民主步伐是向前,整個政制也應向前發展。

由於立法時間緊迫,二零一三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方案迫在眉睫,會否以緊急程序處理這兩項法案? 梁慶庭表示,會盡快將法案送交立法會,但不會以緊急程序處理法案。若立法會通過兩法案,仍需要待全國人大常委批準備案。

基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特區政府只獲授權修改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如果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未能作出修改,則繼續分別適用目前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產生辦法;而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或二零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如作出修改,該修正案將成為附件一或附件二的組成部分;此後在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進一步修改前,將繼續適用上述修改後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條就此作出明確規定。

九日神速處理好十六萬份意見 行會開了多少會竟成機密 (03/05/2012)


【本報訊】第二輪政制發展諮詢於四月二十三日剛結束,政府共收到十六萬五千二百四十七份意見,單是四月二十三諮詢期結束當日,政府共收到八個社團提交超過十萬份意見。事隔九日,行政會即宣佈完成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在諮詢期完結至行政會昨日公佈宣佈完成討論這兩法案的九日中,僅得四個是政府工作日,行政會如何可以在這短短幾天內完成處理這十六萬多份意見?甚至完成分析、歸納這十六萬多份意見,將之融入這兩法案中,傳媒都十分關注。不過,對於傳媒問及,行政會期間召開了多少次會議討論這兩項法案?又是何時收到政府向行政會提交這兩法案文本?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以「保密原則」為由,拒絕透露,只稱,行政會是在第二輪諮詢完結(四月二十三日)後收到政府送交的法案文本。行政會的開會數目和通過法案日期,頓時變得機密,被保護起來。

九日之內還有多天假期

要處理十六多萬份意見,單是輸入,不是容易,還要歸納、分析,所花的時間更不少。在短短九日時間內,行政會的行政效率突然大大提高,處理好這十多萬份意見,效率之快,令人關注到會否草率處理諮詢意見,又或聯想到希望趕快立法,倉卒立法。為免有不必要揣測,傳媒問及梁慶庭,行政會如何在這九天,扣除五天政府非辦公日能處理好這些意見?行政會又為這兩個法案召開了多少次會議?梁慶庭以「保密原則」為由,拒絕透露行政會為此所召開會議的日期和次數。一再追問下,只透露,是在第二輪諮詢完結(四月二十三日)後收到政府送交的法案文本,包括在過去幾日假期,行政會也有工作。又稱,會議只是一個過程,行政會一直有就相關法案進行工作,沒有正面回應是否倉卒立法和處理意見。

收集意見‧無需核實身分 (03/05/2012)


【本報訊】政府昨日公布「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由於這是意見收集,不是投票,故沒有需要核實意見提供者的身分。政府去年將反對在小潭山建超高樓的一千七百多份意見視為一個意見,現在卻把十萬份支持增加間選的簽名視為十萬個意見,是否存在雙重標準,陳不作回應。對於日前參加遊行的青年不滿諮詢程序,高喊「陳麗敏下台」,她也不說一句。

政府在四十五天內收到逾十六萬份政制發展意見,竟可以在諮詢期結束 (上月廿三日) 不到十天內便可完成製作一份「諮詢總結報告」,更向行政會提交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正案 (草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僅聲稱,當局在上月廿三日後才把修正案提交行政會,但沒有明確的日期。

陳麗敏(見圖)又表示,從行政法務司轄下的部門調動逾一百五十人輸入、整理、分析意見,連假期也是無休的。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稱:「除了資料整理、輸入外,他們只有飲水、食飯、睡覺,沒有其他工作。所以,我們體諒所有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趕及將有關資料整理好,之後編寫報告。」

對於外界有批評指,非本澳居民也可提供意見,陳麗敏表示,沒有要求提供意見的人一定是澳門居民,「因為,那是一個諮詢,是聽取大家的意見。」她指出,當局透過不同官方渠道收集意見,「一直都沒有需要核實身分。」在場的記者也向她提問,政制的諮詢會否被澳門以外的人士混淆,究竟,誰來決定澳門未來的政制發展方向?

陳麗敏又指出,「公共政策諮詢指引」沒有要求提供意見者一定要表明身分,「我們不會要求 (提供意見者) 簽名,因為,這是涉及私隱問題,我不可以因為一個政策諮詢,貿貿然叫某一個市民將其身分證提供給我的。我們沒有這個規範,亦沒必要有這規範。我們亦要尊重提供意見者的私隱。」她又強調,政府已開放所有渠道,公平、公正、公開收集意見的,並沒有阻撓任何人提供意見的。

這並非投票!

諮詢期間,多個社團在街頭收集支持增加間選方案的簽名,一段拍到兒童簽名的短片更在網絡上流傳。陳麗敏表示,由於當時不在現場,不能確認、證實或否定。她指出,當局不能規定,社團要求簽名者出示身分證或確認簽名者是否成年人,因為,政制發展諮詢是透過不同渠道收集意見的過程,並非「法定的投票」。在場有記者更直指陳麗敏迴避兒童簽名的問題。

為何去年有團體提交一千七百多份反對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意見,當局視之為一個意見,為何,今天的逾十萬份社團簽名支持增加立法會間選議席卻視為十萬個意見,是否存在雙重標準?陳麗敏不作回應。不過,朱偉幹是有解釋的:「他們 (社團) 收集之後,向政府提交時是『一份一份』的,而且,所有意見是有署名的,不是以『一份』的方式交來的。」

有記者立即向朱偉幹反駁,小潭山也是「一份一份」交給當局的。朱偉幹聲稱:「我們相信社團通過公開的社會活動,大家在社會上看到的,包括在傳媒、街頭上看到的。他們這種行動、方法:經過解釋、討論、交流,然後收集的意見,我們知道是比較嚴謹的。我們覺得他們是認真的。」

尊重安排‧非快刀斬亂麻

對於傳媒質疑,為何不是先公布「諮詢總結報告」,讓公眾有時間進一步討論後,才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交給行政會,是否要快刀斬亂麻?陳麗敏稱:「大家都要尊重政府這個安排。我們在這裡不是問大家是否同意我們的總結報告,我們是將諮詢報告向大家公布。之後,我們不會重新再做總結報告,否則,這是不嚴謹的。」她又表示,當局仍會聽取包括立法會議員的意見,進而完善修正案。

吳國昌:希望在人間 (03/05/2012)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對於特區政府草率決定政改立法會產生辦法方案表示極度失望,指出特區政府只顧協同親建制社團刻意推銷增加間選議席的方案,不肯認真調動資源進行一人一票的全民民意收集,讓市民主動選擇增減立法會直選、間選、官委議席,又不肯聘請具專業公信力的民調機構,就增減立法會直選、間選、官委議席之意向進行科學的隨機抽樣調查,連民間團體託專業學術機構就政改進行之科學隨機抽樣調查結果都刻意視而不見。這種政府協同親建制社團強推增加間選議席情況,只有在小圈子選特首的制度下才可能出現!傳統建制陣營在今次政改對奕中,對於在加強直選加強民主的制度下承擔建制管治責任未具積極態度,反有意躲在間選的溫室中,實在有必須改進的空間。無論如何,在一個月來的政改對奕當中,有二千多經核實身份的澳門居民主動參與民間投票,有數以百計的年青人為求政改真正符合民主科學,參與各種公開表達、評論和義務工作,吳國昌感到作為澳門民主中流砥柱的年青公民正在冒起,加上二零一四年後澳門特區可以爭取政制再發展以及普選特首,希望在人間!

間選新增議席落誰家 (03/05/2012)


【本報訊】「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指出,最多意見認為應在專業界、社會服務、文化、教育及體育界各增一個間選議席,至於新增的一百名行政長官選委會成員中,「文化、教育、專業等界」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各加三十五人,「工商、金融界」加二十人,「立法會議員的代表、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加十人。

下屆立法會直選和間選各增兩個議席已經「定稿」,但是,新增的間選議席分配到那一界別則未有「定案」。「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顯示,有四萬八千多個意見 (約佔相關意見總數的六成九) 認為應增加第三界別 (專業界) 及第四界別 (社會服務、文化、教育及體育界) 議員各一名,並在第四界別三個議員名額中,將社會服務和教育界合併佔一個名額,其餘兩個名額歸文化和體育界。

行政長官選委會增加的一百個成員,各界別可獲的配額如何?「政制發展諮詢總結報告」顯示,獲最多 (約佔相關意見總數的五成二) 支持的方案如下:「工商、金融界」加二十人、「文化、教育、專業等界」加三十五人、「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加三十五人、「立法會議員的代表、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加十人。

政府表示,合共收到十六萬五千二百四十七份意見:親身遞交有十二萬四千多份、網上提交有四萬多份,郵寄有五百多份、座談會提交有二百多份,傳真有六十多份,電話有四十多份。在那些意見中,八成六認為立法會直選和間選議席應各增加兩席,八成七認為應將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人數增加至四百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堅稱,政府已在諮詢中取得「最大公約數」和「很廣泛的共識」,從而議定兩個選舉辦法的修定案。

中總冀放下分歧合力推進政制 (03/05/2012)


【香港中通社澳門五月二日電】 (記者 肖龍) 澳門中華總商會二日發出呼籲,希望全體澳門市民放下諮詢期間的不同見解,今後同心同德把澳門政制發展向前推進。

澳門行政會二日宣佈,該會已經完成討論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以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兩項草案,建議採用「2+2+100」方案。

對於二O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草案建議,直、間選各增加二個議席,委任議席不變;而對於二O一四年第四任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建議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目前的三百人增至四百人。

中華總商會會長馬有禮認為,「+2+2+100」的主流方案,是經過全澳市民結合澳門的客觀實際,認真研究、深入討論得出的結果。希望全澳市民以此為依歸,放下諮詢期間的不同見解,今後同心同德把澳門政制發展向前推進。

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課程主任婁勝華認為,政府是以諮詢結果得出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草案,做法可以接受,政府往後需更加緊密做好有關工作。

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五四‧啟蒙 (01/05/2012)


五四青年節快到,此間剛為保守落伍的政治制度說盡好話的社團、愛國愛澳人士(包括青年),此刻忽又搖身一變為「積極進步人士」,大談「五四精神  」,其人格分裂,思覺失調 ,令人失笑。

「五四精神」是甚麼?國人心中長久以來都認定核心內容是「德先生」及「賽先生」,即「民主」與「科學」,「愛國」、「進步」也有它的一定位置。綜觀特區政制發展諮詢工作既不民主也不科學,卻獲得傳統社團一面支持,合力炮製出所的「主方案」,不少青年學子不加批判,反過來為民主倒退的事物搖旗吶喊,以不知為知,最令擔憂,柏拉圖過「無知是一患禍之根源。」就是因為澳門仍有不少人處於「無知」境況,被別人牽著鼻子走,或私利,甘於扮演「無知」,這正是特區患禍之源。

其實五四運動還有一重要意義就是啟蒙,啟蒙目的就是救亡,九十三年前這場啟蒙運動就是要救亡國家民族,九十三年後的澳門特區也亟需一個啟蒙運動,讓失智反智、不知無知的人覺醒,救亡特區,免繼續沉淪。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

新聞自由不自由 (01/05/2012)


澳門政制發展諮詢期在上週一結束,政府只把增加立法會間選議席的方案放在諮詢文本內,手法令人側目,親建制社團從上至下,以謊言和歪理硬銷「民主倒退」的方案,手法也令人厭惡。雖然,每次採訪諮詢會都有嘔心的感覺,不過,無論個人的感受如何,前線記者就是要把它們隱藏起來,客觀地、全面地、如實地盡力報道,好讓市民關注、了解和思考。

然而,諮詢期結束前的十多天,一隻無形的手伸入多間新聞機構。進行友好溝通後,有編輯淡化、扭曲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民調結果,有編輯索性最相關整篇報道抽走,有編輯則全文照登本地社團製作的、未受外界質詢的民調鱔稿。也有前線記者被上司無理刪除不利增加間選的報道內容;被上司勒令不准報道公眾諮詢會中,新聞局人員限制採訪和警員抬走市民的事實。

筆者無意干預各機構的編輯自主,但要提出的是,編輯自主的基本和前提就是尊重記者客觀地、全面地、如實地報道,且要獨立於任何個人名利,否則,編輯自主只是出賣新聞自由和專業的藉口,實是蓄意蒙騙,對社會百害而無一利。有資深記者形容新聞界的現況是進入「冰河」。前線記者的專業和尊嚴受到了侮辱,他們有窒息、憤怒、沮喪、疲累的感覺,真不知還能支撐多久。

因為上司粗暴的自我審查,令前線記者的報道往往與不符事實,連累他們外出採訪時,不知被市民斥責、譏諷了多少次。其實,記者也是一個普通不過的公民,當中,很多更是年資很短的年輕人,為了一份使命才加入新聞工作者的行列,他們不是為了高薪厚祿、名利權貴而來,只望生活可持續便可,為何那隻無形之手和他們的上司,每天迫使他們選擇自動離職或自我出賣呢?

新聞歷史告訴我們,干預往往源於政治和經濟。「行政長官崔世安,以往,每當新聞界投訴受干預後,你總會被傳媒查詢後,站出來一再重申政府尊重新聞自由。雖然,僅是短短一段澄清的說話,聊勝於無,前線記者總會有點點踏實、安心的感覺,危機感也會稍稍散去。然而,筆者有一疑問:你的政令能夠下達嗎?知否你的下屬為新聞自由做了甚麼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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