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2013) 均益炮竹庄被拆卸 (總覽)

位於世遺緩衝區 均益炮竹庄 圍板待拆惹關注 (30/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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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無歷史價值 文化局同意拆均益 (31/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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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紙廠亦曾在此 (31/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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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危又衛生差 工務局:有必要盡早拆 (31/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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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權人曾望保留祖業 事隔多年終同意拆建 (31/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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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記錄‧永留記憶 (31/0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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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判斷均益不具歷史價值工業遺址 不符下塔吉爾憲章 (01/0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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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城關於均益炮竹庄的意見書 (02/0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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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益 留也難留 (14/0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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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益炮竹庄專題網頁開通 (16/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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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權未解決 氹仔益隆文局只能修 (02/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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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街一號拆卸引起社會關注 工務局急叫停 (31/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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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我城:政府搶搭尾班車性質差劣 (31/12/2013)


【本報訊】「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批評,政府在《城市規劃法》明年三月生效前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實規避法定程序監督,性質差劣,打開了一個危險的缺口。
政府昨午公布最新修訂「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非政府專業團體「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簡稱「我城」) 晚上在社交網站發表意見,標題為「打破衝關的缺口,猶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內容如下:

現時與《城市規劃法》的生效只差六十天 (二O一四年三月一日生效),政府卻在昨日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其實該計劃修訂之範圍及內容,與《城市規劃法》所定義之詳細規劃差異不大,政府此舉實有規避《城市規劃法》的法定程序監督。

根據《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編製、檢討、修改城市規劃應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當中包括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及公眾參與,應是一個廣為澳門社會所接受的規則。雖然,政府於《城市規劃法》生效前修訂規劃並未違法,但政府部門率先搶閘及趕尾班車,性質差劣。

更危險的是,此例表明政府可運用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有權在未來六十日,不經諮詢即可修訂及公布澳門任何地方的城市規劃,根據《城市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這些規劃在三月一日後會續繼有效,直至被廢止,因此今次氹仔北區的計劃修訂是一個危險的缺口。

因此,即使規劃美其名能補充政府土地儲備供應的不足及提升房屋供應量,但是漂亮的規劃藍圖同時可能是一張作為餌誘的黑色花紙。尚餘六十天,缺口一旦打開,猶如打開潘多拉的盒子。最後,「我城」稱:「我們不認同是次規劃的修訂,因為一個再到位的規劃,在一個不合理的時間點上推出,仍然是有失公義。而這不是一個規劃技術上的問題,而是土地正義的問題。」

鼓勵私人土地發展 劉榕:可收三贏效果 (31/12/2013)


【本報訊】按照最新修訂的「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政府將批准私人發展商增加樓宇面積和高度,從而把部份私人土地劃歸政府所有,可用於興建公共設施,甚至公屋單位。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相信,這計劃可鼓勵業權人發展私人土地,也可達至居民、政府、發展商的「三贏」效果。

相對於一九九五年的「氹仔北區都市化計劃」,在最新修訂的「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中,私人發展項目的樓面面積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前提是必須遵守所有現行的法律法規。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這計劃可鼓勵業權人發展私人土地,也可提供政府設施、得到土地儲備等。現時,該區不少私人土地因未能獨立發展而長期閒置。

政府放寬高度換土地

劉榕認為,為居民、政府、發展商,「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理論上是「三贏」的計劃。因為,透過釋放樓宇面積和高度,可把部份私人土地劃歸政府,從而得到二十二幅服務市民的用地,如:興建教育、康體等設施,甚至政府有土地儲備可興建約一千個住宅單位。

基於上述的土地整合,將來要否「換地」、「還地債」?劉榕稱:「業權人從商業的角度來看,其樓面面積是較九五年多,土地面積則細了,這不涉及賠償。因為,涉及私人業權,業權人可能覺得沒有吸引力,不願意配合規劃,便不會發展。」他補充,不排除有業權人覺受損,對方也可按法律向政府索償。

若發展商不配合,政府最終不一定得到二十二幅用地?劉榕指出,區內一半土地屬私家地,由業權人自主發展,將出現各地段發展時序不一。私家地的收地工作也未必如理想進度。該區的土地政府又需待業權人配合發展,才能完成整合。所以,事實上存在著不確定因素。

按照「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私人發展商將可興建約五千四百個住宅單位。私人住宅佔該區面積的百分之三十三,其他比率如下:公屋 (百分之七),教育、公共及社會設施 (百分之七),公園綠廊 (百分之十九)、道路(百分之三十)。

整治規劃不是法定規劃

《城市規劃法》在明年三月才實施,政府卻在現時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是否搶閘?劉榕稱:「今次的修訂其實是一個內部研究,並不是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的法定程序進行。」他澄清,「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不是法定規劃,不過,這是政府將來發出街道準線圖或規劃條件圖的重要依據。

「該區現時沒有有效的街道準線圖,也沒有有效的建築方案或工程准照。」劉榕指出,《城市規劃法》在三月一日實施後,若要發展該區內的三十三幅私人土地,必須依法經過城市規劃委員會。昨午是首次公開「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劉榕稱:「之前,我們沒有直接向業權人發公函諮詢或聽取意見。」

集約利用土地 氹仔北區都市計劃修訂 (31/12/2013)


【本報訊】政府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重新規劃面積達二十二萬三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以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為原則,採用社區內路和自然集聚模式進行空間佈置,當中包括公園廣場、行車道路、非工業用地、公共房屋用地及社會設施用地等,預計可容納三萬六千多人口。

政府昨午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隨後也發出新聞稿,部份內容如下:氹仔北區,是指位於氹仔正北面,介於嘉樂庇總督大橋及友誼大橋出口處的土地,其周圍分別是氹仔新城、大潭山、澳門大學及北安填海區,規劃用地總面積二十二萬三千多平方米,當中建設用地總量為十萬五千多平方米,佔總用地百分之四十七,共劃分成七十一幅發展用地。

完善交通‧增加設施

今次規劃,以綠色社區、集約用地、完善交通、增加設施及可操作性為原則,逐步將孫逸仙博士大馬路西面的都市活力延伸至規劃範圍。充分考慮到區內土地業權的分布狀況、自然生態資源 (包括布佈置,透過綠化用地、行人區、公園廣場等綠色空間,構建新型綠色居住小區。

區內集居住、商業、公共設施和社會設施等功能於一體,當中,社區設施包括文化活動中心、康樂設施中心、社區服務中心、學校、幼兒院、政府綜合大樓、衛生中心、安老院、治安單位、文物保護區、體育設施綜合體及市政公用設施。從社區設施、交通路網、社區環境、文物保育、綠色空間形造等層面,更新土地開發規劃,全方位完善相關建設,綜合提升區內居民的生活環境素質。

放寬樓高須設架空層

此外,樓宇高度方面,規劃範圍內未發展土地之最大許可樓宇高度主要分別為二十點五米、五十米及九十米。為促進空氣流動,區內樓宇的裙樓與塔樓之間須設有架空層。此外,新社區與大潭山之間設大型綠化帶,保持兩者視覺距離。規劃範圍內的關帝廟及天后?為紀念物,應作適當保護及優化其周邊環境,以在塑造具歷史文化氛圍的公共空間之同時,營造社區認同感,豐富離島的旅遊資源。

規劃結構「兩團一軸」

今次修訂將貫通基馬拉斯大馬路至高勵雅馬路,以完善氹仔市區交通路網,加強各地塊之間的通達性,因此,在總體布局上,氹仔北區的規劃結構可概括為:「兩團一軸」。

「兩團」以孫逸仙博士大馬路、菜園路及基馬拉斯大馬路新開闢路段之圍合為上組團,再以高勵雅馬路、美副將馬路、孫逸仙博士大馬路及基馬拉斯大馬路新開闢路段為下組團。「一軸」即是由基馬拉斯大馬路為軸,將氹仔北區劃分成兩個小區;小區內再以社區內路系統及綠化休憩軸為輔,組織符合內部運行的社區空間。

關於「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的網址: http://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taipa.php。

渡船街一號拆卸引起社會關注 工務局急叫停 (31/12/2013)


【本報訊】工務局接納文化局建議保留的渡船街一號舊式建築卻又批准拆卸,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昨解釋,他們是巡查中發現該建築日久失修,現質量問題,故要求業主拆卸。不過,工務局深晚發稿又轉軚,稱因社會關注,決定即時叫停有關拆卸工程,容分析後再說。

忽轉軚要求今早即停工

工務局在昨日晚上十一時半發出一百五十字的新聞稿,正式回應渡船街一號建築拆卸工程。工務局表示,該樓宇拆卸工程准照於今日、即三十一日到期,施工方已遞交續期申請,鑒於社會上對該建築物狀況的關注,當局決定暫緩續期申請,並透過加急程序,要求對方在今早立即暫停拆卸工程,待他們進一步分析後再進行相關後續工作。但是什麼相關後續工作但未有交代。

此前,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在下午被問及事件時表示,他自己是從媒體上得悉相關個案,相信局方公關就事件會有正式、整體的回覆。他亦以此回應個案是否趕搭尾班車,避過明年三月實施的《文遺法》、《土地法》和《城規法》。

劉榕:樓宇出現質量問題‧工務局叫拆

不過劉榕還是解釋,五月份發出相關街線圖時,是聽取並接納文化局建議保護的意見,但由於這類歷史時間較長的建築往往在維護工作方面做得不到位,局方同事之後巡查發現,該樓宇建築「有一定質量問題」,故他們要求業主清拆,接到申請後於十一月發出拆卸工程准照。

被問到為何短短幾個月就可由保護變拆卸,劉榕稱,「樓宇狀況可能去到某一個程會有一個加劇都唔定」,但具體個案要具體技術分析,相信是局的工程師在巡查、監察時發現相關問題。

至於發出街線圖時有否評鑑過建築當時的質量、是否已達要清拆的程度等問題,劉榕則答非所問說,工務局相關部門與文化局部門有溝通。

早前的下環均益炮竹庄同樣也是因樓宇結構質量問題而要拆,是否歷史建築有這問題就可拆卸、另謀發展?劉榕未有正面回應,只謂當局會留意社會各界對文物保護、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問題的關心與關注,做好相關工作。

渡船街一號已拆去三分一

本報記者昨傍晚前往了解渡船街一號拆卸工程,發現原本三層高的建築,已被拆剩兩層,部份外牆立面亦已被破壞。

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渡船街一號 拆得快‧好世界 (30/12/2014)


【圖片新聞】本報在上星期六 (十二月二十八日) 報道,位於渡海街一號的舊式建築雖獲文化局建議保留,工務局也在五月的街道準線圖標明保留,但是,最終在十一月批出拆卸准照。上星期,該局以負責相關項目的人員仍在休假,故本星期才能回應查詢和落實跟進。

假日開工‧屋頂已拆

前日 (上星期六),有網民表示,見到工人開始拆卸屋頂的瓦片。昨日雖是假期,但是,屋頂上仍有工人,而瓦片已全被拆走。(見圖) 可想而知,拆卸速度有多快!發展商為何要這麼心急呢?究竟,文化局的意見是否可以「置之不理」呢?工務局何時才「撥亂反正」,何時才向市民解釋為何「出爾反爾」呢?

本報記者

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渡船街一號拆的疑惑 (28/12/2013)


【本報訊】一幢三盞燈附近的舊式建築可能被拆卸。令人不解的是,工務局在五月發出的街道準線圖標明,該建築物是要保留的,但是,該局在十一月卻發出拆卸工程准照。昨日,文化局表示,曾建議保留整棟建築,工務局則表示,負責相關項目的人員現正休假,下星期才能落實跟進和回覆傳媒。上述地段的業權人之一是丁文禮,他曾獲法院裁定「和平佔有」桃花崗。

位於三盞燈附近 (羅利老馬路二十號、渡船街一號 E 及亞利鴉架街二十八號) 的三層高舊式建築 (曾是中醫師戴鉅永的診所),近日被竹棚和帆布圍著。現場張貼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今年十一月發出的工程准照,這是一項拆卸工程。昨日,在那裡清理內部物料的工人也向記者表示,整幢建築物將被拆卸。

工務局五月街線圖標明要保留建築物及圍牆

然而,翻查土地工務運輸局在今年五月發出的街道準線圖,當中標明,那地段分為 A、B、C 三區,將被拆卸建築物 (A 區) 是要保留的,也要保留現有圍牆,建築物與圍牆之間的空地,則是非建築範圍。

昨日,文化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相關建築物不屬於文物保護區範圍內。二O一二年底,工務局為制定該地段的街道準線圖,曾諮詢文化局意見。當時,文化局作出了以下回覆:

文化局指有特色曾建議保留

「文化局考慮到該地段內的建築物 (亦即圖片所示的 A 區) 頗有特色,而這種建築至上世紀六十年代仍是新橋地區至高士德一帶的常見建築類型,故建議保留整棟建築及花園,以反映昔日民間生活概況。」

昨日,本報也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一) A 區建築物是否仍然需要保留?若可拆卸,原因何在?若不能拆卸,相關工程是否有違政府的規定。二) 工務局已發出的拆卸准照,其拆卸物及範圍是甚麼?是否有別於街道準線圖?

不過,該局的新聞及公共關係協調員回覆,負責相關項目的人員正在休假,故有待其下星期上班後,才能掌握全部資料,方可正式回應傳媒。雖然,拆卸工程可能迅速展開,由於現在沒有百分百資料,該局也要下星期才能具體跟進。

業權人包括丁文禮

值得注意的是,翻閱物業登記局的報告,上述地段是私有產權地,業權曾經轉手,最近的業權登記日期是今年的一月八日,業權人是丁文禮、劉秋林、李家華。二OO四年,法院裁定丁文禮「和平佔有」鄰近紅街市的桃花崗,在這事件中,有人被指偽造證據,檢察院經過長時間的調查,至今,遲遲仍未公布結果。

據「論盡媒體」報道,除了桃花崗地段,丁文禮曾經手的項目還包括後來被文化局以三千六百萬元收購的草堆街八十號 (被指是孫中山曾在澳門行醫的「中西醫藥局」舊址)。此外,丁文禮兒子,在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在任期間,從一名高技被擢升為城規廳廳長。歐案爆破後,丁思源離開公職。

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2013) 特首豁免公務員上班日數 近年飆升 (總覽)

特首豁免公務員上班日數 近年飆升 (24/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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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疼愛公務員 (26/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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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疼愛公務員 (26/12/2013)

本報日前報道,行政長官崔世安豁免公務員上班的日子,由最初的一天半飊升至明年的八天,議員吳國昌促請行政長官辦公室、政府發言人解釋原因,讓市民判斷是否合理。但是,至今仍未見到相關回應,希望不是官員們誤以為「無需理會」,而是他們享受假期,不問政事而已。

公務員──包括行政長官的薪酬從何而來?不就是公帑嗎?換言之,市民理應是老闆,現實卻是,老闆的假期較公僕少。究竟,崔世安是「以民為本」或是「以公務員為本」?

崔世安為何可以不解釋,便較前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大幅增加豁免上班的日數?現在是否到了特首喜歡做甚麼就做甚麼的時代?當然,特首既有權力又是法令,但是,這安排合理嗎?公平嗎?若認為有需要補假,為何不定為『公眾假期』,讓全澳市民同享福利?市民和公務員同是「打工仔」,可惜待遇是如此懸殊。

近年,公務員數目不斷上升,與市民的比例約一比二十。試想,若公務員及其家人為保「高薪厚祿」,不公開批評政府,不參與社會行動,澳門是如何「和諧」。不斷增聘公務員,實是「維穩」的工具。

收買人心?

值得注意的是,增聘公務員還不夠,還要給予他們有別一般市民的「小恩小惠」,令他們感覺良好,大起得到「收買人心」之效,特首的「麻煩」也會隨之減少,這當然有助連任!最後,真想問崔世安:「你是否要製造新的特權界別?為了連任,你可以去到幾盡?」

雷鳴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特首豁免公務員上班日數 近年飆升 (24/12/2013)


【本報訊】大家都是打工仔,為何公務員與一般市民的待遇卻有不同?行政長官崔世安豁免公務員上班的日數,由二O一O年的一天半,飊升至二O一四年的八天。議員吳國昌相信,這是回應公務員團體的要求,補償重疊週六、週日的公眾假期。但是,政府不能把補償延伸至全民共享,因為,勢必引來商界的反對。

公務員十二月只需工作十六天半

明眼的市民都會注意到,昨天,絕大部份的政府部門是閉門的,絕大部份的公務員是放假期的,原因何在?原來,昨天是「行政長官特許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豁免上班日」;單是十二月,特首崔世安運用其職權,依法豁免公務員兩天半不用上班。雖然,十二月有三十一天,但是,把週六、週日、豁免上班日計算在內,公務員只有十六天半需要上班。

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公務員可享六天假期,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請假獲批,便可在十二月三十日才上班,盡享連續十天的假期,足可作一次遠途旅遊。早前的政府《公報》顯示,特首崔世安在十二月二十三至二十七日不在澳門,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不過,政府沒有公布他是否休假或公幹。

豁免上班日明年增至八天

翻閱政府現在網上公布的資料,前任特首何厚鏵豁免公務員上班的日數,每年最少半天,最多一天。然而,現任特首崔世安豁免公務員上班的日數,由最初的一天半,飊升到明年的八天。值得注意的是,何厚鏵起初是「突然」批示的,其中一次是在一月三十一日批示二月二十一日豁免上班;發展至今,崔世安早在本年二月,已預早批示明年有八天豁免上班。

直選議員吳國昌記得,公務員團體曾向政府提出,每年有多個公眾假期與週六、週日重疊,而且,回歸後,市民對政府的期望更大、使用政府的服務更多,前線公務員的工作量大增,感到相當辛苦,所以,重疊週六、週日的公眾假期,政府應該補償。吳國昌相信,行政長官崔世官將會以上述理由來解釋,不過,吳指出,政府豁免上班的日數,是較重疊的多。

何崔威信不同‧豁免上班日數成反比

為何前任特首何厚鏵沒有大幅豁免上班日?卻在崔世安「打開缺口」?吳國昌認為,其中一個原因是公務員團體沒有就這訴求向何厚鏵「發功」,另一個原因是,何厚鏵和崔世安的威信存在距離,意即,前者有能力「掌握」公務員,不致被「壓倒」。吳國昌也相信,公務員的數字不斷上升,崔世安給予「小恩小惠」,也可發揮穩定大局的作用,這當然有利連任。

政府有責任解釋豁免原因

若然,真有補假的需要,為何不把它們訂為全民共享的公眾假期?吳國昌相信,增加本澳公眾假期的日數,勢將引來商界,尤其中小企的反對。不得不面對的是,豁免上班的日數越多,公務員與一般僱員待遇的差距越大,後者越會覺得不公平。他表示,行政長官辦公室、政府新聞發言人,甚至崔世安本人,有責任盡快說明豁免原因,由市民判斷是否合理,審計署也有需要關注。

歷年政府公眾假期:http://portal.gov.mo/web/guest/public_holidays。

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仇:崔施政不符居民期望 (21/12/2013)


【本報訊】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覺得,昨午的遊行總人數較多,訴求也較多元。對於港大的民調結果,他認為,反映特首崔世安的施政既不能解決民生問題,其政策也令人覺得是抵觸居民希望安穩、寧靜生活的訴求。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則指出,在遊行前及昨日的遊行,警方收窄表達空間,呼籲市民要珍惜現有的自由。

積極參與社運,時常批評政府的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早前透露已遭校方「提起紀律程序」(內部調查)。昨日,他參加「反對官商一體,落實民主政制」,全程孭著「還政於民」的直幡,不少市民表示支持,鼓勵他堅持。仇國平感覺,昨日有多個團體及個人發起遊行,總人數較以往多,訴求也是較多元的,不單涉及民生,也較以往關注施政失誤、官商一體、社會不義等。

前日,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公布,特首崔世安的民望淨值大幅下跌至零。仇國平認為,民調結果反映崔世安的施政越來越不能凝聚市民的支持,相信與他未能解決房價租金高企、公屋供應不足等民生問題,引起市民的不滿,而且,人口政策更令人覺得是傾向增加經濟發展項目,吸引更多外地勞工和專才,「這與本地人的價值有抵觸,本地人希望有較安穩、較寧靜的生活」。

周庭希:警又有小動作

與仇國平一同關注本澳人權問題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在遊行結束後接受訪問,他表示,學社成員近日在街頭派發宣傳單張,有警員要求他們在指定位置進行,否則,將被帶走。另外,他懷疑警方避免學社向法院上訴,所以,在遊行前不以書面方式要求他們只佔用一條行車線遊行,卻在昨日突然採取限制措施,更讓遊行隊伍旁行車,既壓縮參加者的空間,也令他們覺得危險。

警方收緊表達空間,會否會高層調動有關,甚至出現惡化的趨勢?周庭希擔心,正值警隊高層交接期間,可能有官員「做多咗」,以顯示自己是「鷹派」,是「強硬的執行派」,由此獲取認同而「上位」。他說:「我不知有沒有這情況,但是,若真有這情況,我憂慮澳門人的言論自由、表達空間、公民自由將會進一步被收窄。我們的言論自由、表達自由不是官員用來上位的籌碼!絕對不可以是。」

副教授疑參與社運被澳大紀律程序 張裕:關鍵是公平公正 (21/12/2013)

【本報訊】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疑因參加社運活動被校方開紀律程序,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回應稱,不了解事件不便去揣測評論,但大學在人事管理上有其自主權,關鍵在於是公平公正地去處理。

張裕昨被記者追問事件,他回應稱,自己不知道具體情況,不便揣測或評論,但相信大學在人事管理有其自主權,按照其人事章程執行,關鍵是公平公正地去處理,「紀律程序其實就係弄清個真相」。

對於校方開展紀律程序是否涉及政治審查、損害表達自由、不希望教員參與社運,以至會否擔心事件影響校譽等問題,張裕一律不回應就離開。

澳大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日前證實,上月遭大學發信通知,指其違反人事規條內有關大學教職員職責而展開紀律程序。他相信與其教學和研究表現無關,但沒正面回應是否因參加社運活動所致。

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仇國平被澳大展紀律程序 (19/12/2013)

【本報訊】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上月澳門大學向他發出展開紀律程序信件,指其違反人事規條內有關大學教職員的職責,而展開紀律程序。被問到是否與其參與社運活動有關?他表示教學表現的評核有進步,認為自身教學和研究表現達到學校要求,但沒有回應是否因參加社運活動而遭校方以此方式處分。

仇國平近年積極參與新澳門學社的社運活動,並成為學社社員不久。有消息傳出他被校方展開紀律程序,他昨現身新澳門學社的回歸日記者會時,被傳媒問到是否遭校方展開紀律程序,並作出回應。他稱,十一月底校方向他發出紀律程序的信件,指其違反人事規條內有關大學教職員的職責。但有關條文及內容,他稱正在程序期間,不便作太多回應。

校方打壓?不便多談

事件是否與他參加學社或社運活動有關,校方藉此對他作為打壓?他回應,自晉升副教授後,教學表現的評核有進步,認為自身教學和研究表現達到學校要求,建議傳媒可向校長辦公室或學系主任查詢。他承認,期間收到上司兼好友的人士向他明示,「唔好再攪嘢」,亦收到一封語帶惡言的信件,叫他不要再多事。

認澳缺關心社會行動之人

他指校方要求他於本月二十六日前,對校方提出的紀律程序作文件回應,目前已委託律師準備相關回應文件中。最嚴重處分是解僱,仇國平與澳大的合約,將於明年八月到期,對是否續約及處分他感到憂慮。又認為,本澳社會缺少投入社會、關心社區實務行動的人士,大教學師亦可利用其專業,例如法律、會計、工程等,提升市民知識。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學社:澳人權持續倒退 (10/12/2013)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發表「二零一三年澳門人權報告」,報告指出今年多宗市民遊行中,有遊行人士被警方扣押,同時,本澳言論自由收窄,反映出本澳人權狀況其所三次發表人權報告中最差一年。學社促請早日推出《資訊透明法》,提高政府透明度。

新澳門學社在「二零一三年澳門人權報告」中,列舉了多個範疇事件作為反映出本澳今年各領域的人權狀況。在法治中,相比一般公務員,高官遭問責更少,例如一位新入職警員拍攝並公開展示副局長酒後對數十名警員施行體罰之監控錄像畫面,揭密者被要求離開警隊,但副局長僅予以書面申誡,法律對揭密者未有保護。另個案顯示廉署有向行政機關及其利益集團偏頗。

在新聞自由中,政府建議修改《出版法》草案建議刪除兩條保障新聞自由的條文,若某資訊被定義為機密記者可能失去接近該資訊的權利,可是,澳門缺少有關資訊自由的法律。媒體又明顯存在自我審查,外地及香港記者可以隨意地被拒絕進入澳門境內進行採訪。在有線與公天事件中,市民可接收頻道由五十多個削減了最少十個。

學社還指出,有跡象顯示政府正收窄澳門居民表達自由,包括六月封山事件,六名市民被拘捕、十月一日有市民參加遊行時,至少兩名在遊行隊伍前頭的人士因違令罪被拘捕、八月立法會選舉有兩組參選組別的政綱中提及要求主要官員下台的字句被削除;司警提出設立互聯網使用者實名登記制度,有市民反映曾因網上言論而遭司警人員上門帶走問話,司警亦承認有司警人員進行網絡巡邏蒐集證據,以備當有誹謗事件人士投訴時可即時掌握資料。

其他方面,《家暴法》刪除同性同居的保障,希望將之列為公罪遭不獲通過、《工會法》提案再次不被立法會通過、輸澳的內地外僱由三大集團,旗下十九間中介公司處理,對中國外僱的結構性剝削等,都反映本澳人權狀況未如理想。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由多次遊行中有遊行人士被警方拘捕,《出版法》的修改、網上言論空間被收窄等,反映本澳人權狀況下跌,更是所發表三次報告中最差一年,本澳人權狀況持續倒退。學社社員仇國平促請早日推出《資訊透明法》,提高政府透明度。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業權未解決 氹仔益隆文局只能修 (02/12/2013)

【本報訊】氹仔益隆炮竹廠遺址去向仍未明,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說,在其複雜業權問題未解決前,當局就是先保護好該處文物,未來具體保育規劃現未考慮。

吳衛鳴表示,益隆遺址業權十分複雜,故文化局是保護文化的角色和立場,先行保護文物。現時當局已分階段把內裡一部份的建築文物先去保護、修葺,而未來具體的規劃用途,則要待「時機成熟時」才慢慢去做。

對於有意見希望益隆遺址打造成主題公園,實際可行性有多大,吳衛鳴拒作官方評論,但他用個人身份表態,「我都好想實現出來,但係條件未得,就好難做。」

吳衛鳴透露,現正對內裡十二間小屋進行修葺,目前四間已完成,未來或會考慮與民間合作,把過去氹仔炮竹業的一些史料文物在這裡作展示。他又謂,在下環均益炮竹公司取得的相關物件,將會在澳門博物館保存,暫未有下一步的構思。

此外,文化局昨在澳門博物館舉辦《氹仔炮竹業》新書發行。該書由黎鴻健經十年資料搜集,訪問二百多位氹仔居民,搜尋逾四百五十張插圖,以文獻資料和口述歷史的方式,冀完整呈現過去氹仔炮竹業及六間炮竹廠的興衰迭蕩過程。

同場舉行小型展覽,展出四十多件由黎借出、有關炮竹業的文獻、炮竹、包裝紙及製作炮竹工具等。其展期至明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