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文化局判斷均益不具歷史價值工業遺址 不符下塔吉爾憲章 (01/08/2013)
【本報訊】對於當局判定均益炮竹庄不是具歷史價值的工業遺址,城市規劃師林翊捷認為,該判斷不符合國際憲章的工業遺產概念和定義,文化局有需要把評估均益炮竹庄所得的資料,向社會詳細說明。他也指出,除了拆卸和收購外,還可由政府和業主協商折衷方案,不一定要夷平均益炮竹庄。
前日,文化局宣稱,下環街均益炮竹庄過往只是用作辦公或倉儲的用途,並非具有歷史價值的工業遺址,且不屬於重要建築物,故同意拆卸的決定。城市規劃師林翊捷認為,當局的說法存在不合理之處,也不符合《下塔吉爾憲章》的概念和定義,該憲章於二OO三年七月由國際工業遺產保護委員會通過。
不折不扣工業遺址無置疑
該憲章指出,工業遺產包括具有歷史、技術、社會、建築或科學價值的工業文化遺存,其建築物和機械、車間、作坊、工廠、礦場、提煉加工廠、倉庫、能源生產轉化利用地、運輸和所有它的基礎設施以及與工業有關的社會活動場所如住房、宗教場所等。林翊捷表示,均益炮竹庄是「不折不扣的工業遺產,這是不需要懷疑的,這是有國際憲章確定的事實」。
評估資料須詳細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工務局應該得到文化局同意,才批准拆卸均益炮竹庄,但是,相關的審批程序卻相當倉卒。究竟,工務局是否以正規方式通報文化局?文化局何時評估?如何評估?評估是否充足?有否點算內裡的物件後列出清單?林翊捷認為,無論是否拆卸均益炮竹庄,文化局必須詳細公布評估資料。
應找折衷方案
業主拆卸和政府收購都是兩個極端的方案,林翊捷認為,兩者之間應可折衷,例如:完整保存 (現時的技術可以做到)、保存外牆 (拆卸內部後增建樓層,這是本澳常用的方法),保留外牆 (只更換內部有問題的結構,不增建樓層)。無論如何折衷,均需要政府與業主協商。
暫緩工程作測繪記錄
「現在,停下來,想一想,還可有彎轉的。」林翊捷舉例,文化局花了很多心思和資源,租用沙梨頭海邊街七幢舊建築群,保留外牆,拆卸及重建內部來設立圖書館。但是,在今次事件中,文化局沒有提出折衷方案,只讓業主拆卸。他重申,應該暫緩工程,至少讓政府部門為整座樓宇進行測繪、記錄等。
年前,政府在爭議中拆卸建於二十世的高園街公務員宿舍,今天,又容讓同屬二十世紀的下環街均益炮竹庄,兩件事件已反映當局對現代建築的價值判斷。城市規劃師李凱欣擔心,上述的價值判斷將對往後的文物清單的更新,造成負面影響。她認為,拆卸整幢均益炮竹庄是「最差」的情況。
保留不同年代建築證城市發展歷程
兩位城市規劃師找到一九五二年的《澳門工商年鑑》,當中列明,均益炮竹庄老闆鄧壁堂寓所的地址 (下環街廿三號二樓) 和電話 (二四八四)。他們重申,保留不同年代的建築物,可看到城市發展的歷程。至於,類似均益炮竹庄的建築特色,且屬工業用途的樓宇,在本澳已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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