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劉:氹北整治修訂非偷步 (03/01/2014)


【本報訊】特區政府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三個月,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政府不是偷步,那計劃是經過很長時間的工作而得出的,在過程中,看不到任何損害政府或公共利益。記者問他有沒有壓力?劉仕堯沒有說話,只是搖頭。

將在三月生效的《城市規劃法》規定,編製、檢討、修改城市規劃應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當中包括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及公眾參與,但是,政府在上星期公布「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專業團體批評:政府規避法定程序監督,性質差劣,打開了一個危險的缺口。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在立法會接受傳媒訪問,開首便說:「其實不是所謂的偷步。」他表示,不是因為《城市規劃法》、《土地法》將要生效,而突然推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那是經過很長時間工作而得出的。他也回應,在修訂過程中,看不到任何損害政府或公共利益。

「其實,『城規法』都是希望規劃更透明。」劉仕堯表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後,現已全面公開,三月一日後,那也是法定規劃。將來,該區的私人發展既需要絕對符合上述修訂,也要嚴格按照《土地法》、《城市規劃法》,甚至《文化遺產保護法》進行。

釋放土地資源增公屋儲備

劉仕堯重申,氹仔北區的都市規劃計劃在一九九五年批示,其後多次作出調整,卻一直落實不了。修訂後的計劃可望達致三贏,若盡早實現,政府透過收回土地,釋放更多土地資源,增加公屋儲備,提供更多社會設施,政府也不會批出土地,這是有利社會發展。他表示,整個氹仔北區的交通、環境、治安問題存在很久,不涉及利益輸送,社會有訴求:盡快清晰該區規劃,得出更好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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