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渡船街一號拆的疑惑 (28/12/2013)


【本報訊】一幢三盞燈附近的舊式建築可能被拆卸。令人不解的是,工務局在五月發出的街道準線圖標明,該建築物是要保留的,但是,該局在十一月卻發出拆卸工程准照。昨日,文化局表示,曾建議保留整棟建築,工務局則表示,負責相關項目的人員現正休假,下星期才能落實跟進和回覆傳媒。上述地段的業權人之一是丁文禮,他曾獲法院裁定「和平佔有」桃花崗。

位於三盞燈附近 (羅利老馬路二十號、渡船街一號 E 及亞利鴉架街二十八號) 的三層高舊式建築 (曾是中醫師戴鉅永的診所),近日被竹棚和帆布圍著。現場張貼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今年十一月發出的工程准照,這是一項拆卸工程。昨日,在那裡清理內部物料的工人也向記者表示,整幢建築物將被拆卸。

工務局五月街線圖標明要保留建築物及圍牆

然而,翻查土地工務運輸局在今年五月發出的街道準線圖,當中標明,那地段分為 A、B、C 三區,將被拆卸建築物 (A 區) 是要保留的,也要保留現有圍牆,建築物與圍牆之間的空地,則是非建築範圍。

昨日,文化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相關建築物不屬於文物保護區範圍內。二O一二年底,工務局為制定該地段的街道準線圖,曾諮詢文化局意見。當時,文化局作出了以下回覆:

文化局指有特色曾建議保留

「文化局考慮到該地段內的建築物 (亦即圖片所示的 A 區) 頗有特色,而這種建築至上世紀六十年代仍是新橋地區至高士德一帶的常見建築類型,故建議保留整棟建築及花園,以反映昔日民間生活概況。」

昨日,本報也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一) A 區建築物是否仍然需要保留?若可拆卸,原因何在?若不能拆卸,相關工程是否有違政府的規定。二) 工務局已發出的拆卸准照,其拆卸物及範圍是甚麼?是否有別於街道準線圖?

不過,該局的新聞及公共關係協調員回覆,負責相關項目的人員正在休假,故有待其下星期上班後,才能掌握全部資料,方可正式回應傳媒。雖然,拆卸工程可能迅速展開,由於現在沒有百分百資料,該局也要下星期才能具體跟進。

業權人包括丁文禮

值得注意的是,翻閱物業登記局的報告,上述地段是私有產權地,業權曾經轉手,最近的業權登記日期是今年的一月八日,業權人是丁文禮、劉秋林、李家華。二OO四年,法院裁定丁文禮「和平佔有」鄰近紅街市的桃花崗,在這事件中,有人被指偽造證據,檢察院經過長時間的調查,至今,遲遲仍未公布結果。

據「論盡媒體」報道,除了桃花崗地段,丁文禮曾經手的項目還包括後來被文化局以三千六百萬元收購的草堆街八十號 (被指是孫中山曾在澳門行醫的「中西醫藥局」舊址)。此外,丁文禮兒子,在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在任期間,從一名高技被擢升為城規廳廳長。歐案爆破後,丁思源離開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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