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婦聯立場不定受批評 (26/08/2013)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的宗旨之一,是增進澳門婦女之愛國愛澳團結,並且宣示,支持、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該會的立場是,應把家庭暴力列為「公罪」,不過,當政府提出,在「家暴法」中,把家庭暴力列為「半公罪」後,該會同樣表態支持,此舉備受到外界的批評。

團體澳門良心的成員仇國平昨在「澳門論壇」台下發言時表示,無論政府拋出甚麼方案,似乎婦聯也會支持,不理那是「公罪」或「半公罪」,不理那是否保障同性同居,總之就是「有好過冇」,「不理好醜」。他說:「立法會選舉快到,你們 (婦聯) 會拿些功勞出來向選民說:我們做了甚麼,希望投一票!不過這態度是非常不好的,因為,會導致一個不好的法律被制訂出來。」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勵苑主任楊淑賢 (見圖) 稱:「『公罪』、『半公罪』,似乎大家很大爭辯,但是,其實可能社會上根本不明白甚麼是『公罪』、『半公罪』。」她又說:「可能最先是婦聯會提出家暴立法。在婦聯勵苑於八年前的服務初期,我們首先倡議家庭暴力立法,但是,當時沒有人關注,我們要用很多力推動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家庭暴力問題。」

楊淑賢強調,婦聯支持政府提出的「家暴半公罪防治法」,因為這是有利於保障婦女的,但是,不等於該會不在刑法方面跟進,她們也要求政府承諾:兩年後作出檢討,同時,要立即檢討可否支援性立法。澳門理工學院社工課程講師梁啟賢則說:「我們希望法律生效時已是完善的,不是希望往後要修修補補,而令更多的人受害。」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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