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吃透小潭山 發展商強調依法 (08/06/2011)
【本報訊】申請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的嘉輝置業有限公司昨日舉行記者會。該公司代表質疑那地段有沒有樹,算不算是山,並肯定工程涉及挖山,但挖完後座山還會存在。對於市民提出的意見,該代表讚許數份的內容是很好的,「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又認為公佈該公司向政府提交的環評報告是「意義不重大」的。該代表重申,他們的計劃完全符合建築規例和現行法例。
公眾得悉小潭山可能出現超高樓後,尤其關注山體受到破壞,也擔心動植物生長受到影響。談及高樓會否影響該地段的植物時,嘉輝置業有限公司代表譚志煒質疑:「大家可以看看,我們的地盤周圍有沒有樹都是問題,是否一個山,山石都是一問題。」
譚志煒又表示:「發展商不會欺騙大家說:我不會挖個山。」他繼續聲稱,每一個工程都會對周邊造成損壞,問題在於完工後會否重新整理及有沒有更大的改善。這番說話後,他強調:「即使我們挖部份的山體,我們挖完之後,座山還存在,而且,一定不需要用二百公斤的炸藥。」
土地工務運輸局至今已公佈近一百份市民提出的意見,絕大部份表示反對小潭山出現超高樓,並要求政府保育小潭山。譚志煒表示,已閱看那批意見:「有數篇較長的文章寫得真的很好,很有心機去做,研究了很多事實上的問題,不是為反對而反對。」
被譽為「良心局長」的吳衛鳴曾引用民政總署的報告,認為不宜在小潭山興建超高樓,並表明「我很愛澳門」。譚志煒回應記者時稱:「至於你談到,我個人對澳門有沒有感情呢?我告訴你,是有的,不是因為說出聲愛不愛澳門,就是愛澳門。閣下發表意見前,都沒有大聲說愛澳門,反之亦然,講的亦都不一定。」
他又回應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所引用的民署報告稱:「在諮詢會上,有個別的委員曾經引申民署的意見和報告,因為,可能那個不屬於其範疇,就有小小誤會。」譚志煒又表示:「當日民署發出意見 (報告) 時,未閱看環評及交通報告。」他補充,該公司已聽從環保局的意見,將環境評估範圍擴大五百米。
公開環評報告意義不大
他又多次強調製作環評及交通報告的都是專業的公司,「在行頭裡有很高的江湖地位」。那麼,嘉輝置業有限公司會否公開環評報告呢?譚志煒卻表示:「我們的團隊遞交給政府分析的報告,我覺得,我給你這個報告的意義不重大。另一方面,環保局分析了我們團隊的報告後,有甚麼意見要發表的,那個意義才重大。」
發展商是否已「用盡」法定的樓高上限?譚志煒表示,為了航空安全,那地段原可興建至海拔一百六十米。由於受到消防、街影等限制,發展商才申建六幅海拔一百三十九至一百五十四米的樓宇。據資料顯示,小潭山是海拔一百一十米高,即是那些樓宇較小潭山高出二十九至四十四米。
計劃安全符合現行法例
譚志煒表示,該公司提交的計劃完全乎合建築規例和現行法例,也會考慮政府提出的修改意見,不過,他強調:「政府部門發出的意見都是有法理基礎的。」譚稱:「所有政府部門,我想,所有法治地方都是根據現行法例批准,當然,可能有些人不認同我建到這高度,但是,問題是這高度並非法例不容許。」
他又指出,該公司的計劃將由有權限實體批准:「如果審批標準不是跟據現行法例進行時,…… 任何行政行為都有異議機制,包括是否訴諸法院。」是否政府不批給,嘉輝置業有限公司會便訴諸法院?他稱:「我談的是一個整體問題,任何情況都有下一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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