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監察蓮運‧官話好聽 (31/08/2011)

【本報訊】繼新福利表示不再派支援車後,澳巴星期一發出聲明表示也不再派出支援車,由於維澳蓮運行走的路線中有不少是重要或高峰線路,如三號線,兩巴相繼不支援,令人憂慮開學後維澳蓮運能否付應客流需求而增開班次。交通事務局協調處處長莫垂道表示,支援車是有時限而不是長久性,若維澳蓮運有能力應付,則由該公司自行負責。他重申,當局將會監察客流情況,按客流量加開巴士班次。

支援車非長久

兩巴相繼表示不再出支援,加上維澳蓮運發車率仍未達標,如何應付開學日和開學後的客流增加?莫垂道表示正跟進維澳蓮運的情況,屆時將派員監察,按客流情況作出發車調整,派出加班車。又認為,支援車是有時限而不是長久,若維澳蓮運有能力應付,則由該公司自行負責。市民撘巴士時只要認路線就可以,不用認巴士公司和車身顏色。

不支援事仍拒回答

兩巴都不再派支援車,情況令市民憂慮,被問到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會否出來向公眾交代巴士安排,局方表示,一直有與巴士公司跟進和開會,而且汪局長早前有出席巴士的公開活動,已回答了巴士安排問題。但未有回答局長何時就兩巴不派支援車後的安排作回應。

支援話停就停‧政府被摑一巴 公交主導權不容旁落 (31/08/2011)



【本報訊】新福利和澳巴以車長勞動市場出現不理性的挖角潮為理由,暫停為政府提供支援車服務。直選議員陳偉智認為,巴士公司有責任保證本澳整體巴士服務能夠健全運作,突然暫停支援,受影響和受苦的是市民,政府應該重掌主導權,不要被巴士公司牽著走。

新福利和澳巴相繼突然暫停提供支援車,直選立法會議員陳偉智指出,現實是交通事務局購買三間公司的服務,由他們分別承擔六十條巴士路線:「錢是政府付的,路線的安排和調度,政府有很大的主導權。為市民出行和利益為前提,從這個角度看,政府有責任勸阻或阻止兩間公司在短時間內停止支援服務。」

最終受苦是市民

「最後,受苦和受影響的不是維澳蓮運,而是市民。」陳偉智認為,兩間公司的突然決定,實際是為市民造成不便,所以,在居民有需要時,局方應該積極干預和調動。「政府不能夠坐視不理。」陳偉智重申,主導的不是三間公司,而是交通事務局。

當局被巴士公司牽鼻走

過去數天,顯示政府仍在主導嗎?「政府本身有相關權力和責任,但是,真的很失望和遺憾,局方不能夠徹底做到監督和對有關營運商有效問責。」陳偉智稱:「政府只是空喊,無辦法處理改善實質問題,被數間公司牽著走,他們(政府)有需要重新執行公權力,以維護居民的交通服務為大前提。」

汪雲應要站出來

陳偉智認為,兩間公司有責任配合政府的交共服務,提供支援,保證整體運作健全。從兩間公司宣佈暫停支援後,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仍未現身面對傳媒。陳偉智稱:「交通事務局必須在這事件上重新執掌主導權和決策權,不可以任由三間承包服務的公司各自為政,不理居民死活,汪雲應是時候站出來。」本報記者昨日傍晚六時到葡京對開亞馬喇前地巴士站,觀察約四十分鐘。新福利不支援的兩條維澳蓮運路線(3A、3),巴士的準時靠站率約八成。不過,也有嚴重不準時的情況,3A路線的規定是八分鐘有一班車靠站的,3路線則是四分鐘,兩條路線都有一班巴士與前車相隔約十一分鐘才到站。

MT1、MT2超半小時仍沒車另一方面,被澳巴突然放棄支援的兩條維澳蓮運往來澳氹的路線(MT1、MT2)則嚴重不達標。按規定,兩條路線應在十二分鐘內 有巴士靠站,現實是超過半小時仍沒有車。往離島方向的巴士站一度出現數十名乘客等候,然而,新福利、澳巴的巴士(如:33、22等)仍可發揮疏導的效果。

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勞局提醒基本報酬須切實履行 (30/08/2011)

【特訊】鑑於近日有企業在報章上刊登廣告,聲稱以虧本價格於勞動市場上聘用僱員,為此,勞工事務局樂見企業用優厚的待遇聘用僱員,然而,勞工事務局有責任向勞資雙方作出善意的提醒,勞工事務局現作出提醒全澳各行業的勞資雙方有關《勞動關係法》的具體規定。

根據《勞動關係法》第4條以及第14條的規定,勞資雙方訂立的工作條件,一方面不能低於法定的最低條件和保障,另一方面,如勞資雙方已確定了基本報酬的具體金額,僱主就必須切實按已協訂的金額支付給僱員。根據《勞動關係法》第10條以及第59條第五款的規定,如果他日經營環境有變,僱主欲減低僱員已確定的基本報酬,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先要取得僱員的書面同意。除勞資雙方必須達成減低基本報酬的協議外,僱主還必須於十日內通知勞工事務局後該協議才能生效。也就是說,如果僱員不同意減低基本報酬,僱主仍須繼續給予僱員原已協訂的基本報酬。

另外,根據《勞動關係法》第70條第六款的規定,即使僱主獲得僱員同意減低基本報酬,但自通知勞工事務局該減低基本報酬協議起計2年內,如果僱主並非以合理理由與僱員解除合同,僱主向僱員支付的解僱賠償及預先通知金,就必須按照僱員簽署減低基本報酬協議書之前所收的原有基本報酬計算。

如果僱主違反基本報酬的支付和保障的法律規定,根據《勞動關係法》第85條的規定,僱主構成輕微違反責任,違例僱主會被科處罰金,按違法行為所涉及的每一僱員最高可被科處澳門幣伍萬元的罰金(該罰金須按所涉及的每一僱員計算)。

僱員在簽署任何文件時,應明確自己的意願。僱員如在不自願的情況下,切勿隨便簽署有關的同意協議書。

總結新福利員工主流意見

△為了收集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福利巴士」)全體員工對已優化的平衡方案-《僱員退休保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之意見和建議,勞工事務局於8月24日及26日舉行的三場意見徵集會已完成。三場意見徵集會共有390名員工參加(第一場98人、第二場112人及第三場180人),佔新福利巴士全體員工65%,會上員工踴躍發表意見,共同參與制定屬於個人的理想退休保障方案。

經整理總結後,勞工事務局已將意見數據初步通知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知悉。主流意見認為,年滿60歲或年資滿25年者符合退休資格可領取退休金、取消因病提早退休年齡、退休或離職須提早30日通知、一年內可提出退休兩次以及計劃於達成共識後於一年內實施。

2011年8月29日 星期一

羅誠智仍信蓮運可應付營運 (29/08/2011)


【本報訊】新福利突然抽走對維澳蓮運的支援,交通事務局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相信新公司有條件獨力營運四條不獲支援的路線,雖然,新福利不能應付政府的主導,但是,羅誠智不認為政府在分配資源和調動路線方面有太大的阻礙。他沒有評論巴士司機的薪酬是否合理,只表示會檢討和從中協調。

新福利突然聲明不派車支援維澳蓮運,新福利司機不排除稍後罷工,還有四天便是九月一日的開學日,在關鍵時刻,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昨早缺席該局巡視中區巴士路線分流措施的實施情況。記者只能向該局的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提出一個接一個的問題。

新福利昨日聲明不再為維澳蓮運的四條巴士路線派出支援車,羅誠智表示,注意到維澳蓮運短期內招聘到更多司機,加上近日的調度安排,相信該公司有條件獨力營運那四條路線。局方是否有信心?羅稱:「我們會密切監察情況,如果,發現其運作情況出現問題,我們會將三間公司的資源重新作出適當的安排。」

既然,新福利已表明不支援,政府是否只可以調動澳巴?羅誠智稱:「我們會繼續與其餘兩間巴士公司磋商……」新福利已不能應付政府的主導,是否已出現問題呢?羅稱:「現時,看磋商的情況,以及根據合同的條件來說,局方不覺得在這方面出現了分配資源方面和調動路線方面有太大的阻礙。」

望招聘計劃能吸引新血入行

羅誠智指出,交通局希望三間巴士公司的招聘計劃,可以促進本澳市場的健康發展,吸納更多人加入巴士司機的行列。日前,維澳蓮運突然大幅提升司機福利,新福利卻認為,司機勞動市場已出現不理性的挖角潮,局方是否覺得現時情況已不理性?

「整體來說,如果某個提升去到一個合理的水平,我相信是健康發展的。」現時是否合理呢?羅誠智表示,局方剛關注這事,稍後若有機會的話,將就三間公司的司機薪酬,進行檢討會議,盡量從中協調,也會向一些團體聽取意見,集思廣益。

日前,一批新福利司機聲言不排除稍後罷工,若出現這情況,該公司派車班次又未達標,政府會否作出處罰?羅誠智表示,若有公司不能滿足標書內的班次規定,經過證明和分析,如非因為不可抗力的情況和不可歸責的情況,局方是會執法的。罷工是否屬於不可抗力?羅稱:「到時按情況而定……」

中區巴士分流首日尚算暢順

新學年開課日快到,羅誠智表示,已要求三間公司提交方案,局方在未來數天與公司保持聯絡,作出妥善安排。另外,昨天首日實施中區巴士路線分流,降低過多巴士在若翰四世大馬路和殷皇子馬路靠站的影響,雖然,交通尚算暢順,但有市民仍未知道實施新措施,也有些覺得不方便。羅誠智表示,局方會透過一切公共渠道,以及各巴士站交通輔導員的協助,希望有助市民及早適應。

反擊高薪挖角 新福利:不支援綠巴了 (29/08/2011)


【本報訊】屢請不夠人的維澳蓮運前天(廿七日)宣布以全行最優的待遇向其它巴士公司的資深司機招手,深陷勞資糾紛的新福利同日亦迅速決定,不再派車支援對方路線,保留實力,做好自己服務,維護公眾利益。

維澳不惜虧本招人

一直備受人資問題困擾的維澳蓮運,早前在報章刊登全版的車長招聘廣告,指有經驗的司機最高底薪加獎金每月可得逾一萬八千元,更會有額外最高達十萬元的加盟獎金,表明是要「用行業最高薪金,在不惜虧本的情況下」的請人立場,向同業司機埋手,旋即吸引到其他巴士公司一些有經驗的司機計劃辭職跳糟。

為此,擁有三百五十多名車長的新福利昨則於報章刊登半版啟事,聲明因「人資市場與營運計劃不匹配」和「出現不理性的挖角潮」,沒額外人手再支援1、3和3A線的服務,實「是非得已」,「敬希廣大市民見諒」,引起廣泛關注,下午又在青洲巴士廠舉行記者會進一步交代事件。

先自保顧公眾利益

新福利董事總經理陳曉陽表示,高薪挖角舉動令旗下部份司機有離心,前晚已有十多人提出請辭,故她們認為在時下人手流失情況難以預計下,應需首先保障好自身所營運標段服務,依約提供充足的班次,所以在與交局溝通後,決定停止支援措施。

陳曉陽透露,原與交通事務局磋商於今(廿九日)起短期獨自營運3號線的計劃,也一同取消。陳又說,事先已與政府方面協定,當出現司機流失較多的情況,便會停止支援工作,故不涉違約,強調「當然啦,我有能力我會做啦」、「如果你連自己的班次都保障不了,何來支援呢」。被問到有關舉動會否給市民覺得新福利棄公眾利益不顧,她則說,做好自己的營運路線,就已是維護公眾利益。

不認是以本傷人

陳曉陽坦言,維澳推高薪酬搶人,肯定令公司的營運變得艱難,重申對方做法不合理,明顯要在人資緊缺下用高薪挖角短期的手段去搶人,「我相信一間經營的公司,無人想不惜工本,不計成本去做一個經營」,至於對方是否以本傷人,陳則不願置評。

除「外患」外,「內憂」仍未解決,日前員工更聲言要發起罷工,陳總回應說,現時三百多個司機雖與四百二十五名的目標有差距,但只要調度得宜是足以應付上下學等高峰期市民的出行需要,公司亦已有後備方案應付工業行動,包括安排、調度內部車輛和有巴士牌的其他員工出動等,還稱並沒有與政府討論過輸勞問題。

維澳:好理解新福利決定

另外,肇事主角維澳蓮運董事束承靖昨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時表示,做公交服務的前提就是要不影響市民出行,所以在非常緊張的人力資源下,要用「好少少、高少少」的待遇去招聘足夠人手,維持服務。對於新福利的停止對他們支援舉措,束表示非常理解,而公司就增加多一批司機,相信可提升高峰時段的班次服務。

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巴士司機仍缺兩百多 (27/08/2011)

【特訊】交通事務局日前一行多人拜訪工聯總會,聽取工會對新的巴士服務模式的意見。在新服務模式下,面對路面交通狀況及市民對提升巴士班次的訴求,交通事務局在責成巴士公司做好班次和調度安排的同時,將透過巴士路線的分流,改善路面交通擠塞情況,加快巴士周轉。另外,希望透過穩定司機隊伍,提升巴士的服務水平。
  交通局與工聯就新巴運作交換意見

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及運輸管理處處長盧毅華等一行,日前拜訪工聯總會,聽取及收集工會負責人及巴士從業員對新的巴士服務模式的意見。

工聯總會認同交通事務局在新的巴士服務模式的各項工作安排,並適時制定改善方案回應市民的乘車訴求;同時指出新服務模式後,巴士營運公司增加至三間,巴士司機數量及投入服務的巴士數量亦有顯著增長,但反觀部份巴士班次仍然未能回應市民的出行需要,認為現階段巴士公司應透過完善管理制度、改善司機排更、以靈活調度的方式提升繁忙時段巴士班次。工聯總會又建議政府透過傾斜措施,由其他巴士公司協助班次未能符合市民要求的巴士路線,以盡快改善市民乘車狀況。

交通事務局表示,現時巴士司機數量雖然仍欠約200多人,但整體數量已有一成增幅,由於新投入服務的巴士公司在出車班次上未能作出適時調度,以致出現班次混亂;對此局方除已責成巴士公司作出改善外,暫時亦會繼續由其他巴士公司以「支援車」的形式緩解市民的乘車需要。同時,將改善部份主要幹道交通擠塞的情況,加快巴士周轉;本月28日起局方會先對途經中區約翰四世大馬路與殷皇子大馬路的巴士路線作出分流安排,以疏導中區一帶的交通壓力,改善塞車情況。未來局方亦會繼續開展有關巴士路線調整及站點的優化工作。

對於巴士人力資源問題,現階段交通事務局除了與勞工暨事務局加大培訓力度外,亦會與巴士公司加強溝通,制定穩定巴士司機隊伍的措施,提升司機團隊的凝聚力。會上,與會者亦就巴士車廂設施、巴士購置標準及司機行車操作等交換意見。

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議員指勿要輸勞 各方理性討論解決問題 (25/08/2011)

【本報訊】出席新福利員工意見徵集會議後,立法議員關翠杏認為,若政府輸入外地司機,現時的路面情況將更惡劣。她希望各方面理性討論問題,不要影響巴士運作和市民出行。她又認為,政府提出的「平衡方案」就是盡量保障員工。另一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政府應在不輸外地司機的大前提下,協調三間巴士公司,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和公交運輸。

月前,有巴士公司提出輸入外勞來解決司機不足的問題。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提出:「其實車多了,從事巴士司機的人也多了,班次也多了,為何載客量減少?其實,很重要的原因是路面和調度的問題。如果,我們不去針對實際的情況,而是強調人力資源,甚至提出開放輸入外勞,我相信會令路面情況更惡劣。」

關姐籲爭拗勿要影響市民出行

此外,關翠杏希望各方面理性討論,不要影響巴士運作和市民出行,這是處理今次問題的原則。在昨日的意見徵集會中,有員工堅持「先結算」年資,她指出,局方從法律角度處理,但是,員工的訴求亦合理的原因,是他們不懂得法律依據是怎樣的,其次是與公司缺乏互信。她希望政府盡量引導,員工多些思考。

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也認為,大前提是政府要承諾不會從外地輸入重型車司機,從而提升職業保障、工作待遇,讓巴士的員工安心面對更高的要求和問責程度。他相信,巴士司機基於自己的立場和考慮整體的利益來做決定,他也期望政府協調三間巴士公司,為澳門人創造好的就業機會和公交運輸。

吳國昌索新巴合約資料 (25/08/2011)

【特訊】立法議員吳國昌就新巴士營運模式亂局提質詢及索取資料

其書面質詢如下﹕

「特區政府籌備多年推出新的巴士營運模式,今年八月初步實行卻亂象頻生,引起公眾廣泛質疑。本人認為,特區政府除須確保今年九月中小學校開課後的巴士正常服務外,更急須設立機制維護新巴士營運模式在公共交通服務發揮正常功能。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 區政府採用公帑包底企業承包的新巴士營運模式,理應設立有效的民意監督機制。今年九月後,特區政府可否每月開辦巴士服務公聽會,由政府官員聯同三家巴士公 司管理人員,公開聽取及回應市民對巴士服務的訴求?而交通事務局針對新巴士營運模式實行後之巴士服務投訴機制,特別是在確保實現各巴士站明文承諾的巴士 服務時間班次方面和確保在巴士服務中使用儲值咭正確收費方面的投訴機制,有什麼服務承諾?

二、 特 區政府有否發現,新的巴士營運模式在今年八月初步實行產生的亂象當中,相當一部份是涉及巴士性能低劣在途中「死火」,以及個別巴士公司所聲稱人力不足的問 題?特區政府是否有能力有機制督促承包巴士服務的企業更換上性能及適宜在本澳行走的巴士?是否有能力有機制及時因應三家巴士公司之間能力參差的實況,調 整承包巴士路線的分配,以維持確保實現各巴士站明文承諾的巴士服務時間班次?

三、 特區政府是否有能力有機制,在重型車司機不輸入外勞的基礎上,改進重型車司機考牌機制,以及積極協調巴士服務中的勞資關係合理提升巴士服務人員的工作條件和職業保障,以吸納足夠的本地人力資源從事在新巴士營運模式下須經常面對公眾和政府監察的巴士前線服務?」

其索取資料

如下﹕特 區政府籌備多年推出新的巴士營運模式,今年八月初步實行卻亂象頻生,引起公眾廣泛質疑。公眾對於特區政府能否根據分別跟三家巴士公司為新巴士營運模式簽立 之合約,有效督促承包巴士服務的企業更換上性能及格適宜在本澳行走的巴士,以及有效督促因應三家巴士公司之間能力參差的實況調整承包巴士路線的分配以維持 確保實現各巴士站明文承諾的巴士服務時間班次,深感疑惑。特區政府分別跟三家巴士公司為新巴士營運模式簽立之合約內容,實在跟公眾利益直接相關。為此,本人向特區政府索取下列資料:特區政府分別跟三家巴士公司為新巴士營運模式簽立之合約內容。」

區錦新促交代星麗門戲法 (25/08/2011)

【特訊】早前,新濠博亞宣佈斥資3.6億美元收購星麗門股權,入主東亞衛視影城之發展計劃,但透露其中竟涉賭場和酒店,而劉司長公開表示有關發展計劃必須符合「2008年經政府批准之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公眾對此修改計劃卻是一無所知。何以一個影視城的主題公園的計劃會變成酒店和賭場計劃。經議員向當局索取資料,發現劉司長口中的2008年修改計劃竟涉及主題公園計劃完全改變。但尚幸有關計劃之修改在零八年根本未獲批准,即所謂「經政府批准之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純屬主要官員的一派胡言,誤導公眾讓公眾以為是既成事實。為此,立法議員區錦新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質疑當局在接收此修改計劃要求時,何以不作公開諮詢,而主要官員刻意發表誤導公眾之言論是否須承擔政治責任。質詢內容如下:

書面質詢如下

『今年6月16日,新濠博亞宣佈該公司已簽署一項股份交易協定,斥資3.6億美元收購星麗門的控股權益。新濠行政總裁更透露,星麗門將設有三百至四百張賭檯、一千二百部角子機,也會有劇院、購物點、客房,但未有提及電影製作元素。

星麗門發展項目位於澳門路氹城,是於2001年批出東亞衛視影城用地,占地約15萬平方米,首期項目原計劃2009年完成。但據稱由於發展項目存在法律訴訟及爭議,所以有關計劃一直未能落實。

新濠博亞收購上述項目並宣稱有意引進賭業的消息一出,澳門社會嘩然。因為此巨幅土地在2001年批出時,是當局鑑於發展商所提出的東亞衛視影城的主題公園計劃(類似環球片場的旅遊項目)會有助於發展澳門的旅遊硬件,有助增加澳門在旅遊活動方面的吸引力,才僅以澳門幣貳仟叁佰多萬(23,320,000)元將此十五萬平方米土地批予發展商。按照當年的合約(第10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土地工務運輸局第6396.1號案卷及土地委員會第20/2001號案卷)規定,土地用作興建電影製作中心及旅遊娛樂輔助設施,總建築面積為144,650平方米。其用途在合約上清楚訂明,作為電影製作業(室內及室外製作室和輔助設施)及旅遊及娛樂輔助設施,建築面積為101,910平方米(第一期71,010平方米及第二期30,900平方米),而其他包括寫字樓(5,925平方米)、餐廳(1,500平方米)、停車場(4,800平方米)、室外通道(20,515平方米)及員工宿舍住宅(10,00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合共為42,740平方米。

從批給合約所載得知,此廣達150,000平方米的土地,建築面積僅為144,650平方米,地積使用率少於1,明顯屬具空間較多的主題公園的特質。而在這144,650平方米建築面積中,佔七成(101,910平方米)是電影製作業的室內及室外製作室和輔助設施,及配合這些製作設備的旅遊及娛樂輔助設施。其中並無任何的酒店或賭場的元素,而應是一個佔地廣濶的影視城。因此,新濠博亞收購後所披露的包括酒店及賭場的發展計劃,不能不教人大吃一驚。憂慮是否又讓發展商賤價取地但轉頭又獲准改變土地用途以謀取暴利。

及後,面對公眾的質疑,運輸工務司司長作出澄清,指出在發展商的「今次申請裏,並無提述賭場。」堅持此項目並不會包含博彩元素,而且重申政府在2010年已確定,須調控本澳博彩業的發展規模,自2010年3月起的3年內,規範本澳賭檯數目維持在5,500張之內。所以,政府亦不會批准上述項目之中包含博彩元素。但政府就其大量酒店項目問題則強調,此項目的用地發展需嚴格遵守2008年經政府批准之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劉仕堯透露,獲批准的2008年計劃中除保持電影製作外,也是含有酒店項目的。

對劉司長多次提及的「2008年經政府批准之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公眾無法知悉其具體內容。本人遍尋政府公報亦無法找到這個在2008年已獲政府批准之修改發展計劃。為此,本人於今年6月23日向行政當局就此「2008年經政府批准之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索取資料,以窺全豹。今年8月3日,工務局代局長遵照行政長官指示向本人提供了相關資料,其中提到:「有關星麗門發展項目,土地承批公司在2007年提出了新的土地利用發展計劃,並於2008年跟進土地批給合同修改程序.新修訂的土地利用發展計劃及土地批給用地包括電影製作、酒店及停車場等用途,總建築面積將超過65萬平方米」。這是一項重大的修改,從項目中原來沒有酒店變成有酒店、從原來總建築面積為144,650平方米變為超過650,000平方米,即地積比率從原來低於1急增至4.3倍,原來主題公園的性質完全改變了。對此重大改變,公眾卻完全被蒙在鼓裏。

但在上述回覆中亦透露,「在展開相關土地批給合同的修改程序期間,由於土地承批公司股東之間出現了法律訴訟,因而導致程序一直未能完成。」這就意味着,劉司長所說的「2008年經政府批准之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因程序未完而可被視為根本未正式獲批准。劉司長所說「經政府批准」是對公眾的蒙騙,以不實的言論圖塞公眾悠悠之口。

為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 新公司在收購星麗門的發展計劃後,將在此項目中設有300至400張賭檯、1200部角子機。而運輸工務司司長則力言此發展項目並不會包含博彩元素。經驗告訴人們,當兩者所述完全相反,其中必有一人在說謊。到底是劉司長說沒有博彩項目是說謊以欺騙市民,還是發展商說謊以欺騙股民?作為上市公司,若有意散播虛假訊息誤導股民,可能是一極嚴重的行為,特區政府會否作出追究?

二. 凡重大的改變用途項目,政府都會開展公開諮詢或展開公開聽證,讓公眾知悉及發表意見,正如小潭山之劈山建高樓計劃亦開展了公開諮詢,何以東亞衛視影城的修改計劃,涉及從沒酒店變成有酒店、從原來總建築面積為144,650平方米變為超過650,000平方米,即地積比率從原來低於1急增至4.3倍,將原來主題公園的性質完全改變了。對此重大改變,政府何以完全沒有向公眾透露,更沒有任何公開諮詢而使公眾完全蒙在鼓裏?

三. 在工務局的回覆中,承認「在展開相關土地批給合同的修改程序期間,由於土地承批公司股東之間出現了法律訴訟,因而導致程序一直未能完成。」這就意味着,劉司長所說的「2008年經政府批准之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由於程序未完成,根本未獲正式批准。而劉司長強將未完成的程序說成為已「經政府批准」,是否有意以不實的言論以誤導公眾以為此已是既成事實?作為主要官員,劉司長公然散播虛假言論是否應承擔政治責任?』

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環境評估被批唱慢板張紹基稱太急不現實 (23/08/2011)

【本報訊】繼大潭山被大幅開挖興建豪宅後,政府早前表示計劃將再開刀,興建大潭山隧道,當局曾否進行環境評估?環保局局長張紹基始終沒有明確的答覆,一時說同事會開會評估,一時又說因放大假,需要回辦公室閱看資料,故暫時不能回應。至於,政府需要三至五年才建立環境評估,被外界批評是「唱慢板」,張紹基表示,不需要介意,希望各方面多給予意見:「太急的,亦都不現實。」

政府已規劃興建大潭山隧道,相信工程將對山體造成影響,政府有否進行環境評估呢?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紹基表示,過去一直與相關建設部門溝通,局方會綜合分析各方面意見,保障周邊環境的質素,所以,局方會與相關同事開會,評估周邊的情況。

工務局曾否就大潭山隧道的工程諮詢環保局?張紹基稱:「暫時我沒有進一步消息,暫時回答不了。」即是沒有詢問?張回答:「我沒有回答這個問題。」他又解釋:「手頭上未有資料,因為我剛放完假回來,今個星期才上班,我都要回去閱看資料。」

早前,環保局推出環評制度探索文本,進行公眾諮詢,並指稱需要三至五年才能完成制定工作,外界批評政府「唱慢板」。張紹基稱:「我亦都不需要介意,不緊要的,各個方面多提供意見給我們,我們會吸納各方面意見,亦都謙虛地學習,了解我們的實際情況。」

張認為:「始終必須要循序漸進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太急的,亦都不現實,亦都要看澳門的實際情況。」然而,現時的環評指引是沒有法律的強制約束力,張紹基表示,政府要做好工作外,企業責任也非常重要。

他指出,在完成制定環評制度前,環保局聯同其他相關部門,如工務部門或過去其他制度,來保障城市發展和環境保護,如:水、空氣、噪音等都有其他相關措施和指引。至於,備受爭議和批評的小潭山超高樓項目,張紹基不排除再諮詢市民,但是,有待發展商再提交環評報告,再與工務部門討論後才決定。

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拒做奴隸‧不當奴才 (22/08/2011)

昨天,有兩則報道令筆者動容,一則是三百香港記者遊行,抗議警方阻撓採訪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香港的活動,他們聲明「記者不可辱‧還我採訪權」;另一則是報道已故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長子胡德平憶述父親的話。兩篇報道刊在同一份報章內,給人互相呼應的感覺。

胡耀邦對他的長子說:「意識到自己的奴隸地位而與之作鬥爭的奴隸,是革命家。不意識到自己的奴隸地位而過着默默無言、渾渾噩噩的奴隸生活的奴隸,是十足的奴隸。津津樂道地讚賞美妙的奴隸生活並對和善的好心的主人感激不盡的奴隸是奴才,是無恥之徒。」簡單的說,人可分為革命家、奴隸和無恥的奴才。

新聞工作者的大忌之一是「習非成是」,見到錯誤的情況,就隨隨便便說:「一向都是這樣做的。警方常常阻撓訪問,不用大驚小怪,吵也沒用。」這類行家一定不是胡耀邦心目中的「革命家」。試想,整個行業沒有「革命家」,和平公義的社會更難出現,被壓榨的人民及其後代如同中了魔咒,永遠脫離不了奴隸生活。

日前,至少有三百多名記者以行動表明不願做奴隸,拒絕成為官方喉舌。既然,人可分成三類,難免有記者猶如奴隸,基於種種原因,每天默默地、渾噩地勞動,被迫成為官商權貴的宣傳工具。然而,最可恥的是,不少傳媒老闆及管理層為了私人利益,積極主動為壓榨者保駕護航,務求鞏固現行的體制。

事實上,香港約有十一份中文日報,昨天只有一份以頭版頭條報道記者遊行,只要對香港傳媒生態有點認識,對這「劣況」都不感意外。越來越多傳媒老闆和高層,已被香港及中國政府委以國內公職、特區勳銜、又或是在大陸經營龐大生意,他們怎會容許手下的傳媒大幅報道不利政府的新聞?

一名香港的前線記者認為自由像空氣:「告訴你,近年空氣愈來愈稀薄,含氧量正在下跌,在前線工作的記者,開始有點氣促!後方的市民,或許未察覺。」她也在網誌寫道:「記者發起遊行,不是為了行業利益!沒有新聞自由,最終是被剝奪知情權的是市民,社會從此失去監察政府的工具!」

香港記者尤其不滿的是警員阻撓採訪,並把採訪區設在離現場很遠的地方。回看本澳的五月一日遊行,警員同樣阻撓記者採訪,甚至發生衝突,治安警也事先張揚要設置採訪區。可惜,只有一個團體提出嚴正抗議,也有行家「側側膊」,不認同「小事化大」,更有傳媒高層指斥抗議者「搞事」。

可以預期,只要港澳警方繼續以內地公安的手法阻撓採訪,只要新聞行業還有胡耀邦心目中的「改革家」,警記衝突將會無日無之,持續抗爭也是理所當然。除非,「改革家」得到絕大部份市民的支持,否則,最終結局大多是擁有公權和武力的警方勝出,慘敗的不單是新聞工作者,而且也有市民。

那名香港記者在網誌說:「我們已沒有民主了,真的連僅有的自由都不捍衞嗎?」這是呼聲,也是警號。近年,澳門政府利用法規,以堂而皇之的理由,逐步剝削市民的自由,前有按《個人資料保護法》而制定的「在互聯網上發佈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後有待審議的《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法律草案 (俗稱「天眼」法)。究竟,在立法會議事堂中,誰是改革家、奴隸和無恥的奴才呢?

雷鳴

2011年8月19日 星期五

林宇滔批環評探索來太晚 (19/08/2011)

【本報訊】工聯總會民政民生關注組成員林宇滔批評,政府在《環境綱要法》規定要建立環境評估制度的二十年後才推出《構建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探索文本》實在太慢了。他還批評當局在兩年前發出有關環評「指引」後,現在才來「探索」是程序顛倒。他認為,政府應在短期內推出環評框架,甚至是具體文本向公眾諮詢。在設立環評制度之前,當局也應將環評報告公開,讓公眾監督是否客觀、科學、專業。

林宇滔(見圖)昨天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澳門近幾年發展得很快,不少項目不斷動工,但是環境評估卻一直處於空白。雖然政府在兩年前發出有關環評「指引」,但由於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實質作用不大。他說,早在一九九一年的《環境綱要法》已規定要盡快建立環境評估制度,但政府在整整二十年後才推出《構建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探索文本》,步伐實在太慢了,尤其是澳門可以發展的地方已經發展得差不多了。他批評說,政府在兩年前已推出有關「指引」,現在才來「探索」,是程序顛倒,不認同自己做的「指引」。

他表示,周邊國家和地區已有幾十年的環評經驗,澳門兩年前也有了「指引」,政府其實不必再「探索」了,應在短時間內推出適合澳門的環評框架,甚至具體的文本向公眾諮詢。否則,按照現在環保局由「探索」做起,就需要三至五年才能建立本澳的環評制度。他說,本澳近幾年已發生了很多有關環境的爭議,以後還要面對很多新的工程,五年後可能連填海造地都在進行了,屆時本澳連成熟環評制度還沒有,怎麼能迎接新一波的發展?澳門的環境會繼續受到影響。

林宇滔認為,環評制度應成為審批一個項目或土地的要件,環保局應有權否決不合環評的項目。他以小潭山發展項目為例,指其環評報告馬虎了事,甚至指鹿為馬,將小潭山與疊石塘山都調亂。因此他認為,在設立環評制度之前,當局也應根據外地的經驗,將環評報告公開至少一個月,讓公眾監督,看看該報告是否客觀、科學、專業,避免水平不夠或受制於所聘用的發展商而制作出來的環評報告,成為發展商要求政府批准項目的擋箭牌。

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

陳吳望政府摒棄官本位 (17/08/2011)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和吳在權昨天就過去一個會期的工作作總結時表示,議員監督政府依法施政,是基本法賦予的職責;官員面對議員的批評和質疑,應該認真對待。對於該議員服務處接獲市民求助個案中,對公共行政泵訴的個案明顯較以往多,他們認為這反映了公共服務的質素仍有待提高,希望政府能摒棄「官本位」思想,真正以民為本。

第四立法屆第二期已經結束,議員陳明金和吳在權昨天對他們過去一個會期的工作作了總結(見圖)。陳明金表示,政府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列明了十五項立法、修法工作,至會期結束前提交了其中的七項。雖然只近半數,但通過的十項法案中有些與民生息息相關、社會特別重視的法案。因此,他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回應了社會和居民的關注。他認同政府的提案及立法程序,應該結合社會民生,以「輕重緩急」為原則,對關乎社會民生重大決策的法律、法規,應推動優先立法,實事求是地回應社會的訴求。

他表示,對於歷史的原因和過去積累下來、廣大居民及全社會關注的一些重大問題,例如土地批給、政府預算開支、公共行政改革、公共房屋、大型公共工程的監管及施政的透明度等等,政府必須想辦法盡快逐步解決,面對問題不能夠,也不應放任、迴避。

陳明金指出,議員監督政府依法施政,是基本法賦予的職責。議員對各級政府部門所存在的問題或不足,提出實事求是的批評和質疑,絕對是應該的。政府各級官員應該尊重和重視議員的工作。他表示,議員在立法會的議程前發言、書面和口頭質詢等言論,都是他們的政治主張。官員面對議員的批評和質疑,應該抱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認真對待,絕不應聽之任之,甚至當做耳風,也不能答非所問,甚至不答,又或者答錯後死不認錯,堅持「官本位」思想。他認為,少數官員對議員的工作,在態度上和認識上存在問題,必須調整思維,作出改進。他主張積極推行官員問責制,以及官員的橫向調動,對明顯不作為及犯有明顯過失的官員,都應該追究責任,甚至「下課走人」。

他說,回歸十一年來,由於《土地法》不完善、存在明顯的漏洞,因此導致相當的土地資源被廉價批出,造成土地閒置,以及轉手牟取高利等問題。如大潭山機場建設用地變成豪宅用地、星麗門影城計劃長期擱置後出售股份獲暴利等。對此,政府應重視,盡快修改《土地法》,提高施政透明度。

陳明金還關注到政府的預算開支不斷增加、公務員的薪酬開支不斷攀升、編制繼續擴大的趨勢,希望政府善用公帑。他表示,通脹對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壓力,政府應繼續採取新的措施,為居民紓緩生活的壓力,同時也應顧及中產居民所面對的生活壓力,關注可能出現的「在職貧窮」問題。

而吳在權表示,立法議員的職責,首先是做好立法工作,同時也監督政府依法施政。他們除了完成立法會的工作外,也在服務市民方面不遺餘力。在過去的會期中,該議員服務處共接獲市民的求助個案四千二百多宗,比上個會期上升百分之八,其中需要持續跟進的個案有一千四百多個。

他說,在需要持續跟進的個案中,對公共行政投訴的個案明顯較以往要多。這與市民維護權益及申訴意識的提高,以及對議員的信任增加有關,同時也反映了公共服務的質素仍有待提高。他希望政府能摒棄「官本位」思想,真正以民為本,加強部門間的協調溝通,提升公共服務質素,避免出現市民投訴無門的情況。

吳在權表示,他和陳明金都重視議程前發言和質詢對監督政府依法施政的作用。其中,陳明金在全體會議作議程前發言十四次,書面質詢五十三篇;他議程前發言十三次,書面質詢四十篇;兩人聯合口頭質詢二篇。他們的發言和質詢的內容集中關注重大民生問題的改善,以及土地及大型公共工程的批給、建設及預算追加等問題,還有特區政府及屬下十六大基金的所有公帑的使用狀況。

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網絡力量 補充社會真相 (16/08/2011)


近日,一張接一張警民合力推「拋錨」巴士的相片上載到互聯網,相關公司和政府的管理人員或會覺得很「頭痕」。所謂「有圖有真相」,若非市民善用數碼器材,把不同時間、不同街道的壞車情況拍攝及上載,相關消息只能靠口述或文字來傳播,難免令人質疑其真實性及嚴重程度。現在,證據確鑿,相關人士就不能「不認帳」了。

把「衰人、衰事、衰物」上載到互聯網,在內地和香港盛行以久,效果是迫令相關人等不能繼續肆無忌憚,不得不正面回應。在這方面,澳門的起步相對較遲,過去兩週的「網絡行動」,可形容是市民「初試啼聲」。若要社會有進步,變得和平又公義,市民仍需努力,繼續「揚惡又揚善」,把見到的事情拍下和上載,其影響力一定是不容可忽視的。

然而,澳門就是與別不同,究竟,法律是保障官商惡人或善良市民呢?今年一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按其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理解,炮製一份名為「在互聯網上發佈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指引。當中提及,若上載到互聯網的內容涉及某人,若那人提出投訴後,相關內容大多數要從互聯網刪除。

那指引更指出,不少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行為,可以構成行政違法和犯罪;後者最高可處四年徒刑或四百八十日罰金。所以,新巴士公司可以要求員工 (越多越好) 在「拋錨」巴士旁「行來行去」,若市民拍到其容貌及上載,便可引用法例,要求把網上內容移除,有效阻止醜事「幾何級數」地外揚了!

上列法例和指引是何等荒謬和扭曲,如同市民被套上「金剛圈」,終日生活在「緊箍咒」的恐懼之中。以往,主流的電子和文字傳媒,被批評「河蟹」社會問題,世界看似操控在編採人員手上,不被報道的事件如同沒有發生。現在,每一個人可把內容 (文字、相片等) 上載互聯網,要「隱惡」變得不如往昔般容易。

昨晚,關注維澳蓮運的網民問,某某是否「買通」了澳門主要傳媒?恕筆者未能提供答案。還望讀者理解,不是每件事都可成為新聞,要衡量有沒有新聞價值。「其實,維澳蓮運每日都壞車,是否仍是『新』聞呢?或許,有一天,維澳蓮運不壞車,那才是『新』聞吧!又或者,當維澳蓮運的壞車事故累積達廿五、五十、七十五、一百宗時,都有價值可以成為『新聞』,上上電視見見報!」
                                                   
雷鳴

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發展不再是硬道理 (15/08/2011)

從近來事態發展來看,民間的小潭山保衛戰己宣告「失敗」,筆者大膽在此發出小潭山的「死亡預告」,不是獲得「獨家猛料」,只是看透了此間官商大人的「精心部署」與「狼子野心」。

先看小潭山項目意見收集,「有心人」精心製造民意逆轉勝負;繼有高官明確表示不會利用自由裁量權叫停項目,當然更不會不惜司法訴訟以解決問題,還厚顏放風不排除要求發展商調修項目,暗示「小修小改」便可過關。而特首日前在答問大會上更開腔力挺,如同發展商口吻說﹕「發展一個新區域時起高樓不一定不好,若空間比例、綠化環保等做好了,反使周邊環境改善……」大有一錘定音意,於此,特區政府的立場明顯不過了。

綜觀商界(包括有商界背景的議員)支持小潭山高樓項目,及政府的護航意見,都企圖以兩點說服市民,第一是澳門土地資源少,除非不要發展,要發展難免有犧牲,只要發展與生態取得「平衡點」便可,須注意所謂「平衡」沒有標準可言,最後還不是官商說了算,市民如何可置喙?

第二就是「依法辦事」,商人警告政府不能任意以今日新的標準審查、否定昨日定下來的承諾,因為承諾使得相對人產生「信賴利益」,若推翻了就是政府違法違諾,難得官員亦隨其拍子起舞,不敢訴之法律解決,還美其名「依法辦事」。人們不禁要問,特區政府為甚麼過了土地發展期不依法收回閒置土地,還要續批給同一發展商?更可恨的是發展商還要更改原先計劃,申請大建超高樓,利益舐盡!

究竟何謂有法不依?何謂依法辦事?若認為當年續批給同一發展商是依法,為甚麼在民間強烈反對特區再有破壞山體、損害自然環境之事發生情況下,不為了公共利益應只准發展商起低樓宇兼不准開挖山體?哪怕最終交由法律解決?究竟政府是代表了發展商的利益?還是市民的利益?

對於第一點似是而非的「發展論」還得駁斥一下,就連奉行了廿多年「發展就是硬道理」的我國領導人,都醒覺了中國近卅年的粗曠發展,給河流山川,人民的生活環境帶來了史無前例、永不可補的破壞,也猛然回頭,認識「可持續發展才是硬道理」方為人間正道。被外國稱為「中華環保第一人」的前任中國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現任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長的曲格平曾指出:上世紀七十年代,國際間認為在所有的環境污染問題中,再沒有比「貧窮污染」更為嚴重的了,所以,擺在發展中國家面前的緊迫要務是發展,是為人民提供一個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條件。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方針指導下,掀起了一場波瀾壯闊的經濟建設高潮,社會生產力獲得高速發展,國力不斷加強,人民生活得到顯著改善。

中國發展實踐證明了「發展是硬道理」是戰勝「貧窮污染」的最有力武器。可是當「貧窮污染」被克服了,就是到了要解決環境與發展不協調、社會發展不可持續的時候了,所以胡溫上台後,國內已換了高舉「可持續發展才是硬道理」的旗幟,今後中國「發展已不再是硬道理了」,放諸澳門,早已無「貧窮污染」的問題,不用再以犧牲環境換取生存,所以今時今日環境保護才是第一優先,再拿「發展論」唬人,只是有人財迷心竅,不珍惜不能再生的自然環境資源,為禍可烈。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1年8月13日 星期六

法改跳票 (13/08/2011)

【本報訊】議員吳國昌批評特區政府自己精選明列在今年施政報告內的法改項目陸續不能兌現;議員吳在權也批評政府的立法準備工作缺乏,提交的法案往往要被大幅修改,今年計劃提交的十五個法案至今還不足一半。

議員吳國昌表示,特區政府施政報告內精選明列為「澳門特區政府二零一一年法律提案項目」的「修改<<財產申報>>」本應在今年第一季提交立法會,而「中央公積金制度」本應在今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可是,這些承諾的法改項目均沒有依期提交立法會,亦未有任何解釋。

他說, 「修改<<金融體系制度>>」、「修改<<金融中介法律制度>>」、「制訂<<槓桿式外匯投資活動制度>>」、「修訂<<保險活動法律制度>>」、「修訂<<保險中介法律制度>>」等作為特區政府經濟財政範疇涉及法律改革的施政政項目,本應在今年第二季完成。可是今年第二季度已經過去,這些涉法改項目沒有下文。令希望當局主持公道之市民感到無奈,認為急需完善監管法制。他指,法改滯後已令市民蒙受損失!

他又說, 「檢討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作為特區政府運輸工務範疇涉及法改的施政政項目,本應在今年第一季完成。今年第一及第二季都已經過去,這些涉法改項目,也沒有下文。他質疑,由於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的法改滯後,特區政府現時處理新口岸酒店用地、小潭山劈山用地、東亞衛視影城用地等等閒置地復活改用途所依據的現行土地溢金計算,是否牽涉龐大的利益輸送?

吳國昌批評行政法務範疇領導不力,使法律改革滯後。

議員吳在權也指出,現時法制建設有待完善。

首先,法案立場與價值取向不夠清晣。在個別法案的關鍵問題上,最初文本所體現的政策立場及其價值取向模糊不清,在常委會的細則性審議過程中不時需經由當局解釋才逐漸清晣,以致拖慢了立法進程。其次,文本修訂大。在一些法案中,最初文本提交上立法會,經常委會的分析、討論後,當局會對文本作出很大的修訂,比如在<<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案中,修改後的文本條文達57條,比最初文本的29條多28條,增幅近一倍。再者,法案對諮詢結果體現不足。如<<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框架>>法案中,一些教師團體稱在諮詢過程廣泛認受的條文被刪除;與此同時,對於教學人員的報酬及公積金供款支出佔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達七成的比例,有否充分諮詢校方的意見與看法呢?他認為,行政當局作為法案提案者,應該在立法準備上做更多的功夫。

他表示,政府在二○一一年施政報告中附錄本年度法律提案項目及其進程,以加強法改的力度,回應社會期望。然而,該附錄全年總共15個法律提案項目計劃,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即將結束之際,已提交的法案僅有7個,完成率暫時不足五成。在餘下的第四季中,怎樣切實做好法改統籌與協調,貫徹執行餘下的法改計劃,當局應該深思。同時應檢討不足、汲取經驗,尤其因應「樓花」買賣及樓宇管理、租務等社會民生急需的法制但卻嚴重滯後,進行認真研究以制定新一年度的法改計劃。他促請當局須有效規劃中長期的法改進程,循序漸進完善法制建設。

2011年8月12日 星期五

議員回應 (12/08/2011)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列席立法會一次性回應了二十三位議員的提問,有直選議員對特首給的答案不太滿意、交代不清,亦有間選議員讚其回應全面。

公屋回應 吳國昌失望

關注公屋的吳國昌對行政長官的回答感失望,沒有解決這七、八年來想申請公屋的居民之訴求,重申面對這幾年新增需要公屋人士,連同萬九公屋,相信將公屋數量增至四萬才足夠,而這並非要求即時要建出來,而是希望給出規劃,利用土地、將來填海地,肯定四萬個單位能規劃出來,才不會對新登記人士放空炮。

他直言,既然政府清楚知道萬九公屋只是針對舊有的需求,未計近年新增的需求,是應不能待二零一二年後再重新研究,希望當局不要將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經驗視為常規,應將能規劃的規劃,如萬九公屋進入尾聲,要處理舊問題,也需要完善新的規劃。

何潤生:未講清楚

何潤生表示,一再出現大、小潭山超高樓,政府要研究會否破壞現有歷史城區、環境及自然景觀保護,要充分聽社會意見。而現時土地法、城規法、文化遺產保護法未出台,產生了灰色地帶,但崔世安的回應,未能解答政府會否再批類似大、小潭山該類房地產項目。

對於崔世安一翻綠化與超高樓的言論,何指這是否符合澳門地小人多情況不得而知,但澳門綠化人均比例低於標準,由於綠化不均衡,居民未能生活在標準的綠化城市,希望特首清晰說明對超高樓問題的立場。

無新措施關姐無奈

通脹持續高企,行政長官今次未有帶來新措施,關翠杏對此表示無奈但不失望,因為現時通脹是全球問題,由於環境條件所限,本澳只能處於被動,故「目前都只能夠係咁啦」,希望當局多關注情況發展,再考慮措施,助民紓困。

就長者因養老金上調而社屋輪候除名一事提問的議員陳偉智批評,長官的回答沒有新意,並無給出實質的解決方案;關注到橫琴開發事宜的非直選議員鄭志強則認為,崔對其問題之回應全面。

今回三小時的立法會答問,全體廿九位議員出席,有廿三位發問,議題由通脹至人口普查都有。崔世安除了少部份因「講得太快聽唔切」,希望提交書面問題外,悉數作一次了回應。會議差不多於下午六時準時結束。

搞好綠化環保又無妨 崔開腔挺建超高樓 (12/08/2011)

【本報訊】澳門自申遺成功後,有不少樓宇項目因對世遺景觀有威脅而受爭議,甚至要政府介入要求發展商降低樓宇高度,當小潭山項目能否拍板仍未成定局之際,行政長官崔世安一句﹕「建超高樓可透過樓宇的綠化和環保比例,令周邊環境得以改善。」引來猜疑政府贊成興建超高樓。崔世安又表示,由於城市不斷發展,不能因世遺而要城市不變,但澳門自成功申遺至今,緩衝區內沒有違背申遺承諾及世遺保護相關規則,政府也會遵從這個大原則保護歷史城區和緩衝區。

近年本澳不斷有超高樓落成,雖然不在緩衝區內,但對於世遺景觀也有所威脅,而大潭山開闢建豪宅、小潭山正申請興建高樓,這些對於澳門整體景觀有所威脅。一次次超高樓事件亦引起了世界文化管理委員會對澳門的關注,何潤生指出,世遺管理委員在六月份會議中,要求澳門特區政府提交《城市規劃法》、《土地法》、《文物保護法》立法工作,反映出澳門特區政府需要將世遺一併列入城市規劃當中。他批評,《城市規劃法》、《土地法》、《文物保護法》正在立法當中,小潭山事件的出現,反映立法的迫切性,希望能加快立法及做好透過法律做好世遺保護。

本澳現行的文物保護法律是於一九八四年及一九九二年頒布,當時是亞洲具較先進的基制,崔世安認同,澳葡政府為此做了大量工作,令有價值的一百二十多幢有價值建築物能被保護下來,澳門有良好基礎可以申報世遺和歷史城區。

面對歷史城區、世遺、緩衝區,他表示,政府一直保持嚴謹態度。世遺管理委員會會定期了解申遺地區的發展對世遺歷史城區及緩衝區有否造成影響作出跟進,他表示,世遺會議上的要求,與過去一致,希望澳門在某些區域能定出協調發展,作出規劃,又強調,澳門自成功申遺至今, 緩衝區內至今沒有違背申遺承諾及世遺保護相關規則。他稱,面對城市發展,必然要平衡保育及城市發展,不能因世遺而要城市不變,如海岸線、山脊線等。有信心和有能力配合世遺管理委員會去做工作,保護歷史城區及緩衝區。

不會違背世遺承諾

談到社會爭議的超高樓問題,崔世安說﹕「發展一個新區域時起高樓是否一定不好?若空間比例、綠化環保等做得好,可能起得高面積一樣,但周邊環境好咗,亦有不同地區也這樣發展。」言語間表示建超高樓不一定不好。他重申,政府的總原則是不會違背申遺承諾,保護好歷史城區及緩衝區,將爭取《城市規劃法》、《土地法》、《文物保護法》盡快出台,符合現時發展需要。

另外,國際中心爆炸事件後,崔世安認為有需要完善重大突發事件危機處理法律,及加強信息發布。

小潭山項目環評會公開 承諾解釋分析意見 (12/08/2011)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有關部門對小潭山發展項目的環境評估還在進行。他承諾,環評報告發表後會公開,有關部門也會向公眾解釋其分析意見。

議員區錦新再次指責政府在小潭山發展項目上的諮詢是假諮詢,十一個政府部門的官員不敢面對群眾,不敢出席新口岸內街居民的輕軌座談會。對此,崔世安表示,有關部門正對小潭山的發展項目作環境評估和分析。他重申,小潭山發展項目是個申請項目,而不是已批准的項目,政府有關部門正進行相關的工作。他承諾,環評報告發表後,會公開讓大家參閱,有關部門也可向公眾解釋其綜合分析意見。

至於區錦新建議完善市政機構諮詢網絡,崔世安表示,基本法第九十五條已明確,不牽涉到選舉市政機構。至於現在的諮詢體系未能發揮有效作用,政府會進行檢討。

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非法填湖地用途未有最終定案 (11/08/2011)

【特訊】工務局局長賈利安表示,政府多個部門現正綜合分析和研究龍環葡韻附近一幅非法填湖土地的用途,目前未有最終定案,也一直未有計劃設置巴士停車場。賈利安回覆議員高天賜書面質詢,表示當局正循城市規劃、交通發展、社區環境和環保綠化等多個方面分析和研究,務求使該土地能在配合區內發展的前提下得到有效利用。賈利安又說,路氹聯生工業區及旅遊塔側的巴士臨時停泊區,有關土地由交通事務局管理,巴士公司只具備使用權。當局相信有關安排,可減少巴士分散停泊,對居民所造成的影響。

有關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今年三月,跨部門工作小組採取聯合清遷行動,收回位於龍環葡韻附近一幅非法填湖的土地。政府多個部門現正就城市規劃、交通發展、社區環境和環保綠化等多個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和研究其用途,務求使該土地能在配合區內發展的前提下得到有效利用,目前未有最終定案,也一直未有計劃設置巴士停車場。

現階段,交通事務局開闢了路氹聯生工業區及旅遊塔側兩幅土地供巴士作臨時停泊,有關土地由該局管理,巴士公司只具備使用權。相信透過有關安排,可紓緩未來新巴士服務六百多台巴士的停泊壓力,同時可減少現時部分巴士分散於不同區域停泊而對居民所造成的影響。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賈利安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蓮運未敢保證九一運作好 (09/08/2011)


【本報訊】維澳蓮運昨日實施新的調度安排,並在下午舉行記者會。該公司董事束承靖表示,在現時有限的資源下,不可以對九月一日的巴士運作作出保證,但是,有決心不會再出現過去一星期的混亂。對於有議員認為,市民不願加入巴士司機的行列,是因為薪酬福利不優厚,束承靖不同意那是司機短缺的主因。

有決心不會再出現混亂

公眾關注維澳蓮運能否應付九月一日開始的新學年,記者問該公司可否對當天的運作作出保證。維澳蓮運董事束承靖稱:「在現時這樣有限的資源,大家都知道我們至少欠一百名司機,當然,我想沒有人可以保證我們二十六條路線整體達標。」不過,他補充:「不會再出現混亂的情況,我們有這樣的決心。」

束承靖表示,維澳蓮運昨日才實行新的發車表,仍需要多點時間評估,故現時未就九月一日定出具體方案,該公司繼續與交通事務局保持溝通。若發現未能應付九月一日的運作,會否主動要求援助?束稱:「這是互動的,不要說誰是主動。」他也指出,其實,維澳蓮運每一天都會考量需要多少支援車。

薪酬不是請不到人原因

日前,立法議員林香生表示,市民不願加入巴士司機的行列,原因是公司未能提供優厚的薪酬和待遇。維澳蓮運昨舉行招聘日,卻沒有人合資格簽約,束承靖稱:「昨日一間公司及今日我們公司的招聘,更加可以說,如果要入行的 (市民),我相信他們都已入行了。」他認為,薪酬不是缺乏巴士司機的主要原因。

束承靖表示,直至昨日,該公司的司機待遇是簽約獎金四萬元,每月工作廿八天、每天九小時,月收入可超過一萬六千元。他又指出,維澳蓮運預計有三百至三百二十名司機在八月一日投入服務,然而,七月下旬卻有兩成司機沒有到公司報到,他認為,這是該公司的巴士路線在過去一週出現混亂的主要原因。

頻死火 內地車廠派員來澳協助

現時,維澳蓮運的司機已八天加班工作,他們的精神狀態也受到社會關注。束承靖表示,暫時未接到司機請病假的資料。他強調,不會強求生病的司機駕駛。對於接連有維澳蓮運小巴「死火」,更要警民合力推車。束承認,他們發現小巴在調校未到很好的程度,已第一時間聯絡內地車廠,對方也派員來澳協助。

拒出席論壇解釋因事忙

前日,三間巴士公司及政府均沒有代表出席澳門電視台的澳門論壇,備受外界的批評。束承靖表示,由於過去數天要日以繼夜地處理新的編更及調度安排,故推辭了電視台的邀請,並答允往後若有需要時定會出席。束稱:「我們其實很希望去到現場,與觀眾多些溝通,直接互動,了解多點需要和訴求。」

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

汪雲限蓮運周內交改善意見 (04/08/2011)


【本報訊】政府繼前日決定由新福利派出巴士支援三條(3、3A、1)維澳蓮運的路線後,昨日再決定由澳巴支援維澳蓮運的MT1、MT2路線。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認為,維澳蓮運必須加強管理,局方已要求該公司在本周內提交意見,至於,要容忍到何時,現階段仍未定出相關期限。

澳巴昨也派出支援車

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在記者會宣布,由昨午四時開始,澳巴派出巴士支援維澳蓮運的MT1、MT2連通澳門及氹仔的路線,希望相關措施可讓維澳蓮運調配資源,改善11號路線發班未達標的情況。他相信,由兩間公司對五條路線作出支援後,將令整體巴士服務達到較合格的水平。

「我想強調,這種(支援車)安排一定是暫時性的。」汪雲表示,支援計劃暫定實行一個月。記者問他容忍維澳蓮運到何時?是否給予對方一年來改善?「我想,肯定不會到這個時候。」交通事務局已要求維澳蓮運在本週內提交詳細的計劃,說明需要支援到何時,以及如何改善營運等。「他們(維澳蓮運)的管理必須要加強。」

緊急預案最壞情況未出現

支援車措施會否增加政府對巴士服務的開支?汪雲表示,新服務模式是政府按班次付費的,所以,各公司的收費雖有少許不同,但總體的開支仍是政府一向的預算之內。原來,支援車是當局在八月一日前已定下的應變方向之一,汪坦言,在相當厚的應變預案書中,所預設的最緊急情況仍未出現。

汪仍是那句:望由澳人揸巴士

既然,多家巴士公司(尤其是維澳蓮運)出現司機不足的情況,政府會否准許輸入外僱司機?「到現時為止,都是那句,我很希望是澳門人駕駛相關的車輛。」汪雲表示,人力資源方面的整體政策,如:是否輸入外地勞工,要有整體的考量,不是交通事務局可以作出決定。

記者質疑,交通擠塞時,交通警員在嗎?勞資糾紛時,勞工局人員在嗎?汪雲不同意交通事務局在「孤軍作戰」,他指出,警方已在繁忙路段派員駐守,他曾直接與勞工事務局局長交流,兩局也保持密切的聯繫。「正如特首說,整個政府是真心實意希望通過公共交通的改善,去改善整體民生的質素,這是大家一起做的,只是我站在台前,後面還有很多同事幫助我。」

今早起微調25X

昨日,交通事務局宣布,由今早開始,交通事務局微調25X路線,由以往的路氹圓型地延伸到蓮花口岸圓型地。(→望德聖母灣馬路/連貫公路→連貫公路/新濠天地→蓮花圓形地→蓮花圓形地→連貫公路/威尼斯人→望德聖母灣馬路/銀河→)

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蓮運亂局歸咎人資短缺 (03/08/2011)


【本報訊】新巴士服務模式運作兩天,班次嚴重不足已引起市民的不滿,交通事務局更要採取措施以補助維澳蓮運的無能為力。該公司的管理層終於舉行記者會,向受影響乘客表達歉意,並指出,巴士司機人手嚴重短缺才是問題的根本,雖然,早已把問題知會政府部門,也聯絡了相關工會,但至今仍然未能解決。

公司管理層致歉

維澳蓮運董事束承靖在昨午記者會的開首便表示,該公司管理層體會到令部分乘客的出行產生不便,對受影響的乘客深表歉意。他提出:維澳蓮運即使擁有設備先進的監控及調度中心,亦因司機不足而未能發揮其最優的效果。「試問二百五十名司機又怎能負擔起四百名司機的工作量呢?」

雖然,過去兩天的巴士問題大部份與維澳蓮運有關,但是,束承靖卻從「三間公司」的整體角度看問題,他認為,巴士司機人手嚴重短缺是最根本的原因。「至目前為止,三間營運商加起來只有約八百名司機,缺口超過百份之三十,三巴現在都未能以正常編更安排人手。大家都需加班加點來勉強營運。」

入職獎金已增至三萬五千

束承靖表示,由年初開始,該公司與工聯、相關工會和社團保持積極溝通,希望通過講解,讓工會介紹更多司機入職,唯到目前為止仍沒有幫助。他指出,去年已得知人資問題,並開始知會相關政府部門,也通過加薪、加獎金吸引司機加入,過去數月的人職獎金已加到三萬至三萬五千元。

「政府方面,雖然號稱有五千名重型客車駕照持有人,到今天為止,資料 (八百名巴士司機) 事實證明了所有司機應到位的都已到。即使有約三百名學員正在接受勞工局的司機培訓班,就算畢業及入職的學員馬上加入,亦未能於短期內駕駛車輛載客。」

市民目睹石排灣車廠九十蓮運巴士未開出

昨早的繁忙時段,有市民專程前往石排灣車廠、北安車廠、旅遊塔停泊區,發現約有九十輛維澳蓮運的巴士沒有開出。維澳蓮運總經理何雨果表示,昨早應有五十多輛巴士沒有開行,但是,該公司的二百五十名司機在過去兩天都投入二十六條路線的駕駛工作。此外,過去兩日,沒有維澳蓮運的司機離職。

另外,維澳蓮運昨日宣佈,兩個星期內將有多二十名司機通過內部培訓考核,以加強調度能力及彈性,並於下星期一執行新的調度表,以便儘快加強 1、3、MT1、MT2 的發車頻率。

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住宅寬頻收費今下調 (02/08/2011)

【特訊】為了進一步打造澳門成為全數碼化城市,澳門電訊宣佈,今日起(八月一日)全面下調住宅寬頻服務收費,除了服務月費有顯著減幅外,每月的免費用量及上下載速度均作出大幅調升,務求讓市民多方受惠。

是次收費調整平均减幅為19.1%,當中,光纖寛頻服務收費的下調幅度更高逹41.9%。除此以外,部份收費計劃更大幅增加用量,而上載速度則以倍數提升。這是該公司繼今年六月份調低商業寬頻服務收費後,另一項惠澤市民的舉措。

新的收費模式涵蓋了不同的收費組別,包括住宅光纖寬頻、住宅寬頻及「i.校園」,客戶可受惠於不同程度的月費減幅、網速提升及免費用量的增加。

為了簡化收費模式,澳門電訊根據下載速度將現有的住宅寬頻服務計劃合併為「No.1 居+寬頻1.5」、「No.1 居+寬頻3.0」、「No.1 居+寬頻4.0」、「No.1 居+寬頻7.0」及「No.1 居+寬頻15」,月費下調之餘,額外用量的收費更最高減低50%。尤其是現有的「住宅寬頻無限計劃1」及「住宅寬頻特級計劃」合併為「No.1 居+寬頻4.0」計劃後,除了月費有相應下減外,每月的免費用量從250小時增加為無限用量,而下載速度則從2MB提升至4MB,用戶可多重受惠。

至於「i.校園」的客戶亦可享高逹38%的月費減幅,及每月高逹100小時的免費用量。

澳門電訊表示,住宅寬頻服務新收費方案有效配合了特區政府「三網融合」政策的實施,特別在光纖寬頻服務的普及方面著力顯著,無論收費水平及上下載速度都積極回應了市民的期望,有助大力推動資訊科技的普及和發展。

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汪:關愛員工免糾紛 (01/08/2011)

【本報訊】新巴士服務模式運作前,接連出現勞資糾紛,究竟,兩間巴士公司管理層是否存在問題?政府又如何預防類似事件呢?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未有正面回應,僅表示那些公司有誠意解決問題,更重要的是整體巴士服務。他認為,關愛和穩定員工可避免再次發生糾紛。

近日,接連出現勞資糾紛,兩間巴士公司的管理層是否有問題?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稱:「我覺得他們很有誠意解決問題。」政府了解兩間公司管理層存在甚麼問題嗎?他說:「整體來說,要面對怎樣運作才是最重要的。」

公眾更關心的是政府如何預防類似的情況?汪雲回應:「最重要的是盡量避免影響公眾服務,現正做相關的工作,包括,我們如何共同去關愛前線人員、管理層方面是否有措施穩定員工。」

汪雲指出,兩次勞資糾紛是員工爭取權益,不是為了影響整體的公共交通服務,某程度來說,他們訴求是合情合理的,表達的手法可能令社會擔憂。他表示,若司機有需要,可以與交通事務局聯絡。

要遵勞工法保障安全

至於,有巴士公司只能聘請七成司機,且要員工加班超時工作,令人擔憂他們休息不足而造成意外。汪雲表示,當局確保各公司遵守勞工法,而三間公司應可符合要求,他相信,勞工法可保障員工不會因過量超時而影響工作的安全性。

僱用本地司機不會變

早前,有公司表明因人手不足,可能出現班次延遲的情況。汪雲預計,班次可能出現一至兩分鐘的延誤,單一公司可能不達到增加四成班次的要求,然而,當局不希望班次比以往的疏落,將會加強其他公司的線路來達到合理的水平。

另外,三間巴士公司的巴士路線可以互相轉乘,乘客可利用電子貨幣儲值卡支付車資的乘客,在指定時間內轉乘不同公司的巴士,均可獲得轉乘優惠,當中單一區轉乘只須支付澳門幣兩元,跨兩區支付兩元五角,跨三區就支付三元。

迎新巴服務啟動應變中心

今天是新巴士服務模式的首日運作,交通事務局昨晩啟動應變中心,與警方及巴士公司直接聯繫。當局也會在十三個大站點派駐指導及技術監控人員,另外,約有一百名指導人員分配在主要的站點協助乘客,並即時匯報遇到的問題。

汪雲指出,三間公司仍需繼續聘請合共約一百多人,現時約有三百人等候考取駕駛執照,他相信,當中有頗大比例會投入公共巴士服務。汪稱:「我們用本地司機的目標,三間公司是不會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