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劉司:濕地作車場 都係服務市民 (24/06/2011)
【本報訊】吸引眾多候鳥棲息的、鄰近著名旅遊區的土地,是否曾被規劃成為旅遊及公共巴士的停泊場?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日表示,做巴士停泊場都是服務市民,他強調,仍未決定那幅土地的用途。對於在小潭山建超高樓的申請,他表示,政府可以公共利益為由,運用酌情權來否決,但需要作出充份評估。
垃圾房比喻不倫
日前,有議員指運輸工務司司長計劃將龍環葡韻非法填湖霸地,用於停泊公共及旅遊巴士。劉仕堯稱:「做巴士 (停泊場) 都是服務市民!如果每個人都是這種心理狀態,像垃圾房不要建在我家門口,那大家要不要垃圾房呢?若那是批出來建樓,你可以罵政府。」
收回霸地仍未決定用途
正當他還想說下去,有記者回應:「但那是濕地!?」劉仕堯便稱:「當然,現在未有決定,只是一個比喻。」他補充,當局將會綜合考慮,找出有利該區和本澳的方案,再作決定:「這個區缺少甚麼?需要甚麼?怎樣才更符合我們的社會發展需要,這是我們考量的標準。」劉仕堯強調收回那幅填海霸地仍未決定用途。
小潭山項目要找平衡點
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收集意見期在上週五結束。劉仕堯表示,最終要作出從城市發展、城規、環保、市民意見等綜合分析,在城市的保育和發展之間作出平衡。有記者引述法律界的意見指出,縱使現時沒有城市規劃法,政府可以公共利益為理由,運用酌量權否決發展商的申請。
劉仕堯回應:「如果是基於公共利益,社會有需要,有共識,政府會多方面考慮。…… 最終,澳門是一個法治的社會,雖然,政府可以使用酌情權,但是,最終亦都可能會去到司法訴訟。這方面,政府要充份作出評估。但是,總的,我們希望盡量爭取用立法作出規範,這更好解決可能未來出現這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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