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三十行動:發展商處心積慮 (26/09/2012)



【本報訊】澳門三十行動聯盟的代表昨就桃花崗的爭議到民署遞信(見圖),理事長湯榮耀覺得,發展商在法院裁定桃花崗是私地的上訴期結束後,才展開收地程序,是「處心積慮」和「有預謀」的。會長高岸聲則認為,連民署在八年前也不知道法院的私家地裁決,桃花崗的檔主不知道而錯過了上訴期,也是很合理的。

初級法院在二OO四年宣判,鄰近紅街市、羅若翰神父街一處地段 (俗稱桃花崗) 是屬於發展商的,因為,那裡原是私家地,且被和平佔有二十年。澳門三十行動聯盟理事長湯榮耀表示,就算外界對上述裁決提出了眾多疑點,但「遺憾」的是檔主們被通知搬遷時,已過了上訴期。

湯榮耀覺得,「發展商是處心積慮,有預謀,在O四年判決後,過了上訴期,才在O九年開始收地。很明顯,懂得玩遊戲規則。如果從法律上說,可能很符合規矩,但在情理上,是一件很危險的事,影響市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指出,民政總署及其前身 (回歸前的市政廳) 一直管理桃花崗,檔主們數十年來也向政府繳交費用,故始終認定那是公地。若果,民署在二OO四年也不知道法院確認私家地的判決,檔主們不知道也是很合理的。他認為,民署需要公布更多資料,以釋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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