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
民航局零七年後 未收小潭山項目申請 (10/06/2011)
【本報訊】嘉輝置業有限公司日前聲稱,依法申請在小潭山興建六幢海拔一百三十九米至一百五十四米的高層樓宇。然而,澳門電視台報道,按照航空役權法定制度,小潭山七潭公路的建築物不可超過海拔一百五十三米,否則要得到民航局預先許可。該局昨日表示,二OO七年後,未有收到相關的申請。
日前,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嘉輝置業有限公司召開記者會,聲言依法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然而,澳門電視台昨晚的報道指出,根據民航局的航空役權法定制度,位於小潭山七潭公路的建築物,海拔高度不可超過一百五十三米,若建築計劃超出該高度,必須獲得民航局預先許可。
據悉,嘉輝置業有限公司申請在小潭山興建六幢樓宇的海拔高度由一百三十九米至一百五十四米。昨日,民航局回應澳門電視台查詢時表示,已收到工務局三份有關在七潭公路興建建築物高度的申請,並已批准興建不高於一百六十米的建築物,但這是二OO七年之前的事,之後再沒有收到申請。
不過,運輸工務司司長是在二OO九年才批准嘉輝置業有限公司,在小潭山七潭公路發展原本沒有超高樓的項目。今年五月,政府才就該項目改變土地用途、興建超高樓的申請,舉行公開旁聽會議。意即,該公司提出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後,民航局未接到在小潭山興建超出高度限制的申請。
未有資料難評對民航安全威脅
究竟,現時審批中的小潭山超高樓項目,會否對航空等構成危險?民航局昨日表示,沒有項目資料,很難作出評估。另外,民航局局長陳穎雄昨日出席一項公開活動,約在中午十二時匆匆離開,以需要趕回機場出席會議為由,拒絕接受記者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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