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區錦新﹕似是一個局 (29/05/2012)


【本報訊】立法議員區錦新表示,若終院判定機場對面的土地批給違法,又沒有清晰裁決取消相關批給及收回土地,政府便要運用很大的行政裁量權,自行決定是否把土地收回。對於政府去年在涉案的批給上再增批建築土地及面積,他認為,政府如同向市場發出訊息:原批給是沒有問題的。

由於,機場對面被大幅開挖山體、興建豪宅的土地在歐文龍涉貪案的名單之內,若終審法院週四裁決罪名成立,公眾關注政府會否收回相關土地?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認為,若法院確定那批地涉及貪污,在法治角度,那是不法的交易,一定要收回土地。

區錦新表示,若法院沒有清晰裁定取消不法交易的土地批給,政府便要使用其行政裁量權。按過往經驗,容易處理的就收回土地,困難的 (如:已興建樓宇的土地) 就置之不理,這是人治的手法。他指出,政府的行政裁量權,可形成澳門貪腐的溫床。

他認為,若已在相關土地興建樓宇,甚至開始售賣樓花,發展商應向小業主負責。去年,政府在機場對面土地的原批給的基礎上,增批建築土地和面積。他認為,政府的新批給如同向市場發出訊息:原批給是沒有問題的。所以,發展商和政府也要負上應有的責任。

「會否是一個局?就是做成一個既成的事實。譬如:今次機場對面的五幅地,如果沒有去年的批示,發展商根本不會啟動工程,也不會售賣樓花。劉仕堯強調不知那些五幅土地涉貪,這是說不過去的。好!就當你不知,還要再加批,令市場覺得沒有問題,做成一個既成事實,又在建中,又售賣中,於是不了了之。做成一個局,我覺完全是官商勾結的局。」

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早前在立法會指出,政府正在處理十六幅已裁定涉及歐案的土地。由於提供的資料不足,欠缺透明度,連區錦新也無法知道那些土地的確實位置,更不知道政府如何處理。他指出,當局及早公開資訊,為市民 (尤其是有意置業的) 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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