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開展普選特首前期工作? 陳司耍太極:未來唔可承諾 (22/05/2012)
【本報訊】列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拒絕正面回答有關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強調一四年以後的選舉「沒被授權」,「唔可以承諾將來係點」。
直選議員吳國昌在昨日口頭質詢中提出,「特區政府是否承認,根據澳門基本法,在二○一四年行政長官換屆選舉後,將依法定程序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普選行政長官?」
早已收到有關問題的陳麗敏讀出預先準備好的回覆,內容對普選隻字不提,只重申政府僅獲修改一四年的特首產生辦法,「我們需要強調,根據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基本法》關於澳門特區的法律地位的規定(第十二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和決定權在中央。澳門無權自行做出相關決定。」
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注意
吳國昌其後再將問題重覆一遍,「我再問一次,你係米拒絕承認?」、「澳門特別行政區係米可以普選行政長官這一題,你無答到,你能唔能夠正面回答?」他指出,若政府不面對將來普選的問題,是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在澳的講話「當聽唔到」,故會將陳司是次書面回覆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注意,以便追究。
陳麗敏就再次重申,今次只獲授權修改下屆特首產生辦法,並轉交其辦公室顧問趙向陽回應。趙指出,按現行基本法規定,並未排除行政長官在適當時機、在全國人大授權下,由普選方法產生。
陳麗敏補充時又重申只獲授權改一四年的,「所以係個度(普選),我哋亦都唔可以承諾將來係點」。她續謂,選舉辦法未來若要改,是有機制和程序的,「但係啟動這個程序,肯定唔係特區政府的主動權或者最後決定權。」
普選關鍵在政府意願
直選的區錦新跟進指,在喬曉陽明確澳門可普選特首後,政府是有充分理由要為未來籌劃,因政改首步曲就是特首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而報告是由本澳提出,「係米應該及早籌劃先?這個唔係有無授權的問題,而係前題話,特區政府究竟願唔願做?還是特區政府好『反動』(反對任何改動),唔肯去做呢?」
直選的高天賜表示,陳司長在不久之前還聲稱社會沒共識,及後特首突然又話「有條件」,固中過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完全沒有透明度,政府應予以公開,不然大家也不知道如何會「有條件」,「係米要遲過香港好耐、好耐、好耐呢?定係我哋無機會呢,一生都係無機會,我哋行政長官就係咁樣?」
該質詢中另一問題是「政府是否承認諮詢工作有需要檢討改進的空間」,陳麗敏回應說,當局在諮詢過程中一直秉持公平、公正、公開態度,並沒既定立場,在處理所收集到的意見均一視同仁,按照相同嚴謹程序處理。該回應被高天賜指答非所問,要求澄清。
直選陳偉智批評是次諮詢工作難以談得上嚴謹、公平和公正,「我覺得呢樣嘢,真係立法會裡面你對住我哋講,你講大話啦真係,所以希望你第一個問題,係米覺得都係需要有d檢討呢?係米咁perfect呢?做得咁完善呢?」
三議員離席不滿陳司回應
陳麗敏改口指,每次諮詢工作都會有檢討改善空間,但完全不接受陳偉智的「講大話」指控,並再交另一位下屬繼續回應。期間,新澳門學社三名議員離場抗議以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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