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於均益炮竹庄的拆卸,引起社會上廣泛討論與關注。文化局早前指出:「相關建築物過往只是用作包裝或貨倉用途,並非具有歷史價值的工業遺址,且不屬於重要建築物。」而不對炮竹庄進行保護,對於相關言論,本社深表遺憾。事件也不禁使人質疑相關部門在普查及釐定文物建築所持的標準,同時也讓我們憂慮二十世紀早期現代建築的處境,若當局若以這種評斷的原則及標準,即便在文化遺產保護法通過以後,很多具價值的現代建築屆時可能也未必得到保存。
技術標準及價值判斷
城市是不停的有機發展,而城市規劃的其中一項重要任務,是在汰弱留強的城市進化中,評斷一些不同年代具代表性且含豐富人文訊息的建築,作為留給後世的文化見證,讓後世了解這座城市變遷的軌跡,以成全文化的永續。
傳統上,建築價值及歷史價值是判斷的其中兩個最主要的標準,時至今天,建築物/評定點的社區價值,包括和周邊的社群脈絡及情感連結,也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但同一座建築物,可能對於不同的人也會有不同的感情及主觀意向,是較難掌握的部份,在保育氣氛高漲的今天,更要在保留城市記憶及私人業權之間取得平衡,長遠需要透過有效而透明的公眾參與機制去處理。雖然目前並未有一套完善的公眾參與的機制,但正是因為未有這套機制,相關的技術部門更應對於建築物的社區價值持有更高的敏感度,以免造成一些不可逆轉的失誤。
每個城市的發展歷史及所面對的問題各相不同。因此,同一標準也會發展出不一樣的選擇。再者,所謂標準,只是訂出一個準則及方向,最終決定還是很大程度的取決於技術部門的價值觀。專業部門的技術判斷應充份考慮社區脈絡的因素,而在決策過程中,應兼顧專業及公眾的價值判斷。
地方/社區意義的詮釋
炮竹庄是過去下環發展軌跡的明證,站在地區歷史的角度,炮竹業作為澳門早期的重要工業之一,我們今天除了到博物館以外,還可以憑藉甚麼可以訴說有關炮竹工業歷史的過去,無論是炮竹庄的建築外觀、內部裝潢及所座落的位置,也具重要的歷史訊息:這座建築物在半世紀以前因為炮竹工業的發展應運而生,在荒廢數十年過後仍有幸存續於今天。撫今追昔,今天我們仍可以憑藉其外觀及細節和過去發生一種微妙的聯繫,城市記憶因而得到保留,並且不斷的存活下去。
當然,城市建築物一定會隨著歷史發展而淘汰,未必所有建築物都全然保留,然而,在可能的情況下,相關部門也應有責任為具價值的建築物備存記錄:包括攝影紀錄及建築內外的測繪,作為一種本土建築發展的紀錄。
可一不可再的文化資產
就建築本身而言,均益炮竹庄絶對是下環地標建築之一,其設計是四十年代具Art Deco元素的包豪斯風格建築,著重實際功能,窗戶的安排為室內環境爭取到最大的通風及採光。本地同期類似的建築大多早已歸於塵土,而仍存活至今的四十年代的工業建築更是少之有少,因此無論是建築上的美學以及建築類型的稀有性而言,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價值,是見證下環早期發展的文化載體,在追求文化永續及多元的今天,我們認為有其保留的必要性。
除此以外,是否重要建築不應局限於其用途的屬性,根據《下塔吉爾憲章》,均益炮竹庄即使只是曾經作為炮竹工業的倉庫及辦公室,也無礙它被定義為工業遺產,它確是澳門早期工業發展的過程中真實的部份,不應因此而去抺殺其工業遺址的事實。
值得關注的是,離均益炮竹廠咫尺之遙,還有於2006年初,於爭議聲中拆卸的現代主義建築─舊下環街市。相關部門應以此為鑒,對於這類未列入文物保護清單之內的早期現代建築,都必須作出充份的評估及獨立研究,他們都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必須非常審慎。
最後,建築物有價值,和建築物是否有幸能得以保存,兩者之間並不能劃上等號。能否保留最終取決於政策及實際情況,但無論如何,也應尊重他們的社區意義及地區價值。
為此,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建議文化局:
1) 暫緩對於均益竹庄的拆卸計劃,並啟動針對均益炮竹庄的詳細研究。並與業權人協商其他可行的保育方案;
2) 完善工務局及文化局之間的通報機制,堵塞當中可能會發生的漏洞;
3) 重視未列入保護清單中的現代建築,並為相關的建築物建立資料庫,包括進行攝影紀錄及測繪工作;
4) 在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後,不動產文物清單將有恆常性的增補機制,市民亦可提供建議,而不論當局啟動評定程序與否,我們認為必需公佈其內容及理由。
5) 盡快完成文物建築的普查工作;
6) 倘若保育方案涉及公帑的投入,必須秉持善用公帑的原則。
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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