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有線公天合作模式 仇國平料約滿後仍繼續 (09/08/2013)

【本報訊】政府花一千多萬元來促成有線公司和公天公司短期合作,大學副教授仇國平 (見圖) 認為,政府的介入損害了公共利益,既令公帑支出增加,又令市民接收的資訊減少,導致基本公民權利受到削弱。他估計,當有線公司的專營合約在明年四月到期後,政府將讓現時的合作模式繼續下去,每月向有線公司繳付的九十八萬元,將成為一筆「無底深潭」的開支。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指出,有線公司和公天公司的合作方案,令以往可收看的電視頻道被減三分之二,導致市民接收資訊的權利受到削弱。此外,本澳居民對於外地電視頻道的需求也是很大的,例如:很多福建人收看台灣的福建話電視頻道,但是,它們全在今次的方案中被減去。

對於政府以版權作為減去電視頻道的理由,仇國平問,有沒有版權受害人提訴?傳送那些被減去的頻道,是否違反版權法律?若是違反法律,相關行為是否公罪?「若不是公罪,又沒有人提訴,關政府甚麼事,為何要介入?資訊自由是基本的公民權,現時,政府卻以其定義的法律原因,去侵害公民權。」

仇國平注意到,政府為了依從中級法院的判決,「先構想了解決方案,然後,把它合理化。遇到與這方案不一致的意見,便推出一些『理由』去否決。這不是妥善的決策過程。」他表示,政府今次的決策過程非常封閉,忽視傳統社團、立法會、市民的參與,導致公布方案後不斷受到批評。

對於政府為短期合作方案,向有線公司每月支付九十八萬元,仇國平懷疑,這將是一筆「無底深潭」的開支。雖然,有線公司的專營權在明年四月結束,但是,政府至今仍未公布專營權結束前公開招標,他相信,政府屆時獲得相關公司的同意下,讓現時的合作方案持續下去。

「電視廣播是市場,可說是商品,有需求就有供應。政府不應管太多。」仇國平認為,政府今次的介入損害了公共利益,既令公帑支出增加,又令市民接收的資訊減少。對於一間出現虧蝕的公司,政府竟聲稱,收回其專營權將要作出高額賠償,他質疑是「危言聳聽」,「缺乏數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