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群力智庫堅決反對起高樓 (18/06/2011)

氹仔小潭山是本澳市民珍貴而僅有的自然資源,對近日有發展商申請將已「爛尾」多年,原本獲批興建酒店及連排式別墅計劃,修改為六幢分別為樓高廿九層至卅六層的純住宅發展項目。對此,本中心持堅決反對態度,並對本澳的土地批給、城市規劃、山體保護等方面提出如下幾點意見:

一、更改土地用途不合理

事實上,氹仔七潭公路葡京花園旁的土地,批出已近三十年,期間因涉及十年的司法訴訟而擱置發展。簡單回顧整個事件,當初發展商獲特區政府批准用於興建酒店及低層別墅,幾經轉折,至二零零九年時已明確規定該土地用作興建別墅、酒店、商住及停車場、會所等用途;但時至今日,發展商又要申請改為興建多幢海拔最高為一百五十四米的屏風樓豪宅項目,這一方案純粹只是一個房地產項目,不但對保護山體、環境生態,以至對本澳整體社會均沒有好處,得益的只是一少撮人士而已。特區政府應審慎處理,認真接納居民意見,要求發展商必須按原計劃發展,不要輕易又再批准其更改發展計劃的申請,這已是社會的基本共識。

二、生態資源遭受破壞

發展商在今次新提交的建築方案中,亦違背了日益受到重視的環境保育意識。據資料顯示,小潭山最高點海拔僅有一百一十二米,而方案中的塔樓高達海拔一百五十四米,較小潭山高出四十二米。假若新方案獲批,不僅破壞了山體的天然景緻,就連現時小潭山環山徑的視野亦被遮擋,嚴重影響小潭山的景觀。加上超高樓容易形成屏風效應,影響空氣流動、日照時間和植物生長,最終只會使該處生態資源遭受嚴重破壞。試問如此的規劃設計,又如何能符合澳門以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為發展定位的目標?又如何能符合日益抬頭的環境保育意識?因此,政府必須以本澳居民的利益為依歸,禁止日後在本澳山體範圍內興建超高樓,使本澳珍貴的山體資源獲得喘息的機會,以免再被任意破壞。

三、資訊透明度不足

由於氹仔小潭山葡京花園二期的土地建築修改方案受到社會強烈批評,政府決定延長收集公衆意見的諮詢期。這一做法表面上看似尊重民意,回應了社會的訴求,但實際披露給市民知悉的資訊甚微。如該建築計劃破壞山體的面積,對周邊環境、生態與日照所造成的影響,以至民署的環評報告均沒有在是次諮詢過程中披露。在缺乏充足知情權的情況下,外界根本無從判斷該方案當中的利害。對此,特區政府必須以澳門整體利益作為考量,給予市民清晰的交代。否則,即使將諮詢期一再延長,亦只會形同虛設。因此,特區政府必須認真檢討、改革現時的土地發展公開旁聽制度,要更公開、透明化,讓公眾有足夠的知情權和監察權。
四、構建城市規劃公眾參與體系

任何城市的發展,都必須以保護自然環境和人文特色為不可侵犯的原則,營造更為舒適宜居的生活空間,這亦是當前本澳在城市規劃中所必須面對的問題。倘若連天際線、山脊線和海岸線都無法保護得當,讓依山傍水的美境變成面朝大量鋼筋水泥的「石屎森林」,這又如何體現城市與自然和諧相融的城市規劃本質?又如何使城市得以可持續發展?更勿論將澳門發展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因此,當局必須要從制度上構建城市規劃公眾參與體系,讓社會各界、每一位市民或團體,都可以對城市規劃、土地的發展及用途的正當性和合理性提出意見或建議,而有關當局亦必須認真聽取民意並進行適當修改。

五、完善法律法規

近年,政府批准了多個開挖大面積山體的大型超高樓商住項目,不論是今次備受關注的葡京花園二期,抑或是位於海洋花園後面的大型住宅項目,以至大潭山壹號、偉龍地段等等,本澳山體被大面積地批准興建超高層建築不勝枚舉,這些項目除大大破壞山體和天然景緻外,亦對本澳的天際線、山脊線及海岸線景觀造成嚴重影響,對民航安全限高亦造成威脅。因此,在本澳目前仍未有完善的《城市規劃法》,以及《土地法》正在修訂諮詢期間,有關當局實有必要暫緩審批各個具爭議性的土地發展計劃、對山體保護和生態環境有長遠影響的工程項目。同時,亦應在法律真空期間制訂保護山體的原則和指引,以免被過度開發,讓本澳珍貴而僅有的山體資源獲得保護。

群力智庫中心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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