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桃花崗被和平佔有 疑點重重 (24/09/2012)



【本報訊】逾數十年歷史的紅街市「桃花崗」地段,法院以「和平佔有」二十年為由,裁定那處屬於丁姓商人所有。發展商更待五年上訴期結束後,才要求在那裡長期經營的攤販檔主遷走。立法議員吳國昌表示,由於檔主懷疑人有偽造文件,已向檢察院投訴,現等候偵查結果。此外,這事件有相當多疑點,其一是當年法官在裁決前,沒有要求檔主出庭作供。

在鄰近紅街市、名為「桃花崗」的土地上,有多個咖啡檔、餅店、等攤檔經營逾三十年。然而,這些檔主在二OO九年才知道,法院已裁定丁姓商人「和平佔有」那幅土地。雖然,至少有四個攤檔拒絕遷走,但發展商在旁邊工地的圍板範圍逐步擴大,路口也加設了鐵柱,唯一的通道中段位置更新增了鐵閘。

據澳亞衛視報道,法院的資料顯示,丁姓商人於一九七七年購入那處三百七十九平方米的土地,但一直未有在政府登記業權。二OOO年,丁入稟法院以「和平佔有」土地超過二十年為由,申請成為業權人。二OO四年,初級法院確認其地主身份,不過,丁姓商人沒有立即收地,直至上訴期 (二OO九年) 過後,才通知「桃花崗」的檔主遷走。

檔主提出了多個疑點:那名丁姓商人聲稱一直為攤販維修,並以業權人身份收取租金,但是,檔主們堅決否認這說法。另外,法院作出裁決前,未有傳召檔主出庭作供,被指程序上存在瑕疵。而且,丁姓商人提出了「環境證據」,聲稱在那裡存放建築材料和出租土地等超過二十年,但是,在那裡經營逾三十年的檔主卻是聞所未聞。

檔主指有人提供虛假文件

除了上述疑點外,協助檔主的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表示,初級法院作出裁決後,應有庭差到「桃花崗」貼出通告示的,但是,檔主們也聲言未曾見過相關文件。吳指出,檔主們也質疑有人向法院提供虛假文件,於是,在兩年前向檢察院投訴,要求展開偵查。他希望檢院盡快公布結果,以免發展商和檔主的矛盾激化。

「政府 (在這事件中) 的角色很離奇!」吳國昌表示,行政長官也要責成行政法務司司長展開民政總署的內部調查。他指出,民署 (市政廳) 很可能在過去五十年,發出准許檔主在私家地上經營的牌照,甚至曾在那處展開整治工程,直至今年才停止發牌。

私家地又怎發小販牌?

吳國昌提出:「如果,民署知道那處是私家地,是不應該發出小販牌照的。若知道那是私家地,又有理由發牌的話,當有人申請『和平佔有』時,沒有理由不向法院提供資料,告知那裡雖是私家地,卻由政府使用。另外,沒有理由的是,當年的法官得悉情況後,又不通知政府。這是非常離奇的!」

臉書發起捍衛桃花崗專頁支持者眾

有網民在臉書 (facebook) 開設「捍衛紅街市桃花崗  維護澳門本土特色」專頁,在短短十四小時內,已有逾四百人加入。開設者表示:「不忍桃花崗老店被地產商『和平佔有』無理迫遷,希望透過網絡引起更多關注,集合大家力量,一同捍衛澳門人集體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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