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我城:政府搶搭尾班車性質差劣 (31/12/2013)


【本報訊】「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批評,政府在《城市規劃法》明年三月生效前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實規避法定程序監督,性質差劣,打開了一個危險的缺口。
政府昨午公布最新修訂「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非政府專業團體「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簡稱「我城」) 晚上在社交網站發表意見,標題為「打破衝關的缺口,猶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內容如下:

現時與《城市規劃法》的生效只差六十天 (二O一四年三月一日生效),政府卻在昨日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其實該計劃修訂之範圍及內容,與《城市規劃法》所定義之詳細規劃差異不大,政府此舉實有規避《城市規劃法》的法定程序監督。

根據《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編製、檢討、修改城市規劃應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當中包括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及公眾參與,應是一個廣為澳門社會所接受的規則。雖然,政府於《城市規劃法》生效前修訂規劃並未違法,但政府部門率先搶閘及趕尾班車,性質差劣。

更危險的是,此例表明政府可運用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有權在未來六十日,不經諮詢即可修訂及公布澳門任何地方的城市規劃,根據《城市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這些規劃在三月一日後會續繼有效,直至被廢止,因此今次氹仔北區的計劃修訂是一個危險的缺口。

因此,即使規劃美其名能補充政府土地儲備供應的不足及提升房屋供應量,但是漂亮的規劃藍圖同時可能是一張作為餌誘的黑色花紙。尚餘六十天,缺口一旦打開,猶如打開潘多拉的盒子。最後,「我城」稱:「我們不認同是次規劃的修訂,因為一個再到位的規劃,在一個不合理的時間點上推出,仍然是有失公義。而這不是一個規劃技術上的問題,而是土地正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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