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

陳明金問為何不收回星麗門批地 (30/06/2011)

【本報訊】一家香港公司在十年前以二千多萬元獲政府批地興建影城,至今毫無建樹,那地段仍然是一個空地盤,然而,該公司透過多次轉讓股權,前後套現超過四十二億元。立法議員陳明金質問,發展商究竟在那地段投資了多少,憑甚麼用澳門人的土地,強取豪奪?他也批評,官員回應相關事件時一直含糊其詞,質疑政府究竟有甚麼不可以向社會說明?

直選議員陳明金在昨日的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指出,現時的星麗門項目原由香港麗新集團於二OOO年九月申請十萬平方米土地興建東亞衛視影城,不足十天後,該集團屬下的豐德麗控股有限公司再申請四萬多平方米。二OO一年,政府便以二千三百三十二萬元的低價批出,每平方尺為十五元,原因是「考慮到該大型建設的創新性,以及落實該大型投資計劃可帶來龐大的經濟及旅遊利益……」。

十年過去了,那片土地仍是一個「空地盤」,發展商雖「毫無建樹」,卻在取得土地後不斷融資。二OO七年,該影城項目改名為星麗門,在此之前,豐德麗將四成股權賣給美國對沖基金公司、美國金沙集團董事局主席原來的助手、一家新加波公司,合共套現近二十億元。之後,又回購新加坡公司的股權,最近,再以二十八點八億元將六成股權轉讓給新濠博亞。

前後套現四十二億元

陳明金質問,豐德麗「前後套現超過四十二億元」,「這個發展商在星麗門究竟投了多少錢,憑甚麼用澳門人的土地,強取豪奪?」根據合約,讓項目的股權轉讓須得政府同意,新濠博亞主席在本月十六日宣稱,在促成逾二十八億的六成股權交易前,已與政府溝通且獲支持,不過,政府官員回應時一直含糊其詞,陳問:「究竟有甚麼不可以向社會說明?」

此外,根據合約規定,該土地的利用期為六十六個月,即二OO七年到期。當時,政府完全有理由依法收回土地,陳明金問:「為甚麼不收回土地?」他也指出,星麗門曾表示,政府因該項目發展及建設進度滯後,發出了違約通知,陳明金續問:「既然政府認為發展商違約,為何不收回土地,卻默許發展商私下以高價轉讓股權?」

新濠博亞早前確認,最新的發展計劃預計設有三百至四百張賭枱、一千二百台角子機,不過,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卻宣稱,那發展計劃沒有博彩成份。陳明金問:「市民到底應該相信哪一種講法?」另外,政府聲言發展商須按政府於二OO七年批准的計劃進行,陳問:「土地的利用期在O七年四月十七日已到期,O八年是如何再一次批給的,合同的內容是否可以向全社會公開?」

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巴士輸勞 汪雲口軟 (29/06/2011)


【本報訊】距離新巴士服務模式的實施僅有三十多天,但整體巴士司機的數字仍出現兩成的空缺。交通事務局局長早前曾表示不會打破一貫的勞工政策,不考慮輸入外僱司機,但昨日被記者問及是否不排除輸入外僱司機時,汪雲稱:「我回答不了你。」至於,現時兩間巴士公司的用地,汪雲表示,由於整體服務增加,他們仍要使用現有的空間,現有的可能為他們不足夠。

尚欠兩成人手

交通事務局昨日在新巴士服務新聞發布會中,只介紹各巴士公司的招聘情況,未有交代還相差多少人手才可滿足八月一日的營運需要。記者提及相關問題時,汪雲主動表示代表各公司回答,他估計整體 (各公司) 需要多增聘兩成人手,但通過兼職及加班安排,相信可應付八月一日展開的新巴士服務。

他又指出,各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透過報章等渠道宣傳招聘,都只能聘得八成司機,而最新公布的失業率是百分之二點六,反映社會現時基本上是全民就業的狀態,因此,各方需要思考以甚麼方法增加各行業的人手。他重申,該局與勞工局不斷加強巴士司機的培訓,現時鼓勵入職的措施,初步見到效果。

年初曾重申不考慮輸勞

早於二月和三月,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曾表示,該局會遵從一貫的、未有改變的勞工政策,不考慮巴士服務輸入外僱司機,上週五,也聲稱見不到維澳蓮運有需要輸入外僱。不過,在昨日記者會中,記者問他是否不排除輸入外僱司機的可能性,汪雲稱:「我回答不了你」。

有議員之前提出質詢,要求交代如何處理現時兩間巴士的用地,會否收回再重新分配。汪雲昨日回應相關問題時表示,由於巴士運作整體增加,兩間巴士公司基本上仍要使用全部現有的空間,而且為他們「未必夠」,此外,那些土地的使用權到二O一四至二O一五年間才到期。資料顯示,兩間公司在八月一日將縮減約三成七路線。

兩臨時泊地巴士公司只具使用權

他指出,交通事務局向土地管理部門表達意願:那些土地應留於公交用途。另外,當局準備兩幅臨時的土地 (位於聯生工業區及觀光塔旁) 給三間巴士公司停泊車輛,他強調,兩幅土地是特區政府交給交通事務局管理,巴士公司只具有使用權。長遠而言,局方希望在機場附近的填海區覓地給公共交通設施使用。

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小潭記趣 那山 那人 那花 那蟲...... 前言 (27/06/2011)


一月個前,有多少市民聽過小潭山這個名稱?有多少市民知道哪裡是小潭山?當政府公佈發展商申請在那裡興建超高樓後,小潭山頓成新聞的焦點、公眾的熱話,民意也透過不同方式和平台反映出來,其中,意見領袖(議員、時事評論員等)在傳統媒體宣示立場、觀點和建議。

在網絡方面,「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率先在facebook發起「齊來參與保育小潭山」,呼籲公眾踴躍向政府表達意見。隨之,多個團體陸續在社交網站發起行動,如:新澳門學社的「小潭山命運‧全城投票」、公民力量的「保育小潭山‧公民來野餐」等。

市民除了向政府傳送意見外,互聯網也是發表的重要渠道。有智慧和洞察力的網民,花了不知多少時間,仔細分析當局公布的五百份意見,在網上論壇反駁「支持興建超高樓者」的謬論,可謂一針見血,並抽出「來自內地的五毛」,令「受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打手」無所遁形。

在意見收集期快要結束時,九名行為藝術家創作了「為小潭山增高一米」......他們全身赤裸,在小潭山的最高點,以人疊人的方式為山體增高一米。他們拍下相片在社交網站發佈不足四十八小時,既得到一千二百多人的認同,卻要承受被網站營運者封殺的命運。既得利益者的神經是否已被藝術行為觸動了?

除上述的方式外,微距攝影愛好者於網上論壇展示在小潭山攝得的獲獎照片、喜愛行山人士在社交網站發起「漫步小潭山」、八十後青年繪出漫畫「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上載到互聯網。一個月過去了,縱然公民的表達方式多元,但訴求卻是清晰和一致的:「我們要保育僅有的自然資源」。

山毀巢傾 螞蟻要搬家 (27/06/2011)


原來,小潭山的小螞蟻是澳門的宣傳大使,讓Macao列入兩個國際大型攝影比賽的獲獎名單內。將牠們帶到海外的本澳攝影愛好者肯定:「小潭山風光如畫,生機勃勃,充滿人文景觀的靈感之地……」

一名生態微距攝影愛好者Jnkaiut(網名),憑著兩幅在小潭山拍攝的螞蟻照片,分別在美國和英國攝影比賽中獲獎。近日,他在網絡論壇分別發布題為「小潭山之美──植物篇」、「小潭山之美──動物篇」近三十多幅照片,得到不少網民的支持及讚賞。日前,Jnkaiut以電郵回覆了本報的提問。

小潭山螞蟻帶來微距攝影榮譽

Jnkaiut表示,最重要的是小潭山給了他一種榮譽感,畢竟那裡的小螞蟻幫他拿了比賽冠軍。「我對小潭山的小螞蟻有一種特別的感情,總覺得牠們就像是朋友一樣,每次上去都會在牠們常常留連的地點駐足長觀,盼望可以找到牠們的身影。」

在小潭山上的難忘經驗也是離不開那班「小朋友」。有一次,Jnkaiut很投入拍攝,見整條消防喉都布滿了螞蟻,於是越影越低,差不多跪著拍攝:「見到螞蟻好似對我好好奇,有時停係度眼望望,好得意,有些螞蟻甚至走近我腳邊,為了避開小螞蟻,竟失重心踩落濕泥地,成條褲下半截都變成了啡色。」

對於將有超高樓可能建在小潭山上,Jnkaiut擔心那群生活在山上的朋友:牠們由於人類的貪婪,已危在旦夕。除了螞蟻外,他常常見到不同的昆蟲,如蝴蝶、蜜蜂、蜘蛛等,鳥類也為數不少。按他的經驗,早上七時至九時,氣溫不太高,小動物周圍走,光線也理想,只要多加觀察,便可以拍攝到美好的照片。

「小潭山給了我的就是一處舒適休閒,放鬆自我身心的好地方,每次走一圈,出一身汗,總有一種暫時放開日常沉重工作壓力,回歸自然的感覺。」Jnkaiut 有時連續數天去小潭山,有時一星期去一次。如果是散心或運動,大多與家人前去,大概逗留一小時,但是,為了生態微距照片,他曾獨自在山上拍攝三小時。

「好難形容在山上有甚麼感覺,大部份時間是一種自我放鬆的心情,也就是說什麼都不想,有的時候在拍照時會思考一些比較哲學的問題。」除了拍攝和運動外,Jnkaiut也會在小潭山靜思,找一個涼亭坐下來,看看遠處風光,可以非常有效放鬆身心。

謙卑心對待生態存續

Jnkaiut在網上論壇引用兩位學者(黃少敏、黃就順)的著作指出,小潭山是中生代花崗岩,其地質史超過一億年,早在人類祖先出現前便已存在,因此,「在其上的生態存續更加值得我們用謙卑的心態去對待,那些唯發展論的人請俯心自問,對得起你們的下一代嗎?」

除了小潭山之外,Jnkaiut也會走走已被大幅開挖的大潭山等,對著那裡的大型建築項目,他覺得「太多太濫」了,並認為「發展不應該用破壞環境作為代價」。在網絡論壇發布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小潭山相片,Jnkaiut希望引起更多人關注,反思環境保育與城市發展的界線。

山不在高 (27/06/2011)


在小潭山建超高樓的消息傳出後,熱愛行山的「狸貓」(綽號)以其旅行及戶外用品專門店的名義,在社交網站發起六月十一日「漫步小潭山」活動。狸貓「希望大家珍惜這個空間,越來越少了。澳門街的自然環境資源其實很少,如果連最後的、碩果僅存的空間都被破壞,我會覺得很痛心。」

漫步小潭山時,他們飽覽美好景色外,也見到海洋花園對開的山體已被大幅開挖,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狸貓憶述,參加者都感到很驚訝。在訪問中,每當提到山體一幅接一幅被破壞,他的回應是「不爽」、「肉赤」、「心」、「無人能阻止」。他坦言感到無奈,多次說:「無辦法,我們可以怎樣?」

且聽行山者言

已有二十多年行山經驗的「狸貓」指出,在本澳的泥路步行徑中,小潭山2000環山徑是「最好行的」,路面是「最寬闊的」、「起伏波動不大的」,設有遊樂設施的兒童遊戲區等,適合兒童和長者,是一家大小的假日好去處。他補充,大潭山和小潭山是以花崗岩為主的,被破壞後根本無法還原。

對於有言論質疑小潭山是不是一座山。也有到外地行山的「狸貓」表示,按一般的定義,五百米以下確是屬於丘陵,對那類言論實在無可奈何。然而,他接著說:「我時常對香港人笑稱:澳門的第一高峰是海拔一百七十二米的叠石塘山,小潭山也不是較它矮很多。」他也對記者笑說,小潭山是「氹仔第二高峰」。

自小常與兄長跟隨父親到黑沙海灘遊玩,長大後時常與朋友結伴到路環露營、遠足,對那裡早有深厚感情的「狸貓」擔心,路環的山體將有一天也被肆意破壞:「氹仔都守不住,遲早(破壞)到路環。」談到年幼時享用的大自然資源已被石屎建築取代,他只能說:「不奢望可以還原,只可以希望阻止往後的破壞。」

「狸貓」認為,不顧後果的開發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挖山,為了甚麼?他們為的是錢。」他認為,民意取向是很清楚的了,大多數市民反對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希望政府不批准相關項目。熱愛大自然的「狸貓」表示,很想閱覽發展商提交,環保局又認可的環境評估報告,他堅不相信那個項目是沒有問題的。

漫畫諷刺開山毀林 (27/06/2011)


今年四月開始,一名八十後青年以「新馬路」為名,在網絡上發布了六張諷刺時弊的政治漫畫,並在六月中旬上載與小潭山相關的漫畫。這位創作人透過互聯網,以書面方式回應本報的提問。

「新馬路」表示,看見近年樓價上升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居民平均收入與樓價升幅完全不成正比,「對將來置業已抱著半放棄心態」。「住」是人類的基本需要,但這基本需要已被地產發展商變成一種奢侈品,一般收入的澳門人可能要花大半生的時間和金錢,才能供一個「豆腐潤」細單位。

摧毀澳人生活空間

雖然是這樣,但地產商卻不斷建造一幢又一幢的「豪宅」,這些是大多數澳門人買不起、亦不是為本地人而建造的建築物,一步一步破壞屬於澳門人的生活空間,那些都是「我們的自然風景,我們的公共財產」。

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發展商,日前發表「小潭山不是山」的言論,「新馬路」真斥是「荒謬絕倫」。「一些破壞澳門自然景觀的人沒資格批評它是不是一座山,它亦無需要證明自己是一座山。因為在我們澳門人心目中,小潭山從來都是一座山。」

「新馬路」認為,市民雖知那項目對環境做成負面影響,可是,一向不從環境保育或公民的角度來批准申請的特區政府,今次審批的透明度仍是相當低:「背後發生過什麼,我們全不知情。」

「雖然遊戲規則不是由我們市民來定,但我希望澳門人能夠走出這重要一步來拯救自己的所愛地方,我們不可以繼續沉默,不可以繼續置身事外,不可以繼續逆來順受!我們要多點關心,多點表達自己的意見,讓他們知道我們不會再啞忍,我們要用盡方法來保護自己的家園!」

「新馬路」
http://sunmalo.wordpress.com/

2011年6月25日 星期六

張圭陽講傳媒操守 (25/06/2011)

【特訊】澳門記者聯會定於今日(周六)中午假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會議室舉行新聞講座,邀請香港資深傳媒人及媒體教育工作者張圭陽先生主講。

講座內容主要圍繞傳媒操守,以及香港報業評議會成立十年來處理過較特別的案例分享和評析。

希望從講座交流中,讓同業思考對現正進行修訂的《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可以提出一些修改建議。歡迎同業及會員出席。

講者簡介:張圭陽 資深傳媒工作者,香港大學博士,現為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名譽研究員,香港大學新聞及傳播研究中心名譽助理教授。曾任職香港電台訓練及發展總監、明報副總編輯及社評主筆、無線電視新聞部總編輯、24小時衛星新聞頻道──傳訊電視中天頻道總編輯兼副總經理,並任香港報業評議會創會會員及副主席。著有《金庸與報業》、《傳媒風-媒體的價值與運作》《香港中文報紙組織運作內容》、《我是記者》《傑出華人成長之路》、《The First 100 Years of th eChinese Club》等日期:6月25日星期六,中午12時30分至2時30分。

地點: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會議室。

龍環葡韻非法填湖地用途 民署無權話事 (25/06/2011)

【本報訊】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表示,民署無權決定龍環葡韻非法填湖地的用途。在規劃和工務部門作出決定該幅土地的規劃後﹐民署會作出配合。

在民署昨天上午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見圖)﹐民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被記者問到如果龍環葡韻非法填湖地不能保留為濕地有何看法時﹐他表示﹐工務部門已經表示該幅土地的用途正在研究之中﹐未有定案。民署現階段與工務部門保持密切接觸和良好溝通﹐正等待工務部門對相關土地的規劃。如果將土地交給民署管理﹐民署再作相關的工作。他說﹐土地的清遷﹑收地等工作是由工務部門主導﹐民署會尊重其安排﹐作出配合。

汪雲:沒計劃濕地建公交設施

另外﹐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表示,沒有計劃在龍環葡韻濕地建設公交設施。他承認巴士停車場不足,正設法尋覓合適地點。現時打算利用觀光塔旁邊的土地,待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後即可使用,為期二年;同時聯生工業村的一幅土地已新闢作巴士停車場。汪雲又稱,本澳註冊機動車輛最新數字已達二十萬,隨著巴士大量增加,車輛總量控制急需提上重要議事日程。政府亦正與酒店業界商討,規管發財車和員工車的路線,制定統一指引,避免在繁忙時段進入主要道路。

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劉司:濕地作車場 都係服務市民 (24/06/2011)


【本報訊】吸引眾多候鳥棲息的、鄰近著名旅遊區的土地,是否曾被規劃成為旅遊及公共巴士的停泊場?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日表示,做巴士停泊場都是服務市民,他強調,仍未決定那幅土地的用途。對於在小潭山建超高樓的申請,他表示,政府可以公共利益為由,運用酌情權來否決,但需要作出充份評估。

垃圾房比喻不倫

日前,有議員指運輸工務司司長計劃將龍環葡韻非法填湖霸地,用於停泊公共及旅遊巴士。劉仕堯稱:「做巴士 (停泊場) 都是服務市民!如果每個人都是這種心理狀態,像垃圾房不要建在我家門口,那大家要不要垃圾房呢?若那是批出來建樓,你可以罵政府。」

收回霸地仍未決定用途

正當他還想說下去,有記者回應:「但那是濕地!?」劉仕堯便稱:「當然,現在未有決定,只是一個比喻。」他補充,當局將會綜合考慮,找出有利該區和本澳的方案,再作決定:「這個區缺少甚麼?需要甚麼?怎樣才更符合我們的社會發展需要,這是我們考量的標準。」劉仕堯強調收回那幅填海霸地仍未決定用途。

小潭山項目要找平衡點

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收集意見期在上週五結束。劉仕堯表示,最終要作出從城市發展、城規、環保、市民意見等綜合分析,在城市的保育和發展之間作出平衡。有記者引述法律界的意見指出,縱使現時沒有城市規劃法,政府可以公共利益為理由,運用酌量權否決發展商的申請。

劉仕堯回應:「如果是基於公共利益,社會有需要,有共識,政府會多方面考慮。…… 最終,澳門是一個法治的社會,雖然,政府可以使用酌情權,但是,最終亦都可能會去到司法訴訟。這方面,政府要充份作出評估。但是,總的,我們希望盡量爭取用立法作出規範,這更好解決可能未來出現這方面的問題。」

澄清:星麗門沒博彩項目 (24/06/2011)

【本報訊】二OO一年,政府以低價向投資者批地興建設有酒店、博彩元素的影視城,事隔十年後的今日,見不到影視城蹤影,卻聞那地段將會出現酒店、博彩項目。運輸工務司司長澄清,政府已收到相關項目 (星麗門) 的復工申請,但是,那申請是不包含博彩元素的。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午證實,政府已收到發展商提出位於路氹城星麗門 (原計劃為東亞衛視影城) 的復工申請。他重申,相關地段的發展必須依從政府在二OO八年批准的計劃,包含最主要的電影製作項目。

他又澄清:「在我們今次的申請裡,是冇提述賭的。」劉仕堯補充,除電影製作外,獲批准的二OO八年計劃也是含有酒店項目的。記者追問,電影製作在整個計劃的比率,劉沒有回答便離開。

據傳媒上週報道,新濠博亞娛樂聯席主席兼行政總裁何猷龍預計,星麗門將設有三百至四百張賭檯、一千二百部角子機,也會有劇院、購物點、客房,但未有提及電影製作元素。

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關姐促交代兩巴用地去向 (22/06/2011)


【本報訊】近日傳出政府計劃將龍環葡韻對開湖畔的土地用作巴士停泊區。對於要在著名景區設置那類設施,立法議員關翠杏質疑是否沒有其他地方可選擇,並認為政府應該公開交代如何處理現時兩間巴士的用地,例如:會否收回,按巴士數量重新分配給三間巴士公司使用。

三個月前,政府收回氹仔龍環葡韻的非法填湖用地,一度決定交給民政總署綠化及保育,及後又考慮將那片有眾多候鳥棲息的土地,用來停泊公共及旅遊巴士。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認同,巴士停泊區涉及公眾利益,確實有需要。但是,她質疑是否沒有其他地方可用,以致要將這類設施放在著名景區的周邊地方。

用地會否收回重新分配三巴

據她所知,設在機場附近已停止堆填垃圾的區域,部份現已用於停放重型車輛,當局可考慮在那裡開設巴士停泊場。不過,為何要為新的巴士經營公司覓地呢?她指出,現時的兩間營運公司已有停泊、維修巴士的地方,政府應該公開交代如何處理那些土地,例如:會否收回,按車輛數量重新分配給三間巴士公司。

早前,交通事務局回覆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按照現行《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及其附加合同規定,有關期限將於今年七月卅一日屆滿。根據現行法例及批給合同,批給期限屆滿時將會對承批人 (即現時營運的兩間巴士公司) 所涉及的相關財產進行歸屬程序,包括相關的車輛及廠房等。」

莫沾污龍環葡韻

關翠杏認為,龍環葡韻是著名的旅遊景區,連接氹仔舊城區和路氹金光大道,政府應該從佈局上作出整體的考量,既要刻意保留優美的環境,也要盡量避免新增設施對該區造成損害,更應不斷美化,塑造舒適的自然環境,使之更具吸引力。另外,在作出最後定案前,也要留意和考慮市民的意見。

她指出,關鍵環節應在政府的上層,從行政長官到各司長,應有一套共同的理念:除民生外,一切施政都朝著國際旅遊休閒中心的整體發展方向,不管是經濟部門、旅遊部門、工務部門應共同承擔和多加溝通,在審批個別的項目時,不應對整體發展方向造成負面影響。

以民為本俱往矣? (22/06/2011)

本人於澳門日報閱畢澳門地產業總商會理事長葉建華先生之大作《依法施政俱往矣?》後有感如下…

文章開首葉生即指出,回歸後澳門成為了全球最大的博彩中心,因此高樓大廈林立是必然現象,本人亦深表認同,可是樓究竟有多高、有多「林立」才是合理?才不 會辜負了國際休閒城市之名?香港、東京、紐約等地皆為已發展的城市,亦如葉生所說般是高樓大廈林立之地,可是她們也可否被視為國際「休閒」城市?而芭堤雅、北海道等久負盛名的國際級休閒城市就如葉生所說般高樓大廈林立?也是一片被多幢摩天大樓環抱之地?

另外,葉生對代議政制及某些政客的行為有負面見解,小弟雖亦身同感受,但卻不認同葉生那份「惡屋及烏」、「敵人認同的我必反對」的執著,那些政客為了選票 而利用市民,利用民意,但那些民意就一定是捏造出來的嗎?就一定是錯的嗎?石排灣公屋問題,大潭山大興土木,其實是有很多不識趣的人在說三道四的,可是他 們人微言輕,輿論沒有報導罷了,至於某些環保人士和議員的行為和他們的雙重標準,關起高樓是否合理咩事呢?

後來,葉生又抬出了羅納德科斯先生及毛主席的大名,以他們的「互惠性質」和「事物需一分為二」的理論來解釋發展商為起高樓而破壞小潭山的必要性,可是「互惠性質」雖然說明了社會可透過付款的市場基制來補償受損的一方,可是他卻忘 記了世間上有些東西是沒法可補償的,例如健康、回憶、生命、優質的生活環境等,即使可以補償,那麼代價理應非常的巨大,巨大得區區發展商不可能負擔得起。

法律不應朝令夕改,但卻更不能不合時宜,葉君認為言論是在說三道四,難道我們應該對「焚書坑儒」、「秋後算帳」熱烈鼓掌?古語有云: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市場學上亦有「會發言說出商品問題的客戶才是好顧客」這一論調,因此如果不理會民意,固執地認為民間是在嘗試凌駕法治的話,「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便形同 虛設,響往自由民主空氣的人便不再來澳定居,自由經濟云云也只會是國王的新衣罷了。

盲目地要求發展,講求發展而不計機會成本(失去了例如健康、回憶、生命、優質的生活環境等),過份地重視高樓的建設而無止境的破壞世遺及景觀,不符合做人 的原則並損害人類發展。回歸後香港一系列的破壞集體回憶及自然環境的行為,使國際間都知道香港有地產霸權,令香港自由經濟的象徵地位不保。香港傻,澳門也跟著傻?澳門的發展商想跟著香港走,為了荷包而高舉經濟發展,不許保留方寸綠色空間,令澳門也走上香港的路,偏離了以人為本的原則,是以商為本下政府為求 發展帶來澳門政府的施政局限及惹來的禍。

是的,上面那一段我是抄襲葉生的文章而套用一些有利自己的詞彙而成的,這不是我「玩嘢」,而是要証明那些口號式的文章對事情的討論根本沒有益處。特區政府 若果真的是以民為本,那麼應該停下來聽一聽人民的說三道四,再看一看本身的法律是否已落後於社會的發展,著力改善問題,不能受發展商的壓力而左右。否 則,特區政府以民為本的政策,俱往矣!沒民為本,非孔子所取,更非澳門之福。

一市民 Baggiochan

星麗門修改發展計劃 關姐促政府交代 (22/06/2011)

【本報訊】自新濠博亞宣佈購入星麗門項目土地持有公司的股權後,這塊閒置了十年的路氹城土地再次受到關注,直選議員關翠杏促請政府交代所批准的發展計劃,並要求該項目一定要緊抓發展文化原業的原則,不可轉變。

面對社會大眾對事件爭議,關翠杏認為,政府有需要交代於O八年批准有關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項目規劃變動等資訊,讓公眾釋疑,落實「陽光政府、政務公開」。除增加透明度外,未來該項目也應符合經濟多元發展的方針,不要又走去發展博彩業務。

關翠杏記得,當年為了爭取投資、解決就業等問題,政府於O一年以特優批地方式,讓發展商發展影城項目,而現在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項目或需要調整,但不管要怎樣改動,政府亦應遵從兩項原則,一是解決本地人就業,二是搞文化事業,兩者絕不能讓步。

關議員又批評,原持有者取得了土地、利用了澳門資源,卻從沒有盡過一分責任和義務,實有負了澳門的期望。但在現行法律法規下,豐德麗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轉讓政府確無能為力,她重申,解決問題關鍵還是在相關法律法規滯後,促當局盡快就土地法、城規法等修法立法。

行政指令先堵漏洞

此前,為了不讓類似的漏洞、損害越來越大,她建議,政府在公眾支持、不礙現行法律下,可以發出行政指令,有所作為,「當年可以透過一個行政指令,令到本來限高的可以打破,可以放高;同樣,今日亦可以因應社會的訴求,作出一些特別的指令、規範,去統一社會的爭議,不是隔離起了五十層,今日我入申請就起五十層。」

2011年6月21日 星期二

非法填湖地 應還大自然 (21/06/2011)


【本報訊】澳門離島工商業聯合會理事長阮若華認為,龍環葡韻的湖邊一幅非法填地應該綠化或設立與周邊環境相配合的設施。他希望政府盡早向市民交代其取態。

阮若華促快作交代

就龍環葡韻的湖邊一幅非法填地的用途,坊間傳說將用於巴士站或停泊區,引來一陣批評聲音,政府隨後澄清該幅非法填湖地用途未有定案。對此,澳門離島工商業聯合會理事長阮若華(見圖)昨天在接受訪問時認為,龍環葡韻及湖是離島較為重要的旅遊資源,應該將該幅地綠化,交還大自然和雀鳥,或者設置配合周邊環境的設施,比較合適。他表示,他們已多次表示,在金光大道迴旋處設巴士站或停泊區,會加重整個迴旋處負荷。他說,在未有確定的訊息之前難以評論,但希望政府盡早向市民交代其取態,以免產生不必要的誤解。

另外,他表示,政府對於氹仔舊城區的美化工作相對做得好,將來如果有自然步行系統開通至金光大道,效果會更好。到金光大道大型娛樂場所的旅客,會有興趣到舊城區看看;而到舊城區的旅客也方便去大型娛樂場所參觀。他說,現在氹仔舊城區的官也街和地堡街一帶已形成一個旅遊消費區,希望政府也在舊城區的內街、小街也進行美化及推出政策來配合,使整個舊城區發展成大的旅遊消費區。

公民力量對小潭山建築修改方案意見 (21/06/2011)

就氹仔小潭山葡京花園建築修改方案(即鄰近七潭公路土地的建築修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諮詢,澳門公民力量認為,政府應該暫緩批出計劃,委託獨立機構對葡京花園建築修改方案進行環境評估,同時儘早通過「土地法」及「城市規劃法」,在兩個新法規生效以後,再行評估是否批出修改方案。具體意見如:

一、暫緩批出計劃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最新一期(2011年4月發佈)的私人建築統計數字顯示,直至2010年第四季,仍在「施工中」的私人建築項目有83個,將提供6,300多個住宅單位;「審批中」的私人建築項目有233個,預計可提供31,300多個住宅單位。這個數據加上地產業界估計的目前有約兩萬個空置單位在市場求售,本澳目前空置、剛投入市場以及即將投入市場的私人建築單位有接近六萬個。

如此龐大的私人樓宇單位數目已足以說明,本澳私人樓市在短期內不可能面對供應不足的問題,目前市民的住屋需求,是對「負擔得起的住屋」的需求,在沒有任何理據說明方案獲批後可以滿足這種需求的情況下,整個方案根本沒有任何急切性;因此,公民力量認為,政府現階段絕無必要倉促批出葡京花園建築修改方案,而且絕對有條件暫緩批出計劃。

二、委託獨立機構進行環境評估

就社會上對小潭山現行環境狀況的言論(如已風化、缺乏生態價值等),澳門公民力量經過多次現場視察及徵詢生態專家意見,發現小潭山目前不僅仍有大量具保育價值以及環境教育價值的植物,而且,根據生態專家現場觀察,目前小潭山部分植被疏落的地方,是因為曾經有非自然破壞(如之前的山體開掘工程)及長期缺乏恰當保護造成的。因此,公民力量認為,政府有必要先自行對目前小潭山的山體、植被等的各個項目進行評估,包括對現行的名門世家建築項目建成以後,其屏風效應對小潭山日照的影響及其對植物生長環境的影響,掌握目前小潭山的整體生態狀況。同時,應透過獨立的第三方機關,對葡京花園建築修改方案進行獨立的環境評估,環評的規圍應該擴大,以確定方案對整個小潭山生態狀況的影響。此外,希望政府根據既有的公佈《澳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綱要研究報告》一類環境資料的精神,將所有相關環境報告內容向公眾披露。

三、儘快通過「土地法」及「城市規劃法」

特區政府早在歐文龍案發生以後,就多次強調會盡快推行「土地法」的修訂工作及就本澳的城市規劃工作進行立法,一方面回應社會對土地批給更透明的訴求,一方面為澳門緊缺的土地資源進行更合理的規劃利用。可是,在上述「兩法」的具體工作未完成以前,也就是歐案發生時被社會普遍認定為法律漏洞的真空未填補以前,特區政府已經批出了包括氹仔偉龍馬路與雞頸馬路的大潭山大型私人建築項目。類似的項目,對本澳的山體、城市天際線均有明顯影響,而且,按目前公開可得的資料所示,也沒有足夠理由說明這些私人項目對本澳整體社會發展(不是地產業發展)有何種正面價值,因此,公民力量認為,在「土地法」及「城市規劃法」出台以前,也就是沒有新的「法律」工具檢視不同的發展項目對社會的整體影響以前,如果政府盲目批出像葡京花園建築修改方案一類超高樓項目,很可能持續蠶食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公民力量敦促政府,將上述兩法列為優先處理的立法項目,並儘早出台。

四.將旁聽制度化,建立法定公聽制度

目前政府在審批大型工程、土地改變用途時進行的「旁聽會」,由於隨意性較高,也缺乏必要的法定指引,無法發揮應有的成效。因此,公民力量建議,特區政府可以向內地城市以至其他先進地區學習,設立正式的「公聽制度」,規範審批大型工程、土地改變用途以至城市規劃項目和舊區重整方案的公聽程序,當中可以詳列公聽制度的適用範圍、起動程序、利益持份者的公開聲明與回應程序、文件公開的方式以至回應市民的具體的法定形式。由於是次小潭山項目爭議非常大,公民力量認為,政府可以以此項目作為公聽制度的試點,真正有效吸納民意,同時讓政府以及發展商面對公眾,提出有說服力的批給理據。

五、保護山體,也要保護本土認同

最後,公民力量認為,是次方案引發強大的反對聲音,不是社會有任何人針對任何特定的發展商,而是連續類似事件的累積效果。過去幾年,澳門已經出現了多個私人地產超高樓項目嚴重影響主教山、松山以至大潭山的景觀或山體的事件,這些項目,居民幾乎都是在項目建成一半以後才注意得到,發現時已經無法扭轉局面,可是,民間的反對聲音以及對政府的不信任感也因此累積,對政府是否有將公共資源有效重新分配、是否有過份傾向某個特定階層的利益也一併存疑。公民力量提出,政府應該重新審視所有這些事件背後所彰顯的日益高漲的澳門居民的本土認同感,同時在今後的土地批給或其他牽涉影響城市景觀、社會設施以至環境保護等等與澳門居民本土認同息息相關的項目時,認真考慮項目對「市民感情」是否構成傷害,因為,市民對本土認同,必定有助特區的長遠建設,市民如果因為對政府的行為不認同而日漸失去本土認同,既對特區政府的施政沒有好處,對特區的長遠建設,也只會有害無利。

張榮顯:政府必需重視網民意見 (21/06/2011)

【本報訊】從去年的五一青年遊行,到今年的仆街事件,互聯網在當中所擔演的角色日漸重要,澳門互聯網研究學會會長張榮顯指出,互聯網已成發表輿論的重要渠道,影響也日漸增加,網民的意見政府應必須重視。

張榮顯昨表示,互聯網已經給普羅市民一個了解更多社會時事,或發表意見的好大空間,過去不少事件就是網絡與大眾傳媒新舊媒介間形成互動,形成一定的力量,令事件中的主角變成備受公眾關注的人物時,不得不作出回應,包括上次的仆街快閃事件。

為此,張榮顯認為,互聯網已成人們生活必不可少的組成部份,包括成為一個發表輿論的好重要場所,它對社會方方面面都會有一定影響,有些是較潛移默化,有些則較為突顯,相信這隨著網絡整合發展,情況會越來越明顯,政府是需要面對這種渠道的聲音,而且必需予以重視。

對於網民參與行動日高是否對有推進民主政制發展,張指不少研究已顯示出,網民越來越熱衷參與一些社會運動或政治活動,包括選舉和對一些議題發表意見,相信在這方面絕對是會有推動作用。被問到擔不擔心澳門出現打壓網上聲音的情況,他則答暫時未見有。

此外,由學會出版的《澳門數碼生活二O一一》在昨日發佈,讀者可通過此書深入了解澳門網民的新世界。

澳門通訊展週五開幕

另外,「澳門通訊展二O一一」將於本月廿四至廿六日於澳門漁人碼頭會議展覽中心舉行,設有專業活動環節 (商業配對、綠色科技交流酒會、講座等)及公眾活動環節 (電子競技比賽、PDA 心得交流會等),詳情可瀏覽網站 http://www.communicmacau.com/

政府回應星麗門股份轉讓 (21/06/2011)

【特訊】就星麗門項目發展商股權變動事宜,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重申,此項目的用地發展需嚴格遵守2008年經政府批准之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有關股份轉讓亦需依本地的法律作出處理。

對於日前傳媒報導有關星麗門項目發展商的股權變動事宜,就此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回應表示,有關博彩業未來的發展政策,政府早於2008年已作出了調整,並於2010年再次重申,在調控本澳博彩業發展規模的立場和原則不變,自2010年3月起的3年內,規範本澳賭檯數目維持在5,500張之內。

星麗門地段發展的事宜,在依法的前提下,星麗門在土地的利用上需要與2008年經政府批准之土地批給修改發展計劃一致,修改後的計劃仍包括有發展電影制作業的項目。至於有關股份轉讓,同樣需要依本地的法律處理。

另一方面,因應社會的發展,某些法律條文需要加以完善適應社會,而正在進行的土地法修改工作中,政府亦關注到股份的相應問題,未來有關股份的相應條文將有更嚴謹的規範。

2011年6月20日 星期一

空手套白狼 影城變作酒店賭場‧區錦新促收回土地 (20/06/2011)

【本報訊】日前,新濠博亞宣佈收購豐德麗控股有限公司的六成股份,並計劃將一幅由政府批出建設影城的土地,繼續發展娛樂場的度假綜合專案,影城卻在那計劃中「失了踪」。立法議員區錦新認為,由於涉及改變土地用途,政府應該收回土地,讓有意建設「主題旅遊設施」的投資者提出申請。

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出,政府視「主題旅遊設施」(如:海洋世界樂園、東亞衛視影城等)有助旅遊業的發展,因此,以相對很低的租金批出土地建設那類設施。二OO一年,政府為建設影城的項目批出十四萬四千多平方米的土地,僅收取香港的豐德麗控股有限公司二千三佰多萬元澳門幣。

當時,批出土地的合約(第10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標明那地段是「興建一設有旅遊娛樂配套設施的電影製作中心」,但是,新濠博亞日前公佈的最新發展計劃,那地段將來僅有劇院、購物點、酒店、賭場,電影製作中心卻「失了踪」。區錦新稱:「這個很明顯與原來的批地目標是不一致的。」

他認為,政府理應確保那類「主題旅遊設施」落成啟用。他也指出,二OO一年批出的土地利用期限為六十六個月,但是,投資者在期限內未有建成設施,政府若然批准改變土地用途,必須清晰交待理據。另外,在二OO一年的批示中,第十四條款規定,若在土地利用期限內未履行義務,政府是可以解除批給的。

豐德麗控股有限公司將六成股份轉讓給新濠博亞,使之可決定如何使用那幅原是建設影城的土地。然而,在二OO一年的批示中,第十一條款規定,涉及那土地的轉讓須事先得政府批准。日前,新濠博亞公佈新的計劃時,也聲稱已與政府溝通並獲支持。

豐德麗白賺一大筆

區錦新認為,政府不應任由兩間公司自說自話,現階段要清晰公佈立場和意向,讓公眾知道政府向投資者作出甚麼承諾。此外,當年獲批土地的豐德麗控股有限公司僅付出二千三佰多萬澳門元,一直沒有發展該地段,現時,新濠博亞卻以二十八點八億收購其股份。區錦新直指,「又讓你賺一筆,很沒道理」。

重新規劃重新批給才正路

他反對政府批准投資者轉變土地用途,主要的原因是回歸十一年以來,除了博彩、酒店設施外,基本上沒有增設大型的旅遊設施。若對方申請轉變土地用途,政府應要收回土地,重新規劃,重新批給。區錦新稱:「你(原投資者)不做,或有另一發展商想做主題公園。」

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政府打濕地主意 高天賜:挑戰市民底線 (18/06/2011)


【本報訊】繼大潭山、小潭山後,澳門還有多少環境資源將被破壞呢?除了發展商外,政府或是下一個破壞環境的兇手。立法議員高天賜踢爆,今年三月,政府收回氹仔龍環葡韻對開的非法用地後,曾計劃交給民政總署綠化和發展濕地,不過,工務運輸範疇的官員卻要求將土地用於停泊公共及旅遊巴士。高天賜促請政府諮詢環保團體及專家,並向市民清晰交代,令罕有的濕地得到保護。

民署諮委爆料龍環葡韻填湖霸地用作巴士停車場

直選立法會議員高天賜從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委員知悉,三個月前,政府收回龍環葡韻的非法填湖用地後,部門之間早有默契,計劃將那地段交給民政總署發展濕地,然而,不久後卻改變初衷,工務運輸範疇的官員竟要求將土地用於停泊公共及旅遊巴士。

回歸後,澳門和離島變成「石屎森林」,自然環境被破壞。那片原是候鳥棲息地,若被改為停泊巴士,高天賜覺得可惜。他促請政府小心處理,首先,要向市民交代整件事件,清楚讓公眾知道究竟怎樣處理那片土地。此外,一定要有一個完整的計劃,也要諮詢專家和環保人士,令罕有的濕地得到保護。

大潭山已被大幅開挖蹂躪,發展商對小潭山垂涎三尺,現在又傳出龍環葡韻濕地受到威脅,政府若一意孤行,是否挑戰市民的環保底線?高天賜稱:「這個很明顯,市民忍受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是,主要的,我們會覺得是時候,行政長官需要向主要官員問責。」

本計劃作綠化用

三月廿九日,跨部門小組收回那幅非法用地後,工務局局長賈利安受訪時稱:「會將地段交由民署,有待民署和環保團體研究如何有效利用填出來的地段。因為既然填了湖,我們都沒有想過要恢復原貌。」該局當日發出的新聞稿寫著:「政府初步計劃將該地塊交由相關政府部門作為綠化之用,以盡量配合湖邊一帶的自然生態環境。」

當局回應未有定案

事隔不足三個月,在傳媒查詢後,工務局昨晚發出新聞稿回應:「政府重申,有關土地利用至今尚未有最終定案,政府多個部門現正從城市規劃、交通發展和社區環境等方面,對該幅土地的利用展開綜合分析和研究,務求令該土地能在配合區內發展的前提下得到有效利用。」至於,高天賜在相關的書面質詢中提及的交通事務局,回覆傳媒詢問時表示完全不知情。

反小潭山建高樓 民意昭昭 (18/06/2011)


【本報訊】如果一場比賽是「2220:13」,毫無疑問,這是壓倒性的勝利。然而,在本澳「公投」中得出這結果,又能否影響政府的決策呢?新澳門學社一連七天舉行「小潭山命運‧全城投票」活動,結果是二千二百二十人反對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僅得十三人支持。學社要求政府拒絕發展商的放高及修改土地用途的申請。

早前,發展商申請在海拔一百一十米的小潭山,興建六幢海拔一百三十九至一百五十四米的、較小潭山高出二十九至四十四米樓宇,備受市民、議員、民間團體等批評和反對。新澳門學社一連七天舉行的「小潭山命運‧全城投票」活動也在昨日結束,他們在街頭設置攤檔,讓市民透過投票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向。

「公投」一面倒反對

投票結果是二千二百二十人反對 (叫停:政府應堅決保護山體,收回長年未發展土地),十三人贊成 (去馬:政府應『依法』批准興建超高樓項目)。此外,新澳門學社也收到一千七百三十二份意見書。昨午,學社將投票結果、市民意見書、學社意見一併交到土地工務運輸局。

政府延長諮詢期「忽然支持」多

政府的三十天諮詢期在昨日結束。新澳門學社的結果是九成九反對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另一邊廂,當局展開的首十五天諮詢期內,提交意見的市民近乎一面倒反對超高樓項目,但是,在諮詢期獲延長的十五天裡,大部份意見則支持發展商的超高樓項目,當中有些更抨擊反對該項目的人士。

這情況是否不尋常?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回應:「他 (政府) 有個網上平台收集意見都好的,是否有一些勢力在背後鼓動似是而非的言論呢?我們就不知道。」他表示,「公投」是透過最直接、最開放的方式,讓政府知道市民反對破壞自然資源的發展模式。

他指出,透過互聯網向當局提供意見的人士都是匿名的,學社的「公投」行動則於過去七天在本澳不同地區進行,市民可以「一人一票」表達自己的意願,新澳門學社相信今次「公投」是有公信力的。

昨日的投票攤檔設於土地公務運輸局辦公地點外,專程前去投下反對票的殘疾人士陳先生表示,澳門應有多些休閒的地方和山景,不斷增加的高樓大廈實對環境造成影響。最後一輪投票在昨午二時半結束,新澳門學社隨即在現場點算後宣佈結果,十多記者和疑似便衣警員的「公民記者」見證整個過程。

重新批給違公眾利益

新澳門學社再次指出,按土地法規定,若土地批出二十五年仍未依約發展,不論任何理由皆不可續期。運輸公務司司長竟根據土地法的規定,宣佈那項批給無效,卻同時又將土地重新批予同一發展商,「這是官員在違反公眾利益下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視土地如無物。」因此,有立法會議員主張應廢止相關批給。

不過,也有來自房產業的議員表示,基於「法治」原則,批示不可廢,否則會影響投資者的信心。新澳門學社認為,相關的「論調極其脆弱,按照法治和合約精神,已訂立的合約或批示,確實不容易廢止。但有關的批示或合約若涉及貪污或違法的話,只要一經確定,皆有廢止之法理依據。」

學社指出,公眾無法知道是否有人向發展商作出承諾,也不知道特區政府向發展商承諾了甚麼,只知道:「有關地段在第二屆政府最後一年的二OO九年,由劉仕堯司長簽發第 8/2009 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令這幅土地起死回生,『依法』復活。這才有後來再要求放高、增加建築面積和更改用途的把戲。」

新澳門學社重申,政府理應廢止第 8/2009 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並應交廉政公署調查批給過程中有否貪污或行政違法的問題。行政長官崔世安亦應立即啟動紀律程序,對相關官員的亂作批示,追究責任。學社認為,行政長官「不能輕視及置諸不理」近日的爭議和公眾對上述批示的質疑。

崔世安樂見市民表達意見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率領特區政府代表團啟程前往福州,出席「閩澳高層會晤」、第九屆「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及「活力澳門推廣週」活動。

在被問及小潭山建高樓問題時,崔世安指出,作為特區政府樂意看到市民表達意見,當局會以透明的態度對收集到的意見作綜合和分析,並會進一步研究。

崔世安認為,諮詢工作是一件好事,諮詢過程中有不同意見也是正常的。並表示已與劉仕堯司長就事件進行討論,相信劉司長的團隊將來完成對環境評估報告的分析研究後,會以具透明度的方式讓廣大市民更清晰地了解報告的內容。

《為小潭山增高一米》被封殺 (18/06/2011)


【本報訊】日前由九位藝術家所創作的「為小潭山增高 1 米」行為藝術,在「facebook」的專頁成立不足兩天已在澳門引起迴響,逾千人按「讚」,昨卻突然被封殺,協助的公民力量若事件是政治操作實無法接受。

早前有發展商質疑,小潭山是不是一座山,還尚未可知的言論,激起九位本地行為藝術家參考內地九十年代知名的、十位來自北京東村藝術區的自由藝術家的「為無名山增高一米」行為藝術,全身赤裸、無遮攔地與大自然接觸,以身體團結一致,彼此支撐,為小潭山增加一個小小尖頂,創作成「為小潭山增高 1 米」的行為藝術,表達他們對要山上興建超高樓、破壞環境的不滿。

該專頁資料介紹:「我們知道,小潭山不需要什麼證書或文件來證明自己是一座山,正如你和我也不需要什麼憑據去證明自己愛澳門。真正的愛,應發乎內心,它是勇氣,更是行動。所以,我們今天挺身而出,和九位關心澳門的藝術家一起,登上小潭山最高點,以血肉之軀來為他增高一米。」

專頁管理員向本報透露,他們於前晚(十六日)收到「facebook」警告有關相片違反使用條款,但並未要求刪除,之後有相片卻被自動刪除,短時間內停用,未有交代暫停多久,但未有給出明確理由。期後他們已致函營運商投訴,表達立場和理據。該管理員說,現只能等待對方回覆,希望能解封重開。專頁是於十五日凌晨啟動,至十六日晚就被關閉,反應已十分熱烈,在小城未足四十八小時已有一千二百六十個讚好,一人一讚為小潭山增高。

「為小潭山增高 1 米」遭到封殺後,同一班人就在昨天新設「為澳門山體增高,要植樹,不要種大廈!/Plant trees,don't plant buildings」專頁,讓關注保育小潭山的行動不會就此停止,「讓大家繼續為澳門環境保育發聲,繼續為小潭山增高」,至截稿前有一百三十多人讚好。

公民力量:被封不合理

協助該行為藝術設立「facebook」專頁的公民力量,理事長林玉鳳受訪表示,專頁內的討論未見有粗言穢語,上載的相片亦無露點、露性器官,只是其它身體部份的「裸露」,而它們明顯是藝術作品,是仿照在國際上獲獎、中國當代行為藝術的經典之作「為無名山增高一米」。事前,她們亦已做足功課,包括檢視有否違反刑法典等相關互聯網法律法規,以及合符「fb」的使用規範,現專頁因為被投訴而停權關閉,做法並不合理。

林玉鳳指出,若投訴單純是尺度問題,這還是可以接受的,但補充有關作品尺度並不大膽,比這些更大膽的還是正常在「fb」流轉。不過她更為擔心的是,可能有人基於政治理由而不能容忍對該藝術行為越界,以淫穢及不雅的理由作政治打壓,那實教人不能接受。她不願揣測投訴者的身份。本報曾接觸過有份參與的藝術家,但他低調表示不願受訪。

亦有本澳網民昨於「facebook」發起「強烈要求立刻恢復《為小潭山增高一米》的facebook專頁!!!」活動,至截稿時有五十人表示會參加。

加高四十米亦應「一視同仁」?

另外,為發起保護小潭山公投的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認為,該社交網站營運商不會隨便暫停或刪除內容,應該是受到某些壓力才採取行動,「我覺得,如果市民自己為了小潭山加高一米都是不可以接受、都要被人和諧的話,那麼,小潭山加高多四十米,是否應該一致否決呢?」

群力智庫堅決反對起高樓 (18/06/2011)

氹仔小潭山是本澳市民珍貴而僅有的自然資源,對近日有發展商申請將已「爛尾」多年,原本獲批興建酒店及連排式別墅計劃,修改為六幢分別為樓高廿九層至卅六層的純住宅發展項目。對此,本中心持堅決反對態度,並對本澳的土地批給、城市規劃、山體保護等方面提出如下幾點意見:

一、更改土地用途不合理

事實上,氹仔七潭公路葡京花園旁的土地,批出已近三十年,期間因涉及十年的司法訴訟而擱置發展。簡單回顧整個事件,當初發展商獲特區政府批准用於興建酒店及低層別墅,幾經轉折,至二零零九年時已明確規定該土地用作興建別墅、酒店、商住及停車場、會所等用途;但時至今日,發展商又要申請改為興建多幢海拔最高為一百五十四米的屏風樓豪宅項目,這一方案純粹只是一個房地產項目,不但對保護山體、環境生態,以至對本澳整體社會均沒有好處,得益的只是一少撮人士而已。特區政府應審慎處理,認真接納居民意見,要求發展商必須按原計劃發展,不要輕易又再批准其更改發展計劃的申請,這已是社會的基本共識。

二、生態資源遭受破壞

發展商在今次新提交的建築方案中,亦違背了日益受到重視的環境保育意識。據資料顯示,小潭山最高點海拔僅有一百一十二米,而方案中的塔樓高達海拔一百五十四米,較小潭山高出四十二米。假若新方案獲批,不僅破壞了山體的天然景緻,就連現時小潭山環山徑的視野亦被遮擋,嚴重影響小潭山的景觀。加上超高樓容易形成屏風效應,影響空氣流動、日照時間和植物生長,最終只會使該處生態資源遭受嚴重破壞。試問如此的規劃設計,又如何能符合澳門以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為發展定位的目標?又如何能符合日益抬頭的環境保育意識?因此,政府必須以本澳居民的利益為依歸,禁止日後在本澳山體範圍內興建超高樓,使本澳珍貴的山體資源獲得喘息的機會,以免再被任意破壞。

三、資訊透明度不足

由於氹仔小潭山葡京花園二期的土地建築修改方案受到社會強烈批評,政府決定延長收集公衆意見的諮詢期。這一做法表面上看似尊重民意,回應了社會的訴求,但實際披露給市民知悉的資訊甚微。如該建築計劃破壞山體的面積,對周邊環境、生態與日照所造成的影響,以至民署的環評報告均沒有在是次諮詢過程中披露。在缺乏充足知情權的情況下,外界根本無從判斷該方案當中的利害。對此,特區政府必須以澳門整體利益作為考量,給予市民清晰的交代。否則,即使將諮詢期一再延長,亦只會形同虛設。因此,特區政府必須認真檢討、改革現時的土地發展公開旁聽制度,要更公開、透明化,讓公眾有足夠的知情權和監察權。
四、構建城市規劃公眾參與體系

任何城市的發展,都必須以保護自然環境和人文特色為不可侵犯的原則,營造更為舒適宜居的生活空間,這亦是當前本澳在城市規劃中所必須面對的問題。倘若連天際線、山脊線和海岸線都無法保護得當,讓依山傍水的美境變成面朝大量鋼筋水泥的「石屎森林」,這又如何體現城市與自然和諧相融的城市規劃本質?又如何使城市得以可持續發展?更勿論將澳門發展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因此,當局必須要從制度上構建城市規劃公眾參與體系,讓社會各界、每一位市民或團體,都可以對城市規劃、土地的發展及用途的正當性和合理性提出意見或建議,而有關當局亦必須認真聽取民意並進行適當修改。

五、完善法律法規

近年,政府批准了多個開挖大面積山體的大型超高樓商住項目,不論是今次備受關注的葡京花園二期,抑或是位於海洋花園後面的大型住宅項目,以至大潭山壹號、偉龍地段等等,本澳山體被大面積地批准興建超高層建築不勝枚舉,這些項目除大大破壞山體和天然景緻外,亦對本澳的天際線、山脊線及海岸線景觀造成嚴重影響,對民航安全限高亦造成威脅。因此,在本澳目前仍未有完善的《城市規劃法》,以及《土地法》正在修訂諮詢期間,有關當局實有必要暫緩審批各個具爭議性的土地發展計劃、對山體保護和生態環境有長遠影響的工程項目。同時,亦應在法律真空期間制訂保護山體的原則和指引,以免被過度開發,讓本澳珍貴而僅有的山體資源獲得保護。

群力智庫中心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2011年6月17日 星期五

生態學會促建 環評報告機制 (17/06/2011)

【本報訊】七潭山公路個案(小潭山興建高樓)收集意見期至今日結束,社會、發展商對於小潭山是否興建商樓各執己見,市民和保育人士有反對,但發展商認為發展項目可行。當發展項目涉及山體開發、環境保育時,澳門生態學會會長何偉添認為,澳門應建立環評報告機制,當發展項目涉及公共利益及環境保護問題時,可以透過環評報告作出讓發展商、政府、社會三方利益平衡的方案。

何偉添表示,生態學會已就小潭山作出生態分析調查,包括小潭山現況,如現有動植物種類、景觀等,由於政府沒有公佈小潭山高樓項目的詳細資料,該會沒有辦法對興建高樓後的小潭山作出評估,希望政府能公佈。若政府有需要,該會可提交該報告供政府參考。

規定環評公司要有本地人參與

環保局下半年將提出澳門環境評估制度的諮詢,正式透過法律層面規範環評報告的需要性,他認為,制度可以令環評報告規範化和合法化,當發生類似小潭山建高樓事件時,可以透過環評報告,找出發展商、政府、社會三方利益平衡的方案。但建議,要規範進行環評報告的公司中有一定比例本地人參與其中。

另外,政府近日將會對鴨涌河進行河道整治,包括減少污水排放和清淤泥。何偉添提出,由於鴨涌河公園是由垃圾堆填所得,經過十多年,地下的垃圾堆填部份可能滲出污水,建議政府在進行河床上述工作時,應順道注意地下垃圾堆填部份污水滲出問題。

新濠博亞收購星麗門項目六成權益 (17/06/2011)

【香港中通社澳門六月十六日電】(記者 肖龍)新濠博亞娛樂十六日宣佈,該公司已簽署一項股份交易協定,斥資收購澳門大型博彩及度假村項目星麗門的控股權益。公司將向該專案發展商豐德麗聯營公司支付二點六億美元,並向星麗門另一合營商NewCotai支付一億美元。

星麗門發展項目位於澳門路城,前身是于二零零一年批出東亞衛視影城用地,佔地約十五萬平方米,星麗門計劃發展包括有娛樂場的度假綜合專案,首期項目原計劃二零零九年完成。由於發展項目存在法律訴訟及爭議,專案建設進度滯延。

新濠博亞娛樂在聲明中稱,公司已計劃斥資二點六億美元收購星麗門項目60%的權益,原星麗門合營商NewCotai仍將持有星麗門項目40%的權益,並將與新濠博亞娛樂共同發展該項目。
而在之前,各合作方圍繞星麗門項目的爭議愈演愈烈,並訴諸於香港法院,使得項目發展多年來停滯不前。上述權益交易終於化解了這場糾紛。

這項交易為新濠博亞娛樂背後的掌控人何猷龍和JamesPacker在澳門城開設第二個賭場項目鋪平了道路。何猷龍表示,是次建議收購將為公司擴充澳門的業務,提供難得一遇的機遇,將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

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龍環葡韻填湖地用作巴士停車場 高天賜質疑利益輸送 (16/06/2011)

議員高天賜引述市民投訴,稱當局早前收回的氹仔龍環葡韻填湖霸地,會用作新巴士公司的停車場。高天賜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他稱,龍環葡韻逾9千平方米被非法填湖,已破壞湖畔和附近的生態環境,高天賜質疑當局擱置在土地建設休閒和綠化設施,改為巴士停車場是利益輸送。

其書面質詢如下:

「普遍來說,整體澳門市民感覺自回歸後,澳門變成了『石屎森林』,澳門特區政府容許各處興建屏風式的高樓大廈,這不僅嚴重破壞本身獨有的自然生態環境,更佔據了本澳青少年和長者們的休憩活動空間,市民與大自然親近的機會越來越少,政府有見及此,現正致力改善及加強保護澳門僅有的天然資源,如龍環葡韻、九澳淡水濕地等地區,同時亦著重教育市民推廣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使澳門的生態環境健康發展。

近日,政府跨部門小組收回位於龍環葡韻對面面積逾九千平方米的非法填湖土地,該區域為世界珍稀候鳥黑面琵鷺的棲息地,填湖造成破壞湖畔及附近的生態環境,據可靠消息該土地將交由政府相關部門作綠化的改善,以配合湖邊一帶的自然生態環境。

但本人最近收到許多市民投訴,指有關部門突然改變初衷,有關回收土地將交予交通事務局改建為新營運巴士公司停車場用途,他們對此十分憤怒,猶記早在澳葡管治時期,位於路氹之間有一片世界稀有的紅樹林濕地,為鄰近地域提供重要的自然空氣調節、生態資源和綠化景觀,但後因機場建設而遭到掩沒。其後,幸得紅樹林濕地再出現於路氹連貫公路以西及蓮花大橋以北處,但在許多環保、教育等各界人士的一片反對聲中,仍以灌漿工程摧毀這一片紅樹林濕地。在各種的前例下,我們應該有長遠的眼光,為我們下一代能在健康的環境下成長著想,正如政府提出「保育」的重要性,我們是責無旁貸的,決不能一錯再錯,以免日後將來幾代需付出更大的代價來彌補錯誤,應深思考慮。

因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在法定期限內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給予本人答覆:

一、在收回非法填湖土地後,政府為何沒有公開諮詢澳門市民和各界的意見,以決定土地使用的方式?

二、當初由政府計劃將該地區交由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綠化,但現以什麼理由擱置建設休閒及綠化用途,而改為新巴士公司車場用途,這種決定和做法是否為一種官商利益輸送的行為?為何在該土地轉變用途過程中沒有諮詢民意?」

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愈挖愈黑 賤賣大潭山 (14/06/2011)

【本報訊】大潭山被大幅開挖山體,發展商已在那地段豎起「澳門最大規模豪宅」大型廣告牌。直選議員陳明金上週披露該地段的批給是「明益」外地的發展商後,昨日繼續質問是否有澳門人從中得益,並列出數據指該土地買賣「真是平到不能再賤!」他也踢爆,有人在今年以十幾億元轉售股份,賺了一大筆。

陳明金問還有誰人得益?

直選議員陳明金在上週的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指出,政府佔五成五股份的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將原屬全澳市民的土地變相賣出,發展商更是本澳以外的香港華人置業集團。昨天,陳明金更深入質問:「最得利益的,除了發展商,是否還有澳門某些人?」

他指出,二OO六年以十三點六億元買下七萬八千七多平方米的土地,以發展商當年申請的建築面積,樓面地價只是二百七十元一呎。然而,發展商曾表示,當時,澳門的樓面地價約一千一百元一呎。陳明金直指:「對比之下,他們在澳門買地的價錢,只是市價的四分之一,平到笑、抵到爛!」

五年後的今天,政府再向發展商加批八幅土地,並批准改變用途。那土地原只是用於商業、輕工業,現已獲准改為興建純住宅,然而,政府只是再收六點四億元溢價金,可以算出樓面地價仍是約二百七十元一呎。陳明金稱:「五年後的今天,澳門的地價實際如何,大家都應該心中有數,仍然是二百七十元左右一呎樓面地價,而且興建的是超豪住宅,真是平到不能再賤!」

機場私人股東為何無份?

「如此平靚正,機場專營公司的各位私人股東,為甚麼無份?」陳明金表示,在民間,有一種講法是,機場專營公司即使要賣地還債,按規定,股東有優先權,做任何生意,都不應該是蝕本要貼錢,賺錢就無份。為甚麼一定要賣給澳門商人參與的外地公司?

有人三成股分轉讓華置大賺一筆

陳明金稱:「其實,道理好簡單,這間公司,華人置業集團原本只佔七成股份,另外三成股份,在今年三月,也就是上述土地的批示刊登特區公報期間,有人就以十幾億元將三成股份全部賣給華人置業,甩手賺了一大筆。」他表示,政府一直參與上述土地買賣,有責任和義務公開其中內情,以便公眾知情。

促政府一視同仁 吳在權為小潭山建高樓鳴鑼開道 (14/06/2011)

【本報訊】兩個發展商已「依法」破壞大潭山山體,現又有發展商申請在小潭山建超高樓。民間要求政府保育大自然,暫停審批需要挖山建高樓的發展項目。身為商人和地產代理公司董事長的議員吳在權卻認為,政府應該一視同仁對待所有申請,不應以新的標準審批。

議員吳在權昨日在立法會發言時先談談社會治理本質,繼而引用國家主席和總理的指示,再探討政府如何取信於民。不只說理論,還引用例子,第一個是經屋的「舊人舊制、新人新制」,第二個終於談到「小潭山」。他先來個表態:「今日社會對環境保護、不能破壞山體景觀等有更高的要求…… 值得支持。」

不能以今日標準 否定昨日承諾

不過,態度還態度,實際還實際。身為商人的吳在權稱:「政府施政更須帶頭守法,公平公正、一視同仁對待所有相對人,若對甲適用標準 A,而對乙則採用標準 B,以不同標準適用不同相對人,如何取信於社會、取信於民?同時,政府須注意歷史因素,不能任意以今日新的標準審查、否定昨日定下的承諾。」

他又「提醒」:「否則將違反《行政程序法典》第八條明文規定的善意原則、保障相對人之信賴利益價值等。若法律確實存在不足,政府則應積極檢討、修訂法律。法律的滯後性不能成為政府違法、違反承諾與誠信的藉口。」至於,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申請上,政府曾對發展商作出甚麼承諾,他卻未有詳細交待。

指應迅速回應不負責任言論

身為地產代理公司董事長的吳在權表示,在面對社會各種問題的探討、爭議上,對於一些沒有依據的、意氣用事的、不負責任的言論,政府更應迅速、積極向社會澄清,雖所謂清者自清,但若然輿論一旦被扭曲,將進而影響特區政府形象外,更對社會、銀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及投資者投資澳門的信心。

關姐倡設批地旁聽制度指引 (14/06/2011)

【本報訊】發展商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政府「按章」舉辦「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也「循例」公布了資料,但手法備受公眾批評。直選議員關翠杏昨日也指出,政府公布的資訊極之有限,令公眾難以了解有關個案,不利公眾參與。至於,政府批准申請的理據,也沒有機制讓公眾知悉。她重申,現階段應暫停所有涉及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的個案審批。

直選議員關翠杏昨日在立法會表示,雖然,政府已向外提供土地批給的資料,不過,現時公眾透過公開途徑可了解到的個案資訊極之有限,當局只於公開旁聽會後,在網上提供是次會議的簡錄,而對於該個案的其他資料,則不會提供,甚至連旁聽會上向傳媒及出席者派發的個案介紹單張亦沒有上傳網站。

她續稱:「這對公眾充分了解有關個案及提交意見帶來困難,實在不利公眾參與。」另一方面,雖然當局已推行「意見收集」的措施,並把有關意見原文上載網頁發佈,但將會如何對公眾的意見作出分析、其依循的篩選和回饋準則怎樣?以至個案是否獲批准及其批准理據為何?亦未有機制讓公眾知悉。

關翠杏表示,為使「土地批給公開旁聽制度」免受質疑,當局需盡快為該制度訂立明確的規範和指引,清楚規範個案的旁聽程序和方式、公眾意見的表達渠道和篩選機制、審批結果及理據向公眾通報的準則,並確立衡量公眾利益的準繩,才能避免公開旁聽會的召開與土地個案的審批流於長官意志,尤其應確定日後所有涉及更改土地原有用途的申請個案,需作公開旁聽。

她重申,當局應盡快完成修訂《土地法》,加快《城市規劃法》的立法工作;而在相關工作未完成前,為免本澳的自然景觀及環境,進一步因「發展」而遭到破壞,她希望政府能當機立斷,除制訂必須遵循的規劃指引外,應暫停所有涉及自然景觀及生態環境的個案審批,避免僅餘的山體資源和自然環境再遭破壞。

關翠杏在「翻開一筆舊帳」時表示,以外港新填海區某地段為例,該地段是首次舉行公開旁聽會所介紹的兩個項目之一。二OO九年三月,當局表示由於土地發展諮詢小組及多個政府部門均對上述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請發出負面意見,故該申請已被否決。

然而,月前當局在《政府公報》刊登批示,已批准上述個案更改用途的申請。究竟為何上述申請在被否決後會再獲批准?到底申請人作了哪些修改?其理據足以令當局改變初衷?當局卻沒有主動透過公開途徑向公眾交代原因,關翠杏稱:「這就容易招致公眾的誤解和質疑,亦有違政務公開的施政承諾。」

有初步成績 有進步空間 (13/06/2011)

澳門大學助理教授林玉鳳認為,對於國家領導人對澳門特區政府的指示,政府都已開始在落實。比如提高科學施政方面,開始重視研究;在經濟適度多元化方面做些有關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和會展業的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已推出系列的措施;在維護社會和諧方面也做了些工作。

不過,她認為,這些都是初步的,還有較多的地方需要再改善。她舉例說,比如科學施政方面,有一些政策在推出之前未能深思熟慮,令人覺得朝令夕改。較明顯的是最近熱門的話題的經濟房屋政策,一下突然改變,一下又「舊人舊制,新人新制」。這些改動,從好的方面看,是聽取民意。而實際上有關政策已蘊釀了較長時間,突然的改變,說明之前的考慮並不成熟。

除了需要提高科學施政水平外,林玉鳳指出,法律滯後、政策出台太慢、官員的施政能力等也都存在很大的問題。她對於歐文龍事件發生後這麼多年來還未修改「土地法」感到驚訝。她說,「土地法」的修改對於恢復政府的聲譽很需要,顯示政府有針對問題去做好工作。但「土地法」拖了那麼長時間不修改,讓人覺得有問題,因為「土地法」涉及澳門長遠發展,涉及利益分配。她認為,澳門滯後的法律太多了,政府需要把所有的法律檢討一下,盡快處理法律滯後的問題。

小潭山事件 暴露問題

她表示,小潭山建高樓問題,也暴露了現在的法律或政策出台太慢,以及官員的施政能力問題。她說,對於小潭山建高樓,有的部門指會破壞山體、影響環境,但有的部門可能認為沒問題。大家的步伐不一致。由於環保法討論了很久而遲遲未出台,因此究竟以誰的說法為準沒有一個標準。如果環保法已出台,這種情況就不會發生。另外,從這件事和之前的九澳「飛灰」事件,也顯示出環保局沒有把握好自己的角色,沒有把握好自己應做好的所有與環保有關的工作。

她警告說,在環保法未出台前,不能繼續批准這類有爭議的項目。否則,當環保法出台時,所有的山體都已被破壞了,恢復不了原貌,市民不會原諒的。她認為,政府如果不謹慎處理有關問題,其他地方不管做得如何好,都沒有用。而最主要的是,政府應盡快做好法制先行的工作。

對於政府推動的文化產業,林玉鳳認為政府不能單靠資助團體售賣澳門的產品,還有許多工作要做。比如,資助了三年以後,是否可以自負盈虧,政府要有相關的研究,近年澳門自己掏錢看表演的居民增加了,但情況如何,是否有較龐大的本地市場可支撑澳門的表演事業,政府要做相關的調查和要有數據。還有,文化創意人才的培養和文化藝術教育,都是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必要條件。她認為,政府首先要有數據,才能制定符合實際的產業政策和文化政策。

社會和諧不光靠錢

談到社會和諧安定,林玉鳳表示,博彩業大體已定,這塊「餅」不會繼續做大,以後只會緩慢增長,稅收也會相對穩定。但利益如何重新分配,現在是各方爭取的階段。社會的和諧,不是拿些錢出來分就可以,很多工作也要做 ,如專業的發展,年青人如不發展就不會安定。她指出,現在年青人覺得社會不公平,大家不在同一起跑線上去公平競爭,這是澳門社會的深層問題。

她說,社會長期存在要有人脈、家族背景才會較容易成功的情況,這種看法累積起來,會讓青年人覺得不公平。又如,現在樓價升得太高,當他們發現樓價高不是因為控制不了,可以通過政策控制,但政府沒有這樣做,於是就會將矛頭對向政府。她認為,要營造社會和諧,就要有公平氣氛。這是政府應該關注的。

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電訊:八月完成提速 (13/06/2011)


【本報訊】發起在澳門電訊門市部外集體「仆街」的網民,上週三與澳門電訊行政總裁會晤。發起人表示,那只是階段性達到行動的目標,仍有待政府完成開放市場的立法工作。他認為,行動具有參考性,當遇到複雜議題時,市民以簡單行動表達觀感後,可「由下而上」推動專家和決策者探討及改善問題。

潘福禧見「仆街」網民

上月,有網民在社交網站建立「澳門仆街網民」專頁,並發起在「世界電信和信息社會日」於議事亭前地的澳門電訊門市部外集體「仆街」,有三十多名網民參與,表達不滿電訊商的服務差、網速慢、收費貴等。事隔不足一個月,發起活動的網民在上週三與澳門電訊行政總裁潘福禧會面約一小時。

澳門仆街網民的社交網站專頁在上週四公布,活動發起人與潘福禧會面的內容。首先指出,面臨暑期網絡擠塞高峰期,澳門電訊似乎未能及時反應,潘福禧只承諾在八月完成提速工程,並表示用戶屆時會明顯感受到速度提升。澳門仆街網民稱:「漫長的六、七月份大家辛苦了」。

對於網速不穩定及斷線問題,潘福禧強調,澳門電訊的人均頻寬超越香港及內地,卻不願意公開數據。他又表示,有關問題可能是個別情況,如大廈線路受損等,有需要的用戶可聯絡澳門電訊,要求派技術人員上門檢查。其中一名代表網民 K 已即場提出了申請。

繼續提速不受減價影響

為何八月才減低住宅用戶的上網收費?潘福禧表示,由於住宅用戶很多,所以需要更長時間處理。他強調,澳門電訊繼續提升網速,不會受減價所影響。與潘福禧會晤的澳門仆街網民活動發起人網民 K,在上週五接受訪問時表示,已達到了階段的目標,直接向澳門電訊反映意見。

然而,直至開放市場和通過相關法規,才算是完全達到目標。網民 K 指出,現時始終沒有機制,令電訊商很貼近用戶的需求,故開放市場是很必要的。回看「仆街」行動,他認為具有參考性,遇到複雜的社會議題時,普羅市民可透過簡單的行動表達觀感,「由下而上」推動專業人士及相關決策者,探討及解決問題。

對於活動發起人的報告,已有近兩百名網民「讚好」,並有四十則留言。其中一則:「如果唔係發起仆街,此等大公司會否接見一般小市民呢?小潭山事件,官民議員都齊心反對,發展商仍不妥協,看來市民為保自身利益抗爭文化在未來澳門將會無日無之~」

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小潭山命運 學社搞公投 (11/06/2011)


【本報訊】「小潭山命運‧全城投票」將於今天開始,一連五天在本澳不同時間及地區進行。舉辦活動的新澳門學社希望,讓每一位市民可以主動參與,表達對小潭山申建超高樓的意向。投票結果將在政府的收集意見期結束前公佈,讓當局更能理解民意所在。

 新澳門學社一連五天在不同時間、地區舉行「小潭山命運‧全城投票」行動,讓市民對申建小潭山超高樓計劃選擇「叫停:政府應堅決保護山體,收回長年未發土地」或「去馬:政府應『依法』批准興建超高樓項目」。此外,也設計建成超高樓後的「預想圖」,以及多年來發展商申請、政府批給的「流程圖」。

助政府了解民意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認為,投票可以讓市民透過容易參與的方法表達意向。由於在不同時間和地區設置攤位,不同市民都可以參與,如:公務員、學生、主婦等,他相信投票結果有一定的代表性。新澳門學社將在當局的收集意見期結束前,公開展示投票結果,讓政府更能理解民意所在。

當局原定收集意見期為十五天,之後再延長多十五天。按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公佈的市民意見,首十五天的近乎一面倒反對發展商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然而,當延長期一開始,便出現了「戲劇性」變化,支持興建超高樓的意見如洪水般湧進,有網民直指那是「打手開始反擊」,又有寫道:「有錢能使鬼推磨…… 發展商真是嗜血的魔鬼」。

周庭希表示,難以知悉那些支持的意見是否有組織地灌進政府部門,另一方面,街頭投票則可以是更公平的、更透明的方式,其結果也可與政府收到的意見相比較。早前,已有團體、議員等表達意見,新澳門學社希望更進一步,讓市民也可為小潭山的命運作決定:「正如特區政府之前將熊貓的名字所謂交給市民決定,我們覺得那是好的開始,而且這個想法應該延續下去。」

他指出,公眾清楚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當年使用甚麼批給手段,新一屆特區政府理應沒有那個包袱,可以很公正地作出決定。他促請政府考慮,若是重蹈覆徹,是誰損害其管治威信。他也批評,行政當局鑽空子,用歐文龍的方法,廢止原本的土地批給後,又再批給同一發展商,漠視法律的精神,新澳門學社認為,政府應該對相關的官員開展紀律程序,調查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

民航局零七年後 未收小潭山項目申請 (10/06/2011)


【本報訊】嘉輝置業有限公司日前聲稱,依法申請在小潭山興建六幢海拔一百三十九米至一百五十四米的高層樓宇。然而,澳門電視台報道,按照航空役權法定制度,小潭山七潭公路的建築物不可超過海拔一百五十三米,否則要得到民航局預先許可。該局昨日表示,二OO七年後,未有收到相關的申請。

日前,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嘉輝置業有限公司召開記者會,聲言依法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然而,澳門電視台昨晚的報道指出,根據民航局的航空役權法定制度,位於小潭山七潭公路的建築物,海拔高度不可超過一百五十三米,若建築計劃超出該高度,必須獲得民航局預先許可。

據悉,嘉輝置業有限公司申請在小潭山興建六幢樓宇的海拔高度由一百三十九米至一百五十四米。昨日,民航局回應澳門電視台查詢時表示,已收到工務局三份有關在七潭公路興建建築物高度的申請,並已批准興建不高於一百六十米的建築物,但這是二OO七年之前的事,之後再沒有收到申請。

不過,運輸工務司司長是在二OO九年才批准嘉輝置業有限公司,在小潭山七潭公路發展原本沒有超高樓的項目。今年五月,政府才就該項目改變土地用途、興建超高樓的申請,舉行公開旁聽會議。意即,該公司提出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後,民航局未接到在小潭山興建超出高度限制的申請。

未有資料難評對民航安全威脅

究竟,現時審批中的小潭山超高樓項目,會否對航空等構成危險?民航局昨日表示,沒有項目資料,很難作出評估。另外,民航局局長陳穎雄昨日出席一項公開活動,約在中午十二時匆匆離開,以需要趕回機場出席會議為由,拒絕接受記者訪問。

司長請你莫再躲 (10/06/2011)

無良商家為了使私利最大化,厚顏無恥,謬論、謊言說之不盡,這或許是意料之內,不足為奇。但是,手握公權的官員,為了滿足商家無底的貪慾,「依法」將公眾資產拱手交出,更要構想一個又一個的藉口、歪理來蒙騙、遊說市民,這則是公民社會所不能容忍的。

前日,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談及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申請時說:「在城市裡能夠得到發展,居民能夠安居樂業的話,我們更有好的條件作出保育方面的工作。」司長的話難免令人覺得:蹂躪大自然後更有條件保育?若用這邏輯來推論:性侵犯可創造更好的條件來保護被害者,這思路和論述當然沒有人會接受。

此外,小潭山的項目是城市發展或是私人發展呢?將個別的、傷害大自然的私人發展,與公眾受益的城市發展相題並論,實在極之不恰當。此外,在山體建成超高樓後,與普羅居民的安居樂業有何關係呢?到時,高價購入豪宅的一小撮人理應該可以安居,那些賺取超高利潤的商人也當然樂業吧!

在法律滯後之際,提出在山體興建高樓的發展商自稱依法申請,直選議員何潤生直斥,發展商的言論是公然挑戰特區政府。筆者不太同意這說法,合作伙伴之間怎會出現公開挑戰?那言論挑戰的實是澳門市民,如同說:「我硬要開挖山體,我硬要破壞景觀,市民除了浪費時間提交意見反對外,還可如何?!」

市民是有智慧的,一名網民寫道:「合法皆因沒有法……」,公眾的反對聲音更是罕有的響亮和清晰。直選議員關翠杏已提出,在城規法出台前,政府應凍結審批所有損害山體的申請。然而,司長前日繼續「老調重彈」,聲言嚴格依法審批。若當局最終逆民意而行,政府威信將再次受到多大的傷害呢,實在令人擔心?

「司長,你是否有難言之隱?你受到多大壓力?公眾是希望你與市民站在一起的。筆者是否誤解了你?」須知一名合格的官員,有責任釋除公眾疑慮,提高透明度,發放更詳盡的資料,花時間說出理據。但是,記者追問「較敏感」的問題時,司長往往避而不答,由隨行人員開路離開。至此,只好說:「司長,請不要吝嗇『向公眾講解的時間』,你的時間寶貴,記者的時間也是同樣寶貴的。」                     

雷鳴

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促當機立斷凍結小潭山項目 關姐支持訴訟 維護公眾利益 (09/06/2011)


【本報訊】日前,計劃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發展商聲稱是依法申請。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指出,由於本澳的城市規劃的法律基本上是空白的,因此,政府應「當機立斷」凍結審批開挖山體的申請。若發展商提出訴訟,她支持政府面對,不要退讓,相信公眾也會支持政府以此方式維護公眾利益。

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指出,本澳的城市規劃法律基本上是空白的,多年來不斷有建築項目破壞僅存的山體資源、城市景觀。就算現時開始立法,也需要一段不短的時間,她認為,目前,政府應「當機立斷」地發出指令:在城市規劃法未出台前,不審批任何一個開發山體的申請。

關翠杏相信,除了小潭山的個案外,政府應已收到不少同類項目的申請。早已形成一種趨勢:發展商會選擇環境優美的地段展開工程,然而,那些項目損害社會的整體利益,讓部份有錢購買的人,才可享用原屬公眾的資源。關翠杏稱:「我覺得這是絕對不應該的」。

早前,環保局要求發展商擴大環評範圍,但是,關翠杏直指那種環評報告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那份報告只研究施工期間對環境的影響,以及施工後如何補救。她指出,施工已對原有景觀、生態等造成破壞,實是損害所有澳門人的利益。她強調,政府應從公眾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單從技術角度來審批是「行不通」的。

此外,關翠杏完全不認同,政府因為怕商家提出訴訟而讓步、認輸。她表示,在法治的社會,訴訟是解決爭議的最後方法,政府必須遵從法治社會的原則。如果,政府有理據,方向正確,並維護公眾利益,關翠杏支持政府面對訴訟,她相信公眾也會支持的。

日前,發展商代表聲稱已閱看政府公佈市民對小潭山項目的意見,並指僅有數份做得好,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一向呼籲市民多發表意見的關翠杏稱:「反對就是一個立場。」她指出,市民基於自身的角度提出反對,雖然,他們不是相關範疇的專業人土,只要他們覺得建築項目損害自身的權利,就有權提出意見。

關翠杏曾與議員辦事處職員到小潭山實地考察,也邀請專家講解超高樓對動植物的影響。其中,若高樓在那裡建成後,便會阻擋陽光和鮮風,原在那裡的、需要很多陽光的強陽性植物便難以生長。前日,發展商質疑其申建高樓的地段有沒有樹,是不是山。關稱:「如果要他一棵棵數,我估他一天都數不完!」

她繼續說:「那個是不是山,我相信在澳門人的心內是絕對清楚的。氹仔有一個大潭山,有一個小潭山,還有路環一個山。你說澳門有沒有山呢?我們大家稱的松山,你能否說它不是山嗎?…… 你要說喜瑪拉雅山的山…… 我只知道,我由小到大,澳門就是有這幾個山。」

何潤生指發展商挑戰政府 (09/06/2011)

【本報訊】本澳的城規法和土地法仍待完善之際,發展商卻推出大型破壞山體的項目,更聲稱是依法申請。立法議員何潤生認為,發展商的言論是公然挑戰政府,促請當局三思是否適宜批准。他指出,市民不希望為一小撮居住豪宅的人而破壞山體,佔領坐擁美好景觀的地段。

本澳未有「城市規劃法」,「土地法」又有待完成修訂,發展商卻在這時刻推出大型破壞山體的項目,又聲稱是依法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直選立法會議員何潤生認為,發展商近日的言論是公然挑戰特區政府。他促請當局做好把關的工作,三思在上述兩項法例未完善前,是否適宜批准大型破壞山體的發展計劃。

美麗景觀不應讓部分人獨佔

若然,政府不批准發展商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可能引起司法訴訟。何潤生認為,政府是具備條件「打官司」的,此舉正好回應市民保護山體的訴求,並且合乎公共利益。「(市民) 不希望我們只為某一小撮人進行一個大型建設,因為,土地是屬於我們每一個市民的。將來在那山體建成豪宅,住的是富人,一小部份人佔領了這一個很好景觀的地方。我覺得,政府需要在這方面要作出考慮。」

對於發展商質疑申建高樓的地段有沒有樹木,是不是山體。何潤生稱:「我相信,小朋友都懂得看這個問題的。山被破壞了,之後再做的,無論是綠化,那都不是天然的景致,是人造的一個景致。我們澳門居民大家都已經給了很多意見,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天然的景致,我們要的是天然的天際線、山脊線和海岸線,我們不是要一些人工雕琢出來的:鋪一些草,種一些樹……」

政府應要聽取民意

何潤生認為,政府要改變以往的不當行為:「諮詢照做,態度照舊」,今次要透過充份聽取意見,知道市民需要保育或發展小潭山。「如果我們的民意,我們的諮詢,大家都是反對 (興建超高樓) 的話,我相信特區政府亦都不會做一個『不聽取民意、不陽光』的政府。」

劉司依舊彈老調 (09/06/2011)

【本報訊】社會反對「小潭山建超高樓」的聲音日益響亮,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見圖)也聲稱聽取市民意見,然而,昨日仍是「老調重彈」,重申嚴格依照現行法律處理申請,他又指出,發展商要擴大環評範圍,施工、噪音等也要達到環保要求。劉認為,城市得到發展,市民安居樂業,才更有條件進行保育的工作。

雖然,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口口聲聲說,政府絕對認同保護山體和生態保育,不過,他指出,澳門是細小的地方,需要考慮善用土地資源,也需要在發展與保育之間取得平衡:「在城市裡能夠得到發展,居民能夠安居樂業的話,我們更有好的條件作出保育方面的工作。」

依法處理 樂聽意見

昨日,劉仕堯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接受訪問,記者的第一個問題是,有意見指土地法未完成修訂,城規法又未交立法會,政府應凍結審批所有挖掘山體的申請,希望司長回應上述意見。劉仕堯表示先回應經屋的問題,之後才談小潭山,最終,他花了十分鐘於經屋,小潭山的回答卻不到三分鐘,且不回應記者的追問。

他重申,政府會嚴格按現有的法例、法規來處理小潭山的項目,也會充份聽取社會意見。又指稱:當局非常重視環保問題,已要求發展商將環境評估範圍由二百米擴展到五百米,此外,收集意見後,也要發展商在其他方面,如施工、噪音等達到環保要求。劉希望公眾給予時間,讓當局收集意見及分析後會作出決定。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明益華置 陳明金促交代大潭山批地 (08/06/2011)


【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指出,今年三月,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向土地承批商批出大潭山的土地,興建二十六座八十六至一百五十五米高的豪華住宅。他表示,在是次批給中,部份土地原本由澳葡政府批給機場專營公司,竟被變相出賣獲利,部份土地則是今年由政府加批的。陳明金質疑,事件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是否存在黑箱作業?是否明目張膽,早有預謀?公眾利益有否受損?

直選議員陳明金在昨日的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指出,特區公報於今年三月三十日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依法批出大潭山的土地 (又仔偉龍馬路、雞頸馬路的土地) 給香港華人置業全資附屬公司 (Moon Ocean Ltd.,下稱華人置業)。翻查資料可見,其中一部份的土地原本由澳葡政府批給機場專營公司。

機場公司變相賣地政府不管

然而,機場專營公司沒有將那土地用來發展與機場業務有關的項目,反而,將之割成五塊,分別售給五間公司。陳明金質疑:究竟那些土地是如何轉讓的?賣地收益多少?機場公司如何使用該收益?另外,擁有機場專營公司五成五股權的特區政府,有否作出監管?

「戲劇性變化」更發生在二OO六年,前運輸公務司司長歐文龍批准,將上述五家公司擁有的五幅土地轉售給華人置業。陳明金指出,其中兩幅土地的用途,政府原是不准興建住宅的,另外兩幅則被規定發展商業寫字樓、輕工業或住宅。他質疑:政府為何現在卻全部批准興建住宅?

此外,那五幅土地一直被閒置,分別在二OO九年及今年的四月六日到了使用期限。政府不單沒有收回,反而「大開綠燈」,由現時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向華人置業加批八幅未在物業登記局標示的新土地。陳明金質疑:土地過期不發展,政府又不收回,相反卻加批新土地,為何對華人置業大開綠燈?

陳明金又指出,翻查二OO九年的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會議記錄,根本沒有提及那八幅新批土地。另外,參加那次會議的人士曾公開批評,政府現時批給的合同與當時的版本有很大出入,尤其是總建築面積大幅增加,該改動並沒有再知會土地發展諮詢小組的成員。他質疑:當中,是否存在黑箱作業?

最後,陳明金表示,作為特區政府控股五成以上的機場專營公司,當初獲批土地的前提是發展民航事業,如果不是這個原因,相信絕大多數市民都不會同意,因為,政府土地屬於全澳市民。機場專營公司變相出賣土地,有沒有損害公眾利益?是否明目張膽,早有預謀?他認為,政府應向廣大市民清楚交代。

吃透小潭山 發展商強調依法 (08/06/2011)


【本報訊】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嘉輝置業有限公司昨日舉行記者會。該公司代表質疑那地段有沒有樹,算不算是山,並肯定工程涉及挖山,但挖完後座山還會存在。對於市民提出的意見,該代表讚許數份的內容是很好的,「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又認為公佈該公司向政府提交的環評報告是「意義不重大」的。該代表重申,他們的計劃完全符合建築規例和現行法例。

公眾得悉小潭山可能出現超高樓後,尤其關注山體受到破壞,也擔心動植物生長受到影響。談及高樓會否影響該地段的植物時,嘉輝置業有限公司代表譚志煒質疑:「大家可以看看,我們的地盤周圍有沒有樹都是問題,是否一個山,山石都是一問題。」

譚志煒又表示:「發展商不會欺騙大家說:我不會挖個山。」他繼續聲稱,每一個工程都會對周邊造成損壞,問題在於完工後會否重新整理及有沒有更大的改善。這番說話後,他強調:「即使我們挖部份的山體,我們挖完之後,座山還存在,而且,一定不需要用二百公斤的炸藥。」

土地工務運輸局至今已公佈近一百份市民提出的意見,絕大部份表示反對小潭山出現超高樓,並要求政府保育小潭山。譚志煒表示,已閱看那批意見:「有數篇較長的文章寫得真的很好,很有心機去做,研究了很多事實上的問題,不是為反對而反對。」

被譽為「良心局長」的吳衛鳴曾引用民政總署的報告,認為不宜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並表明「我很愛澳門」。譚志煒回應記者時稱:「至於你談到,我個人對澳門有沒有感情呢?我告訴你,是有的,不是因為說出聲愛不愛澳門,就是愛澳門。閣下發表意見前,都沒有大聲說愛澳門,反之亦然,講的亦都不一定。」

他又回應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所引用的民署報告稱:「在諮詢會上,有個別的委員曾經引申民署的意見和報告,因為,可能那個不屬於其範疇,就有小小誤會。」譚志煒又表示:「當日民署發出意見 (報告) 時,未閱看環評及交通報告。」他補充,該公司已聽從環保局的意見,將環境評估範圍擴大五百米。

公開環評報告意義不大

他又多次強調製作環評及交通報告的都是專業的公司,「在行頭裡有很高的江湖地位」。那麼,嘉輝置業有限公司會否公開環評報告呢?譚志煒卻表示:「我們的團隊遞交給政府分析的報告,我覺得,我給你這個報告的意義不重大。另一方面,環保局分析了我們團隊的報告後,有甚麼意見要發表的,那個意義才重大。」

發展商是否已「用盡」法定的樓高上限?譚志煒表示,為了航空安全,那地段原可興建至海拔一百六十米。由於受到消防、街影等限制,發展商才申建六幅海拔一百三十九至一百五十四米的樓宇。據資料顯示,小潭山是海拔一百一十米高,即是那些樓宇較小潭山高出二十九至四十四米。

計劃安全符合現行法例

譚志煒表示,該公司提交的計劃完全乎合建築規例和現行法例,也會考慮政府提出的修改意見,不過,他強調:「政府部門發出的意見都是有法理基礎的。」譚稱:「所有政府部門,我想,所有法治地方都是根據現行法例批准,當然,可能有些人不認同我建到這高度,但是,問題是這高度並非法例不容許。」

他又指出,該公司的計劃將由有權限實體批准:「如果審批標準不是跟據現行法例進行時,…… 任何行政行為都有異議機制,包括是否訴諸法院。」是否政府不批給,嘉輝置業有限公司會便訴諸法院?他稱:「我談的是一個整體問題,任何情況都有下一步機制……。」

土地戲法‧歐規劉隨 議員疾呼收回小潭山地 (08/06/2011)


【本報訊】發展商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立法議員區錦新要求政府依法收回那幅閒置超過二十五年的土地,若因此發生訴訟,也是無損公眾利益的。他又批評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跟隨前任司長歐文龍的手法,與發展商合演土地戲法,在取消批地後,又將之「依法」復活,重新批回給同一發展商。區錦新問:特區政府到底是『依法施政』還是『依商施政』?

直選議員區錦新指出,申請在小潭山興建高樓的計劃,其實是涉及政府違反公共利益下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有可能涉及行政違法、貪污舞弊、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他昨日在立法會的議程前發言主題是「應旗幟鮮明反對濫用自由裁量權玩弄土地戲法,促立即廢止第 8/2009 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區錦新指出,現正申建超高樓及改變用途的小潭山土地,是在上世紀一九八O年澳葡時代批出的,發展商只利用了部份,其餘部份則一直閒置。中間雖經歷了十年的訴訟期,但在長長二十五年中僅有十年訴訟期,絕不應成為合理的閒置土地之理由。而且,直到二OO五年,土地仍未依計劃發展。

他又表示,根據土地法的規定,土地批出期限為二十五年,若到二十五年期限仍未使用,則不論任何理由均不得續期,依法收回土地理應是當局唯一選擇。可是,特區政府竟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與發展商合演土地戲法,取消一九八O年之土地批給的同時,在二零零九年透過第 8/2009 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依法」復活,將有關土地重新批給同一發展商。

行政長官應啟動紀律程序追究官員

區錦新促請行政長官,為挽回公眾對政府的信任,應手起刀落,立即廢止第 8/2009 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並交廉政公署追究從中有否貪污或行政違法之問題存在。行政長官亦應立即啟動紀律程序,對作出批示的相關官員展開調查,追究責任。

他又指出,前運輸公務司司長歐文龍曾聲稱,若政府依法收回土地,可能引發冗長的司法訴訟,阻延土地發展,有損公眾利益,最後,歐文龍竟以「公眾利益」為理由,將逾時失效的土地重新批給原發展商。區錦新表示,歐文龍雖然鋃鐺入獄,無奈雞死雞鳴,現任司長劉仕堯走馬上任,卻歐規劉隨。

若生訴訟不損公眾利益

區錦新認為,申建高樓的小潭山地段,並無急切使用的必要,即使因司法訴訟而有所拖延使用,亦看不到對公眾利益構成任何損害。他質疑,當局對違反了土地法的批地,何以不敢以法律解決問題,「特區政府到底是『依法施政』還是『依商施政』?」

直選議員關翠杏也關注申建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項目。她指出,現時的問題並非發展商能否提交符合要求的環評報告,而是事關山體開發及環境保護的問題。由於現時《城市規法》缺位,在欠缺指導性發展規範的前提下,倘若官員僅按技術性的法規要求作出審批,而不是從城市定位和公眾利益的角度作出更全面的思量時,本澳僅餘的山體資源和自然景觀,將繼續被糟蹋。

關姐斥政府應做好環境捍衛者角色

關翠杏也指出,當局不斷批准發展商把僅有和最珍貴的山體、水體、樹木、綠地等天然資源和景觀蠶食、破壞,令人深惡痛絕和不能容忍。她認為,城市發展不能以大自然為代價,特區政府必須承擔起環境「捍衛者」的責任,為了澳門的未來,為了下一代,確定天然資源的利用界限,尤其確立對僅有山體、林木的保護和禁止開發、破壞的原則規定,而這些原則規定必須作為城市規劃法的首要內容。

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怎可等同公民記者 (07/06/2011)

【特稿】立法會議員就五一遊行警方阻撓傳媒採訪提出口頭質詢,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上週五在立法會回應「臨時採訪區」時,直指傳媒「誤解」警方用心良苦。回想五月中旬,可謂「風頭火勢」之時,前線記者不滿警方所為、傳媒團體發出聲明譴責之際,李小平與傳媒團體代表「溝通」後受訪,從未使用「誤解」二字或意思相近的詞句,然而,不足半個月,就「老屈」傳媒「誤解」。

筆者要問:身為執法機構的領導人員,其「誠意」和「誠信」有多少?另外,傳媒和議員也批評便衣警員在遊行時「超近距離」拍攝遊行人士,尤其監錄市民受訪過程,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李小平早在五月中旬說,沒有指示警員超近距離拍攝,又聲稱相信那些攝錄者是公民記者和自由記者。不過,他在上周的立法會又有新的說法:

「一個自由攝影者,一個公民記者都被大力支持,拍攝遊行活動,認為是有利於社會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而警方拍攝的目的除了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外,亦為了確保遊行的安全,預防有人破壞遊行的進行,維護社會的公共秩序,按道理亦應受到支持的。」

很明顯,李小平嘗試「偷換概念」來應付立法會。從權力和職責的角度看,公民記者與警務人員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公民記者可行使暴力和拘捕的權力嗎?公民記者有職責維持公共秩序、打擊犯罪嗎?莫非,李小平已超越法律,或以為自己就是法律,將上述的權力和職責賦予公民記者?

誰把收集民意任務交與警方?

李小平又聲言,警方拍攝是為了了解遊行訴求。筆者要問:「李局長,遊行人士的訴求關你乜嘢事呢?」按道理,警方應是依法執勤的,李小平需要進一步說清楚,警員按甚麼法例來收集民意呢?誰授權警方了解遊行訴求?誰把收集民意的職責交給警方呢?看來,警力似乎已經膨脹到可以「撈多幾瓣」了!

警方攝錄人員何不光明正大?

市民需要留意的是,便衣警員進行拍攝是「鬼鬼祟祟」的,既不穿著制服,又不佩帶警員證,被其他人「反拍」時就「擰歪面」避鏡頭。如果,警方的拍攝是為了「預防」,何不「光明正大」,讓有意「搞事者」知道有警員拍攝,打消破壞遊行的意圖?

「意見接受,態度照舊」八個字足可形容李小平的表現。五月中旬,他曾向記者表示,考慮指令拍攝警員佩帶警員證,然而,在上周六的「六四」燭光集會,仍然有普通市民難以辨別的大批便衣警員監拍,有的更動用「超長鏡頭」,足可為每一個參者加拍攝一張「大頭照」,存檔備用。

恐成政治監控

「警權無限大,人權被出賣。」還望讀者明白,警方拍攝是一件「不尋常」的事,實是「攞正牌」來「做暗事」,說白一點:「政治任務」的味道極濃。為何傳統社團、宗教團體等舉辦遊行集會時,沒有警員拍攝呢?反之,凡與政權 (中央或特區) 意見不同的活動,就有警員肆無忌憚地「監拍」呢?

李小平聲稱,警方有權拍攝。筆者請他說明,那一條法律授權便衣警員「鬼鬼祟祟」、「超近距離」監拍呢?李小平聲言,警方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然而,無論是傳媒、議員均要求警方交出處理影像的指引,事距一個月,甚麼也拿不出來。「李局長,除非你當市民白痴,否則,誰會相信你們遵守個資法呢?」
                                              
雷鳴

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環保局虛耗公帑? (06/06/2011)

【特訊】特區成立後,隨?賭稅增加,政府架構不斷膨脹,開設和擴充部門,人員持續性地增加,公職人員從回歸時一萬八千多人增至現時近二萬二千多人(還有大量的外判服務),增速驚人。只是,可怕的是機構膨脹,人員增多,效率卻未見提高。以環保領域為例,當年環境委員會時據說因法律手段不足、行政權力不足、人手不足而難於配合社會對環保要求提高的需要,因而須將環委會升格為環境保護局,結果格是升了,權力大了,人手多了,但不論在環境評估、飛灰處理的監察都乏善足陳,而對焚化爐的監察不力,爐溫不足、數據造假,環境保護局竟如在夢中,這個局算是白設的。為此,立法議員區錦新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質疑到底有否整頓之法讓各部門發揮作用而非白耗公帑。質詢內容如下:

「焚化中心有員工揭發,公司存在造假資料以瞞騙公眾,而環保局卻茫然無知。

在焚化垃圾過程中,由於會產生有毒氣體,因此,控制這些有毒氣體的產生量,以避免大量排入大氣中損害人類健康是至為重要的。而基於這個原因,焚化爐的氣體排放便歷來受到高度重視。而焚化爐的設計亦有一專門的分析儀對氣體的排放進行監控。理論上,既有精密的分析儀監控,應可對之進行有效監測。只是,若這個監察系統是由執行者,而非監察者所控制的話,則其可信性便成疑。

據報載這位員工透露,執行公司為了滿足相關數據,竟可自行隨意調整分析儀,製造假數據。而執行公司憑此假數據來向監察機關作出報告。而監察者就僅憑此單一來源,且是可調可控的數據來進行監察,三歲小孩也知道是無效的。從一些資料所見,某些排氣數據竟是連續多天不變,如CO(一氧化碳)的排放從2009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連續二十五天都是21,完全不變/HCI(氫氯酸)從2009年10月1日至27日都是6.0,二十七天不變/NH2(氨基)從2009年10月1日至19日都是0.84,十九天不變。這些數據即使非專業人士看到也知是假的,而負監察之責的環境保護局卻竟孰視無睹。

此外,垃圾焚化期間會產生含有劇毒的二噁英,只有爐溫超過850度的高溫下,才可以最大限度減少二噁英的產生。因此,垃圾焚化爐的溫度確保在850度是一個絕對的標準。可是,據本人所獲得的資料顯示,如4號爐在2010年4月份,連續10天爐溫都在850度以下、5號爐在2010年8月份,整個月內有25天爐溫都在850度以下,個別日子的爐溫更有低至744度。在如此情況下,到底垃圾焚化爐排出了多少二噁英,相信只有天曉得。澳門人的生命就交托給這樣的監察系統和監察機構手上,實在可怕。

有關排氣數據造假還有待查清,但單憑數據來看,環境保護局在此問題上肯定存在極嚴重的失職,正如本人在接受傳媒採訪時所指出:「環保局正在做什麼,我們看不到,環保局只是被動地接受資料,接受別人的結論去做監察,這個監察其實等於是完全無效。」

為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監察焚化爐氣體排放的分析儀,是否有人動過手腳,隨意調整,製造假數據,負監察之責的環保局有否查證?當局到底有否辦法控制監察系統以防止造假和增加監察的公信力?對製造假數據的問題,若查明屬實,當局會採取何種措施糾正及追究責任?

二.對爐溫經常未達850度的要求,當局是否知悉?現行的合約是否對爐溫不足有處罰機制?有否執行過?負監察之責的環境保護局到底如何有效監察相關系統而非被動接受由執行公司所提交之資料?

三.原來環境委員會據說因法律手段不足、行政權力不足、人手不足而難於配合社會對環保要求提高的需要,因而須將環委會升格為環境保護局,結果格是升了,但不論在環境評估、飛灰處理的監察、焚化爐的監察等主要工作上,仍是毫無建樹,這種機構膨脹、多耗公帑和多耗人力變得全無意義。若不能發揮應有的監察職能,這個環境保護局算是白設的。請問行政當局,對如此弱勢、尸位素餐、有等於無的環境保護局,到底有何整頓之法讓其發揮作用而非白耗公帑?」

2011年6月4日 星期六

前線經驗不足 五一遊行阻撓採訪局長又有新說詞 (04/06/2011)

【本報訊】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就警方在五一遊行中阻撓記者採訪,質詢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對於社會批評便衣警員「近距離」監錄記者訪問遊行人士,李小平早前聲稱,沒有指示警員從事該項任務,又相信那批攝錄者是自由攝影者、公民記者。然而,他昨日卻有「新的」說法稱,既然社會支持自由攝影者、公民記者拍攝遊行活動,警方的攝錄「按道理亦應得到支持的」。

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回應區錦新的質詢時承認,「警方的部署的確是準備不足夠」,他指出「的確有一些經驗不足的前線警員因為心急恢復現場的秩序,說了一些不當的說話,如『唔係記者唔准影相!』,我們會加強前線人員在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他重申,警方已開始調查有沒有人員作出不當行為,如發現涉及刑事成份,便會開立刑事調查卷宗。

聽了李小平的一席話,直選議員陳偉智表示感到奇怪:「為何局長時常派些經驗不足的人在前線呢?二OO七年那次,有經驗不足的人開槍,去年五一,有經驗不足的人操作水炮,射倒了一名女記者,今年,也有經驗不足的人與傳媒發生衝突,又箍頸,又鬆踭,警隊裡不是這麼多經驗不足吧!?局長,你不可以派些經驗充足的前線人員負責相關工作嗎?」

陳偉智:經驗充足 局長為什麼不作支援?

陳偉智繼續問:「那麼多經驗不足的人在前線時,經驗充足的局長,你又在哪裡?你又能否及時支援你的前線手足呢?」或是陳偉智「擊中重點」,或是「語調幽默」,或是其他原因,在場一眾記者紛紛按捺不住,大家都「笑了」。不過,李小平沒有用一個字來回應上述「嚴肅的」議題。

早前,有傳媒團體批評大批便衣警員「人盯人、近距離」監錄記者訪問遊行人士,對受訪者形成巨大心理壓力,嚴重干預採訪自由,有製造白色恐怖之嫌。五月二十一日,李小平與五個傳媒團體的代表會晤時聲稱,沒有指示警員超近距離監拍,又相信那些「近拍的人」是公民記者、自由記者。

警方拍攝遊行理應得支持

然而,十四天之後,李小平卻有「新的」說法:「一個自由攝影者,一個公民記者都被大力支持,拍攝遊行活動,認為是有利於社會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而警方拍攝的目的除了以多角度來了解遊行活動的進行及訴求外,亦為了確保遊行的安全,預防有人破壞遊行的進行,維護社會的公共秩序,按道理亦應受到支持的。警方亦有權這樣做。」

另外,在五一遊行前,警方事先張揚,若在遊行期間發生衝突或對峙,會考慮設立臨時採訪區,備受傳媒團體極力反對,認為無理由要求記者留在固定的區域內,批評該措施干預新聞自由。直選議員吳國昌稱:「警方採取行動時,在場記者當然要跑上前,如果不跑出來拍照,被讀者打屁股!」

指傳媒對採訪區有誤解

吳國昌追問警方有否設立「採訪區」的規範和指引。李小平稱:「可能有部份傳媒誤解了警方的用意,將我們的用心良苦,誤解為妨礙、限制傳媒的活動範圍,既然傳媒有這個看法,我們會考慮將來是否設立所謂的傳媒採訪區。」

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汪雲澄清:的士申請加幅百分十五 (03/06/2011)

【本報訊】七個的士團體申請加價事宜,交通事務局正在審批中,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見圖)表示,當局理解是次所申請的加價幅度並非的士團體所指的百分之八點六,按起標收費和縮短起跳距離收費兩方面合計,是百分之十五,當局仍要詳細分析,再與的士團體作出磋商才決定是否批准加價,認為加幅要與通脹、市民人工增長有一定關係才合理。另外,交通事務局正研究增發的士牌照數目,的士業界和社會意見之間,認為增發五十部至四百部的士,當局期望年內會制定出增發的士牌照數目結果。

七個的士團體週二向交通事務局遞交加價申請,起錶由十三元加至十四元,起跳距離由一千六百米縮至一千五百米,跳錶距離由二百二十米改至二百米,每跳維持一點五元。汪雲表示,當局計算後,加價的百分比不是的士團體所指的百分之八點六,起錶和起跳距離兩者各加百分之八點幾,合計應是百分之十五,當局仍要詳細分析是次加幅。又認為,加幅要與通脹、市民人工增長有一定關係才合理。

對於的士團體希望九月驗車前可以獲批加價,汪雲表示,當局可以配合驗車時間,但加價時間應是大家共識的時間,當局未有加價時間表,稍後將約見的士團體作出磋商。

黃的續約須改善服務

另外,黃的約滿在即,交通事務局正與目前營運者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就續約進行磋商。的士去年投訴較零九年增加一倍,的士司機態度差、兜客、揀客、拒載等情況嚴重。黃的服務質素,一直被用家批評,不入舊區、電召的士又無的士提供,與電召的士服務實不相符,議員李從正批評,為何政府是考慮續約,而不是考慮開放市場,引入其他競爭者,改善服務?另議員希望,政府能藉著續約契機,改善的士司機及的士服務。

增發的士牌數量審慎研究

汪雲表示,《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已完成初稿,稍後將會展開諮詢,政府亦已展開的士數量的評估工作,各方面訊息反映,的士業界認為增發五十部的士,也有社會意見希望增發四百至一千部,經評估後,認為民間與業界間意見由五十部至四百部,希望今年底能訂出新發的士牌照數目,當局將審慎分析各項因素及平衡各方案利弊。《規章》將會加重的士司機違規罰則,未會加強執法,透過法律、加強執法,宣傳教育,提升的士司機質素。

當局正與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續約磋商中,他表示,將提升其特別服務的水準及監管工作更到位的各種可行性,期望透過是次續約更能彰顯黃的具特別服務的功能,提升特別的士服務素質。又表示,政府將會考慮以公開競投增發牌照,也可能為黃的士引入新營運商,以公司營運,更易規範其營運。

民建聯促保留小潭山 (03/06/2011)

【特訊】民眾建澳聯盟收集一百三十六份青年意見,要求政府收回發展商囤積小潭山土地,保護全澳居民的後花園。民建聯青年事務委員會主任林永康批評政府選擇性執法,一直不依法收回早已屆期的批租地,更同意承批商申請延長小潭山租賃期。他認為,發展商計劃興建六棟高出小潭山四十多米的住宅,產生的屏風效應破壞小潭生山生態,政府有責任保護市民使用自然資源的權利。

第二批意見已上載 

政府努力完善土地批給公開旁聽制度,在鄰近?仔七潭公路土地項目修改方案的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中,首次引入公眾意見收集期。目前,土地工務運輸局正陸續將收集到的市民意見和建議以不記名方式、不經修改地原文上載到局方網頁。首批共二十六份意見和建議(包括二十五份電郵文件及一份電話記錄),以及次批共三十六份意見和建議(包括三十五份電郵文件及一份傳真文件)已可於網頁上瀏覽。

有興趣的市民可進入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點選首頁的「公開資料」一欄,然後進入「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在「二零一一年度第一次會議」一欄中點選「市民意見/建議」即可查閱。

鄰近?仔七潭公路土地項目修改方案的意見收集期至本月十七日,政府歡迎市民對該項目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審批部門會綜合公眾意見作為參考,並按法定程序對有關項目進行各種專業技術分析。市民如欲發表意見,可透過以下渠道:電郵到dat@dssopt.gov.mo、傳真至二八三一三零八六,以及郵寄到: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三十六號土地工務運輸局,發表意見的市民請註明對哪一個旁聽的個案提出意見。土地工務運輸局現正就本月十九日舉行旁聽的鄰近?仔七潭公路土地項目修改方案收集公眾意見。其中,首批意見和建議已於日前公開,昨將第二批意見和建議上載局方網頁(http://www.dssopt.gov.mo/),歡迎市民上網查閱,並繼續就該項目積極發表意見。

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青動:收回小潭山批地 (02/06/2011)


【本報訊】澳門青年動力昨午到環保局請願時,被問及發展商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事件。該團體發言人鄭明軒表示,那地段閒置超過二十年,政府理應堅決依法收回,故發展商也沒有法理基礎申請那個「離譜」的興建項目。另外,他呼籲政府千萬不要「鬼祟」與發展商置換土地。

「捍衛小潭山,義不容辭。」澳門青年動力發言人鄭明軒表示,從傳媒得知行政長官宣稱要依法審批小潭山興建六幢超高樓的申請。他認為,若要依法,那地段基本不存在批給的基礎,閒置超過二十年的土地,應該堅決依法收回,因此,發展商也沒有申請興建超高樓的基礎。

近日,社會人士擔心政府不批准在該地段建高樓,於是收回那塊土地,再將另一土地交換給發展商。鄭明軒指出,他們已作好準備,隨時「喝停」政府與發展商置換土地。他呼籲政府千萬不要做這「鬼祟」的事,不要以不合乎環保要求為理由,為了保障發展商的利益而交換土地。

環保局願保護環境嗎?(02/06/2011)


【本報訊】澳門青年動力就垃圾焚化中心的管理問題到環保局請願。該團體指出,環保局及其局長的表現,令人疑惑該局是否願意以保護環境、保護市民安全和健康為首要任務?對於近日有垃圾焚化中心的員工投訴營運公司造假,該團體要求,若證實指控屬實,環保局應按合約作出處罰。

澳門青年動力昨午就垃圾焚化中心的管理問題到環保局請願,他們以循環再用的紙皮和飲品罐做成一個「焚化中心」交給局方代表,上面寫著「尾氣多」,「數據小」。該團體指出,見到環保局及其局長張紹基的表現,「每每令人疑惑環保局是否願意以保護環境、保護市民安全和健康為首要任務?」

該團體又指出,自目前經營者接手焚化中心管理工作以來,已經出現多次重大問題,包括該中心的危險工作環境、飛灰拋棄處理失當等,以至最近期再有焚化中心員工爆料指尾氣排放數據造假後被解僱。

澳門青年動力指出,爆出「數據造假」的指控後,環保局局長宣稱「沒有預設立場」,又委託「第三方澳門大學發展及質量研究所獨立調查」,卻片面強調不容許「有人利用澳門居民利益作籌碼」。該團體質疑,局長的言論是否在引導公眾,到底那「有人」二字是指「爆料者」抑或是「營運商」?

該團體提出兩點要求:

一、一旦第三方調查證實「數據造假」,當局應堅決按合約規定對焚化中心營運商作出處罰,包括終止合約,並在選拔新營運者時公開所有資料讓公眾監督,公佈中標者中標資格、因素及評分,讓公眾能充分了解。

二、在第一項的基礎上,局長應該負上領導責任,為所作決定如再出現失誤引咎辭職,為建立「陽光政府」樹下良好楷模。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反小潭山建高樓意見一面倒 (01/06/2011)


【本報訊】反對「在小潭山興建六幢超高樓」的聲音越來越響,政府昨日開始把市民對該項目的意見和建議上載到互聯網,當中,近乎百分百堅決反對該項修改土地用途的申請。雖然,特首聲稱諮詢要透明,當局昨日發布市民的意見又看似開明,但是,社會各界要求公開的由發展商付鈔聘請的第三方炮製的環評報告、民政總署對該區環境所提供的報告等,仍是放在「陽光照射不到的黑箱」中。

政府公開公眾意見


昨日公布的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均在五月廿五日傳給政府,包括廿五份電郵文件及一個電話記錄。最早提交意見的「馬先生」立場清晰:「反對發展商的改用申請」,他指出,澳門現時進行土地法及城市規劃的法例建設,不應在未有整體性的全澳城規框架下,進行任何不明朗而影響下世代及長遠的決定。

保護山體使全澳市民得益,但起樓呢?「郭姓市民」認為,只有奸商和炒樓的人得益。「Ung 姓市民」形容發展商無良,「Fu 姓市民」直指發展商用魔爪侵蝕氹仔的自然環境。對於發展商答應保護山體,不影響周邊生態環境、附近植物生長等,「Macao 市民」認為那說法是「自欺欺人,明明是山上起樓還說不影響」。

「一群反對建屏風樓的市民」質疑: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冇責任冇分析能力保護澳門?他們認為,政府的諮詢只是「卸膊」,賈利安應一早自行拒絕批出,「浪費公帑作諮詢是多餘的,冇勇氣承擔責任,不如辭職」。「澳門市民」促請政府不要只顧商人利益,並強烈建議當局收回該土地作綠化用途。

「黃姓市民」注意到,若將來在小潭山增建一千個住宅單位,以現時該地段一帶的道路及交通情況,實在不能配合。「羅小姐」也指出,新樓群將有「雙倍住客、雙倍的廢物和對現有環境有雙倍的打擾」。居住在那裡的「Macao 市民」也說:「我不願意看見小潭山變成一個墳墓式樣的景觀。」

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晚發出新聞指出,現正陸續將所收集到的公眾意見和建議,以不記名方式、不經修改地原文上載至網站 (http://www.dssopt.gov.mo/)。市民可到該網站點選首頁的「公開資料」一欄,然後進入「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在「二零一一年度第一次會議」一欄中點選「市民意見 / 建議」即可查閱。

社會各界仍可在六月十七日意見收集期結束前,繼續就該項目發表意見。市民如欲發表意見,可電郵到 dat@dssopt.gov.mo、傳真至二八三一 三○八六,以及郵寄到: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32-36 號土地工務運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