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

陳明金問為何不收回星麗門批地 (30/06/2011)

【本報訊】一家香港公司在十年前以二千多萬元獲政府批地興建影城,至今毫無建樹,那地段仍然是一個空地盤,然而,該公司透過多次轉讓股權,前後套現超過四十二億元。立法議員陳明金質問,發展商究竟在那地段投資了多少,憑甚麼用澳門人的土地,強取豪奪?他也批評,官員回應相關事件時一直含糊其詞,質疑政府究竟有甚麼不可以向社會說明?

直選議員陳明金在昨日的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指出,現時的星麗門項目原由香港麗新集團於二OOO年九月申請十萬平方米土地興建東亞衛視影城,不足十天後,該集團屬下的豐德麗控股有限公司再申請四萬多平方米。二OO一年,政府便以二千三百三十二萬元的低價批出,每平方尺為十五元,原因是「考慮到該大型建設的創新性,以及落實該大型投資計劃可帶來龐大的經濟及旅遊利益……」。

十年過去了,那片土地仍是一個「空地盤」,發展商雖「毫無建樹」,卻在取得土地後不斷融資。二OO七年,該影城項目改名為星麗門,在此之前,豐德麗將四成股權賣給美國對沖基金公司、美國金沙集團董事局主席原來的助手、一家新加波公司,合共套現近二十億元。之後,又回購新加坡公司的股權,最近,再以二十八點八億元將六成股權轉讓給新濠博亞。

前後套現四十二億元

陳明金質問,豐德麗「前後套現超過四十二億元」,「這個發展商在星麗門究竟投了多少錢,憑甚麼用澳門人的土地,強取豪奪?」根據合約,讓項目的股權轉讓須得政府同意,新濠博亞主席在本月十六日宣稱,在促成逾二十八億的六成股權交易前,已與政府溝通且獲支持,不過,政府官員回應時一直含糊其詞,陳問:「究竟有甚麼不可以向社會說明?」

此外,根據合約規定,該土地的利用期為六十六個月,即二OO七年到期。當時,政府完全有理由依法收回土地,陳明金問:「為甚麼不收回土地?」他也指出,星麗門曾表示,政府因該項目發展及建設進度滯後,發出了違約通知,陳明金續問:「既然政府認為發展商違約,為何不收回土地,卻默許發展商私下以高價轉讓股權?」

新濠博亞早前確認,最新的發展計劃預計設有三百至四百張賭枱、一千二百台角子機,不過,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卻宣稱,那發展計劃沒有博彩成份。陳明金問:「市民到底應該相信哪一種講法?」另外,政府聲言發展商須按政府於二OO七年批准的計劃進行,陳問:「土地的利用期在O七年四月十七日已到期,O八年是如何再一次批給的,合同的內容是否可以向全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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