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關姐倡設批地旁聽制度指引 (14/06/2011)

【本報訊】發展商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政府「按章」舉辦「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也「循例」公布了資料,但手法備受公眾批評。直選議員關翠杏昨日也指出,政府公布的資訊極之有限,令公眾難以了解有關個案,不利公眾參與。至於,政府批准申請的理據,也沒有機制讓公眾知悉。她重申,現階段應暫停所有涉及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的個案審批。

直選議員關翠杏昨日在立法會表示,雖然,政府已向外提供土地批給的資料,不過,現時公眾透過公開途徑可了解到的個案資訊極之有限,當局只於公開旁聽會後,在網上提供是次會議的簡錄,而對於該個案的其他資料,則不會提供,甚至連旁聽會上向傳媒及出席者派發的個案介紹單張亦沒有上傳網站。

她續稱:「這對公眾充分了解有關個案及提交意見帶來困難,實在不利公眾參與。」另一方面,雖然當局已推行「意見收集」的措施,並把有關意見原文上載網頁發佈,但將會如何對公眾的意見作出分析、其依循的篩選和回饋準則怎樣?以至個案是否獲批准及其批准理據為何?亦未有機制讓公眾知悉。

關翠杏表示,為使「土地批給公開旁聽制度」免受質疑,當局需盡快為該制度訂立明確的規範和指引,清楚規範個案的旁聽程序和方式、公眾意見的表達渠道和篩選機制、審批結果及理據向公眾通報的準則,並確立衡量公眾利益的準繩,才能避免公開旁聽會的召開與土地個案的審批流於長官意志,尤其應確定日後所有涉及更改土地原有用途的申請個案,需作公開旁聽。

她重申,當局應盡快完成修訂《土地法》,加快《城市規劃法》的立法工作;而在相關工作未完成前,為免本澳的自然景觀及環境,進一步因「發展」而遭到破壞,她希望政府能當機立斷,除制訂必須遵循的規劃指引外,應暫停所有涉及自然景觀及生態環境的個案審批,避免僅餘的山體資源和自然環境再遭破壞。

關翠杏在「翻開一筆舊帳」時表示,以外港新填海區某地段為例,該地段是首次舉行公開旁聽會所介紹的兩個項目之一。二OO九年三月,當局表示由於土地發展諮詢小組及多個政府部門均對上述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請發出負面意見,故該申請已被否決。

然而,月前當局在《政府公報》刊登批示,已批准上述個案更改用途的申請。究竟為何上述申請在被否決後會再獲批准?到底申請人作了哪些修改?其理據足以令當局改變初衷?當局卻沒有主動透過公開途徑向公眾交代原因,關翠杏稱:「這就容易招致公眾的誤解和質疑,亦有違政務公開的施政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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