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教徒有責 參與政治 改良社會 教友報不同調? (13/09/2010)


【本報訊】上週,天主教澳門教區黎鴻昇主教要求教會報章不再報道政治新聞。昨日出版的天主教教友報章則指,教會清楚勉勵教友參與有關政治的服務,協助社會得以良好的發展。

黎鴻昇要求葡文《號角報》不再報道政治新聞,他受訪時表示:「其實,教會的報紙不與其他的 (報紙) 一樣談政治問題,而是宣揚教會的信仰、福音精神。」昨天,由「澳門天主教教友協進會」出版的《澳門觀察報》,其頭條是一篇談及黎鴻昇言論的評論文章。

評論文章的作者指出:「由這件事所引申出來的要算是對言論自由基本權利的理解和尊重。教會自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以來,十分注重社會公義和人權的發展。…… 當中更清楚勉勵教友參與有關政治的服務,以及協助社會得以良好的發展。」文章又指:「教會的牧者 (神職人員) 也會向社會發表教會的價值和心意,特別是有關公義、和平及仁愛的事上……」

作者亦表示:「首先,我們支持教區主教在領導和管理教區教友的事上有訓導權。」「黎主教表明了他對教區報章的看法,是私下的規勸甚至是教區的基本立場,要看日後黎主教的實質表示。」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有清楚指示

據記者了解,六十年代初,天主教召開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 (全球二千多位主教參加)。其中一份給予全球教徒的指導文件是《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該文件指示:「大家要參與建立政治法制,為維護國民的權利:集會自由、結社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 人人應參與政治生活。」

被問及教會在社會事務的角色時,香港的陳日君樞機也曾表示:「教會在社會事務應該遵守的原則有完整的指示,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文件、教宗多份通諭、演辭很清楚說明,我們只是按那些訓導去分析社會上的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