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終打破不露面回應之局面,主動於熊貓名字公布活動後安排時間見傳媒(見圖),在兩位助手伴同下於台上一一澄清有關墓地批給涉益自己人、藉教主打壓號角報等問題,並強調自己定會盡忠職守、義無反顧履行完行政法務司司長的工作,不會自動辭呈。
醜婦終須見傳媒
自批墓地謀私、打壓號角報事件浮上枱面後,已有市民以至議員要求陳麗敏負責,辭職下台,更有傳言指深受負面消息困擾的陳,將在完成大熊貓落戶工作後就會請辭。當事人聽到後笑言:「又係傳聞,傳聞就係無事實嘅。」強調自己定遵守宣誓承諾,「我可以話比大家聽,我會繼續(做司長)。」冀大眾續監督、鞭策她,並稱為使每個人如大熊貓名一樣「開開心心」,她定義無反顧地付出,全心全意地履行其「使命」。
議員區錦新早前書面質詢提及傳聞在檢察院調查墓地事件過程中,民署有文件不翼而飛。陳麗敏表示,檢察院收到投訴後已書面知會特首辦和她的司長辦,又先後讀出檢察院和廉署的新聞稿,指檢院和廉署向民署索取文件,相關文件有否不見了由他們處理。
報警內部調查揪內鬼
陳麗敏轉而爆料說,早前曾有消息指有文件不見或外洩云云,在議員高天賜在電視和報章展示的文件包括一份屬機密文件,民署因而有足夠證據確認真的有內部文件洩漏了出去而讓高能取得,故她們按刑法中義務檢舉的規定,依法自行向司法警察局作出舉報,交由警方調查誰是洩漏者、洩漏什麼文件等,同時署方亦依法展開內部徹查工作。她強調,她們會全力、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工作。
在批墓地風波上,陳麗敏先為其先父取得永久租賃墓地護航,重申批給是回歸前前市政廳執委主席依法審批的,並指在回歸前,同按分別於一九六一和八八年頒布生效的《市政墳場規章》及《市政區法律制度》而獲批給永久墓地的,在新、舊西洋墳場各有一百二十三和四百○三個,以該事實根據反駁並非只有其父在內等三人獨有。
重申無干預墓地批給
陳麗敏繼而談及十幅永久租賃墓地批出有以權謀私的疑雲,重申有關批給無須經她處理,且在整個過程中亦完全沒有介入,強調肯定不涉及參與或干預批給之問題。至於為何這樣還得悉事件,陳解釋,因○七年有社會人士申請永久墓地而不被批准後提出行政上訴,轉介辦公室才知道。但她並無否認墓地屬其辦公室顧問和曾於經濟局共事的六名人員。
對於高天賜指摘她向主教黎鴻昇投訴致令號角報受壓,陳麗敏亦如日前聲明一樣,直言絕無此件事,「呢件事根本是無一個事實的根據,所以我們係不會作出任何評論,只係清楚地講明無事實的根據!」聲稱是看到傳媒報導才得知事件,驚訝高議員可以如斯將事件捆綁在一起,認為主教作為報章老闆絕對有權調整辦報宗旨,而她們無權對辦報自由「干預或指指點點、同意或者不同意」,並再次以「無事實根據」來澄清。
與主教無談及號角報
那究竟有否就墓地或號角報事情與黎主教交談過?身為天主教徒陳麗敏承認與主教認識多年,關係確不錯,是朋友亦是神師,經常遇見並不時有交談,「我好肯定話畀大家聽,我絕對無同到主教講關於號角報、講投訴、講話唔好報道,我有咩權呀?」至於會與主教談什麼,她笑著說:「這些我梗係唔會講你聽啦,比如告解!」
陳麗敏表示,主教一直支持她,而許多神職人員近來看到有關其負面消息都送來關心,有人更寫卡給她支持:「司長,繼續加油,總言之,你心安理得,你無對唔住天主,你應該要繼續!」
陳補充,特區政府一直極嚴格遵守言論和出版自由,「所以主教這個態度或表態,我們完全尊重,亦都唔應該說三道四,亦都唔應該去評論。」對於會否向當事人追究不實言論的責任,她稱看不到有此需要,強調社會有不同意見和看法,雖她們未必認同,但絕對尊重新聞、言論自由,若遇如高議員般「無根據、無事實」的情況就會立即出來澄清無事實根據。
無意修改集會遊行法
保安司日前流出探討修改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內部文件,期後澄清現無修法需要。負責法務的陳麗敏說,自早前五一遊行前終院裁定民署無權限制集會遊行後,政府內部包括行政法務司和保安司都有研究判詞並作內部討論,當中確有意見提出修法,但一如保安司所說,這純屬針對法院判決而言,政府現階段無計劃提出,也沒有進行相關修改草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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