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文遺法》三月才生效 渡船街一號拆停風波揭危情六十天 (01/01/2014)


【本報訊】工務局「出爾反爾」,批准發展商拆卸渡船街一號。城規師李凱欣指出,《文化遺產保護法》在今年三月才生效,餘下的六十天是非常危險的過渡期,整個城市的發展和保護變得很脆弱,情況令人擔憂,公眾必須加緊監察。城規師林翊捷指出,若發展商不依從街道準線圖,或有可能建不成新樓。

去年五月,工務局發出渡船街一號的街道準線圖,標明保留一幢三層高的舊式建築,但是,去年十一月,工務局發出拆卸該建築的准照,發展商現已把它破壞了三分之一。早在發出街道準線圖前,文化局向工務局建議保留上述建築。

《文化遺產保護法》、《土地法》、《城市規劃法》有待三月才生效,城市規劃師李凱欣警告,餘下的六十天是非常危險的過渡期,「整個城市的發展和保護變得很脆弱」,情況令人擔憂,公眾必須加緊監察。

她覺得,過去半年,「細土地、舊建築」的業主,規避《文化遺產保護法》;「大土地」,如前日公布的「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政府則規避《城市規劃法》。

街道準線圖不被理會

李凱欣批評,渡船街一號的事件凸顯政府部門已經失守,街道準線圖已經不獲尊重和理會。她認同,必須謹慎處理超過五十年的建築,若政府已經發出或正在審理相關的拆卸准照,應該盡快公布。

月前,政府以殘危樓宇為「理由」,准許拆卸逾半世紀的下環街均益炮竹庄,現在再以質量出現問題為「理由」,准許拆卸渡船街一號,李凱欣認為,當局應向社會公開相關的驗樓報告。

城市規劃師林翊捷指出,街道準線圖是審批工程計劃 (簡稱批則) 的其中一個環節,若政府仍堅持原有的街道準線圖,不依從的發展商 (如拆卸應保留的部份) 或有可能建不成新樓。
專業意見扮演何角色?

按文化局和工務局規劃廳的專業意見,渡船街一號的舊式建築應予保留,但是,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卻批准拆卸;開始拆卸後,政府突因民意而叫停。城市規劃師林翊捷問:「究竟,專業意見在整個程序中是甚麼角色?」

林翊捷提醒,舊式建築反映當代的城市風貌和居民生活方式,具有保留價值,一旦被拆卸,便不能挽回,「就算重建成一模一樣,都是假的,我們稱之為假古董」。

昨早仍在拆‧工務局派員到場勸停

前晚,工務局決定,透過加急程序要求渡船街一號的發展商立即暫停拆卸工程,但是,有市民在本報的臉書 (facebook) 留言:昨早,那裡還有拆卸工作。澳門電台則報道,多位工人在樓宇內搬出包括電線、窗框和家具等雜物,記者現場亦聽到敲擊聲,工務局則在早上派員到場口頭勸喻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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