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特首辦政總四年九工程 總開支一億四千萬 (27/09/2013)


【本報訊】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裝修完成多年,一直沒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日前,該辦公室主任譚俊榮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表示,上述開支為二千五百八十多萬澳門元。此外,本報初步估算,崔世安上任不足四年,與行政長官辦公室和政府總部相關的裝修工程至少九項,總開支約一億四千萬澳門元,逾半項目沒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 (見附表)。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書面回覆直選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上任後,其兩個層樓的辦公室修繕工程開支為二千五百八十多萬澳門元。另外,政府總部輔助辦公室大樓 (玻璃屋),費用為三百五十多萬澳門元,政府總部地庫停車場,費用為一百四十多萬澳門元。

為何這筆以及一些政府總部的工程開支未見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譚俊榮解釋:「在工程開支的公布方面,根據現行公共財政管理制度規定,每年超過澳門幣一百萬元的跨年度負擔,方以行政長官批示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崔世安當選行政長官,特區政府租用鄰近政府總部的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二至六樓。二OO九年,用於三至六樓的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開支為二千四百一十多萬澳門元,二O一二年,用於二樓的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開支近四百八十萬澳門元。

以上開支同樣沒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譚俊榮表示,租用上述大廈供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物料供應暨財產處、行政會秘書處、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及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使用。

工程不公開招標有原因

為何工程沒有公開招標?譚俊榮解釋:「政府總部在裝修工程判給上,由於對原有裝修的施工素質滿意,考慮到保持裝修風格的一致性、部份辦公地點的保安安排不宜廣泛公開、工程所具有的特殊性及保密性等,經過聽取土地工務運輸局的專業意見,決定將有關裝修工程以磋商方式判予原承建商,並且交由工務局跟進工程。此做此符合現行工程開支制度規定。」

昨晚,行政長官辦公室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經核對資料,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大樓五至六樓、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二樓、澳門華人銀行大廈三至六樓的裝修工程的承批者為文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政府總部地庫停車場修繕工程的承批者為行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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