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發展不再是硬道理 (15/08/2011)

從近來事態發展來看,民間的小潭山保衛戰己宣告「失敗」,筆者大膽在此發出小潭山的「死亡預告」,不是獲得「獨家猛料」,只是看透了此間官商大人的「精心部署」與「狼子野心」。

先看小潭山項目意見收集,「有心人」精心製造民意逆轉勝負;繼有高官明確表示不會利用自由裁量權叫停項目,當然更不會不惜司法訴訟以解決問題,還厚顏放風不排除要求發展商調修項目,暗示「小修小改」便可過關。而特首日前在答問大會上更開腔力挺,如同發展商口吻說﹕「發展一個新區域時起高樓不一定不好,若空間比例、綠化環保等做好了,反使周邊環境改善……」大有一錘定音意,於此,特區政府的立場明顯不過了。

綜觀商界(包括有商界背景的議員)支持小潭山高樓項目,及政府的護航意見,都企圖以兩點說服市民,第一是澳門土地資源少,除非不要發展,要發展難免有犧牲,只要發展與生態取得「平衡點」便可,須注意所謂「平衡」沒有標準可言,最後還不是官商說了算,市民如何可置喙?

第二就是「依法辦事」,商人警告政府不能任意以今日新的標準審查、否定昨日定下來的承諾,因為承諾使得相對人產生「信賴利益」,若推翻了就是政府違法違諾,難得官員亦隨其拍子起舞,不敢訴之法律解決,還美其名「依法辦事」。人們不禁要問,特區政府為甚麼過了土地發展期不依法收回閒置土地,還要續批給同一發展商?更可恨的是發展商還要更改原先計劃,申請大建超高樓,利益舐盡!

究竟何謂有法不依?何謂依法辦事?若認為當年續批給同一發展商是依法,為甚麼在民間強烈反對特區再有破壞山體、損害自然環境之事發生情況下,不為了公共利益應只准發展商起低樓宇兼不准開挖山體?哪怕最終交由法律解決?究竟政府是代表了發展商的利益?還是市民的利益?

對於第一點似是而非的「發展論」還得駁斥一下,就連奉行了廿多年「發展就是硬道理」的我國領導人,都醒覺了中國近卅年的粗曠發展,給河流山川,人民的生活環境帶來了史無前例、永不可補的破壞,也猛然回頭,認識「可持續發展才是硬道理」方為人間正道。被外國稱為「中華環保第一人」的前任中國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現任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長的曲格平曾指出:上世紀七十年代,國際間認為在所有的環境污染問題中,再沒有比「貧窮污染」更為嚴重的了,所以,擺在發展中國家面前的緊迫要務是發展,是為人民提供一個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條件。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方針指導下,掀起了一場波瀾壯闊的經濟建設高潮,社會生產力獲得高速發展,國力不斷加強,人民生活得到顯著改善。

中國發展實踐證明了「發展是硬道理」是戰勝「貧窮污染」的最有力武器。可是當「貧窮污染」被克服了,就是到了要解決環境與發展不協調、社會發展不可持續的時候了,所以胡溫上台後,國內已換了高舉「可持續發展才是硬道理」的旗幟,今後中國「發展已不再是硬道理了」,放諸澳門,早已無「貧窮污染」的問題,不用再以犧牲環境換取生存,所以今時今日環境保護才是第一優先,再拿「發展論」唬人,只是有人財迷心竅,不珍惜不能再生的自然環境資源,為禍可烈。      

東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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