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7日 星期六

陳明金吳在權總結立會工作 涉及民生法案波折多 (17/08/2013)

【本報訊】第四屆直選立法議員陳明金、吳在權昨日進行了工作總結, 總結過去兩屆任議員間的工作。兩人認為,特區政府行政、立法關係仍有待進一步提升,以及應解決公共行政體制中存在的架構臃腫、職能分散等問題。

陳明金、吳在權議員辦事處,剛完結的會期共接獲市民求助個案四千三百二十三宗,其中一千一百三十七宗需要跟進,各類諮詢共三千一百八十六宗,總數與上一會期相若。求助個案中,以房屋問題佔首位,共二百六十四宗,佔兩成三,比上一會期增加一倍。包括經屋申請、經屋除名、經屋質量、以及房屋求助個案,例如塞渠漏水、物業管理等。其次為公共行政投訴、意見等有一百四十五宗,涉及公共工程超支、巴士服務判給、 公天等。也有涉及司法援助,澳人內地權益等問題,建議政府完善有關支援服務,回應社會發展。

參與了兩屆立法會工作,陳明金感到,政府在部份法案中,與居民預期有較大落差,例如《公積金個人帳戶》法律,草草收場。需要撒回的《舊區重整法律制度》、《醫療事故法》在立法規劃中雖有明確時間表,均未能如期完成。多項涉及民生的法案一波三折,仍未能如期進入立法程序,例如《預算綱要法》、《防火安全規章》、《分層所有權制度》等。反映出統籌立法不足,部門立法各自為政,只考慮各自的可操作性,而沒有重視其他部門及社會的可操作性,造成問題多多,立法效率大打折扣,反映欠缺真正的立法統籌能力,認為應成立由法務部門為首的專門立法委員,共同處理立法工作。其次,行政、立法的關係仍有待進一步提升。

本澳近年出現不少公共行政範疇管理不足的事件,例如墓地門、巴士服務未達市民期望、多項公共工程超支等,陳明金認為,事件對社會造成內耗,也影響政府管治威信,對於失職官員,應該實行調動、降職、甚至罷免。改變官場現象,不可以不問責、官照做、權照用。

吳在權則認為,特區政府的法律清理及適應化未能及早完成,立法質量未能達社會期望和回應訴求,近期有《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均有待提升。以及需要解決公共行政體制中存在的架構臃腫、職能分散、協調不足等問題,全面提升政府的施政水平。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