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大潭山續被蹂躪 環保局:暫未見影響 (30/09/2010)


【本報訊】大潭山腳現正進行平整工程,大幅挖掘破壞山體,發展商將在該地段興建高層豪宅。環保局局長稱:「現在我們與工務局嚴格把關,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暫時沒有影響。」此外,本報已向該局查詢:「貴局現正處理多少個要開挖山體的項目而仍未公佈的?」

本報在九月七日刊出「廣挖山體‧大建豪宅‧哭泣的大潭山」的報道。科技大學對面的大潭山腳現正進行平整工程,大幅山體被破壞,原在該處的綠樹被掘掉。那地段將興建廿六幢,分別由廿一至四十層的高級豪宅,依山勢高低分佈,最高的樓高一百五十多米,但大潭山的最高點僅是一百五十八點二米。

與工務局嚴格把關

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紹基昨早出席研討會,記者問他:「大潭山的工程現正進行,環保局已做了環評,有否跟進?現在是否認為沒有問題?」「現在覺得工程可以嗎?對山體有否影響?」張紹基稱:「現在我們與工務局嚴格把關,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暫時沒有影響。」

另外,本報「哭泣的大潭山」的報道刊出後兩天,記者向環保局發電郵查詢五個問題,直至九月十八日得到二百多字的回覆。然而,該回覆沒有回應兩個問題,其一是「貴局現正處理多少個要開挖山體的項目而仍未公佈的?」記者已在九月廿七日再以電郵提出查詢,現等候該局的回應。

回覆稱要求發展商作環評報告

環保局在九月十八日的回覆中指出,該局曾應土地工務運輸局要求,建議大潭山腳的項目發展方編制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以便在項目動工前可衡量各方面的環境影響,並「採取合適的緩解措施」。該局也建議項目發展方詳細評估項目對周圍生態環境及鄰近郊野公園的影響,「儘量減低對生態環境的破壞」。

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墓穴門」文件丟失 民署應向公眾交代 (27/09/2010)

【本報訊】就「墓穴門」事件,立法議員區錦新質疑民署何以在關鍵時刻失去一些原始文件,當檢察院要求索取有關文件進行調查時而未能提供,令有關墓地事件是否有人以權謀私而無法追查?他質詢是否有人刻意收藏文件?對於保管原始文件不力,導致真相遭掩蓋,民署領導官員是否須承擔責任?

質詢內容如下:

就「墓穴門」事件,今年五月二十四日,檢察院向民署發出一份標註為「機密」的信件,其標誌主題是「要求(民署)提供部份墓地個案的補充資料」。該函稱,「經初步核實文件,由前臨時市政局執委會主席於二OO一年十二月廿一日批准的十個永久墓地個案,所提交的資料既欠缺有關人士的原始申請文件,與該十宗個案相關的建議書、報告、批准批示,以及會議錄、內部規章等只有複印本,且部分文件缺乏有關人士簽署。由於這些文件不完整,規範性及準確性不足,故現特函請主席  閣下著令下屬職員搜尋該十宗個案的原始文件,並盡快向本院補交。」

此函顯示民署在今年四月二十三日應檢察院要求向檢察院提交資料時並未就永久墓地案向檢察院提供完整的資料文件,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原始資料。向檢察機關提供原始資料以協助調查,這是基本要求,民署竟犯此低級錯誤,實在令人驚異。

更令人詫異的是,由於上述檢察院函件中最後一段要求,「倘若無法尋獲相關文件正本或發現檔案文件不全,可要求當日參與該十宗個案程序的民署職員作成報告(說明在臨時澳門市政局運作最後一天批出十宗永久墓地個案的程序),並將該報告寄回本院。」而民署官員在五月廿四日收到該函後,於五月卅一日就作出批示:「交蕭衛山工程師就信函最後一段所述之報告,請於二O一O年六月二日或以前製作報告交本人」。根據此一批示,很明顯,民署已「無法尋獲相關文件正本或發現檔案文件不全」才下令製作報告。問題是,民署有責任保管好的原始文件到那裏去了?為甚麼關鍵時刻這些資料會全部丟失。

為此,區錦新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根據檢察院之函件所述,民署在今年四月份應檢察院要求向檢察院提交資料時並未就永久墓地案向檢察院提供完整的資料文件,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原始資料。到底當時為甚麼不提交?是刻意收藏還是當時已發現失去而以覆印本蒙混過關?

二.從民署官員在檢察院函件上所作之批示,說明民署已「無法尋獲相關文件正本或發現檔案文件不全」。原始文件是非常重要的,覆印本可以在掩蓋許多在原始文件上呈現的訊息後製作(如附件二就是可以在附件一的基礎上掩蓋了相關批示覆印出來的,可以毫無痕跡,因而失去原始文件確可令調查工作難於進行)作為官方機構嚴格保管這些原始文件是一個重要的職責,到底為何失去?是何時發現失去的?

三.對保管原始文件不力,導致真相遭掩蓋,民署領導官員是否須承擔責任?行政當局會否就此嚴重失職事件開展內部調查?

學者指政策實施未見成效 施政執行達標為要 (27/09/2010)

【本報訊】對於行政長官崔世安近期正為撰寫明年的施政報告而進行諮詢,議員麥瑞權認為最重要的是執行施政報是否「達標」。由於一些官員的不作為情況比以前嚴重 ,因此影響了對施政報告的執行。學者李明基也認為,施政報告定下的一些政策已在展開,但實際上如何開展還不清晰。如發言人制度未能發揮作用,一些政策實施了一年仍未看見效果。

由澳門思匯網絡主辦的題為「施政報告廣諮詢,行政法務齊探討」的澳門論壇,昨天下午在氹仔花城公園旁舉行(見圖),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教授林明基、立法議員麥瑞權和澳門理工學院社工課程講師梁啟賢等出席。

針對論壇的主題,麥瑞權認為,無論施政報告寫得好否,最主要是執行是否「達標」。由於近期很多官員不作為的情況比以前嚴重,很多市民有意見;而官員不作為行為,對於施政報告的執行效率有很大的影響。他說,最近廉政公署公佈了一些官員的所謂依法辦事建,只是依自己的「法」辦事,即行政違規,因此可見公務員培訓是失效的。又如房屋方面,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建不了;人力資源方面也沒有作出前瞻性的培訓,以配合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

官員必需用心為民

對於行政法務範疇的施政,麥瑞權認為應更關注的是執行情況及其績效。由於存在行政不作為和行政違規的情況,因此要著意培訓公務員。他質疑為何公務員培訓沒有司級官員。他說,澳門現在已不是小漁村了,官員不可能不培訓,以配合社會發展和配合施政理念。他認為司長也應該參加培訓,最好與下屬一起參加培訓,以加強團隊精神,效率也會提高。此外,提升公務員士氣除了加薪外,也應健全晉升和用人制度。而設立中央立法統籌機制,他雖贊成但也與市民一樣有疑惑。他說,現在政府已經有多個法改部門和機構,為何搞不好,還要設立中央統籌機構。如果再搞不好,是否又要再設立更高的中央統籌機構?他認為最主要的是官員要用心為民。

中央招聘公務員仍未實施

而林明基表示,今年的施政報告大肆渲染「陽光政府」、「科學決策」,要成立智庫,但實際如何發展,還有不清晰的地方。他說,今年實施了半年的發言人制度,似乎不能發揮作用;去年提出的政策,實施了一年還未看見效果。諮詢制度也不完善,有的政策或法案經過長時間諮詢,甚至多次諮詢,也達不到理想的效果,因此還要強化。此外,將設立的智庫究竟怎樣,如何配合政策制定,他相信行政長官應會在明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

他還指出,政府提出的公務員中央招聘制度,多年來都沒有實施。由於很多政府部門存在任人唯親和公務員士氣等問題,因此中央招聘是長遠解決問題的方法。雖然中央招聘不是最有效率的辦法,但這是個應付目前存在問題的最有效的辦法。如果中央招聘做得好,就可以找到適合的、有能力的人進入公務員隊伍。他希望盡快落實設立公務員中央招聘制度。

盡快設立高官問責制

另外,思匯網絡議政學員陳詩琪也對立法會工作前鬆後緊、增設立法中央機制、行政和法務分家、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等方面提出看法。另一位議政學員許誠讓關注到高官問責制,認為高官問責制可增強公務員的公共責任感,建立健康的問責文化,藉此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認受性。他希望盡快設立高官問責制。

2010年9月26日 星期日

世遺建垃圾房問題 民署稱還要聽意見 (25/09/2010)

【本報訊】主教昨公開表態相信民署會擱置世遺聖老楞堂古地基石牆旁興建封閉式垃圾房,管委會主席譚偉文強調,現有方案得不少人支持,現階段他們會多聽意見並綜合,尋求美化與衛生並重的解決辦法。

譚偉文昨在每月記者會上表示,該處五個一千一百公升的垃圾桶,「無論如何加強清理始終個桶都有嗅味」,並引起不同程度的環境衛生問題,興建垃圾房就是在該處美化工程一環,該方案是與文化局及工務部門充份溝通達至共識後推出來的,並透過包括兩次社區座談會等不同渠道諮詢。譚總結說:「現在,有支持的意見,亦都有另外一些不同的意見。民署一貫態度是『我們要多聽』,所以,在這個方案裡,我們會多聽一些(意見)。」他還說會主動尋求不同意見,找出一個「既可美化舊城區,又可解決衛生問題」的最好方案,令事件得妥善解決。至於何時有結論建不建?譚偉文不願正面回應,只說:「我想現階段要多聽,了解多一些,尋求不同方案分析,那最好。」

指所聯繫社區團體有支持

對於如何「主動多聽意見」,譚偉文介紹,已聯繫了一些社區組織,而現時有許多市民和團體來信表達意見,當中許多屬支持的,認為現方案可解決現問題的,故他們會主動聯繫這批人士和團體,加以探討什麼方案能最好地解決五個大型垃圾桶長期滋擾周邊環境之問題。

譚又說:「垃圾桶存在多多少少都會滋擾到周邊居民,我想除『某些人』關注之外,其實周邊居民亦都好關注,我今日亦都聽到電台節目,有住在對面居民主動表達支持有關計劃。」他強調,此階段要多聽並綜合不同意見,不能一面倒,大家應是將目光集中如何去解這五垃圾桶產生的衛生的問題,而非失焦在其他方面。

民署早前已公布對包括鄭家大屋在內的世遺景點建垃圾房美化計劃,譚偉文謂會「一如既往」,任何計劃皆先作內部可行性研究,若屬保護區、舊城區,則會聽取相關部門意見,按其意見去訂定設計方案,再作不同階段諮詢,「凝聚主流共識」後才一步步落實。譚指出,在不同區建垃圾房都會遇到許多類似「就是有贊成的,亦都有因為自身的考量而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見」的情況,而過程中他們最重要是去「凝聚主流共識」。他重申,做任何的設施都應該是改善環境,解決居民問題。

凝聚主流共識改善環境

如何再避免今次爭議事件再發生?譚偉文回應道,一直以來署方任何工程、建設,都透過不同的方式諮詢民意,未來他們會「一如既往」,以開放態度,包括透過與不同團體接觸、主動聯繫團體推介、項目資料上載等,以至直接與居民對話,而社區座談會就是這一好平台,還舉出下環街美化重整就用了一個月公開諮詢。他補充:「當然每個不同計劃,我們有基本上大致一致的諮詢方式。」

譚偉文稱,全澳大型垃圾桶數量已由最高峰逾千五百個,減至大約六百個,而餘下的這些亦應取締,但處理難度較過往大,原因是所處位置之街道特別狹窄,且為人口稠密的舊區,沒條件放置壓縮式垃圾桶,當局只能「花更多些心思,再想多些、聽多些不同意見去處理」。

垃圾房難優化景觀 公民意識始為重要 (25/09/2010)

【特寫】民政總署強調,風順堂街聖老楞佐堂旁垃圾房是配合世遺景觀而設計的,更可「大大優化整體景觀」。原來,世界竟有「化腐朽為神奇」的設計,可以使「垃圾房」發揮「難以想像」的功能:「優化整體景觀」!

垃圾房經過「精心設計」,就不會破壞周邊環境嗎?西灣燒灰爐也有一個配合景觀的垃圾房,有人形容它擁有葡式建築外形。記者昨天路過時發現,無論,垃圾房的設計如何心思細密,都難逃「房外」被弄髒的「命運」:有市民在垃圾房外棄置垃圾,也有市民在拋棄垃圾後不關上「拉出口」,還有一堆被剪下的樹枝。

此情此境,不禁令記者擔憂:今天的燒灰爐垃圾房,會否就是將來的「世遺垃圾房」呢?現有垃圾房外仍有清潔問題,相關的負責部門憑甚麼說:世遺不受垃圾房影響呢?

2010年9月25日 星期六

主教表態認為有礙觀瞻 世遺垃圾房不應建 (24/09/2010)


【本報訊】民政總署計劃在世遺──聖老楞佐堂的古地基石牆旁興建「優化」垃圾房,引來不少反對聲音。會否因為民署覺得反對意見未夠水平,到現在既未宣佈取消該項「美化」計劃,又再提出「新意思」:擬在另一世遺──鄭家大屋旁興建垃圾房。天主教澳門教區的「最高」領導人昨午終對「世遺垃圾房」表態:「緊係唔好啦」,社文司張裕在追問下則說:「沒有新的意見補充」。

垃圾房與世遺觀景不符

天主教澳門教區主教黎鴻昇在中華總商會就職禮後接受訪問,他認為,要尊重世遺的特式和應有的格式。若要興建一些與世遺不符的設施,黎稱:「緊係唔好啦」,因為那些設施與整個景觀相反。他認為,若興建不配合世遺的施設,就應該提出意見。他指出,教會已有人反映意見,其中包括聖老楞佐堂的神父及教友,雖然仍未收到當局的回應,他相信興建垃坊房的計劃將會擱置。

近日,教會人士公開提出反對,會否令外界覺得教會只為維護自己的利益才發聲。黎鴻昇不認同教會只為維護自己的利益:「我們現在發聲,談世遺的問題,不是純粹為教會。澳門有很多世遺景點,聖老楞佐堂只是其中一個。原則是一樣的,要尊重世遺景點的價值。」

應該尊重世遺景點

黎鴻昇早前要求天主教報章減少報道政治新聞,被問及聖老楞佐堂的神父和教友站出來反對興建垃圾房,會否擔心事件變得「政治化」。他不認同是「政治化」,因為那些教友和神父同樣居住於那地區,他們有權利說出自己的意見。

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昨午再被追問世遺垃圾房事件如何處理?他表示,相信有關部門的同事已介紹情況,現時他自己並無甚麼新意見可以補充。張相信,文化局人員在按照以往合作的程序下,已提出相關意見,而有關工程並非其轄下部門負責,故回答不了會否繼續進行。

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

批墓地案件未有進展 (24/09/2010)


【本報訊】涉及行政法務司司長十幅永久墓地批給案件目前仍在偵查當中,檢察長何超明表示,案件未有新進展。

何超明昨日出席中總「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一周年和澳門特區成立十一周年暨中總第六十八屆會長、理事長、監事就職典禮」時,被傳媒追問有關十幅永久墓地案件進度時回應﹕「案件未有新進展,若有新消息將會對外公佈。」並且未有就廉署會否向檢察院提交相關交件作出回應。

被指曾投訴澳視記者 徐德明否認且感無辜 (24/09/2010)


【本報訊】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澳廣視) 記者上月採訪一個宗教團體後,懷疑該團體負責人對報道感到不滿,向澳廣視及記者提出投訴,更要求刪改報道內容。澳廣視早前已將記者調離採訪組,近日更展開紀律程序,該記者面臨解僱的威脅。宗教團體的「當事人」否認提出投訴,而相關記者昨午表示,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本月初,有報章專欄作者透露,一個宗教團體在工廠大廈中懷疑設有骨灰龕,因而引起居民不滿,澳廣視記者遂訪問該宗教團體的負責人。之後,記者在電視新聞報道中,選了該宗教團體場所的開幕片段,其中兩三秒拍攝了負責人的側背影。新聞播出後,該負責人致電記者,問她為何採用那片段,更說跟某某及某某高層很稔熟,要求刪掉鏡頭。

隨後,立法議員陳偉智就專欄內容提出「有關新聞自由的質詢」,陳指出:「前線記者由於遵守專業操守,故最終未有就範,作為當事人的前線記者為此事而被高層訓斥,未幾,該前線記者被暫時調離採訪組三個月。」事件近日似有惡化跡象,該名陳姓女記者收到律師信,表示要向她展開紀律程序,在程序完成後,她可能遭受解僱。

有傳聞指世界道教法師聯誼會秘書長徐德明與事件有關。他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起初不願回應,被記者圍著追問下否認曾致電陳姓記者,也否認致電其上司,更不知道記者已進入紀律程序。他又謂:「在澳門很多人互相都是朋友、學生、同事關係,我經常會與很多人聯繫,不等於要向他們投訴。」對於被捲入事件當中,徐德明感到很無辜,並且要求傳媒為他撥亂反正。

究竟誰是投訴人呢?陳姓記者在昨日傍晚表示,她已向澳廣視新聞部作出回應。對於在沒有原告人的情況下,澳廣視仍然提出紀律程序,她質疑其理據何在,並保留法律追究權利。早前,行政長官委出澳廣視策略發展小組,該小組舉行員工會議,其間,陳姓記者指出,澳廣視的問題與一些管理層有關,相信對高層作出調動是很重要。

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三議員通過立會約晤特首 求回應公眾關注施政內容 (22/09/2010)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區錦新、陳偉智透過立法會約晤行政長官崔世安,期望當面查詢特區政府領導人在推動民主政制、增建公共房屋設輪候期,以及整頓行政法務範疇等方面的工作進展。

三議員指出,行政長官今年來立法會發表二零一零年施政方針後,部份重要施政承諾未見政府部門落實,而個別政務範疇又顯得問題叢生,三議員要求向行政長官索取相關資料以澄清公眾關注的施政內容。

三議員於九月十四日已約晤行政暨公職局及法務局,證實在行政法務範疇具體部門內,均未有就行政長官在二零一零年施政方針公開就民主政制發展承諾的「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嚴格依照「澳門基本法」有關規定妥善進行相關工作」作出任何安排,同時,在行政法務範疇施政問題叢生且趨嚴重化;在公共房屋政策上,行政長官曾經在立法會表明,輪候房屋應該設輪候期,可是,過去輪候經濟房屋及社會房屋的輪候戶,加上去年申請社會房屋合資格戶,已經遠遠超過一萬九千戶,還有不少市民等待申請經濟房屋,而在各類公共房屋供應量不足的情況下,房屋局職權所限一直未能實現設立輪候期。

因此三議員要求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安排會議(希安排在十月六日星期三上午十時三十分或另訂時間)就下列公眾事務聽取行政長官說明及索取資料:

一、行政長官就民主政制發展承諾的「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嚴格依照「澳門基本法」有關規定妥善進行相關工作」會作出的積極安排,啟動時間及負責單位。

二、針對現屆特區政府運作以來行政法務範圍種種趨於嚴重的問題,包括政府諮詢制度屢屢失效,司法訴訟制度改革不前,推出官告民惡法惹來社會反彈,以及永久墓地批給事件觸發行政法務主要官員形象崩潰等等,行政長官對行政法務範疇相應的整頓措施及安排。

三、行政長官在上屆政府萬九公屋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公共房屋供應量以實現輪候期方面的計劃、日程及資料。

政府增部門統籌法改 (22/09/2010)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表示,政府將增設專有部門,統籌及規劃整個特區政府的法律改革工作,並將會優先推動民政民生的法規項目。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主持了會議(見圖)。她在會後會晤傳媒時表示,會議就未來一年的施政工作,包括設立法改統籌機制、法律人員培訓計劃和法律清理的三年計劃等議題進行討論。她說﹐法諮委設立多個小組﹐不單是行政法務範疇﹐對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規的研究也作了很多工作﹐包括大廈分層管理制度﹐規範「樓花」買賣中介人﹐調解中介制度等。

她表示﹐政府計劃設立統籌法改規劃工作的部門。她解釋﹐政府雖然已有統籌立法的內部指引,各司長範疇亦會制訂立法規劃,但政府認為有需要加強跟進中央立法統籌工作,同時考慮到社會及立法會都要求加強立法統籌工作﹐因此政府將設立一個統籌專門部門。未來的中央立法統籌部門除協調及跟進特區政府提交的法律改革工作外,亦會協助其他部門在限期內完成規劃的立法工作。她表示﹐對於制定新的法案或者修訂法案﹐以及法規的制定﹐都會規範諮詢過程和時間。下個月將公佈有關規範。

下月公布有關規範

陳麗敏表示,政府將於下月推出《規範司法援助制度》的修訂諮詢文本,但不會提出具體條文和草案。文本將對澳門與其他國家及地區具有同類型的法援制度作出比較,冀讓市民對相似的法律制度有更深入認識後,可提出更具體及務實的意見以完善法案。

另外,她指出,考慮到社會對《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的憂慮,政府已對法案作出修訂:基於平衡及保障公職人員執行公職的權利,公職人員在因執行公職引起訴訟及以被告的身份的情況下才可提出司法援助的申請。她表示﹐立法會十月中復會後﹐政府會第一時間向立法會有關委員會正式提出修改。她說﹐該法案是政府的專屬提案﹐但不妨礙與立法會的溝通和修訂。她解釋﹐刪除因公法援法案內第四條「官告民」的條文是行政長官的決定,經行政會和立法會充分溝通,理解到社會憂慮,相信法案修改後對公務員仍有相當的保障。

刪第4條是特首決定

對於刪除《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內第四條「官告民」等條文﹐陳麗敏的評價是正面的。她認為﹐該法案引起社會充份表達意見和憂慮﹐尤其是政府與立法會充份溝通﹐務求儘量完善和做好法律﹔立法會不是像有人所說的「橡皮圖章」。她認為﹐這是邁向成熟立法的﹐非常正面。

2010年9月21日 星期二

公職法援全刪第四條 特首主要官員亦剔除受援助之列 (21/09/2010)

【本報訊】社會上對《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第四條存在爭議,政府經研究後決定刪除,並刪除法案第一條第一款的第(一)和第(三)項,即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和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不再作為因執行公共職務而給予司法援助的主體;減低公眾憂慮。

《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經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後,議員和社會對法案中的部份規定存在不同的意見和憂慮,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見圖)表示,政府對相關意見十分重視,亦理解社會憂慮,經廣泛聽取社會意見,日前行政會對法案進行了研究,尊重社會的意見,決定對法案提出調整。

相關調整包括﹕刪除法案第一條第一款的第(一)和第(三)項,即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和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不再作為因執行公共職務而給予司法援助的主體。刪除法案第四條,即刪除對第三者提起訴訟獲得司法援助的條文;以及增設獨立委員會完善審核機制。
政府代表將在立法會復會後(即十月十五日後)與負責細則審議的立法會委員會繼續相關工作。梁慶庭表示,特區政府認為貫徹陽光政府和科學決策的施政理念,必須廣泛聽取各種意見並作出適當的政策調整,故對現行第41/94/M號法令“規範司法援助制度”進行研究修訂,並將於今年十月提出修訂諮詢文本,與時並進,諮詢市民的意見,系統性完善司法援助的整體制度。

垃圾房風波未息 民抗議街總扮代表 (20/09/2010)


【本報訊】民政總署近日發出新聞稿指,該署曾與多個坊會見面,說明在世遺 (聖老楞佐堂) 旁興建垃圾房事宜。然而,有市民在垃圾房的工地圍板外貼上標語,抗議街坊總會未諮詢風順堂街居民的意見,竟以代表身份與民署開會。然而,不同的坊會人士對垃圾房選址及諮詢手法的觀點,並非完全相同。

南西灣坊會理事長黃瑞瓊昨午出席賀國慶迎中秋遊藝會時接受訪問,質疑是否有必要在聖老楞佐堂旁 (風順堂街) 興建垃圾房。以她所知,風順堂街一帶有居民贊成,但反對是較多的。雖然,民署聲稱風順堂街附近的三個垃圾房已經飽和,黃瑞瓊建議增加派車收集垃圾的次數來解決問題。民署又向坊會表示,經詳細考慮後才在世遺旁建垃圾房,不過,黃瑞瓊仍然認為「選址不是太適合」。

日前,同樣與民署會面的下環坊會理事長張麗琴在昨午同一活動中受訪,她在訪問的初段稱,於聖老楞佐堂旁興建垃圾房,「我們感覺都是好似不是太好,好似破壞周邊環境」。她認為,風順堂區的人口較多,要處理社區的衛生環境,還有很多方法。她個人都不希望在民署的選址上興建垃圾房,希望當局另覓地方。

但是,在訪問的下半段,張麗琴卻表示,看了圖則和聽取解釋後,若正如民署所說的,不影響聖老楞佐堂,而垃圾房外的環境又如同「小公園」的話:「我們都叫做不反對,也不支持。因為,社區發展和保育世遺要取得平衡。如果 (當局) 覺得可以的話,那就由政府決定。」

對於民署又有「新搞作」:擬在另一世遺──鄭家大屋旁興建垃圾房。南西灣坊會的黃瑞瓊初步估計,該位置可能不太顯眼,造成的影響有別於聖老楞佐堂旁的位置。不過,將來的垃圾房若是很貼近鄭家大屋,她認為:「都是不好的。」黃瑞瓊覺得民署的諮詢不夠全面、不夠公開。至於鄭家大屋旁的垃圾房,她表示,民署仍未諮詢南西灣坊會。

街坊貼標語抗議街總

對於有市民在聖老楞佐堂垃圾房工地外張貼標語,抗議街坊總會未諮詢風順堂街居民的意見,竟以代表身份與民署開會。下環坊會的張麗琴不認同抗議的內容,她表示,自己曾落區向街坊了解,也邀請一位反對興建垃圾房的街坊,和他們一起與民署的人員會面。

昨午,下環區、南西灣區大廈坊眾在友誼廣場舉辦賀國慶迎中秋遊藝會,內容包括:團體綜合文藝表演、猜燈謎、有獎問答、攤位遊戲、幸運抽獎等活動。

張裕稱續就文物建築景觀聽意見

【特訊】民署計劃在文物建築周邊設立封閉式垃圾房,事件近日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回應時強調,將就事件繼續聽取社會意見,又指文化局已說明當局的做法,暫時未有需要作補充。

文化局副局長陳澤成在日前表示,已就聖老楞佐堂建垃圾房的計劃,給予包括文物保護、衛生環境及景觀等各方意見。

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專家轉軚撐世遺垃圾房 (18/09/2010)


【本報訊】聖老楞佐堂古地基石牆興建垃圾房事件續燃燒,日前發表反對意見並要求就事件諮詢聯合國教科文的南京大學文化與自然遺產研究所所長賀雲翱,經進一步瞭解事件後,改為支持方案,認為無影響世遺景觀。

認是「目前最佳方案」

賀雲翱昨特在世遺展負責人安排下再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在實地考察及了解設計圖則後,改變初衷,認為有關設施確實不妨害現有世遺建築,同時又能取消原來有礙觀感五個大型垃圾桶,這是「目前最佳方案」,若能對其外觀設計再作改善,加強設施管理,就能對世遺保護、對世遺景觀改善、對居民垃圾處理問題結合處理,「三全其美」。

大水池大樹多餘礙景觀

雖說「最佳方案」,賀雲翱亦非照單全收,批評在垃圾房旁邊弄一個美化作用的大水池和種兩棵大樹是不適合,反令其體積大大增加,才真是有礙景觀,建議當局去掉,改以在垃圾房頂部及外牆周圍種植花花草草更好,而他也向有關方面反映問題,對方亦聲稱可對圖則作修改。賀更指這實非加蓋建築物,改口稱無須定通報教科文,而他本人在回南京後會向中國世遺負責人和內地有關方面權威人士說明事件。

取消垃圾桶和垃圾房讓居民走遠一點掉垃圾不是更好保護世遺嗎?他則沒有正面評論,只謂建垃圾收集設施應與周邊居民溝通選址何處,「是為了保護把其遠一點?還是說能既達到保護的要求,又能處理垃圾,市民又非常理解而選一個合適地點?」建議當局在設計和建造過程中,應更廣泛聽取意見。

賀雲翱說,世遺歷史城區是澳人「一份寶貴的資源、一筆無價的財富」,當居民的生活要求和世界遺產本身產生矛盾時,市民應理解要首先把世遺保護放在第一位,多走一點路、多做一點事去保護世遺。他坦言,現在城市擁有世遺這世界級品牌是非常困難的,呼籲澳人好好保護:「既然我們已經擁有了,就應該像保護自己的眼睛、保護自己的家園一樣去愛護他,我覺得只要每個市民和政府都有這個意識,相信澳門的世遺永遠是明亮、輝煌的。」

世遺資格無危險

曾有內地專家警告澳世遺稱號在高樓「崛起」的情況下已亮紅燈,賀雲翱則持相反意見,認為總體情況還是很好的,雖保護與發展有矛盾,但整個歷史城區的世遺本體被保護得非常好,當局在道路、綠化等周邊環境上也做了許多工作,基本達到世遺組織的保護要求。不過,賀同樣認同,澳門在保護世遺的天際線有不足,「某世遺建築的一個遠處有一個新的、比他高的建築樓宇」,但問題還未嚴重到對世遺資格構成危害。

鄭家大屋後擬建垃圾房 (18/09/2010)

【特訊】民署計劃在鄭家大屋後面凹位處興建封閉式垃圾房,垃圾房將緊貼鄭家大屋外牆,鄭家大屋和亞婆井現有的4個垃圾桶將被取消,民署希望可藉此改善區內衛生環境。

民署稱,鄭家大屋垃圾房計劃暫時未有確實時間表,但會諮詢文化局和公眾意見。另外,民署在接見坊會代表時,同時簡介了未來在世遺景區沿線建設的封閉式垃圾房計劃,並解釋因風順堂區內3個封閉式垃圾房的收集量已出現飽和,在諮詢文化局意見後,亦獲認同在聖老楞佐堂旁邊興建封閉式垃圾房,可改善世遺景區周邊環境和衛生情況。

取消五垃圾桶又轉別處建垃圾房又如何?

街坊會聯合總會聯同南西灣坊會、福隆坊會昨日到訪民政總署,就風順堂街封閉式垃圾房工程的安排及具體設計,作更詳細的了解並對有關工程計劃進行充分的討論。

街總副理事長黃耀球、南西灣坊會理事長黃瑞瓊、副會長林偉雄及福隆坊會理事長歐家輝等,昨日拜訪民政總署,與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麥儉明及道路渠務部部長羅志堅等會面,期望對風順堂街封閉式垃圾房工程作更詳細了解,並反映對有關工程的疑慮。

民署向坊會代表講解有關工程建造原因以及具體設計構思,強調封閉式垃圾房的設置,主要為解決風順堂街五個露天的大型垃圾桶設置於街道產生污染的問題,以及優化世遺景點的周邊環境。

對於有代表建議直接將現有的五個垃圾桶取消,居民轉往周邊街道的封閉式垃圾房棄置垃圾,民署回應指風順堂屬本澳舊城區,低層樓宇密集,垃圾桶的使用率高且常出現滿瀉的情況,雖然區內包括印務局側、和平斜巷以及消委會旁都先後設置了垃圾房,但經過長時間的觀察及評估,上述三個垃圾房的收集量已出現飽和,亦不具備擴容的條件,故若取消該處五個垃圾桶而將垃圾量分散到其他垃圾房,相信祗會進一步影響區內周邊的衛生環境。

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民署向下環坊會介紹垃圾房工程 (17/09/2010)

【特訊】民政總署為解決風順堂街大型垃圾桶置於街道產生污染的問題,以及配合附近的世遺景觀,故於垃圾站側建設封閉式垃圾房,以取代該處之垃圾桶。為讓區內居民進一步了解有關工程的具體內容,民署昨日與下環坊會及區內居民會面, 對工程的整體設計作詳細介紹及聽取意見(見圖)。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麥儉明及道路渠務部部長羅志堅等,與下環坊會副會長陳光、理事長張麗珍以及多名區內居民會面,就風順堂街垃圾房工程作詳細介紹。會上,有坊會代表憂慮有關工程會影響附近的世遺景觀,民署表示整個工程設計經過詳細研究,當中著重考慮整體世遺景觀的配合,故亦諮詢了文化局的意見,文化局亦認同以能配合四周環境與景觀且封閉式的垃圾房設施,取代原來的垃圾桶,有助改善世遺景區周邊環境和衛生情況。同時,民署亦採納了文化局的設計建議,令整體工程更配合具體佈局和景觀。

風順堂屬本澳舊城區,低層樓宇密集,垃圾桶的使用率高且常出現滿瀉的情況,亦時有拾荒者翻弄垃圾桶內垃圾,多次收到市民及旅客反映,對區內的衛生環境造成影響,亦損害了世遺景觀。為此,民署近年已先後在區內具條件之地點建造封閉式垃圾房,逐步取消街道垃圾桶,包括在印務局側設置垃圾房,將聖老楞佐堂正門旁、慈幼中學對面一個垃圾桶站取消,以美化世遺景觀。風順堂街現有垃圾站旁之封閉式垃圾房建成後,將可取消該處五個大型垃圾桶,基本解決區內因露天收集垃圾對環境衛生及景觀的影響。

風順堂封閉式垃圾房設計以配合世遺景觀為最大考慮,故採用隱藏式設計,距離聖老楞佐堂牆身約有一米,選取與之匹配之麻石磚作外牆式樣,並以兩個噴泉的長形水池圍繞,透過動態水景和綠化景觀的配合,除擁有垃圾收集設施之功能外,亦大大優化整體景觀。同時,垃圾房內裝有殺菌紫外光燈及衛生設施,可有效減少垃圾污染。

有關垃圾房建設計劃曾分別於去年六月、十一月以及今年六月,先後三次在風順堂區舉行的社區座談會上,向區內社團及公眾作介紹。是次向下環坊會再作詳細介紹,居民對工程設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居民認同有關工程能改善區內的衛生環境,但表示區內仍有不少居民未清楚了解工程的設計,容易產生疑慮及誤解,期望民署能製作模擬效果圖,張貼於工程現場及區內服務站等,以方便居民了解。民署表示認同並將繼續聽取居民的意見。

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

內地專家籲世遺垃圾房應知會教科文 (16/09/2010)

【本報訊】對於要在世遺之一的聖老楞佐堂古地基石牆興建垃圾房,來澳出席世遺旅遊展的南京大學文化與自然遺產研究所所長賀雲翱對此表示反對,但並非一定不能建,建議政府先擱置工程,諮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意見,再作決定。

賀雲翱個人是不贊成在世遺旁邊建垃圾房,「能不能另選一個地方來做,為什麼一定要選在這個地方,難道澳門整個地區就沒有建垃圾處理房的地方了嗎?」他說,在世遺城區內蓋任何建築,都要非常慎重考慮,像本澳世遺狀況,原則上是不應該在周邊地域範圍內蓋新建築的。

然而,賀雲翱亦指出,但這並不是意味永遠什麼都不能碰,若是為了保護、展示世遺的需要,為了遊客、市民生活的需求下,不得不要加蓋新建築,而今次工程是要美化垃圾站,認為當局應進行廣泛的諮詢討論、利益的比較以及進行非常好的論證,慎重作出選擇。他認為,最好能夠知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聆聽相關專家意見,若他們贊成這新建築計劃,則「未嘗不可」。

先停工 聽意見

賀雲翱直言,澳人今對並未完全認識到這世界級的歷史街區的意義,而且在利用上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正正因為如此,有關決定更應審慎,建議當局先停工,多花時間去聆聽各方意見,不僅只是環境衛生的專家,還有歷史、文化、世遺和旅遊的,以及當地居民。

賀雲翱又說,主動通知教科文就是顯示自己對世遺的重視,「因為(世遺稱號)當初是向教科文申報的,人家給了你一個世界名牌,那你在這邊做東西時,也應該向他說:『我要在你這個品牌上搞個東西。』」他稱,現時內地在世遺周邊起建築物,甚至只是對其作維修,都會向教科文「打招呼」。

工程不能一般看待

賀雲翱批評,政府不能把建在世遺旁的垃圾房,視作一般市政工程看待,即使是小工程亦可能對世遺影響巨大,可況這處於世遺集中保護區內,應該要有適當的處理程序和合理安排,把本來就是美化的「好事」做成真的好事。

他指出,東西方文化碰撞間生成的本澳世遺歷史城區,價值非凡,但人們應認識到其特殊的世界性價值,把其視為極其珍貴空間,他不僅屬於澳門人的,也是東西方共同的文化財富,「只要站在此角度上,我們才會說,在這樣一個歷史街區空間裡,我們現在能幹什麼,我們不能幹什麼。」

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楊允中:要陳司下台不實際 (16/09/2010)

【本報訊】澳門學者同盟會會長楊允中認為,社會對政府有要求有批評是正常,但應該以理性思維看待問題,更指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近期涉及的事件,應要有充分理據才討論,要求司長陳麗辭職的言論不實際。

楊允中昨出席一個學術研討會的新聞發布會時,被問及近日政府欲推出公職援助法案涉隨便讓官告民,以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的墓地批給傳聞問題等事件,令社會引起很多不滿聲音,有指有關官員應就事件負責下台。楊允中稱;第三屆特區政府上任以來,推出陽光政府科學決策是個亮點,施政方向清晰,社會應該以理性思維看待問題,最好將事件搞清楚才討論。他並謂,社會對政府有要求有批評是正常,但要有充分的理據才討論,要求陳麗敏辭職是不太實際,是不合理的看法。

他又稱;每屆特區政府任期是五年,第三屆特區政府運作不到一年,現時評論誰好誰壞言之尚早,應該相信是屆政府施政方向,並繼續觀察。

另外;由澳門學者同盟會舉辨的『法治建設與法制完善』學術研討會,將於明日假理工學院綜合樓舉行。主辨單位表示,研討會冀從學術角度探討涉及此議題的若干熱點,為澳門的法治建設與法制完善,提出可資參照的意見和建議。

吳國昌冀特首 主動介入政法工作 (15/09/2010)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的立法議員昨午與行政暨公職局局長和法務局局長會面三小時。吳國昌在會面後表示,政府至今未有就選舉法和民主政制推出「特定」的諮詢,這不是行政暨公職局、法務局失職的問題,而是他們得不到上級的指令推進那些工作。他重申,行政法務範疇出現很多問題,行政長官應該主動介入。

兩局局長見新學社三議員

三名新澳門學社的立法議員非常關注選舉法的修訂和民主政制改革的進度。吳國昌在會面後表示,據他了解,政府只會透過現有的諮詢渠道收集政制改革的民意,如同收集市民對垃圾站的意見一樣。雖然,行政長官承諾廣泛徵詢民意,嚴格按照《基本法》處理政制改革,但是,當局未曾推出任何「特定」的諮詢安排和整理工作,令三位議員感到失望。吳認為,「這不是部門失職的問題,而是兩個部門得不到上級的指令來推進那些工作。」

新澳門學社的議員在會面中表示,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均是越來越多,但都是「做唔到嘢」。兩位局長則認為「都有嘢做到」,而且解釋,由於工作增多,多設部門是為了「做好工作」。吳國昌指出,在公共行政改革方面,當局在二OO七年提出中央招聘公務員,時至今天,仍未完成所有相關法規。那年同樣提出統一各部門諮詢工作的規範程序,但局長昨午只可以說,政府現正進行內部諮詢。

在法務方面,由於訴訟法的滯後,令法院長期積壓大量個案,這同樣在二OO七年提出需要修訂,但法務局昨午只能表示,這應是法律改革辦公室的主力工作,仍未知道何時完成。吳稱:「政府的分工越來越多,表面上,每次分工都希望專心完成一些工作,實際上,很多核心工作的拖延不是數月,而是數年。」

司長全交不出功課

由於,「司長層面完全交不出功課」,吳國昌希望行政長官主動介入行政法務工作,而且多次到立法會。「行政法務範疇的工作存在很多問題,無論是行政方面、法務方面,甚至連民政方面都有問題。」吳國昌以民政總署計劃在世遺──聖老楞佐堂旁興建垃圾房為例:「民政總署有諮詢委員會、分區市民服務中心、分區諮詢委員會,做完諮詢工作後,神父要徵集簽名反對建垃圾房,整個諮詢架構是否廢呢?」

吳國昌認為,上述的諮詢問題也牽涉政制改革。他以香港為例,區議會進行諮詢,區議員肯定認真落區收集意見,若未能如實反映民意,來屆一定得不到選票。然而,澳門當局向非民選委員和社團領袖諮詢意見,若最終出現強烈反響,他們是不用負上責任的,仍可留在原位。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反對建垃圾房 聖老楞佐堂立場堅定 已收逾三百教友簽名 (14/09/2010)


【本報訊】民政總署在世遺──聖老楞佐堂古地基石牆旁興建垃圾房,被居民批評欠缺諮詢和溝通。署方昨日派員到教堂,與負責人及十多位教徒會面。另外,教堂向當局提交三點意見的簽名信件,表示憂慮新垃圾房的衛生、世遺建築與垃圾房本質上相互矛盾、事件反映政府與市民的溝通不足。

衛生是最大問題

聖老楞佐堂的負責人袁偉明神父在會面後表示,署方沒有任何具體承諾,估計對方將會繼續興建垃圾房,或許會稍作延遲,多聽點意見。他始終認為,最大的仍是衛生問題。袁申明,他們是很堅定的,不贊成興建垃圾房。

民署人員在昨日的會面中給予很多解釋。袁偉明表示,他們最終尊重、體諒、配合署方的決定。他強調,教堂方面不是反對政府改善民生,然而,垃圾房不一定建在世遺旁,應有更多處理垃圾的選擇和可能。在改善民生時,應可做得更理想,協調得更好,兼顧市民的感受和需要。

指文化局袖手旁觀

教堂前日發起簽名反對行動,袁偉明表示,沒有仔細點算,估計有三百多名教徒簽名。他們已將反映意見的信件及簽名交給民政總署、該署的監督實體──行政法務司司長和文化局。他認為,負責保護世遺的文化局要承擔最終責任。直至現在,該局未聯絡袁偉明。

反映意見的信件主要提出三點,首先是憂慮衛生問題,尤其是附近三個垃圾房的環境是負面的,其次是世遺建築與垃圾房是本質上矛盾的,另外,這事件反映政府與市民溝通不足。

袁偉明:不表達立場不負責任

袁偉明表示,身為世遺建築的管理人,不表達立場是不負責任的。他又指出,天主教會不是首次向政府爭取,如:要求在校門增設交通燈等,歸根究柢,都應該是為了市民而爭取。他相信,開明的政府願意聽取不同的意見,負責任的市民面對懷疑、問題、不公平時,也應該表達自己意見。

重申民署事前未與聯絡

近日,有報章引述民署管委會委員麥儉明表示,計劃前與教堂負責人溝通。在記者追問下,袁偉明重申,當局在動工前未有與他聯絡。記者昨晚到教堂附近的垃圾房考察,發現三間垃圾房外均有垃圾被棄置,而且發出臭氣。不禁令人聯想和擔憂:將來的世遺旁優化垃圾房,會否出現這種差劣情況?到時,民政總署和文化局又採取甚麼補救措施呢?如何向今天的反對者交代呢?

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既是兩害取其輕 文化局竟附和有害工程 (13/09/2010)


【本報訊】對於民署不暫定在世遺旁興建垃圾站的工程。在社交網站發起反對群組的居民認為,民署近日的回應只是事後補救,而且不斷掩飾。該居民又指,既然民署認為項目是「兩害取其輕」,為何負責保護世遺的文化局竟然附和「有害的工程」?

居民社交網站設反對群組

民政總署現在風順堂街興建垃圾房,該位置是在有數百年的世遺─聖老楞佐堂的古地基石牆旁邊。日前,居民何小姐在社交網站開設「強烈反對澳門政府於世界文化遺產-聖老楞佐堂外牆建立垃圾站」群組。她表示:「我們支持民署取消五個大型垃圾桶和美化環境。民署知否市民啞忍了那些垃圾桶多少年?民署一直沒有正視,我不信沒有居民投訴。」在風順堂街現有五個大型露天垃圾桶,由於長期打開上蓋,既發出臭氣,也引來一些拾荒者。

在將要興建的新垃圾房附近,現在三個垃圾房,步行距離不到兩分鐘。按何小姐觀察,常有居民將大型垃圾放在現有的垃圾房外,拋垃圾的拉出口又常被打開,傳出臭味,其中一個垃圾房早前更發生火警,需要消防員到場。她表示:「長期受害的是我們,我們當然歡迎民署取消五個大型垃圾桶,但不是為了解決它們,而產生另一個問題。」她建議民署先取消那些大型垃圾桶,若附近的垃圾房真是不勝負荷,可增加垃圾車收集垃圾的次數。

如何美化都是垃圾房!

雖然,民署強調定會優化垃圾房外觀,熱愛藝術何小姐卻指出:「垃圾房就是垃圾房,建設多麼美麗的噴泉,都是垃圾房。」民署早前表示,在世遺旁興建垃圾房是「兩害取其輕」,何小姐表示,連民署都承認是「害」,文化局到現在仍未公開解釋:「為何與民署達成協議,贊成有害世遺的工程?」她多次在工地前幻想將來的情景:「因為圖則與現實情況總有一大段距離。」而且笑問:「如果因為那個位置較寬闊是選址理由,可否在政府總部前更寬闊的空地建垃圾房呢?」

民署聲稱早已在兩次社區座談會中,介紹興建垃圾房的計劃,更得到大多數出席者的認同。在風順堂區居住了十多年的何小姐表示:「未聽過有社區座談會。」她認為,如果民署要讓整個社區的居民知道有社區座談會,可以把宣傳單張派到每個住戶的信箱,甚至在每一座大廈張貼宣傳海報,當中定要標明座談會的討論議程。她又問:「兩次座談會的參加人數有多少?」

的確,民署把工程的資訊上載其網站,卻沒有標明上載日期。而且,何小姐瀏覽一個多小時後才找到相關資訊,她形容自己是「鍥而不捨」。何指出,民署沒有預早告訴該區市民,讓他們知道工程資訊已上載互聯網,何稱:「可以進行調查,除非有特定目標,否則有多少人主動瀏覽民署網站?是否要市民每天瀏覽民署網站,如同每天查閱電郵一樣,監督哪些工程影響自己?」

對於民署日前的回應,何小姐認為只是事後補救,而且不斷掩飾,民署對市民說:「我們已經做了甚麼,只是你們不知道。」何認為:「如果有心讓每一個市民知道,一定有相應的方法。」她又質疑,民署為何不在決策前,預早在將要興建垃圾房的位置,張貼通告及資訊,讓市民留意及提供意見?

居民在看民署下一步回應

身為天主教徒的何小姐重申:「反對的理由不是單純為了保護聖堂和世遺,而是不想垃圾房影響其他人。」現時,只有七十人加入社交網站的反對群組,她始終認為,不是為「搞大件事」,而是希望透過不同途徑讓區外人知道事件,因為,同樣的情況很可能會出現在其他地區。雖然,她已知會了立法議員,但沒有計劃下一步行動:「我們要看民署下一步的回應,我們不是為反對而反對。」

更正:九月十一日在本報刊出的「民署:垃圾房設在世遺旁兩害取其輕」的報道,接受訪問的民署人員是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部長馮惠星。

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教徒有責 參與政治 改良社會 教友報不同調? (13/09/2010)


【本報訊】上週,天主教澳門教區黎鴻昇主教要求教會報章不再報道政治新聞。昨日出版的天主教教友報章則指,教會清楚勉勵教友參與有關政治的服務,協助社會得以良好的發展。

黎鴻昇要求葡文《號角報》不再報道政治新聞,他受訪時表示:「其實,教會的報紙不與其他的 (報紙) 一樣談政治問題,而是宣揚教會的信仰、福音精神。」昨天,由「澳門天主教教友協進會」出版的《澳門觀察報》,其頭條是一篇談及黎鴻昇言論的評論文章。

評論文章的作者指出:「由這件事所引申出來的要算是對言論自由基本權利的理解和尊重。教會自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以來,十分注重社會公義和人權的發展。…… 當中更清楚勉勵教友參與有關政治的服務,以及協助社會得以良好的發展。」文章又指:「教會的牧者 (神職人員) 也會向社會發表教會的價值和心意,特別是有關公義、和平及仁愛的事上……」

作者亦表示:「首先,我們支持教區主教在領導和管理教區教友的事上有訓導權。」「黎主教表明了他對教區報章的看法,是私下的規勸甚至是教區的基本立場,要看日後黎主教的實質表示。」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有清楚指示

據記者了解,六十年代初,天主教召開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 (全球二千多位主教參加)。其中一份給予全球教徒的指導文件是《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該文件指示:「大家要參與建立政治法制,為維護國民的權利:集會自由、結社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 人人應參與政治生活。」

被問及教會在社會事務的角色時,香港的陳日君樞機也曾表示:「教會在社會事務應該遵守的原則有完整的指示,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文件、教宗多份通諭、演辭很清楚說明,我們只是按那些訓導去分析社會上的事。」

司長辦有否捷足先登取閱文件? (13/09/2010)

新屆政府伊始,公職法援法案、永久租賃墓地事件,號角報事件,接二連三地發生,一定程度上都在衝擊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而這幾宗事件都不約而同與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掛上了鉤。對陳司長來說算是十年當官(主要官員)首次面對的考驗。日前,陳麗敏司長就「公墓門」事件作高調反擊,聲稱在永久租賃墓地中沒參與也沒得益,也強調無侵犯新聞自由,並更稱就高天賜議員涉嫌洩露民署文件已報司警追究。如此聲色俱厲,不知能否嚇窒高天賜,挽回劣勢。

只是,有一個關鍵問題是陳司長所刻意迴避的。

陳司長出席一個關於熊貓命名的記者會,記者朋友們當然機不可失地追問「公墓門」事件的問題。其中有一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有關民署原始文件的去向。

民署保管的原始文件為何不交檢察院?

事緣在今年五月份,「公墓門」尚未為人所知。而檢察院在三月份接獲舉報之後向民署索取關於永久墓地的資料。但民署所交付之資料卻竟然缺乏部份原始資料。因此,檢察院向民署發出「要求提供部分墓地個案的補充資料」函件。函中指出,民署在向檢察院提供的墓地批給文件中並不完整的情況。檢察院公函稱:「經初步檢查文件,由前臨時市政局執委會主席於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批准的十個永久墓地個案,所提交的資料既欠缺有關人士的原始申請文件,與該十宗個案相關的建議書、報告、批准批示,以及會議錄、內部規章等只有複印本」,且部分文件缺乏有關人士簽署。由於這些文件不完整,規範性水準確實不足,「故現特函請主席  閣下著令下屬職員搜集該十宗個案的原始文件,並盡快向本院補交。」此函顯示民署並未向檢察院提供完整的資料文件,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原始資料。向檢察機關提供原始資料以協助調查,這是理所當然的,何以民署竟犯此低級錯誤?

議員手持之影印文件與檢察院要取得之原始資料不容混淆

作為民署監督實體的陳司長遭記者追問此問題時,陳司長東拉西扯指高天賜議員曾展示內部文件,暗示失去文件是被議員拿走了,並聲勢洶洶稱已交司警追究。此中誰是誰非,我們不能草草作出判斷。但以高天賜議員在公共部門中的人脈,要了解更多部門內的資料,確實比其他人優勝得多。但高議員不是傻人,協助他取得文件的更不是傻人,拿得的文件一定只會是影印本,而不可能是原始文件。而檢察院追民署提供的是原始文件,兩者根本不是同一件事。而陳司長為迴避問題卻刻意將兩者混淆,這是陳司長擔任司長超過十年時間以來,首次顯現其也具有相當的「政治智慧」。只是,檢察院向民署索取文件是在今年四月份或以前的事,當時墓穴門尚未曝光,說高議員竟有先見之明去拿走了文件,阻止司法機關調查陳司長,實在找不到任何令人足以相信的理由。

文件誰拿走重要,但司長辦有否在檢院調查前取閱文件更重要

文件誰那走,我們在這裏怎樣說都只是靠估。但據本人從民署內部所獲得的訊息,在檢察院向民署索取相關文件之前,作為民署監督實體的行政法務司長的辦公室先從民署拿取了相關文件。及後雖送還文件,但當這批文件再送到檢察院時,卻有部份原始資料不翼而飛。在這個過程中,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是有人監守自盜,還是有人為護主而把文件收起來,又或者是相關議員派出「隱者」在此過程中拿走了文件好幫陳司長一把,我們都無從估計。只是,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確實有在檢察院索取文件前捷足先登取閱文件的行為,那無論文件是否她拿走,這種毫不避嫌而憑上司的權力取閱與本身有關的文件的行為,就該受到譴責。若在取閱過程中竟刻意拿走原始文件或資料者,則更是妨礙司法公正的嚴重行為,須負刑事責任。

特區政府有責任徹查並交代

所以,在被問及民署沒向檢察院提交文件時,陳司長沒有交代其司長辦公室有沒有取走或取閱原始文件的問題,反而將問題焦點移到高議員展示的影印文件之上,這是對問題的迴避。站在陳司長的角度,這樣迴避問題可以理解,但站在特區政府的角度,這個問題卻不能不徹查,不能不向公眾交代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到底有沒有在此關鍵時刻捷足先登取閱文件的問題。其中到底只是違反了公職人員的迴避制度和公正性原則,還是兼有妨礙司法公正之行為?      

立法議員 區錦新

2010年9月12日 星期日

民署:垃圾房設在世遺旁 兩害取其輕 (11/09/2010)


【本報訊】近日,民政總署開始在世遺旁邊興建垃圾站,引來居民的反對。民署人員昨日表示,最終目的是取消附近的大型垃圾桶,現時動工的位置亦是合適的地方,而垃圾房設在世遺旁是「兩害取其輕」。被問及有否考慮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因此收到投訴,民署回應指,他們已諮詢文化局,是該局向他們提供設計圖則。民署又表示,工程將會繼續,不會暫停。

終極目標取消五個大型垃圾桶

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代部長羅志堅昨天接受訪問時指出,民署從多方面考慮垃圾房的選址,最終目標是改善現時的衛生環境,尤其要取消巴士站旁的五個大型垃圾桶,據民署了解,共有二百多個用戶使用。由於,那些垃圾桶長期打開,既發出臭氣,滋生蚊蟲,也引來一些拾荒者。羅志堅認為是「大殺風景」。

他表示,雖然,工地附近有三個垃圾房,但仍不能應付需求。他們已嘗試在附近街道覓地興建垃圾房,但最終認為工程現址是合適的地方。對於垃圾房設在世遺旁,羅志堅形容是「兩害取其輕」。被問及為何不設置在街道旁,而不是靠近聖老楞佐堂古地基石牆,其中一個原因是阻礙駕駛車的視線。

文化局提供設計圖則

羅志堅表示,民署就選址曾諮詢舊區重建委員會和文化局,文化局更提供設計圖則,令垃圾房融合古地基石牆的風格。據民署的資料顯示,垃圾房以麻石磚作外牆式樣,加設有兩個噴泉的長形水池作圍繞,也會加設綠化元素,而垃圾房並非依牆而建。

建成垃圾房後,民署曾否考慮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可能收到相關投訴?羅志堅指出,民署充份諮詢文化局,文化局也從保護文物的角度充分考慮民署的提案。每個居民都有自己的取向,社會是包容的,有贊成和反對的聲音,不能因為反對聲音而暫停城市的發展,羅稱:「我們會接收反對意見,作為以後工作的鞭策」。

強調工程不會暫停

按記者所知,民署下週將與區內人士會面,但相關工程在昨天未有停頓,那麼,見面還有甚麼意義呢?羅志堅認為,會面不是要說服對方,民署聽到反對聲音,證明不少居民對那項工程的了解不足,故希望傳達工程的訊息,讓相關人士深入了解。羅志堅表示,在現階段,工程是不會暫停的。

對於居民不知道民署曾經進行諮詢,羅志堅指出,民署曾在風順堂區的兩次社區座談會中,介紹垃圾房工程。座談會在亞婆井舉行前,當局曾透過報章及電台宣傳。按羅志堅的記憶,大多數出席者都是支持的。此外,民署早已把工程資料上載互聯網。

工程牌標示曾被修改

有居民批評工地的「工程牌」只標明是「水池工程」,沒有提及「垃圾房」。民署的工作人員指出,工程牌明顯被人修改。記者仔細察看,工程牌確有被修改的痕跡。至於誰人修改,就不得而知。日前,工地圍板掛有反對及贊成的標語等,但昨天均被移走,同樣不知誰人所為。

文物修復學會會長覺奇怪

另外,澳門文物保存修復學會會長陳志亮覺得,從景觀的考量,在世遺旁建垃圾房是有問題的。也會令人覺得奇怪,不明白為何在莊嚴的宗教場所旁興建垃圾站。從文化保護的角度,雖然現在的世遺緩衝區是限制附近的樓宇高度,若引用相同的概念,同樣可考慮世遺周邊街道的環境是否得到充份的保護。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陳麗敏:義無反顧不辭呈 墓地門 號角報 風波不斷 (11/09/2010)

【本報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終打破不露面回應之局面,主動於熊貓名字公布活動後安排時間見傳媒(見圖),在兩位助手伴同下於台上一一澄清有關墓地批給涉益自己人、藉教主打壓號角報等問題,並強調自己定會盡忠職守、義無反顧履行完行政法務司司長的工作,不會自動辭呈。

醜婦終須見傳媒

自批墓地謀私、打壓號角報事件浮上枱面後,已有市民以至議員要求陳麗敏負責,辭職下台,更有傳言指深受負面消息困擾的陳,將在完成大熊貓落戶工作後就會請辭。當事人聽到後笑言:「又係傳聞,傳聞就係無事實嘅。」強調自己定遵守宣誓承諾,「我可以話比大家聽,我會繼續(做司長)。」冀大眾續監督、鞭策她,並稱為使每個人如大熊貓名一樣「開開心心」,她定義無反顧地付出,全心全意地履行其「使命」。

議員區錦新早前書面質詢提及傳聞在檢察院調查墓地事件過程中,民署有文件不翼而飛。陳麗敏表示,檢察院收到投訴後已書面知會特首辦和她的司長辦,又先後讀出檢察院和廉署的新聞稿,指檢院和廉署向民署索取文件,相關文件有否不見了由他們處理。

報警內部調查揪內鬼

陳麗敏轉而爆料說,早前曾有消息指有文件不見或外洩云云,在議員高天賜在電視和報章展示的文件包括一份屬機密文件,民署因而有足夠證據確認真的有內部文件洩漏了出去而讓高能取得,故她們按刑法中義務檢舉的規定,依法自行向司法警察局作出舉報,交由警方調查誰是洩漏者、洩漏什麼文件等,同時署方亦依法展開內部徹查工作。她強調,她們會全力、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工作。

在批墓地風波上,陳麗敏先為其先父取得永久租賃墓地護航,重申批給是回歸前前市政廳執委主席依法審批的,並指在回歸前,同按分別於一九六一和八八年頒布生效的《市政墳場規章》及《市政區法律制度》而獲批給永久墓地的,在新、舊西洋墳場各有一百二十三和四百○三個,以該事實根據反駁並非只有其父在內等三人獨有。

重申無干預墓地批給

陳麗敏繼而談及十幅永久租賃墓地批出有以權謀私的疑雲,重申有關批給無須經她處理,且在整個過程中亦完全沒有介入,強調肯定不涉及參與或干預批給之問題。至於為何這樣還得悉事件,陳解釋,因○七年有社會人士申請永久墓地而不被批准後提出行政上訴,轉介辦公室才知道。但她並無否認墓地屬其辦公室顧問和曾於經濟局共事的六名人員。

對於高天賜指摘她向主教黎鴻昇投訴致令號角報受壓,陳麗敏亦如日前聲明一樣,直言絕無此件事,「呢件事根本是無一個事實的根據,所以我們係不會作出任何評論,只係清楚地講明無事實的根據!」聲稱是看到傳媒報導才得知事件,驚訝高議員可以如斯將事件捆綁在一起,認為主教作為報章老闆絕對有權調整辦報宗旨,而她們無權對辦報自由「干預或指指點點、同意或者不同意」,並再次以「無事實根據」來澄清。

與主教無談及號角報

那究竟有否就墓地或號角報事情與黎主教交談過?身為天主教徒陳麗敏承認與主教認識多年,關係確不錯,是朋友亦是神師,經常遇見並不時有交談,「我好肯定話畀大家聽,我絕對無同到主教講關於號角報、講投訴、講話唔好報道,我有咩權呀?」至於會與主教談什麼,她笑著說:「這些我梗係唔會講你聽啦,比如告解!」

陳麗敏表示,主教一直支持她,而許多神職人員近來看到有關其負面消息都送來關心,有人更寫卡給她支持:「司長,繼續加油,總言之,你心安理得,你無對唔住天主,你應該要繼續!」

陳補充,特區政府一直極嚴格遵守言論和出版自由,「所以主教這個態度或表態,我們完全尊重,亦都唔應該說三道四,亦都唔應該去評論。」對於會否向當事人追究不實言論的責任,她稱看不到有此需要,強調社會有不同意見和看法,雖她們未必認同,但絕對尊重新聞、言論自由,若遇如高議員般「無根據、無事實」的情況就會立即出來澄清無事實根據。

無意修改集會遊行法

保安司日前流出探討修改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內部文件,期後澄清現無修法需要。負責法務的陳麗敏說,自早前五一遊行前終院裁定民署無權限制集會遊行後,政府內部包括行政法務司和保安司都有研究判詞並作內部討論,當中確有意見提出修法,但一如保安司所說,這純屬針對法院判決而言,政府現階段無計劃提出,也沒有進行相關修改草案工作。

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澳廣視疑打壓記者 陳偉智提質詢‧新聞部有解釋 (10/09/2010)

【特訊】議員陳偉智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澳廣視澄清是否有高層因新聞報道打壓前線記者。他引用一篇週報專欄,質疑澳廣視有前線記者因沒有按宗教團體負責人要求刪剪報道內容,被澳廣視高層訓斥及被暫時調離採訪組三個月。陳偉智還認為,事件並涉及有人因人際關係,隨意干預新聞,要求當局徹查。

陳書面質詢指「近日有報章專欄報導,有澳廣視採訪組記者,在採訪一則關於宗教團體於大廈中設有疑似骨灰龕的新聞時,因引用新聞資料介紹該團體及負責人,而遭負責人來電投訴。該負責人言語間更提及一些高層的名字,並能言之鑿鑿知道前線記者持有資料片段的詳細內容如資料片的長度,誰人拍攝,以及拍攝方式,更聲稱已致電高層要求刪剪,惟高層手機未開啟。前線記早者由於遵守專業操守,故最終未有就範,作為當事人的前線記者為此事而被高層訓斥,未幾,該前線記者被暫時調離採訪組三個月。

自有關報導刊出後,久未見澳廣視為此作出回應,因此容易使人默示承認的感覺。除不利於澳廣視的形象外,更有縱容惡意報導的傾向。

為了維護市民的知情權,為了確保新聞自由,為了使事件得以明朗化,讓澳廣視不被懷疑為向權貴服從,打壓下屬,陳提出下列質詢:

一、關於報章中聲稱一名澳廣視採訪組記者,因在新聞報導中,將某宗教團體負責人身份公開而導致被調離工作崗位一事,是否屬實?若有關當局證實有高層作出如此粗暴的干涉及打壓行為,將會如何處理?如證實並無其事,有關方面為何又對此類影響特區政府形象的所謂批評不置一詞?

二、關於某宗教團體負責人個人資料之報導均見於事發翌日的各大報章,皆因新聞主要內容與該負責人在團體內之職位息息相關,況且該負責人亦堅稱未有從事居民懷疑之骨灰龕業務,故其干預新聞的行為顯得離奇而隨便,讓人懷疑是否事無大小,只要與某些人有關係,便可干預新聞無妨,抑或當中另有內情。有關當局會否徹查此事的真相,給當事人一個清白,還新聞工作者一個公義?

澳廣視新聞部有澄清

△立法議員陳偉智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澳廣視交代是否有高層因新聞報道打壓前線記者。澳廣視新聞部昨晚回應事件時澄清,指內容提及的記者並無調離採訪組,祗是負責製作屬新聞部重要節目的新聞特輯,並認為有關工作有助提升記者質素。澳廣視新聞部又指有關報章專欄的報導,並非事實。

世遺旁建起垃圾房 居民斥大煞風景 (09/09/2010)


【本報訊】政府高官聲言要保護世遺景點,但是,民政總署和文化局的表現會否令人覺得是倒行逆施?民署近日公布,在世界文化遺產旁的風順堂街興建垃圾房,有居民發起簽名反對行動,更有居民表示未曾聽過當局諮詢他們的意見。另外,現場的民署工程牌只標明是「水池工程」,街坊直斥:「民署說謊」。

工程牌標示「水池工程」

民政總署前日發出新聞稿,擬在風順堂街興建外觀優化的封閉式垃圾房,並設有兩個噴泉的長形水池,更表示已獲得文化局同意及建議。然而,該地段正是聖老楞佐堂的地基古石牆,長約八十米,估計超過百多年歷史。聖老楞佐堂是世界文化遺產之一,今年慶祝建堂四百五十周年。

記者昨日發現,垃圾房的工程已經展開,把一個多月前剛完成的行人道美化工程的地磚掘起。有市民在圍板掛上紙牌,收集簽名,並貼上「民署精神,我行我素,踐踏市民」、「強烈反對建垃圾房、有損世遺,影響市容」、「損壞形象,破壞環境,浪費公帑,勞民傷財」等標語。

同時,現場的民署工程牌只標明是「水池工程」,完全沒有「垃圾房」三字。當記者在工程圍板的缺口向內拍攝期間,疑似民署人員詢問記者的身份,又「了解」為何拍照。記者反問:「如果是普通市民就不能拍照?為何不能拍攝公眾地方和公共工程?」那名人員離去後,工友便把缺口封上,並停止工程。

一名路經的居民見氣憤地對記者說:「反對!反對!」他指出,由施工地點到鄰近的三個垃圾房均不需要兩分鐘:「為何無厘頭在這裡建垃圾站呢?」就讀中學的劉同學表示,在一間有數百年歷史的世遺教堂旁興建垃圾房,將會影響其景觀。雖然,民署聲稱優化垃圾房,但他始終認為仍要盡力保存原貌。

居民未聞有諮詢

居於風順堂街的李先生也相當「勞氣」稱:「在世遺地方建垃圾房有礙觀瞻,全世界都沒有這樣的。」他認為,民署建垃圾房為主,水池為副,但在工程牌上只寫「水池工程」,實是欺騙群眾:「民署說謊,譚偉文說謊」。李先生未曾聽過當局在區內進行諮詢:「政府就是這麼腐敗!甚麼叫做陽光政府?垃圾!」

有商戶發起簽名反對行動,該商店的黃太表示,由於教堂是世界遺產,她時常看見很多旅客途經該地段。政府一直花很多公帑美化行人道來吸引遊客,現在該處建垃圾房,實是浪費,她估計建成後會相當「礙眼」,影響市容和衛生。但是,也有受訪的年長市民贊成建垃圾房取代多個巴士站旁的大型垃圾桶。

聖老楞佐堂袁神父問是否適合

聖老楞佐堂負責人袁偉明神父問,如果這裡是世遺景點,是國際關注的歷史地方,會否在旁邊建垃圾房是不太配合?他認為當局可在事前與教堂和街坊商討,然而,政府卻未曾與他溝通。袁相信,沒有人反對建立政府市政設施,問題在於位置的選取:「如果 (垃圾房) 這麼靠近一個有影響力的歷史文化地標,要考慮是否適合?」

袁神父表示,那裡是人流較多的地方,衛生也是他最關注的問題。記者昨日到風順堂街附近的垃圾房觀察,發現地下既有污積,拋垃圾的拉出口又沒有緊閉,更傳出陣陣臭氣。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政府應當公開大潭山豪宅的真象 (09/09/2010)

大潭山山腳正進行平整土地工程,工程車不斷挖掘,大型的砂石車輛進進出出。從本報記者拍攝的圖片所見,半個山體受到嚴重破壞原來滿佈綠樹的山坡變成一片黃土。本報於九月七日頭版頭條新聞《哭泣的大潭山》為標題,道出了愛國愛澳人士的傷感和無奈。

在澳門回歸之前,當時的澳葡政府和社會都有個共識,要保留離島的綠化空間,讓市民有個休閒活動的去處。然而,一些打著「愛國愛澳」的發展商卻虎視眈眈,打著那些放著不發展的土地的主意。於是,當時的海島市政廳通過決議,將整個大潭山劃為「大潭山郊野公園」,希望讓那些發展商死心。雖然大潭山當時幾乎沒有稱得上的公園設施,能稱得上的大概只有步行徑。

然而,回歸後,商人當權,氹仔的土地還是不斷地被發展。於是,保留離島綠化空間,變成了只保留路環作為「市肺」。這表明特區政府向發展商開了綠燈,繼「大潭山一號」像一把刀向大潭山砍去,現在大潭山又將大興土木,興建二十六幢而是多層至四十多層的豪宅。這二十六幢與大潭山一樣高的樓宇,像一排高高的屏風將大潭山的東面,甚至可以說是氹仔的東部,嚴嚴實實的遮住,讓人看不到大潭山,讓東風吹不進大潭山。這不單讓大潭山哭泣,也讓愛國愛澳人士哭泣。

離島的綠化不斷被破壞,土地不斷被打著「愛國愛澳」的發展商侵蝕,難怪街總離島辦事處社區委員會副主任阮若華在接受訪問時批評這是「過度開發」,並希望知道政府還有那些破壞山體的項目仍未公佈。此外,議員何潤生和一些市民也都對政府罔顧子孫後代的利益提出批評。

去年六月,政府特意為該幅地段的發展,舉行了一個公開旁聽會,讓發展商介紹有關開發計劃。當時有關官員表示發展商的計劃不等於是政府的計劃,要市民提出意見。但是事隔一年多,正如阮若華所指出的,看不到政府有任何公佈或訊息,而有關工程卻已悄悄地在進行。他認為要由大眾市民來評價政府對這類計劃的透明度。

可以看出,政府早與發展商勾結好,公開旁聽會只不過是「障眼法」,表示已有諮詢,但對於市民反對意見並沒有聽取,一切都在黑箱中作業。因此,我們愛國愛澳人士認為政府應該公開有關過程,有關官員應該受到問責。

悅士

咁都得?指沒事實根據 陳司不作評論 (09/09/2010)

【特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昨回應議員高天賜就《號角報》事件的言論,辦公室指,由於所指事件並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因此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不作任何評論。辦公室的回應並指出,特區政府自成立至今,一直堅持嚴格遵守《基本法》、本地法律以及相關的國際公約,並依法確保居民的言論及新聞自由及各項基本權利的行使。回應又說,有必要重申,確保新聞、出版和言論自由等是特區政府一貫採取的立場,並堅持尊重廣大傳播媒介的工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妨礙新聞、出版和言論自由。議員高天賜早前用手機短訊向傳媒表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向天主教澳門教區主教黎鴻昇投訴,《號角報》以後不准寫有關澳門政治新聞,事件隨即引起傳媒關注及追訪。

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主教認囑教會報 勿談政治 (08/09/2010)


【本報訊】身為天主教徒的陳麗敏及其顧問等親屬獲批永久墓地的事件,再次引起傳媒的關注。天主教葡文報章上月中旬大篇幅報道「墓地門」,天主教教區主教黎鴻昇近日約見該報記者,要求不再報道政治新聞。黎鴻昇昨日證實確有其事,但既不承認,也不否認陳麗敏曾否向他投訴。

天主教葡文《號角報》曽曾大篇幅報道「墓地門」事件

天主教葡文報章《號角報》在八月十三日,大幅篇報道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其顧問等親屬獲批給永久墓地的事件。昨天,本澳眾多記者收到立法議員高天賜的手機短訊:「陳司長向教主 (主教) 投訴,號角報以後不准寫有關澳門政治。」隨即引起傳媒關注及追訪,直至傍晚六時,天主教澳門教區主教黎鴻昇在聖若瑟大學開會期間,短暫離開會議室接受訪問。

陳麗敏投訴?黎鴻昇沒否認

記者多次問黎鴻昇,身為天主教徒的陳麗敏有否向他投訴《號角報》,他既沒有否認,也沒有承認。黎又表示,看到近期有多份報紙的報道,所以更覺得需要向該報的人員重申教會的立場。昨日,有記者向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查詢,但到截稿時仍未得到回覆。

黎鴻昇受訪時表示,在去年選舉時,他向負責《號角報》的神父表達:「要小心,我們 (號角報) 是一張天主教的報紙,我們不想成為政界人士的宣傳機關或發言人。其實,教會的報紙不與其他的 (報紙) 一樣談政治問題,而是宣揚教會的信仰、福音精神。」

約見撰寫報道記者傳達立場

他看了《號角報》近期的報道後,約見撰寫報道的記者,向他闡述教會的立場,希望對方注意。黎稱:「教會辦報的目標不是純粹談政治問題,只是談我們自己教會信仰生活的事,宣揚我們自己教會的道理,這就是我們報紙應該做的事。」他又對該記者指出,希望《號角報》不會失去教會報紙本身的使命。

昨日,有記者問主教是否不想教會報紙介入澳門政治,黎鴻昇稱:「我們不需要做這些事,因為已有很多其他報紙寫了,為何我們又要寫呢?我覺得沒有這需要。」記者也多次問黎鴻昇有否受到壓力,他多次稱:「沒有壓力。」又有記者追問,連教宗都提出要關心社會,黎鴻昇表示要繼續會議,往後再接受訪問。

被黎鴻昇主教約見的記者 (JOSÉ MIGUEL ENCARNAÇÃO) 表示,他沒有向議員投訴,「不再報道政治新聞」只是兩人傾談的其中一個話題。該記者證實前日與主教見面,黎鴻昇表達希望《號角報》報道教會、文化、體育的新聞,不要再報道政治議題。黎也向他解釋原因,但該記者基於那是私人對話,不會向外覆述。對於高天賜指事件可能受到陳麗敏的影響所致,該記者不評論高的看法。

高天賜指干預新聞自由

據「澳亞衛視」報道,高天賜認為事件有干預新聞自由之嫌:「導火線是八月十三日,當時他 (記者) 寫有關回歸後十幅墓地,很明顯他個人認為是來自行政法務司的壓力。」高天賜促請陳麗敏儘快就事件作出說明,政府也應調查是否有官員向媒體施壓。

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廣挖山體 大建豪宅 哭泣的大潭山 (07/09/2010)


【本報訊】遠在氹仔的國際機場,由於路過的人流較少,可能很少市民留意到,科技大學對面的大潭山腳現正進行大規模的平整工程,大幅山體被破壞,原在該處的綠樹被掘掉。原來,該處將會建起廿六幢,分別由廿一層至四十層的高級豪宅。居於離島的居民只能問:究竟將來是不是宜居的地方?究竟還有多少個這類破壞山體的項目仍未公布?

本報記者昨午前往科技大學對面、大潭山山腳 (位於偉龍馬路) 正在進行平整工程的地盤,現場有多輛工程車不斷挖掘,大型的沙石車亦進進出出。相信工程已展開了頗長的時間,大幅山體受到嚴重破壞,原來滿佈綠樹的山坡變成大幅黃土。據了解,平整工程完成後,將會興建廿六幢廿多層至四十層的豪宅。當建築工人見到記者在地盤外拍攝,迅速將大閘關上。

居民:還有幾多挖山項目未公布?

街總離島辦事處社區委員會副主任阮若華昨日在該地盤外接受訪問。見到離島多處破壞山體及現階段的開發程度,阮認為是「過度開發」。在保育和維護山體的前提下,他希望知道,除了現時已見的項目外,政府還有那些破壞山體的項目仍未公布:「希望這是最後一個 (項目)!」

破壞環境對不起子孫

縱使發展商聲稱樓高不會阻礙大潭山郊野公園的視野,阮若華相信:「往外望的景觀都不會太美。而且,真是破壞了很多自然環境。」他提出多個問題:開發是否應該再繼續?是否應該作出一些平衡?是否要留有綠化、山體、市肺等?究竟將來是不是宜居的地方?將來我們的子孫要住在一個怎樣的地方?

雖然政府在去年六月舉行旁聽會。阮若華指出,直至現階段,除了講解會 (旁聽會) 外,看不到政府有任何公布或訊息。「我們只知道地盤正在施工,但我們也影響不了。那可能是一個合法的批給,但到最後是否大家都想看到的情況?要由大眾市民來評價政府對這類計劃的公布和透明度。」

本報記者昨午在氹仔街頭訪問多名市民,林小姐認為,若要保護環境,就要向政府反映,而不是坐視不理。記者展示山體被破壞的相片,她覺得:「整整廿六幢,現在這只是第一期已是那麼誇張,將來都不知會怎樣?」「好醜樣!」

港資公司廿六幢高廈依山建

根據香港華人置業集團的網站顯示,「澳門氹仔偉龍馬路豪華住宅項目」由一座服務式住宅及廿五座住宅大廈組成,坐落於綠化平台花園基坐,並附設多層停車場及兩個大型豪華住客會所,整項物業分四期發展:「項目地利位置優越,面向南中國海及背靠澳門大潭山郊野公園,為住戶提供無邊際海景及大量綠化景緻。」近日,有香港報章報道,九月及十月期間,將有多個新樓盤推出,其中一個是氹仔偉龍馬路項目,市場人士指,此項目的呎價約五千至六千元。

去年六月,發展商在政府的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表示,該項目總面積達七萬八千七百八十九平方米,興建樓高廿一至四十層樓宇,最高的樓高是一百五十多米。發展商聲稱樓宇依山勢高低分佈,不會遮擋大潭山郊野公園望向機場的視野。據《澳門年鑑》顯示,大潭山的高度僅是一百五十八點二米。

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溫家寶有關依法行政的講話對特區政府是個警示 (06/09/2010)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八月二十七日召開的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作重要講話。他強調,依法行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各級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辦事,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

溫家寶指出,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他說,要解決面臨的新問題、新矛盾,必須深化改革,同時也要求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溫家寶的講話對於澳門特區政府同樣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特別是他所指出的︰執政黨的最大危險是腐敗,而孳生腐敗的根本原因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和制約。他警告,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政權的性質就會改變,就會「人亡政息」,這是我們面臨的極為嚴峻的重大考驗。政府嚴格依法行政,不斷推進政府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是規範權力運行和防治腐敗的治本之策。

對於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溫家寶提出五個重點︰

一是加強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設。要著眼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強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方面取得更大進展。

二是深入推進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決策,對重大決策,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查,超出法定權限或與法律法規抵觸的,不得做出決策。要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決策權力的監督,防止個人獨斷專行。要強化決策責任,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回饋和評估制度,對違反科學民主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決策者的責任。

三是嚴格依法辦事。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企業、其他社會組織權益和增加他們義務的決定。政府不僅要按法定權限辦事,還要按照法定程式辦事。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式,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任務。

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澳缺人才?譚俊榮被逼一身多職 (04/09/2010)


【本報訊】特區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昨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回應自己「一身兼多職」的提問時指,他有很多職務是沒有公布的。譚又認為,由於澳門的人才都不算特別多,當必須開展新工作時,他要更加努力。雖然,實施半年的發言人制度引起不少前線記者的不滿,但譚表示,從記者得到的訊息是正面的,在多番追問下,他終於承諾定期舉行新聞發布會。

新聞發佈會的「官方預設主題」是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的籌備工作,但有記者以譚俊榮「身兼數職」的問題打開一個「缺口」。被問及一身兼多職,會否有很大壓力?譚表示,他不是一人做所有的工作,而是有一個團隊,特區政府的公共行政都是性質相同,不是一個人的力量,而是團隊辦事:「我們整個團隊很優秀的。」他承認,職務和壓力很多,但看到很多工作的開展是非常順利的。

譚多次提及,他還有很多職務是公眾不知道的:「唔只咁少,仲有好多,只不過 (有些) 不需要刊登在憲報和政府公布。」另一記者指出,坊間傳言譚俊榮一身兼多職可能是因為他與崔世安共事多年,質疑崔只相信譚一人。

譚俊榮指出,新一屆政府成立之後,必需要開展很多新職務,如加強粵澳合作等。雖然,澳門是一處小地方,但需要很多部門與外界接軌:「廣東省的地方很大,有很多人才,可想而知,要開展 (新工作) 是很容易的,但是,澳門五十多萬人口,可以說,人才都不是特別多。大家都明白,如果要開展新的工作,我自己必須更加努力去做。」對於坊間批評政府開設多個部門及臃腫,譚稱:「我覺得對特區政府不公平,我覺得大家應該客觀些。」

還有很多職務沒公布

他解釋:「我兼很多職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身為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不只是我,我相信鄰近地區也一樣,譬如廣東省政府的秘書長,他做多少事,你知不知?但可能機制不一樣,他不需要做公布,而我需要做公布。其實我有很多 (職務) 都沒有公布,你們可能不知,但都是要做的。你理解嗎?你可能不理解。所以,我希望大家體諒我們公共行政的同事的辛苦,但我們有決心將工作做好。」

指發言人制度傳媒回應正面

記者又問一身兼多職的新聞發言人有何自我評價,譚俊榮再次列出自己的多項職務後說:「最好大家給我評價,無理由自己對自己作一個評價。」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實施已有半年,卻引起不少前線記者的不滿,尤其發生一些公眾關注的事件後 (如:有傳言指劉玉業出任中藥園要職和行政法務主要官員涉嫌以權謀取永久墓地等),政府均未有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然而,譚俊榮聲稱,他從記者收到關於發言人制度的訊息是正面的。

終說考慮定期開發布會

有記者問譚俊榮會否定期召開新聞發佈會,他用了三分鐘回答,也沒有表明會或不會定期召開發布會。另一記者追問同一問題,譚終於說:「我們有考慮會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他又表示「日後會加強和舉行定期例會,回應各位。」被問及,相隔多久才召開,譚反過來要求記者提供意見,並表示開放接受建議。

推說部門負責人反應慢

譚俊榮表示,發言人制度是一個新機制,大家都在摸索和磨合中,特別是有些部門負責人,他們沒有相關的概念,在一些事情中,或在一些個別事件中,確實是反應慢。所以,今後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將會強化政府各級辦公室的回應機制。

歐安利論墓穴門 閒事一樁 (04/09/2010)

【本報訊】關於永久墓地批給一事,立法議員歐安利(見圖)認為,表面上沒跡象顯示事件跟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有任何關係。他又認為,澳門仍有很多重要問題等待處理,無須因為幾幅墓地去將事情惡化。

歐安利表示,當時的臨時市政廳,有內部機構管理及研究過相關文件。陳麗敏只是跟從回歸前的法規辦事,回歸後亦有決議通過接受回歸前的相關法規,並通過十數個個案。

歐安利指出,當時的市政廳是一個機構,墓地的批給不只由一個人決定。他又看過相關的文件及日期,覺得很「得意」,例如陳麗敏的父親在回歸前已過身,所以應該與此事無關。

至於事件涉及經濟廳的人員,他表示,要視乎每個個案的情況,這些個案表面上沒跡象顯示跟陳麗敏有任何關係。「有沒有簽文件、有沒有打電話給主席及委員去落命令,應該不只她一個人去決定以上的東西。」他又相信事件很快就有澄清。

社會還有很多問題待處理

被記者問及政府是否有必要出來解話,歐安利認為現在廉政公署正在跟進此事,「政府有沒有必要出來強調這樣普通的事呢?」他認為不應令此事「惡化」。他又反問,澳門仍有很多重要問題需要處理,究竟有沒有需要為幾幅墓地「整到咁大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