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

今夜桃花崗 因你更美 記二百人月滿守望和平佔有 (29/09/2012)

【本報訊】有市民在互聯網發起「月滿守望桃花崗」迎月晚會,得到近二百人的響應,昨晚「和平佔有」約二百平方米的桃花崗。當中,有支持面臨清遷的檔主的、有支持本土文化的、有反對地產霸權和官商勾結的,更有為社會公義站出來的。活動發起人掛上燈籠裝置,張貼桃花崗的相片和反思社區保育的資料等,也有市民在地盤的圍板貼上心聲。檔主們則準備水果和月餅,也即場沖出地道的咖啡和奶茶。除了歌唱外,檔主、議員、市民等分享對事件的看法。

早前,製作桃花崗短片的高中生黃同學也有到場,他說經過深入了解後認為,桃花崗事件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司法制度被富商利用來打壓弱勢社群,在他眼中,法院是未經全方位的審視便作出裁決,有欠公義。雖然,政府提供另一地方給檔主們經營,但是,黃同學覺得,當檔主們離開桃花崗後,本土特色將進一步削弱。

桃花崗屬於澳門人

同樣質疑法院裁決、修讀社會工作課程的區同學希望,昨晚不會是最後一次在桃花崗慶祝中秋節,她說:「桃花崗是屬於澳門人的。」受事件影響的檔主黃太見到很多市民以行動表達對桃花崗的珍惜,覺得非常感動,她發言時表示,不怕與發展商對質,並希望法律真能處理說謊的人,還社會一個公道。

  城規師:澳乏政策保護有價值空間

對桃花崗快將消失,城市規劃師林翊捷感到可惜,因為,這種自然形成的、市井的、平民化的空間難再本澳形成,這次事件反映土地的情況不透明,市民無法從程序中得悉受到影響,此外,本澳現時缺乏足夠的政策保護具價值的空間。活動發起人之一,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近日的社會反應顯示,市民已不想啞忍政府的不是和地產的霸權,此外,因著政府近年的大力宣傳,市民越來越重視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故嘗試使用不同的公民行動來保育。

今夜桃花崗 因你更美 記二百人月滿守望和平佔有 (29/09/2012)



【本報訊】有市民在互聯網發起「月滿守望桃花崗」迎月晚會,得到近二百人的響應,昨晚「和平佔有」約二百平方米的桃花崗。當中,有支持面臨清遷的檔主的、有支持本土文化的、有反對地產霸權和官商勾結的,更有為社會公義站出來的。活動發起人掛上燈籠裝置,張貼桃花崗的相片和反思社區保育的資料等,也有市民在地盤的圍板貼上心聲。檔主們則準備水果和月餅,也即場沖出地道的咖啡和奶茶。除了歌唱外,檔主、議員、市民等分享對事件的看法。

早前,製作桃花崗短片的高中生黃同學也有到場,他說經過深入了解後認為,桃花崗事件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司法制度被富商利用來打壓弱勢社群,在他眼中,法院是未經全方位的審視便作出裁決,有欠公義。雖然,政府提供另一地方給檔主們經營,但是,黃同學覺得,當檔主們離開桃花崗後,本土特色將進一步削弱。

桃花崗屬於澳門人

同樣質疑法院裁決、修讀社會工作課程的區同學希望,昨晚不會是最後一次在桃花崗慶祝中秋節,她說:「桃花崗是屬於澳門人的。」受事件影響的檔主黃太見到很多市民以行動表達對桃花崗的珍惜,覺得非常感動,她發言時表示,不怕與發展商對質,並希望法律真能處理說謊的人,還社會一個公道。

 城規師:澳乏政策保護有價值空間

對桃花崗快將消失,城市規劃師林翊捷感到可惜,因為,這種自然形成的、市井的、平民化的空間難再本澳形成,這次事件反映土地的情況不透明,市民無法從程序中得悉受到影響,此外,本澳現時缺乏足夠的政策保護具價值的空間。活動發起人之一,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近日的社會反應顯示,市民已不想啞忍政府的不是和地產的霸權,此外,因著政府近年的大力宣傳,市民越來越重視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故嘗試使用不同的公民行動來保育。

桃花崗和平佔有 民署有否被傳召?譚偉文唔答 (29/09/2012)



【本報訊】八年前,初級法院審理和平佔有桃花崗案件時,民署正在發牌給那地段擺賣的小販。究竟,法院當年有否傳召民署提供資料呢?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昨日近乎語塞,沒有回答有或沒有被傳召,只能由副主席李偉農「補充」,但最終仍是沒有回答有或沒有被傳召。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在昨日記者會中,被問及八年前初級法院審理和平佔有桃花崗案件時,有否傳召民署提供資料?他的答案與早前的民署新聞稿近乎一樣,沒有直接回應有或沒有被傳召。於是,記者再問同一問題,譚偉文的反應近乎語塞,近三十秒的答案僅是:「(靜默六秒後) 在我們 (靜默) 在過程裡面,我們 (靜默) 翻查有關的 (靜默) 在過程裡面,我們是 (靜默四秒)。」

李偉農護駕亦答非所問

接著,副主席李偉農便說:「主席,不介意的話,我補充一下。」他表示,最關鍵和最關心的,是現在桃花崗的小販不會因著一些情況失去經營的條件和機會。民署與相關的小販溝通是「無間斷」的,亦透過有關團體進行溝通,署方為他們提供新的選擇 (移往本地區任一小販區或熟食中心) 仍是有效的,沒有改變。他重申,任何人覺得權利受損,應該透過法律制度來尋求解決辦法。

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

和平佔有主角現聲 收租關鍵著記者查 (28/09/2012)



【本報訊】桃花崗事件的最大爭議之一,是法院按照其一個證據 (業主收取檔主們租金) 來確定業權人曾經和平佔有該地段,然而,檔主們矢口否認曾經向業主交租。澳亞衛視記者透過電話聯絡業權人丁文禮,在六分鐘的對話後,被問及檔主們曾否交租時,他著記者去法院查問,並重申經過正式法律途徑辦理手續等。當記者繼續追問,他突然掛線,直至昨晚截稿前仍未能聯絡上。

丁文禮著記者向法院查即掛線

鄰近紅街市俗稱桃花崗的地段,在二OO四獲法院確認業權屬於丁文禮,原因之一是丁氏長期和平佔有該處,證據之一是在那地段擺賣的檔主們持續向丁氏交租。澳亞衛視透過電話向丁文禮查詢檔主們曾否向其交租,他回覆,記者可以去法院查問,並重申自己經過正式的法律途徑辦理手續。當記者繼續追問時,丁文禮仍是說:「對不起,我不回答你,你去法院查!」隨之,突然掛線。

早前,檔主們向傳媒表示,他們是不認識丁文禮的,沒有向其交租,只向政府繳納牌照費。與澳亞衛視記者的短短七分鐘電話對話中,丁文禮起初反駁及指斥檔主們「車大炮」,「誰說不認識我,個個都認識我,個個都知道我是業主」。然而,在對話的未段,被問及檔主們是否歷年來向他交租,丁卻回答:「他們 (檔主) 是一手接一手,一手接一手,頂讓回來的,我怎會認識他們?」

為何早在一九七八年購入該地段時,不立即向政府辦理登記業權的手續?丁文禮表示,當年已委託了律師,然而,對方無閒處理,拖了很長時間,最後甚至離世。後來,得悉桃花崗旁的、現正施工地段的業權人已完成相關手續,他便跟著辦理。丁文禮曾在電話中聲稱,由於聽不清楚說話,著記者進行面談,但澳亞衛視直至昨晚截稿前,仍未能再與丁聯絡上。

檔主否認交租成羅生門

丁文禮批評檔主們是「自編」、「自導」、「自說」。檔主黃太稱:「他 (丁文禮) 說是出租 (桃花崗),有沒有租單?你可以去政府查有沒有租單等資料,騙不了人的。絕對不正確的,(法院) 判詞有甚麼可能說,他 (丁文禮) 替我們維修、出租給我們、放置建築物,那些完全是不符合事實的。」檔主們在二OO九年已向檢察院投訴,懷疑有人向法院提供虛假資料,至今仍未有最終的調查結果。

李偉農重申不具條件為桃花崗小販續牌

▲民政總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昨被記者追問民署是否在2004年已知悉紅街市桃花崗地段被「和平佔有」,李偉農只重申民署於2010年8月才接獲業權人提供的資料,故民署不再具備條件為桃花崗的7名小販續牌。

至於民署會否重新檢視全澳小販區的地籍登記資料,避免再出現小販檔位於私家地的情況,李偉農稱會依法辦事。

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團體要求衡工量值 審計兩法調研 (27/09/2012)


【本報訊】「澳門良心」要求審計署對三百五十多萬元的民調項目展開衡工量值審計。該團體代表周庭希批評,政府不公開招標便批出很多項目給一間猶如「御用民調師」的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更懷疑當中有很多是不向外公布的,他提出,是否每一個民調都有需要展開,是否物有所值。

團體「澳門良心」的代表昨日到審計署遞信,要求審計新聞局動用三百五十多萬元公帑,聘請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 (簡稱易研方案) 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展開商議式民調。身為該民調的觀察員周庭希認為,那民調違反特區政府在財政管理上堅持節約、物有所值的原則。

易研方案聲稱大部份開支用於一整天的「商議日」,周庭希估算五百多參加者的膳食、車馬費等,約需五十萬至六十萬元。雖然,民調報告有一千多頁,分析的部份卻只有三百多頁,其餘的都是參加者發言的逐字筆錄。此外,據他了解,易研方案需要向開發商議式民調的美國教授繳付近百萬元的授權費。

易研方案成御用民調師

早前,有社團列出易研方案承接很多政府的調研項目,猶如「御用民調師」。然而,大多數未經公開招標,只透過直接委託的方式批出。甚至,懷疑很多項目是不公布聘請了易研方案或其他機構。周庭希指出,政府花費大筆公帑進行大大小小的調研後,很多結果都是不向外發放的。除此之外,不少項目應是政府可以自行處理,卻要聘請調研公司來代勞。

周庭希表示,政府諮詢有三大功能,第一是「揼波鐘」,若遇上不想推行的措施,便會展開一個假大空的諮詢來拖延時間,第二是「推銷」,透過調查向受訪者硬銷一個既定的立場,從而得出預設的結果,第三是「洗手」,當經過諮詢後推行的政策出現問題時,便把責任推卸給民調機構。他認為,修改兩法正是「御用民調師」推銷既定立場的案例之一。

這是審計署第二次接到審計易研方案的要求,周庭希擔心,若審計署仍不作為,公帑將會繼續白白流向「御用民調師」。另外,澳門電台昨晚報道:受新聞局委託執行修訂《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的易研方案重申,調查程序及科學分析方法嚴謹及科學,在多個國家地區實踐,並稱對有關研究報告以外、不符事實的財務開支猜測已作說明,不再置評。

新聞局稱民調招標公開透明

△新聞局表示,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招標過程,嚴格按照公開招標法律且公開透明。

有網上團體到審計署遞信,要求調查中標公司開展的商議式民調三百多萬元公帑是否用得其所。當局在新聞稿中稱,招標過程收到兩份標書,甄選委員會經多次會議綜合分析後作出判給,且認為商議式民調是國際先進調查方法。新聞局重申,民調結果科學及具代表性,將為政府下階段修訂兩法提供依據。

桃花崗疑團未解 (27/09/2012)


【本報訊】雖然,兩個部門和行政長官先後回應桃花崗事件,但是,議員吳國昌指出,部門和特首均沒有交代,法院審理「和平佔有」時,當局有否提供充分和正確的資料。議員關翠杏表示,若當局繼續迴避案中的漏洞和程序瑕疪,是難以平息民眾質疑的。桃花崗的檔主代表黃先生表示,檢察院只要向法院提出二OO四年的提堂證據,便可知道它們屬真或偽。

土地工務運輸局前晚發出新聞稿指出,桃花崗在一百年前已是私家地,民政總署在新聞稿只是承認:在二O一O年從業權人的律師得悉桃花崗是私人物業,並聲稱那地段的小販可遷移到其他空置檔位經營及轉業。看了兩份新聞稿後,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認為,工務局有效澄清發展商的說法,民署則盡力協助發展商清理場地。

和平佔有乏證明

不過,政府沒有交代備受質疑的核心問題:八年前,法院審理桃花崗是否曾被「和平佔有」時,當局有否提出充分、正確的資料。吳國昌指出,必須有以下條件才能裁定「和平佔有」:佔有人需向法院證明,不只曾付錢購買某地段,且曾長期公開管理、使用和承擔責任。然而,過去二十年,市民了解桃花崗是長期由政府管理的,包括民署向那裡的小販發牌。

據澳亞衛視昨晚報道,直選立法會議員關翠杏表示,如果有關當局繼續迴避這個案存在的漏洞和程序瑕疪,就算桃花崗的司法裁決無法推翻,也很難平息民眾的質疑。

桃花崗檔主代表黃先生接受澳亞衛視訪問時表示,二O一O年到檢察院檢舉時指出,懷疑之前的發展商在二OOO年至二OO四年期間,向法院提交假證據 (如:小販檔未曾向發展商交租,對方則向法院呈堂的單據等),以騙取「和平佔有」的裁決。他認為,檢察院只要向法院提取證據,便可得出結果。

檢院調查方向錯誤

不過,據他所知,檢察院沒有調查檔主們提出的指控,卻調查一九七七年土地買賣文件的真偽。雖然,檔主代表曾向司法警察指出,那個調查方向是錯誤的,「但是,司法說沒有辦法,因為是檢察院叫我們這樣查的。」黃先生稱:「若果檢察院仍不作為,以尊重法院判決、維持法律的穩定性而歸檔,我們真的很失望。」

黃先生表示,法院在八年前審理桃花崗個案時,民政總署是管理那地段的。當法院裁決那地段被和平佔有後,行政當局理應與司法機關溝通和了解。「政府不應說我是行政的,不觸碰司法的事,司法也不應說我是審理,不需要理會行政所做的事。這是否真真正正的行政、司法獨立?」黃先生認為,政府應該協助司法機關繼續調查案件。

特首:星麗門合開賭 (27/09/2012)


【特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率領特區政府代表團啟程前往北京,出席今天開幕的第一屆北京‧澳門經貿交流洽談會。

崔世安赴京出席京澳洽談會

行政長官中午啟程前向傳媒表示,透過京澳雙方的共同努力,促成首屆經貿交流洽談會的舉辦,這次有逾百澳門企業單位積極參與,預計將簽署約16個合作項目;明年,北京方面亦會來澳合辦同類大型活動,相信未來京澳合作將進一步加強。

另外,他回應記者有關博彩項目申請的提問時表示,金光大道的相關土地均於2008年前批出,但基於當時國際金融危機而引致多個計劃停頓及停工,包括星麗門、銀河集團項目、金沙第五及第六期工程等,近年相關工程隨着經濟復甦而逐漸復工。

行政長官指出,對於星麗門項目的情況,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早前亦曾談及;該地段之前的申請的計劃是包括博彩區,到後來轉由新濠博亞作為發展商,提出綜合發展計劃,在首次正式向工務部門入則時是不包含博彩區,所以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據此明確表示圖則中沒有博彩區。其後新濠博亞的負責人再正式向經濟財政司轄下部門提出加入博彩元素的申請,並向外公佈。

他表示,新濠博亞作為澳門其中一個博彩營運商,完全具備資格及條件提出相關申請,他重申,特區政府會根據博彩政策、計劃中的博彩和非博彩元素去綜合考慮有關申請,發展澳門博彩事業。

兩司長言論不矛盾

對於新濠博亞的申請,政府必定會按照程序和特區的政策措施作出跟進,同時以透明公開的原則持續向社會公佈。他認為兩位司長的言論並不存在矛盾,亦沒有政策上的抵觸。
有關紅街市「桃花崗」地段事件,崔世安指出,相關地權已無庸置疑,政府有關部門已清晰解說其為私家地。

政府會協助桃花崗攤販另處經營

他續稱,有關事件中,在法律層面,特區有整個司法系統及程序可作出跟進,相信定必能解決事件;發展商要發展土地,主要會涉及與租戶間的補償問題,這可通過多種途徑解決。而作為負責任的政府,當然理解及關顧該區有很多老街坊和經營多年的攤販等情況,政府會加以協助,亦希望相關攤販可以繼續經營,就此民政總署已盡量提供條件,讓有關小販可以選擇遷往其他地方繼續經營。

行政長官又表示,對於早前有傳媒問及台灣博彩業問題,由於對相關問題了解不深,不會作評論,同時暫未有計劃訪問台灣。

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三十行動:發展商處心積慮 (26/09/2012)



【本報訊】澳門三十行動聯盟的代表昨就桃花崗的爭議到民署遞信(見圖),理事長湯榮耀覺得,發展商在法院裁定桃花崗是私地的上訴期結束後,才展開收地程序,是「處心積慮」和「有預謀」的。會長高岸聲則認為,連民署在八年前也不知道法院的私家地裁決,桃花崗的檔主不知道而錯過了上訴期,也是很合理的。

初級法院在二OO四年宣判,鄰近紅街市、羅若翰神父街一處地段 (俗稱桃花崗) 是屬於發展商的,因為,那裡原是私家地,且被和平佔有二十年。澳門三十行動聯盟理事長湯榮耀表示,就算外界對上述裁決提出了眾多疑點,但「遺憾」的是檔主們被通知搬遷時,已過了上訴期。

湯榮耀覺得,「發展商是處心積慮,有預謀,在O四年判決後,過了上訴期,才在O九年開始收地。很明顯,懂得玩遊戲規則。如果從法律上說,可能很符合規矩,但在情理上,是一件很危險的事,影響市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指出,民政總署及其前身 (回歸前的市政廳) 一直管理桃花崗,檔主們數十年來也向政府繳交費用,故始終認定那是公地。若果,民署在二OO四年也不知道法院確認私家地的判決,檔主們不知道也是很合理的。他認為,民署需要公布更多資料,以釋除公眾疑慮。

桃花崗百年前已為私家地 (26/09/2012)


【特訊】對於紅街市羅若翰神父街俗稱「桃花崗」土地的業權問題,根據物業登記局資料顯示,地段在1904年已屬於完全所有權土地(俗稱「私家地」),並非政府土地。

根據物業登記局資料,有關土地目前涉及兩個地段,均分割自一幅標示於物業登記局、屬完全所有權的土地。

其中一幅地段面積為889平方米,標示於物業登記局的土地,現業權人於1999年12月13獲前澳門普通管轄法院的裁決,透過時效取得有關土地的完全所有權,而該裁決於2000年1月17日轉為確定性。

上述地段的業權人於2002年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街道準線圖,根據該準線圖規定,地段用作興建非工業用途樓宇,基於公眾利益,地面層部分面積用作公共街道,並須騰空89平方米的土地交予特區政府作公產土地。於2010年業權人再申請街道準線圖,仍維持有關規劃。有關地段的發展項目已動工。

另一幅地段面積為379平方米,並已標示於物業登記局。該土地於1978年進行業權轉讓,因從法律層面處理原業權繼承問題,有關人士於2004年始獲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第二庭的裁決,透過時效正式取得有關完全所有權。其後,透過2012年7月27日簽署的公契書,現擁有業權的公司獲轉讓上述完全所有權。目前,該公司已向政府申請街道準線圖,現正進行技術分析。

桃花崗小販有安排 (26/09/2012)


【特訊】民政總署於2010年8月接獲羅若翰神父街一處地段(俗稱桃花崗)之業權人委託律師通知,並提供法律文件證明該地段屬其私人物業。按現行小販條例,以及第32/2001號行政法規第九條(二)項規定,民政總署權限只能向在公共街道和公共地方活動之小販發出准照。基於合法性原則,民署自2011年起已不具備條件為該7名小販於同一地段延續其固定小販准照。為此,民署隨即透過書面方式,將有關情況通知該地段之7名小販,同時,為維持其等可繼續作小販經營謀生,民署亦於書面通知中主動提出,有關小販可要求遷移往本地區任一小販區或熟食中心的空置檔位,以便繼續經營原業務,又或轉營其他業務。

愚蠢之患 (26/09/2012)


澳門居民的集體回憶與街道文化,近年正不斷被貪婪的商人和愚蠢的官員消滅,遠的不說,近如當局整治「義字五街」與「桃花崗」被發展商「和平佔有」都是鮮活明證。

一地居民的《集體回憶》可包括當地的民俗、文化與建築,而文化的記憶部分又確實儲存或印記在城市的建築環境中,所以城市的建築及環境便是當地居民《集體回憶》的靈魂,你可想像拆掉了澳門的大三巴牌坊;又或政府禁賭關閉全澳賭場,澳門居民必忽會對這個城市陌生起來,因為集體回憶可以使人增加自己對所住地方的歸屬感,一旦集體回憶消失了,自然對這個地方陌生起來,歸屬感也從而消減。

破壞澳門居民的集體回憶除了貪婪的商人外,還加愚蠢官員的推波助瀾,你看大街小巷不知所謂的美化工程,究竟有多少係必須?抑係純為花錢而作?若係必須者又為何必大刀闊斧?怎不可修舊如舊?硬與周邊環境不協調?政府最新力作--白鴿巢公園前地的美化工程,就令人擔憂會洗刷我們對白鴿巢公園的記憶,須知「新」不等如「美」的道理,「多了」亦並不一定好過「原來」,正如最近當局在新馬路行人道添置的花槽,就明顯給人視覺上的壓迫感,破壞了新馬路的特有氣質,亦即破壞了居民的集體回憶,這「罪過」算賬在官員的愚蠢並不太過。

余 汝

本欄言論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檔主嚴正聲明不要錢 只還桃花崗清白 (25/09/2012)



【本報訊】對於發展商指桃花崗現存檔主要求高價搬遷補償,檔主代表向傳媒表示,發展商要拿出證據,說明哪個攤檔、哪個檔主提出上述的要求。署名「桃花崗檔主」也發出「嚴正聲明」:「我們不要錢,只要還桃花崗這片土地清白,讓犯罪者罪有應得,屆時,我們將無條件遷走,還土地於政府。」

否認索取千萬補償才肯遷離

昨日,有傳聞指發展商向外表示,現存的桃花崗檔主要求取得一千萬元補償,才肯遷出。署名「桃花崗檔主」在昨午發出「嚴正聲明」:「我們不要錢,只要還桃花崗這片土地清白,讓犯罪者罪有應得,屆時,我們將無條件遷走,還土地於政府。傳出流言者其心可誅,手段卑鄙,企圖轉移社會焦點,掩蓋犯罪事實,望各位街坊慎察之。」

上述「嚴正聲明」被張貼在桃花崗內多處地方,也在網絡上流傳。對於桃花崗發展商羅宗盛向傳媒表示,有檔主要求七百至一千萬元或兩個單位作為搬遷補償,桃花崗檔主代表黃先生接受澳亞衛視訪問時稱:「如果羅先生真是指控的,叫他拿證據出來說。不要緊的,就叫羅先生出來講:哪個攤檔、哪個檔主要一千萬元、要兩個單位?」

桃花崗屬公屬私? 發展商認未有零四年前屬私地文件 (25/09/2012)


【本報訊】擁有桃花崗的發展商羅盛宗表示,據他所知,那裡自有登記以來,就是私家地,土地性質沒有改變。至於,上手業主為何在一九七八年購地時沒有簽訂契約,羅盛宗估計,這是當年有權售地的家族成員不齊所致。他表示,已有一半檔主接受清遷補償,餘下的則索償七百至一千萬元。在羅盛宗的眼中,有人存有貪婪之心,而公眾則被誤導和轉移視線。

透露洽談不足三小時即落鎚購地

鄰近紅街市的桃花崗發展商羅盛宗昨日接受專訪時表示,該公司與丁文禮 (於二OO四年獲法院裁定「和平佔有」桃花崗) 洽商不足三小時,便在七月以六千一百七十四萬元購地,並於七月卅日完成物業登記局的登錄。他坦言,洽商期間「不知道這麼複雜,但是,問題現在發生了,唯有面對!」他認為,逾七十歲的丁文禮,沒有精神、精力繼續這個投資項目。

已向登記局申索歷年物業登記證明

「據我們所認知,自有登記以來,就是私家地,土地性質沒有改變。」羅盛宗手上暫沒有桃花崗零四年前是私家地的文件,昨日已向登記局申索那地段的歷年 (一百至二百年) 物業登記證明書。為何在七月購地簽約前不檢視那些文件?羅稱:「簽的時間,我不需要知道。這一手 (買賣) 是『乾淨』的,之前的,我不需要知。現在被披露這麼多,我便要找資料。」

羅盛宗又指出,桃花崗在一九七八年被丁文禮購入,基於某種原因不能簽訂契約。他估計原因「可能是賣方的家庭成員表不全」所致,如找不齊有權買地的地主家族成員。他坦言:「(丁文禮) 不是擁有 (土地) 業權的,只是私文書,雙方訂定承諾,承諾賣方要買地給他,大家願意賣買這塊地。」為何確信這是事實呢?羅稱:「(丁文禮) 有文件 (在二OOO年) 呈上法院的。」

值得注意的事,現在外界的多項質疑中,其一正正是呈堂申辯「和平佔有」的證據的真實性。記者昨問羅盛宗:你是否正在替上一手解釋?他回答:「其實,幫不幫上一手解釋,我想,我們都要去解釋。其實,不是幫上一手解釋,我是作為地產行業、地產業界講地產業界的 (看法)。我相信,你訪問任何一個地產業界,他都需要有責任這樣回答你。不是為誰解釋,而是站在法理去談。」

指有檔主提出千萬或物業補償

羅盛宗表示,他們七月完成購地手續後,便與桃花崗的檔主商討搬遷,有些接受了九十至一百萬元的補償,已有五檔遷走,現仍有五檔留在那裡。「其他不接受的,由於數字不能滿足對方。有提出七百至一千萬元,或者物業補償。」他又表示,依照租務法例,最高按最後一個月租金賠償一百二十個月,「據部份檔主說,他們在那裡擺賣五十年,但是,五十年他們都沒有交租。」

強調不是非法得回來

「在我眼中是貪婪。你一天做多少生意?一個月做多少生意?十年做多少生意?為何你可以計算出 (某攤檔) 值一千、數百萬元呢?或者要我兩個舖位?」羅盛宗認為,「(公眾) 被誤導,發酵和轉移視線。這塊土地絕對不是非法得回來的。」他表示,已向民政總署投訴那裡的攤檔在沒有牌照下營業,甚至售買熟食。若民署確認那是違法,而檔主又不願離開,便會交給法院裁決,甚至清遷。發展商不會採取單方面的過激行動。

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桃花崗被和平佔有 疑點重重 (24/09/2012)



【本報訊】逾數十年歷史的紅街市「桃花崗」地段,法院以「和平佔有」二十年為由,裁定那處屬於丁姓商人所有。發展商更待五年上訴期結束後,才要求在那裡長期經營的攤販檔主遷走。立法議員吳國昌表示,由於檔主懷疑人有偽造文件,已向檢察院投訴,現等候偵查結果。此外,這事件有相當多疑點,其一是當年法官在裁決前,沒有要求檔主出庭作供。

在鄰近紅街市、名為「桃花崗」的土地上,有多個咖啡檔、餅店、等攤檔經營逾三十年。然而,這些檔主在二OO九年才知道,法院已裁定丁姓商人「和平佔有」那幅土地。雖然,至少有四個攤檔拒絕遷走,但發展商在旁邊工地的圍板範圍逐步擴大,路口也加設了鐵柱,唯一的通道中段位置更新增了鐵閘。

據澳亞衛視報道,法院的資料顯示,丁姓商人於一九七七年購入那處三百七十九平方米的土地,但一直未有在政府登記業權。二OOO年,丁入稟法院以「和平佔有」土地超過二十年為由,申請成為業權人。二OO四年,初級法院確認其地主身份,不過,丁姓商人沒有立即收地,直至上訴期 (二OO九年) 過後,才通知「桃花崗」的檔主遷走。

檔主提出了多個疑點:那名丁姓商人聲稱一直為攤販維修,並以業權人身份收取租金,但是,檔主們堅決否認這說法。另外,法院作出裁決前,未有傳召檔主出庭作供,被指程序上存在瑕疵。而且,丁姓商人提出了「環境證據」,聲稱在那裡存放建築材料和出租土地等超過二十年,但是,在那裡經營逾三十年的檔主卻是聞所未聞。

檔主指有人提供虛假文件

除了上述疑點外,協助檔主的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表示,初級法院作出裁決後,應有庭差到「桃花崗」貼出通告示的,但是,檔主們也聲言未曾見過相關文件。吳指出,檔主們也質疑有人向法院提供虛假文件,於是,在兩年前向檢察院投訴,要求展開偵查。他希望檢院盡快公布結果,以免發展商和檔主的矛盾激化。

「政府 (在這事件中) 的角色很離奇!」吳國昌表示,行政長官也要責成行政法務司司長展開民政總署的內部調查。他指出,民署 (市政廳) 很可能在過去五十年,發出准許檔主在私家地上經營的牌照,甚至曾在那處展開整治工程,直至今年才停止發牌。

私家地又怎發小販牌?

吳國昌提出:「如果,民署知道那處是私家地,是不應該發出小販牌照的。若知道那是私家地,又有理由發牌的話,當有人申請『和平佔有』時,沒有理由不向法院提供資料,告知那裡雖是私家地,卻由政府使用。另外,沒有理由的是,當年的法官得悉情況後,又不通知政府。這是非常離奇的!」

臉書發起捍衛桃花崗專頁支持者眾

有網民在臉書 (facebook) 開設「捍衛紅街市桃花崗  維護澳門本土特色」專頁,在短短十四小時內,已有逾四百人加入。開設者表示:「不忍桃花崗老店被地產商『和平佔有』無理迫遷,希望透過網絡引起更多關注,集合大家力量,一同捍衛澳門人集體回憶。」

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仇國平有此擔憂 業界仍會成立自律機構 (21/09/2012)

【本報訊】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指出,大部份參加商議式民調的市民缺乏新聞專業知識,對於業界是否設立自律機構,很需要調研團隊安排的專家回答疑問。不過,那些專家都是「自己友」,立場不是中立,便是支持,很缺乏反對意見。仇國平擔心,一些親政府的新聞界人士和社團,仍會推動危害新聞自由的自律機構,故此,市民要提高警覺,並加入捍衛的行列。

去年十二月四日,政府委託的民調機構舉行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民調「商議日」,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也是當日的觀察員。他昨日表示,相對於是否、如何設立新聞界自律機構,絕大部份市民更關心新聞報道和澳廣視的質素。

而且,大部份受訪者原是對自律機構不明所以的,需要一組「專家」解答疑問。仇國平認為,「商議日」的專家全是「自己友」,「他們當時的言論,或是中立,或是贊成成立自律機構,沒有人說反對。」不過,在那「商議日」前,已有學者公開反對自律機構,但這類意見卻在專家與受訪者討論時所欠缺。

仇國平指出,修改兩法涉及新聞專業知識,受訪者不可能透過調研團隊提供的「平衡簡介資料」或「專家意見」,而在短時間內有很充份的認識。他認為,透過動員對新聞行業認識很不足的市民,又提供一些有利成立自律機構的資訊,從而得出成立自律機構的答案,「我覺得,整個研究的水份很高」。

澳門新聞界的自我審查相當嚴重,他擔心,若業界成立自律機構,新聞管理將更傾向官方,甚至,內地箝制新聞自由的模式更影響本澳業界。他指出,外國成立自律機構是因為社會已出現濫用新聞自由的情況,但是,本澳的新聞自由不單沒有被濫用,反而被限制,所以,是沒有需要成立這類機構的。

此外,調研團隊指出:「分析顯示,成立業界自律的機構有助提升記者自由度」。仇國平表示,看不到自律提升自由的邏輯。他擔心,一些親政府的新聞界人士或社團,拿著這個有問題的分析結果推波助瀾,推行自律機構的設立。仇稱:「希望澳門市民警惕,參與維護新聞自由的行列」。

新聞自由分數被高估

這次的民調的期末結果顯示,受訪者對澳門新聞自由的最終評分為六點三六 (十為滿分)。「這是分數是高估的。」仇國平認為,新聞自由以往不是社會關注的議題,反之,在商議式民調後,有社團就新聞自由發出聲明,也有市民因這議題發起示威等,他相信,現在要求當天的受訪者再評分的話,結果應低於之前的六點三六分。據他對新聞界的觀察,給本澳新聞自由的評分為四。

兩法商議民調 失衡‧引導‧不科學 (21/09/2012)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批評,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不科學。受訪者閱讀的「平衡簡介資料」嚴重失衡,除了存在多項事實錯誤與邏輯錯誤外,提及的是外地新聞工作者「個人不規則」情況,不提本地新聞自由受到侵害的情況。「基於如此偏頗的資料,不難想像受訪者被引導去認同加強監管傳媒的措施。」

新澳門學社認為,花費三百多萬元公帑展開的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不科學。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昨早到新聞局遞信後表示,那民調依靠「平衡簡介資料」及「專家」來提高受訪者對主題的認識,可是,學社早已在去年十二月已公開指出,那份「資料」存在多項事實錯誤與邏輯錯誤。

周庭希昨日也提出新的批評:那份「資料」引用的例子大多是歐美新聞工作者「個人不規則」的情況,且加以扭曲和放大,相比之下,「新聞自由」就只用「受憲法律保障」輕輕帶過,忽略了大量新聞自由受壓迫的事例,更缺乏本澳新聞自由受侵害的事件,令受訪者不能全面認為本澳新聞界的生態和問題。他說:「基於如此偏頗的資料,不難想像受訪者被引導去認同加強監管傳媒的措施。」

前日,新聞局及商議式民調研究團隊舉行「期末報告」發布會,在簡報內容中,有以下的字句:「分析顯示:成立業界自律的機構有助提升記者自由度」。被問及為何將「自律」和「自由」放在同一問題,要求市民回答?民調項目總監、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總監張榮顯回應:「我們的問卷是分開來問的……」

張榮顯回答未釋疑

然而,從已公布的問卷中有一問題:「如果澳門記者自主成立咗一個自律機構,你覺得以下情況有幾可能會發生?」隨之而列出的四個可能如下:「記者嘅採訪報導會更自由」、「記者收受賄賂情況會增多」、「記者在報道中誹謗他人情況會增多」、「記者報道公眾私隱嘅情況會減少」。

周庭希表示,上述所謂的「分析顯示」根本不是分析結果,而是問卷的其一個問題,且是以「經驗性假設」提問。他認為,在「平衡簡介資料」嚴重忽略本澳新聞自由受侵資料的情況下,民調末期報告作出「成立業界自律的機構有助提昇記者自由度」的結論,只在玩耍數字遊戲、缺乏理據、不科學且無意義。

刻意避開本地觀察員意見

他也指出,調研團隊未按照學術方法,沒有把第三方對其研究的批評及自己對相關批評的回應列於期末報告內,也沒有列明是次研究的限制。此外,期末報告只列出「海外觀察者」對民調的反饋意見,「本地觀察者」卻沒有被邀請提供意見。他說:「合理質疑中標公司易研方案在民調進行後感受到批評的聲浪後,刻意避開本地觀察員批評的意見。如此態度絕不嚴謹。」

商議式民調屬商標要交授權費

周庭希表示,「商議式民調」(Deliberative Polling) 不是開放的學術名稱,而是註冊商標。中標公司需向「發明者」美國 James Fishkin 教授繳交授權費用。有市民的投訴更指出,授權費用近百萬元,即約佔總價的三份一。新澳門學社促請新聞局向公眾交待該三百多萬費用的分項的「去向」。

仇國平有此擔憂 業界仍會成立自律機構 (21/09/2012)


【本報訊】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指出,大部份參加商議式民調的市民缺乏新聞專業知識,對於業界是否設立自律機構,很需要調研團隊安排的專家回答疑問。不過,那些專家都是「自己友」,立場不是中立,便是支持,很缺乏反對意見。仇國平擔心,一些親政府的新聞界人士和社團,仍會推動危害新聞自由的自律機構,故此,市民要提高警覺,並加入捍衛的行列。

去年十二月四日,政府委託的民調機構舉行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民調「商議日」,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也是當日的觀察員。他昨日表示,相對於是否、如何設立新聞界自律機構,絕大部份市民更關心新聞報道和澳廣視的質素。

而且,大部份受訪者原是對自律機構不明所以的,需要一組「專家」解答疑問。仇國平認為,「商議日」的專家全是「自己友」,「他們當時的言論,或是中立,或是贊成成立自律機構,沒有人說反對。」不過,在那「商議日」前,已有學者公開反對自律機構,但這類意見卻在專家與受訪者討論時所欠缺。

仇國平指出,修改兩法涉及新聞專業知識,受訪者不可能透過調研團隊提供的「平衡簡介資料」或「專家意見」,而在短時間內有很充份的認識。他認為,透過動員對新聞行業認識很不足的市民,又提供一些有利成立自律機構的資訊,從而得出成立自律機構的答案,「我覺得,整個研究的水份很高」。

澳門新聞界的自我審查相當嚴重,他擔心,若業界成立自律機構,新聞管理將更傾向官方,甚至,內地箝制新聞自由的模式更影響本澳業界。他指出,外國成立自律機構是因為社會已出現濫用新聞自由的情況,但是,本澳的新聞自由不單沒有被濫用,反而被限制,所以,是沒有需要成立這類機構的。

此外,調研團隊指出:「分析顯示,成立業界自律的機構有助提升記者自由度」。仇國平表示,看不到自律提升自由的邏輯。他擔心,一些親政府的新聞界人士或社團,拿著這個有問題的分析結果推波助瀾,推行自律機構的設立。仇稱:「希望澳門市民警惕,參與維護新聞自由的行列」。

新聞自由分數被高估

這次的民調的期末結果顯示,受訪者對澳門新聞自由的最終評分為六點三六 (十為滿分)。「這是分數是高估的。」仇國平認為,新聞自由以往不是社會關注的議題,反之,在商議式民調後,有社團就新聞自由發出聲明,也有市民因這議題發起示威等,他相信,現在要求當天的受訪者再評分的話,結果應低於之前的六點三六分。據他對新聞界的觀察,給本澳新聞自由的評分為四。

新聞局肯定商議式民調研究結果 (21/09/2012)


【特訊】就有團體向新聞局表達對《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的意見,新聞局回應如下:

《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意調查項目由商議式民調的始創人、史丹福大學教授James Fishkin親自帶領執行,研究團隊由易研方案、美國史丹福大學、葡國里斯本大學學院及香港浸會大學的專家學者組成。整項研究貫徹科學、公開和透明的原則,民調期末報告、全部問卷和平衡簡介資料均上載至網站,供學術界和公眾檢驗。

易研方案按照服務合約於八月三十一日向新聞局提交了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這份報告無論從質與量,都體現了研究團隊的高度專業和付出的大量努力。新聞局按照內部行政程序確認了修改《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研究結果將為特區政府展開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科學依據。對於研究團隊圓滿履行服務合約要求,並提供了客觀、科學和專業的學術研究服務,新聞局予以肯定,並感謝研究團隊付出的努力。

修改《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的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的所有內容,包括報告正文的中英文版以及相關附錄,合共超過1,800頁,內容除了有中期報告內三次民調的初步結果和分析市民對兩法意見的方向性描述外,還有對「公眾組」和「專業組」對修法意見的民調結果進行深入分析、商議式民調各環節的工作安排、平衡簡介資料、問卷內容以及「商議日」合共44場小組討論和4場大會問答共約40多萬字的會議錄逐字稿等大量資料,均已上載至本局網站,供公眾查閱。

為了收集傳媒和社會大眾對修訂兩法的意見,新聞局去年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了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的公開招標,並收到兩份標書。經綜合分析並考慮組成投標書的各項要件,認為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建議引入的國際先進調查方法 ── 商議式民意調查法,能讓公眾在得到充分資訊的情況下參與民調。其優點可以有利於公眾加深對議題的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溝通,符合本服務的要求和希望達至的效果。

是次民調結果不但具科學性和代表性,亦是一次難得的機會讓民眾實踐平等的公民參與,從研究數據得知,這有助提高市民對公共議題的認知、促進社會溝通,以及提高公民素質,具有深遠的社會意義。

易研方案稱嚴謹中立完成報告 (21/09/2012)


【特訊】受新聞局委託執行修改《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的易研方案發出新聞稿稱,報告所有分析及研究結果均由市民調查中所得,研究團隊以嚴謹、中立態度完成。
易研方案聲明如下:

「就某社團對敝司執行之《出版法》及《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意調查的言論,茲聲明如下:

1)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執行是次商議式民意調查,乃由該方法的始創人、美國史丹福大學的James Fishkin教授親自帶領,整個流程按照一貫的嚴謹規範實施,從問卷設計、平衡簡介資料的製作、小組討論及大組答問,皆貫徹科學、公開和透明的原則,這些可以從平衡簡介資料經由社會上不同意見的專家、學者、業界人士和直選議員組成的顧問委員會的審議,以及在二O一一年十二月四日商議日中,代表不同觀點的大組答問專家、第三方觀察員包括五十六位海外專家和學者、五十八位本地社會人士及記者全程參與、觀察或採訪體現出來。絶大部份參與商議日活動的市民和海外觀察員對於當天活動的安排和流程均表示讚賞和肯定。

2)此方法由美國史丹福大學教授James Fishkin於一九八八年創立,其程序及科學分析方法具有嚴謹的學術規範,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成功實踐超過七十多場,涉及的議題廣泛,例如最近日本商討國家核能政策、去年韓國討論南北韓關係和美國加州商討其未來路向、丹麥討論是否採用歐元等等,並引起國際媒體和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和給予正面評價。

3)此方法有別於傳統的民調方法,它強調參與者的代表性和平等性,特點是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執行。它並不是簡單地單純以問卷收集民意,而是提供平等的機會予參與者,在經過閱讀正反雙方觀點的資料、小組討論和大組專家答問的過程,最終呈現出來的、經過深思熟慮的民意。當中的平衡簡介資料,其製作是嚴格按照商議式民調的一貫要求及規範,在James Fishkin教授的帶領下,由研究團隊共同編撰。爲了保證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平衡性以及全面性,文本撰寫完成後提交至平衡簡介資料顧問委員會審閱(委員會成員來自本澳中葡媒體、大學學者、立法會議員)。所有問卷、平衡簡介資料及執行過程都可以在主題網站獲得 http://dpmacao.org 。

4)在是次研究報告中,所有分析及研究結果乃基於從市民的調查中所得,研究團隊由始至終都以嚴謹、中立的態度來完成,並尊重每位市民的真實意見。對於研究報告中的具體問題,研究團隊歡迎理性的學術探討。

5)是項研究結果顯示,經過一整天的商議活動,多數市民擔憂由官方成立出版委員會,贊成成立 「在非現行法律規範下,由業界主導、市民參與」 的出版委員會。從政府有意刪除原法例中具有爭議性的、由官方主導成立的委員會的決定,體現了是次研究成果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的價值。

6)James Fishkin教授對於商議式民調在澳門成功實踐表示祝賀,並對研究團隊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感到十分滿意。澳門兩法修訂商議式民調已納入美國史丹福大學商議式民調專題網站之中,更多的相關資料將陸續上載至該網站:http://cdd.stanford.edu/

7)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是在本澳註冊成立的第三方獨立商業研究機構,通過合法的、公開的競標方式取得是項服務合約,並根據合約依時完成服務。對有關研究報告以外的、不符事實的財務開支的猜測,在發布會上已作說明,在此不再置評。」

2012年9月20日 星期四

撤出版委員會與新聞工作者通則條文 修訂出版法只刪不增 (20/09/2012)


【本報訊】接近兩年的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第一階段研究工作終於結束,期間一批新聞工作者認為,在現時自我審查嚴重的傳媒生態中,法定設立「出版委員會」和「新聞工作者通則」將嚴重危害本澳的新聞自由。新聞局局長在昨日的修法民調報告發佈會表示,將會採取「只刪不增」的原則,刪除較具爭議的「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相關條文。

在昨日的「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發佈會中,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表示,政府會因應新聞業界及公眾所表達的意見,決定修改《出版法》,以「只刪不增」的原則處理,刪除較具爭議的「出版委員會」及《新聞工作者通則》相關條文;並會調整多項條文的用詞,以配合和適應《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及《民事訴訟法典》等,不會考慮有其他新增的內容。

視聽廣播法暫緩修訂

另外,因應電信市場全面開放,電信網絡範疇的法例修訂工作現已啟動,當中對「廣播」及「電信」將作出更清晰的定義及技術規範。考慮到《視聽廣播法》涉及較多對「廣播」的技術規範,有需要配合和適應電信方面的立法工作,故政府會暫緩《視聽廣播法》的修訂工作,優先處理《出版法》的法律修訂。

陳致平希望於今年十一月完成草擬修法文本的工作,之後進行公開諮詢,預計在下年第一季完成。到時,今屆的立法會會期餘下不足半年,所以,政府不計劃把它交給今屆的立法會審議。

澳門新聞自由度相對較低

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的其中一個結果是「澳門新聞自由度有待提高」。去年參與民調的市民原本給澳門新聞自由度的評分為五點九一,但是,經過一天的商議活動後,評分升至六點三六。是次民調的項目總監、易研方案 (澳門) 有限公司總監張榮顯稱:「澳門的新聞自由度是處於相對比較低的水平」。那份問卷也要求受訪者就德國、葡國等合共八個地區的自由度評分,澳門的評分是第二低,最低則是中國。

此外,民調的分析顯示:「成立業界自律的機構有助提升記者自由度」。張榮顯在發布會表示,不覺得「自律」和「自由」兩者之間存在「內在矛盾」的問題。在發布會後,記者追問:「為何兩者沒有內在矛盾?因為,過度的自律可限制新聞自由?」張稱:「我想,我今天不是與你討論這個問題。」

這會否由於研究團隊編撰的資料或設計的問卷而產生這結果?張說:「我沒有辦法評論這事,因為,我評論時要有數據支持的,若沒有,我不方便回應。…… 我們的數據沒有顯示你所說的情況。」那麼,從問卷內哪些問題的答案而得出「自律有助提升自由」的結果,張榮顯著記者自行閱看研究團隊編撰的「詳細報告」(http://www.dpmacao.org/zh-tw/plugins/report.php)。

另外,據張榮顯介紹,這份「科學、公開、透明」的民調結果也指出,受訪的市民傾向認為「互聯網須受法律管制,但非《出版法》或出版委員」,然而,新聞業界傾向認為「互聯網完全自由,不應受到《出版法》或各種性質的出版委員會監管」。

2012年9月19日 星期三

公帑資助私人機構提升員工薪酬 高:冇道理 (19/09/2012)

【本報訊】對於政府發放二千萬元給鏡湖醫院提升員工薪酬,立法議員高天賜 (見圖) 認為,沒有理由用公帑資助私人機構提升員工薪酬。若政府和院方解釋這是「資助慈善項目」的話,便要交代為何動用逾億元資助,仍要向市民收取高昂的醫療費用。

鏡湖加員工薪酬為由獲政府資助二千萬

六月十二日,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回覆直選立法會議員高天賜時指出,「鑑於醫療物品價格日益昂貴,人力資源成本不斷上漲,特區政府因應鏡湖醫院慈善會於二O一一年提出資助調整員工薪酬之申請,同意於二O一二年向鏡湖醫院慈善會提供澳門幣二千萬元資助,作為鏡湖醫護人員薪酬之費用。據鏡湖醫院慈善會表示,相關款項已按計劃向鏡湖醫院的人員發放。」

高天賜認為,政府沒有理由動用公帑,資助私人機構來提升員工薪酬。若這類資助是合理的話,所有私人公司將可「有樣學樣」,以這思維向政府提出申請。萬一,院方和政府拿出「資助慈善項目」作為「擋箭牌」,那又如何?高天賜認為,雙方需要解釋,為何政府每年資助金額逾億元,院方收取的費用卻仍然高昂。院方也要交代,究竟何時加薪?那二千萬元是否一度被扣起或用於其他用途。

將再提書面質詢促交代

他批評李展潤的回覆「兒戲」,故將會提出書面質詢。政府除了要交代資助私人機構的原因外,也要回應鏡湖醫院的提升薪酬資助只是一次性,只限於二O一二年,或是恆常性每年發放。另外,有多少員工因那筆資助受惠,若只有部份員工受惠的話,他們是按甚麼標準選出來的?他們屬甚麼職級?是否每一個受惠者的加薪幅度相同?否則,以何原則決定誰的幅度大、誰的幅度小?

高天賜透露,今次事件緣於一批在鏡湖醫院實習的本地醫生認為待遇過低,覺得因院方聘請外來醫生而被剝削,由於擔心被解僱,所以,不能強烈地向院方反映,故向議員投訴。其間,高天賜得悉政府向院方資助提升薪津,故向政府索取相關資料。此外,高天賜批評,受官方支持的傳統社團很容易在不同政府單位獲得鉅額資助,這衍生不公平的問題外,也有浪費公帑舉辦沒有成效活動的問題。

仇國平指非個別事件

對於有質疑指鏡湖醫院一度扣起提升薪酬的資助,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認為,這不是個別的事件,政府曾經為提升教師和社工等待遇發放資助,然而,那些津貼並非全部落到員工手中。此外,鄰近地區的政府發放這類津貼是直接轉帳到受資助員工的銀行戶口,無需經過所屬的機構。今次事件反映政府的財政監管是有錯失的,也顯示當局缺乏有效的監管。

義字街首段整治效果理想 (19/09/2012)


【特訊】義字街一帶行人專用區分三階段先後落實,人車爭路的情況及商販擺賣秩序得到改善,創設了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民政總署亦正逐步對義字街等五街進行改善工程,優化步行環境。繼已完成的羅白沙街行人道擴闊工程後,渡船街至羅白沙街一段義字街美化工程亦進入最後階段,並爭取於本周內完成。

中秋將至,為盡量減少工程對商販經營及市民購物的影響,民署正加緊進行義字街行人道美化工程,以便受影響之小販遷回恢復經營。至於義字街等五街餘下各街道的行人道改善工程,亦將分階段開展,透過優化道路設施,串聯成舒適的步行購物街區。

民署自七月十六日起,分階段執行義字街等五街整治過渡措施,包括先後將義字街、道咩卑利士街、群隊街及盧九街列為日間行人專用區,嚴格規範商販擺賣位置,理順秩序,創設一個安全、良好的購物及營商環境。此外,又分別於羅白沙街及義字街開展行人道擴闊及美化工程。是次義字街工程,主要是將渡船街至羅白沙街一段義字街之行人道加寬至二‧七米,並以紅灰麻石併配作飾面美化。

對於區內聖家學校的訴求,民署亦一併納入整治工作中,包括將羅白沙街兩邊行人路,由原來一米多擴闊至約三米,並設置鐵欄分隔行車道,改善人車爭路情況,保障公眾尤其聖家學校之學童出入安全;至於學校設於義字街一側之門口,隨著義字街已設為行人專用區,整條寬三‧五米的街道均為行人專用,學校師生、家長有寬闊的步行環境,而家長等候或接送子女出入亦更為方便、安全。此外,民署亦因應學校的訴求,特別於義字街聖家校門前之行人道上,設置鐵欄規範小販位置,騰出一‧二米空間方便師生及家長出入。現時,學校設於羅白沙街及義字街之出入口,步行環境得到了明顯改善。

民署會繼續收集各方意見,跟進檢討現時整治措施的執行情況,持續進行優化改善,包括與交通事務局協調,將於大纜巷、連勝馬路、萬安巷以及羅白沙街設置電單車咪錶泊位;與警方加強溝通,維持行人專用區的秩序,並逐步完善現時行人專用區出入口的設施安排,保障居民出入安全;民署亦會持續做好區內的管理工作,加強巡查及強化清潔衛生工作,為區內居民、購物者、商戶及攤販創設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營造商業步行街的氛圍。

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九澳隧道施工前期已進行環評工作 (08/09/2012)


 【特訊】路環 - 九澳隧道建造工程主要是透過新道路的興建讓九澳居民出行的車輛,以及九澳港貨櫃碼頭等地區之車輛,無需繞道九澳堤霸道路、九澳聖母馬路、九澳高頂馬路、路氹連貫公路等道路,可直接與路氹城東面聯繫,大大縮短行車時間及有效地減低以上路段遠期的交通負荷。為了減輕施工期間對周邊交通的影響,本工程將分階段施工,同時開闢臨時行車道。

整個路環 - 九澳隧道項目包括三項工程,「南戶外路段」、「隧道路段」及「北連接線」。首階段的「南戶外路段」工程於今年第一季展開,預計二零一三年第四季竣工。另外「隧道路段」工程及「北連接線」亦會在短期內相繼開展。

有關工程在展開之前,建設發展辦公室已委託顧問公司對項目的施工計劃、隧道工法與環境影響於二零一一年完成評估工作。有關措施建議已被納入招標文件中。

在環境評估方面,報告根據鄰近地區現行實施之慣常做法提出環境監察及審核之要求,如施工階段建議由專職人員對工地進行定期監測及審核,以確保承建商嚴格按照設計施工等的有效實緩解措施。而評估的範圍包括噪音、空氣質量、水質、生態、景觀和視覺、文化遺產及廢棄物七個方面。評估的範圍基本涵蓋整個九澳區域。

建設發展辦公室同時將持續督促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工程指引,進行工地灑水及車輛抑塵等的環保施工措施,減少工程對周邊居民及學校的影響。

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團體冀兩隧建設規劃重視環保 (06/09/2012)


【特訊】澳門生態學會、九澳聖若瑟學校、澳門環保學生聯會日前聯合拜訪建設發展辦公室,雙方就路環『九澳隧道』工程開展情況交換了資訊及表達團體訴求及建議。建設辦代表介紹了『九澳隧道』工程的建設項目內容,團體則表達了對『九澳隧道』工程為九澳居民、學校和自然環境帶來影響的憂慮,希望能公開環評報告及督促環保施工,同時亦期望做好規劃中的『大潭山隧道』環境影響評估工作。透過本次會面,加深了學校及團體對工程進度及狀況之了解。

澳門生態學會會長何偉添、理事馮美姬、九澳聖若瑟學校校長朱裳修女、澳門環保學生聯會會長陳俊明於本年八月三十日與建設發展辦公室舉行見面會,出席會議的建設發展辦公室工程職務主管及相關人員。

會上雙方積極表達了對路環九澳隧道建造工程開展時產生的噪音、空氣及山體影響等意見。建設辦代表於會上介紹了工程目的是讓通往九澳港貨櫃碼頭等地區之車輛,以及九澳居民出行的車輛,可直接與路氹城東面聯繫,大大缩短行車時間及有效地減低現有路段的交通負荷。此外,於工程開展前期已委託環評公司就噪音、空氣、粉鹿等對環境產生的影響進行了評估,亦針對問題將相應的環評要求列入工程招標文件中。同時將督促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工程指引內的漏水及車輛等的環保施工措施,減少工程對周邊居民及學校的影響。

朱裳校長表達了九澳學校、居民就『九澳隧道』工程對附近生態及生活環境的關注,希望建設辦能及時向工程範圍的居民和學校發佈工程的開展情況,以及管制施工揚塵的問題。陳俊明會長表達了環保團體對『九澳隧道』這項挖掘山體工程的憂慮,認為沒有任何公開諮詢,也沒有公佈環評報告,難以知道當局曾否評估工程對山體、居民、空氣等造成的影響。

何偉添會長建議建設辦加強與九澳學校、居民、環保團體代表的聯繫,建立互相溝通的平台,定期舉行會議與九澳學校、居民、環保團體交流對工程的意見。對於九澳學校反映的工程揚塵問題,希望督促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抑塵環保施工措施。並提請建設辦要求『九澳隧道』的環評單位補充完善對九澳生態影響的定量評估,以及做好規劃中的『大潭山隧道』的環境影響評估工作,並有必要立足於本土化,才能更好地回應到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報告結果才更具公信力。

後續八地批給無效程序展開 華置強烈反對 (06/09/2012)


【本報訊】華人置業集團昨發出公告回應,稱「強烈反對」澳政府宣布偉龍馬路八幅土地加批無效,將會在十五日限期內提交聽證意見。

公告內容指,集團擁有的Moon Ocean於九月四日(前日)接獲工務局發出、有關行政長官批准展開程序宣告該八幅土地批給無效的預先聽證通知,公司可以在收到後十五日內就此提出書面意見。

該集團表示,正就此諮詢法律意見,會在限期內提交意見,「強烈反對」當局所作的決定。又透露其澳門法律顧問提的意見,指出公司在聽證所提的意見,對他們若要就最終結果進行上訴的權利不會有任何限制。

公告說,該二○一一年批給內容主要是將該處住宅樓面面積由三十九萬多平方米增加至五十三萬多平方米以及以九幅共一千二百多平方米的小型土地,交換成毗鄰八幅共五千二百多平方米的小型土地,並已支溢價金六億四千二百萬澳門元。

【特訊】對於偉龍馬路於二零一一年修改的土地批給政府啟動宣告無效程序

行政長官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宣告其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確認同意轉讓氹仔偉龍馬路和雞頸馬路的五幅地段的批給合同所生的權利轉讓予Moon Ocean, Ltd.和修改批給合同的行為無效。該決定已透過第38/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向外公佈。

就跟進第38/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的後續工作,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相關的規定,行政長官已同意展開宣告其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確認土地委員會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作出的第41/2011號意見書的行為無效的程序,該確認行為透過第15/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土地工務運輸局已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相關規定,就上述決定意向對承批人Moon Ocean, Ltd.進行聽證程序。

當時依法加批偉龍馬路八地要無效 劉司否認有行政失誤 (06/09/2012)


【本報訊】政府宣告在歐文龍下台後才加批偉龍馬路機場對開的八幅土地批給無效,負責簽出該土地批示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否認有行政失誤,重申當時是依法辦事,不存在任何瑕疵。

劉仕堯回應政府宣告八幅加批地無效時表示,這是嚴格按法院的歐案判決所作之跟進,現正按行政程序法典處理後續工作,包括進行聽證,待所有程序完結後,會適時向社會公布相關內容。

歐案判決內容只包括偉龍馬路的五幅地,並不涉及是次宣告無效的八地,劉仕堯解釋,由於加批八地的緣由是該五幅地,在五幅地無效下,自然跟進批出的八幅也是無效,但指這解答只是「朦朧的解釋」,並非「絕對法律意見」。

被問到宣告八地無效是否代表了當時批給存在行政失誤,劉仕堯直言「不覺得」,重申當時是按實情、法理基礎等去作加批決定,完全依法進行,「我諗在這件事裡,我們不覺得政府在這方面是有什麼樣的瑕疵,只可以話,你事後睇返轉頭,或者你可以作一個這樣的推斷。」

至於此舉會否引致承批方展開無了期的訴訟,劉司答道,司法訴訟的事難以預測,「但無論點,我們會依法進行我們要做的相關工作」。

該八幅加批地是出自劉仕堯於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由所作的「第15/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內容包括加批這八幅合共五千二百多平方米土地、放寛十四萬多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等,讓承批的Moon Ocean公司(由港商劉鑾雄為執董的華人置業集團持有)發展住宅項目,即現時已停售、停建的御海‧南灣。

義字五街風波不息 (06/09/2012)


【本報訊】澳門商舖互助會促請行政長官以公平為原則,既然早前已接見了小販代表,也要接見商戶的代表,親聽他們的訴求。多次領頭請願、示威的商戶梁仕南直指民署欺壓商戶,尤其在他的店舖前硬插三個攤檔,然而,民署曾表明一間店舖門外只會有一個攤檔,他要求民署向公眾交代。另外,店舖業主林小姐指出,民署未得其同意,便在其店門外硬插小販。

商舖互助會要求特首接見

前日,澳門市販互助會代表與行政長官崔世安會面,表示支持並配合民政總署整治義字街等五街的計劃。昨午到政府總部遞信請願的澳門商舖互助會會長梁仕南表示,他們要求行政長官接見,親聽商戶的訴求。「見得小販會,就要見我們商舖互助會,有公平些。不要只有市販說,我們都要有發言權。」

多次領頭示威、請願的梁仕南表示,義字街等五街的商戶在整治過程中,受到民政總署無理打壓,令他們感到很辛苦。他指出,民署曾經聲明,就算接受商舖前放置攤檔,也只會安置一個小販擺賣。然而,他的店舖卻被民署硬插三個攤檔,故要求民署就這安排向公眾交代。「民政總署特別欺壓我。接受一個攤檔,我都可勉強,但要我接受三個,則是不可以的。」

業主林小姐表示,去年購入店舖時是門前沒有小販的,民署起初也聲明不會安插。然而,署方得不到業主的同意,只在售賣出口成衣的租戶提出申請後,便硬在門前安插一個攤檔。她曾詢問,當租戶斷租後,攤檔會否隨之搬離,民署卻不能提供答案。「譚偉文坐在那位,當然要妥善處理小販和業主之間的問題,你沒有本事就不要整治這條街。」

售賣服裝的陳先生表示,整治計劃令生意下跌八成,難以經營,甚至不敢再訂購新貨。他認為,優化街道的工程拖得太慢,應該壓縮工期,且加快進度。此外,署方已僱用了不少保安,又派出大批人員巡邏,故促請盡快移走各路口的鐵鍊封鎖,以免影響市民及遊客的購物意慾。陳先生又希望,署方不要在商戶同意門前安插攤檔才發放使用公地牌照,而是統一發放。

譚偉文動態改變言論 聖家校長感失望 (06/09/2012)


【本報訊】早前,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表示,聖家學校外、騎樓下的小販問題正在動態改變中。該校長林淑華感到極為失望,認為譚的言論空洞又欠說服力。對於民署處理問題時沒有時間表及具體保證,校方表示「難以置信」。此外,林淑華促請民署盡快清移校門外的施工用鐵架和石塊等,以免弄傷學生和家長。

前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就聖家學校義字街學校騎樓下小販的問題表示,署方不會否定任何改善空間,正在動態改變,現時義字街較之前有很大改善。聖家學校昨發出新聞稿,該校校長林淑華修女對譚的言論感到「極為失望」。對於民署處理問題時沒有時間表和具體保證,校方表示「難以置信」。

對於譚偉文說,學校騎樓下小販問題正在動態改變中,動態改變是任何東西未來都會向正面發展。林淑華認為,譚的「說話空洞又欠說服力,令人難以接受」。她重申,民署現時騰出一點二米通道與以前是一樣的,走道空間不夠成千家長學生使用。「如果一點二米前再給小販擺賣,這跟以前有甚麼不一樣?」

林淑華稱:「請主席不要模糊焦點,混淆視聽。希望有決策權的民署官員不要再玩弄權術、玩弄學校,玩弄家長、學生。」開學過了三天,在義字街學校門口還有一些施工用的鐵架、石塊擺在路口,林感到不滿稱:「我們很擔心弄傷學生、家長。可否可以幫忙移走,謝謝!」

2012年9月5日 星期三

飛灰已改運建築廢料堆填區存放 (05/09/2012)


【特訊】環境保護局遵行政長官指示,向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供資料,說明現時由焚化爐產生的飛灰的處置已改為運往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內以密封圍板圍起的固化飛灰包臨時存放區處置,並強調密切監測九澳環境質素,計劃對九澳飛灰堆填區開展修復和綠化工作。

吳國昌指為回應澳門離島居民反映的意見,議員辦事處人員前往位於九澳聖母馬路旁的飛灰場棄置場視察,發現相比已經不見車輛進出該飛灰場,亦不見有工作人員在內處理飛灰場棄置工作,為此,向特區政府索取資料:要求說明現在由焚化爐產生的飛灰的處置安排,以及針對九澳聖母馬路旁的飛灰場棄置污染環境及影響附近居民健康的已實施及會進一步實施的各項措施。

政府覆函全文如後: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本人對立法會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第552/E414/IV/GPAL/2012號公函轉來吳國昌議員於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收到有關要求提供資料之函件,回覆如下: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原有的飛灰堆填區已近飽和,為應付未來的需求,環境保護局早於二OO九年委託了科研機構對澳門境內尋找適合用作飛灰堆填區的地點、設計和技術要求、建設及營運的初步預算、環境影響評估等進行研究,並在有限的土地資源下,進行科學論證及比對。有關研究報告已完成,初步方案選址在現時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內。

為配合新飛灰堆填區的選址,本局在早前委託獨立第三方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後,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內設立固化飛灰包的臨時存放區,確保有足夠時間完成新飛灰堆填區的建造,同時亦依照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建議作設置安排,完善區內的監管,並為工作人員訂立詳細的安全及工作指引。臨時存放區周邊以密封式圍板圍起,並採取了適當的防滲措施,遮蓋經固化處理和密封包裹的飛灰包;區內亦安裝了空氣監測儀,對空氣中的懸浮粒子、重金屬及二噁英進行定期取樣及分析,確保區內的環境質素。

政府十分關注九澳區內的環境質素,對於飛灰臨時存放區及新選址,必會進行全面的環境影響評估,避免對周邊環境構成影響。為進一步保障原有九澳飛灰堆填區周邊的環境質素,已訂立系列的長遠監測機制及措施,包括於九澳飛灰堆填區內及其周邊敏感受體附近設置永久空氣監測站,在設立監測站前,亦會在一些區域設點監測區內的空氣質素;在九澳飛灰堆填區安裝了閉路電視,密切監察堆填區的運作情況;定期公佈監測數據,近期已增加檢測微細懸浮粒子(PM2.5),於本年第三季的監測結果中反映有關檢測參數。同時,會與區內居民、團體、機構等緊密溝通,增加資訊透明度;設立熱線電話,讓居民直接反映意見,以便對環境問題即時作出跟進和處理;計劃對九澳飛灰堆填區開展修復和綠化等工作。

此外,就九澳居民反映關於澳門水泥廠場所運作時所產生之粉塵問題,本局一直密切關注及跟進,亦聯同發牌部門進行檢查和提出環境保護範疇的改善意見,緊密跟進有關改善措施的執行情況。

從法制上管制有關工業場所的排放,是保障本澳居民健康及環境質素的長遠之策,本局去年委託了專業顧問機構開展本澳重點工業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管制策略研究,研究對象主要包括電力業、焚化爐、水泥業、化工製藥業及儲油庫等,針對有關場所進行實地考察及監測,科學地分析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研究制訂適合本澳現實情況的重點工業場所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並提出污染控制策略的建議方案,有關研究結果將作為日後制訂相關管制措施及法律法規的科學依據。」

特首會見市販互助會代表 (05/09/2012)


【特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在政府總部會見澳門市販互助會代表,就行業經營情況及發展前景聽取意見。

行政長官表示很高興與市販互助會一行見面,聽取意見。他關心到行業經營情況及發展前景,當中包括個別街市因人流較少而影響營商、街市攤販和小販面對新型超市的競爭、新入行者逐漸減少,以及義字街等五街整治計劃的情況。他表示,政府在建設和管理市政設施方面,著重便利居民,同時完善營商環境,盡力避免發生意外,保障公眾安全。

市販互助會會長柯勝樂感謝特區政府長期支持行業經營,包括多年來豁免小販牌照費和街市攤檔租金。他介紹了行業現況,以及本澳各街市及小販區的經營情況,又指出經重整後的街市及小販區的營商環境得以完善。他表示,鑑於去年祐漢新村第二街臨時小販區發生火警和鄰近地區的經驗,該會支持並配合民政總署整治義字街等五街的計劃。另外,該會會務顧問唐堅謀邀請行政長官出席下月舉行的五十五周年會慶活動。

市販互助會副會長阮錦添、勞協華、理事長柯清煌、副理事長陳達源、監事長張國柱;行政長官辦公室代主任柯嵐參加會見。

聖家不滿校外仍有小販檔 (05/09/2012)


【本報訊】對於民署在今次義字街等五街整治中,仍安排小販在義字街聖家學校外擺賣,該校校長林淑華感到不滿,並指整治後的行人道僅一點二米,行人道和攤檔之間僅有矮身鐵欄分隔,行人道的空間仍不足夠,與整治前「沒有分別」。她重申,校方要求當局將校園旁的攤檔遷移到其他位置。

義字五街整治計劃,繼部份商戶罷市抗議而民政總署貫徹執行後,聖家學校校長及家長昨日也表不滿。該校校長林淑華修女表示,學校正門的羅白沙街經整治後,行人道確是寬敞了。然而,他們曾向行政長官遞信,要求民署在今次的整治中,移走在義字街該校騎樓下擺賣的小販。不過,民署日前只答允「以設施規範其 (小販) 經營範圍,以確保有相應的空間予師生及家長通行。」

為出入暢通安排家長從義字街側門進入

對於民署不搬移那些小販,林淑華感到極為失望、不滿和遺憾。她指出,民署所謂給予師生、家長通行的「相應空間」僅有一點二米,「設施規範」僅是以一道欄杆分隔,攤檔仍緊貼師生、家長的出入通道,而且,民署表明「不會規範」攤販的帳篷。林淑華表示,由於有千多名學生,為了出入的暢通,需要安排家長從義字街的側門進入校園,再由羅白沙街的正門離開。

林淑華慨嘆:「民政總署的官員真的鐵石心腸!遷走那幾個攤販真的那麼難嗎?難道真的沒地方安置他們?為甚麼大人要和孩子爭道?」家長陳太也不贊成在義字街聖家學校旁繼續設有攤檔,她的兒子和其他學生曾撞到小販的物品而受傷,小販卻辯稱,由於沒有充足位置安放物品,難以作出改善。此外,由於行人道的寬度不足,甚至家長之間也因擠迫而發生磨擦。

譚偉文回應指「動態改變」中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譚偉文回應此事時說,重整工作需一步步慢慢落實,而該處的情況也是在重整計劃執行下,「動態改變」之中,「所以我諗我們不會否定任何的改善空間」。

對於是否會按學校要求移走該校騎樓下的攤販,譚偉文稱會與校方繼續溝通,「不可能一下子將這個現有情況做一個反天覆地的改變」,現時情況已較之前好云云,但始終沒回應是否答應有關要求、何時落實等問題。

譚偉文強調,義字五街的重整工作正朝「正面方向」發展,現已看到成效,社會也對新安排持正面態度,他們會繼續在此基礎上逐步優化改善,重申會在這「動態改變」中,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

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

仇國平踩場‧高岸聲拆招 (03/09/2012)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在「澳門論壇」批評,政府每年向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 (簡稱新青協) 資助近一千萬元,但是,該會理事長高岸聲仍堅持政策不是傾斜社團,是混淆視聽、不分青紅皂白。「他作為我們的畢業生,我這位教授,覺得非常慚愧,我希望在這機會向所有澳門市民說聲對不起、不好意思。我們做教授的沒有好好教導學生禮、義、廉,以及最重要的恥。」

仇國平指出,澳門青年政策諮詢文本內標明:「培養青年對社會、國家有認同感和歸屬感,瞭解並尊重自己的國家和文化。」然而,現時的青年社團根本不懂得尊重,「就正如學聯每一年在六月四日,應該是悼念『六四』死者的時候,他們舉辦載歌載舞的六月一日兒童節慶祝。我很懷疑那些青年領袖有否禮、義、廉、恥呢?如果他們沒有的,為何還給他們很多公帑,去實行青年政策呢?」

仇國平建議,在澳門青年政策內,應加入培養青年獨立思考能力、批判思維的內容。「對於國家所犯的錯誤,需要去瞭解和分析,令我們的國家往後不會犯同樣的錯誤。我們的國家已經死了很多人、浪費了很多錢、破壞了很多環境。我們不需要再有人為這個國家載歌載舞,這個國家已經很自豪、很偉大了。我們需要的是救這個國家。」他說這番話期間,會場內響起了掌聲。

新青協理事長高岸聲 (見圖) 則回應稱:「我是澳大公共行政碩士學生,但是,我從來未受過仇先生的教育或指導,所以,我完全不認同仇先生是我的老師。我很慶幸沒有這個老師,因為,這些老師是貶低某些人,去抬高自己的人格。」

劉左春:我們代表三千會員

在多位青年批評建制青年社團後,坐在台下的、自稱感到很不開心的新青協副理事劉左春也站起來回應追擊:「每一個人,由個體到進入社會,這兩個永遠都是組織,永遠由小的人群組成大的人群組。所以,青年的發展一定是在一個組織內發展。…… 我不想社會內有好似他們那樣的仇恨感!我們是代表社團會員三千人,我們代表所有支持我們的群眾……」

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在二零一一年獲公帑資助最少澳門幣九百五十多萬元,審批單位:社會工作局、澳門基金會、勞工事務局、衛生局、教育暨青年局。部份資助的原因如下:「資助該會舉行活動」、「資助與澳門學生聯合總會舉辦『建黨偉業電影專場』之場租」、「活動津貼:預防賭博港旅交流團」等。該協會的章程第二條是「本會是一個以團結廣大青年熱愛祖國、熱愛澳門、服務社會、友愛互助為宗旨的非牟利青年組織。」

本報記者

2012年9月1日 星期六

青年政策被抨傾斜社團 (01/09/2012)

【本報訊】在昨日的諮詢會中,不少參加者對接受政府資助的建制青年社團作出批評,認為他們不具代表性,以致政府未能顧及大部份沒有參與社團的青年人。另外,有參加者認為,不應傾斜資助青年社團,且要公佈他們受資助的帳目,不單要檢視量,也要監管質。教青局副局長老栢生認為:「我們不能一下子抹殺他們這麼多年投放的血汗和努力。」

在青年政策諮詢會中,第二個發言的蘇姓青年表示,從諮詢文本來看到,政府以青年社團作為了解青年人的橋樑。他認為,政府忽略那些社團的代表性,抹殺了不參與社團的年青人。值得注意的是,那些社團接受公帑資助,舉辦「多姿多采、五光十色、吃渴玩樂」的活動:「他們究竟代表多少年輕人?廣大的年輕人究竟有多少經常參與那些活動?」

青年政策對象應青年

對於文本提出以青年社團骨幹成員為主要對象作出培養,蘇姓青年稱:「社會不需要訓練一些社團的骨幹成員,他們好似『倒模』出來的、講著同樣說話的年輕人。我們需要以自己作為獨立的個體、有獨立思考、對社會上不公不義的事件發聲、對社會上不合理的事件有自己批判能力的年青人。所以,青年政策的對口點不是青年社團,而是廣大的青年。」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諮詢文本提出加大資助,其中的受益的青年社團,更向青年社團骨幹提供更多資源。「這不算是傾斜?翻看澳門基金會的報告每年給多少錢青年社團?數百萬元。這只是基金會,其他的,如中聯辦給多少?我不知道。」鮑思高青年村的張先生認為,諮詢文本忽視資助青年社團的檢視,不只要監管數量,更要有質量的保證。

資源都流向社團?

黃姓青年稱:「政府給予青年社團多少資源?有多少資源真的落實於青年身上?我覺得應該要公開。我們以前讀書,中學、小學班社費用了多少錢都會公開,對不對?」街總青年政策小組成員張淑玲稱:「我們建制社團的青年,同樣是有理想,有抱負,亦都不是其他人所說,我們只是坐著等出糧。這是對我們工作的不公平或侮辱!」

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長老栢生表示,局方對於社團或個人的支援真是沒有傾斜的,是盡量持平的,個人也可申請資助。「澳門有結社自由,本澳有一百四十多個青年社團,都是為服務我們的青年,提供很多社會參與的機會。其實,他們做了很多事情,我們不能一下子抹殺他們這麼多年投放的血汗和努力。」老重申,面對不同的社團時,是一視同仁的,局方也有嚴格處理資助的程序。

雷鋒也被擺上檯 (01/09/2012)

澳門青年政策諮詢文本在「注重品德成長」的部份寫著:「與青年團體共同發掘和褒獎社會上勇於面對挑戰、跨越成長障礙、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和貢獻社會的青年,藉此弘揚積極向上風氣,為青年成長樹立榜樣……」陳姓青年在昨日的諮詢會中表示,人是有獨立性的,每個人的不同更應得以發展,不宜塑造一個模樣推給每一個青年學習。

「內地很喜歡要學習一個名叫雷鋒的人。我都不清楚他是誰!長期喊要學習雷鋒,學習雷鋒,但是,我見到內地社會的品德、素質始終沒有進步,更有一些令人痛心、滅絕人性的事件發生。」陳姓青年認為,更需要培養青年獨立思考,批判社會,關心弱勢、積極參與公民社會。

此外,諮詢文本在「提升競爭能力」部份的第一條列寫著:「以青年社團骨幹成員為主要對象,開展提升領袖能力的培訓……」。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本澳現正的青年社團是否很能夠提升青年的競爭能力呢?與其他地區的青年競爭,本澳社團青年能夠爭進外國的大學?不是的。能夠爭得很好的工作?又不是的。……」

「既然,沒有表現很大的競爭能力,為何教青局還要依賴那些青年社團去提升年青人的競爭能力呢?」仇國平指出,港、台、星加坡地區不是依靠社團,而是依靠公平、公開的考試來提升競爭能力的。「送學生去哪裡讀書?不是去北大,不是去清華,而是哈佛、史丹福、劍橋、牛津。而且,學生要爭勝才能入讀的。」

官方委任的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街坊總會理事雷文強(見圖)直指,澳門青年人學習能力低下,主動不足,因為,本澳竟有青年不認識十三億人民都學習的雷鋒,「這完全沒有一種積極學習的心態,在澳門,不敢說這是普遍存在,但我相信是應有存在的,這方面,教青局必須要多加關注。」

雷文強指出,榮譽生是不需投考大學入學試的,「有些鼓吹通過考試作為提升競爭力及入讀不同大學,他們又很多時都提及外國的大學。可能很多人未了解澳門自己有能力提升,自己去讀不同的大學,其中,包括我們中國的北大和清華,在全世界的大學中排在一百名內。但是,我相信不是很多人知道,我想教青局要多宣傳大學的資源和排名。」
               
本報記者

建設辦跟進台山公務員大廈居民訴求 (01/09/2012)


【特訊】台山中街公共房屋建造工程開展以來,政府對附近居民之訴求表示關注,政府部門及承建單位展開一系列恆常溝通會議機制,透過有效的渠道讓居民反映意見及跟進相關情況。2012年初,項目兩側之公務員大廈及平民大廈居民反映受到地盤施工影響導致大廈出現裂紋,經跟進後發現,原因與鑽樁進入基岩時產生震動,導致該樓宇牆身出現非結構性裂紋。

就居民於恆常會議上提出之訴求,政府積極聯合各個部門積極跟進並尋求解決方案。在今年6月份就大廈公共部分出現非結構裂紋的情況,建設發展辦公室聯同多個部門及承建單位為公務員大廈住戶巡查有關公共部分,並分階段在業主委員會協助下,進入大廈住戶室外進行檢查。及後,承建單位亦於業主同意下相繼展開室內維修方案。直至目前為止,公務員大廈共有23戶住戶提出要求承建商對室內缺陷檢查維修,已完成10戶的室內修補工作,其中8戶已簽署滿意書,2戶待簽署,餘下13戶將繼續跟進。

而關於公共部份之維修問題,於7月份向業主會提交維修方案,承建單位認為在業主會同意下,協助修復部份因日久失修及非因工程產生之問題。

根據承建單位委託監測機構在現場進行的檢測,暫時未有發現新增之石剝落及裂縫,有關公共部分的維修工作,現階段只待業主會達成共識及釐清問題後便可立即啟動公共部份之修復工程。據悉,業主委員會方面已就大廈之公共部分維修去函當局,申請有關證明樓宇結構安全之文件。

建設發展辦公室指出,台山中街公共房屋建造工程於開始前及工程期間,均有根據設計方案對周邊的建築物進行監測,包括目測觀察,地表沉降,測斜計、測斜儀,地下水位計,深層沉降等一系列的監測工作,作為指導工程施工的控制措施,有關監測工作目前亦如常進行。另外,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對台山公務員大廈樓宇結構進行析研究,並邀請澳門大學土木工程研究中心定期監測及量度大廈結構數據。

誠然,政府是以居民的人身安全及樓宇結構安全為首要考慮,有關公務員大廈存在的安全問題,在預判可能出現危險之前維護居民的生命安全。建設發展辦公室亦會在過程中,協調相關工作及起橋樑作用,以便可更順利開展溝通工作,居民亦能獲得資訊以釋除居民的疑慮。

傳媒兩法商議式民調末期報告已成 (01/09/2012)


【特訊】為收集市民及傳媒對修改《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的意見而展開的商議式民調工作告一段落,新聞局於昨日收到由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提交的修改《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待完成相關的行政程序後,將舉行發佈會,公布民調期末報告內容以及該局與傳媒界各場會晤及座談會上收集到的意見整理結果。

商議式期末報告包括報告正文的中英文版以及相關附錄,合共超過1800頁(中文版1510頁及英文版350頁),內容除了有中期報告內三次民調的初步結果和分析市民對兩法意見的方向性描述外,還有對「公眾組」和「專業組」對修法意見的民調結果進行深入分析、商議式民調各環節的工作安排、以及「商議日」合共44場小組討論和4場大會問答共約40多萬字的會議錄逐字稿等大量資料。

今年3月底新聞局曾舉行傳媒意見初步整理及民調中期報告簡報會,會上介紹了綜合傳媒意見及中期報告的結果。對於委員會的存廢,業界及市民的意見並不矛盾--業界主流意見不贊成有官方代表的委員會,市民則傾向在法律框架外由業界成立委員會,並希望有市民的參與。兩者的立場與政府堅持的原則並無抵觸,即業界的自我規管組織應由業界自行決定。政府會參考新聞業界及公眾所表達的修法方向意見,並諮詢法務部門的專業意見,作出進一步的研究及分析。

特區政府2010年3月宣佈啟動《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修訂程序,為了收集傳媒、社會大眾對修法的意見,集思廣益,有需要進行廣泛、客觀和科學化的民意收集、諮詢及研究工作。

為此,新聞局除了在2010年底以邀標方式委託澳門科技大學進行了兩法修訂方向的文獻研究外,亦於2011年透過公開招標方式判給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提供兩法修訂的民意調查和分析服務,透過首次引入「商議式民調」的科學方法,並於2011年12月4日舉行「商議日」,收集澳門市民和傳媒對修法的意見。

與此同時,該局在2011年12月中旬開始至2012年3月底,與本澳不同的傳媒組織和傳媒機構的代表、新聞工作者進行了多場次的會晤和座談,就修法問題坦誠交換意見和看法。過程中分別與6個本澳傳媒組織和31家傳媒機構的代表進行了24場會晤,並於2月21日及22日舉辦了兩場傳媒公開座談會(座談會共有57名來自28間傳媒組織及機構的新聞從業員出席)。另外,透過座談會現場及電子信箱收到了6份由新聞工作者提出的書面意見。

按照該局的工作規劃,修法分四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會展開方向性的研究工作,透過與本澳新聞業界的交流,以及委托學術研究機構進行客觀和科學化的研究及民意調查,收集意見,為下一階段製訂法律修訂文本提供參考。第二階段政府會因應首階段的方向研究結果草擬法律文本,第三階段則就法律草案展開全面諮詢工作。最後,按照諮詢結果,整理法案文本後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易研方案(澳門)有限公司根據服務合約要求,於昨天向該局提交修改《出版法》與《視聽廣播法》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該局將向上級呈交相關報告書,計劃待報告書獲審閱後將舉行發佈會,公佈民調期末報告內容以及該局對與傳媒界各場會晤及座談會上收集到的意見整理結果。

隨著商議式民調期末報告完成,標誌著兩法修訂的前期準備階段結束,即完成了透過與本澳新聞業界的交流,以及科研調查的工作,收集修法方向意見,為下一階段製訂法律修訂文本提供參考。

政府感謝各界支持政制發展 (01/09/2012)


【特訊】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法案已於8月29日經立法會細則性審議通過,標誌著澳門特區政制發展向前邁出重要的一步。特區政府對於立法會、本澳廣大市民、傳媒、社團及學校的全力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謝。

特區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與社會各界一起努力,順利完成了憲制層面的「五步曲」,以及完成了本地兩個選舉法的修訂工作,這是社會各界支持參與的成果,也是社會共識的體現。立法程序的完成,為2013年立法會選舉和2014年行政長官選舉提供法律基礎,為社會穩步持續發展奠定重要基石。

因應新修訂的法律規定,特區政府將全力做好法律的宣傳工作,同時積極完善有關選民登記的各項安排,讓社會各界深入認識新修訂的法律內容,為明年立法會的選舉做好充分準備。

周邊擬闢電單車咪錶位 羅白沙街改善工程完工 (01/09/2012)


【本報訊】早前展開的擴闊羅白沙街行人路工程日前已完工並已開放使用,民署強調,工程並沒有令該處合法車位縮減,但正與交通部門協調在周邊道路開闢多個電單車咪錶位。

民署昨介紹有關工程,主要將羅白沙街兩邊行人路,由原來一米多擴闊至約三米,並加設鐵欄分隔,改善人車爭路情況,保障公眾尤其區內聖家學校之學童出入安全。工程並在義字街聖家校門行人道設鐵欄,將小販檔推出一些,騰出一條寬一點二米的通道。

署方強調,工程並無減少該區的合法泊車位,不過他們為平衡居民需要,正與交通事務局調將,在大纜巷、連勝馬路、萬安巷以及羅白沙街四處增設電單車泊位,但未有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