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新措施拆屋須房屋人員在場 (30/12/2010)

【特訊】房屋局強烈譴責於本月二十八日在青洲坊發生的暴力行為,並即時採取措施,房屋局要求發展商在清拆木屋時,必須事前通報,並在房屋局及警方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木屋清拆。昨日有個木屋家團與發展商達成搬遷協議並同意清拆木屋,而下午在房屋局及警方人員在場下,該木屋順利清拆。

房屋局於昨日中午接到發展商通報,第O八-一四七號木屋家團已和發展商達成搬遷協議並同意清拆木屋,而下午在房屋局及警方人員在場的情況下,該木屋已順利清拆,期間青洲坊眾互助會代表亦有到場。

考慮該木屋家團為有居住困難的弱勢家團,房屋局正審核其家團是否符合社會房屋法例的例外情況租賃社屋,而在等候期間,該木屋家團同意遷入發展商提供的臨時居所。

房屋局重申在青洲坊木屋清遷問題上,發展商要妥善與木屋居民磋商清拆及補償事宜,並嚴格遵守以理性,以及在安全的條件下清遷,避免衝突事件再次發生;並且需加大青洲坊地段上的相關管理工作以杜絕類似事件出現。

同時,房屋局至今按序安排了五十四個經初步審核合資格購買經屋的木屋家團前來補交文件及揀樓,已有四十六個完成揀樓,四個需合併申請,一個沒有前來,二個仍需審核,一個改為申請租賃社屋,局方繼續跟進有關工作。

房屋局與受傷木屋家團會面

房屋局於昨日與一木屋家團會面,解釋曾透過木屋安置獲購買經濟房屋,按規定不能再次購買經屋。

房屋局局長譚光民、副局長郭惠嫻、公共房屋事務廳廳長鄭錫林及房屋監管處處長伍祿梅中午應第O五-一二二號木屋家團高姓戶主的要求進行會面,局方慰問該家團日前在青洲坊事件中受傷的家人。會上該戶主就其一九九五年購買之經屋的合同資料有疑問,並為此向房屋局查詢,房屋局會在查詢相關卷宗後盡快作出回覆。

根據資料,該木屋家團在一九九五年透過其木屋獲安置購買經濟房屋,該戶主在會上堅持為其女兒申請購買經屋的要求,按規定過去曾獲安置的家團不能重複要求安置。同時,該木屋家團要求房屋局協助其與發展商洽談清遷補償事宜,局方亦回覆會協助作出安排。

日前青洲坊木屋清拆出現有人受傷事件後,房屋局曾向該木屋家團及相關受傷人士致以慰問,並了解受影響之小孩的情況,並聯同社會工作局的人員前往青洲坊探望有關木屋家團。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