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公投 非法 (09/07/2014)

【本報訊】特區政府發出嚴正聲明:「三個小團體」發起「所謂的『民間公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的法律基礎,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未能說明「民間公投」違反哪一條法律。

政府嚴正聲明

在昨午的亞太經合組織旅遊部長會議記者會結束前,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政府發言人譚俊榮稱:「特區政府嚴正聲明,澳門是法治之區,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在澳門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的法律基礎,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對於個別小團體意圖挑戰澳門法治基礎的行徑,特區政府堅決反對。」

未說明違反哪條法律

記者追問:「民間公投」違反了哪一條法律?譚俊榮未能說明違反哪一條法律。他重申,「民間公投」針對行政長官選舉,但是,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按照基本法相關規定,以及經過正當法律程序修改的、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正式生效的《行政長官選舉法》來開展、進行。

譚俊榮又說:「如果有任何『民間公投』針對行政長官選舉,所以的不是按照我們的『選舉辦法』去進行的。」既然,「民間公投」是非法的,政府會否採取執法行動?譚俊榮一時表示,不會拘捕「民間公投」選舉者,一時又表示,相關部門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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