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仇國平:違反基本法參與社運被提紀律程序 (14/01/2014)

【本報訊】正遭澳門大學提起紀律程序的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仇國平表示,澳大在操作相關紀律程序過程中涉違反基本法及內部規章,若校方還繼續採取行動,將向廉署投訴、行政法院提告。

仇國平昨被問到遭澳大紀律程序時說,現已透過律師回函澳大,指出相關紀律程序不合法,如對方提程序其一理由是他參與社會活動,但根據基本法,參加社會活動理應受到保障,若權利有任何侵犯則屬違法。他補充,雖當中未列明參與社運的字眼,但有提及類似的事宜。

仇國平透露,被提起紀律程序的理由還有「不服從上司」、「對大學有關聯人士、上司、同僚不禮貌」,但當初接到校方通知提起程序時,根本沒被告知相關理由,實已有違學校內部規章的相關規定,「警察捉人都要話畀人聽犯咩事先捉啦」。

針對上述的違法問題,仇國平稱,會考慮尋求廉署協助、投訴,其律師也建議,若校方還採取進一步不利的行動,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仇國平正尋找學生和社會人士,在未來開展的內部紀律聆訊中作證,證明其教學、品格實勝任澳大副教授一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