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溫家寶有關依法行政的講話對特區政府是個警示 (06/09/2010)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八月二十七日召開的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作重要講話。他強調,依法行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各級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辦事,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

溫家寶指出,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他說,要解決面臨的新問題、新矛盾,必須深化改革,同時也要求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溫家寶的講話對於澳門特區政府同樣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特別是他所指出的︰執政黨的最大危險是腐敗,而孳生腐敗的根本原因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和制約。他警告,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政權的性質就會改變,就會「人亡政息」,這是我們面臨的極為嚴峻的重大考驗。政府嚴格依法行政,不斷推進政府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是規範權力運行和防治腐敗的治本之策。

對於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溫家寶提出五個重點︰

一是加強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設。要著眼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強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方面取得更大進展。

二是深入推進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決策,對重大決策,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查,超出法定權限或與法律法規抵觸的,不得做出決策。要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決策權力的監督,防止個人獨斷專行。要強化決策責任,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回饋和評估制度,對違反科學民主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決策者的責任。

三是嚴格依法辦事。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企業、其他社會組織權益和增加他們義務的決定。政府不僅要按法定權限辦事,還要按照法定程式辦事。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式,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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