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出版法》《廣播法》分階段修訂 回應新媒體 (03/06/2010)

【特訊】新聞局昨日舉行簡報會,向傳媒介紹今年3月施政報告中提及啟動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工作進程。

政府無既定立場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表示,政府會繼續堅定維護新聞自由原則,使施政獲得有力的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對於兩法的修訂,當局將分階段進行,並與本澳的學術和研究機構合作,務求體現修法過程的客觀性和中立性。他強調,在修訂內容和諮詢方式上,當局持開放和透明的態度,沒有既定立場。

陳致平在會上指出,修改兩法主要是因應《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至今已二十年歷史,當中出版委員會及廣播委員會一直仍未設立,是時候需要解決;再者,隨著互聯網等新媒體的不斷湧現和廣泛使用,有需要透過修法去回應及滿足實際情況;最後,是希望更好地透過法律去支持和協助本地傳媒的健康發展。

為配合兩法的修訂,新聞局已開展相關工作,包括進行跨部門聯繫,先後與法務局、法律改革事務辦公室、電信管理局舉行會議,商討修法程序。與此同時,亦與法務局的法律專家組成工作小組,跟進修法事宜。目前,工作小組就修法的工作計劃及流程已達成共識。

修法分四階段

是次修法主要分四個階段進行:首先,第一階段會展開方向性的研究工作,透過與本澳的學術和研究機構合作,針對各地和鄰近地區的新聞、傳播法例、不同地區的經驗、國際趨勢等元素作比對,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客觀、科學化的民意調查,收集意見。第二階段政府會因應首階段的方向研究結果草擬法律文本,第三階段則就法律草案展開全面諮詢工作。最後,按照諮詢結果,整理法案文本後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陳致平重申,兩法的修訂將有序進行,先是《出版法》,後是《視聽廣播法》。然而,修法工作是沒有既定時間表,待社會和業界充分討論並達成共識後才展開立法程序。他相信按照上述四個階段的步驟,初步希望能於兩至三年內便可完成整個修訂工作。

此外,倘若外界認為諮詢工作有需要增加或延長,當局會因應實際情況作出考慮。而當局亦會定期透過傳媒簡報兩法修訂的進度,讓公眾可以及時掌握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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