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關注有毒廢料聯盟提六要求 環保局三不獲罪 (22/12/2010)


【本報訊】「環保局不合格!不陽光、不嚴謹、後知後覺。」由九澳多個教育機構職員組成的關注九澳堆填區有毒廢料聯盟(下稱聯盟)昨午舉行記者會,並到政府總部遞交公開聲明,提出六項要求,並向環保局說「不信任」、「不同意」、「不承認」。

聯盟由九澳五間教育機構的教師、舍監、青年工作者、工友組成,約有一百五十人。他們表示,自九澳堆填區事件曝光後,環保局慌忙進行「公關式的補救工作」,但對過去三年在飛灰堆填區內工作的工友、附近的居民、兩所學校的三百多名學生及工作人員,以及青年村每年接待的一萬名青少年,沒有任何交代,也沒有表示如何承擔責任,更不承諾全面的身體檢查。

自己查自己不合理

公開聲明表示:「不同意:環保局自己調查自己……環保局對飛灰亂象難辭其咎,有被問責的責任。……由局方出錢及自行聘請公司執行調查是不合乎嚴謹、公開及公信的原則。」鮑思高慈青營代表、聯盟發言人施育助認為,環保局如同疑犯,疑犯找人查自己有沒有罪、罪責有多大等:「你覺得是否合理?我們覺得不合理。」

另外,環保局為今次調查找來的「獨立第三方」──「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在四月時獲政府批出一千五百萬元的研究項目,施育助稱:「你覺得那是不是獨立的第三方?那是一個聘請的職員。」聯盟認為:「所謂獨立的第三方的『獨立性』、『利益衝突』及『公信性』,成極大疑問且不能接受。」

早前,環保局局長張紹基希望用「數字說話」。聯盟認為,今次的「採樣檢測」不是一般科學研究,是涉及否認「行政失當」的「採集證據」;國際社會對這樣背景的採樣檢測,一般會邀請有公信力的專家全程監察,並將樣本進行即場的分析或嚴密的封條監管,確保採樣及分析公証;是次「採樣」未邀任何第三方專家全程監察,結果的公信成疑。

聯盟列七不信任原因

聯盟的聲明列出七項不信任環保局監察能力的原因。施育助估計,當局稍後公佈的調查結果,將聲稱堆填區沒有對環境和居民等造成影響,他希望當局看到聯盟的聲明後,會重新進行調查。此外,據施育助所知,泥土的標準可分為三級:自然環境、耕種環境、廢置區環境,而當局早前公布所謂九澳區泥土沒有超標,是指沒有超出「廢置區環境」的標準,故聲稱該區未有受到污染。

聯盟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調查過往三年內堆填亂象對環境及人身的危害,調查及追究相關權責部門的責任,而小組成員必須包括外地、香港及澳門公認的專家。此外,他們要求成立「監察委員會」,由聯盟成員、外地、香港及澳門公認的專家組成,必須具有法定的章則保障監察委員會的權力,監察委員會代表成員必須申報利益,免除利益衝突,維持小組的公正性。

另外,聯盟「要求為堆填區進行全面的環境評估,長遠對環境造成的危害」、「要求公眾監察:要求每月舉行公開的匯報會,滙報監察焚化爐及堆填區的運作及空氣檢測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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