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五街商戶仍有不滿 (31/05/2012)
【本報訊】義字街等五街重整真是有望嗎?多月來提出反對的商戶是否已接受民署提出的過渡措施呢?記者昨日再到該區採訪,發現抗議的橫額和大字報仍然高掛,有些似乎更是新增的:「反鎮壓、反殺害,誓死、保衛義字五街,誓死、保衛澳門歷史財產……」而記者所接觸的商戶,仍對民署感到不滿。
民政總署日前提出,現時店舖前沒有小販擺賣的商戶,若接納加插小販,便可申請佔用店前公地的准照。經營百貨店的鄺先生認為,民署的手法是「利誘」、相關「交易」也是「不道德」的。他指出,很多經營者不是業主,只是租用店舖售賣貨品。三月及之前,民署曾與嘗試業主接洽,希望他們接受加插小販。
鄺先生表示,由於很少業主理睬,所以,民署改與經營者洽商,若店舖業主不知情,租客也可以自決接受加插小販。他認為,小販的安置是永久的,若租客將來離開,不租用店舖,那小販仍可留在原處,那便成為新一個難以解決的歷史問題,對蒙在鼓裡的業主不利和不公。
另外,鄺先生指出,小販的尺寸一向是劃一為一‧五米XO‧九 米,按照民署提出的過渡措施,很多超出上列尺寸的小販也無需縮小及在原址繼續擺賣,但小部份卻要遷移,甚至縮小尺寸,他聽聞小販之間已有矛盾。他表示,內地來澳的小販全在規定且劃一的範圍內擺賣,可見民署是有能力全面規管,質疑為何有小販 (尤其是有社團支持的) 絲毫不受整治所影響。
他認為,事至如今,民署的整治已偏離原旨,甚至有針對商戶之嫌。起初,民署表明任何擺賣都不能阻擋消防設施,但現在竟因容讓原址擺賣而更改相關設施位置。另外,若街道中央要擴闊至三點五米讓緊急車輛通過,意即兩旁的小販更接近店舖和大廈出入口,這有違保障消防安全的原意。
經營服裝店的陳小姐認為,政府批准商戶使用店前公地的空間不足,在不損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應該給予更多空間讓商戶凝造營商環境。她指出,現時的營商環境不是一朝一日、一頭半個月產生出來的,政府人員更不可能坐在辦公室規劃出營商環境,因為,那是經過很多年才形成的。
對於政府仍聲稱要保留市集特色,陳小姐說:「特色不是規範,不是說這處要方,那裡要圓,不是政府話事的,而是因地制宜,商戶按需要擺放而產生特色,這才有空間生存。」她表示,連怎樣在店外擺賣,如:如何掛放商品等,事事受到民署劃一的規範,那就失去特色了。
三月十八日,民署人員與商戶發生相當激烈的衝突,陳小姐認為,民署在「三一八」及之前的行動是錯誤的,現時所做的算是合理,但諮詢和了解仍不足,接受意見太少,卻做多了門面功夫。
「譚偉民說『傾掂晒』,又聲言要短期內執行。甚麼是『傾掂晒』?甚麼是溝通良好?」陳小姐表示,事件發展到現階段仍未成熟,民署難以落實其計劃,因為,實在太倉促。她指出,商戶向民署提出了很多具體的細節問題,但大部份都沒有回覆,致使商戶難以決定是否接受民署提出的過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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