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就澳門有團體發起籌備“民間公投”事,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該負責人表示:在澳門特區搞任何所謂“公投”活動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根據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特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是無權自行創制“公投”制度或發起所謂“公投”活動的。特區政府發表的嚴正聲明明確指出,澳門是法治之區,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在本澳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法律基礎,是非法和無效的。中聯辦完全贊同和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管理有關事務的立場和態度。
該負責人指出,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是今年澳門的一件大事,各項工作正在依照澳門基本法和特區相關法律規定穩步進行。廣大市民對2012年處理澳門政制發展問題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名額增加和剛剛結束的行政長官選舉委會選舉的結果是肯定的,普遍希望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能夠依法有序順利進行。我們相信,澳門各界人士會十分珍惜今天澳門來之不易的發展成果,努力維護繁榮穩定的大好局面,任何違反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否定法定制度的行爲和作法都是不得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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