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若沒收投訴刪頻道 就是官濫權 (21/08/2013)

【本報訊】市民一向觀看的電視頻道,突被政府刪除三分二,立法議員高天賜表示,若沒有版權持有人投訴的話,政府官員刪除頻道的行為是濫用職權,既損害市民的核心權益,也對國際旅遊休閒城市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高天賜認為,政府應立即恢復那三分二電視頻道,相關官員也要負上責任。

日前,有線公司和公天公司達成合作協議,政府則以涉及版權為理由,刪除三分二電視頻道。直選立法會議員高天賜接受專訪時 (見圖) 表示,政府必須交代,那三分二頻道的版權持有人是否投訴。若果,沒有收到投訴,又自行刪除頻道,政府官員就是濫用職權,損害市民的核心權益 (如:資訊自由),亦對國際旅遊休閒城市的形象造成負面的影響。

由法務局說明高天賜覺奇怪

他認為,政府應立即恢復那三分二電視頻道的傳送,相關官員亦要問責。曾任經濟局知識產權廳廳長,也是法學士的高天賜指出,侵權行為屬半公罪,若版權持有人認為權益受損,不是先向政府投訴,而是入稟法院,政府的角色只是依據判決執法。在今次處理有線公司和公天公司的問題上,負責權版的部門 (經濟局和海關) 沒有發表意見,反而由法務局說明,高天賜覺得很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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