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當時依法加批偉龍馬路八地要無效 劉司否認有行政失誤 (06/09/2012)


【本報訊】政府宣告在歐文龍下台後才加批偉龍馬路機場對開的八幅土地批給無效,負責簽出該土地批示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否認有行政失誤,重申當時是依法辦事,不存在任何瑕疵。

劉仕堯回應政府宣告八幅加批地無效時表示,這是嚴格按法院的歐案判決所作之跟進,現正按行政程序法典處理後續工作,包括進行聽證,待所有程序完結後,會適時向社會公布相關內容。

歐案判決內容只包括偉龍馬路的五幅地,並不涉及是次宣告無效的八地,劉仕堯解釋,由於加批八地的緣由是該五幅地,在五幅地無效下,自然跟進批出的八幅也是無效,但指這解答只是「朦朧的解釋」,並非「絕對法律意見」。

被問到宣告八地無效是否代表了當時批給存在行政失誤,劉仕堯直言「不覺得」,重申當時是按實情、法理基礎等去作加批決定,完全依法進行,「我諗在這件事裡,我們不覺得政府在這方面是有什麼樣的瑕疵,只可以話,你事後睇返轉頭,或者你可以作一個這樣的推斷。」

至於此舉會否引致承批方展開無了期的訴訟,劉司答道,司法訴訟的事難以預測,「但無論點,我們會依法進行我們要做的相關工作」。

該八幅加批地是出自劉仕堯於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由所作的「第15/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內容包括加批這八幅合共五千二百多平方米土地、放寛十四萬多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等,讓承批的Moon Ocean公司(由港商劉鑾雄為執董的華人置業集團持有)發展住宅項目,即現時已停售、停建的御海‧南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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