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

修改出版法無既定立場 (19/03/2010)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坦承今年提出草擬或修訂的二十一項法規只是份清單,不可能在今年內一一完成。她說,出版法是新聞局提出修訂的,政府沒有既定的立場。

對於議員陳美儀質疑行政法務範疇今年將推動法規的草擬或修訂的工作達二十一項,是否能在今年內完成,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強調,在其籌疇的施政方針列出一系列計劃草擬或修訂的法規,是份清單,是聽取有關部門後而提出的,但沒有可能在今年內逐一完成。她說,每個法規有個階段,還要諮詢、研究,其中有些法規以往也有提出修改,如「商法典」,已修改了一部分,是個持續的工作,下一步還要修訂其他部分。她表示,列出的法規有不同程度,提出來作為工作計劃。

至於陳美儀關注政府將修訂的出版法和廣播法,陳麗敏表示,這是新聞局提出修訂的,政府沒有既定的立場,因為出版法已生效了二十年,應該修訂。但在修訂過程中會諮詢意見。

另外,就政府增強「市民服務中心」及「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有機結合功能方面,她否認政府沒有跟進諮詢委員提出的意見或建議。她認為,三個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成效已開始顯現出來,委員關注不同區域,了解市民所需,民署和有關部門也定期到社區與委員開會。她說,在去年,三個社區的委員關注或提出的有一百七十四項,關於交通、環境、房屋和治安等等問題,解決的有一百五十二項,解決率達百分八十七。她認為運作至今成效好,希望繼續推動。

對於政府至今仍未公佈去年立法會選舉的總結報告,陳麗敏表示已做了報告,正在分析。

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

修改新聞法出版法與時並進 (17/03/2010)

【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出修改《新聞法》和《出版法》,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兩法的修定是與時並進,並將以捍衛新聞自由作為原則。

崔世安表示,《新聞法》和《出版法》現時已實施二十多年,因應互聯網、資訊發展,新聞局提出有需要修改兩法,讓法律與時俱進,強調法行的修定會把遵循保障新聞自由作為最大原則;希望能夠更好地支持澳門地區傳媒的工作。

被問到本澳民主政制發展步伐,他回應,經過了共兩屆政府,嚴格遵守基本法的規定,第三屆政府上任兩個多月,認為此階段適宜聽取各界對政制訴求的意見,亦會落實進行有關工作,但沒有提出具體時間表。至於被香港記者問及過往出現香港傳媒或社會人士被拒入境,他指該個案並不是在他上任時發生,將會作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