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認民間公投不屬集會或示威 終院無權審理上訴 (31/07/2014)

【特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消息:

2014年7月23日,開放澳門協會向民政總署作出知會,其將於8月1日至4日分別在水坑尾街、祐漢新村第一街、高士德大馬路及宋玉生廣場之行人公共地方舉行四個題為「2014澳門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之宣傳」的「集會」。

7月24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以公函方式通知發起活動的團體,根據第2/93/M號法律第2條和第6條的規定,不容許舉行擬舉辦的活動。

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根據第2/93/M號法律第12條的規定,針對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2014年7月24日所作的不容許舉行該協會擬舉辦的活動的批示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上訴人指稱被上訴決定違反平等原則,而且還錯誤地解釋了第2/93/M號法律第6條的規定。

經審議,終審法院合議庭認為,從上訴申請和新聞媒體得知,「民間公投」是為了瞭解和徵求市民對於改變現行選舉制度、從而達至普選特首的意見。因此,意圖通過「民間公投」做到,並且實際上可以做到的,只不過是一項民意調查;而關於這點上訴人本人也是承認的,其在上訴申請中指出,從相關消息發布伊始,說明只是一項民意表達活動,並不具法律效力。

「民間公投」只屬一項民意調查

考慮到該「民間公投」的真正性質,合議庭認為相關宣傳活動不應被認為是法律技術層面上所指的「集會」,即其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以及若禁止或限制該權利的行使將使得終審法院有理由介入審理的「集會」。事實上,從案卷中看不到這些宣傳活動是為了交流看法、討論和形成集體意見或者為了闡述和討論意見而舉辦的,它的目標僅僅是吸引人們參與有關特首選舉的民意調查。

另外,這些活動也不屬於任何有別於集會的示威,因為示威通常是以行進、列隊或遊行的方式進行,宗旨是表達參與者的意見、情感或抗議。

因此,合議庭認為,終審法院並不具備審理上訴人所提出之問題的管轄權,因為終審法院根據第2/93/M號法律第12條介入審理相關事宜的前提條件是出現不允許或限制舉行集會或示威的情況,而本案不在此列。

綜上所述,合議庭裁定不審理上訴。

參閱終審法院第95/2014號之合議庭裁判(可從法院網站www.court.gov.mo下載)。

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民間公投‧罪在名字 張永春:易名民調即無事 (30/07/2014)

【本報訊】三個小團體舉辦的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激起政府和愛國愛澳陣營口誅筆伐,紛紛指責其違法、違憲,但不能拿出具體觸犯條文。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同樣無法給出明確答案,但承認如公投易名為民調,則完全不存在違法問題。

張永春昨回應民間公投究竟違反哪一條法律條文時,基本是重申官方早前的說法,稱特首選舉於基本法和特首選舉法裡有明確規定,若相關行為未按此進行,即不符合相關法律。

張永春表示,若民間公投實際只是一個特首選舉民意調查,基本法已確保本澳居民言論等各方面自由,是具有這方面的基本權利的,「我諗係不同個人同團體係一路有進行(民調),係這方面我覺得係法律方面無問題」。

這是否問題出於公投二字?張永春答道:「我諗係……如果係一個民意調查,我覺得係唔存在這個問題。(即改咗個名就可以?)唔用公投,你作為一個類似民意調查都可以。」

不過張永春提醒,若以民調進行,即要留意選舉法有關民調結果時間公佈之規定,其在競選活動開始至選舉日翌日一律禁止公佈,違反可罰一萬至十萬元。那麼是否叫公投就不會觸犯此?張即笑言:「哈哈,你問佢,唔好問我!」

做法務司?張:未聽聞

另外,社會早已傳張永春在下屆政府升任行政法務司司長。對此張即正色回應稱,他自己完全沒聽過、沒收過相關傳聞,不斷重申現時他最重要是做好當下的諸多工作。至於有否信心任此職,他以假設性問題為由不回應。

區錦新回應抬轎論 支持 A 區大建公屋 (30/07/2014)

【本報訊】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也表態支持行政長官崔世安調高新城填海 A 區的公屋單位數量,這是否為崔世安連任抬轎?區錦新聲稱,沒有與崔世安溝通,也不知其意圖,無論如何,本澳的民生問題需要切實解決,今次的政治決定是恰當的。他坦言,若該區生活質素下降的話,今日支持調升公屋單位的議員和新澳門學社,將來也要負上政治責任。

特區政府就填海新城 A 區的新規劃開展名為「A 區規劃為我改,三萬二戶有我份」諮詢,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議員辦事處認為,此規劃的擴充有助提供較多公屋數量,紓緩社會對公屋需求的壓力,應予支持。兩名議員昨日聯同新澳門學社代表到政府總部遞信,提出意見。(見圖)

現時,澳門的人口密度為一平方公里約五萬人,政府突然調升新城 A 區的人口密度,把原規劃的一平方公里約四萬人調升至七萬人,已有城規師提出反對和警告。區錦新聲稱,曾考慮專業意見,不過,專業人士可能有較理想化的目標,理想與現實之間卻存在差距,有時,的確要從政治考量。

有意見批評,新城 A 區的調整是長官意願壓倒專業規劃。區錦新質疑:政府多年來進行一輪又一輪、沒完沒了的新城填海區諮詢,究竟是否體現專業?另外,新城 A 區會否出現「沙甸魚」的擠迫情況?自稱時常不信任政府的區錦新表示,就算對政府失去信心,也不至覺得政府連一幅空地的規劃也做得不好。

有城規師提出,在 A 區建成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時,C、D 區應可興建公屋,質疑為何不把增建的公屋單位分散到新城填海 C、D 區?區錦新認為,現在是談論 A 區,若把增加的公屋單位分散到 C、D 區,可能需要更長時間來達成目標。

支持特首今次政治決定

也有批評指出,崔世安為了連任,才突然決定調整新城填海 A 區土地用途,新澳門學社和兩名議員是否為崔世安抬轎?區錦新聲稱,沒有與崔世安溝通,也不知其意圖,無論如何,本澳的民生問題需要切實解決,今次的政治決定是恰當的。若未來新城 A 區的居住質素下降,最終,新澳門學社和兩名議員也要承擔政治責任。

學社 A 區五點意見 (30/07/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就新城填海 A 區提出五點意見:

一) 新城 A 區將建的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應確定為經屋和社屋兩種,並須盡快確定社屋和經屋的比例。按照現有的對經屋、社屋的申請狀況,社會對經屋的需求遠大於社屋,所以政府必須面對現實,將此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中,八成用於興建經濟房屋單位,兩成用於社會房屋單位,以回應社會的需求。

二) 按照現時新城 A 區的填海進度,當局估計在二零一六年可以完成。若是如此,則絕不應至二零一九年才開始接受申請。事實上,按照現時的經屋法規定,政府只要有了具體的規劃 (有可「供申請單位的位置、數量和類型」) 便可接受申請。既然土地在二零一六年可以填土完成,在填土過程中已可開始規劃經屋的興建,到一旦填海完成,可能在短時間內便可開始接受申請。這才能安民心。尤應指出的是,諮詢中聲稱約於二零一九年才開始接受申請,而現任行政長官即使獲連任,屆時亦已是其任期的最後一年。而承諾在任期最後一年才接受申請,還要再過三至四年才可以上樓,這將現任政府的承諾由下任政府來埋單,實難見其誠意。因此,首批經屋應承諾在二零一七年便開始接受申請。

三) 新城填海 A 區的重新定位可增加公屋的供應,但卻是一幅五年以後才能實現的計劃。面對當前對經屋和社屋的緊逼要求,特區政府不能只拋出 A 區新方案就漠視當前社會對公屋,尤其是經屋的需求。除了早前特區政府所透露的四千四百個已有規劃的公屋盡快落實外,還有四十八幅正在回收程序的閑置土地及偉龍馬路旁的八萬多平方米的住宅土地,均應盡快進行興建公屋的規劃,以填補在新城填海 A 區真正有公屋供應前的應急措施。

四) 填海新城除了 A 區外,尚有 B、C、D、E 四個區。此四區按原來規劃,即使不像 A 區般作特別擴充,也還有二萬五千個住屋單位。這批住屋單位也應主要用於解決居民的住屋問題,而不應成了地產發展商的逐利工具。因此,應該把填海新城的所有住宅單位,包括新城填海 A 區的四千個私人住宅單位,均全部納入澳人澳地的範圍。

五) 屬於澳人澳地的房屋類型,可以很多元化,具體可包括:A) 由政府擁有讓澳門居民居住的社會房屋、社會服務院舍、公職人員宿舍、臨時房屋中心等;B) 由政府出售給澳門居民置業的經濟房屋、首次置業居所 (例如置安居)、先租後買居所、長者宜居屋苑、舊樓換新居所等;C) 屬澳人澳地範疇的私人住宅單位,除了必須以本地居民為銷售對象外,及後的倘有轉讓仍要遵守澳人澳地的規定,即轉售之小業主仍必須為澳門特區居民,直至二零四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有關限制方可解除。

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人鬼鬥 (28/07/2014)

農曆七月剛到,兩江雙城早滿街魑魅魍魎,未到十四『盂蘭』已鬼影幢幢,鬼話連篇的在嚇人騙人!那邊廂,佔中是反定了,它被貼上暴力標籤,反暴力怎會不對?這邊廂,公投也要剿滅,因為民意民權就是禍胎,維穩消災又豈可遲疑?

時光彷彿倒流,又回到那火紅的年代,發動群眾起來鬥群眾,社會瞬間被撕裂;繼後就是人人表態、個個過關,非友即敵,是以學究富紳也得拋頭露臉,振臂高呼「反對」、「反對」!一區之首竟也率百官「個人名義」簽署檄文,能不看人傻眼?是以,小城的『民間公投』亦必面對往後出現的「文攻武衛」,「小團體」要接受「大挑戰」了。

鄰埠在言論空間一步步被侵蝕的陰霾籠罩下,前日突傳來《主場》失守噩耗,不少人都感驚訝,創辦人更直言無隱說出「我恐懼」!全因現時社會瀰漫的一片白色恐怖氛圍。「原來今天的『東方之珠』已經變了,做一個正常公民、做一個正常媒體、為社會做一點正當的事,實在不容易,甚至感到恐懼。」

原來人民不只失去了言論自由《主場》,還將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面對魑魅魍魎,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中的《曹某不畏鬼》故事,教人只要問心無愧,胸懷坦蕩就可擊退鬼怪來擾。所謂「不畏則心定,心定則神全,神全則沴戾之氣不能干,神志湛然,鬼慚而去。」,可是現今在這個「人做的事比鬼更可怕」的荒謬社會,縱然有正氣做到不畏不怕,但那『鬼』也不會自慚而去 ,因為這『鬼任務』係要把謊言說成事實,歪理講成真理 ,也厚著面皮不與人辯,只顧自說自話、自以為是,當無羞恥之心,哪會有「作賊心虛」之理, 故必不會自慚形穢向「真理一方」讓步低頭。況且這『鬼物』不只青面獠牙靠嚇,還手執器物可傷人,除了凜然正氣,人們還需要有視死如歸的勇氣才可一鬥,歷史如鏡,時間總在人民的一方,與鬼鬥來日方長,爭民主薪火相傳,莫因一時橫逆而氣餒。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

民間公投若有阻滯 學社義不容辭支援 (26/07/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暫不協辦「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不過,若活動無法順利進行,將義不容辭盡力提供支援。學社也呼籲市民以各種途徑,包括參與民間公投,表達普選訴求。新澳門學社理事、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民署不容許公共地方舉辦「民間公投」的活動,是荒謬的打壓。

學社暫不加入組織

發起「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三個團體已邀請新澳門學社「成為協辦團體或以其他形式參與活動委員會」。新澳門學社理事長蘇嘉豪表示,學社暫不會加入活動委員會協辦組織和管理工作,期望發揮公民社會人事分工的作用。若然民間公投其後基於各種因素而令其無法順利進行,學社將義不容辭盡力提供支援。

繼續爭取二零一九普選特首

蘇嘉豪也表示,學社非常歡迎和支持不同團體以民間公投或其他合法方式推進澳門的政制發展。作為本地民主派政治團體,學社肯定不能缺席爭取普選的公民運動,將一如既往繼續爭取和倡導「二O一九,普選特首」,呼籲市民以各種途徑,包括參與民間公投,表達普選訴求。

另外,新澳門學社正籌劃針對特首選舉的各項行動,包括與候選人接觸、向市民指出現行小圈子政制存在種種流弊等,也不排除於行政長官選舉投票日 (八月三十一日) 前或當天發起社會行動。

吳國昌﹕民間公投遭荒謬打壓

新澳門學社理事、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與其他官員,多次宣稱「民間公投」違法,甚至違憲,顯示他們對現今的民主活動缺乏理解,令人失望。看來,民政總署是依從高官的論調,才不容許公共地方舉辦「民間公投」的活動,這是荒謬的打壓。

據悉,「民間公投」的主辦團體將針對民署的決定,向終審法院上訴。吳國昌認為,現正考驗澳門是否真的實踐成熟的一國兩制、三權分立。他重申,「民間公投」其實是非政府的表達意見方式,其結果是不可能強制執行的,更不涉及違憲、違法,不應受到無理打壓或依法取締。

馬錦強指公投不法 (26/07/2014)

【本報訊】民署管委會委員馬錦強表示,國家及本澳特區的法律及憲制性文件、《基本法》均沒有公投制度。指多個團體計劃發起的公投在本澳法律下不容許。

馬錦強指,公投的憲法規定了公投的時間、程序、議題、進行及管理等標準,國家及本澳特區的法律及憲制性文件和《基本法》均沒有公投制度,多個團體計劃發起的公投在本澳法律下不容許,不符合本澳特區的法律制度。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民間公投網站開通 (25/07/2014)


【本報訊】三個發起「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團體,原計劃昨天在水坑尾公共地方舉行活動,卻遭民署反對。不過,他們昨天開通「民間公投」網站 (https://macau2014.org)。

「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簡稱委員會) 成員周庭希表示,年滿十六歲的澳門居民也可參與「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但是,委員會將會分開公布結果,到時,相信可顯示十六至十八歲澳門青年對政制和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看法。另外,委員會昨日也公布「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詳請:

命題一:你是否贊成二O一九年澳門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
答案 A:是;
答案 B:否;
答案 C:棄權。

情況一:二O一四年特首選舉只有一位候選人
命題二:你是否信任二O一四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唯一候選人 X X X 成為行政長官?
答案 A:是;
答案 B:否;
答案 C:棄權。

情況二:二O一四年特首選舉候選人多於一位
命題二:你支持以下誰二O一四年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成為行政長官?
答案 A:候選人 A 姓名;
答案 B:候選人 B 姓名;…..
答案 n+1:棄權。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的投票時間方面,與諮詢初期公佈時有所調整,現包括八月三十一日至中午十二時亦為投票日:
電子投票:二O一四年八月廿四日凌晨零時至卅一日中午十二時
實體投票:二O一四年八月廿四日及卅日早上十一時至晚上九時

實體票站設立地點:
祐漢站 祐漢新村第一街 (數碼城 / 大豐銀行旁)
新橋站 渡船街 ── 墨山巷 (新橋 Daiso 旁 / 大豐對面)
中區站 水坑尾街 (公共行政大樓前)
下環站 風順堂街 (鵝眉街麥當勞斜對面)
離島站 花城公園側 (麥當勞旁)

團體轟民署濫權阻撓「公投」(25/07/2014)


【本報訊】「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周庭希表示,民署不容許三個團體在公共地方展開「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活動是濫權,該署又拖延回覆上述的決定,企圖阻礙司法上訴,既違反《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的精神,也違反公共機關應該遵守《行政程序法典》的善意原則,是澳門官員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例。

三個團體「澳門良心」、「澳門青年動力」、「開放澳門協會」將在八月二十四日開始舉辦「特首選舉民間公投」。「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周庭希表示,他們在本星期二按照《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通知民政總署,將在昨天 (七月二十四日) 於水坑尾的公共地方舉行「公投」集會活動。

民署﹕「公投」不符法律地位

但是,民署在前天 (七月二十三日) 才回覆宣稱:「公投」完全不符合澳門特區的法律地位,故不容許在水坑尾公共地方舉行「公投」集會活動。周庭希昨日中午表示,他們前天 (七月二十三日) 也向民署提出未來一星期的九次集會,民署昨天 (七月二十四日) 只就一次集會作出回覆。

周庭希指出,民署今次的處理手法有別於以往,在正常情況下,署方接到多次集會通知,均會在翌日一併作出回覆。他也表示,按照法律,他們原可針對民署的濫權向終審法院上訴,但是,由於民署太遲回覆,按以往經驗,法院很可能以沒有足夠時間開庭為由,拒絕審理上訴。

周庭希﹕拖延回覆圖阻上訴

「意味著,民政總署現在玩弄程序技倆,令我無法向終審法院上訴。」周庭希表示,民署拖延回覆,企圖阻礙上訴,既違反《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的精神,也違反公共機關應該遵守《行政程序法典》的善意原則,應該受到強烈讉責和批評,「開放澳門協會」也會向廉政公署投訴。

「今次是澳門官員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例。」周庭希提醒,官員應該遵守法治,否則,他們個人的前途、形象,甚至,整個特區政府的形象也會受到損害。周庭希表示,他們仍會在街頭合法地派發宣傳「民間公投」的單張。

昨日中午,周庭希向傳媒作出以上陳述後,他在傍晚向傳媒表示:「在今日 (二O一四年七月廿四日) 黃昏約十八時四十分,我從民政總署收到餘下八份不容許集會通知之信件。本人最早可以明天 (七月廿五日) 向終審法院遞交上訴文件。」民署則在黃昏十九時三十一分發出新聞稿,對「開放澳門協會」有關集會回覆之不實言論表遺憾,隨後,「開放澳門協會」也緊急發出聲明回應。(見另稿)

民署否認拖延‧開放極度遺憾 (25/07/2014)

【本報訊】民署不容許在公共地方舉行「民間公投」活動,開放澳門協會昨日中午指控民署拖延回覆,阻撓司法上訴。民署昨日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沒有任何拖延,對於開放澳門協會的不實言論,深表遺憾。隨後,開放澳門協會發出聲明回應,對於民署發出新聞稿刻意扭曲理解其指控且堅稱「無任何拖延」,感到極度遺憾、非常失望。

民政總署的新聞稿內容如下:

就「開放澳門協會」公開發表有關民署處理其集會通知之言論,當中存在與事實不符之情況,民署對此深表遺憾。

按照規定,集會通知應於活動舉行前最少三個工作日前遞交,如屬政治或勞工性質,則最少提前於兩個工作天之前遞交。民署是於本月廿二日收到「開放澳門協會」書面通知,告知將於本月廿四日舉行集會,民署按規定於廿三日,即活動舉行前廿四小時回覆有關決定,並無拖延。同時,就該會於廿三日下午向民署遞交,涉及另外九次集會活動之通知,民署亦於廿四日全部作出書面回覆。

民署重申,民署是按照法律規定處理該會之集會通知,並無任何拖延,對於該會之不實言論,深表遺憾。

開放澳門協會回應內容如下:

一) 本會本日 (七月廿四日) 午間遞信記者會上已明確指出,懷疑民署拖延回覆的是本會於七月廿三日作出為下星期多日集會的預告,並非在七月廿二日作出針對七月廿四日的集會預告。

二) 基於開放澳門協會周庭希理事長個人近年相當多次作出集會預告的經驗,民署會在收到集會預告翌日作出書面回覆。

三) 周庭希理事長於七月廿三日向民署書面預告擬於今週未及下星期共九個的主題為「二O一四特首選舉民間公投之宣傳」之集會活動。根據以往經驗,民署會在預告翌日 (即本日,七月廿四日) 一次過書面回覆發起人。

然而,本日 (七月廿四日) 約十一時周庭希理事長在接到民署通知收取信件時,僅收到一封回覆關於不容許明天 (七月廿五日) 集會的信件,昨日 (七月廿三日) 同時宣告的其餘八個集會當局無作出書面回覆。

四) 於本日 (七月廿四日) 中午遞信活動時,開放澳門協會周庭希理事長揭露懷疑民署拖延發出文件的指控後,經傳媒工作者在下午不斷向民署查詢亦無果,在本日 (七月廿四日) 正常辦公時間以外的約下午六時四十分,民署才通知周庭希理事長接收關於其餘八個集會的文件。

五) 周庭希理事長相信該其餘八份集會信件是在本日 (七月廿四日) 下午才準備,事關在本日中午、昨天 (七月廿五日) 接收共兩封不容許集會信件中,民署打錯了發起人聯絡地址,經今午周庭希接信時 (遞信活動之前) 通知民署人員後,在黃昏時收到的信件上,地址才獲修正。

六) 故此,相信民署是在本會午間遞信得悉本會揭露懷疑拖延發出文件的指控後,才在本日 (七月廿四日) 下午緊急準備文件,並不尋常地在正常辦公時間外通知收信。

七) 最後,必須指出,根據新聞局網站時間顯示,民署該新聞稿是在十九時卅一分發佈,是在周庭希理事長黃昏簽收文件四十五分鐘後發出。

對於民署發出新聞稿刻意扭曲理解本會對其指控且堅稱「無任何拖延」,本會感到極度遺憾、非常失望。

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吳區就檢討經屋法遞信 (24/07/2014)

【本報訊】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區錦新,以及新澳門學社成員昨日到政府總部,就檢討《經濟房屋法》的諮詢遞交信函。(見圖) 他們認為,千多個經濟房屋單位招徠四萬多戶申請,官員聲稱完全審查需兩年時間。可是這次局部檢討經屋法迴避經屋供應量問題,而是要建立一個所謂「保留已遞交的申請經濟房屋資料,修改先審查後抽籤」的制度。

在上述制度下,官僚再不用把手上幾萬份申請檢查,而是把幾萬申請全放入大倉庫,等到有人抽中了才拿抽中的小量幸運兒來檢查。反之,老百姓申經濟房屋,入表後連合不合資格都不知道。可能等十年抽十幾次都未中,等到十幾年後萬一抽中,卻又分分鐘被審查認為不合資格。他們認為:「這實際上是『官僚開心、百姓驚心』的制度!」

他們表示,政府必須下決心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結合行政長官承諾填海 A 區二萬八千公屋用地的政治決定。在填海新城之前能夠立即作公共房屋發展的土地,應當在短期內完全用於增建經濟房屋與社會房屋,而填海 A 區二萬八千公屋用地則作為經濟房屋與社會房屋有力的後續供應資源。在這基礎上,應當有條件立即回復經濟房屋計分排序輪候的制度。

因此,現在絕對有條件從速恢復經濟房屋計分排序輪候制度。房屋局應當把手上四萬多戶申請表進行審查 (必要時特區政府應在其他部門調動人手支援房屋局審查申請資料,絕不應讓審查資料花上兩年時間,也絕不應全掉進大倉庫不管),依制建立輪候名單,讓合資格者安心,讓政府適時掌握經濟房屋的需求量。

由於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有現實的強大需求,因此,在配備足夠公共空間的基礎上,填海新城 A 區二萬八千單位當作為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的儲備供應量,相應修改經濟房屋法恢復計分輪候制度,以及在規劃足夠土地資源之下,以法制規定輪候期,讓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輪候有期,讓整體基層市民安心。

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公屋集中 A 區人口迫爆 政府此舉耐人尋味 (23/07/2014)

【本報訊】政府大幅調升新城 A 區的公屋數量,城規師林翊捷認為,那是一個奇怪的決策。他指出,在新城 A 區建成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甚至,形成健全的社區,需要十至二十年的時間。其間,新城C、D 區的填海工程理應完成,可以興建公屋,政府應把公屋分配在新城 A、C、D 區興建。

每平方公里七萬人

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把新城 A 區的主要功能調整為以公屋為主的居住用途。城市規劃師林翊捷 (見圖) 認為,現時,見不到政府推出新的規劃,只見到政府貿然拋出一堆增加了的數字,當中,缺乏空間布局、設施配置等。他提醒,新城 A 區的人口密度,由原規劃的一平方公里約有四萬人,調升至新數字的七萬人。現時,澳門的人口密度為一平方公里約有五萬人。

絕對不是新城規劃新夢想

林翊捷指出,現時,北區的人口密度是一平方公里有十多萬人,要把新城 A 區的人口密度高達一平方公里七萬人,這是絕對可以做到的。但是,新城規劃的願景是提升未來二、三十年的居住質素,沒有理由把標準降到政府新構思的這麼低。若依從政府提出新城 A 區的最新居住人口,林翊捷稱:「絕對不是開頭政府所說的那回事──新城規劃新夢想。」

現時,北區的人口密度很高,公共設施不足,所以,新城 A 區的人口密度不宜高至一平方公里有七萬人,這才能以達至新城、舊區互補,讓北區居民可享用更多公共設施。林翊捷認為,近日,居民反對輕軌高架橋建在黑沙環公園上方,原因之一,正是該區缺乏這類公園。他擔心,新城 A 區人口增加,土地面積如舊,該區的公共設施,如公園、露天運動場等也自顧不下。

公屋應合理分配至CD區興建

政府在新城 A 區大幅增加公屋數量,林翊捷認為,那是很奇怪的決策。他指出,二O二三年,首批公屋才有機會落成。建成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甚至,形成健全的社區,需要十至二十年的時間。在那期間,新城 C、D 區的填海工程理應完成,足可興建公屋。他提出,政府不應在新城 A 區大幅增加公屋數量,而是把公屋分配在新城 A、C、D 區興建。

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吳國昌質疑學府打壓學術自由 (22/07/2014)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書面質詢,質疑學府打壓學術言論自由,其書面質詢如下﹕

「今年六月以來,公眾傳媒陸續報導及揭發本澳各高等教育機構各種涉嫌政治壓制學者,甚至粗暴壓制學生支持學者發聲的表達自由與傳媒採訪自由的事件。繼澳門大學有學者因參與社會活動後涉嫌遭校方提起紀律程序,又有聖若瑟大學教授因發表政見而被解僱。此外,續有消息傳出多名接受傳媒訪問時經常批評政府的學者,涉嫌被校方以不同方式打壓,如不獲續約、處分和警告。事件已陸續在本地及外地傳媒報導,引起壓制學術自由和表達自由的憂慮。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在公眾傳媒陸續報導及揭發本澳各高等教育機構各種涉嫌政治壓制學者,甚至粗暴壓制學生支持學者發聲的表達自由與傳媒採訪自由的事件後,行政長官於六月底重申特區應尊重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亦表示會了解和分析事件。特區政府對此有何跟進分析交代?部份事件涉及作為公法人的高等教育機構,是否更應主動檢討,回歸尊重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原則,向公眾交代?

二、 特區政府二零零五年一度提出高等教育制度法諮詢文本,也曾準備邀外界獨立機構評鑑本地高等教育質素,但高等教育制度法至今未實現,而評鑑本地高等教育質素也一直未實行。特區政府會否及早籌備高等教育制度法和邀外界獨立機構評鑑本地高等教育質素,以及在立法和評鑑中著重學術和表達自由之維護?

三、 學者涉因發表政見而遭無理解約,揭示教學人員缺乏職業保障的問題?是否須採取措施,包括倡導教授終身聘用制度等,以落實勞動關係法第六條第二款關於不得因政治或思想信仰而被剝奪就業權利的規定,保障學術自由?推而廣之,在非高等教育範疇是否亦應採取措施加強教師職業保障,引入長期聘任制度或教師不得遭無理解聘之規定,讓教師發揮專業自主?」

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吳國昌促 A 區結合澳人澳地實現房屋長效機制 (21/07/2014)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啟動新一輪口頭質詢促填海A區政治決定結合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整體實現澳人房屋長效機制。其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如下﹕

「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諮詢文本未有足夠聚焦於「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來收集民意,反而把焦點放在作為澳人澳地房屋形式一小部份的「置安居」計劃。由於諮詢文本誤導,整個諮詢過程都惹來公眾不斷質疑。諮詢收場之後,行政會公佈行政長官作出「政治決定」,調整新城填海A區規劃概念方案,決定規劃住宅用地可容納三萬二千個住宅單位,當中二萬八千個定為公屋單位。本人認為這個「政治決定」應當進一步明晰規劃內容,結合公屋制度調整和填海新城澳人澳地,全面實現澳門居民房屋供應的長效機制,讓澳門居民安心。

為此,跟進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在能夠動用填海新城土地之前,可調動興建社會房屋與經濟房屋的,包括已公佈過規劃四千四百個公屋單位,並將於粵澳新通道旁可建一千四百個公屋單位,加上前御海南灣地收回可建一萬多個單位,以及四十八幅閒置地部份收回可建更多公屋單位,這些公屋土地,銜接填海新城A區的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用地,是否應已提供足夠的社會房屋與經濟房屋土地資源,回復讓經濟房屋何資格申請者計分排序的制度,以及進一步建立讓社會房屋合資格申請者和經濟房屋合資格申請者輪候有期的制度?

二、 特區政府是否承認,作為完整的房屋供應機制,亦應當充分調動填海新城土地資源,按本地居民的具體房屋需要規劃提供臨時房屋中心、舊區重建中轉房屋、社會服務住舍、公職人員宿舍、首次置業居所(例如置安居)、先租後買居所、舊樓換新居所、長者宜居屋邨等?是否應下決心把填海A區尚餘的四千單位住宅地以及其餘填海各區兩萬多單位的住宅用地,優先規劃作上述各類房屋供應?

三、 作為澳門居民置業安居的長效機制,特區政府可否及早實施填新城澳人澳地政策,建立法制規範填海新城各區住宅單位在二零四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第一手及轉手置業的小業主必須為澳門特區居民,既透過土地房屋發展規劃盡可能讓填海新城各區住宅單位平均分配予澳門居民置業安居,又確保轉讓流入私樓市場的填海新城住宅單位在澳門居民之間流轉,免受外來炒賣衝擊?」

2014年7月18日 星期五

傳協促還社會免於恐懼自由 (18/07/2014)

【本報訊】對於在傳媒批評時政的大學學者被指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壓,昨日,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發出聲明警告:「輿論口徑一旦被單一化,市民只能接收片面、偏狹的資訊,不但直接損害公眾的知情權,更會進一步打擊所餘無幾的言論空間。」聲明內容如下:

對於近日澳門大學和聖若瑟大學接連出現懷疑政治打壓學者事件,至今仍留下許多指控和疑問尚待澄清,本會對此表示高度關注。同時更憂慮倘若一些敢於發聲、按照事實議事論事、教學表現獲得學生普遍肯定的學者,在不明情況下被「以言入罪」、被施壓、甚至被辭退,將是社會籠罩白色恐怖的警號。事關澳門的言論自由和公眾知情權,本會鄭重促請涉事各方,包括學校、相關政府部門和行政長官交代事件,澄清公眾疑慮,還社會免於恐懼的自由。

一如其他地區,澳門不少學者身兼時事評論員,或經常接受媒體訪問批評時政。作為一個新聞專業團體,本會高度關注這次有學者因評論政治或個人政治立場而被懲處,甚至在沒有任何口頭警告的情況下突然被解僱。根據目前已曝光的消息,有合理懷疑這些打壓涉及「政治原因」。必須指出任何人意圖用政治手段干預學者中立發聲,令講真說話的人反而遭受打壓,是非常嚴重的政治事件,並非純粹的校內事務,特區政府不能以「學術自主」為藉口置身事外。

更重要是,當多元及異議的聲音開始被驅逐,當新聞界、學者和時事評論員都要面對隨時被滅聲、被操控的威脅,當市民接收的資訊早已在不知不覺間被層層「過濾」和「淨化」時,就代表著這個社會真的病了!溫水裡的青蛙快熟了!輿論口徑一旦被單一化,市民只能接收片面、偏狹的資訊,不但直接損害公眾的知情權,更會進一步打擊所餘無幾的言論空間。

本會重申,人們能否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暢所欲言針砭時弊而不受到任何形式的威脅,是一個地方政治開放和進步的重要指標。大學作為探求真理和知識的先行者,更應鼓勵學者和學生走進社會、積極發聲,而非服從權貴、自設政治禁區,將寶貴的言論自由讓位予其他利益。

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何超明 不參選 (17/07/2014)

【本報訊】檢察長何超明昨日公開表明不參選行政長官選舉,這選擇是最好和最合適。他祝願崔特首競選連任成功。

自覺不參選選擇最合適

何超明昨日出席活動時表示:行政長官選舉係今年一件大事,個人不準備參加選舉,他覺得這選擇是最好和最合適。在個人來講,祝願崔特首競選連任成功 。

對公投看法沒有補充

另對於崔世安日前表示主要官員將有新變動,何超明稱現時最緊要做好自己的工作。而被問及有團體舉辦公投活動。他稱,公投大家需要注意的,因為這是一種群體性的活動。他又留意到政府已就事件發聲明,故沒有補充 。

另被問到永利批地一事,何稱檢察院無收有關檢舉。

民間公投,合理合法 (17/07/2014)

三個「小團體」以有限資源絞盡腦汁,力求在公民社會發展上幹一番「大作為」,盡力籌辦好一場成熟的公民投票活動,為社會以至政府提供一套清晰且具參考性的民意數據。一場民間活動,理應與當權者及其一干黨羽河水不犯井水,但根據香港的「莫須有」經驗,筆者早已預期民間公投將會遭到「無所不用其極」的抹黑與污名,結果活動消息一出,果然惹得官方旋即發難,反應甚至比香港要激,政府發言人把有關活動嚴正定性為「非法、無效」,中聯辦也連夜表態力撐政府,正所謂「一犬吠形,百犬吠聲」,一眾建制派也迅速撲出,在官媒盡情散佈似是而非的法律觀念。

讀者不妨仔細思考:對於「無效」之說,雙方其實早有共識,「小團體」一開始已清楚說明民間公投「不具法律效力,但有政治效果」,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也表明此點。不同於其他民主國家或地區(例如:瑞士、中華民國、美國加州等)法律賦予公民就重大社會議題直接創制和複決權的公投行為,諸位皆非常明瞭澳門此次民間公投不含任何法律基礎和約束力,即不可能強制要求政府接受投票結果,否則武裝起義、推翻政權,再自行籌組政府,其純粹是民間表達政治訴求、模擬行使公民權利的活動,無論如何也很難與「挑戰國家主權」、「變相澳獨」等嚴重指控連結起來。至於「非法」之說,連本身是法學教授的官委議員唐曉晴也不敢苟同,至於民間公投違反何法?官方則一直講不出聲,後來發言人以至特首狗急跳牆下乾脆拋出「違反憲法和基本法」,實事求是的網民馬上翻閱有關法律,結果只見人民的各項權利自由受其明文保障,卻不見任何「禁止民間公投」等條文,反觀官方在毫無法律基礎下「出口術」,無理干擾民間團體發起活動的自由,正如理工學院的法學教授António Katchi所言,本身就有違反基本法之嫌了。那無疑是企圖透過自身龐大的輿論機器,力阻任何可能讓當權者尷尬或管治威信受損的政治效應。

事實上,由於民間公投不涉及任何公權力、不約束政府乃至任何人遵守、不對現行的選舉制度產生任何法律上的影響,其純屬民間團體與市民之間的私人活動,因此其適用於私法「法無禁止不為罪」的原則(例如:法律無限制市民外出觀看世界盃球賽,市民就有該項自由,且不得遭到干預甚至指控「非法」),若有人膚淺(或刻意)地以為所有命名為「公投」的活動必定牽涉公法,且必須符合用以限制公權力的「法無授權即禁止」原則(例如:因為有《控煙法》,政府才有權處罰食肆吸煙者),不是沒有法律常識,便是故意向市民作出言語恐嚇,帶頭破壞法治的核心價值。

民間公投就如《國王的新衣》裡那位小孩一樣,以最堅定的勇氣和最溫柔的語氣,揭破當權者最醜陋的一面,哪怕短期內未能起到任何決定性的變革,但長遠而言,它勢必載入澳門民主發展的史冊。若然沒有諸位的參與,我們將永遠無法在小城的政治夾縫中尋求一束曙光。

蘇嘉豪

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

崔明言大刀闊斧換班 (16/07/2014)

【本報訊】正式宣布參選的崔世安,對新城A區兩萬八公屋如期落成或普選特首等問題上,均未能給出具體承諾或方向,但獨在司長班子問題上明確表態,承諾會順應民意,優先考慮、盡快處理,「大刀闊斧」去辦。

新屆政府司長大換血傳言一直滿天飛,更已有具體名單流傳。崔世安在參選宣言中提出「加快落實行政改革」和「完善特區管理制度」,有兩名記者先後關注未來五司架構、人選會否有變等。

宣布會選後收許多意見

崔世安表示,有關問題在當選後回答較為適合,但可分享自他宣布會參選後收到這方面意見,包括「經過十五年是否要改變」、「行政改革,精兵簡政」等,當中最令其深刻、最多提到的是這方面工作應「大刀闊斧去做」。

崔世安相信,隨著時代發展與改變,行政架構改革等實屬必然,「你話會唔會換人?我諗換屆好多政府都會梗有一定的改變,但係我覺得今天我唔適合,因為我未到當選,好似無資格去講呢一樣嘢。」

到第二次回答,崔世安進一步說:「如果係大家支持下我能夠當選,我會盡快去處理呢個問題。……呢個我承諾,若能當選,一定擺係優先次序去考慮。」

支持和平理性示威遊行表訴求

宣言又提到,會穩步推進民主政治發展,促進社會民主法治。有港媒問崔世安當選後會否在民主進程上給出承諾,如一人一票選特首,回應近月年青人之期望。崔說,要尊重和遵守法律,若社會凝聚到一系列意見,他願意收集、有商有量,向中央反映,但政改啟動權和決定權是在中央。

崔特別提到,近年本澳遊行示威等不同方式表達都是和平理性,希望之後能保持下去,「始終我都覺得,係合法同理性的情況下進行,呢個我係聽到意見,我係支持的」。

賭牌檢討不宜談主觀願望

至於新屆政府焦點工作賭牌檢討會有何考慮、會否在政綱中重點著墨?崔世安稱,檢討工作將十分公開和透明,但現階段實不宜於檢討前說出他自己預定的主觀願望。

新城二萬八公屋沒承諾不跳票

另一個備受居民關注的落成差不多十年後的新城A區二萬八公屋計劃,會否重蹈萬九公屋計劃覆轍跳票收場,「你點樣承諾呢一張唔係一張空頭支票呢?」崔世安未有正面回應,只說承建商已承諾填海工程會於一六年完成,不會延誤。

在未來宣傳期,崔會將五年前參選政綱與過去五年工作落實做比較,讓居民看見他們做了多少,也讓他們尋找做得不足之處。

A 區將有四個輕軌站 (16/07/2014)

【本報訊】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A區將有四個輕軌站,每個站將能完全覆蓋三百米半徑。由於東北走線三條線路中過半高架軌道走海面,使A區及東北三條走線的覆蓋率相對其他路線低。政府又表示,將會藉輕軌施工,一併解決關閘口岸整治,基於顧及出入口岸運作未能騰出空間重建,政府將會創造條件,進行關閘口岸整治工程。另外會同時進行黑沙環公園整治,善用周邊空間,保證公園設施不會少於目前。

立法會昨繼續召開口頭質疑大會,運輸工務局司司長劉仕堯回答議員對輕軌的提問。議員希望,政府能提高輕軌方案的透明度,減低居民對施工所造成生活影響的憂慮,以及關注到,本地工人能否滿足相關技術需求。

藉輕軌工程一併解決關閘廣場整治

政府指會藉輕軌工程, 一併解決關閘廣場整治及黑沙環公園的整治。劉仕堯指出,在輕軌黑沙環公園路段施工期間,將同時對黑沙環公園進行整治,善用周邊空間,增加園內休憩設施,保證公園設施不會少於目前。另劉榕表示,顧問公司已於二零一二年完成關閘廣場整治方案,包括對地下巴士站、附近球場、停車場、建築物、交通網、廣場等作整治,尤其解決進出關閘口岸的兩條行車場。但基於關閘出入境大樓運作當中,未有條件開展工程,政府將會創造條件,開展有關整治。

劉榕又表示,A區是一個離島,設二百米水道,區內將設四個輕軌站,每個站將能完全覆蓋三百米半徑。由於東北走線三條線路中,近半數架空走線設於海面,使A區及東北三條走線的覆蓋率相對其他路線低。

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李鎮東表示,輕軌工程已開展三年,政府一直有進行本地技術人材培養,工程之初透過外地技術人員帶教本地技術人員,培養本地技術人員,目前,已有兩名本地技術人員接手原本由外地技術人員的工作,未來亦會繼續加強有關工作,增加本地技術人員比例,未來的基建及營運標書中,會要求投標者列出本地技術人員比例,令人員本地化,料未來八至十年,可以培養本地班子。

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蘇鼎德爆被炒三原因 (15/07/2014)

【本報訊】在本澳傳媒評論政治的澳門聖若瑟大學政治學系講師蘇鼎德 (Éric Sautedé),不獲該大學續約。在該大學任教七年的蘇鼎德剛向學生和同事發出英語的電郵,形容今次的不續約是「粗暴」的 (the brutal termination of my contract)。

蘇鼎德認為,被解僱的原因有三:一) 他在年初批評,即將卸任的行政長官缺乏魅力;二) 他邀請香港大學的學者馮客來校介紹其新書《解放的悲劇——一九四五至一九五七年的共黨革命史》;三) 他向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申請資助,在今年七月前往葡國出席歐洲漢學研究會議,其申請遭到拒絕。

他將在上述會議發表一篇論文,內容關於上世紀七十年代至今的澳門政治,這篇論文也計劃交給多倫多大學出版社,納入一本關於澳門特區政府成立十五週年的書籍內,將於稍後時間出版。

形容解僱粗暴「行刑式」

在今年六月四日,蘇鼎德接到不獲續約的一月個通知,他形容,手法是「一刀了斷」、「行刑式」(the simple demise, execution style)。他坦言,早在今年四月,已經開始意識到問題的存在。據他所知,除大學校長和行政委員會外,事件涉及天主教基金及高教辦。

蘇鼎德指出,過去一年,天主教基金對大學的干預越來越深,仔細審查所有研究計劃,甚至,連澳門基金會同意資助的研究計劃,也要否決。他坦言,不知道辭退的指令是否直接來自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早前,聖若瑟大學校長聲稱,大學的財政困難不影響其決定,蘇鼎德卻認為,校長的言論違背事實。

澳門聖若瑟大學網站顯示,天主教基金由九人組成,主席是澳門教區主教黎鴻昇,成員包括:梁維特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委員)、蕭志偉、楊俊文、陳守信,以及四名神父 (其中一人是澳門聖若瑟大學校長)。

「若我們不堅持,誰能賦予這在《基本法》中受保障的自由一點意義?」蘇鼎德表示,高等院校應該在學術自由方面堅守某些價值,這只有大學教職員和學生才能做到。他認為,澳門聖若瑟大學校長和天主教基金的選擇,不但危險,也明顯違背了「一國兩制」的原則,並抵觸了一些《基本法》的重點。

我們還可教授甚麼?

蘇鼎德問:「若不以本地社會作為研究對象,為何設有政府研究、公共行政、政治科學科系?下次,還有甚麼是不許研究呢?城市規劃?因為它太受爭議。社會事務?因為向政府的決定提出質疑而存在風險?我們還可以教授甚麼呢?我們應否講授天安門鎮壓?教導當代中國時應該採用甚麼參考書目?」

麥瑞權建議政府 買鏡湖同善堂地建公屋 (15/07/2014)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目前,特區政府的土地供應主要來自收回閒置土地及新城填海區,政府正有序開展短、中、長期的公屋規劃。直選議員麥瑞權認同,政府提高新城A區建築物的容積率,他也建議,政府可依法透過拍賣向鏡湖慈善會和同善堂購買土地,既不存在官商勾結,也是行善。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日列席立法會會議,回應議員提問。他指出,目前,特區政府的土地供應主要來自收回閒置土地及新城填海區。關於閒置土地方面,土地工務運輸局完成了48個可能歸責個案的分析報告,經聽取法律部門的意見後,目前二十九個個案啟動了宣告批給失效的聽證或續後的法律程序。

政府正有序開展短、中、長期的公屋規劃。短期方面,早前公布了將規劃四千四百個公屋單位,共涉及四幅土地,較短期可發展的四幅土地分別位於林茂塘及氹仔中心區,初步評估可建共四百多個單位,現已進行前期規劃工作。

至於漁翁街發電廠現址和氹仔體育路奧林匹克游泳館東面停車場,計劃可提供二千多個單位;另一幅位於氹仔的土地,可興建約二千個單位。然而,上述地段仍需一定法律程序及前期工作才能進行建設。

長遠方面,新城填海規劃已決定預留土地發展公共房屋,政府將A區土地的主要功能調整為以公屋為主的居住用途,減少商業用地,並同步增加公共設施的比例;調整規劃後,初步估計A區共有三萬二千個房屋單位,其中二萬八千個為公屋單位,以保障公共房屋的長遠發展。

對於提高A區建築物的容積率,直選議員麥瑞權認為是「好事」:「我們要樓住?或是要擠迫少少?很多人說:擠迫少少也不介意,最重要是有樓住。」他也建議,政府可依法透過拍賣向鏡湖慈善會和同善堂購買土地,既不存在官商勾結,也是行善。

A 區學校村各校共同體育設施 (15/07/2014)

【本報訊】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A區有學校村的土地規劃預留,幾間學校共同使用部份體育設施,又會適度放寬學校重建、擴建的高度,釋出更多土地資源。教青局梁勵又表示,預計至二零一五/一六學年,幼兒教育學位需求將增至一萬八千,目前已加緊開展增加學位的配合工作,料至二零一五/一六學生幼兒教育學額可達二萬一千一百個,完全能滿足學生就學需求。

本澳目前尚有十七間設於裙樓內的學校,議員關注到,如何可以為學校提供較多教學,尤其是體育空間,配合教學及增強學生體質的需要。

劉榕表示,A區有學校村的土地規劃預留,概念為幾間學校共同使用部份體育設施,教學日程以外,可向社區開放相關體育設施。目前,已適度放寬學校重建、擴建的高度,由原有二十點五米高度,約六層放寬至十多層,釋出更多土地資源。

助學校新建或重建校舍

龍B效應下,明年將幼兒教育階層學額將面臨高峰,本澳目前有一萬三千個幼兒教育學額,梁勵表示,預計至二零一五/一六學年,幼兒教育學位需求將增至一萬八千,目前已加緊開展增加學位的配合工作。包括幫助學校新建或重建校舍,現有四間位於澳門半島的學校進行新建或擴建校舍,二零一四/一五學年,預計有十六間學校利用現有空間加開幼兒教育班級, 教青局又會與校方加強溝通,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幼兒教育學額三年級的分配,以至調整其他各教育階段的學位,二零一四/一五學年,預計有六間學校可透過此方法擴班。經過上述各途徑,二零一五/一六學生幼兒教育學額可達二萬一千一百個,完全能滿足學生就學需求。

至於整體學額,她指出,過去正規教育系統所容納的學生總人數曾達到九萬六千餘人,隨著小班制的推行及局方多方面增加學額,二零一三/一四學年全澳正規教育總數達八萬八千五百個,實際學生人數只有六萬八千九百二十三人,未來仍會透過多方面措施增加學額,加求在沒有中央派位情況下讓學生可就近入學。

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民間公投改名? 周庭希:不叫公投也會被標籤 (14/07/2014)

【本報訊】政府等紛起指責「民間公投」「非法」、「違法」,但若「民間調查」就無問題,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回應指,相關言論實為語言恐嚇,毫無法理依據,且公投與民調兩者性質不同,但即便改成如「民間投票」等較溫和字眼,也不見得就不會被官方標籤成公投,鄰埠香港的六二○全民投票便是一例。

澳門良心、青年動力和開放澳門組成的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昨假紅街市牧民中心舉行諮詢會,就「民間公投」中兩條問題等收集意見,約廿名市民出席。諮詢會開逾兩小時。

稱法治之區卻無法理依據

管委會成員周庭希受訪時表示,政府近期就公投活動所發表的連串言論,諸如無效、非法、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等,「我們覺得係一個語言的恐嚇」,因官方從未拿出具體法理依據來,相關動作也完全有違其自稱「法治之區」,希望當局停止「恐嚇」下去。

官方又表明若只是一「民間調查」就很歡迎。周庭希指出,公投與民調是有分別,對參與者而言,民調是抽樣、截訪等較為被動參與,而結果只要經一定程序可代表整體,而公投則較主動,需要參加者自行參與,結果也完全是參加者的自身表達。

改民間投票也避不了

有與會者建議用如「民間投票」較溫和字眼,不要刺激中央,免添煩添亂。另一管委會成員鄭明軒回應說,香港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全民投票」也沒公投字眼,可外界通通視之為公投,故換名實不必要,「因為佢一定係乘機抽你水」。

對於預設的參與人數,周庭希稱,現還未開始宣傳難料民眾反應,但相信一定具特首選舉投票人多。鄭明軒其後又補充,其目標是希望達超過早前完結、共四千五百○五人投票的選委選舉。

吳國昌:有違選舉法灰色地帶

因有事忙只短暫逗留的立法議員吳國昌則希望,公投能辦得更嚴謹、精益求精,不縱容「水份」,並提醒若無意公民抗命之意,當中具名提及特首候選人名字等等時,很可能會觸碰到選舉法的灰色地帶,冀主辦方注意。

我們還可有不滿意的自由 (14/07/2014)

近日有三個「小團體」計劃就澳門特首選舉進行所謂的民間『公投』,竟引起官方的強大力反應,初指『公投』非法及沒法律效力;繼又指是違反基本法,一眾親建制人士及社團也群起學舌,幫手抹黑,瞬間颳起的反對民間『公投』風暴,只反映特區政府及有關人士何等常識缺乏、邏輯荒謬;莫非真要「元始天王」來個「一旡化三清」,抽離混沌,判別清濁?

首先,三個「小團體」不是要搞一場選舉選出一個『特首』,然後真的走進政府總部上班領導特區,若果如是,三個「小團體」就是顛覆特區,不是違法,就是革命奪權!就算沒有『廿三條』在,任何國家地區法律也要論罪當「誅」。而事實卻是這三個「小團體」搞的只是一個意見收集的「問卷調查」,平情而論是一個政治團體的慣常操作,嚴苛一點可批評為吸睛「做騷」,嘩眾取寵,但決不是甚麼分裂國家和破壞『一國兩制』的行為,真正為民的政府反應正視「調查」的結果〈若真有很多民眾參與〉,好為未來政制發展參詳。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絕非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誠如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所言,按照澳門《基本法》,特區政府無權進行公投,而沒有按照《基本法》進行的所謂特首選舉不被容許,亦是無效和無法律依據。所以,這說明只有特區政府才有資格違反行政長官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出的規定,另搞一套去非法選出特首!『民間公投』沒具備違法犯罪的事實甚致動機,這放諸任何一套法律體系都不可能入罪,除了極權專制國家。

阻嚇公務員參與?

特區政府如今煞有介事的宣稱『民間公投』違法,面對違法事,負責任的政府事前好應制止,事後理應執法,事前的制止已算做了,萬一『民間公投』真的發生,試問特區政府事後又根據哪一條法律執法?把違法者送上法庭?還不是怪自己反應過度,把事情搞大了,自陷死局,苦無下台階,卻反益了那幾個「小團體」,成就了挑戰巨人的少年勇士故事,不再是嗡嗡叫的驥尾附蠅,筆者當然明白特區政府的高調反應是與香港近來的政治情勢有關,中央一聲令下,特區政府自必嚴陣以待,況且一來早早宣示『公投』非法違法的政府立場,不同遊行集會的依法而為,可起阻嚇公務員參與的作用,盡可能減低『公投』人數,不然又來過兩萬人投票,叫爭取連任的崔世安情何以堪?

本澳公務員有逾三萬人,在反離補遊行及集會上都可看見部分公務人員的身影,公務員下班參與遊行集會是他們的政治權利不被追究,但政府事先表明『公投』違法,或會對部分公務員構成心理壓力,忌諱參與,恐被政府有秋後算帳的理由,這也可能是特區政府的盤算。

總之,今次『民間公投』能成為熱議,特區政府居功至偉,一眾幫閒亦功不可沒,當中可笑是有間選議員認為「透過有關事件,反映本澳有需要做好公民教育,推動居民依法行使公民權利。」,真正的公民不就是要監察政府嗎?現存的立法會有這權不用,才導致民間行動的出現,還好意思訓人?反而另一位公務員出身的直選議員說對了,『民間公投正是給澳人一次公民教育機會。』;『它不是真正的公投卻是民意的表達。』。

民意 政府害怕之源

正因為是一次『民意的表達』,特區政府才真正害怕,當下的小城,我們既沒爭得投票的權利,連反對的自由亦日漸萎縮,但我們還有不滿意的自由,這不滿意的自由,以前往往在各式樣的遊行集會中表現,今次又或會在『民間公投』運動中盡情宣洩。

東方生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A 區規劃大變 建築密度勢必推高居住環境更擠 (14/07/2014)

【本報訊】城規師林翊捷不認同大幅調升新城A區的居住人口,因為,人均擁有的公共設施勢將減少。而且,新城A區樓宇的高度受到航空限制,為了滿足居住人口增長,建築密度將會很高,居住環境也見擠迫。

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調升新城A區的住宅單位,該區的居住人口由原本的五萬七千至六萬,提升至九萬或以上。昨日,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討論上述議題。(見圖)

早於二OO九年,新城區的規劃工作已經展開,經過綜合分析及研究後,各區的規劃已經成型。城市規劃師林翊捷認為,行政長官崔世安的決定如同「推倒重來」,因為,今次調整是大幅度改變該區的土地用途、建築容積率、居住人口。

城規師:人均擁共設施必減少

林翊捷認同增加公屋的數量,但是,不認同在A區大幅增建公屋。他提醒,若公共設施的上調比率低於與居住人口的上調比率,人均擁有的公共設施(如:公園、衛生中心等)便會減少。

此外,按照原規劃,澳門半島東北區的居民將來享用新城A區的公共設施。林翊捷指出,當新城A區的居住人口密度高於澳門半島,對公共設施的需求也相應增加,澳門半島東北區居民的利益勢被犧牲。

林翊捷提醒,由於飛機的升降,新城A區受到嚴格的航空限高,將來的樓宇一定要在一百二十米以下。他指出,若樓宇不能建得太高,又要調升住宅單位至三萬二千,建築密度將會很高,居住環境將見擠迫。

「餅就是這麼大。我們要屋或是要地、要公園?」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委員黃中原贊同今次的調整。他提出,有土地有限的情況下,可在新城A區多建室內場館,如:球場,這可能是受到居民歡迎的。

A區人口密度仍低於黑沙環

「方法總比困難多。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澳門建築師協會理事長梁頌衍認為,只要訂定了目標──解決急切的居住問題,還有時間處理公共設施等問題。他又指出,新城A區的居住人口密度仍低於現時的黑沙環和高士德。

新規劃把住宅樓宇容積率由六倍提升到八倍,備受到質疑,但是,世界不動產聯盟澳門分會副會長關偉霖認為,新城A區仍有空間繼續擴容。他又認為,增加公屋可令到弱勢社群、未來一代能夠見到一點曙光。

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高岸峰接受調升新城A區的公屋量。雖然,已出現公共設備不足等擔憂,他說:「我們要給特首一些信心,希望他真是行好這方向。若我們說,基於密度很高,不要那些土地建公屋,特首就大條道理不建公屋。」

2014年7月12日 星期六

崔世安開腔 民間公投違反基本法 (12/07/2014)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認為,「特首選舉民間公投」違反《基本法》,呼籲市民尊重和遵守《基本法》規定的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他又表示,沒有因為「特首選舉民間公投」而感到壓力。

三個團體「澳門良心」、「澳門青年動力」、「開放澳門協會」宣布在八月舉行「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昨日,行政長官崔世安視察新城 A 區後,回應傳媒提出相關問題時 (見圖) 表示,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中央人民政府駐澳聯絡辦公室已公開表態。

「我當然認為違反了《基本法》。」崔世安希望市民尊重和遵守《基本法》規定的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他認為,有很多方式可以表達意見,特區政府很樂意聆聽,很樂意轉達給中央政府。現時,行政長官選舉制度是按照《基本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而產生,偏離此法律制度,就是沒有法律依據。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是否犯法?「現在,未作出的行為,我不能判斷是否犯法,我亦都沒有這資格去判斷。」崔世安表示,行政當局會觀察事件,就算要執法,本澳亦有獨立的司法制度處理,這是很公平的。他重申,多年來一直呼籲守法和理性。

公投不會給我壓力

記者再提出違法的問題後,崔世安表示,行政當局已表明態度,他不是要爭拗相關問題。有否因為「特首選舉民間公投」而感到壓力?崔世安斷言:「冇。」他又反問:「我覺得『冇』,因為,我們反對『公投』。所以,我們都反對的行為,怎樣給我壓力呢?大家考慮一下。」

永利批地事件调查結束會向外說明

關於香港傳媒報道,澳門永利與澳門政府商討路氹城項目土地批給,要向一間神秘公司支付五千萬美元。前日,廉政專員馮文莊公開表示,已收到資料,有專責小組分析及調查。崔世安宣稱,只是見到上述消息,他相信,調查結束後,將會向公眾說明。

A 區大增公屋數量 崔:回應社會需求 (12/07/2014)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表示,調整新城 A 區的公屋供應量,是希望回應社會對公屋的需求增加;他重申,政府願意投放更多資源讓廣大居民安居。這次調整是否與連任有關?崔世安稱:「我沒有想過因為我的連任去『做騷』,(做騷) 亦不是我過去的做法。」

氣象局昨早發出雷暴警告期間,行政長官崔世安與行政會委員冒雨前往漁翁灣行人天橋,視察新城 A 區填海工程。前日,行政會公布,崔世安決定把新城 A 區土地用途調整為以公屋為主的居住用途,增加可供應的公屋單位至二萬八千戶,私人房屋約四千戶。

調整之後,新城 A 區的人口密度上升至每平方公里約有七萬人,現時,澳門的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約二萬人,新規劃會否犧牲了居民的生活質素?

不認為人口密度高稱會做好交通社設商業規劃

崔世安表示,關於人口密度的高低,政府將向市民提出一些比較的數據,再收集他們的意見。他也指出,現時,各區的人口密度不同,甚至,現時的私人住宅的人口密度也較新城 A 區的高。他表示,一定在交通、道路、社會設施、商業元素、中小企發展、就業機會等方面透過科學分析做好規劃,活化新城 A 區。

「我們提出一個美好構思,希望市民接受。」崔世安表示,新規劃既要保持宜居,也要增加公屋比例。對於,新城 A 區住宅的容積率被調升至八倍,他認為,整體而言,不是高,是可以接受的,市民也可以告訴政府:接受八倍的建議或要求更高容積率。

否認為連任鋪路

是否為了爭取市民支持連任才作出今次的大幅調整?崔世安稱:「我想市民知道,我們的工作是為何而改,為誰而改,就是為了需求去改,解決住屋問題,為了廣大市民的需要而去做。我沒有想過因為我的連任去『做騷』,(做騷) 亦不是我過去的做法。」

前日,行政會公布,新城 A 區土地用途的調整,是行政長官與行政會討論後所作出的決定。不過,在昨早的視察中,非行政會成員、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向行政長官與行政會委員介紹新城 A 區新規劃。在前日的新聞發布會中,不是由運輸工務疇範的官員介紹,而是行政會委員黃如楷。

黃如楷只分享構思不參與A區後續工作

對於外界關注黃如楷在今次規劃的角色,崔世安受黃如楷所託保證:「他 (黃) 不會參與 A 區的任何工作,只是與我們分享構思。之後,將根據所有公開程序去做。邀請標好,公開招標也好,如果他 (黃) 不參與,就沒有 (問題) 啦!可以放心!」

長官意志凌駕專業規劃? 劉司力挺符合居民訴願 (12/07/2014)

【本報訊】新城 A 區規劃的調整,是否「長官意志」凌駕「專業規劃」?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行政長官解決居民急需,其他政府官員在技術方面全力配合。縱然,提升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密度是一個難題,但是,技術官員將會處理,無論如何,行政長官這個施政理念是符合居民的訴願。

關於新城填海規劃,一直由土地工務運輸局主力負責諮詢工作,將在本年底進入第三階段。關於新城 A 區的規劃,經綜合分析及研究所收集的意見,已有相當成果,並列在二O一一年的第二階段的諮詢文本內。

現在,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調整土地的主要功能,是否「長官意志」凌駕「專業規劃」?昨日,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 (見圖) 表示,身為特區的首長,解決居民急需的問題是行政長官的重要責任,其他政府官員全力配合,透過科學和技術分析,落實行政長官的理念。

在第二階段的諮詢文本中,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是五萬七千至六萬,經行政長官調整後,居住人口上升至九萬或以上,是否可行?劉仕堯稱:「這個難題要交給技術官員,他們的確是辛苦的。無論如何,行政長官這個施政理念是符合居民的訴願。」

不能說特首推翻之前規劃

行政長官推翻之前的規劃,會否覺得徒勞或白費?「不可以這樣說!」劉仕堯認為,之前的規劃目標是為了居民,讓他們有理想的居住環境,這與行政長官的目標是相同的。只是近年社會發展迅速,很多方面可能真要快捷調整,從以符合需求。

究竟,行政長官作出調整決定前,曾與運輸工務範疇官員討論了多少個月?「我又不是很記得!」劉仕堯表示,討論了很多次,討論了很多個增加住房的方案,之後,覺得行政長官決定的新城 A 區規劃是較穩妥的。

回應永利批地沒有補充

日前,香港傳媒報道,澳門永利與澳門政府商討路氹城項目土地批給,要向一間神秘公司支付五千萬美元。被問及相關問題時,劉仕堯表示,工務局之前已發出新聞稿澄清,他沒有補充。記者問:你知否有天驕娛樂投資有限公司?劉仕堯回應,每日處理很多事宜,不可能記得每一間公司。

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大學損自由涉違法 良心冀特首出手下令調查 (11/07/2014)

【本報訊】澳門良心希望特首崔世安介入近期大學打壓發聲學者引發的連串涉嫌違反基本法、刑法和勞工法事件,成立獨立委員會和指令相關行政機關調查跟進,主動保障居民應有的學術、言論等自由。

近期有傳澳門大學、理工學院和聖若瑟大學侵犯學術及表達自由,有經常公開批評政府、或鼓勵學生參加社會事務的教師遭大學警告、紀律處分、遲遲不續約,甚至解僱等,澳大學生在畢業禮聲援發聲學者及採訪其的記者被校方強制驅逐離場。良心成員周庭希昨為此往政府總部向特首遞信。

周庭希指出,相關大學的行為已「極有可能違法」,除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學術和新聞自由外,還包括基本法第廿五條居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勞動關係法第六條沒合理理由下損害或剝奪僱員權利等。

周庭希強調,保障這些自由是社會發展重要基石,若遭打壓損害而令社會噤聲,還會令政府聽取意見完善政策受阻,而政府每年投放大量公帑支持大學提升發展,也將失去效果,變成浪費特區資源。

在相關大學沒正面回應或解決下,他等希望特首親自行動,成立高層次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大學打壓學術、表達及新聞自由之事,促廉署、司警和勞工局調查那些院校有否違法違規,並制定工會法,讓教師不因參與工會活動而受打壓,而工會有助監督大學維護學術、表達等自由。

陳麗敏:特區無權公投 (11/07/2014)

【特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表示,按照澳門《基本法》,特區政府無權進行公投,而沒有按照《基本法》進行的所謂選舉是不被容許,同時,是無效和無法律依據的。

陳麗敏指出,獨立國家或地區須按照其憲法的訂定才可進行公投,而澳門實行“一國兩制”,按照《基本法》擁有自治權,如舉行官方選舉必須依照本地法律。

她表示,特區政府於2012年透過政制發展五步曲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當中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今年,特區將依據相關法律進行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早前已循序漸進選出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

陳麗敏強調,特區政府尊重市民表達言論的自由。她表示,已與法務部門討論如何加強宣傳,讓市民多認識本地的選舉制度。

熊貓徵名性質不同

被問及中央贈澳熊貓徵名時讓市民投票是否屬違法時,陳麗敏指出,投票活動是民政總署為熊貓的徵名而舉辦的活動,性質不同,不是選舉。

新城 A 區大建住屋 公屋單位增至二萬八 (11/07/2014)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把新城 A 區的主要功能調整為以公屋為主的居住用途。該區的住宅單位由原本的一萬八千個增加至三萬二千,當中,有二萬八千個單位是公屋。新城 A 區的居住人口密度會否過高?行政會委員黃如楷認為,從容積率看,新城 A 區的房屋條件將較現時的豪宅好。

行政會昨日公布,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新城 A 區土地的主要功能調整為以公屋為主的居住用途。經調整後,新城A 區的商業用地將被減少,同步增加公共設施比例。另外,在公屋裙樓亦將設置商舖,為中小企業提供發展空間。

出席新聞發佈會行政會委員黃如楷介紹,新城 A 區的住宅用地的比例由原本的百分之二十二調升至三十點五,住宅單位由原本的一萬八千個增加至三萬二千,當中,二萬八千個單位屬於公共房屋,四千個單位屬私人房屋。此外,新城 A 區的填海工程可望在二O一六年完成。

有記者指出,之前,政府提出,新城五區的居住人口逾十萬人。經過今次調整後,若以每個單位有四人居住來估算,將有十二萬八千人居住在一百三十八公頃的新城 A 區。密度會否過高?生活如何優質?

容積率八倍勝過住千萬豪宅

黃如楷表示,在新城 A 區的生活當然不是劣質。現時的豪宅建築面積為土地面積的十三倍多,新城 A 區則是八倍。「實際上,那裡 (A 區) 房屋將來的條件,較現在我們居住的千萬豪宅更好。」黃如楷後來也補充,他所指的新城 A 區居住單位較現時的豪宅更好,是按容積率而言。

他也指出,新城 A 區的面積等於台山、祐漢、黑沙灣、黑沙灣填海區的面積總和,現時,上述四區的居住人口是十六萬。若以每單位有三人居住來估算,新城 A 區的人口將是九萬六千,較現時台山、祐漢、黑沙灣、黑沙灣填海區的人口低。

一九年年底有望開放申請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表示,最樂觀的評估,可在二O一九年底讓市民申請第一批新城 A 區的公共房屋,落成則在二O二二或二O二三年。他也指出,現在沒有調整新城 C、D 區的居住人口,經今次的 A 區調整後,新城五區的居住人口將上升至十七萬。

由今日至八月九日,政府收集公眾對新城 A 區新規劃的意見。市民可郵寄或親身於辦公時間內遞交意見到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也可傳真 (28340019) 或電郵 (pcu@dssopt.gov.mo)。

A 區調整 政治決定 (11/07/2014)

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將在下星期開始,投票日則在八月三十一日進行,市民也有機會在八月下旬參加「民間公投」,對現時的政治制度和下屆行政長官參選人表明立場。就在這時刻,行政會公布,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調整新城 A 區土地的主要功能。

黃如楷介紹計劃

新城填海區規劃一向由運輸工務司司長轄下的部門跟進。雖然,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和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列席昨日的行政會新聞發佈會,然而,「新城 A 區土地使用新規劃」不是由他們介紹,而是行政會委員、建築師黃如楷。

有記者提出,新城 A 區的概念設計,是否由政府交給黃如楷處理?涉及多少費用?為何沒有公開招標?有否利益申報或回避?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由於涉及技術問題,所以,邀請黃如楷在新聞發布會介紹,新規劃的概念也不是黃如楷設計。

特首促調整規劃

黃如楷回應,由於行政長官崔世安希望徹底解決住屋問題,行政會便審視現有的規劃,向城規部門提出調整方向,後續工作也是交由城規部門執行。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也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關心住屋問題,作出今次的調整是一個「政治決定」。

由於,行政會公布的內容相當仔細,涉及改變具體地塊的用途,若說沒有公司或個人參與概念設計,實在難以相信。記者繼續追問梁慶庭,但是,他的答案無法令人接受,一度撥開記者的咪高峰。不過,他提及,黃如楷在行政會的討論中,曾提出專業意見。

約四小時後,行政會向傳媒發出補充消息指出,行政長官決定調整新城 A 區的土地用途,為此,聯同行政會委員,多次與相關司長及技術部門進行會議商討方案。根據行政會委員們與技術部門商議的結果,行政會秘書處在技術部門提供的圖片資料的基礎上,製作概念示意圖。

本報記者

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

民間公投給澳人一次公民教育機會 (10/07/2014)

【本報訊】特區政府向「民間公投」冠以「非法」之名,議員高天賜表示,看不到有甚麼違法,政府的用詞是不恰當的,其反應也過大,顯得過份緊張。他認為,嚴格來說,「民間公投」只是很正常的「調查」,此外,這也是一次公民教育的練習機會。

三個團體「澳門良心」、「澳門青年動力」、「開放澳門協會」宣布在八月舉行「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特區政府迅速發出嚴正聲明指出,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是非法的。

不是真正公投卻是民意表達

直選立法會議員高天賜 (見圖) 稱:「看不到有甚麼違法!那是民間社團去做自己覺得可以做的事!因為,那是沒有約束力的,也沒有法律承認其結果。」他也認為,嚴格來說,那不是「公投」,而是很正常的「調查」。

「公投又好,民調又好,用甚麼字眼都是希望聽取社會的意見。」高天賜指出,事實上,無論是特首、高官民望的調查,或是商品客戶意見的調查等,近年都不斷增加,甚至,市民常在鬧市見到街頭訪問。

若那「公投」是「民調」的話,倒不如委託學術機構進行民調?高天賜表示,有公信力的外地學者已經指出,本澳門的民調存在問題,未必能反映現實。本澳的學者也受到壓力,避免調查結果得罪委託者,包括資助大學運作的特區政府。

高天賜批政府過份緊張

對於特區政府急於發表嚴正聲明,高天賜認為,那是過份緊張,不需有這麼大的反應,政府使用「非法」一詞更是「不恰當」。他坦言,若政府面對房屋、醫療、交通等問題時,也這樣急速回應的話,將會是澳門之福。

已經有市民向高天賜反映說:政府是要恐嚇「公投」的舉辦者和參加者。高天賜認為,這是民間的自由做法,完全沒有問題。甚至,可以每年舉辦一次,向政府施加壓力,令其做得更好。

居民要保護現有制度和權力

高天賜提醒,在一國兩制是罕有的原則下,本澳舉行的合法活動未必可在國內有機會進行。他認為,澳門居民要保護現有的制度和權利,無論表達方式是甚麼,只要是合法的,這自由也要受到保護。

「(『民間公投』) 絕對是公民教育!」高天賜認為,將來若修改選舉法實行普選的話,屆時,市民將會成熟行事,因為,他們曾經多次透過民間活動投選行政長官或就公共議題表達意見,所以,這是一個練習、學習、準備的機會。

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公投 非法 (09/07/2014)

【本報訊】特區政府發出嚴正聲明:「三個小團體」發起「所謂的『民間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的法律基礎,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未能說明「民間公投」違反哪一條法律。

政府嚴正聲明

在昨午的亞太經合組織旅遊部長會議記者會結束前,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稱:「特區政府嚴正聲明,澳門是法治之區,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在澳門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的法律基礎,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對於個別小團體意圖挑戰澳門法治基礎的行徑,特區政府堅決反對。」

未說明違反哪條法律

記者追問:「民間公投」違反了哪一條法律?譚俊榮未能說明違反哪一條法律。他重申,「民間公投」針對行政長官選舉,但是,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按照基本法相關規定,以及經過正當法律程序修改的、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正式生效的《行政長官選舉法》來開展、進行。

譚俊榮又說:「如果有任何『民間公投』針對行政長官選舉,所以的不是按照我們的『選舉辦法』去進行的。」既然,「民間公投」是非法的,政府會否採取執法行動?譚俊榮一時表示,不會拘捕「民間公投」選舉者,一時又表示,相關部門會跟進。

周:定會堅持辦好公投 (09/07/2014)

【本報訊】「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 (見圖) 認為,特區政府利用「非法」等詞彙來誤導和阻嚇居民參加「民間公投」。他重申,一定不能被視為「非法」,因為,沒有明確法律禁止居民舉辦或參與「民間公投」。他表示,一定會堅持辦好公投,期望市民要珍惜下月發聲的機會。

下屆行政長官將在八月三十一日,由四百人投票選出。三個團體「澳門良心」、「澳門青年動力」、「開放澳門協會」將在八月下旬舉辦「特首選舉民間公投」,讓市民對現行的政治制度及下屆行政長官候選人表達立場。不過,特區政府昨日發出嚴正聲明指出,「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的法律基礎,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認為,特區政府利用「非法」等詞彙來誤導和阻嚇居民參加「民間公投」。他重申,「民間公投」的確沒有法律效力,但是,一定不能被視為「非法」,因為,沒有明確法律禁止居民舉辦或參與「民間公投」。他呼籲市民要珍惜下月發聲的機會,參加「民間公投」,因為,不知道特區政府將來會採用甚麼強硬的手段打壓。

政府迅速回應證『公投』影響力

周庭希表示,早已預料「民間公投」受到攻擊,卻估不到政府這樣迅速地回應。由此可見,「民間公投」是具有政治影響力的,有意連任的行政長官崔世安似乎也是懼怕的,才會急於發表一份扭曲法律的聲明。若崔世安真可連任的話,難以想像下屆政府施政的離譜程度。周庭希也表示,宣布「民間公投」不足廿四小時,已接受五至六間外地傳媒的訪問,足見這次活動受到外地的關注。

早前,內地的《環球時報》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已指香港的公投是「非法的」。周庭希認為,澳門特區政府成為內地官方喉舌,他直言:「我用《環球時報》的口吻說:我們一定會堅持辦好公投。」

反對民間公投 中聯辦支持特區政府立場 (09/07/2014)

【特訊】就澳門有團體發起籌備“民間公投”事,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該負責人表示:在澳門特區搞任何所謂“公投”活動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根據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特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是無權自行創制“公投”制度或發起所謂“公投”活動的。特區政府發表的嚴正聲明明確指出,澳門是法治之區,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在本澳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法律基礎,是非法和無效的。中聯辦完全贊同和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管理有關事務的立場和態度。

該負責人指出,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是今年澳門的一件大事,各項工作正在依照澳門基本法和特區相關法律規定穩步進行。廣大市民對2012年處理澳門政制發展問題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名額增加和剛剛結束的行政長官選舉委會選舉的結果是肯定的,普遍希望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能夠依法有序順利進行。我們相信,澳門各界人士會十分珍惜今天澳門來之不易的發展成果,努力維護繁榮穩定的大好局面,任何違反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否定法定制度的行爲和作法都是不得人心的。

管委會不評論民間公投 (09/07/2014)

【特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第16次工作會議,主要討論8.31行政長官選舉的籌備工作。另外,管委會主席宋敏莉在會後表示,現正跟進處理6.29當日接收到的18宗投訴個案。

管委會回應傳媒時表示,是日會議審核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的宣傳片內容,宣傳片主要是介紹提名期間及注意事項,務求使有興趣參選的人士接收更多資訊及爭取提名,該宣傳片將於近日公開播放。

宋敏莉又指,現正跟進處理6.29選委選舉當日接獲的18宗投訴個案,投訴人投訴被人施以“滋擾”的行為,但沒有指明被投訴的團體及人物,現階段尚未有調查結果。不過,宋敏莉強調管委會將作全面調查,不排除任何收集資訊的途徑,包括約見現場人士等等。

被記者問及有團體舉辦“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時,宋敏莉指出,管委會按照法律工作,社會出現的個別行為並不屬於管委會的職權範圍,管委會不便發表任何意見。

另外,管委會在會議上亦訂定了行政長官選舉日程表,8月31日為選舉日;7月14日至7月29日為領取及送交提名表;提名期由7月18日至7月29日;競選活動期則由8月16日至8月29日。

理念相同‧人事分工 學社撐民間公投 (09/07/2014)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理事吳國昌昨表示,雖學社暫沒受邀參與,但凡涉及讓市民選擇要小圈子還是普選特首,他們皆非常支持,並強調與主辦團體理念完全相同,只是「人事分工」而已。

否認有理念不合

澳門良心、澳門青年動力和開放澳門協會將辦「民間公投」,部份發起人具學社成員身份,如已卸任理事長的周庭希、新任理事長蘇嘉豪等,惟曾發起過本澳首次民間投票的學社並不在合辦之列,令外界關注是否雙方理念不合。

吳國昌回應說:「理念係完全相同,咁係理念完全相同的情況之下呢,就人事上面作出分工。」他相信,過去在學社民間投票中負責大部份工作的周庭希有經驗,今次會發揮得更加好,「係其他團體裡面利用他的專長來發揮作用,我會覺得係社會進步的一個空間」。

沒獲邀參與不抱怨

雖至今未獲邀請參與舉辦「民間公投」,但吳國昌稱:「有冇邀請都好,我們都非常支持呢一個能夠讓澳門市民可能有機會,表達究竟我們要小圈子選舉、還是要普選特首,呢一點呢,無論邊個團體主辦我地都支持既」。

「即使我們冇受到邀請,我們都一樣支持,唔會作出任何的抱怨,點解唔邀請我們!」吳又笑言,本澳社團眾多,那主辦方是否又要請街總、工聯才行呢?「無話唔得架嘛,呢個完全唔係問題對我們嚟講」。

學社民間投票是於一二年四月廿二日舉行,與今回一樣同屬政治議題,要求市民就立法會直選、間選和委任議席數量的政制發展方向表態,結果有二千五百多人參與,實體與網上投票各佔一半。

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三團體下月辦『民間公投』 讓居民就選舉制度表立場 (08/07/2014)


【本報訊】下屆行政長官將由四百人投票選出來,選舉日於八月三十一日進行。三個民間團體昨日宣佈,將會在八月下旬展開「民間公投」,讓全澳市民對現行的選舉制度及下屆行政長官候選人表達立場。發起團體相信,參加「民間公投」的市民一定超過四百人。

團體「澳門良心」聯同兩個團體──「澳門青年動力」、「開放澳門協會」組成「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將在八月下旬展開「民間公投」,希望藉此給予居民模擬行使公民權利的機會,就現行的選舉制度及行政長官候選人表達立場。

委員會由昨日起至七月十九日,就八月舉行的「民間公投」進行公開諮詢。市民可透過網站 (http://www.macau2014.org) 和電郵 (macauce831@gmail.com) 瀏覽資料及表達意見外,也可出席將在七月十三日下午三時至五時舉行的「公開論壇」,就「公投命題」、「投票資格」等發表意見。

公投管委會建議兩條公投命題

現階段,委員會建議兩條公投命題:你是否贊成二O一九年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你是否信任二O一四年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唯一候選人XXX成為行政長官?(只有一位候選人) 你支持以下誰2014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多於一位)

八月下旬設電子及實體投票

電子投票開放時間:八月廿四日早上十一時至八月卅日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實體票站開放時間:八月廿四日及八月三十日 (兩天),早上十一時至晚上九時。「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表示,若能招募足夠義工,將在五個地區設立實體投票站。

「民間公投」點票及公佈結果將於八月卅一日進行。實體投票點票以掃描器掃描所有紙張選票後,以電腦識別選票內印章方式點算,所有掃描後的紙張選票影像會公開讓公眾下載,有興趣的第三方可獨立驗證結果。

邀請學術界及資訊科技界人士監察

個人資料處理方面,周庭希指出,公投系統僅記錄足夠個人資料,以確保不重覆投票及認證資格,其中,身份證號碼會以不能還原的散列代碼形式記錄。所有投票參與者之個人資料,將在公投結果核實後永久刪除。他表示,將會邀請學術界及資訊科技界人士監察「民間公投」,也有面對駭客攻擊的安全應急預案。

民間投票最和平展現民意 (08/07/2014)


【本報訊】「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蘇嘉豪表示,由於特區政府不負責任,民間組織惟有以極有限的資源來舉辦公投,他強調:「投票是最和平的展現民意方式。」下屆的行政長官僅由四百名選委投票出來,蘇嘉豪深信,八月下旬的民間公投人數,肯定超過四百名市民。

蘇嘉豪估計,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建制人士等將會大規模污名化「民間公投」,本澳居民只要理念堅定,將不會受到「沒有實質理據的抹黑」所影響。他表示,八月的公投與「大熊貓徵名及投票活動」、「輕軌列車外觀票選活動」沒有兩樣,批評者絕不能持有「雙重標準」。

「特首選舉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周庭希表示,民間公投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一定不是非法的。本澳居民可從事不受法律禁止的行為,本澳法律也是沒有禁止民間公投的。他也指出,在西方地區,民間公投已非常成熟,籌備今次公投時,已參考民間公投的學術論文等。

二O一二年四月廿二日,新澳門學社舉辦「政制意向‧民間投票」,結果顯示,六成七投票的市民要求減少立法會間選議席,要求增間選只有百分之九點三一,七成四要求減少官委議席。當晚,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稱:「這是公民意識的體現,澳人的驕傲!」

2014年7月5日 星期六

聖大校友聯署 反對打壓學者 (05/07/2014)


【本報訊】澳門聖若瑟大學因政治理由,不與一名政治系教授續約。該校校友收到一百四十三人的聯署,反對校方打壓學者。發起聯署的陳樂琪坦言,澳門聖若瑟大學校長已經失職,應該道歉,並且承擔後果。

常在本澳傳媒評論政事的澳門聖若瑟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蘇鼎德 (Eric Sautede) 不獲校方續約。校方認為,蘇鼎德的作風不符合天主教的原則──即不參與所在地的政治評論。

澳門聖若瑟大學校友陳樂琪在社交網站發起「聖若瑟大學學生、校友聯署反對校方打壓學者」行動,共收到一百四十三名人士聯署,當中,有七十二名校友,四十五名在讀學生,二十六名校外人士。

昨午,四名聯署人士前往澳門聖若瑟大學遞交聯署名單。他們認為,校方解僱蘇鼎德,明顯侵犯人權,並涉嫌違犯《基本法》、《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勞動關係法》等,也損害公眾利益,對此,感到震驚及憤怒。

他們認為,校方親手摧毀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已對校內和校外造成負面影響,其他學者日後將在恐懼中發表不同社會意見。陳樂琪認為,澳門聖若瑟大學校長薛沛德 (Peter Stilwell) 神父已經失職,應該道歉,並且承擔後果。

對於外界盛傳澳門聖若瑟大學存在財政困難,他們相信,大學的靈魂和價值在於擁有學術自由和批判思考的精神,學生和教師寧願教學設施略為不足,也不想大學外表華麗堂皇,卻存在充滿壓制言論,壓制思想的無形柵欄。

三項訴求仍未獲回覆

早前,他們曾發出電郵,向校方提出三項訴求,仍未得到回覆:一) 要求校方捍衛言論自由和學術中立; 二) 停止一切打壓政治異見的情況在校園發生; 三)恢復任何因發表政治意見而被解職的校方人員的職務。

陳樂琪表示,他們將發函國際教育組織,也不排除致函葡國天主教大學,該校聯同澳門聖若瑟大學頒發學位。另外,他們可能向天主教澳門教區主教黎鴻昇請願,促請對方表明態度。陳樂琪提問:天主教的宗旨是否對不公義的事情視而不見?是否願意成為獨裁政權的同謀,成為壓制政治權利的工具?

仇:若離職才公開調查結果 (05/07/2014)

【本報訊】主流媒體和互聯網均出現越來越多言論,均要求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公布紀律調查結果。仇國平表示,只要他仍是澳大教員,便要遵守保密義務,若最終離職的話,便會第一時間公開。對於外界的催迫,仇國平說:「那些是不負責任、不合理、不知所謂的言論。」

澳門大學已完成該校副教授仇國平的調查程序,並且施以處分。

將採取法律行動

近日,主流傳媒和互聯網紛紛有言論要求仇國平公開調查結果。昨日,仇國平表示,曾按澳門大學校長趙偉的意思,向澳門大學校董會主席謝志偉提出上訴,但是,對方表明沒有權力處理,並建議採取法律行動。現時,仇國平的律師正在處理相關事宜,期望在八月法庭休假前可以入稟。

仇國平收到調查結果的文件,上面蓋有「保密」二字。他表示,仍是澳門大學教員的話,是必須遵守保密義務的。當最終不獲續約或自行辭職時,便會第一時間公開調查結果,公眾便可知道,調查程序是否真的涉及他的私德。對於外界迫他公開保密內容,仇國平稱:「那些是不負責任、不合理、不知所謂的言論。」

八月合約到期今仍未獲續約通知

早前,有報章刊載關於仇國平調查程序的文章,被指引用屬於保密的內容。仇國平表示,那些內容對他不利,更不符合事實,它們當然不由他手中流出。他相信,最有可能是從大學內部流出保密資料,校方應該展開調查。另外,他的合約將在八月到期,至今仍未接獲續約通知,一般是在五月得悉會否續約的。

2014年7月1日 星期二

國際記聯譴責澳大 (01/07/2014)

【本報訊】國際記者聯會發出聲明,聯同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譴責澳門大學的保安人員以粗暴阻止記者拍攝一名畢業生的靜默抗議。國際記者聯會認為,澳門大學顯然限制新聞自由,應該展開調查及公開結果,並向相關的記者道歉。

國際記者聯會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 的聲明中指出,六月廿一日,一名女畢業生在澳門大學的畢業禮中高舉「支持學者發聲」標語,網上媒體「愛瞞傳媒」副社長崔子釗拍攝上述情況時被拖離會場。

崔子釗告訴國際記者聯會,當時,正與一名電視台攝影師一同拍攝,一名保安人員阻擋其去路,並按下其相機。其後,他突然被多名保安員拉扯,但是,另一名攝影師並不受干擾。

他指出,當時只是拍攝,沒有阻礙畢業禮或任何人。他質疑,只是拍攝如何妨礙他人?國際記者聯會的聲明也指出,部份追訪崔子釗被拖離會場的記者,一度不許重回會場。在過程中,崔子釗頸部受傷,眼鏡飛脫。

對於澳門大學及其保安人員不合理地使用暴力,並嘗試掩蓋真相,國際記者聯會予以譴責。該會認為,崔子釗拍攝的位置與舉牌畢業生存在相當距離,沒有干擾活動的進行。

國際記者聯會表示,澳門大學顯然限制新聞自由。支持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要求澳門大學調查事件,並且公開結果。國際記者聯會也要求澳門大學向崔子釗道歉。國際記者聯會代表全球一百二十五個國家六十萬名的新聞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