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家園被毀居民 求助特首辦 (17/12/2010)

【本報訊】兩名被強拆家園的青洲居民面臨流離失所的困境,家中財物也被毀壞,昨午向特首辦尋求緊急援助。立法議員區錦新直指,發展商的強拆手法不正常,理應負上全責,而房屋局又縱容發展商,警方在事件中也涉嫌參與毀壞私人財物,因此,居民已要求檢察院作出跟進。

兩名在星期一被發展商強拆木屋的青洲居民,昨午到政府總部遞信,尋求緊急協助。他們指出,發展商突然派出大隊人手,在沒有任何補償或磋商的情況下,意圖拆去他們賴以棲身的木屋。一名女子當時在屋內拿菜刀切薑做飯,聽到外面嘈聲而走出門外察看,另一被拆屋的男姓居民則搶去菜刀與拆屋者對峙,他認為那是「正常的反抗,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到傷害」。

然而,警方將兩人押走後,木屋即被強拆,屋內所有私人財物受到毀壞,令他們「陷入極度的困難。」兩人「希望特區政府能督促社會工作局即時作出協助,安排臨時居所及緊急支援。」由於,要流離失所,他們表示,「以本人的情況,亦應完全符合社會房屋這一保護網,本人盼望特首閣下督促房屋局考慮本人之無處棲身狀況,以特殊處理安排本人入住社會房屋或其他臨時房屋。」直選立法議員區錦新相信,他們應是房屋局認為不符合安置資格的人士,問題在於他們確實以那木屋為棲身之所,理論上應有類似搬遷補償的安排,但發展商在沒有討論的情況下強拆,也沒有按程序保存居民的財物,警方又介入過程中,涉嫌參與毀壞私人財物,因此,他們要求檢察院作出跟進。區指出,發展商採用非正常的拆屋方式,應該負上全責。雖然,房屋局多次重申不容許那類方式,但事件不斷重覆,「你 (房屋局) 不是縱容他 (發展商) 嗎?很明顯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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