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人員增倍‧開支升半 特首辦四年暴肥 (27/09/2013)


【本報訊】自行政長官崔世安二OO九年上任至二O一二年,政府總部的人員由二十二人升至四十一人,開支由一億三千多萬升至二億多萬元。該辦公室主任譚俊榮回覆議員吳國昌時表示:「對比二O一二年與二OO九年行政長官辦公室的開支,實質增幅審慎、合理。」

原來,上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於二OO九年十二月離任時,行政長官辦公室的人員有二十二人,但是,截至目前為止,該辦公室的人員數目已升至四十一人。此外,二OO九年,行政長官辦公室的開支為一億三千九百六十多萬澳門元,但是,二O一二年,崔世安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其開支升至二億多萬澳門元。

譚俊榮解釋原因

特首辦主任譚俊榮在回覆議員吳國昌的查詢時,提及增加人員的原因。他表示,第三屆特區政府履職以來,行政長官辦公室主要增加的工作範疇及職能包括:統籌及深化粵澳合作,統籌及開展涉台事務,成立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加強特區與葡萄牙的合作。他說:「除上述各項外,行政長官辦公室還就確保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以及民情民意的收集、分析及回應等方面,做出相關強化的措施。」

「對比二O一二年與二OO九年行政長官辦公室的開支,實質增幅審慎、合理。」譚俊榮解釋,開支增幅主要來自期間公務人員薪酬及津貼調整、年資獎金 (供款時間獎金)、房屋津貼受惠對象由部分人員擴展至全體人員,新增職能的相應負擔, 以及通脹因素等。

譚俊榮又補充,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成立初期,未有合適的辦公地點,暫留政府總部辦公室,其後勤輔助亦由政府總部輔助部門負責,因此,相關開支仍由行政長官辦公室預算支付。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的實際支出應會低於預算,新部門的預算和執行率通常需要一段時間磨合。

特首辦政總四年九工程 總開支一億四千萬 (27/09/2013)


【本報訊】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裝修完成多年,一直沒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日前,該辦公室主任譚俊榮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表示,上述開支為二千五百八十多萬澳門元。此外,本報初步估算,崔世安上任不足四年,與行政長官辦公室和政府總部相關的裝修工程至少九項,總開支約一億四千萬澳門元,逾半項目沒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 (見附表)。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書面回覆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後,其兩個層樓的辦公室修繕工程開支為二千五百八十多萬澳門元。另外,政府總部輔助辦公室大樓 (玻璃屋),費用為三百五十多萬澳門元,政府總部地庫停車場,費用為一百四十多萬澳門元。

為何這筆以及一些政府總部的工程開支未見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譚俊榮解釋:「在工程開支的公布方面,根據現行公共財政管理制度規定,每年超過澳門幣一百萬元的跨年度負擔,方以行政長官批示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崔世安當選行政長官,特區政府租用鄰近政府總部的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二至六樓。二OO九年,用於三至六樓的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開支為二千四百一十多萬澳門元,二O一二年,用於二樓的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開支近四百八十萬澳門元。

以上開支同樣沒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譚俊榮表示,租用上述大廈供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行政會秘書處、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及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使用。

工程不公開招標有原因

為何工程沒有公開招標?譚俊榮解釋:「政府總部在裝修工程判給上,由於對原有裝修的施工素質滿意,考慮到保持裝修風格的一致性、部份辦公地點的保安安排不宜廣泛公開、工程所具有的特殊性及保密性等,經過聽取土地工務運輸局的專業意見,決定將有關裝修工程以磋商方式判予原承建商,並且交由工務局跟進工程。此做此符合現行工程開支制度規定。」

昨晚,行政長官辦公室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經核對資料,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大樓五至六樓、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二樓、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三至六樓的裝修工程的承批者為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政府總部地庫停車場修繕工程的承批者為行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二千多萬裝修費不公布 陽光政府有暗位 (27/09/2013)


【本報訊】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認為,行政長官辦公室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其二千多萬元的裝修費,做法不合理,也與崔世安常說的陽光政府背道而馳。對於行政長官辦公室人員增加百分之八十六,開支上升百分之四十八,吳國昌稱:「相當嚴重」。

崔世安的行政長官辦公室裝修工程開支,終於在直選議員吳國昌的查詢下得以揭盅。七月下旬,吳國昌根據第 3/2000 號法律第二十九條及《議事規則》第二條 d 項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向特區政府提出查詢索取資料。然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的回覆日期為九月十六日,即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翌日。

特首辦人員開支大幅增 吳:問題嚴重

昨天是吳國昌的生日,他把譚俊榮的回覆信函上載到社交網站,標題為:「慶生之作--炮打司令部?」自崔世安就任行政長官至今,行政長官辦公室的人員大幅增長百分之八十六,開支則由二OO九至二O一二年大幅增加達百分之四十八,吳國昌接受本報訪問時稱:「相當嚴重」。

雖然,譚俊榮指出,行政長官辦公室增加數項工作範疇和職能,但是,吳國昌舉例,在粵澳合作方面,應已有其他職能部門負責 (過去多由經濟局等回覆議員關於粵澳合作的質詢),在對台事務方面,已有設在台灣的辦事處執行,他認為,政府應該強化各相關部門,不適宜不斷擴大行政長官辦公室。

對於,行政長官辦公室裝修費高達二千五百多萬澳門元,並以該開支不超過澳門幣一百萬元的跨年度負擔為理由,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吳國昌認為,不公示該筆龐大的開支是不合理,並質疑:難道政府把二千五百多萬元分為二十多年開支?

「沒有公示,與崔世安所說的陽光政府,是背道而馳的。…… 我提出查詢,是希望行政長官領好頭,以免做成上樑不正下樑歪。」吳國昌重申,促請崔世安提交預算執行綱要法,設立法定立項預算制度,規定公布每項公共工程的立項預算,方能體現陽光政府。

審計署應否審計行政長官辦公室?吳國昌稱:「視乎審計署負責人有否膽量。審計署查到行政長官的工作,負責人會否又被撤換?審計長會否不能當下去?這在政治上的確存在威脅,我是諒解的,但是,希望他們勇敢,亦希望特首寬宏大量。」他笑言,最理想是崔世安主動向審計長說:「不用怕,審計吧!」

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當局電話調查逾六成人反對 西灣湖夜市判死 (20/09/2013)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建議的西灣湖夜市旅遊項目,險在第一輪諮詢 (當局聲稱僅有八條意見反對) 後啟動工程。在社會強烈反彈下,政府展開第二輪諮詢,昨日公布的結果顯示:「大多公眾對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持反對意見」,政府則表示:「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現階段未有充足條件繼續發展」。

昨午,政府舉行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公眾諮詢意見匯編及總結記者會。政府決定,基於諮詢結果已有明確取向,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現階段未有充足條件繼續發展。跨部門工作小組將按照社會意見,分階段優化西灣湖和周邊綠化、康體設施。

政府暫時或永久擱置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黃有力稱:「這個項目是不會進行的…… 現時的決定是如此,…… 我們不斷吸收居民的意見來調整工作,若將來有具體的需要,我們可能因應當時的需要來進行,但是,現在這個項目是停止的。」

旅遊局會否物色另一地點建設夜市?旅遊產品及活動廳廳長陳煖思回答記者詢問時稱:「建夜市不是旅遊局的工作範疇。如果,民署再選另一地點,或者建夜市的時機成熟,當然,我們在跨部門合作中是支持的。」

澳門大學副教授林明基介紹關於西灣湖綜合旅遊項目的電話調查訪問結果,當中顯示,逾六成受訪者反對在西灣湖岸邊增加「澳門手信售賣區」(六成九反對)、「美食廣場」(六成反對)、「夜市」(六成六反對)。另外,逾八成受訪者贊成在西灣湖岸邊增加「綠化通道」、「緩跑徑」、「步行徑」。

大多數認同增湖邊休閒活動設施

經過分析從公眾及社團說明會、信函及其他途徑 (如:電話、電郵、傳真等)、專題網頁、電話調查訪問所收集的意見後,林明基總結:「雖然大多公眾對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持反對意見,但同時他們亦認同需要為西灣湖周邊增設休憩活動的設施。」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麥儉明介紹「西灣湖設施規劃方案」,包括:設置環湖綠道、重整休憩區 (規劃成「運動區」、「康體健身區」)、重建公廁、擴濶沿岸步行徑、設置休憩平台。也會計劃將近海約二點五米闊的行人道,向岸邊石堤擴闊至五米,鋪設新步行徑等,以創設空間配合媽閣海濱長廊的整體規劃。

麥儉明聲稱,應該沒有大型工程影響西灣民國大馬路的古樹。他表示,「西灣湖設施規劃方案」不是龐大的工程,可望在明年初展開,由於,方案仍在較初步階段,暫未有一個具體的預算。

《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第二輪公眾諮詢意見匯編及總結報告》長達八百多頁,市民可到相關網站下載 (http://www.saivan-consultation.gov.mo/c/ref/list.aspx)。

二O一O年十一月,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第二份施政報告提出,建議把西灣湖廣場下層發展成包括夜市的綜合旅遊項目。二O一二年十月,政府公布諮詢結果,宣稱在一百七十八條意見或建議中,明確反對在西灣湖設立綜合旅遊項目的只有八條,並且,決定在今年初招標。

上述的決定引起市民、議員、學者、專業人士等強烈的反對和批評,二O一二年十一月,政府才訂立為期三個月的第二輪公開諮詢期。其間,有市民組織單車遊行反對夜市計劃,也有大學生在諮詢會中批評:在休閒的西灣湖建造熱鬧的夜市,根本是「與民為敵」。

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2013) 馬會三地段獲准改用途 (總覽)

馬會三地段獲准改用途 建住宅酒店 (06/07/2013)
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3/07/06072013.html

馬會改用途三地不屬閒置 賈局未說明理由 (25/07/2013)
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3/07/25072013.html

閒置土地處理不透明 (26/07/2013)
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3/07/26072013_26.html

本報查詢馬會三地改用途 工務局回覆﹕不宜逐一披露 (17/09/2013)
http://chengpou.blogspot.com/2013/09/17092013.html

本報查詢馬會三地改用途 工務局回覆﹕不宜逐一披露 (17/09/2013)


【本報訊】回歸前,澳門賽馬會三個地塊獲准改變用途──興建住宅、酒店、非工業樓宇,但是,十多年來未有發展,特區政府既不收回,現更審核相關的工程計劃。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沒有說明,那些不是閒置土地的理由,所以,本報向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查詢,近五十日後,得到工務局的回覆是:不宜逐一披露具體個案。

澳門賽馬會地段內的三個地塊,在十多年前獲准改變用途,但空置十多年不發展,特區政府不單未把它們收回,現更審核承批人提交的工程計劃草案。為何它們不是閒置土地?七月二十四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只聲稱:「有個理由不是閒置土地。」但是,始終沒有說明理由。

工務局五十日後回覆

七月二十五日,本報發電郵向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查詢。七月二十六日,工務局回覆:「收到,會跟進。」但是,超過一個月後,當局仍未回覆。九月二日,本報向工務局查詢,九月十三日,終於收到回覆如下:

「自二OO九年開始,政府有序地加緊處理未被利用的土地,現時四十八個屬可能歸責個案的首階段分析工作經已完成,二十八個個案目前正進行有關宣告土地批給失效的聽證或續後跟進程序,而部分個案則尚需要進行次階段的更深入和詳細分析,相關結果屆時將會陸續向外公布。由於部分案卷的法律程序較為複雜,若涉及商業情況,按法定程序處理,不宜逐一披露具體個案。」

工務局又指出,目前,其中兩幅土地的工程計劃草案已完成審批,現正審批工程計劃;另一幅土地之工程計劃草案經政府建議修改後,承批人已遞交新的草案。

回歸前,澳門賽馬會三幅地塊獲准興建住宅、酒店、非工業樓宇。那三塊土地分別由馬會置業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兩塊) 及 SOCIEDADE HOTELEIR MACAU TAIPA RESORT , LIMITADA (一塊) 承批,上述兩間公司的股東均是設在英屬處女島的公司。

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

民調機構街頭調查冒充政府? (11/09/2013)

【本報訊】由新澳門學社出版的「愛瞞日報」,昨午四時上載長約一分二十秒的、隱蔽拍攝的短片,名為「有民調機構冒認政府部門在街頭進行選舉有關問卷調查」(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536654733070299),「愛瞞日報」在臉書留言表示:「本報已向選管會投訴。」

在短片中,看似是中學生的青年,自稱是「社會政策研究學會」進行選舉民調,更一度聲稱屬於政府部門。「愛瞞日報」記者問:「你們真是政府?」青年說:「是的,是的。」記者問:「你們知不知,選民是不可透露投票意向的?」青年說:「你可以填不便透露。」之後,他們又問:「你投票給競選組別的因素是甚麼?」

另外,有網民上載蓋有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校章」的家長信,當中指出:「本校應『社會政策研究學會』的邀請,組織高三級及高二級部份學生與九月十五日投票日問卷調查工作,以便學生有機會進行社會實踐活動及得到更好的鍛鍊。…… 參加學生於九月十日上午十時正在本校進行培訓,下午安排實習。」

在互聯網搜尋便可發現,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曾與澳門社會政策研究學會一同進開展調查。按公證署公布的資料,澳門社會政策研究學會為非牟利學術團體,宗旨為團結愛國愛澳人士,共同研究澳門社會發展政策,並加強澳門與海內外各項學術文化交流,該團體的消息也甚少見於傳媒。

新澳門學社則呼籲選民,不要接受網站出/入口、電話訪問及任何有關投票的民調,根據香港經驗,有關民調結果有可能會成為某些既得利益集團配票之用。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也撰文指出,選民若不理民調背景而貿然回答,有可能助長不公平選舉 (http://www.chengpou.com.mo/news/2013/9/3/41008.html)。

2013年9月9日 星期一

開會好重要 (09/09/2013)

「議員去開會是好重要」,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點出。因為立法議員職責之一,就是監督政府,監督首先就要掌握資訊、了解情況,若不出席充滿政府訊息的會議,自然掌握的就較不全面和充分,又如何能盡責地監督好政府?

或許會有議員就出席率偏低辯解,稱其工作並非只有開會,還有落區收集民意等其他議員工作要做,且還要兼顧議會外工作和事務。仇國平引用交出高出席率、身兼教職的直選議員陳偉智等例來反問:「點解他行,你又不行?」

仇國平直言,關鍵之一是這些議員壓根不用就表現優劣向廣大的市民負責,「所以他表現好不好、出不出席,對他們來說無傷大雅」。同時,他們的支持者亦不是因為其在這方面表現優劣,去決定投不投出那一票。

選舉流弊助議員hea過

要知道,現今立法會選舉制度存有流弊,如政府把競選經費上限訂得太高、缺乏打擊賄選和保障公平選舉的有效措施,仇國平說,這會讓一些財雄勢大者,可以不用拿出實際成績,亦可透過一些其他手段,去當選、去連任,自然就有恃無恐,將議會工作「hea過」。

還要指出,立法會會議缺乏直播、近半會議閉門進行,表決記錄事後難以翻查算帳,加上傳播媒介的報道不全面,讓議員在議會工作表現等相關訊息不夠流通,外界無法有效掌握清真實情況,導致一些表現欠佳議員,每回也能蒙混過關。

不過,仇國平補充,許多市民對立法會期望不高、關心不足,故即使議員表現不佳,人們大多不會在意、沒有所謂,這實與本澳公民教育忽視政治參與、關心社會的公民權利之內容,以及立法會功能不彰顯有關。

解決之法:民主化

要打破困局找到出路,仇國平認為,最簡單解決方法是民主化:走向普選,其後再加強議會職能。在那樣環境下,議員自然要「全職」,多花時間和心機去做事交表現,「你一定要做到事,人們先至會走來選你,於是(議員)不會有那麼多藉口又哩又囉(不出席)。」

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

仇國平校前派傳單警員到場 (05/09/2013)


關注公平選舉的團體──澳門良心成員仇國平,昨日中午,與一名女成員在教業中學門前,向師生派發「公平選舉,師生有責」的單張。據了解,一名陳姓男主任要求澳門良心的成員,不要在校門前派發,仇國平強調,該位置屬公眾地方,堅持不應受到干預,爭論期間,仇拍攝對方作為證據。

有警員接報到場,向上級請示後聲稱,根據刑事法,未經許可錄影或拍攝是罪行。仇國平在警員要求下,刪除拍攝的內容。由雙方爭論到警員離開,為時約半小時。他問:「校門很大,行人道很闊,師生又不多,我們人又少,沒有造成阻塞,有甚麼問題?」

與仇國平一同派發傳單的女青年表示,有學生經過時聽到「請支持公平選舉,學校不可以只宣傳單一候選人」,回頭接收傳單,他們可能已飽受不公平宣傳之苦。雖然,多次受到阻擾,但是,仇國平表示,澳門良心將繼續前往不同的學校,派發傳單。
                               
本報記者

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受公帑資助機構參與選舉 良心倡限制與公共部門看齊 (04/09/2013)


【本報訊】有候選組別透過托兒所派發競選傳單的做法備受非議,澳門良心建議,政府未來應立法規管獲資助組織的選舉參與,可參考與現行公共部門的規範和要求看齊,堵截公帑被直接或間接挪用到競選宣傳上,免損害公平選舉。
 
關注公平選舉的澳門良心成員仇國平形容,現時選舉不公的情況十分糟透了。他舉例,早前同心透過工聯旗下托兒所的渠道,把競選宣傳單張連同「兒童手冊」派給家長的做法,已違反公平選舉的原則。

利用未成年人幫忙宣傳不對

 
仇國平指出,這是利用一些心智未成熟的小朋友去幫他們做一些政治活動,已經是第一個不對;相關托兒所有接受政府的資助,但卻一面接受資助,一面去做違背政府保持中立、提倡公平選舉精神之事,就是第二個不對。
 
眼下這些行為是無法律去制裁,故仇國平建議,政府應嚴格規限接受公帑資助的社團和機構在參與選舉方面,一如現時當局對公共部門、公務員在這方面的限制和要求,如部門內不可張貼競選海報、不可在辦公時間動員和穿著組別服飾等等,堵截機構直接或間接以公帑去助選。

另外,良心數名成員昨日到有背景的鏡平中學門外派發單張,宣揚「公平選舉,師生有責」,提醒任何人包括學生在內,都絕對有權拒絕為任何人助選、投或不投票給誰,且可舉報相關違法行為。有接過的學生笑言:「姐係可以拒絕幫第XX組啦!」

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

選舉要公平,杜絕背景不明的選舉民調 (03/09/2013)

每逢立法會選舉,總會有不少電話選舉民調,到了選舉日,又有票站調查,了解市民投票意向。但選民若不理民調背景而茂然回答,有可能助長不公平選舉。

據了解,近日有背景不明的電話調查員,詢問選民在立法會選舉中的投票取向。在選舉當日,亦會有背景不明的調查員,在投票站出口進行調查,詢問選民的投票給哪一位候選人。這些民意調查,不少是由財雄勢大的社團在背後策動,目的是了解它們支持的候選人會獲取多少選票,然後動員鐵票 (即最忠心的選民),盡量將選票平均分配到每一位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務求令即使往績乏善可陳、但得到他們支持的候選人也可以獲勝。

這種透過民調分配鐵票的方法,並沒有違反任何法例,但是會構成選舉不公: 根據鄰近地區的經驗,不少來自財力一般但具有往績的候選人,敗在有民調及鐵票支持,但知名度及往績欠佳者。這種不公平制度,只會助長有財有勢的人,透過支持效忠自己的平庸之材當選,嚴重影響代議士的質素,以及為民請命的熱誠。

現時五百多萬元的選舉經費上限,按每位選民計,金額比香港高得多,對財力一般的候選人已經很不公平,也不利維持選舉廉潔。同時,有候選人透過社團,在選舉前夕向選民大派現金及禮物,在官方指定以外的地方大量張貼個別候選人海報,又利用接受公帑支持的社團,動員對選舉不甚了解的長者及小孩派發傳單,甚至投票給個別候選人。

對於種種涉嫌違反選舉法及選舉指引的情況,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廉政公署迄今束手無策。為了落實公平選舉,選民不能依賴政府,應靠自己的力量推動公平選舉。最基本的,就是杯葛電話選舉民調、 杯葛選舉日票站調查、 謝絕賄選、 拒絕被脅迫的情況下,投票給並非自己支持的候選人。

仇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